第1章 竹马 炎炎烈日当空,毫不吝啬地挥洒着自己的热度,路边的绿化杨柳全都蔫搭搭的垂头丧气,起不了半点降温作用,就连柏油马路被烤的软塌塌的,就差着火冒烟了。 这样见鬼的天气,除非必要,自然没多少人愿意到大街上体验体验的。 于是,道路两侧行人全都举着遮阳的物件儿,来去之间,行色匆匆,一副被这烈阳烤的焦头烂额、火气爆棚、恨不能立时找到地方躲躲的模样。 这种情况下,一个穿着白色短袖体恤、军绿色短裤、慢悠悠地骑着自行车的少年的出现,就显得极为突兀了。 只见他头上戴着一顶白色鸭舌帽,遮挡住了他的小半张脸,露出来被汗水湿透的鬓角和仍挂着晶莹汗滴鼻尖,显示了少年的感官系统十分正常,但他骑车的姿态却并不显得焦躁,不快不慢的动作中更是不见半点火气。 见到这举止有异的少年,大部分人都只是诧异的看他一眼,就该做什么做什么去,再不管他了。 毕竟这年头什么样的人没有,奇葩太多,已经让人见怪不怪了。就算喜欢烤太阳,在大太阳底下慢慢晃,那也是人家的自由。 别人对自己的行为有着什么样的看法,沈默一点儿也不在意。 他低头扫了眼自己腕上的手表,一点零五分。 和导演定好的是两点,他抽空瞅了眼前方的路牌,嗯,以他现在的速度,预计一点半会到达约定地点,早点到,以他的身份而言,很有好处。 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表演系大三生,因为演技上佳被导师们欣赏,并为此获得推荐,有了这次演出机会,沈默还是挺在意的。 哪怕角色已是板上钉钉,他觉得,作为一个纯新人,自己还是应该表现出应有的重视和尊重比较好,提前半个小时到场,刚好是一种足够的表态。 安全守则告诉我们,走路的时候都最好不要分神,更何况沈默还骑着车呢。在他抬头看路牌的空档,一团仿似天外陨石般拖着长长的、燃着烈焰的尾巴的东西,向着他这边砸了过来! 余光扫到这一情况,他控制着车头刚要躲,一块不知道谁没公德心扔下的香蕉皮恰好出现在了他的车轮底下。 于是,滑倒在地、一时无法起身的沈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团天外来物朝着他兜头砸下,顷刻间剧痛入脑。 眼前一黑,等他再恢复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正以一种魂魄的形态飘在半空中,而位于下方的,就是他那软软歪倒在地的身体。 奇异的是,明明他被砸到了头,还在之前感受到了一股剧痛,现在看去,除了因为正脸朝下砸在地上留出了鼻血之外,脑袋上竟然没有丁点伤痕,更别提什么窟窿了。 刚想飘下去看个清楚,一个自他识海中传来的、平板机械的犹如合成电子一般的声音,立即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您好,鉴于您的肉身已经死亡,请问您是否要灵魂绑定‘攻心’系统?” “我死了?”沈默瞅了瞅下方一脸血地倒在地上的、属于自己的(前)身体,语气平静的问道。 似乎没想到他会是这个态度,系统沉默了两秒,回答:“没错。” 沈默直击重点:“绑定你,我就不用死了?” “……是的。” 少年干脆地说道:“那绑定吧。” 自称系统的家伙的平板电子音彻底破了功,一个清亮的男音歇斯底里地在沈默脑袋里大喊:“你都不问问,你是怎么死的,绑定我又有什么后果吗!” “很明显,我是被你砸死的。”沈默容色淡淡,“至于绑定你有什么后果,我只要能继续活着就够了。” “你!”自称系统的家伙明显被噎到了,他破罐子破摔地一般赌气道:“好,好,既然你自己都不在意,绑定就绑定!” 按说,他现在是个鬼魂,根本没有感觉。在男音落下的那刻,沈默却感到得一阵清凉的气流自脑袋向下,一直蔓延至全身。 等这感觉消失之后,机械平板的电子音便又重出江湖,在他脑袋里不住回荡:“宿主您好,恭喜您绑定‘攻心’系统。警告!警告!系统能量不足,请尽快充能,否则将立即解除绑定。” “攻心,我要怎么充能?” “……攻心是在叫谁?”那个清亮的男音又出现了,任谁都不难听出他的无语。 “叫你。” “我不叫攻心!”他气急败坏地反驳道。 “那你叫什么?”沈默询问的语气没有半点起伏。 “我,我叫……”他结巴了两下,沉默了两秒,斩钉截铁道:“我叫莫!对!我的名字是莫!” “好吧,莫。”沈默无所谓地点了点头,换了个称呼,将之前的问题重新问了一遍:“我要怎么充能?” “你,你!”被他的态度一刺激,莫的声音一下子暴躁了起来,“你没有诚意!” “诚意?”沈默眨了眨眼睛,这是他困惑时候的标准表情,“什么诚意?” “你叫我名字的时候太敷衍了!”莫在他脑海里愤怒的指责道。 “哦。”沈默状似了解的点了点头,“那你要我怎么叫你?” “你不是表演系的优等生吗?不是号称演技帝吗?你这么会演戏,怎么会不知道!” 沈默面无表情:“我为什么必须得知道?” “那你的戏都是怎么演的!”莫这次是彻底暴躁了起来,大声诘问道。 “分析人物性格,找准合适时机的合适动作、神态、表情、语言。” 话音刚落,沈默便觉得一股清流在自己的脑袋里不住盘旋,这感觉明明和上次一样,却让他觉得打心底舒服不起来。 许久之后,清流消失,莫的声音变得气虚且隐隐带着点懊悔:“你,你不懂感情?” 早知道是这样,他干嘛选他,现在都绑定了,连想反悔都没了机会。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初初看到他的时候,探测到他会演戏,就忍不住直接奔着他来了。 “你不是刚刚看了我的记忆?”沈默反问道。他的话语中第一次出现了情绪起伏,虽然这丝丝不满的情绪微弱的就连他本人都没察觉。 “那、那是、那是任务需要!”莫强作镇定,提高声音,以掩饰自己的心虚,反驳道:“我是你的系统,必须得对你全盘了解才行!” “好吧。”沈默点了点头,“你刚刚说任务需要?充能需要做任务?” “呃……是。”莫迟疑了一秒,回道。 “什么任务?” “你知道的,我们需要某种能量用来维持生存,但是,这种能量非常非常难得。”莫说到这停了下来。 即便听了一大堆废话,沈默也什么好奇或是不耐烦的意思。他只是漠然地“哦”了一声,也就算了。 卖关子没人捧场,莫只好无趣地继续说道:“这种能量只存在于其他世界的‘命运之子’的心脏里。” “所以,我的任务是想办法挖出他们的心?”淡然平静的语气,半点听不出是在说这么血腥的内容。 “当然不!”莫的声音立刻变得激昂了起来,像是生怕沈默会照他话里的内容去做,连忙大声否定。 “哦。那?”沈默眨了眨眼睛。 “你得让他们心甘情愿的把心脏给你,”莫无力的说道:“不然,那里边的能量就会自动消散,我们到时候什么都得不到。” “心甘情愿?”沈默沉默了一会儿,“也就是说,要他们自愿去死?” “不,确切的说,”莫的声音突然变得十分心虚,“你得让他们为了你甘心赴死。” “什么意思?” 莫的声音重新变成机械平板的电子音:“系统友情提示:得到的心脏中必须包含对宿主的爱作为钥匙,否则其中蕴含的能量将无法启用。” 静默了许久,沈默终于开口:“所以你叫‘攻心’系统,意思是要获取各种意义上的心?” “是,”莫的声音重新变成了清亮的男音,“这么说,也没错。” “具体要我怎么做?” “到时候,我会带你穿越世界,附到目标人物周围的人身上,接下来,就要看你的了。” “看我的?” “发挥你的演技强项啊,沈默!”莫激动道:“不让别人看出破绽,完成任务,我们就有能量了!” “我知道了。”沈默略一点头,平静道:“但是,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莫惊讶的问。他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了啊? “人物已经有了设定,让我扮演也没什么问题。但是,就算这是一部戏剧,”沈默敛下眼睑,“剧本呢?” “这、这……”莫自信满满的声音重新变得磕磕巴巴起来。他怎么就忘了,他绑定的这家伙差不多就是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人呢? “所以,我也需要做一回编剧了,是吗?” “呃,我,我也会尽量帮你的。”莫用不太确定的语气说。 “还有一件事。” 莫的声音有些不耐烦,“啊?还有什么事啊?” “我得到能量之后,是我们两个一起用,对吗?” “当、当然!”莫大声回答道。他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显得理直气壮,“我得用这种能量维护系统正常运转,没有我在,你就只能死了!” 听到这种明明是颠倒黑白的话——毕竟,要不是被莫砸到,沈默现在还活得好好的——但他半点愤怒的反应都没有,只是平静地问:“你都能给我提供什么帮助,在我把能量分给你之后?” “……提供人物大致信息,带你穿越,没了。”莫有点心虚气短地回答。 毕竟,作为一个系统,它不能给和其他小说里的系统一样,给宿主提供各式各样的丰富奖励也就算了,还要依靠宿主养活,好像确实有点太废柴了。 但沈默却半点没有嫌弃它的意思,只是问道:“我们可以开始了吗?” “啊?”莫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他的意思,“开始什么?” “做任务。”沈默回答道:“系统提示需要尽快充能,当然越快越好。” 莫:“……”有这么个自动自觉的宿主,它可真不习惯啊。不过……有个愿意做任务的宿主总比有个不愿意的强? 这么想着,莫心情颇为复杂地启动了穿越程序。 于是,在听到一声犹如玻璃破碎一般的声响之后,沈默只觉得身体一沉,终于又有了脚踏实地的感觉。 还没等他打量一下眼前的情况,一声响亮的耳光挟着风声,“啪”的一下,打得他晕头转向。他一把捂住顿时变得火辣辣的脸颊,抬眼看去—— 一个气质沉稳,长相俊朗,一看就是个成功人士的青年男子正站在他面前,狭长的黑眸中满含失望。 只见他那削薄的嘴唇一张一合,低沉磁性的声音从中吐出:“齐非,你这次实在是太胡闹了!别忘了,那可是叔叔阿姨唯一留下来的东西,你不能因为任性就要毁了它。” 说完,这位刚刚行凶完毕的俊朗青年,没给沈默任何反应的时间,直接转身,大步流星,走出房门。 看着房门“砰”的一声在自己面前被摔上,震起点点灰尘,沈默保持着捂脸的姿势,面无表情的在脑子里询问:“这就是我这次的目标人物?” 莫心虚不已地声音从他脑海里传来:“如果,我没眼花的话,你说的恐怕没错。” 第2章 竹马 回应莫话完全是白费力气,反正从和这个系统交流中就能看出来,它根本就不怎么靠谱。 沈默打量了一下这个以简约的黑白两色为主的房间,判断出哪扇门是通向卫生间之后,拉开雕着镂空花纹的精致木门,走了进去。 从架子上取下一条白色毛巾,放到水龙头下面。冰冷的水立刻从雕着精细花纹的龙头中流出,浸湿了柔软的纯棉毛巾。他伸手将毛巾拧干,叠好,敷在仍能感觉火辣辣的右脸上,这才抬头看向镜子。 镜子中立刻映出一张颇为俊美的脸来。 哪怕右半边脸肿的像个猪头,也能看出这张脸的出色:飞眉入鬓,鼻梁高挺,漆黑的眼瞳中,蕴着一种高高在上的傲慢神气,哪怕这身体的主人现在换成了沈默这个三无面瘫,眼神流转间仍能透出几分骄纵之意。 将方才揭开的毛巾重新放回脸上冷敷,沈默一边往卧室走,一边默默地在脑袋里和莫说话:“现在能给我人物资料么?” “哦哦,没问题。” 沈默走路的动作停了一下。以这个系统一贯不靠谱的表现,这回能这么干脆利落,他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果不其然,莫的话音刚落,一阵猛烈的剧痛就袭击了他的脑袋。 在沈默的感觉里,就好像有人用烧的赤红的铁杵插、进了他的脑浆,并在里面不住翻搅。疼的他只能抱住脑袋、在地上蜷成一团,连惨叫都叫不出来。 青年蜷缩在卫生间门口的绒毯上,双手死死的捂着脑袋,面色狰狞。他牙关紧咬,额角和脖颈的青筋爆突而起,单薄的衣衫下,浑身肌肉不住的痉挛抽动,显然正忍受着非人的疼痛。 短短的十秒钟过去,在沈默的感觉中却像是过了一生。等疼痛平息,他无力地放下了手,闭上眼睛,瘫在那里,半天没有动静。 “你,你没事吧?”莫小小声地问道。 沈默没有出声。 “我不是故意的。”莫心虚不已的解释道:“我真不知道会这么疼,下次我会提醒你的,我保证!” 这当然是句废话,经过这次,沈默哪里还用的上他提醒。 平静了一会儿,沈默伸手捡起掉在脑袋边的毛巾,软手软脚的从地上爬起来,踉跄着脚步,拉开浴室的门。将宽大的按摩浴缸里放满水,他扒掉身上被汗水湿透了的衣服,将自己扔了进去。 不住起伏波动的水面,舒缓了沈默因为疼痛而紧绷的神经。他把脑袋枕在浴缸壁上,闭上眼睛,这才开始在脑袋里和莫沟通:“下一次能轻点吗?” “啊,啊,我尽量。”莫的声音讪讪的。 沈默没再理他,闭着眼,看电影传记一样的浏览了这个身体的前半生。 他这次的身份,是目标人物纪宇擎的竹马竹马齐非。说是竹马,两人的感情和关系却胜似兄弟。 在齐非两岁的时候,齐爸齐妈就把十一岁的纪宇擎带回了家。据说,纪宇擎的爸妈出了意外去世,作为和纪爸有过命交情的好友,齐爸征求了齐妈的意见,将他带回来抚养。 从那开始,齐非的生命里就多了一个哥哥,哪怕这个哥哥姓纪不姓齐。 纪宇擎小小年纪便十分早熟,温文尔雅、成熟稳重,深受齐氏夫妇喜爱。相处不过半年,夫妻二人就完全将他当做了自己的另外一个儿子,在培养方面更加精心。 全精英式教育,文化语言、人际交往、公司管理、鉴赏礼仪……光家教便请了十多位,而令他们欣慰的是,纪宇擎从来没让他们失望。 相比于纪宇擎的出色,齐非却是完全的对照组。 虽然从小长相就可爱讨喜,但他性格却完全是宠坏了的不学无术,骄纵任性。 打小开始,除非是他自己喜欢,没人能逼他学习任何东西,比及长大一点,所有的老师都拿他束手无策,上课睡觉已经是非常给面子的了,逃课逃学根本就是家常便饭的事。 不知是好是坏,齐非的性格还十分倔强。 就因为学习这事,某次气急了的齐爸用皮带往死里抽他。 大夏天,穿的还少,韧性十足的皮带抽在身上,不一会就肿起来一条条的红痕。细皮嫩肉、娇生惯养的齐非从哪里受过这种苦,痛的他咬紧牙关、满地打滚。可他却半点不曾求饶,也死不悔改。 他的事情,只有他自己说了算,任凭谁也别想做了他的主。要不是放学回来的纪宇擎及时阻止,他绝对会被正在气头上的齐爸抽死。 而且,对齐非来说,世界上的东西只分两种,他要或是不要的:他想要的,那必然得拿到手,不想要的,再美再好摆在他面前,也换不来他垂询的一瞥。 能养成齐非这种无法无天的性格,齐爸齐妈不说,连纪宇擎都功不可没。 打小,想要的东西,不用齐非自己开口,只要他有的,纪宇擎都会双手奉上; 闯了祸,没关系,有纪宇擎给他顶着,哪怕顶不了,也会在他身边护着; 有人挑衅,他也从来不需要自己动手,只要有人欺负了他一丁点儿,纪宇擎都会给他千百倍的讨回来; 齐爸齐妈想教训齐非,纪宇擎会用各种方式给他求情,别说扇耳光了,齐非再熊,再任性,他之前不曾动过齐非一根手指头。 而这次,能得了这么一巴掌,齐非是真的踩到了纪宇擎那看似无限宠溺的底线。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在齐非十八岁那年,齐氏夫妇因为车祸意外去世,他们一手打下的江山、齐氏集团顿时群龙无首,已经成人的齐非迫不得已入主董事会。 但作为一个从小就不学无术,只会吃喝玩乐、胡作非为的二世祖,显而易见的,他并没有任何可以服众的本事。 就在这个群狼环饲、风雨飘摇的时刻,纪宇擎再一次站在齐非前方,为他遮风挡雨。 他毅然决然的抛弃了自己的事业,在齐市集团出任了公司总经理的一职。他将公司里需要齐非处理的一切事务接手过去,哪怕手里并没有半点股份,也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经营着公司。 到此,齐非可以去继续做他风流潇洒的二世祖,留下纪宇擎给他赚钱兼处理惹人厌烦的公司事务。 本是皆大欢喜的结局,但作为一个任性惯了的中二病晚期,齐非却没有就此消停——在纪宇擎没注意到的时候,他与贺乘风搅和在了一起。 贺乘风,齐市集团第二大股东,除了齐氏夫妇,他占据了公司最多的话语权。 他是齐氏集团的元老,从齐氏夫妇打拼时期起,就跟随在二人身边,曾为打下这片齐氏江山,立下过汗马功劳。 贺先生今年已经五十多岁,可人老心未老,蓬勃的野心从来不曾有过停歇。 在齐氏夫妇双双意外去世之后,本以为自己上位的机会来了。就齐非那个无人不知的二世祖,在他手中,岂不是任由揉捏? 谁知,在自以为万无一失的时候,凭空出现一个纪宇擎,横插一杠子,打翻了他的如意算盘,让齐市集团没能成功改姓贺。 这等深仇大恨,又让他怎么能不往心里去? 作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最有资格的元老,除了齐氏夫妇之外,贺先生从来就没服过谁。纪宇擎这种毛头小子,他更不肯放进眼里。这边恼恨纪宇擎,他便在公司决策上,屡屡对他使绊子,与其作对。 不幸的是,纪宇擎虽说年轻,但管理公司的经验可说不上太少。 本来,据说,他和同学之前共同创办了一间收益绝佳、前途似锦的小公司,当然这都只是江湖传言。不过,他管理经验十分丰富倒是真的。 刚开始,纪宇擎因为对齐氏不够熟悉,或缺少一些经验有些许失误,但他眼光精准,手段狠辣,瑕不掩瑜,很快他就在公司站稳了脚跟。 两年过去,纪宇擎在公司的地位已经说得上一言九鼎,几乎所有人都学会了对这位手腕灵活、后台强硬的总经理俯首帖耳。 于是,不久之后,贺老先生就为自己的掉以轻心和所作所为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眼见着纪宇擎威望越隆,而自己在公司里却越来越式微,贺先生不甘极了,他哪肯就此坐以待毙。 琢磨来,琢磨去,很快他就发现了纪宇擎身上最大的漏洞——纪宇擎能在公司里这么威风,可全靠了他们的二世祖董事长齐非。 要是没有齐非给他撑腰,要让手上半点股份也没有的纪宇擎滚蛋,完全轻而易举。 这两人之间,难道就没点龌、龊龃龉?以贺老先生的想法,这根本不可能。 毕竟,纪宇擎姓纪不姓齐,就这么把公司整个交给他管,大权都在他手上握着,齐非真能彻底放心?难道,这二世祖还真能甘心一辈子当个木偶皇帝? 不说齐非,就以纪宇擎的本事来说,他能愿意一辈子老老实实当个忠臣良将,尽心尽力辅佐齐非这个扶不起的阿斗? 于是,贺老先生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俗话说的好,没有挖不到的墙角,只有不努力的小三,呃,错了错了,是只要锄头挥得好,哪有墙角挖不倒?挑拨离间这种大计,此时不上,更待何时? 第3章 竹马 起先,贺老先生派出了自己儿子贺沧海刻意结交齐非,试探他的态度。 不知齐非这位二世祖是怎么想的,哪怕在知道贺沧海的身份之后,竟然还欣然接受了他的示好。 也许是他根本不知道公司里的暗潮汹涌?对一个不学无术的二世祖来说,这也并非不可能。 管他是什么想法呢。这种机会,对贺老先生来说,完全就是天赐良机。 于是,他赶忙打蛇随棍上,刻意以一种温和慈爱的长辈姿态出现在了齐非面前。 但他深知齐非性格,从不在他面前摆长辈架子不说,还朝他嘘寒问暖,对他关怀备至,所有想要的东西,不需要开口,立刻就会双手奉上,摆在他面前。 齐非呢,对这种示好也说不上在意或不在意。 他一直是种骄傲到可有可无的态度,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这种单方面的刻意的结交中,和贺乘风的见面机会倒是越来越多了。 于是,在自认为两人之间关系已经足够亲密的时候,贺乘风开始实施自己“让纪宇擎趁早滚蛋”计划。 等保护屏纪宇擎一撤,齐非这个智商欠费的小毛孩儿,还不是任他搓圆捏扁? 于是,每一次和齐非见面,贺乘风都会假装不经意和齐非聊聊纪宇擎在公司里的超然地位:说他“完全就是所有人心目中的最佳领导人”,还夸他文韬武略、年少有为,许多业内前辈都赞赏不已; 更在闲聊中,隐晦的表示,听说曾有公司给出更高的薪资邀请纪宇擎担任总经理一职,并用一种十分担心齐非的口吻,劝说他提高给纪宇擎的待遇,“以免错失良将”。 不过,很快,他又话锋一转,提起了对公司中所有人都只知纪宇擎,不知齐非的担忧之情。从而建议齐非多去公司转转,参与公司决策,顺便恭维了下他“并不比纪宇擎差半分”的才能。 从齐非接下来的行动来看,贺老先生的招数似乎起了作用。 两年来除非必要情况,从不出现的齐非,最近半年,在公司里说得上是出入频频。 更有一见他出现,贺老先生便主动凑到他身边搭话恭维,就算二世祖摆出一副爱答不理的面孔,眼睛长在天上一样,也不妨碍大家认为他俩相处和睦。 就算态度有点敷衍吧,以这位的性格,能在说话的时候应付,而不是视如无物、拔腿就走,说明贺乘风老先生算是入了他的眼了。 这种情况看在公司众人眼里,有种说不出的诡异。 谁不知道,在公司里,纪总和贺老头根本是势如水火啊?而作为纪总的大后台齐非,竟然和贺老头相谈甚欢,这岂能不引人侧目 所有人都在猜,这是齐非这白眼狼、二世祖开始怀疑纪总、想要重新收揽权利的表现。 全公司上上下下不知道有多少人,正在心里猛烈抨击他这种不知好歹的行为,并为他们心中的模范男神纪宇擎抱不平。 要不是为了这个二世祖,就凭他们男神的本事,自己当老板也绰绰有余,哪用的上来给别人打工? 当然啦,替男神委屈只是一方面。齐非现在这种态度,搞不好,公司上层将会出现一场大变动。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到时候,要是公司高层真掀起什么腥风血雨,他们这些虾兵蟹将还能有什么好处不成?好不容易获得的平稳幸福地工作环境,岂不是又要泡汤? 让所有人都感到心塞的是,二世祖齐非似乎真的被贺乘风那个老狐狸迷惑了。 他出入公司当个摆设还不够,最近更是频繁给纪宇擎找茬,用些鸡毛蒜皮的理由当借口,打回了他不少提案,非得折腾到所有人都筋疲力尽、怨声载道不可,才让通过。 这么干,完全就是在打纪宇擎的脸。看在所有人眼里,简直就是纪总将要地位不保最鲜明地预告信号! 明明应该是绑在一根绳上的蚂蚱,齐非的所作所为,却摆明了是在打压纪宇擎的威望。看在所有人眼里,这抽了风的二世祖,简直不负他脑子进水的草包之名。 他这损人损己的傻叉做法,也就只有一个解释——贺老头挑拨成功,让草包二世祖以为凭他自己也能在公司掌权,这里边肯定少不了贺老头的撺掇许诺,比如说,承诺完全支持二世祖掌权,敢当马前卒之类的。 而现在的纪总功高震主,也挡了他的路,让他开始忌惮,想要兔死狗烹了。 就这两天,齐非嫉贤妒能,也可以说,犯二的病症仿佛越加严重了。 这么折腾着纪宇擎,他好像觉得不过瘾似的,就像脑子进水了一样,联合贺乘风一起,发明了一种作死新玩法。 按他这么玩下去,齐氏集团迟早得姓贺——这就是沈默代他挨巴掌的原因了。 看完自己这具身体昨天做的事,沈默只觉得,以纪宇擎对齐氏夫妇的感情和对齐氏集团的看重,能只赏了他一个巴掌,而不是狠狠地揍他一顿,还真说得上是修养绝佳。 正在这时,一阵悦耳的铃音从地上传了过来。 沈默坐起身,弯腰,伸手把地上的衣服够了起来,并从口袋中掏出了一个黑底金边的华美手机。屏幕上闪着一串电话号码,沈默回忆片刻,却没想起这是谁的电话。 他摁下接听键,放到耳边,一个热情洋溢的声音立刻从中传来:“齐少,晚上这边有个局,过来开心开心啊?” 很耳熟。 沈默想了想,好像是贺老先生的独生子,贺沧海? 停顿了片刻,沈默用一种懒洋洋的语气应道:“去哪?” “七煌会所,这儿的妞可正了,齐少,包您满意。还有些您没见过的好玩的。”青年的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道。 “我没见过的?”沈默从鼻子里喷出一个不屑地轻哼,“几点?” “晚上九点。” “嗯,等着。” “好叻,我们等着……” 没等对方说完话,沈默就把手机从耳朵边拿了开来,摁掉。莹蓝色的手机屏幕,因为他的动作,重新变成了黑色。 莫的声音又从他的脑子里阴魂不散地冒了出来:“……看着你面无表情地用那种语气说话,我为什么觉得那么诡异呢?” 沈默理所应当的答道:“反正周围也没有别人,能省点力气当然还是省点的好。” 说着,他跨、出浴缸,将架子上的浴袍抽下来披在身上,顺手将浴缸里的水放掉。 他弯下腰,捡起被自己扔在地上的衣服,扔到角落的一个箱子里,明天来的保洁会把这里的衣服收拾好的。然后,抄起手机,踢踢踏踏的走回了卧室。 当天晚上,九点四十几分,沈默从车库中开着最新款的橘红色兰博基尼,一路飙着车,来到了七煌会所门口。 他看也不看迎过来的泊车小弟一眼,把车钥匙顺手朝他那边一抛,双手□□口袋里,姿态傲慢地跟着早早等在门口,点头哈腰的会所经理走进了金碧辉煌、灯火闪耀的大门。 不一会儿,接到通知的贺沧海就领着一群打扮的花里胡哨,一看就是些不入流的家伙们迎了出来。这些人,据贺沧海自己介绍,都是他的朋友。 沈默暗地里打量一圈,发现,这些人在齐非的记忆里也曾有几个算是熟面孔,一起玩的时候,不管是泡妞、赛车、赌博等等都的确是把好手。 冲着这些和他热情打招呼的人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沈默便在众星拱月之中,进了一个颇为豪华宽敞的包间。 占据了包间中最大一个真皮沙发,沈默歪歪斜斜地倚着沙发背,从兜里掏出一根烟,旁边赶忙有人过来给他点燃。 他吸了口,轻飘飘地吐出一个烟圈,昂着下巴,点了点正前方的大屏幕,用一种十分轻慢的语气,问坐到他旁边沙发上的贺沧海:“你今儿个叫我来这么个地方,就是陪你们这堆无聊的人唱歌?” “那哪儿能啊,齐少。”贺沧海堆起一个讨好地笑容,赶忙说道:“今儿个为了给您庆功,妞早就准备好了,不是我夸口,这次的妞绝对够正。” 说着,他转过身,大喊道:“快!快!经理死哪去了!人呢?都领进来,别让齐少久等了!” 说话间,一队长相出众的女子鱼贯而入。 她们穿着清凉的衣服,扭腰摆胯间,媚态横生。其中,打头的两个姿色最佳,身材最棒的女子二话不说,当仁不让的向着沈默沙发的方向走了过来。 眼见着她们就要在自己身边坐下,沈默瞟了她们一眼,慢吞吞的开口了:“站那。” 声音不大,却威慑力十足。 闻言,两个女人立刻用一种妖娆的姿态在他面前站好,娇娇怯怯地转过脸,咬着艳红的唇,无措的看向坐在旁边沙发上的贺沧海。 “齐少,怎么了?这两个妞不合你口味?”贺沧海赶忙松开自己怀里的两个女人,靠近沈默,小心翼翼地问道。 沈默冲他摆摆手,“你们玩你们的。让她们滚开,我今儿没心情。” 一听他这么说,贺沧海赶忙冲那些男男女女大声吼道:“玩你们的去!别过来烦齐少就成。” 话音刚落,那两个女人娇哼了一声,跺了跺脚,立刻被其他早就垂涎三尺的男人给揽走了。 于是,宽大的包间中,灯光顿时昏暗下来,彩灯闪烁间,唱歌的唱歌,喝酒的喝酒,赌色子的赌色子,男人的呼喝夹杂着女人的娇笑,整个包间瞬间沸腾了起来。 更有穿着暴、露的女子,在包间的小舞台的聚光灯下跳着奔放诱人的钢、管舞,挥洒的汗水,魅惑的舞姿,让整个包间中的气氛更是火热不已。 在一片群魔乱舞中,沈默坐在暗影里,看不清表情。红色的烟火,在他指间忽明忽灭,偶尔闪过的灯光,将他的面容变得更加莫测高深。 陪坐在沈默身边的小沙发上,贺沧海赶走了想来拉他的两个女郎,凑头问道:“怎么了,齐少,不开心?哪个不要命的,敢惹您老不爽?” 沈默从鼻子里喷出一个冷哼,“你说还有谁?” “哦,又是纪宇擎?”贺沧海转了转眼珠,“是为了昨儿个,咱们一起把朱一峰那个老家伙弄出董事会的事儿?” 朱一峰,齐氏夫妇的铁杆追随者。在所有董事中能力算不上多出彩,对齐氏夫妇和现在的纪宇擎却忠心耿耿。 可想而知,齐非这次作死作的到底有多厉害,将这样一位成员联合贺乘风排出董事会,简直就是自断臂膀,自毁城墙。 他这么干,现在站在他这边,或者说纪宇擎这边的董事,能有几个还能不动摇的? 遇上这么个猪队长,任凭再看好纪宇擎的能力,大家伙儿也要掂量掂量。更何况,在大家看来,这猪头队长还想把纪宇擎撇除在外,自己干。 这是在上杆子给贺乘风送人脉呢。 第4章 竹马 沈默抽了口烟,默默不语,没点头也没摇头。 看傻子一样的轻蔑神色在贺沧海的脸上一闪而过,说话的语气却全然不是那么回事。 他半点不提昨天事情的对错,只说:“嗐,说起来,齐少,我说话直您可别见怪。您能留着他当总经理,就是对他的恩赐了,只要您一句话,他还不得乖乖滚蛋?就这样他还敢惹您生气,可真是不知好歹。” 即便灯光昏暗,沈默也没错过贺沧海脸上那一瞬间的精彩表情。 他吸了口手上的烟,懒洋洋地磕了磕烟灰,任贺沧海说的天花乱坠,自己却百无聊赖地径自沉默着,不发一言。 半刻钟后,说的口干舌燥的贺沧海终于停住了嘴巴。看沈默只是自顾自的抽着烟,半点没有搭理自己的意思,脸上立刻浮起一丝怒意。 灌下一杯酒,缓解了嘴巴里的干渴,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贺沧海嘴巴一勾,不怀好意的光芒在细小的眼中一闪而过。 他一边对着沈默谄笑,一边在心里暗骂:现在你敢这么猖狂,不把我放在眼里,等以后,总有你跪着哭着求我放你一马的时候! 看到沈默起身要走,他赶忙上前阻拦:“哎,哎,齐少,怎么就走了?” “没意思。”沈默撩起眼皮,赏了他一眼,“下次这样,别叫我,没劲。” “别呀,齐少。”贺沧海摆摆手,凑到他耳朵边,压低声音:“我说的好玩的还没上呢,您这就走了,多可惜?” 沈默一挑眉毛:“哦?” 恰在此时,一个做服务生打扮的人推着推车,从门外走了进来。看到这个人出现,包厢里的喧闹霎时间一静。 沈默挑了挑眉,没出声。看来这里除了他以外,所有人都知道这人是干什么的。 推车上边摆着香烟果盘酒水等等,但那服务生却没有把上层东西端下来的意思,而是蹲下身,从推车底层抽出一个黑色小包来。 这包一出现,刚刚还老实看着的人,立刻两眼放光,蠢蠢欲动。等黑包的拉链一开,所有人都迫不及待的围了过去,把那里边的东西哄抢一空。 刚一看到那个人出现在包间里,贺沧海就奔了过去。回来的时候,他手里拿着一小袋白色粉末,凑到了沈默旁边。 “齐少,看看,这就是我说的好玩的。”他摊开手,把那东西递到沈默眼前,一脸邀功的表情,“您没试过吧?” 沈默抬眼环顾了一圈。 那些拿到手的家伙,大部分都迫不及待地抽了起来。 一股股呛人的臭味和烟雾在包间里弥漫,震耳欲聋的音响声还在继续,吸食了那东西的人们,却不复刚刚的生龙活虎,一个个懒洋洋的的摊在那里,一脸的享受,看上去简直欲、仙欲、死。 审视着那些已经丑态毕露的男女,沈默朝着贺沧海露出一个可怕的笑容。可怜灯光太过昏暗,贺沧海半点都没能看清。 他将手上的烟头狠狠地在桌子上转了几圈,摁灭,然后,伸手将贺沧海手里的东西接过来。 自以为得计,贺沧海笑得十分开心,殷勤道:“齐少,您不会吧?我来教您?” 掂了掂手里的小袋子,沈默语气危险:“你管这个叫好玩的?” 被沈默出乎意料的问话弄蒙了,贺沧海一时没能反应过来。他张大嘴巴,傻傻的看着沈默:“啊?” 沈默冲他狰狞一笑,二话不说,薅住他的头发,用力一贯,把他的脑袋猛地向着前边的茶几撞去! “砰!”贺沧海的脑袋正正撞倒茶几上。 “哗啦!”茶几玻璃顿时出现蜘蛛网一般的裂纹,而后,急速蔓延开来,很快,玻璃碴子碎了一地。 就这一下,沈默犹不满足。他拽着贺沧海的脖领子,一扭身,将他的脑袋沙发旁边放着酒杯果盘的大理石小桌上碰去! 这时候,包间里勉强还保持点神智的人们,才注意到发生了什么。尖叫声刹那间响彻云霄,此起彼伏。 不知道谁在慌乱中碰到了顶灯开关,明亮的光线刹那间充斥了整个包房。于是,可怕的行凶现场无比清晰的出现在人们眼前。 一个长相俊美无匹的青年手里拎着一个男人的领子,把他的脑袋反反复复的向着大理石桌碰去,桌子上边摆着的果盘酒水早就洒落一地。 四溅的鲜血染红了桌面,并蜿蜒着爬下暗色的桌面,一滴滴的滴落下来,在地上溅出艳红色的血花,一声声不绝于耳的“砰砰”,听着更是无比凶残! 所有人都被吓呆了,于是,根本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来阻止青年暴行。还是沈默自己在让贺沧海的脑袋和大理石桌亲密接触了二十余次后,觉得差不多了,才松的手。 将头破血流,昏迷不醒的贺沧海丢垃圾一样甩在地上,沈默蹲下身,将手里的小袋子打开,掰开他的嘴巴,全都倒了进去。 担心太干无法下咽,他还颇为体贴的拿了一瓶烈酒,捏住他的鼻子,将瓶口塞进他的嘴里。 在看着瓶中的酒水再无一滴剩余,沈默这才放手,任由瓶子掉在他脚边,发出“当啷”的一声轻响。 做完了这一切,他站起身,从兜里掏出一张手绢,从容不迫地擦了擦手。他将每一根指头都仔仔细细地擦过,擦完了,一松手,手绢便轻飘飘的落在了地上。 将手□□裤兜里,他神情冷酷,眼神傲慢地扫视了一圈。 被这位行凶的悲催受害者还躺在地上作为前车之鉴呢,哪有人还敢再去捋这位的虎须啊? 于是,还能保持哪怕一点神智的人,都慌慌张张的躲开了他的视线,缩了缩身子,就怕被无辜牵连。 沈默不屑地冷哼了一声,踩着悠然的步子,踏出了房门。等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房间里顿时传出一片响亮的呼气声。 刚一坐进跑车,关上车门,沈默脸上的骄横和傲慢就变戏法一样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面无表情的扭了扭车钥匙,打着了火,不理莫在他脑袋里鬼哄鬼叫什么“默默你刚刚真的好帅”一踩油门,飞速地冲出了会所大门。 左手把着方向盘,拈了拈自己的右手,沈默的表情变得有点奇怪。 虽然他知道自己感情微弱,几乎也没什么情绪,能按照齐非的反应演绎出来,也只是因为他依靠自己的分析和观察得到的结果。 但是,没想到的是,他真能和齐非一样下的去手,哪怕这不是纯粹的演戏,而是现实,血液溅在手上的温热更是半点没打折扣。 明明在这之前,他只是个连架都没打过的表演系大三生。 莫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考。 在他脑袋里闹腾了一会儿,莫发现沈默没有任何反应,于是委委屈屈地出声问道:“默默,默默,你怎么不理我?” “默默?” “对啊!”莫兴奋道:“这是我对你的昵称!你看,你叫我莫,我叫你默默,这样显得我们多亲近啊。” “哦。”沈默冷淡地点了点头,表示了解了。 “你!哼!”莫气鼓鼓冷哼一声,自动消失在沈默脑袋里。 过不多久,他又忍不住自己冒出头来,泄气一般的说道:“唉,算了算了。每天跟你这么计较,我非得气死不可。” 沈默眨了眨眼睛,“啊”了一声。 很快,莫就把之前的不开心抛到一边,兴致勃勃的询问:“默默,你刚刚做的,是齐非会做出的反应吗?” “嗯。” “哎?齐非不就是个不学无术、傻乎乎的二世祖吗?要不他能干出那些事儿来?我还以为,他要是想尝试一下毒、品也挺正常的。” “齐非不笨,正相反,他很聪明。贺家父子的接近他的目的,他看的一清二楚。贺沧海想引诱他吸、毒是在害他,以他跋扈骄纵的性格,的确会当场报复回来。” “啊?我还以为他是笨蛋,弄不清现状、或者被挑拨离间成功,嫉妒纪宇擎才给他找茬的。原来不是啊?” “嗯,不是。”沈默回答道:“记得第一天我们过来的时候,纪宇擎甩完我巴掌说的那句话么?他也知道,齐非这么做,就是因为任性。” “任性?原来还有人能任性成这样?”莫啧啧两声,不敢置信,“那,默默,今儿个发生了这种事,你和贺沧海他们就算决裂了吧?你之后要怎么做?” “我的目标人物是纪宇擎。” “呃……”莫瞬间卡壳了。 “而且,”想到今天包厢中,那个一直注意着他行动,差点在他接过毒、品时冲过来,并清醒到最后的男人,沈默语气平淡的说道:“我们应该很快就能再见到目标人物了。” 在沈默刚刚将车开出会所不久,纪宇擎的电话铃声就响了起来。仍在办公中的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立马把接起电话,问对方:“小非出什么事了?” “呃,事实上,出事的不是齐少。”程昱回答道。 沈默的判断没错,纪宇擎的确安排了人跟在齐非身边。 “到底怎么了?” 听出老大语气中的不耐烦,他赶忙解释:“今儿个贺沧海邀请齐少在七煌会所玩,叫了女人,还弄了点毒、品。” 听出纪宇擎那边的呼吸声一下子变得不对劲,程昱赶紧加快语速,“齐少非常聪明,根本没上他的当。没碰那种女人不说,还把贺沧海揍了一顿,而且把毒品给他灌下去了,真是做的特别好!简直大快人心。” 唉,每次一碰上齐少的事,老大都变的不像他自己了。天没事都要汇报一次不说,有事的时候,那简直…… 只听得“砰”、“哗啦”,东西落地和碎裂的声从电话那头传来,程昱一个激灵,看来老大这回真是气的不轻。看看,都让一贯以温文尔雅面目示人的老大怒形于色、开始砸东西了。 本来好好的摆在桌子上的咖啡杯,这会儿在办公桌前方的地板上碎裂成无数片,黑褐色的咖啡顿时四溅而出,在地板上形成一滩刺眼的水洼。 看也不看地上破碎的咖啡杯一眼,纪宇擎狠狠地捏着手里的笔,就像是在捏着某人的脖子。 他眯了眯眼睛,冷冽的光芒在其中一闪而过,“他们这是想引诱小非吸、毒,好弄出他手里的股份!呵,想的倒不错。可惜,他们到底是看错了小非!” 老大明明是在嘲讽贺家两父子痴心妄想,要用这种不入流的手段上位啊?为什么他却听出了一丝诡异的骄傲? 程昱挖了挖耳朵,怀疑自己听错了。 这时,纪宇擎的话锋一转,轻描淡写却让人忍不住头皮发麻的话语从听筒中传来:“既然他们这么喜欢,那就安排人,让他们自己去试试。你应该知道,最终我想最看到什么结果。” 程昱猛地打了个抖,大声回答:“是!老大,保证让您满意!” 听着对面电话挂断地嘟嘟声,程昱咧了咧嘴巴,这下贺家的老鬼小鬼可都要惨咯!也是,谁让他们胆子这么大,敢去动老大的唯一的逆鳞呢! 他挑了挑眉毛,既然老大都发话了,那他们当然要照办喽! 至于贺家父子俩?还是自求多福吧。 第5章 竹马 当晚十一点多,等了许久的沈默透过窗户,看到属于纪宇擎的那辆黑色高级商务轿车开进了车库。 目标人物已经回来了,照他估计,应该很快就会出现在他面前。 沈默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身上露出白皙的胸膛和小腿的浅蓝色睡袍,思考了片刻,决定还是不换了。 对纪宇擎,齐非从来都是随便惯了的。 果不其然,没过十分钟,他的房门就传来了轻轻的敲击声。 纪宇擎的声音温柔低沉:“小非,睡了吗?我能进来吗?” 对此早有准备的沈默,已经从床上下来,坐在落地窗边的单人小沙发上。 在他的右手边,是一张欧式设计风格的木质白色圆桌,桌面上放着瓶刚打开的路易十三,瓶中的液体鲜血般艳红,在落地灯昏黄的光芒映照下,琉璃一样剔透发光。 慵懒地靠在米白色的沙发背上,沈默赤脚踩着地上能够淹没脚背的白色长绒毛毯,翘起脚,浅蓝色的系带睡袍滑落在两侧,衬着那双修长地双腿更加莹白如玉。 他低垂着眼睑,轻嗅着手里高脚杯中酒水散发的芳香气息,在敲门声响起的同时抬起头,望着对面的房门,扬声道:“进来。” 门打开了,体态修长,气质文雅的纪宇擎出现在他眼前,身上还穿着一身挺括得体的银灰色的西装。显然,他没换衣服就急着过来了。 换上拖鞋,回手将房门关好,纪宇擎迈步走了过来。 见他向着自己对面的靠背沙发走去,沈默摇了摇手里的高脚杯,冲着距离较远的床前塌扬了扬下巴,“去那边。” “好。”纪宇擎脚步顿了顿,无奈的笑答一声,然后,回身走了几步,在软塌上坐好。 即便坐的地方矮了一头,他给人的感觉却和沈默平起平坐一样,有一种万事尽在掌握的淡定从容。 “怎么这么晚了还在喝酒?” “你有什么事?”沈默撩了撩眼皮,算是给了他一个正眼,不答反问。 从进门到现在,纪宇擎已经从上到下将沈默仔仔细细的检查过,见他的确毫发无损才放了心。 这会儿对沈默这副“有事说事没事就滚”的态度半点也不着脑,只态度郑重地看着沈默的眼睛,语调温柔,“小非,我是来道歉的。” “道歉?道什么歉?” 纪宇擎真诚道:“昨天是我太冲动了,不该对你动手。对不起。” “呵——”沈默后仰了下身子,让自己靠的更舒服些。 而后,斜睨向纪宇擎,冷笑一声,“您可是英明神武的纪大总经理,我不过是个不学无术的白眼狼二世祖,您可是我的大恩人,怎么对我不是应该的?我何德何能,当得起您这声对不起?” “小非。”纪宇擎无奈的叫了一声。 看着他有起身靠过来的意图,沈默瞪他一眼,冷声说:“坐那,不然就出去。” 黑瞳中泛起一丝笑意,纪宇擎在凳子上重新坐下来,语气温软:“小非,你要是不高兴公司里的人乱说话,明天,我就让他们统统闭嘴好不好?” “让他们闭嘴?”沈默傲慢地瞥了他一眼,神情不屑极了,“用不着。” “嗯嗯,我知道你不在乎。”纪宇擎附和地点点头,言语中带着一丝讨好,“是我看不惯他们说你半点不好,我家小非从来都是最好的。” 就算这样,沈默冷冰冰地也态度半点没见好转。 他仰起头,一口喝干了杯子里的红酒,将其磕到桌面上,发出“叮”的一声轻响。而后,看向纪宇擎,不耐烦的再次赶人:“没事出去,别浪费我的时间,我要睡了。” “小非,我……” 突兀的电话铃声打断了纪宇擎将要出口的话。沈默站起身,走到床头柜前,伸手将放在上边手机抄了起来。 “谁?” “齐少,是我。”一把稍显苍老的声音,从电话的另一头传来。 “贺乘风?”沈默扭头瞥了纪宇擎一眼。从听到这个名字的那一刻起,他就收起了脸上的笑意,一脸严肃的盯着接电话的沈默,面色沉的可以滴水了。 转过身,抱着胳膊,曲起一条腿抵在床头柜上,臀部靠着柜沿,沈默好整以暇地冲纪宇擎挑了挑眉,口中却半点不耽搁地问道:“找我有事?” “听说,我家臭小子今儿个得罪您了?”贺乘风笑呵呵地说:“我是来替他给您赔罪的。那就是个混球,您大人大量,千万别和他一般见识。” “这话怎么说的?”对着纪宇擎挑衅地笑笑,沈默在电话中的口吻却透着点与平时截然不同地亲密热情,连称呼都变了,“贺叔,合该是我给您打电话赔不是才对。今儿个,我一时冲动,没控制好力道,可能让贺哥受了点小伤,真是不好意思。” 虽然诧异于二世祖今儿个怎么转了性,和以往截然不同,贺乘风不愧是老姜,接话仍旧十分利落,声音更是分外爽朗。 “啊哈哈,齐少,您可别这么说。以后公司里,他还要靠您提携呢!没做对,您揍他也是应该的嘛。甭说今儿个,就是以后,他有什么出错的地方,您尽管教训,不用看我面子。” 又亲切地和贺乘风寒暄了两句,在沈默说完“改天一定登门拜访”挂了电话之后,静默良久的纪宇擎这才站起身来,低下头,凝视着沈默的眼睛,语意沉沉,“小非,你以后还想和贺家父子来往?” 直到这个时候,沈默才发现,纪宇擎比齐非高了几乎有一个头。被他这么居高临下的一看,沈默竟感到了一丝莫名的压力。 输人不输阵,以齐非的骄傲哪能容许自己处在弱势地位?于是,沈默立刻挺直脊背,扬起下巴,不躲不闪地和纪宇擎对视,挑衅地反问:“那又怎么样?” “小非,你明知道他们不怀好意——” “我嫉妒你啊?想把你赶下台,”沈默玩世不恭地笑着,摊了摊手,“所有人不都是这么说的?” “我知道这不是你的想法!虽然,”纪宇擎闭了闭眼,挫败地神情一闪而过,“我的确弄不懂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他紧紧地盯着沈默的眼睛,笃定地表情里掺杂了些微的迷茫,“你这么做,是想毁了公司?为什么?” “你不懂?你说,你不懂?”沈默捂着脸,低低的笑出声来。那笑声中满是讥嘲的意味,不知道是在嘲讽纪宇擎,还是在讽刺他自己。 “小非?”纪宇擎皱起了眉。 沈默放下了手,看向他。 俊美倨傲的青年嘴角仍勾着笑,那笑容中却殊无笑意,黑色的瞳眸犹如深不见底地潭水,平静的表面下是不住涌动地暗潮,“想知道我要干什么?” 纵使他们一起长大,自认为对齐非了解的十分透彻,这回,纪宇擎却有种超出掌控地诡异感——这样的齐非,他从来都没见过。 哪怕齐非的态度古怪,为了能破解这个乱局,让他不至于真把齐氏夫妇的心血毁掉,他也得彻底弄懂齐非到底在想什么。 想到这,纪宇擎皱起的眉头稍稍松了松,冲沈默点了点头。 “那好,我告诉你。”说着话,沈默直起身子,双脚落地,走了两步,逼近了站在床边的俊朗青年。 两人间只有短短的一段距离,不过须臾,沈默就站在了纪宇擎面前。 他毫无预兆地伸出手,猛然一推——没有半点防备的纪宇擎仰面跌倒在床上,宽大柔软地双人床,被他砸的不住颤动。 没等纪宇擎从深陷的床铺中挣扎起来,沈默已经欺身而上。 他一脚支地,单膝跪在纪宇擎双腿间的床沿上,双手摁住他的肩膀,将他整个人笼罩在自己身下,借着自己的力量和不易着力的软床,让纪宇擎半点动弹不得。 “小非?!” “你不是想知道我想要干什么吗?”沈默略略低头,看着表情茫然地纪宇擎,勾起一个诡异地笑来,“现在,你懂了吗?” 他看着纪宇擎的脸色由迷茫变成恍然和震惊,满意笑了笑,俯下身,将嘴唇凑近他的耳边,“我想要干、你。” 温热的呼吸喷吐在耳朵上,带来一阵湿热的□□,纪宇擎只觉得脑子里一片混乱——被他视为弟弟的齐非竟然对他说出了这种话,他一时之间不知道自己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没得到纪宇擎的半点回应,沈默却浑不在意。他高挺的鼻尖擦过纪宇擎温润的脸颊,然后,和他的鼻尖正正相对。 两人面庞轮廓相接,唇与唇之间几无空隙,呼吸交错间,彼此的气息纠缠着涌入鼻端。 四目相对,沈默的眼瞳亮的惊人,像是燃着疯狂地火焰:“公司,公司,你心心念念的就只有它。它占了你那么多精力时间——只要我毁了它,你就有更多的时间来陪我了吧?” 纪宇擎凝注着沈默的黑眸,将那其中的坚决和偏执完全收入眼底。他吸了口气,闭了闭眼睛,如果他才是小非做这一切的原因,那么—— 双手握上沈默的腰身,纪宇擎猝然发力! 沈默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回过神后,发现自己被纪宇擎压在了身下,两人刚刚好交换了位置。 他瞪大了眼睛,刚想挣扎,却被位于上方的纪宇擎轻而易举的镇压。 单手握着沈默两只手的手腕,将其束缚在头顶,膝盖稍一用力,抵住了他腿部的挣动,纪宇擎用另外一只手捏住沈默的下巴,低下头,对准他的嘴唇,狠狠地吻了下去。 对方地唇在自己的唇瓣上狠狠地碾磨着,柔软的舌侵入了自己的口腔,大肆攻城略地,不住探索。 口中的津液和空气被对方不住地汲取,沈默只觉得脑子一阵阵发蒙,胸口闷闷的发痛。更有一股燥热从唇齿相接处升起,电流般的□□,从头麻到脚底。 直吻得沈默眼泛水光,面色通红,纪宇擎才放过了他。 用舌尖舔去对方嘴角的不慎流出的津液,纪宇擎略略抬头,看着自己身下眼含媚意,面若桃花,不复之前桀骜的俊美青年。 “你不就是想要我吗?我答应你。” 第6章 竹马 在沈默的失神中,纪宇擎抽手将脖子上的领带一把扯了下来,然后,用它绕着他的手腕缠了两圈。 在沈默还晕头转向,没反应过来他要做什么的时候,利索地将其打了个死结,牢牢地地捆住了他双手。 于是,等沈默从之前那个吻中回魂察觉,为时已晚。 “你做什么?”沈默惊怒道。 经过一番动作,他身上的睡袍系带早就被扯的乱七八糟,只堪堪挂在腰上,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于是,四开大敞的前襟领口,露出了玉色般光滑白皙的锁骨、前腹和胸膛。 美景入眼,纪宇擎的眼神不由得暗了暗。 “我做什么,你不知道?”冲着沈默笑笑,纪宇擎将身上的高档西装脱下,随手一抛。 在消化了纪宇擎的意思,看到他的动作后,沈默遽然瞪大眼睛,拼命挣动自己的身体,同时大声喊道:“你,你放开我!” 被绑住了双手,这番动作也不过是垂死挣扎。纪宇擎只在腿上稍稍用力,就化解了他徒劳无功的反抗。 低下头,将嘴唇贴着沈默的耳朵,纪宇擎一手摁住沈默的胸膛,另外一只手一颗颗地解着自己身上衬衫的纽扣,“你要我,我答应了。”他动作优雅,不疾不徐,“至于谁干谁——” 纪宇擎轻笑一声,一口咬上眼前那玉扣般小巧可爱的耳垂,用牙齿唇舌不住地吮咬厮磨。 感觉到手下的肌肉因他的动作轻轻抽动,眼看着青年的耳廓和脖颈已经一片粉红,他这才放过沈默的耳朵,吻了吻他晕着粉红的眼角,喑哑的声音中,满是掩不住的情、欲,“我们各凭本事,如何?” 各凭本事? 就他现在这个造型,他就算有本事能使得出来么? 沈默使劲瞪大眼,力求谴责的眼刀能透过眼中的弥漫的水汽,射、向他身上好意思说出这种话的无耻混蛋。他平复了下自己急促的呼吸,咬牙切齿的说道:“有种你放开我。” 对青年眼中的愤恨视而不见,解开衬衫上最后一颗纽扣,露出肌肉结实的胸膛,纪宇擎俯下身,亲了亲沈默的唇,语义暧昧:“我有没有种,你很快就知道了。” 于是,沈默很快为自己的口不择言付出了代价。为了向沈默证明自己的确很有种,纪宇擎将他翻来覆去啃了个彻彻底底。 在纪宇擎一个用力,把自己的种子交给沈默之后,疾风骤雨般的情、事终于停歇了下来。 搂着怀里柔韧的身体温存了片刻,纪宇擎在沈默的肩膀印下一个吻,跨、下床去,一把将浑身无力他打横抱了起来。 “做什么?“沈默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瞳眸中水光微微,眼角晕着魅人的桃粉。 于是这本该恶狠狠地一眼,没半点应有的威慑力不说,搭配着情、事后特有的慵懒喑哑嗓音,让纪宇擎只觉得一阵滚烫酥麻,由四肢百骸向着下腹的某处聚集。 定了定神,克制住自己再做一次的禽、兽想法,纪宇擎极力让自己的语气保持平稳镇定:“带你去浴室清理,”他在沈默的额头上落下一个轻吻,“我可舍不得让你生病。” 将宽大的按摩浴缸放满水,纪宇擎抱着沈默迈了进去。 水波轻荡,舒缓地拍打在肌肤上。 沈默只觉得浑身的汗湿和黏腻都被这涌动的水波带走,万千个毛孔终于变得清爽起来。就连身上的无力和酸痛仿佛也被涤荡了些许,让他不由自主地放松了紧绷着的身体。 屁、股下方是纪宇擎弹性十足的大腿,柔韧的肌肉并不会让他刚刚受到创伤的隐秘处感到一星半点的不舒服。 沈默背靠着纪宇擎的宽阔地胸膛,心安理得的把自己的体重完全压在他身上。 当然,纪宇擎对此没有分毫不满,甚至可以说得上甘之如饴。 在沈默舒服的昏昏欲睡的档口,他背后的人肉靠垫轻轻震动起来。纪宇擎低沉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舒服点了么?” “嗯?”沈默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 “累坏了?”纪宇擎低头,在眼前秀色可餐的耳廓上印下一个轻吻,“好好睡吧,我给你清理。” 灼热手掌从沈默的腰间挪开,顺着流畅优美的曲线,向着更下方探去。 当某个不可言说之处被手指碰到,几欲和周公相会的沈默蓦然清醒了点。他一把抓住那只贼手,嗓音含混喑哑,“别乱动。” “放心,我不会做多余的事。”纪宇擎拉开沈默的手,力道轻柔却不容拒绝,“我得把里边的东西拿出来,不然你会生病的。” 终于意识到纪宇擎在说什么,沈默的脸“腾”的一下涨的通红,完全清醒了过来。 他偏了偏脑袋,不再阻止纪宇擎的动作,说出的话却是和脸上羞色截然相反的倨傲强硬:“这回你能得逞,不过是仗着我没准备。等下次,我也会好好伺候你的。” 俊美的青年赤、裸着身体被他环抱在怀里,明明因为他碰触到敏感地方玉色的肌肤染上晕红,紧绷的肌肉也微微颤抖,却还极力昂着下巴,克制着不稳的呼吸,佯做高傲,说出这样一番看似满不在乎的话来,真是让人把持不住呢。 “好,”纪宇擎眸色暗沉地凝睇着逞强的沈默,脸庞亲昵的摩挲着他的黑发,笑的宠溺,“我等着。” 哪怕中间清醒了片刻,体力消耗十分巨大的沈默,还是在清理途中就舒服的昏睡了过去。等他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已是月落日出,第二天了。 “醒了?”察觉到沈默的动静,坐在床头,穿着一身米白色家居服的纪宇擎放下手中的书本,探过身来,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温声道:“还好没发烧。饿了吧?我给你煮了点粥,等我一下。” 说着,不等沈默回答,他就直接起身,转身出了房门。 在柔软地枕头中迷迷瞪瞪的蹭了蹭,沈默只觉得又困又乏,根本没听清纪宇擎都说了些什么。但这片困意被很快就被在他脑海里咋咋呼呼的系统惊的不翼而飞,让他彻底清醒了。 “默默!默默!你没事吧?” “什么?” “我是说,你现在感觉还好吧?”莫的小心翼翼的问。 “唔,”沈默停顿了片刻,仔细的感受了下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还好,就是觉得腰稍微点酸,纪宇擎应该给我上过药了,虽然感觉有点怪异,总的来说还好。” 莫的声音激动地发抖,“你,你,你怎么能是这种反应?这可是你的初、夜!初、夜!就这么稀里糊涂的交出去了,你就没什么想和我说的?” “……挺舒服的?” “你不觉得委屈、难过、不开心吗?!”莫抓狂了,“纪宇擎对你来说就是个陌生人好吗?还不怎么认识就和他上了床,你心里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我不太明白。”沈默迟疑了一瞬,“他长相不错,身材也很好,而且又是我的目标,这样做很容易完成任务,而且还很舒服——我为什么要觉得委屈、难过、不开心呢?” “默默,你的节操呢?快把它捡起来啊!你有听到它在哭吗!” “我只是在做任务。” 莫还想说点什么,正在这时,一阵食物的香气从门口飘了进来。沈默立刻拾起演技,收起了脸上专属于自己的面无表情,摸了摸“咕咕”叫的肚皮,眼巴巴的向着门口看去——纪宇擎手里端着个托盘,从门外走了进来。 俊朗的青年将托盘放在床头柜上,冲着沈默温柔一笑,“饿坏了吧?等下。” 说着,他弯下腰,伺候大爷一样轻柔将沈默扶起来,在他背后放上枕头让他靠的更舒服,然后,变魔术似的从床下抽出一张小方桌,支在他腿部上方,把托盘摆到上边。 等安顿好了,纪宇擎手里握着勺子,单膝跪在沈默对面,另一只手朝着摆在桌上的碗伸去。 这是想给他喂饭?他的手还好好的把?又不是得了什么重病不能自理了!沈默劈手夺过他手里的瓷勺,丢了个白眼过去,“我还没残,谢谢。” 没能喂食成功,纪宇擎神情颇为遗憾。他叹了口气,任由沈默把勺子抢了过去,扭身坐到他身边。眼见着沈默迟迟没有动勺,以为他对这顿清淡的早餐不满意,纪宇擎柔声问道:“不喜欢吗?你今天的情况,还是喝粥比较好一点。” 当然,沈默没动勺的绝不是早餐的问题。而是他刚一看到碗里的粥水,莫就开始在他脑袋里鬼叫了起来。 “红豆粥!竟然是红豆粥!纪宇擎这个心机婊!” “红豆粥怎么了?” 莫一下子阴郁了起来,“哦,没什么,反正和你这个白痴说,你也不会懂的。” 不再理会时不时就要抽风一把的莫,在纪宇擎询问的时候,沈默立刻回过神来,回了句“还好”就举勺开动了。 欣慰地看着沈默将一碗粥水都喝了下去,纪宇擎将东西收拾好,揉了揉他的发顶,“昨天你太辛苦了,今天不用急着起床。” 他瞄了眼腕上的手表,“董事会刚刚通知我,说下午有个会议需要参加,等下我就去公司了。”说着,俊朗温雅的青年弯下腰,吻了吻沈默的额头,“好好休息,嗯?” 这一声从鼻腔内发出的“嗯”简直十分磁性,宠溺意味十足。如果是个女人听到,恐怕早就春心荡漾、满面娇羞了。 而沈默嘛,他只觉得自己头皮一麻,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要竖起来了。 于是,不解风情地俊美青年翻了个白眼,嫌弃万分地冲他挥了挥手,“知道了,去吧,去吧。” 纪宇擎无奈的笑笑,“好。” 给沈默拉了拉被子,遮住他□□在外的肌肤,防止他着凉之后,纪宇擎就转身走出门去。 第7章 竹马 房门被轻轻带上,屋里再次留下了沈默一人。 莫不甘寂寞地冒了出来,吞吞吐吐道:“默默,我、嗯,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什么问题?” “呃,你之前和我说,齐非作死是因为任性,虽然我弄不懂他任性就要干这种傻事是什么逻辑,”莫的声音里含着一种对自己智硬的羞愧,“然后,你还说纪宇擎也知道。你的表现,不会露馅吧?” “噢,这个啊,”沈默回答的很有把握,“不会。齐非的想法和我表达的差不太多,就是程度轻重不同,所以纪宇擎应该不会怀疑。” 莫震惊了,“你是说,齐非本来就喜欢纪宇擎?!” “你怎么会这么理解?” “是你说,只是程度不同啊?看你昨儿个那样,就差跟直接跟纪宇擎表白,说你爱他了。”莫语气酸溜溜的,“程度再轻点,不就是喜欢?” “不,齐非对纪宇擎的感情,应该是一种,嗯,”沈默停顿了一下,组织了下语言,“依赖吧。就像很多小孩子喜欢调皮捣蛋,不过是想要吸引大人的注意。” “齐非的想法,差不多就是这样。父母去世了,纪宇擎就是他在世界上最亲近的人,所以,他希望得到纪宇擎更多的陪伴和关注。” “所以说,齐非这么作死,是因为他内心里还是个没长大的小屁孩?!” 沈默点点头,“嗯,你这么说也没错。” “这样说来,他的想法和你表达的,哪儿是什么程度上的不同,根本完全不一样好吧?” “没什么不一样。” 莫抓狂了,“哪里一样啦?一个是亲情,一个是爱情!” “表达出来的意图,不都是想占有纪宇擎的时间、精力和感情吗?”沈默眨了眨眼睛,“所以我说,只是在程度上有点不同。” 也就是说,一个想要的多点,一个要的少点咯?这样看,的确没什么不同啊,呵呵…… 呵呵个毛线啊! “亲情和爱情怎么可能一样?!怎、么、可、能!” 沈默偏偏头,思索了一下,“对齐非来说,纪宇擎对他是亲情还是爱情的确没什么不同吧?他只想在纪宇擎生命里占有最重要的地位,亲人或是爱人,应该都没什么关系。” “……算了,咱们不说齐非,还是说你吧。” “我?” “对!就是你!”莫的声音十分激动,“默默,就算不会引起纪宇擎怀疑,那你就可以和他上、床了么?你的下限呢?节操呢?难道都被吃掉了吗?” 这一声声的发自内心的泣血呼唤,引人深思、发人深省,情深意切可感天地,犹如钟鸣鼓磬,直欲把沈默这个开始堕落的灵魂敲醒。 可惜,他想拯救的唯一听众并不买账。 “这样不是很好吗?”沈默不解的眨眨眼,“我要完成任务,就需要纪宇擎爱上我。但是,他对齐非只是亲情,把他对齐非的亲情变成爱情,这最方便也最快捷的方法。” 对沈默这种理所当然任务至上的观点,莫彻底放弃了治疗。 好吧,他的承认,相比节操,的确完成任务更重要。毕竟节操诚可贵,生命价更高么。 “对了,莫,你的能量还有多少?”沈默突然道。 “啊?” “我们俩生存都是靠能量支持的吧?刚绑定你的时候,就提示过能量不足了。现在,我们又穿越到了这个世界,你还使用能量收集了资料——剩下的能量还能坚持多久?” “呃,我看看。”消失了片刻后,莫又在他脑海中冒了出来,声音十分沮丧消沉,“对不起,默默,这么重要的问题我都没注意到——” 沈默冷静询问:“还有多少?” “如果不做别的,只够支撑我们一个月了。” “一个月吗?”沈默垂下眼睑,自言自语,“应该够了。” 作为齐氏夫妇的毕生心血,齐氏集团的总部大楼屹立在g市这座繁华都市的中心地带。匠心独运的设计,低调却暗含奢华的装修,让它哪怕在林立般高楼的包围中,仍显得十分出众。 手搭凉棚,站在楼外欣赏了一会儿整座大楼的气派造型,沈默双手□□裤袋,抬脚走了进去。 一看到沈默出现,美丽的前台小姐打了鸡血一样,立马站的倍儿直,脸上更是挂上一个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微笑,优雅地欠身行礼,声音清亮甜美:“齐少,下午好。” “嗯。”沈默随意应了声,姿态傲慢地走了过来,“我约了李律师,他到了么?” “是,李律师已经到了,正在您的办公室内等您。” “好。”沈默微微点了点头。 正在前台小姐以为他已经没事,想要离开的时候,沈默突然出声了,“听说,今天下午有股东大会,人都到齐了吗?” “啊?”前台小姐一愣。 这祖宗问这干嘛?他不是从来不参加股东大会的吗?不会又要出什么幺蛾子吧? 沈默瞟了她一眼。 被这冷眼一看,前台小姐一个激灵,立刻反应过来,恭声答道:“是,股东们在五分钟前都到齐了。” “行,我知道了。”沈默应了一声,向电梯走去。 眼见着沈默的背影消失在合拢的电梯门后,前台小姐立马捂住自己高耸地胸脯,劫后余生般长长地吐出口气来。 她动作轻微地活动了下身体,刚刚太紧张,浑身肌肉都绷的死紧,这会儿乍然放松,竟觉得有点酸,动动好歹能舒缓舒缓。 不怪她见到沈默就一副老鼠见了猫一样的如临大敌,实在是之前齐非不好伺候的名头,在公司员工中太过响亮。 作为前车之鉴,老前辈朱一峰的血泪还历历在目呢,她们这些只想保住饭碗的小虾米们,在这位祖宗跟前,哪儿敢不多陪着点小心。 沈默半点都不知道自己对前台小姐造成的困扰。他这会儿已经推开了自己办公室的门,见到了坐在沙发上的李律师。 李律师大名李伟钊,是腾跃律师事务所的一名金牌律师,人品可靠,专业素养过硬,一直和齐爸齐妈合作愉快。这次沈默有事,就直接联系了他。 “齐少,您好。”沈默一进门,李律师便站起身来,微笑着招呼道。 “您好。”沈默冲他点点头,“东西带来了吗?” “是的,已经准备好了。”李律师回身将放在沙发上的黑色公文包拿起来,打开,抽出一个蓝色文件夹递给沈默,“这是拟定的转让合同,请您过目。” “嗯。”沈默伸手接过,地儿都没挪,直接翻看起来。 在把手上的合同大致浏览一遍,没发现什么问题之后,沈默从文件中抬起头,看向站在沙发旁的李律师,扬了扬手里的文件夹,“大致没有问题。只要我们签字就行了,是吗?” “是的,只要您和纪先生双方在上边签字,这份合同就能发生效力了。” 正在沈默和李律师交谈的时候,五楼第一会议室里,纪宇擎的处境可不怎么妙。 这次临时召开股东大会,是因为有几个股东对公司管理人员及方法提出了异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开会申请。用屁、股想,也知道这事的主谋是谁,针对的又是谁。 因此,这场会议从一开始,就充满了火药味。 等各位股东陆续到来,坐好之后,本该开始的会议却陷入了僵持。 纪宇擎到的不早不晚,和往常一样坐在了齐非的位子上。 毫无疑问,这是个主席位。每次股东大会,纪宇擎都会代替齐非坐在这个位置,负责听取众位股东的意见,主持会议,哪怕他没半点股份在手,股东们也都习惯了。 但是这回,明显和以往不同。 眼见着所有股东都到齐了,没等纪宇擎宣布会议开始,坐在他左下手的贺乘风便敲了敲摆在自己面前的麦克风,吸引了所有人注意。 而后,他剑指纪宇擎,毫不客气地说道:“纪总经理,这是股东大会,你走错地方了吧?如果我的记忆没出问题,你手上可半点股份都没有。” 话音刚落,整个会议室猛地一静。所有股东都看向坐在首位的纪宇擎,等着看他如何应对。 按说,贺乘风的话其实是非常有道理的。 众所周知,打从一开始,纪宇擎手里就没有公司股份,别说坐在首席位置上了,他根本就没资格来参加股东大会。 但是吧,凡事无绝对,纪宇擎还真就是个例外。 他是怎么来到齐氏的,又来这儿干什么,所有股东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他能在公司立足,除了因为他本身非常有能力之外,靠的不就是他们二世祖董事长么?他在这儿,就是那位的代言人,代表的就是齐非的态度。 这种事,违规不假,但很有好处。不然,他们不用能力手腕都够用的纪宇擎,难道要去指望那位不学无术的二世祖吗?那才是要塌天了,好吗? 当然啦,要是没纪宇擎这一茬,单只齐非,那他这个董事长的位置肯定坐不下去的。 毕竟,没人愿意把自己前途命运寄托到这样一个人身上,但是纪宇擎出现了。 他顶了个总经理的名头,具体处理的,却应该是属于齐非的工作内容,这样一来,齐非可以继续做他的逍遥二世祖和齐氏明面上的掌权人,公司也不会毁在这位手上,堪称两全其美。 这样一来,对齐家夫妇比较有感情,爱屋及乌比较照顾齐非,也不想把事情做绝的股东们,便对这事儿睁只眼闭只眼,直到现在,大家都习以为常了。 但是吧,现在情势又是一变。 第8章 竹马 齐非之前的所作所为,简直把对纪宇擎的不满摆在了明面上,在众人眼中,就差直接说,你该滚蛋,给我腾地方了。 而且,他们那位二世祖似乎完全被贺乘风哄住了。 就因为朱一峰和贺乘风不和,他半点不顾朱一峰是纪宇擎这边的铁杆,和贺乘风一起把他弄出了董事会。 这说明什么? 说明纪宇擎卷铺盖走路,也就是早晚的事。看看今天的股东大会的议题吧,搞不好就是今天了。 这么看来,没了齐非支持的纪宇擎,的确没资格坐在这里。而没了纪宇擎,齐非想掌权?所有股东都只会在心里摇头,他们宁肯选择贺乘风。 于是,齐非拼命作死的苦果出现了——股东们以都以为这就齐非想赶纪宇擎下台,然后自己掌权才是真相,稍稍识相点的股东便开始向贺乘风示好。 眼见形势一片大好,等不及让齐非自己赶走纪宇擎,自觉胜券在握的贺乘风迫不及待的向他发难了。 这就是今天这个临时股东大会能召开的原因。 想起现在仍在病房中痛苦挣扎的儿子,贺乘风盯住纪宇擎的眼神像是猝了毒的利箭,裹挟着深深的恨意,直欲将他毙在当场。 要是没有姓纪的,他哪会让齐非嚣张到现在?要是他早早就把公司握在手里,齐非那个一无是处的瘪三,又怎么敢伤了沧海? 不过,现在再来解决这两个人也不迟,他们的好日子也该过到头了。 想到这,贺乘风解恨地勾起嘴角,齐非那个傻子现在已经被他握在了手心里,肯定不会管纪宇擎死活。 只要过了今天,纪宇擎一滚蛋,齐非就算反应过来也是回天乏力。到时候,董事长的位置都是他的,收拾个齐非还不容易? 只要他坐稳了董事长位置,沧海受过的苦,他必定会让齐非十倍百倍的还回来! 贺沧海的敌意和针对半点也不遮掩,股东们却都对此视而不见。 哪怕很为纪宇擎惋惜不值,几乎所有股东都默认了纪宇擎今天就要走人的结局。 不出意外的话,以后,公司里就会是贺乘风的天下,他想让纪宇擎早点走,跟他对着干,明显很不明智。 面对贺乘风的质问,顶着所有人的看过来的目光,纪宇擎却犹如渊渟岳峙,半点不显慌乱。他向下扫视了一圈,将在坐所有人的表情和反应收入眼中,心里顿时和明镜一样。 这些人在想什么,要干什么,他心里都一清二楚。 这事儿本身十分好解决,只要把那个现在应该还趴在床上的罪魁祸首拎来,表明下态度。 毕竟,真相和这些人想的完全不一样,那个小混蛋也不是真想把他弄出公司,以他这两年在公司建立的人脉和威信,想化解这次危机轻而易举。 但是—— 纪宇擎在心里叹了口气,反正,给小混蛋擦屁、股这事儿,他也习惯了。而且,他也不是完全没有后手。 “贺董事的记性当然很好。”纪宇擎十指交叉放在桌面上,看着贺乘风,淡然一笑,“按理说,我的确不该坐在这儿。” 他身姿挺拔,端坐如钟,说话不疾不徐,态度不慌不忙,一身风度从容优雅,与贺乘风的咄咄逼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他一下子就落了下乘。 见到这一幕,众人心中的惋惜更甚。夭寿哦!要不是他们二世祖董事长非要作死,让纪宇擎继续领导大家总比贺乘风强啊。 众人的想法,贺乘风一下子就察觉到了。他心里立刻就燃起了一股怒火,烧的他五脏六腑隐隐作痛,难道他还赶不上这么个小毛孩么? 深深吸了口气,抑制住自己的怒火,刚刚是他大意了,满以为胜券在握,张狂了一点,反而被这种小毛孩比了下去。 贺乘风重新拾起了演技,大度的一笑,抢过话头,声音和蔼慈祥的劝道:“纪总经理年轻气盛,一时失误打扰了我们开会,股东们都能理解,不会怪罪你的。不过嘛,股东大会应该开始了,你看你是不是应该移步别处了?” “贺董事,多谢您的关心,我知道这是股东大会,也没走错地方。” 纪宇擎风度翩翩地冲贺乘风一点头,环顾下方的股东们一眼,“股东大会,公司最大的股东却不出席,这怎么合理呢?所以,齐非董事长就派我来替他参加这次会议。现在,大家还有异议吗?” 贺乘风冲着自己下手使了个眼色。接到他的示意,一个矮胖的股东立马站起来,气势汹汹地质问道:“你说你是董事长派来的,你就是了?我还能说,董事长也交代我帮他做出决议了,大家认么?” “再个说,股东大会本来应该由股东本人出席,只有持股的人才有资格坐在这参与会议,没有股份,你早该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以前我们都是看在董事长的面子上,对你睁只眼闭只眼,现在么,哼哼……” “砰”的一声巨响,让这位股东耀武扬威的下半段话一下子噎进了喉咙里。 吓了一跳的众人向着发声处看去——实木的会议室门大力撞在墙上,正颤颤巍巍的反弹回来,发出不堪重负的轻吟。 他们的话题中心人物,那位二世祖董事长,正一脸阴沉的站在门口。 沈默收回自己踢门的脚,大步跨进会议室,站在纪宇擎身边,环顾了一圈鸦雀无声的所有人。 他脸上勾起一个不屑的笑来,眯着眼睛,凌厉的目光直刺那位从他出现就傻呆呆地站着的矮胖股东,声音轻柔却危险,“你刚刚想说,现在怎么了?” 被他这一逼问,那个胖子立刻回神。他再不复刚刚的伶牙俐齿,显然开始结巴起来,“现在,现在……” 沈默眼神越加冷厉,声音一沉,“我问你,现在到底怎么了?” 就这一声,矮胖股东脑门上的汗立刻淌了下来,面如土色,抖如筛糠。 为什么这一个不学无术的二世祖会有这种气势? 这不科学! 他慌慌张张地扭过头,看向乘风,眼里的求救意味简直不能更明显。 “咳咳,董事长。”贺乘风咳嗽一声,将齐非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 沈默赏了他一个正眼,神情傲慢地打了个招呼:“贺董事。” 恼色在眼底一闪而过,明面上,贺乘风却冲着沈默和颜悦色的笑笑,“王董事就是脾气急了点,说话不够客气,但他也是心系公司,为了咱们所有人着想嘛。” “纪总经理说他是代表您来的,以防万一,王董事想求证一下也无可厚非,毕竟股东大会非同小可,您说是不是?” “股东大会非同小可,呵——”齐非嗤笑一声,目光讥讽地扫了一圈在坐的所有人,“以前的股东大会,怎么不见你们这么在意纪宇擎是不是有我吩咐来参加的?” 被他眼神扫到的人,都赶忙偏过头,羞惭地不敢和他对视。虽说墙倒众人推是社会常态,眼看着纪宇擎失势,就要落井下石,也是好说不好听。 更何况这两年,纪宇擎的确劳苦功高,王董事的那席话摆明了是对他的挖苦羞辱,他们这些人却只是作壁上观…… 想到这儿,各位股东的脑子一转,突然反应过来:不对呀,事情闹成现在这样,都是因为谁啊? 要不是这混蛋非要搅风搅雨,作死作活,他们还在幸福地吃着火锅唱着歌,别提多乐呵了好吧?根本不用来开这个会,更不用憋憋屈屈地向贺乘风投诚了。 事到如今,作为始作俑者,他凭什么来指责他们啊? 沈默却不在意旁人怎么想的,从旁边拽了把椅子坐下,靠着老板椅背,长腿一伸,将交叠着搁到会议桌上。 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点了根烟,抽了一口,吐出个烟圈来,懒洋洋地挥了挥手,“算了,反正那也不重要。我本人都来了,现在能开会了吧?” 股东们面面相觑。 开会?还开什么会? 这祖宗的态度一天一变,云里雾里,简直让人琢磨不透。 都说帝心难测,就这二世祖?股东们只觉得心里一片草泥马狂奔而过,真是让人想不到啊,简直哔了狗好吗?三观都要被颠覆了。 股东们全都用一种发现新大陆的眼神看向沈默,难道说,以前是他们看走眼了,这位还是挺有城府的? 事实证明,股东们完全想多了。齐非死命折腾,不过是因为中二病发作,沈默嘛,一切都向任务看齐,出现在这儿,也不过是要多刷点纪宇擎的好感度罢了。 沈默现在摆明了态度,要护着纪宇擎,股东们的态度就开始犹豫暧昧了起来。要说,纪宇擎的确不错,让他领导也的确比贺乘风更让人放心也舒心。 而且,看这架势,他们董事长根本没完全被贺乘风拉拢过去嘛。不然,贺乘风哪能没料到这茬——没看他那张老脸,从他们董事长开口到现在,已经接连变了好几个颜色,最后就剩下一片铁青了吗? 贺乘风的脸色的确难看的吓人。从沈默进门,他就觉得不妙,但还抱了点希望。这会儿,听完沈默的一番话,他只觉一口老血哽在喉头,连气儿都喘不匀了。 要不是昨天,齐非的态度给了他错觉,他何至立刻和纪宇擎翻脸,到了这种骑虎难下的地步! 他花了那么多心血才有了今天,结果,这个混账一扭脸,就又和纪宇擎和好了?! 贺乘风深深地吸了口气,不行,他不能就这样认输,他还有机会。 明明被沈默气的头顶冒烟,心里燃着熊熊怒火,却不能不憋回去,差点憋的自、焚,贺乘风却还是艰难地露出一个笑容,能屈能伸地对他说道: “董事长,您本人来开会,当然没有问题。不过嘛,纪总经理手上没有股份也的确是实情。这可是股东大会,您看,他在这儿是不是不太合适?” 听完贺乘风的话,被他话里的内容一提醒,本来动摇了的股东们态度又开始摇摆不定起来。 对呀,继续让纪宇擎领导大家也不是不行,唯一可虑的是,这位祖宗可的确是个大问题。 毕竟纪宇擎手里可没半点股份啊,他能不能安稳地待在公司,都要看这小祖宗地心情。 这回这么过去了,要是他下回一时心血来潮再来一遍,他们这点人,还不够他折腾的。 所以说,还是先弄走纪宇擎,然后让贺乘风当董事长才比较靠谱吧? 第9章 竹马 将众人的反应收入眼底,沈默眯了眯眼,把手里的打火机往办公桌上一扔,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他不紧不慢地吸了口香烟,轻蔑地瞥了贺乘风一眼,不待他发作,便打了个响指,扭头唤道:“曲秘书,把李律师请进来。” 他这不按理出牌的举动,让大家一下子都蒙了。 这是要干嘛?刚刚不是在讨论纪宇擎该不该出去的问题吗?为什么突然就叫律师了? 沈默可不在乎别人蒙不蒙,在李律师进门走到他身边以后,在桌面上摁灭了手里的香烟,顺手接过了递到眼前的蓝色文件夹。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他手里的文件夹上,心里各有猜测,一时间眼神满场飞,虽然没说话,但却已经和自己阵营的战友们交换了千言万语。 有人愁眉苦脸,有人面露喜色,有人着急忙慌,当然,还有人恨不得直接奔到他身边,把他手里的东西一把夺过来,毁尸灭迹——比如说,已经有了不详预感的贺乘风老先生。 股东们之间的种种暗潮汹涌对沈默而言,完全可以视若无物,他在意的也只有那一个人。 沈默转过头,姿态傲慢地冲纪宇擎勾勾手指。 这动作半点不够尊重,即便如此,纪宇擎还是无奈一笑,毫不犹豫地站起身来,走到他身边,在他的示意下弯下腰,柔声问:“做什么?” 沈默将文件夹放到桌面上,挪到他眼前,递给他一支笔,点了点打开页面的唯一一个空白处,“签名。” “小非,不必这样……”话还没说完,就被沈默一眼瞪了回去。在沈默“别废话,快给我签”的逼迫眼神中,纪宇擎只好无奈妥协,在沈默龙飞凤舞签名下方的空白处,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眼见着纪宇擎签完了名,沈默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他将签好名的文件夹合起来,一下甩到桌子中心。蓝色封面的塑料文件夹砸在钢化玻璃的桌面上,发出的声响并不惊人,整个会议室却为之一静。 股东们的目光在沈默和文件夹之间来回扫射,恨不得拥有个透视眼之类的特异功能,可以将文件内容和沈默的打算看个明明白白。 沈默也没有吊人胃口的意思。 他将椅子向后一挪,站起身来,在贺乘风吃人的目光中对他挑了挑眉,满不在乎地笑了笑,宣布:“这是我的股份让渡文件。从今天起,我拥有的股份将一分为二,由我和纪宇擎先生各持一部分。” “而且,以后,属于我的那一部分,也将由纪宇擎先生代为全权处理。所以,”他双手撑住桌面,扭头环顾了一圈受到了莫大惊吓的股东们,“从今天开始,纪宇擎先生就是齐氏集团最大的持股人了。” 话音刚落,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什么了的股东们完全保持不住镇定,彻底爆发了。 股份让渡!竟然是股份让渡!他们本来猜测应该只是股份代理合同而已啊!竟然把一半的股权分给纪宇擎, 所有股东的心里都开始暗暗滴血,真不愧是他们的二世祖董事长,简直就是败家子儿啊! 听完沈默的话,纪宇擎淡定自如的眼神也头一次发生了变化,那双深不见底的黑眸中泛起一丝丝惊讶和动容。而后,他扭头看向沈默,皱了皱眉头。 要是知道这份合同是这个内容,他刚刚就绝不会落笔。虽然这小混蛋这么做,的确出乎了他的意料,还让他有点出其不意的感动。 但是不小非是怎么想的,又为什么这么做,他并不认为自己有资格接受这些股份。 转念一想,算了,现在也不是说这个的时机,而且这样倒是也比较容易解决现存的问题,等过后,他再转回给他就是了。 会议室里的嗡嗡声此起彼伏,股东们都忍不住三三两两凑成堆,讨论起来。当然,这里边可不包含贺乘风。 眼见大势已去,这位老先生只觉得一股股血液正向头顶涌去,让他脑袋一阵阵发晕。 这会儿,他正瘫在椅子里捂着胸口,大口大口地呼着气,挣命都来不及,更别提和别人讨论这让他功亏一篑的混账事儿了。 仿佛还嫌这场面不够热闹,沈默敲了敲桌子,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整个场面陡然一静。 “我还有一件事要宣布。”沈默朗声道。 大家都迷惑地看着他。股份不是已经处理好了?还能有什么事? 沈默直起身子,洒然一笑,扭身勾住身旁纪宇擎的脖颈,在众目睽睽之中,悍然吻上了他的唇! 被突袭的纪宇擎一下子瞪大了眼睛。 他就知道这小混蛋不会老实! 不过,感受着嘴唇上的柔软,纪宇擎眼中那本就薄薄的谴责很快就化为更深的宠溺,这感觉,还是挺不错的? 墨色的瞳眸中不由自主地漾起了一抹笑意。 他干脆回手搂住沈默的肩膀,摁住他的后脑,闭上眼睛,反客为主,化被动为主动,探出舌头开始攻城略地,将沈默那青涩的浅吻变作更浓烈、更火辣的深吻,勾、引着对方的唇舌随他起舞。 许久之后,在会议室死一样的静默中,沈默和纪宇擎两人终于分开了双唇。 舔了舔唇瓣,气喘吁吁地靠在纪宇擎肩膀上,沈默回身看向下巴和眼珠子掉了一地的股东们,勾起一个灿烂无比的张扬笑容。 他宣誓主权一般紧了紧勾住纪宇擎的胳膊,骄傲地宣称:“看好了,这是我的人。” 二十分钟过后,等纪宇擎找到沈默的时候,他正双手交叉叠在脑后,歪靠在公司小花园中的躺椅背上,仰头看着天空。 头顶晴空蔚蓝如洗,脚下绿草郁郁如茵,清风徐来,阳光和煦,几可入画的俊美青年正悠然地歪在乳白色的木质长椅上,好一个意态安闲的美好画面。 可惜,这派安然自在半点没感染到寻找过来的纪宇擎。这番情状一入眼,他只觉得一股痒意从牙根深处蔓延开来。 闹了一大通,这小混蛋倒是挥一挥衣袖,潇洒地跑路了,单留他自己在那应付那群老头子,直到这会儿才在纠缠中脱身。 纪宇擎恨恨地磨了磨后槽牙,深深地觉得,不能再惯着他了,这家伙非得他好好教导教导不可。 就在纪宇擎暗自赌咒发誓的时候,沈默在余光中瞥到发现了他的身影。他放下双手,扭过头去,冲纪宇擎一招手,脸上绽开一个灿烂的笑容,“开完会了?” 就这一扭头,一招手,静态的画面一下子便活了过来。 原本便有的八分美好霎时间变成了十二分,艳阳之下,俊美的青年笑容绚烂,眯眼看去,好似整个人都在发着光一般。 被这灿若骄阳的笑容一晃,纪宇擎只觉眼睛发花,脑袋也空白了一瞬。 他脚步一顿,除了眼前的青年,什么也想不起来,刚才那分咬牙切齿的愤恨,被这美色一冲,更是刹那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好在,纪宇擎毅力强大,这份怔忪也不过只有短短的两秒。 回过神来,他脚下的步子不由放大了些许,频率也暗暗加快,不一会儿就来到了沈默身边。 “过来坐。”沈默往中间一挪,在椅子的一头留下足够的位置,伸手拍了拍。 纪宇擎依言坐下。 在他坐稳之后,沈默转了下身体,将修长地双腿舒展开来,搭在木质长椅的另一边扶手上。然后,惬意地躺下,枕上纪宇擎的大腿,毫不客气的将其当成了枕头。 低下头,摸了摸他的脑门,纪宇擎担心地问道:“怎么了,不舒服?” “没。”干燥温热的手掌熨帖着额头,沈默舒服地闭上眼睛。 纪宇擎松了口气,“不是让你在家好好休息吗?怎么过来了?” 听到这话,沈默倏然睁开眼,正正望进纪宇擎的眼中,“要是我今儿个没来,你打算怎么办?” 纪宇擎神色一僵。 “以你的性格,不可能没有后手。这种情况下,你还有把握能翻盘——”沈默低垂着眼睑,神色淡淡,“你手里有股份?” “……你知道?” “我猜的。”沈默哼笑一声,“我早就知道,你想保住公司,根本不会把指望完全放在我身上。” “小非,我……” “不用解释,”沈默一挥手,打断了他的话,“我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也不在乎这个。” 沉默片刻,纪宇擎弯腰在沈默额头上落下一个吻,语调轻软,“你都知道,为什么还要把股份分给我?” 沈默冲他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道:“我乐意。” 青年简直嘴硬的可爱,纪宇擎只觉得一股融融暖意从心底不断涌出,让他不由自主地勾起唇角,无声地笑了起来。 他将嘴巴贴近沈默通红的耳根,声音柔的仿佛能掐出水,“嗯嗯,我知道,我的东西也都是小非的。” “轰”的一下,粉红的色泽从一下子耳根蔓延开来,不消片刻,沈默的脸上都晕上了艳色。 他一扭头,把脸埋进纪宇擎的腹部,过了一会儿,闷闷地声音从那里传来,“你呢?” “嗯?”将手指插入他的黑发中摩挲着,纪宇擎轻应一声。 “你的东西都是我的,那你呢?” “我?”纪宇擎唇角上扬的弧度变得更大,瞳眸里一片醉人的温柔,“我当然也是你的。” 第10章 竹马 蔚蓝的天空下,绒毯一般的绿色草坪与大片大片的风信子当中,伫立着一栋雪白的小教堂。朝阳的金芒薄纱般笼在其上,映出一片安宁祥和的模样。 石板铺成的小径尽头,两个并肩而行的身影向着教堂缓缓而来,最终停在了紧闭着的拱形门外。 “一大早儿把我弄起来,好顿折腾,就为了来这儿?”沈默瞥了眼身边的纪宇擎,“真要进去?别说咱俩都不是基督教徒了,上帝根本不支持同性恋吧?” 他以十分不屑地口吻诵了一句,“‘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看向纪宇擎的眼神掺了些许“你竟然这么天真”的鄙视,“圣经都这么说,你还想在上帝那儿得到祝福?” “是不是上帝的信徒,能不能得到上帝的祝福,对我们来说,很重要吗?” 沈默挑挑眉。 “咱们在一起,总需要一个仪式作纪念吧?”纪宇擎无奈地看着他,“你嫌婚礼麻烦,不愿意办,那我只能另想办法了。” 看了看他们两身上穿着的白色礼服,又转头瞥了眼近在咫尺的教堂,沈默撇撇嘴,嘟哝一句,“礼服、戒指、鲜花加教堂?可真够俗的。” 说是这么说,好像挺嫌弃的模样,沈默却率先伸手推开了教堂的门,迈步走了进去。 走了几步,他扭身看了眼还呆在原地的纪宇擎,扬扬下巴,“傻呆着做什么?还不快点跟上来?” 动作这么快,刚刚是谁在表示不满啊?纪宇擎在心里摇摇头,面上却绽开一个宠溺的笑容,在沈默转回身去之后,应了声“来了。”,也举步跟了上来。 这座教堂确实不大,推开门,里头的一切就能尽收眼底。 这屋子整体不过一百来平,几排木制长椅分别陈列两侧,一朵朵犹带露水的新鲜百合点缀在椅背上,传来阵阵幽微的花香。 在这两列长椅中间,一条十几米长的过道连接了大门和最前端的讲道台,耶稣受难的十字架雕像,正正地挂在讲道台上方。 阳光穿过宽大明净地玻璃窗,映在米色长椅、白色百合、拱形穹顶以及米黄色木制地板上,泛起一层柔和地微光,让整个教堂都显得无比的温馨明亮。 一直走到讲道台前,沈默环顾了一圈整个教堂里的布置,挑眉看向一手安排的纪宇擎,“没人?租了整个教堂,你没再顺手租个神父?” 纪宇擎道:“重要的是这个地方。你连上帝的祝福都不在乎,还在乎有没有一个神父吗?” 瞥了眼讲道台一边的耶稣像,沈默:“……”在人家神像的面前说这种话,真的好么? 不过,虽然遭遇了系统这么个灵异事件,他本人还是对这些神啊佛的什么不怎么感冒。 于是,沈默放弃争论地耸耸肩,“好吧,那我们接下来要做什么?” “接下来?”纪宇擎微微一笑,而后,神情一整,将从口袋中掏出的深蓝色绒布首饰盒打开,两枚一模一样的素面铂金戒指便露了出来。 他取出其中的一枚,将其举到沈默面前,“齐非先生,你面前的男人想要宠你、爱你、陪你、护你一生一世、生生世世;不管喜怒哀乐、酸辣甜苦,他都想要和你一起分享、共同分担。你愿意答应他吗?” 沈默仰头和他对视,对方眼中灼热的爱慕,一览无余地映进了他的眼里。 在这样的目光下,沈默面上专属于齐非的倨傲一点一点消失,柔和下来的眉眼,初次有了这个年龄应该具备的青涩和柔软。 他弯了弯唇角,“我愿意。” 轻托着沈默递来的左手,纪宇擎虔诚地将手里的戒指套入他的无名指。在戒指抵达指根的时候,沈默反手抓过了他手里小巧的戒指盒子。 取出盒中的另一枚戒指,沈默冲他得意地笑笑,“现在该我了。” 纪宇擎回了他一个笑,静静地看着他。 沈默右手虚握成拳抵到唇边,假装握着话筒,装模作样地探探嗓子,看向纪宇擎。 “咳咳,纪宇擎先生,你对面的这个人,任性霸道、骄纵跋扈,不管你愿不愿意,他自己已经强行决定,要就此霸占你的一生,死也不会放手。” 对纪宇擎一脸忍俊不禁的表情视而不见,沈默继续一本正经道:“现在,请伸出你的左手来吧。” 听到这么别致的表白,纪宇擎虽觉着无奈又好笑,却仍听话地乖乖伸了手。 这时,沈默却一改方才有些笑闹的态度,神情认真了起来。他小心翼翼地捏着戒指,缓缓地将其套入纪宇擎修长地左手无名指。 在戒指稳稳戴好地那一刻,纪宇擎突然一把握住了他的手。 沈默疑惑抬头,“嗯?” 视野中看到的,却是纪宇擎放大的俊脸,而后迎来的,便是一个气息灼热的吻。 唇齿纠缠,津液交换,不过一个愣神儿的功夫,沈默就被纪宇擎吻得晕头转向,在对方唇舌的大肆攻伐之下,很快便城池失守,溃不成军了。 许久之后,纪宇擎终于放开了他的唇。 沈默腿脚有些发软地靠在他身上,眼中水光微微,眼角透粉,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胸口不住地剧烈起伏,一副不堪承受地模样。 见他这样,纪宇擎眼神略略一暗,却没纵容自己再吻一次的想法,而是在他眼角落下一个轻吻,只道:“我们这也算正式成婚了,蜜月想去哪里玩?” 本想甩他个白眼的沈默闻听此言,动作一顿,也就顾不上和他算账了。 靠在纪宇擎的肩膀上,眼角瞥到了地板上已经由金黄演变成白炽色的阳光,沈默歪歪头,提议,“塔希提岛?” 纪宇擎吻吻他的发旋,“好。” 第11章 竹马 碧海、蓝天、椰子林。 阳光热情的直扑而下,将眼前一望无际的白色沙滩映出一片耀眼的光芒。 欣赏着眼前这赏心悦目的美景,感受着带着丝丝湿润扑面而来的海风,海上木屋外,沈默双腿交叠、舒适地仰躺在遮阳伞下的木制沙滩椅上。 将手中的玻璃杯举起,吸管凑近唇边,轻轻一吸,杯中加着冰块、颜色透亮的果汁便从唇舌流过喉间直入腹部,带来的一线舒畅的凉意。 将唇从吸管上挪开,沈默长长地舒出一口气,惬意地眯起了眼睛。 “这么好喝?” 磁性悦耳地男声从背后传来。一只修长白皙地手从他斜后方伸来,一把握住沈默端着杯子的手。 被这声音动作一惊,沈默瞪圆了眼扭头一看,一张俊美的侧颜一下子映入眼帘。 手撑着椅背,弯着腰,纪宇擎将下巴搁在沈默的肩膀上,趁他呆愣住的档口,就着同一个吸管喝了一口杯中的果汁。 “唔,的确很甜。” 沈默没好气地白他一眼,“忙完了?” “嗯,”纪宇擎站起身来,朝着另一边的躺椅转去,一边走,一边说道:“就是有个议案他们拿不定主意,不是什么大问题。” 沈默又啜了口杯中的果汁,不满道:“不过才出来半个月,那些个家伙就整天催命一样的给你打电话,好像离了你,公司就不能转了,简直是群废物点心,真不知道我花那么多钱养他们有什么用。” 在小圆木桌另一侧的躺椅上躺好,纪宇擎抽手取了桌上的另一个杯子,“你就当做慈善了。” “噗,咳咳……”没想到他会这么说,沈默一时呛到了,一把捂住胸口,顿时咳了个惊天动地。 被他吓了一跳的纪宇擎赶忙坐起身来,探手去拍他的后背。沈默冲他摆摆手,接过他手里的纸巾捂住嘴巴,又闷闷地咳了两声之后,这才平复了呼吸。 看着他眼中泛起的泪花,纪宇擎心疼地责备道:“怎么这么不小心?” 将手里的纸巾揉成团,抛进垃圾桶,沈默丢了他一颗白眼,“还不是你?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毒舌了?” 纪宇擎略一挑眉,“你听过一个说法吗?” 沈默好奇地看过来,“什么说法?” 纪宇擎冲他一笑,这笑容里漾着股说不出的暧昧,“听说,吃了毒舌的人的口水,就会变成下一个毒舌。所以,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变毒舌了吧?” 沈默一愣,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调戏了。 作为齐非,被调戏了,他要怎么办? 不理他还是调戏回去? 沈默一时有些拿不定主意。 别看齐非是个有名的浪荡子,可他洁身自好的让人不敢置信。 虽然在外边和那些女人们,也有逢场作戏的时候,那也都是别人捧着他,根本不需要他费心去做什么,所以别说调戏了,他连情话都不会说。 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身为一个众所周知的纨绔二世祖,他竟然还没正式开过荤,跟那些女人,顶多就是搂搂抱抱,连亲吻都少,他的处男生涯,还是沈默过来之后,帮他终结的。 齐非在这种事儿上没有太多经验,换了沈默,也没什么太大差别。 作为一个连感情是个什么东西都体会不到的三无人员,沈默自身当然不可能会和什么人去谈一场恋爱了。 让他这种人去谈恋爱,就和现在他正在做的一样,那不叫恋爱,叫诈骗。 他的所有经验,都来自于对别的情侣还有一些影视剧的观察。 作为沈默,当然可以轻松地做出各种各样的反应来应对。可现在,让他拿不准的是,被爱人调戏了之后,作为齐非,他要怎么办? 他得到的属于齐非的记忆,可没有相关场景。 再丢他一个白眼?好像有点太弱势了? 因为大脑正在飞速运转,沈默一时没能做出反应,外表就显得有点呆呆的。 见他这么一副懵懵懂懂的可爱样子,一直注意着他的纪宇擎被这表情击中,心头一颤,拿着杯子的手一抖,差点把里头的果汁洒出来。 这一下子,他也回过神了。将差点造成事故的果汁放回桌上,他一倾身,在沈默的脸颊上亲了一记,“表情这么可爱,想什么呢?” 被他这么一打岔,沈默因为飞速运转差点死机的脑袋终于重启了。 他十分明智地直接忽略掉方才被调戏的事儿,也忽略掉他的问题,一伸手,掌心抵住纪宇擎的额头,往对面推了推,“大热的天儿,离我远点。” 被嫌弃了。纪宇擎假装一脸受伤地望着沈默,“小非,你不爱我了?” 打了个哆嗦,沈默搓了搓胳膊上拼命不住往上冒的鸡皮疙瘩,以一副受不了的语气说:“纪宇擎!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这种恶趣味?逗我就这么有意思?” 纪宇擎唇角一扬,对沈默露出一个有些恶劣的笑来,“嗯,我也是才发现,这么逗你,确实挺有意思的。” 沈默受不了地翻了个白眼,“给我滚远点。” 纪宇擎一捂脸,小媳妇似的假哭起来,“以前追求人家的时候,叫人家小甜甜!现在得手了,讨厌了,就叫人家滚远点!呜呜呜……我好可怜啊~” 沈默:“……” 喂!你不是霸道总裁吗!画风变得这么快,我真心适应不来! “……你还看大话西游?” 发现沈默没兴趣配合自己,纪宇擎于是放下手,也不假哭了,重新回到躺椅上,“啊,闲着没事,看看打发时间。”说着,拿起自己的杯子,顺着吸管啜了一口,评价道:“挺有意思的。” 看出来了,词儿改的挺熟练的。 沈默无语片刻,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突然抽风了的攻略对象,只能默默地将吸管塞进嘴里,慢慢地吸起果汁来。 一边喝着,一边在脑袋里拼命翻找齐非的记忆。 纪宇擎本性竟然是这样!是不是他忽略了什么? 最终,他脑海中的画面定格在齐非三岁半,纪宇擎把他喜欢的玩具小鸭子藏起来,然后一脸无辜地跟齐非说,小鸭子飞走了,等他嚎啕大哭,又把那黄绒绒的小鸭子从背后掏出来的那一刻。 沈默:“……”原来,这么早,纪宇擎就学会对齐非恶作剧了? 越往后翻,沈默发现的疑点就越多。 有无数次,齐非的喜欢的东西都会突然不见,几天之后才又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里冒了出来,不过这个时候,往往都会出现一些惊喜,比如说,喜欢的东西从一件变成了两件; 明明齐非最讨厌吃胡萝卜,餐桌上却顿顿不缺,而且还经常特别隐蔽地变成认不出来的样子,他吃到了,才会发现,和林阿姨说了无数次,却还是无果; …… 这些发生在齐非身上的奇异事件,直到他上了初中,才消失不见了。 发现这人打小性情就这么恶劣,沈默:“……” 初次见面时,纪宇擎在他心中留下的那个沉稳的精英形象,在这一刻彻底碎成了渣,随风飘远了。 第12章 竹马 正在沈默不知道应该作何感想的时候,纪宇擎突然出声了,“等会想做什么?” 沈默叼着吸管,给了他个眼神,“嗯?” “这都好几天了,难得有时间来塔希提岛一次,难道你就想这么瘫在这儿看着?不游游泳、潜潜水?” 沈默仰头看了看还高高挂在天上,正热情高涨放送热量的大太阳,敬谢不敏地摇摇头,“太热。” 纪宇擎无奈道:“怕太阳还非要来这儿?” 沈默不以为意,又啜了一口果汁,“哦,我喜欢这边的风景。” 听完这话,纪宇擎摇摇头,却也不再说什么了。 他默默地陪在沈默身边,和他一样,啜着杯子里的果汁,静静地遥望着碧海蓝天,慢慢地,竟产生了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纪宇擎瞥了眼身旁呆呆地望着远方天际、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沈默,微微一笑,只要这人能一直陪在自己身边,岁月就会一直这么静好下去吧? 沈默这会儿可没纪宇擎想象的那么悠闲,他正在脑袋里应付自家那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情商低下、智商堪忧、动不动就要抽风一把的系统。 莫正在他脑子里幽幽哭诉,“呜呜呜~默默,我好难受~” “怎么了?” “你不爱我了,你不爱我了,你不爱我了,你不爱我了……” 一连无数个“你不爱我”的碎碎念兜头兜脸地砸下来,虽然沈默本身有异于常人,却还是被这紧箍咒一样的密集攻击砸的一个头两个大,只觉着脑袋里嗡嗡的。 知道自己态度不强硬一点,估计这复读机似的无限循环算是停不下来了,沈默抚了抚额头,加重语气,“到底怎么了!” 被他这么一喝,莫的念咒声戛然而止。 而后,他哭唧唧地控诉声,在沈默脑子里响了起来,“呜呜,默默,你竟然对我这么凶!你果然不爱我了!” 沈默迅速接话,语气十分淡然平静,“我没爱过你。” 受到这么凶残地致命一击,莫顿时傻眼。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重整旗鼓,在沈默脑袋里委委屈屈地说道:“默默,你好绝情。” 沈默:“彼此彼此。” 莫:“……”有这么个毒舌的宿主,他好方! 没兴趣和莫继续扯下去,沈默道:“有什么事儿直接说,没事你就可以跪安了。” “……我刚刚看了一眼,生存能量就剩十天了,你打算怎么办?” “十天吗?”沈默微微偏头,瞥了眼悠然地躺在旁边,对他的目的一无所知地纪宇擎,缓缓地垂下眼睑,“足够了。” 长长地睫羽慢慢垂落,在下眼睑印下一片越来越浓地暗影,彷如那潜藏在幽暗处等待发酵的阴谋,正将骇人地魔爪悄无声息地伸出来,等着一顿飨祭的美餐。 —— 傍晚时分,太阳将落未落,余晖洒在海面上,映出一片金红的颜色。 懒癌发作,却没了理由继续瘫着的沈默,最终还是没能拗过纪宇擎,陪他下去游了一圈。 浮出水面,沈默将自己仍在滴水的黑发向后一撩,露出宽阔的额头。环顾了一圈,他准确地找到属于他们的木屋,两下游到浮在水面的阶梯边,借力一撑,攀了上去。 正想举步回屋,身后传来纪宇擎的声音,“不是游得挺好的?不多玩会儿了?” 踩在螺旋状的阶梯中间,沈默回身冲他摆摆手,“你自己好好玩吧。”说完,人很快消失在了木屋门后,只在经过的地方,留下一串湿漉漉地脚印。 望着他那只穿着一条泳裤,春光外露的背影,纪宇擎心底不由得有些骚-动。察觉到自己又动了念头,他自嘲地摇了摇头。 之前的二十九年,他虽也有过几次情-事,可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像小非这样,一个背影、一个眼神、一个不经意的动作……时时刻刻都能引动他的欲念。 好像只要和他在一起,他心里那头名为*的野兽就会随时随地苏醒,叫嚣着想要将他立刻扑倒在地、拆吃入腹。 他这辈子,算是栽在这小混蛋手里了。 还没和他成为恋人的时候,就天天对他牵肠挂肚,生怕他在外头闯了祸、或者受了欺负。 现在成了恋人,他都恨不能拿条绳儿把这家伙拴到自己身边,让他能时时刻刻都老老实实地呆在自己眼前,只要一抬头,就能看见; 或者,把他藏到一个只有他能找到的地方,将他秘密地禁锢起来,让他成为只属于自己的人,再不让别人多看一眼。 这种对他的控制欲和占有欲,是如此地可怕,爆发的又如此凶猛,让他自己都有些措手不及。 值得庆幸的是,他最终还是控制住了这岌岌可危、差点被汹涌的*浪潮冲垮地理智。那可是他捧在掌心里长大的孩子,他怎么能纵容自己心里的野兽,去肆意地伤害他? 遥望了海平线上,已经落了一半的夕阳,感受着自己仍在蠢-蠢欲-动的某处,纪宇擎深深地吸了口气。他现在确实需要再去游两圈,让自己消消火、冷静冷静。 等夕阳彻底消失在海平面上,天幕由深蓝渐渐向暝黑转化的时候,纪宇擎这才从海水里爬了出来,回木屋去找沈默了。 一进门,就见沈默穿着一身松松垮垮的雪白浴袍,斜倚着靠枕,歪在屋子当间颜色艳丽的波西米亚地毯上,莹白的大腿和胸膛大剌剌地露在外面,春光外泄地晃花人眼。 废了好半天劲才让自己冷静下来的纪宇擎:“……” 他稍稍偏开头,将视线上移,便看到沈默正全神贯注地凝视着双手捧着的手机,连他进来都没发现。 一阵阵劲暴的流行音乐从手机中散开,他两个大拇指不住在上屏幕头飞速移动,几乎舞出了一片残影。 纪宇擎一挑眉,靠过去,“在玩什么?” 沈默头也不抬,“等下。” 纪宇擎探头一看,密密麻麻的长方形随着音乐的节奏哗哗的不住往下落,沈默的两个拇指在屏幕最下方的四个坑上飞快点动,有条不紊地将就要落入坑里的方块一一消除。 直到一首歌完结,他才有时间搭理一下纪宇擎,“回来了?” 等了有一会儿的纪宇擎一伸手,将他手里仍在欢快作响的手机抽-出来,一摁关机键,屏幕刷的一下,黑了,音乐声自然也是戛然而止。 “干嘛?”沈默不明所以的眨眨眼。 随手将手机往旁边一抛,纪宇擎也不答话,探手揽住沈默后背和膝弯,一把将他打横抱了起来。 “喂!” 纪宇擎低头,朝臂弯里的沈默露出一个别有意味的笑,“你说我要干嘛?” 沈默秒懂。 他不服气地挣了挣,却发现自己被箍得紧紧的,根本没有挣扎的余地。于是只能动动嘴巴,“这把应该是我在上面了吧?” 将沈默放到床上,纪宇擎双手撑在他脑袋两侧,低头问他:“想在上面?” 沈默眼露期盼地点点头。 他微微一笑,“可以。” 沈默眼睛一亮。 在好一阵调、弄,整的沈默魂不守舍、头晕目眩之后,纪宇擎十分守诺地一个反转,让沈默跨-坐在他腰上。 然后,从下面入了进去。 沈默双手死死地扣住床单,脖颈后仰,呜咽一声,“……骗、骗子……说好、啊~” 纪宇擎搂住他的腰身,微一侧头,咬住他的耳垂缓缓舔-舐碾磨,喘息粗重沙哑,“我可没骗你,你现在不是在上面吗?” “我……呜呜……”沈默刚想反驳,下面却是一阵疾风骤雨的重顶,于是,他只能在喉咙里呜咽着,再说不出话了。 汗水与呼吸交错,呻-吟与喘息交杂,屋子的主人们的感官全都沉沦在灵-肉交缠之中,极尽悱恻缠-绵。 于是,没人注意到,已经黑屏的手机骤然一闪,一条短信提示蹦了出来,又很快隐没了下去。 第13章 竹马 睡梦里听到一阵手机嗡嗡的震动声,沈默半睡半醒,刚想睁眼看看,那震动声却停了,于是累极了的他,又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已经被这震动声吵醒的纪宇擎这会儿捏着手机,手指还放在屏幕上,正注视着沈默。见他眉宇一松,又睡了过去,这才轻轻地舒了口气。 昨天这小混蛋的样子和反应都太诱人,他没控制住,一时闹的有些过了。想必他这会累得很,身子也不舒坦。 他瞅了瞅手里的罪魁祸首,还好他及时掐断了电话震动,不然这小混蛋估计就被吵醒了。 等注意到未接来电的号码,纪宇擎眉头一紧,李秘书? 他小心翼翼地掀开被子,轻手轻脚地下了床,一推门,差点被外头耀眼的阳光晃瞎了眼。他赶忙手搭凉棚,眼睛使劲地眨了眨,过了一会儿,才适应了外头强烈的光线。 扑面而来的湿热海风,和高高挂在当空的太阳,提醒他这会儿已经不早了。带上房门,站到遮阳伞下,他看到手机上头显示,当地时间十二点半,正是外头阳光最烈的时间。 昨天他们睡的本就很晚,搂着心上人入睡的他,疲惫慵懒又心满意足,只想这么拥着对方直到地老天荒了,哪里还起得来? 再一个,这木屋设计的十分贴心。 为了保证主客住的舒服,不但墙壁房顶采用的都是隔音材料、窗户上悬挂的夜用窗帘轻薄华美却不透一丝光,任是外头人声海潮闹翻了天、太阳光线再明亮再热情,也打扰不到屋里睡着的人。 所以,也难怪他起的这么迟了。 不过,在看到这个时间之后,纪宇擎心里一个咯噔。 塔希提岛在大溪地,而大溪地和中国的时差是十八个小时。换算一下,当地的十二点半,正是中国清晨六点半,这时间还没到他们公司正式上班的点儿呢。 这么早李秘书就给他打电话?纪宇擎直觉不妙。 也不耽搁,他直接回拨了一个过去,彩铃一声还没响完,电话就接通了。显见,那头电话的主人一直守着,等候他的回电,一刻也没松懈。 “纪总?” “嗯,有什么事儿,说吧。” “纪总好!”那头李秘书直接问了声好,声音倒是不慌,但纪宇擎还是听出了几分紧张感。 李秘书继续道:“是这样的,昨天半夜,网络上突然有人爆料,说咱们家的一些食品质量不合格,把人吃进了医院,还贴了图佐证。” “因为时间太晚,公司公关部门没能做出及时回应,现在网上已经闹的沸沸扬扬的了,封锁消息也来不及了,怀疑是针对公司的阴谋,董事们希望您能回来主持大局。” 听完这番话,纪宇擎眼神略沉,他下意识地瞥了眼木屋,遗憾的感觉涌上心头,出了这种事儿,看来这回是玩不成了。幸好的是,他们还有很多时间。 这么安慰了自己一下,他的神情便恢复了一贯的无波无澜,声音也十分从容,“行了,我知道了。给我订一下最早的回国航班,两张票,我会尽快赶回去。” 沈默和纪宇擎的关系在公司里闹的满城风雨,就没人不知道的,更别提李秘书这种亲信人员了。 更何况,这两人出来玩,也没想刻意避着人,李秘书当然不会疑惑为什么机票要定两张。 于是,他也没说别的,只道:“好的,机票订好后,我会再打一个电话提醒您,然后把具体情况发到您手机上。” “行,就这样吧。”说完之后,纪宇擎就挂了电话,而后,脸上浮出一点烦恼的神情。 公司的事儿倒是不值一提,反正这两年,他经历的类似事件,多的不说,最少也有一打了。现在,让他觉得麻烦的是,要怎么叫醒并且哄好那个还在呼呼大睡的小混蛋。 这次旅行,对他们来说意义非凡。现在竟然因为这种理由,就要中断,以那家伙的任性,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踟蹰了片刻,纪宇擎隐约地叹了口气,还是决定回屋里把沈默叫醒。毕竟时间不等人,估计很快,李秘书就要再打电话来了。 事态虽然不至于太过紧急,最好还是不要误了航班。 回到漆黑静谧的室内,纪宇擎没向着沈默所在的床的方向走去,反而一转身,来到了窗边。 他没做什么多余的事儿,只是轻轻拉开了隔光效果超好的窗帘,霎那间,亮白色的阳光争先恐后地透窗而入,亮丽的光线充斥了整个房间。 屋内的黑暗阴影在阳光的逼迫下骤然退去,沉浸于黑甜乡中的沈默,也自然而然地被这倏忽而至地光明叫醒。 浓密纤长地睫羽颤了颤,雾蒙蒙地黑眼睛睁了开来,茫然、没有焦距。 “醒了?” 低沉又有几分熟悉地声音响在耳畔,沈默迷迷糊糊地望过去,只隐约看到一个高大地站在床边,他闭上眼,又睁开,这才将那人完整地纳入视线。 浑浑噩噩大脑仍被睡意占据,沈默含混道:“……我再睡会儿。” 纪宇擎坐到他身边,温声哄道:“先起床,等会上飞机再睡,好不好?” “飞机?” “嗯,”他解释道:“公司那边出了点事儿,需要我赶回去,这次咱们玩儿不成了。等下回,咱们再来,行吗?” “哦……”反应了一会儿,好像终于消化了这个消息,出乎纪宇擎预料的是,沈默非但没发脾气,更没质疑什么,好像并不意外似的,直接应了声“好。” 纪宇擎一愣,而后玩笑道:“难得见你这么乖,我都不习惯了。” 被他这么一说,沈默才发现自己竟露了破绽,睡地麻木混沌地脑子一下子清醒了不少。他深深地吸了口气,捏了捏眉心,赶跑了残余的睡意。 然后佯装刚才的回答只是一时迷糊,抚了抚额头,问道:“你刚才说,咱们要回去?” “对,一会儿的航班。”纪宇擎倒没怀疑什么,弯腰伸手探向他的额头,“很累吗?还是身体不舒服?” 沈默任他手搭上来,口中刻薄道:“又有什么事儿,那些饭桶搞不定了?打电话还不行,非得让你回去?” 感觉沈默体温并无异常,刚才的反应估计只是睡迷糊了,纪宇擎这才放心地放下手,而后轻描淡写道:“不是什么大麻烦,但没我,估计他们还真搞不定。” 沈默不悦地阴着脸,“回去就扣这些饭桶的工资,做善事儿也不能养一群蠢货。” “好。”纪宇擎好脾气地应着,顺便从柜子里取出衣服递过来,“穿衣服吧,时间不早了。” 做足了姿态,也把刚才那一番儿掩过去了,沈默便也不再闹腾,接过衣服,穿上了。等他在盥洗室洗漱完回来,纪宇擎已经收拾好行李了。 沈默看了看他脚边的行李箱子,“现在就走?” 纪宇擎点点头,“李秘书电话已经打过来了,距离最快的航班只有半个小时。从这儿到机场也就差不多了,咱们现在就得走。” 沈默脸阴了阴。 对他脸色视而不见,纪宇擎拖着行李箱过来,拽住他的手,在他的掌心上安抚地捏了捏,“快来不及了,走吧。你要是喜欢这儿,等下回,咱们再来。” 听完这话,沈默脸色才好看了不少。他也不说话,只默默地跟在纪宇擎后面,牵着他的手,出了门。 第14章 竹马 坐了大半天飞机,中间还转了两次机,两人终于从大溪地回来了。抵达机场的时候,正是北京时间八点。 两人出了机场,便看到在登机前,纪宇擎打电话吩咐的车已经停在了外面。 黑色的高档商务车缓缓地停在他们面前,纪宇擎打开车门,等沈默进去之后,自己也跟着坐到了后面。 虽然坐的商务舱,沈默还是觉着被这趟行程折腾了个半死,一上车就一副昏昏欲睡地架势。 看他这么疲倦,纪宇擎也没说别的,只把他的头靠在自己的肩膀上,对开车的下属道:“先不去公司,直接回家。” 听了这吩咐,沈默有了动静。他抬手掩住口,打了个哈欠,在纪宇擎肩膀上蹭了蹭,问道:“你不是赶着去公司?” “不急,我先送你回去。” “先把我送回郊外的家,然后你再坐车回市内来?”沈默翻了个白眼,“你不嫌麻烦,我还嫌呢。要么我下去打车,要么你去,二选一,别墨迹。” “小非……” “别说什么担心不担心的话,”沈默直接打断他,“我又不是两岁,还能丢了?让司机停车,我下去。” 纪宇擎止住他挣扎的动作,“别闹,看你这样儿,要下去也轮不到你。” 沈默不服气,“我怎么啦?” “你?眼睛都要睁不开了。”纪宇擎道:“要么我下去,要么咱们谁也别下去,你选吧。” 等商务车停在路边,沈默还是没能拗过纪宇擎,让他下来了。 扶着后车门,纪宇擎上半身探进车里,揉了揉沈默的头,叮嘱,“回去好好休息,嗯?” “嗯嗯,知道了。”沈默胡乱地挥挥手,“去吧,去吧,那群笨蛋还等你拿主意呢。” “嗯,我走了。”纪宇擎又揉了一把他的脑袋,这才关上车门,目送着商务车缓缓走远了,才随手招了一辆计程车,直奔公司。 然后,一个小时候,他的手机突然响了,那是他为沈默设的特殊铃声。 —— 醒来的时候,沈默只觉得自己脑子痛的要爆炸了,耳朵里充斥着刺耳的嗡鸣声,一睁眼,扭曲模糊、天旋地转。 莫咋咋呼呼的声音在脑海里响起:“默默、默默你没事儿吧?” 他这么一喊,沈默只觉着头痛骤然加剧,就好像本来就受创的伤口,又挨了一记重锤,本就被撕扯着的神经,爆出越发尖锐的哀鸣。 纵使沈默感情上再淡漠,疼痛这种感觉却是一分不打折扣的。 这痛苦激起了他本没有多少的脾气,在脑海里厉喝了一声“闭嘴!”,压制住莫之后,沈默将自己蜷缩成一团,默默地等待这股痛意过去。 大约五分钟或者更久,等到耳膜里的尖啸和脑海里的锐痛都慢慢减弱、最后消失了,沈默的所有感官,才终于起到应有的作用。 没了疼痛的干扰,沈默第一时间就察觉到了,自己所在的环境,有些糟糕。 粗糙、干硬和冰冷的触觉告诉他,他这会儿正躺在一块硬邦邦的地面上,除了自己的衣服,身下再无任何织物将他和这块地面隔开; 一阵嗖嗖地冷风吹过,在这空间中不住回旋,发出鬼泣般“呜呜”的利叫,发霉的气味和呛人的灰尘掠过鼻端,让他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沈默睁开了眼睛。 因他是侧躺着的,一睁眼,看到的就是肮脏的水泥地面。他刚想起身把环境打量清楚,却发现,自己的双手都被人用绳索捆住了。 对这,沈默也不意外,好歹只是捆了手,没绑住全身。 他将侧躺变为仰躺,腰部一使力,一个鲤鱼打挺儿,一下子站了起来。这下,他终于能有足够的视角,看清自己所在的环境了。 如果他没弄错的话,这是一间废弃已久的小仓库。 房顶、四壁和大门虽说还算完好,但堆满墙角的废弃物、地面和物品上厚厚的灰尘、房顶残破重叠的蜘蛛网、裂纹斑驳甚至发霉的墙面、以及铁铸大门上那层层叠叠的锈迹,已经很好地说明了一切。 仓库里光线暗淡,要不是还有一束光线从大门上方、一尺来宽小窗口里照射进来,这里估计就不止是暗淡,而是完全的昏暗了。 灰尘和霉味在空间里幽幽浮动。 打量完自身处境,沈默挪了挪位置,淡定地往身后地墙壁上一靠,再度闭上眼睛。 是的,他既没去想方设法自救逃跑,更没惊慌失措大喊大叫,试试看能不能得救,只是寻了一个舒服一点、同时避开冷风的角落站着,将身体的重量全部交付给墙壁之后,再不肯动了。 这时候,被禁言地莫终于说话了,声音轻轻地,“默默,你怎么样了?” 沈默言简意赅,“还好。” 虽然身体冷的他只想打哆嗦,疲乏的肌肉一阵阵地地酸痛抽搐,被绑住的手脚开始发麻,鼻腔里残留着□□那刺鼻的气味,让他胃翻涌的厉害,想要干呕,但确实一切都还好,起码他还能够忍受。 “这地方这么破,你还被绑着,怎么可能好!”莫气急败坏地喊道:“我真弄不懂你在做什么,默默!你怎么能……” 沈默冷静地打断他的话,“别吵了,你知道,我是为了任务。” 一提起任务,莫就蔫了。任务关系到他们两的生存,虽然他没看懂沈默的做法,却也知道,他是在为他们俩个努力。 过了一会儿,他泄气道:“有什么是我能帮你的么?” 沈默想了想,发问:“我昏迷之后,都发生了什么?他们有几个人?” “啊,这个!”终于能帮上忙了,莫显得十分兴奋,连声音都轻快了不少,“绑你的有两个人,一个矮子,一个胖子,他们把你迷晕之后,塞进一辆破面包,直接拉到这儿来了。” “到了这个仓库,他们就把你拖进来,扔到地上了!还绑了你的手脚,搜走了你的手机!”说这话的时候,莫显得无比激愤,好像那两个人出现在眼前的话,他都能扑上去咬他们两口。 “我的手机?” 莫懵了一下,下意识地给出答案,“啊,对。” 沈默感受了一下自己放手机的裤袋,那里确实空空如也了。 莫突然反应过来,惊叫一声,“啊!默默,你那里面不是有……” “没有。”沈默平淡地打断他,“不管是卡还是信息,我都清理干净了。” “啊啊,那就好,那就好。”莫声音讪讪的,“默默,你动作好快啊,嘿嘿,我都没注意到。” 他们搜走自己的手机,是用来打给纪宇擎吧。沈默想了想,这倒正合他意,也就无所谓了。 于是,他接着问莫,“他们搜完手机之后还做了什么?时间过去多久了?” “啊,他们还拿你手机给你拍了几张照片,然后就出去了,还在外头锁了门,我听到了锁链的声响,至于时间……”莫的声音有些沮丧,“对不起,默默,具体时间我也不知道。” 就知道他不靠谱,沈默看了看自己空空如也的手腕儿,想起了曾经挂在自己腕上的那块手表。 不过,想这些也没什么用,他扮演的是齐非,一个讨厌“累赘”的人,这位的身上从来没什么装饰品,手表当然也不例外。 没了机械辅助,沈默只能从透入窗口的太阳光线的角度以及颜色判断出来,现在还是上午,时间过不了十点,也就是说,他最多在这里呆了两个小时左右。 过了这么久,不管哪一方,都该有动作了吧?沈默低头研究了一下自己手腕上的绳索,得想个办法把它弄掉,不然等会儿就太耽误行动了。 第15章 竹马 正在他努力地研究着绳结走向的时候,“哗啦啦”铁链敲击仓库大门的声音传了过来。沈默抬头向着门口望去,一个人影背着光,拉开铁门,迈步走了进来。 等那人来到近前,沈默才看清了他的样貌。 这是一个干瘦干瘦的人,干瘦的吓人的人。 皮肤蜡黄蜡黄的,眼窝深深地抠了进去,一点精神气儿都没有,整个人就好像披着一层皮在世间行走的骷髅,一阵风就能把他吹跑了,诡异又惊悚。 来到沈默面前,那人咧开嘴,神经质地笑出一口白牙,不正常地亢奋,“看看,看看,这是谁?这不是威风八面的齐少吗?” 他伸手一拽什沈默的前襟儿,另一只手拍拍他的脸,眼睛亮的吓人,疯了一样,“你也有今天?” 本来没认出这人是谁,听到这有几分熟悉的声音,沈默惊讶地微微撑大了眼睛。 贺沧海? 沈默眯着眼,努力分辨了许久,才隐隐从这干瘦地来人身上看出一点熟悉的轮廓,竟然真是他!他是知道纪宇擎给了贺家老小一点教训的,后来他也没在公司见过他们,只是没想到会这么惨。 “看什么看!”贺沧海狠狠地给了沈默一巴掌,他方才不小心流露出的惊讶明显激怒了他。 他一把拽住沈默的头发,让他的脑袋向后仰去,欺进一步,贴在他耳边恶狠狠地道:“没认出我来,也没想到我会变成这样,是不是?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嗯?知不知道?” 声音越来越大,抓着沈默头发的手就越来越紧,沈默忍着头皮仿佛就要撕裂一般的锐痛,尽量保持住不动声色的样子,不肯惨叫也不肯求饶。 他知道,在这种人面前,求饶和惨叫都不是什么好的做法。这么做,根本不能拯救自己,只能让对方想要施加更多暴力。 受害者越是表现的凄惨可怜,就越能增加凶手施虐的快感,他可不想让情况恶化下去,当然,这只原因之一。 第二点,就是人设了。 他现在可是齐非。虽说齐非是个娇生惯养长大的二世祖,可他的骄傲却毋庸置疑。以齐非的性格,就是死,也不肯露出丁点丑态,别说痛了。 再恶劣的情况,他也不允许自己失态,尤其是在这种失败者面前,就更不可能了。 贺沧海握紧拳,泄愤地一个重捣,“我会这么惨,全都拜你和纪宇擎所赐!” 被大力地砸在肚子上,沈默反射性地一弯腰,剧痛透体,五脏六腑仿佛都错了位。他死死地咬紧牙关,强行抑制住想要痛叫出声的冲动,脸颊肌肉紧绷,额头脖颈青筋暴起。 这一拳下去,贺沧海的一腔愤懑终于发泄了不少,看着沈默被痛苦折磨的有些移位了的五官,倏地,他又笑了。 他狠劲一拽沈默的头发,让他不得不把躬下去的腰直起来,“很痛苦,是不是?” 他贴着沈默耳朵,声音阴冷滑腻,就像一只毒蛇,正在嘶嘶地吐着蛇信儿,随时都准备着要把致命的毒液注射进敌人的身体。 “别着急,我的大少爷,”他一下一下地拍打着沈默的脸,动作里满满的羞辱和轻蔑,“等纪宇擎来了,等他带来我想要的东西,我会让你们一起好好享受的。” 说到这儿,贺沧海再度咧开一个笑来,表情梦幻,眼睛发光,明显已经沉浸在自己胜利的幻想里,“我早就发过誓,终有一天,我会让你们跪着求我。今天,就是今天!” 他狠劲儿一推,沈默站立不住,跌倒在地。 贺沧海弯下腰,看向狼狈的他,自觉胜券在握,施舍一般道:“等会儿,你可要好好表现啊,大少爷。表现的好了,我一高兴,或许会乐意留你一条狗命呢。” 说完,他眼前好像浮现了沈默和纪宇擎都跪在他脚下,不住向他磕头求饶的美好情景,忍不住兴奋得意地“哈哈”大笑起来。 就在这时,一个矮瘦的像猴一样的人跑了进来,言语中掩饰不住地紧张兴奋,“老板,目标来了!” 其实不用瘦子说,停在外头的汽车引擎声,也明白地昭示了这一点。 贺沧海神色一紧。 他一把将沈默提起来,挡在自己前面,在他脖颈上架上了一把刀,然后又摸了摸自己的腰侧,心里这才安稳了一些。 别看他刚刚表现的猖狂,好像弄死这两人易如反掌一样,但其实,对上把他弄到今天这个地步的纪宇擎,说不忌惮是不可能的。 他是恨,可他还没因为恨就失了理智。 他知道纪宇擎不好惹,尤其他手里还有一股不知道哪来的势力,回想起炼狱似的那几天,和后来自己过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贺沧海忍不住打个冷颤。 本来他没想报复,不,是他想报复,可不敢报复。 确实,他恨,恨齐非、恨纪宇擎、恨得咬牙切齿、恨不能食其肉寝其皮!可他那时候什么都没有,没有钱、没有人脉、没有势力……只有一条苟延残喘的命。 可他没有的,纪宇擎都有。 于是,他只能看着自己的仇人们活在光明里,过的那么快活,而自己却身处黑暗的不见天日的地狱,日日夜夜备受折磨。 本以为一生都要报仇无望,在这无边炼狱里沉沦煎熬,没想到苍天有眼,绝处逢生!有人给了他一笔钱,让他找纪宇擎的麻烦,还承诺给他线索,让他拿到手里这张王牌! 这么办,就要触犯法律,铤而走险,他不怕吗? 他怕!可他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钱!贺家的家底早就让他拿去换了毒品,可这根本不够!再那不出钱换毒品,想到后果,他激灵灵地打了个冷战。 比起生不如死,纪宇擎的威胁、法律的约束都算得了什么! 过了今天,等他拿到很多很多钱,他就带着钱远走高飞,去美国、去加拿大、去一切能够接纳他的国家!到时候,他还怕什么政府、什么警察? 当然,他勒住沈默的手臂紧了紧,眼神一下子变得阴郁狠厉,在那之前,他得把齐非和纪宇擎这两个贱人送到地狱里,不然,怎么能偿还他这些时日受的苦、糟的罪! 看了看挡在他身前的沈默,贺沧海的底气一下子又充足了起来。以前他可不敢肯定手里这张牌好用,要他是纪宇擎,他恨不得齐非就这么死了,把股票全都弄到自己手里。 不过谁让这对贱人那么高调,竟然在股东大会上公开秀恩爱!他还没想到,这两个人能是这么恶心的关系,不过,这样也好。 如果不是这样,他哪里知道,抓到了齐非就能要挟纪宇擎呢? 他恶意地贴近沈默的耳朵,声音邪恶下-流,“贱货,你姘头来找你了,开心吗?你这种大少爷,干起来滋味一定不错,要不然纪宇擎怎么肯答应我,他自己一个人来?” “能让纪宇擎这样,我都想尝尝了呢。”他恶毒道:“像你这种欠人干的贱货,是不是一刻都离不了男人?别急,等会儿,我和兄弟们会好好满足你的,在纪宇擎面前,好好的、满足你。” 沈默脸色铁青。 他的脸色难看的要命,仿佛愤怒的恨不能揍死身后的混蛋,却因为忌惮脖子上架着的刀,只能强迫自己一动不动。 见他这样,贺沧海心里涌起了一股轻易就能将沈默玩弄于鼓掌之间、掌控一切的自信和满足。这种满足感给了他强大的错觉,让他把即将面对纪宇擎的些微恐惧全都抛到了一边。 就在他话音落下的那一秒,仓库外头的引擎声停了,沈默好像听到了关闭汽车门发出的轻响。 数息之后,身姿笔挺、气势摄人的纪宇擎出现在了大开的仓库门前。 第16章 竹马 纪宇擎手里提着个箱子,步伐稳健、姿态从容,腰背挺得笔直,一步一步地走着,不疾不徐,好像只是前来赶赴一场宴会般的雍容坦然。 可如果看他的眼睛,就会被那深邃凌厉的眼神所震慑。这种眼神,像是被激怒之后,潜藏在暗处的嗜血猛兽,只待时机一到,就会猛扑上来,咬破敌人的喉咙。 在他身后,跟着四五个手拿凶器的人,应该是贺沧海的爪牙,刚才来报信的瘦猴倒是不在里边。 不过,他这几个狗腿子明显不够给力,摄于纪宇擎的威势,这几人提溜着钢管和西瓜刀,竟然只敢远远地、亦步亦趋地跟着,倒像纪宇擎带来的小弟。 显然,贺沧海也发现自己手下的窝囊了。见到纪宇擎再走几步,就要过来了,他不满地大喝道:“你们在做什么!还不拦住他!” 不等那些人手忙脚乱地上前,纪宇擎自己停了步子。 他站在仓库中间,先是由上至下仔细地打量了一番沈默,在看到他脸上那明显的巴掌印儿、被绑住的双手还有一身狼狈的样子之后,眼中闪过一道红光,差点压制不住心中那头咆哮的猛兽。 强忍住冲上去毙了贺沧海的冲动,他眼神锁定在架在沈默脖子上的雪亮刀锋上,深深地吸了口气,不行,小非还在他手上,现在还不能急,他不能轻举妄动。 如是安抚了自己一番,纪宇擎缓缓开口,声音低哑的可怕,“我来了,也带了你想要的东西,现在,放了小非。” 被他那渗人的眼神盯住,贺沧海不自觉地抖了下手,甚至都想往后退,可一接触到被他制住的沈默,他被吓跑的底气就一下子回来了。 有人质在手,纪宇擎什么都不敢干,他还怕个屁啊!这里可是他的主场,怎么能被纪宇擎吓住! 想到这儿,他一下子恼羞成怒了,大声喝道:“你说放就放?你以为这还是在公司里?!”他动了动手里的刀,在沈默脖子上比划了两下,示意他还握着最重要的筹码,“这里,我说了算!” 眼神危险地在那贴着沈默白皙的脖颈、不住晃动的刀子上转了一圈,纪宇擎再度开口,“你想怎么样?” 这状似妥协一样的话一入耳,贺沧海眼睛就是一亮,忍不住咧开一个得意的笑,让那本就那干瘦枯黄的脸,越发扭曲丑陋,犹如恶鬼一般。 “钱你带够了吧吧?”他眼神贪婪地盯住纪宇擎手里的箱子,张狂地命令道:“把箱子打开,我要先验验!” 纪宇擎缓缓垂下眼睑,瞥了眼手里的箱子,声音低沉,“可以。”说着,伸手探向箱子锁扣,作势要打开它。 “等等!”贺沧海突然喝道。 纪宇擎看向他。 盯着那个半人高的手提箱,贺沧海脸色变幻不定,显然,纪宇擎的爽快让他十分惊疑。他吸了口气,“先把箱子交给我的手下。” 纪宇擎断然拒绝:“不可能。” “嗯?”贺沧海发出一声威胁的疑问,将手里的刀越发贴近沈默的脖颈,锋利的刀口,在那白皙的脖颈上印下一道红痕。 纪宇擎闭了下眼,压住心中躁动的、想要撕碎一切的猛兽,眼神沉沉地逼视贺沧海,缓缓道:“你觉得,我敢自己来,会什么准备都没有?” 箱子砸到地上,发出重重的闷响,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型遥控器,“我在箱子里放了一点小东西,”纪宇擎将手指放到其中一个摁钮上,“只要我摁下它,‘砰’的一声,里头的钱就会化为飞灰,到时候,你什么也别想得到。” “你!”贺沧海的脸一下子涨成了猪肝色,他望着那口箱子,眼中满是恼怒。他想试试看伤了沈默,纪宇擎能不能真那么做,却又担心,一旦刺激到纪宇擎发疯,自己真会什么也得不到。 纪宇擎的这一手,将倾斜的危局又扭转成了平衡的局面,他生生地踩在贺沧海的弱点上,为自己这一方制造了一个强有力的筹码。 两个人手里都有了威胁对方的王牌,再不是贺沧海一家独大。如此一来,投鼠忌器贺沧海就再不能为所欲为,他纵使想做什么,也得好好掂量掂量。 对比贺沧海心神起伏躁动,纪宇擎却是不动声色,他侃侃而谈道:“我最终的目的,还是救回小非。只要他好好的,这些钱,给你也无所谓。你知道,我不缺这点钱。” 贺沧海抓住沈默肩膀的手紧了紧。 纪宇擎继续道:“我们这么僵持着也不是办法,你应该想到,时间拖得越久,对你就越不利。我有一个提议,你不妨考虑考虑。” “……说。” “我们交换,如何?你把小非放了,等我们退到车边,我就把手里的遥控器给你。”他环顾一周,激将,“你这么多手下,还怕我们不给你就跑了?” 贺沧海沉吟一下,“我要先看看箱子里的东西。” “可以,我现在就打开。” “不行!”贺沧海制止道:“你都在箱子里装炸弹,我怎么知道你箱子里是不是还有其他东西?要是有其他对我不利的武器呢?”这也是他刚才阻止的原因。 “那我也不能交给你的手下。”纪宇擎道:“要是他们把里头的小玩意儿拆了呢?” 于是场面又僵持住了。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空气中的氛围越发紧绷,两人眼神对峙,却谁也奈何不了谁。 眼睛瞥着箱子,贺沧海咬了咬牙,将贴在沈默颈侧的刀又进了一步,一丝血色沿着亮白的刀刃流了下来。 见此一幕,纪宇擎周身气势猛然爆发,彷如受了伤的野兽,龇出獠牙,喉咙里向着敌人发出了威胁的低吼。 被这样的气势威逼,贺沧海本能地一个哆嗦,他忍住头皮发麻的感觉,哑着嗓子妥协道:“我可以让你开,只不过,你也看到了,如果你耍花样,我不介意在你的小情人脖子上再开道深点的口子!” 纪宇擎深深地吸了口气,放话威胁,“贺沧海,你手可要稳一点,不然,我保证,就算你拿到了钱,你也不一定有命花!” 说完,他将手扣在箱子的密码锁上,一边注视着贺沧海的动作,一边一下一下地点在密码上,鸦雀无声之中,只有摁在密码锁上发出的“滴”“滴”“滴”的声音回荡在静谧的空间里头。 所有人都全神贯注地目视着纪宇擎的动作,随着一个一个的摁键的摁下,空气像一张被拉开的弓,弓弦越发紧绷,在张力达到顶峰的时刻,“啪嗒”一声,密码锁打开了。 纪宇擎的手按在箱子盖上,却没了下一步的动作。 贺沧海呼吸急促,急切命令道:“打开它!” 第17章 竹马 纪宇擎手稳稳地摁着,没动。他看着贺沧海,“看完了,就答应我放了小非?” 贺沧海钳制着沈默往后退了几步,却极力探着身子向前看,口中不耐烦道:“别说废话,打开它!” 纪宇擎一把掀开箱盖—— 粉红色的钞票一沓一沓捆扎在一起,满满地地铺了一箱子,几乎要溢出来,那鲜艳的颜色,刺得人呼吸急促、眼睛发红。 别说那几个没见过世面的狗腿子目瞪口呆,就连贺沧海这个曾经的公子哥儿也一下子瞪大了眼睛,里头闪过贪婪的绿光,钱,好多钱,好多好多钱! 箱子打开的那一刻,这些人全都变得呼吸粗重,热血冲脑,眼睛放光!就好像他们面前出现了一个光-裸的绝世尤物,他们火热的视线紧紧地盯住她,情不自禁地想往她的身边凑过去。 正在气氛火热,即将点燃的这一刻,“啪”的一声,箱子被一只修长有力的手合拢了。 这绝色的美景消失在眼前,所有人都忍不住发出一声失望的叹息。 就在这个几乎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箱子里的钞票吸引、迷得几乎丢了魂的时候,在贺沧海挟持下,一直安安静静、老老实实地当背景板人质的沈默却忽然动了! 他双手闪电般地攥住贺沧海持刀的手腕,同时脑袋狠命向后一撞,让坚硬的后脑勺,正正砸在他的鼻子之上。而后,不及他在酸痛和眩晕中反应过来,脚往后一勾,攥住他胳膊的手一扭,贺沧海整个人就“砰”的一下,被他摔在了地上。 与此同时,沈默上脚狠狠踢中他的肚子,有效地制止了他的反击和挣扎,而另一只脚则使劲一跺他持刀手的手腕! 受此一击,贺沧海吃痛之下条件反射地松开了手,沈默趁机将他握在手里的刀一把夺了下来! 发现人质挣脱了掌控,贺沧海的爪牙们自然是不干了。他们立刻兵分两路,两个跑过来打算再度制住沈默,其他的三个人则是直接奔着纪宇擎去了! 同样看到了沈默行动,也看到他脱离了贺沧海的掌控,纪宇擎却眉心一皱,面上一点喜色也无。可事已至此,他只能沉着脸,迎上那冲着他来的三个恶徒,打算速战速决,然后好去帮沈默一把。 须臾之后,他就和那三人撞到了一起。 纪宇擎十分有技巧地选择了一个只会对上一人的方向,身形一闪,躲过了迎面而来的砍刀,然后在侧面伸手使劲儿一握,同时抬起膝盖一顶,就从那吃痛松手的混混手里,把砍刀夺了过来。 眼角余光扫到另外两人包抄了上来,他也不迟疑,直接飞踢一脚,踹到被他夺刀那倒霉鬼的肚子上,让他在没了战斗力之后,灵活地旋身一踢,挡住了后面袭来的钢管。 这边儿,就在纪宇擎打倒了一个恶棍的时候,那边厢,沈默也和那两个过来拦截他的人遭遇了。 沈默的情况倒是比纪宇擎好了不少,至少他不需要再去夺别人的家伙,他手里还握着从贺沧海哪儿弄来的刀呢! 其中一个高个儿腿长,跑得快,率先到了沈默面前。不等接触,只用眼睛一瞄,沈默就知道,他根本不是这人的对手。 别看刚才沈默撂倒贺沧海好像没费什么力,干脆利落,挺容易的样子,这绝不是因为沈默身手太好。 原因很多,也很复杂。 首先,齐非形象经营的太好,废物二世祖的名头太过深入人心,以至于贺沧海轻敌了,只以为他就是盘菜了。太过小瞧他的后果,就是连绑他都没怎么经心。 就把他双手放在前面,并在一起,拿绳儿草草一捆也就罢了。根本没想到他那修长劲瘦的身体并非他想象中那样,只剩了被酒色掏空的花架子,竟然还蕴含着不小的力量,能够做出有力的反击。 当然,这里头还有贺沧海本人身体太废的关系。 这些日子,他一直沉溺在毒品之中,不可自拔。大量而又凶猛的吸毒方式,将他的身体腐蚀的差不多了,从外表只剩一层皮就能看出来。 他现在的力气和反应能力都及不上一般成年男人,纵使有利器在手,神经反应不过来,不及去使用,自然也是无济于事的。 最后一个,就不得不说,沈默真是选择了一个极好的时机。 贺沧海甘愿顶着纪宇擎的威胁、法律和国家的威慑也要铤而走险,就是因为钱! 于是,纪宇擎把箱子里的钱亮出来,几乎立刻就吸引了贺沧海全部的注意力。在他心神都被钱所吸引的时候,沈默发动攻击,自然事半功倍,因为他没法立刻反应过来! 这些因素加起来,才导致了人质自救成功的这一幕发生。 至于沈默的身手,他也就是为了演戏,学了两手武打花架子罢了,其实根本没什么武术根底,就算是齐非,也就是普通富家子弟学的那两手防身术而已。 来拦截他的这个家伙,手里提溜着一根钢管,个字高不说,块头还不小,肌肉虬结紧实,一看就十分有力气。对这种人,要是硬杠,肯定是杠不过的,只能迂回。 在迎面碰上他之前,沈默已经将刀旋了半圈,割断了绑住自己双手的绳子,让它再不能碍事儿。 在绳子脱落,刚刚触地的时候,那大块头挥舞的钢管到了!半米长的铁棍夹带着地风声,“呜——”地一下,兜头向着沈默劈下! 见势不妙,沈默灵活地一旋身,避过直击而来的钢管,在那大块头变竖砸为横扫的同时,以手中刀锋抵住钢管的来势,只听“叮——”的一声长响,沈默只觉得双手发麻,刀差点脱手而出。 他疾步后退,躲开大块头,让过钢管,结果正正撞进了另一人的攻击范围!西瓜刀的锐锋反射出雪亮的刀光,眼角余光扫到这映在地上的一抹亮痕,沈默心知不妙。 心中不及转过念头,他凭借直觉,就地一滚,“当啷”一下,那人一时收不住,西瓜刀在惯性的作用之下,正正砍到了墙壁上,留下一道深深地刻痕。 沈默一跃而起,瞥到墙上那道痕迹,冷汗一下子浸透了手心。可情势容不得他多想,刚被他甩下一点的大块头又挥着钢管赶了上来。 第18章 竹马 后有钢管、前有西瓜刀。 沈默咬了咬牙,不管身后的大块头,攥紧手里的刀,猛地往前一扑。 见他拼命似的不管不顾,前面那矮个子竟被吓住了一瞬,再顾不得要制服沈默,只想着自保。他慌忙举起手里的西瓜刀,用尽力气,对上沈默劈来的刀锋。 他几乎用了全身力气,沈默却耍了点巧劲儿,在两刀几乎相撞的时候,沈默手里的刀却稍稍偏了角度,正正砍在了他的手腕之上! “啊!”那人一声惨叫,手腕霎时间血流如注,手里的刀更是再握不紧了,一下子脱手而出。 废了前面这人的一只手,沈默却也没好过多少。被这人阻了一阻,等沈默解决了他,身后那大块头的钢管已经到了。 虽然沈默有意地挪开了重要部位,那钢管还是“砰”的一下,落在了他的后背之上! 沈默被砸到的地方先是一木,而后剧烈的痛便从神经末梢直抵脑髓,他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脚步一个踉跄,只觉着骨头都要碎了! 那大块头却不等他缓过来,第二下接连而至!钢管夹带的风声在沈默耳中越发鲜明,他忍着痛意想要躲开,大脑下达了指示,被痛意侵袭控制的身体却一点儿也不听从使唤! 就在他以为自己只能生生忍受第二次剧烈打击的时候,却听到震动耳膜的“当”的一声脆响!那是钢管和钢管相撞发出的声音! 沈默猛地扭头看去,只见纪宇擎手里握着根钢管,和那大块头手里的正正抵在一起! 是的,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收拾完那三个家伙的纪宇擎,终于赶到了。 身后已不必他顾忌,从疼痛中缓过来的沈默上前两步,来到那个握着流血不止的手腕儿哀嚎的男人身后,一个手刀砍在他脖颈上,将他打晕过去,彻底解除了他的威胁。 同时解决了那个大块头的纪宇擎擦了下嘴角的血迹,看过来,问道:“你怎么样?” “我……”沈默刚想回话,眼角却瞥见倒在地上的贺沧海竟爬了起来,脸庞扭曲、看向纪宇擎的眼神狠厉疯狂! 沈默心头一跳。 他大喊一声:“小心!”话出口,人也飞扑了过去。就在这一刻,贺沧海竟从腰间掏出了一把枪! 就在沈默扑到纪宇擎身边的同时,贺沧海扣动了扳机! “扑”的一声,子弹入肉的声音响起,一蓬艳红色的血花陡然在纪宇擎胸口炸开! 与此同时,仓库门被大力踢开,一队装备严实的武警迅速破门而入,见到贺沧海持枪伤人,为首的警察反应灵敏地直接一枪,将其爆头,红红白白地脑浆刹那间迸溅而出,撒了一地。 想要再开一枪的贺沧海彻底没了机会,他的尸体轰然倒地,手里的枪也掉在地上,发出一声轻响。 一缕缕金色阳光照进仓库,细微的烟尘在其中静静飞舞。 嘈杂和喧嚣的世界一下子全都沉入了静寂,那些纷乱的熙攘的背景,也都化作了虚无,在沈默的眼中,只有纪宇擎胸口炸出的血花,还有他慢慢软倒的身影,一帧一帧定格。 木然了片刻,沈默僵硬地伸手揽住他,缓缓缓缓地跪了下来。 纪宇擎的脑袋靠在他肩膀上,呼吸急促,偶尔咳嗽两声,艳红刺目的鲜血便从嘴角不住涌出。 因为恨意,贺沧海瞄准的本是他的心脏,想要一击毙命,可因为沈默撞了一下,子弹微微一偏,最终打进了肺部。 纵使如此,纪宇擎也没了存活下去的可能。 沈默一手捂住他不住流出鲜血的伤口,木然地看着他,眼神黑洞洞地,彷如地狱深渊,幽深不见底。 感受到自己的生命如沙漏一般,正在急速流逝,纪宇擎紧紧地盯住沈默,死死地握住了他的手。 他不害怕死亡,可他放心不下他。 在这个世界上,小非只有他了。现在连他都要离他而去,他要怎么活下去? 可是…… 只要人还活着,就还有希望;死了,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纪宇擎看进他的眼里,“好……好好,咳咳,活着!答应我!” 沈默缓慢地摇摇头,周身的气息漫布在空气里,深浓的绝望,几欲令人窒息,“不!” 纪宇擎握住他的手再度紧了紧,他是如此的用力,指骨暴突,手背上的青色的血管暴起,几乎在沈默的皮肤上留下青痕。 血色浸染了他的全身,呼吸已经越发困难,可他只看着沈默,执意说道:“答、答应我!活……咳咳,下去!只有你,只有你还会记得我!替我,咳咳……替我好好活下去!” 沈默的眼睛红的可怕,在纪宇擎执着的眼神里,他咬紧牙根,深深吸了口气,闭上眼睛。胸口骤然闷痛,一股血腥气涌到了喉咙,又被他狠狠地地咽了下去。 纪宇擎的呼吸越发急促起来,救护车和警车的鸣笛声在仓库外头响成一片,他的呼吸声正如他的祈望,穿透了这一切,清晰地传达给了沈默。 他要他活着,就算再痛苦,也要活下去! 再度睁开眼的时候,沈默眼中已经没了那静寂的黑色。他唇角轻轻上扬,竟然扯出了一抹笑来,好像他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声音渗人的平静,“我可以活着,只要你答应我一个条件。” 纪宇擎呼吸开始微弱,眼神也有些涣散了。可他还在凝注着沈默,执着地等待他的回答。 沈默凑近他的耳边,在他的发迹印下一个轻吻,声音温柔,好像只是情人间的低喃诱哄,“把你的心脏给我,好不好?我它放进我的身体里,然后咱们一起活着,好不好?嗯?好不好?” 纪宇擎呼吸骤然一紧,他的生命就要走到尽头。 而在这一刻,他的眼前竟然清晰了,这就是传说中的回光返照了吧。看着沈默偏执到几乎有些疯狂的眼神,他知道,他的即将离去,几乎已经击垮了他的爱人。 如果这是交换他继续活下去的唯一筹码的话—— 纪宇擎伸出手,贴上沈默的脸,轻轻地弯起唇角。他的声音响起在这血色的空间里,就像他之前无数次答应沈默要求的时候,温柔又宠溺,“好,我答应你。” 轻柔地尾音刚刚消散在空气里,纪宇擎的眼神就开始涣散起来,唇角还残留着那丝笑意,手却缓缓地垂落了下去。 最终,他闭上了眼睛,也停止了呼吸。 沈默跪在地上,抱着纪宇擎,周围是肆意绽放蔓延的血。 这血色是如此的红,如此的夺目,彷如来自地狱的红莲业火,正在静静燃烧,即将燃尽这世间一切的罪与恶。 沈默伸出沾满纪宇擎鲜血的手,捧住了他的脸,轻轻吻了下他的额头。 从今往后,这世上,再也不会有纪宇擎这个人了。 而他的心脏,也将从他的躯体中剥离,融入他的身体。 到那时,他们将一起活在这世上,再也不分彼此。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永远、永远在一起。 第19章 竹马(完) 沈默保持着跪地的姿势,攥紧他犹有余温的手掌,他看着他,在他闭上眼睛的那一刹那,绝望、沉寂、疯狂、偏执……统统化作了面无表情。 他一把将纪宇擎抱了起来,拒绝了赶来的医护人员,一步一步,亲自将他送上了迟来的救护车。 坐在救护车里,沈默守在纪宇擎旁边,专注地看着他,一动也不动。其他人都以为他是受了巨大打击,需要时间恢复,便也任由他这么静静地呆着,没人过来打扰。 “……默、默默?”莫小心翼翼地声音在他脑海里响起。 沈默皱了皱眉,神情异样地摸了摸自己的胸口,“……这种感觉,是什么?” “啊?” “我并没有心脏病,可我的胸口闷闷的,还有点喘不上气……” 莫大惊失色,“你难过了?默默?” 沈默盯着纪宇擎安详的仿佛只是沉睡的容颜,眼中浮动着困惑,“这就是难过?” “啊,这个……不是!”莫的声音一下子变得极为坚决,他斩钉截铁道:“你这不是难过,只是齐非这个壳子就要不能用了,出了毛病而已!” “嗯?”沈默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什么叫齐非这个壳子不能用了?” 莫暗暗地嘘了口气,“咳,那个,那个你忘啦,咱们的生存能量不多了。所以,嗯,所以齐非的这个壳子和你已经开始不匹配了,对,就是这个原因!” 沈默也没怀疑什么,只是疑问道:“我刚才已经跟纪宇擎要到心脏了,任务还没完成吗?” 他确定,纪宇擎是爱他的,也是心甘情愿把心脏给他的,这样任务就应该完成了,怎么还会能量不足? 莫道:“啊,默默,你现在其实还没完成任务啊!” “嗯?” “只有命运之子的口头答应是不够的,你需要接触到这些心脏,才能提取到能量。” “哦。”沈默应了一声,低垂眼睑去看纪宇擎的胸膛,要接触到心脏才行吗?看来换心手术,要尽快提上日程了。 两人不说话了,车内气氛突然变成了一种难捱的静默,救护车刺耳的鸣笛声回荡在这狭小的空间里,却更衬得这方天地令人窒息地安静。 发现沈默不知不觉中,又专注地去盯着纪宇擎了,莫赶忙开口,转移他的注意力,“默默!” “嗯?” “那个,那个……对了!”莫结巴了两下,脑子飞转,终于找到了话题,“默默,我能问你一件事儿吗?” “说吧。” “你被绑架的时候,我提醒你了,可你没理,所以你是自愿被绑来的吧?” “对。” “呃,那你刚才,为什么突然就要脱离贺沧海的控制啦?虽然结果是好的,可是我,嗯,不太明白。” 沈默垂下眼睫,“你知道,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完成任务。” 莫点头如捣蒜,“嗯嗯,我知道。” “我指示别人闹事、资助贺沧海、甘愿被绑架,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得到纪宇擎的心脏。” 他十分理智冷静,甚至可以说是冷酷的分析自己的行为,“因为,只有在纪宇擎受伤濒死的时候,我索要他的心脏,才是合理的。” “……啊,这样。”听到这话,莫的反应慢了一拍。 沈默却不理会他是什么感受,只继续道:“所以,我得让纪宇擎置身险境,最后逼着藏着枪的贺沧海给他致命一击,那个时候,我必须那么做。” 莫重新被他的话吸引了,一下子忘了刚才那复杂的心绪,“啊?我想想啊。” 他试着跟上沈默的思路,“你逃跑,脱离控制,贺沧海没有人质在手,就会变得急躁,纪宇擎手里有能摧毁那个箱子的遥控器,为了能确保拿到钱,他就会先对纪宇擎开枪?是这样吗?” “这是原因之一。”沈默道:“是纪宇擎毁了他,贺沧海对纪宇擎的愤恨一定比我多,所以就算开枪,第一枪瞄准的也绝对会是纪宇擎。” “哦哦,确实是这样。” 沈默重新将视线放到纪宇擎身上,“我那么做,还有纪宇擎的原因。” “咦?”莫疑惑道:“和纪宇擎有什么关系?” “我是学演戏的,他的演技骗不过我。”沈默声音淡淡的。 “啊?你是说,纪宇擎在演戏?” “嗯。”沈默道:“从他开口和贺沧海谈条件的时候,我就知道,他的目的并不是凭借自己救我出去,而是为了拖延时间。” “拖延时间……”莫沉吟了一下,突然反应过来,“啊!那些武警!” 沈默肯定道:“是的,他是在等待那些武警的救援。” “所以,你突然攻击贺沧海,就是为了不等那些武警来,就……”就什么,莫说不出口,可他们两个都知道。 沈默顿了一下,低声道:“嗯。” 两人又不说话了,静默的气氛再一次蔓延开来。 救护车穿过车水马龙的大街,拐过一个弯,来到一栋白色的大楼前,血红的十字架挂在主楼楼顶,像是一道正在流血的伤口。 医院到了。 在即将下车之前,沈默突然问了一个问题,“我离开了,齐非会回来吗?” 莫的声音很肯定,“你来之前,齐非就已经消失了,你只是借他的壳子用用,所以不会。” “哦,这样吗?”沈默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了一句,便再不说话,只默默地跟在推着纪宇擎的推车后头,进了医院。 —— 两周之后,将自己和纪宇擎所有财产全都整理好的沈默,立下了遗嘱:等他死后,这些余下的动产不动产都将捐给慈善机构,一分也不留。 然后,他不管各界得知这一消息的哗然,径自带着纪宇擎的被院方保存完好心脏,去了国外。 既然他已经对纪宇擎说出,他会把他的心脏放入这个身体,那么,他就一定会做到自己的承诺,绝不欺骗。 隔着无菌玻璃罩,沈默看了那颗鲜红的、属于纪宇擎的心脏最后一眼。 他知道,等他躺上手术台,纪宇擎的心脏接触到这个身体的那一刻,莫就会将里头的能量抽离,然后带他直接离开这个世界。 到那个时候,这个没了灵魂的身体会直接“死在手术台上”,只是成为又一个医疗事故而已。 在牢牢记住这颗心脏的模样之后,沈默移开了眼睛。 —— 当日下午,两点十二分,手术室内,正在紧张工作的医生护士们,突然爆发出了一阵惊异地轻呼。 在这之前,打开“病人”胸膛,取出心脏进行的都很顺利,直到将移植心脏放入他胸腔的那一刻,异变发生了! 一阵赤红色的光芒突然从那颗心脏中爆发出来,而后乍然破碎,化作点点星光,汇聚成一道光流,闪电般地钻入了病人的眉心! 在他们忍住因这突变引发的惊疑不定,按部就班地给“病人”做完手术之后,却发现,本应成功的手术却出乎意料地失败了。 “病人”死在了手术台上,本该移植成功的心脏根本没有跳动。 所有见过那一幕的医生护士都深信,一定是魔鬼带走了这位病人的灵魂。自然,从今之后,沈默成了这家医院故事中的又一个灵异传奇的主角,被人口口相传。 而这些,沈默自然是不知道的,那个时候,他已经来到了第二个世界。 刚一进入新的身体,沈默就是一愣。他看了看前方几乎和自己视线平齐的野草,这个视角,似乎有些不对? 他困惑地一低头,一对白乎乎,毛茸茸地小爪子一下子跃入眼帘。 沈默:“……” 第20章 狐狸精 穿成了一只非人类,沈默:“……” 以他本心来说,成了非人物种,算不上什么大事儿。 但是,他来这个世界,可是有任务在身的。 发现自己成为了非人类,他的第一反应就是,会有人爱上一只非人类吗? 哪怕——他瞅了瞅以自己的视角能看到的所有部分,毛茸茸的爪子、雪亮的皮毛、矫健优美的身姿,蓬松柔软的大尾巴,这动物,应该还挺漂亮的? 哪怕这世界上有那么一小撮儿特殊爱好者,可是想要恰巧碰上,概率是不是太低了? 于是,他只好去找那个把自己陷入如此窘境,却直到现在,一点声息也无的、自家那个死不靠谱的系统—— “莫。”沈默在脑中唤道。 莫极快地做出回应,“默默!默默!好多能量!好多——”看到沈默的造型,他兴高采烈的声音戛然而止,然后惊吓地结巴了起来,“默、默默?” “嗯。”沈默动了动耳朵,淡定地应了一声。 “哇啊!好可爱!”莫捧着大脸尖叫。 就知道他不靠谱,沈默无奈地吐了口气,加重语气唤道:“莫!” “嗯、嗯?” “我这样要怎么完成任务?” 提到任务,莫那颗被沈默现在造型萌化的心一下子回归现实,恍然大悟道:“啊,对哈!我去给你看看去,默默你等等!”急匆匆说完,莫就直接神隐了。 沈默心中摇摇头,仰起小脑袋四处打量了一番,说来,他还不知道自己穿成什么了,刚才应该问下莫的,正这么想着,刚偏了偏脑袋,一个人影突然映入眼中。 那是一个仰躺着,倒在地上的人。他刚才光顾着和莫纠结自己现在的身份了,竟然没有发现。 沈默想起自己那个会穿到目标人物周围的设定,这个……是目标人物? 他穿越的这只动物身体,给了他极佳的眼力和嗅觉,即便离得老远,他也能看到那人身下的艳红并且隐隐约约闻到他身上那股属于血液的甜美腥气。 不自觉地眯了下眼睛,身体也因这血腥味兴奋了起来,沈默却没发现自己的不正常,只自顾自地想着,目标人物受伤了,就算帮不上什么忙,他也应该过去看看吧? 虽说他完成任务的希望渺茫,但目标人物要是就这么死了,那可真是一点希望也没有了。 想明白了,沈默站起身来,大脑下达指令,想要小跑过去。 可惜,他之前一直是两腿行走的灵长类,从来没学过这种四脚着地的行走方式。可想而知,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沈默刚一想跑,两只前腿不知怎地,竟绊倒了一起,发力的后腿收之不及,也与前腿缠到了一块儿,加上毛茸茸的大尾巴也过来凑了一脚热闹—— 脑袋本能地一埋,脖颈一收,沈默竟团成了一个雪白色的毛球,骨碌碌地向前滚了起来,直滚了好久,好像被什么阻了一阻,他才停了下来。 软腿软脚地趴在地上,沈默晃了晃自己晕呼呼地脑袋,喘着粗气儿,却一时不想尝试着再爬起来了。 过了有一会儿,沈默觉着自己腿不软了,脑子不晕了,眼前也清晰了起来,这才有心思观察一下,自己这一滚滚到哪里了。 正在这时,灵敏地嗅觉起了作用,一股比方才更加浓烈清晰地血腥气凶猛地扑鼻而来,沈默一抬头,眼睛正对上一条只挂着几缕破布、光洁溜溜地大腿。 沈默:“……”他这是恰巧滚到目标人物身边来了? 沈默恍然大悟,原来,方才让他停下的“障碍物”,就是这人了。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不听话地四条腿,现在就想要掌控住它们,显然是不现实的。 于是,在深深地吸了口气之后,沈默只能趴跪着、用肚肚为依托,身体蹭着,往前蠕动了一段距离。 来到那人胸膛附近,沈默先是瞪大眼睛,观察这人胸口的起伏程度,在看出他还活着之后,又竖起耳朵,仔细地去聆听这这人的心跳和呼吸声,以此来判断这人情况到底如何。 然后,越听,他那毛茸茸地小脸就皱得越紧,最后,几乎扭曲成了一个可爱的毛团,只因为,这人的呼吸和心跳,在他耳里,一声比一声更慢、更弱了。 这是他刚一来,目标人物就要西去的节奏么?那任务要怎么办? 他一直知道莫不靠谱,可这样,也太不靠谱了吧? 呼出一口气,沈默在脑海里唤了一声,“莫。” 石沉大海,许久也没有应答。 沈默闭了闭眼,刚想再叫一声,突然,耳朵不自觉地动了动,风把人声儿隐隐约约地传到他耳朵边儿,是几个男人正在交谈。 “……跑了?” “……尽力了,二王子……护卫……精英……” “……哪边儿?” “……东……” “他只有自己,带……去搜……” …… 后面的交谈,沈默无心去听,就这些信息,也已经足够了。 他又抬头仔细研究了一下自己面前这个疑似目标人物的人,长相英俊、肌肤白皙、衣服虽然破烂但,能看出是上好料子,眼光扫到他挂在腰间的那块雕工材料皆为上等的羊脂白玉上—— 嗯,沈默已经可以确认,这人恐怕真是他们口中那个倒霉的被追杀的二王子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沈默觉得,自己这次任务算是失败定了。 到了这个地步,他无所谓地往这人身边一趴,淡定地在脑袋里呼唤起了莫,好歹在彻底失败之前,跟莫核实一下,如果这次任务失败了,剩下的能量还能不能够支撑他去完成下个任务。 他好像记得,刚才莫说,能量挺多的? 如果不够,那,就这么死了,他也不是不能接受。 寻找的喧哗呼喝声离这边越来越近,沈默的情绪也越来越淡定。 他一边懒洋洋地趴在地上,慢悠悠地晃着尾巴,一边在脑袋里尽人事地呼唤着莫,寻求那一丝儿渺茫的转机,心里想着,最差不过一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反正情况这样,就算死了,也不是他不守承诺。 正在那些人脚步声对沈默来说已经清晰可闻、估计再过一刻钟就能找来,而沈默也做好准备慷慨赴义的时候,消失了许久的莫才冒出了头来。 他咋咋呼呼道:“默默,默默,问题可以解决啦!你猜,我发现了什么?” 沈默无可无不可地一撩眼皮,“嗯?” “我……”发觉气氛不对,看到正向这边儿而来的那十好几个杀气腾腾的大汉,莫惊呼一声,“那些人是怎么回事儿?!” 沈默不答反问:“旁边的是目标人物吗?” 莫观察了一下,“是。” 沈默淡定道:“追杀他的。” 莫:“……” 一会儿之后,莫突然轻松地出声了,“没关系啦,默默,好解决,好解决。” “嗯?”沈默不解。 “因为,你可是狐狸精呀!” 沈默:“……”逗我? 第21章 狐狸精 从晕迷中醒来,司宸差点以为自己在做梦。 刚一睁眼,映入眼帘的就是倒挂着嶙峋碎石的石洞,黑漆漆的洞穴里,借着少少的亮光,隐约可以看到,洞顶上洇着大片大片的湿痕,上头爬满了绿油油地青苔。 司宸闭了闭眼,身上隐隐作痛的伤口和身下地面那冷硬潮湿的感觉明确的告诉他,这的确不是梦。 耳中突然传来一阵“噼啪”轻响,他费力地偏头望去,只见接近洞口的地方燃着一个火堆,有个人正坐在火堆旁边,那声音,正是燃烧木材发出的。 似乎察觉到他的动静,那人转头看过来,口中道:“你醒了?”声音清灵,入耳时犹如淙淙溪水流过,十分悦耳动听。 “嗯。”司宸含糊地应了一声,借着火光打量那人。 那是个大约十五、六岁的少年,一身雪白衣衫,身量纤瘦高挑,鬓如刀裁、眼若晨星,容颜精致如画,青丝如瀑般披在身后,漂亮的几乎不似真人。 这山洞如此简陋,他不过是随意一坐,却有种说不出的空灵洒脱之感。看着他,就好像见到了青山绿水、天高云阔。 待看清楚之后,司宸几乎呆住了,心想,难不成,他这是遇到了这山间的精灵? 那“精灵”却再没管他,只自顾自地转回头,将穿着木枝、放在火堆上架着烤的野鸡取下来。 不顾上头还冒着热气,他探手从上头掰下来一条鸡腿来,一边被烫的口中不住地“嘶嘶”哈着气,一边将那鸡腿放到嘴边,陶醉地啃了起来。 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司宸发现,那只硕大的鸡腿竟然就只剩根骨头了。 他不敢置信地盯住那正在吃鸡的少年,然后,没多会儿,第二根鸡腿骨头就和第一根一起,被他遗弃到了火堆旁边。 司宸:“……”这速度,是不是太可怕了点? 被这么一惊,他终于从那少年的美貌中回过神了。 忍着撕裂伤口带来的阵阵痛意,司宸硬撑着坐了起来,挪动着将后背靠到洞壁上,艰难地完成了这一系列动作之后,摆脱了弱势的姿态,他这才缓了口气,有心思去想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了。 王父让他去西伯侯那里拜访,去的时候风平浪静,没想到回程竟会遭了歹人刺杀。 贼人势大,人数众多,装备竟也十分精良,他身边的两百精英甲士不敌,只能尽力护着他逃窜,贼人撵上来,就留下一部分人殿后,就这么战战逃逃,一直来到这距离王城百里之遥的大随山。 到了这儿,他身边的护卫已经所剩无几,还活着的,都是大伤小伤无数、血染铠甲襟袍。更糟糕的是,通往王城的前路竟也被贼人堵死,他们别无选择,只能进到这大随山中来,自然,那些贼人也追了进来。 那些贼人分成了很多小队搜寻他们,偶有遭遇的时候,就免不了一场恶战。就这么两天下来,他身边就剩了阿达这个从小到大就一直护在他身边的贴身侍卫。 他们两个磕磕绊绊、忍饥挨饿地在这深山里躲了几天,最终却还是倒霉的遇到了一伙儿贼人。不幸中的万幸,这伙贼人只有三个人,他们两个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解决了他们。 而这时候,他身上受了不少伤,还能走,阿达却不行了。 他不甘心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死去,也不想坐以待毙。于是,只能匆匆告别阿达,连尸骨都没给他收敛,决心独自一人也要在这深山里和那些贼人周旋到底。 可惜,他空有一腔坚定意志,饱受伤口和饥寒摧残的身体,却忍耐不住这般长久的折磨。来到一个绿草深深的山坡时,他不知怎地脚下一软,竟骨碌碌地顺着山坡滚了下来。 之后,他好像就失去了意识,再醒来,就是在这山洞里了。 捋顺了前因后果,司宸整了整自己破破烂烂的衣襟儿,拍了拍上头刺眼的灰尘,尽可能让自己的状态好看一些之后,看向坐在火堆旁的少年,“是你救得我?” 话一出口,他自己先愣了一愣。无他,这声音太过沙哑,好像喉咙里吞了把沙子般,几乎不像他自己的了。 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嗓子又痛又痒,干的都要冒烟了。于是,添了一句,“有水么?” 那少年这才又看过来,手里还举着那只烤鸡,不,现在只能说是半只烤鸡了。 “水?”他想了想,手里突然多了一个玉瓶。只见他随手一抛,那玉瓶就安安稳稳地到了司宸手边。 司宸:“……” 那少年道:“喝吧。”说完,便又埋头去吃那烤鸡了。 神色复杂地盯着那玉瓶看了半天,司宸还是把它拿了起来。 明显,他的命都是这少年救的,要让他死,根本不必这么费事儿。除此之外,他现在这种情况,还有什么好让人图谋的? 管这少年是不出世的高人,还是什么山精野怪,在他救了自己命的前提下,他对他来说,都是无害的,至少,比外头那些一心要他命的贼人无害。 这么想想,他便也不需要去费心防备什么了。 甘甜清冽的水一入口,司宸便觉得自己像是一片干涸的沙漠,终于得到了雨水的滋润,身体中的所有细胞都欢欣鼓舞了起来。 不知是不是他渴太久造成的错觉,他竟觉着这水是他活到现在也没尝过的好滋味,其清、其美、其甜、其香,简直无与伦比,一瓶水下肚,他好像整个人都活过来了一般,就连身上的伤口都没有那么疼了。 司宸长长地嘘出一口气,刚从那绝美的滋味中回神,一睁眼,就被突然出现在眼前一张放大的脸吓了一跳。 他猛地将头向后仰去,才发现,那少年竟在他不知不觉间,到了他面前。他双手撑在洞壁上,将司宸围在了他身体和洞壁之间,手上的烤鸡却不见了。 司宸下意识地往火堆那边瞥了一眼,只见一堆骨架残骸旁边,扔着一根烧得漆黑的木棍。木棍头还残存着一小半鸡骨架,出乎意料的是,那鸡骨架上头竟然还有些没吃完的肉。 那肉边上还有几块牙齿撕扯的痕迹,好像是主人没吃完,却另有急事儿,随手抛在那边儿的。 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对,司宸抬眼看向困住他的少年。 不知是不是错觉,映着火堆那并不明亮的光线,他看到面前这少年盯住他的眼神,与他盯着烤鸡的眼神如出一辙,正饥渴地发着绿油油的光。 司宸不自觉地咽了口口水,“怎、怎么了?” 那少年闭上眼,一边用鼻子嗅着,一边向他凑了过来,双手也从洞壁上滑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热乎乎地气息,从脸颊慢慢下滑脖颈,司宸只觉得随着他的动作,一阵阵地酥麻由皮肤直入心底,最后,那少年的脸贴住了司宸的胸口,几乎整个儿人都埋进了他怀里! 挺翘的鼻尖停在司宸的心脏处,少年陶醉地长长吸了口气,喟叹出声:“好香!” 不待司宸说话,那少年抬起头来,眼睛亮晶晶地注视着他,里头盈满了期盼,“你的心脏,可以给我吃吗?” 第22章 狐狸精 趴在他身上的少年,有着一张精致到极点的容颜,肌肤白皙莹润、吹弹可破,便是凑得这么近,也看不出半点瑕疵来。 他更有一双极美的眼睛。 琥珀色的眸子澄澈明亮,小扇子似的睫毛忽闪忽闪,眼尾微微翘着,仿佛有些媚惑,可那眼神却天真的仿似不知世事的孩子。 被他这双漂亮到极致的眼睛期待地看着,不管他提出什么要求,都让人无法拒绝,好像只要把“不”说出口,都是一种残忍。 没人会忍心让这双眼中的期待变成难过,司宸自然也不例外。他与这双漂亮的眼睛对视,好像坠入了一条闪着无数微光的星河,美的让他有些晕眩。 于是,一声“好”便这么不自觉的从他口中滑了出来。 听到这个回答,那少年的眼睛越发明亮。 他那型状漂亮的唇角往两边一翘,露出一个极为开心纯洁的笑来,如此纯净、如此美好。 司宸看得越发的呆住了。 在他视线中,那樱花一样粉嫩的唇瓣微微启开,吐出一句仿似带着花香的语句,声音清越,犹如泠泠春水,蛊惑着司宸的耳膜,“你自己把心脏掏出来给我,好不好呀?” 看他这般样子,司宸只觉着自己的脑子越发晕眩了起来,好像迫不及待地想为他达成一切愿望,哪怕就是立时死了,也无怨无悔。 他盯着那少年呆呆地笑了笑,口中道:“好,我自己掏出来给你。”一边说着,一边接过那少年递来的刀,往自己的胸口插去! 刀尖刺破了衣服,司宸刚要用力将其插-进胸口,却不想动作太大,一下子扯到了之前受的伤,伤口被再度撕裂的锐痛,一下子唤醒了他的理智! 回过神儿,司宸低头看着那即将插入胸口的刀锋,后怕地手脚发凉,冷汗一下子浸湿了背心。他一把扔下那刀,偏着头,闭上眼睛,避免自己再被身前的妖精迷惑。 功亏一篑,那少年眼中浮现出少许的不甘。他不满地撅了撅嘴,顺便从司宸身上起开,转身又回了火堆旁边。 感受到他的离开,司宸这才睁开眼睛。 “你是什么?”他哑声问道。 那少年捡起那边剩了一点儿的烤鸡,看了看,又嫌弃地扔在一边,顺口道:“我?我是九尾。” “九尾?”司宸想起自己从小到大听过的那些传说,“九尾狐吗?” “嗯。”那少年,不,九尾无可无不可地应了一声。 司宸强逼着自己看向他,艰难问道:“你不吃我心脏了吗?” 本来望着洞外黑下来的天色,好像正在纠结什么的九尾,突然转过身来看向他,撅着嘴,怨气满满道:“我是想吃啊,那么香,哼!” “为什么?” “为、什、么?你还问我为什么!”九尾周身仿佛突然腾起了一股怨念凝结的黑雾,把他整个人都笼罩在里头了,就连离得挺远的司宸都能感受到其中的低气压。 他质问道:“你肯自己挖给我吃吗?!” 司宸懵了,“我……挖给你吃?” “嗯,是啊,你愿意自己挖给我吃吗?哦,对了!”九尾那琥珀色的眸子突然一亮,好像想到了什么好主意,风一样地卷到司宸身边。 司宸忙不迭地闭上眼。 “别闭眼啦!”九尾不满地拍他一下,不高兴道:“我的魅惑术对你已经彻底没用啦!” “嗯?”司宸下意识地睁开眼睛,看向他,“为什么?” 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他对这妖精竟有一种本能的信任,哪怕它刚刚还在对他图谋不轨,想要吃掉他的心脏。 可能是因为,混迹在王宫那个全天下最富丽也是最黑暗肮脏的地方久了,在他眼里,这只九尾狐性子中的直白纯真太过耀眼,让他提不起丁点的防备之心吧? “没用就是没用咯,反正本来也没抱多大期望。”九尾小声嘟哝一句,然后赶苍蝇似的挥挥手,“哎呀,不提这个啦!” 他攀住司宸的肩膀,精致的面孔又凑了过来,“呐!咱们商量个事儿呗?” 那琥珀色的瞳眸依然晶亮有神,漂亮地引人心动,面容也依旧美地耀眼,看在司宸眼中,却没了那种让他昏眩的感觉。 果然,他说魅惑术对他没用不是欺骗。 司宸不自觉地微微一笑,声音轻轻地,“嗯?什么事儿?” 九尾高兴道:“我们交换条件,我答应你一件事儿,你挖自己的心脏给我吃,好不好?” 听到这话,司宸眼中闪过一丝幽光,面上却仍维持着笑容,轻柔道:“可是,那样的话,我就死了呀?而且,自己挖心太疼了,我下不去手。” 垂涎地目光在他胸膛上打了个转,九尾泄气地撇撇嘴,“就知道你不能干。”说着就想起身离开。 “我自己是下不了手,”司宸突然道:“你杀了我,再取我的心脏出来吃,不好吗?” “你以为我不想么?”九尾翻了个白眼,“谁让我现在才发现你的心脏这么香呢?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闻到过这么浓郁的香味儿呢。”说着,眼神又不自觉地溜到司宸胸口去了。 司宸问道:“你是以人类心脏为食么?” 九尾摇摇头,“算不上,我以前没吃过,这是头一次,我想尝尝人类心脏的滋味,真的太香了,其他人的都没你这么香。” “是么?”不知道为什么,听了这种堪称恐怖的话,司宸却觉得,自己的嘴角有些想要上扬的趋势。 他是独一无二的吗? 司宸微微垂下眼睑,压制住自己心中涌起的那丝莫名其妙的雀跃,努力分析起九尾的话来。 经过一番试探,九尾的语言和行动已经明白的告诉他,基于某种原因或者限制,除非他自己动手,九尾根本没法伤害到他。 如此一来,他便有了基本保障,和这么天真又残忍的妖精呆在一起,也不必担心会随时丢了性命。 想到这儿,司宸微微的松了口气,毕竟,他现在还不想死。被这么个强大到能一下碾死他的妖精惦记着心脏,压力还是挺大的。 接下来,他最好还是弄清楚,这原因或者制约是什么。 这样做,除了想让他这条小命保得更安稳些之外,还关系到了他的另一个打算。 第23章 狐狸精 黑漆漆的山洞中,光线暗淡的厉害,只有洞口的燃着的火堆带来些许暖黄色的亮光。 暗昧的气氛在空气中发酵,九尾狐化作的绝色少年趴在他身上,距离近的呼吸可闻。清浅的气息拂面而过,不知怎地,司宸竟觉着脸颊有些微微发烫。 九尾却并未体察到司宸那有些奇异的心思,见他呆住了不说话,就想离开。 察觉到九尾的气息远离,司宸赶忙出声,“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九尾转回头,凑过来,“什么?” 漂亮到极点的面容近在咫尺,司宸脑中又空白了一瞬,一句话不经大脑,脱口而出,“你愿意跟在我身边吗?” “嗯?”九尾好奇地看着他,“我可是想吃你心脏的妖怪,你不怕我吗?” 回过神,反应过来自己刚才说了什么不得了的话,司宸心里一阵尴尬。他本来没想说这个的,这算是美色误人吧? 司宸偏开头,声音干干的,耳根有些发红,“你不能伤害我吧?所以,咳咳,我还有什么好害怕的?” 九尾歪了下脑袋,“你这么说,好像确实是哦?” 司宸转回头,看过来,眼中带着不自知的期待,“那……你愿意吗?” “跟在你身边?”九尾摸着下巴,目光不住在司宸胸口打转,眼中盈满垂涎。 司宸屏息凝神、一眨不眨地盯着他,好像不是在等一个回答,而是一个审判。虽然,他也不清楚,为什么他会这么紧张。 时间就那么滴答滴答地走过,在司宸的感知内,不知是过了五秒、一分钟、还是半刻钟,就在他屏息得胸口都开始有些闷痛的时候,九尾终于开口了。 只见那漂亮惊人的少年摇摇头,面上的挣扎化作了遗憾,幽幽道:“算了,闻得到吃不到,太折磨了。”说完,他就要起身离开。 听到这个答案,司宸眼中闪过一抹焦急,他急切地伸出手,一把攥住九尾的,“我能再问你一个问题吗?” “嗯?”九尾低头,向自己被抓住的手看去。 司宸若无其事地放开手,微笑道:“抱歉,方才我有些急,失礼了,还请原谅。” 面上歉意十分真诚,收进袖子中的手,却捻了捻手指,好像上边还残存着那微凉却细腻柔嫩的触感,让他不自觉地有些回味。 “没什么。”九尾不在意地摇摇头,自己也席地坐下,“看来,你问题挺多,不如这会儿一次解决吧。看在你心脏这么好闻的份上,你想知道什么,我都会尽量告诉你的。” “那我可就多谢你了。”司宸笑道。 “不客气。” “那个,我能……”司宸刚一开口,一阵“咕噜噜”地鸣叫突然出现,打断了他的话。九尾向着发声的地方看去,司宸的肚子适时地发出了第二次轻鸣。 “饿了?”九尾探究地看过来。 “啊,嗯。”司宸尴尬地捂着肚子,俊脸微微发红,不好意思道:“我这两天都没怎么吃东西,这会儿确实有些……”说出这话,他的脸越发的红了。 想他作为凛朝二王子,从小锦衣玉食长大,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哪里体会过挨饿是什么滋味? 前几天被追杀他倒是吃了点苦头,可那些护卫有什么吃的,也是先紧着他来,虽说味道不好,倒也没挨饿,也就这两天只剩他自己一个人,吃食上才有些艰难。 其实从醒来他就发现自己的胃里空落落的,虽说喝了水好了些,可那水也不是食物,当然抵不了饿,能忍到现在,已经是他用尽意志力、努力控制的结果了。 这真是他长到这么大,最尴尬、最羞耻的时刻了,还是在这让他感觉复杂的妖精面前,丢了这个脸。这下子,他算是什么里子面子都没了。 九尾却体会不到司宸这复杂的心思。他歪头想了一下,微微勾了勾手指,那被抛弃在火堆旁还残存着些许鸡肉的木棍就“刷”的一下,来到了他手里。 将其递到司宸面前,九尾坦然问道:“吃吗?” 神情复杂地看了看一脸天真的九尾,又看了看木棍上头串着的那块被撕咬的只剩一点鸡肉、已经冷掉了的鸡骨架,司宸:“……” “……给我吃吗?”他艰难道。 半点也不觉着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妥,九尾自然地点点头,又把木棍往他跟前递了递,“嗯,吃吗?” 费力地扯出一抹笑来,司宸伸手,接过杵在他眼前地那根乌漆墨黑地木棍。他盯着那残肉上,因为冷却、凝结出来的白花花地油花,声音都有些发飘,“谢谢你啊。” 九尾大气地挥挥手,“吃吧,不用客气。” 司宸舔了舔嘴唇,闭上眼,带着视死如归的气势,将那残肉凑到嘴边,啃了一小口。 入口的鸡肉微凉,确实也有些油腻,倒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难吃,细嚼的话,还有一点肉味特有的香气,司宸心头一松,微微舒了口气。 将口中的鸡肉咽下,司宸这才睁开眼睛。 一睁眼,就看到九尾正眼巴巴地看他,司宸注意到,在他咽下鸡肉的时候,九尾的喉结也微微动了一下,好像是吞了口口水。 司宸试探地问道:“你也想吃?” 九尾断然道:“不想。” “那……” “你的心脏太香了啊。”九尾摸了摸肚子,声音幽怨,“本来一只鸡已经够我填饱肚子了,可你心脏的香味一直在勾引我,弄的我好像还没吃饱一样。” “那就……再吃一点鸡肉?”将手里的木棍往他的方向递了递,司宸小心翼翼地建议道。 眼神在那残肉上溜了一下,九尾嫌弃的摇了摇头,“冷了,不好吃了。” 司宸:“……”你还知道不好吃了? 不等司宸再说什么,九尾继续道:“本来我还想再去抓只野鸡回来吃,可惜天黑了不说,等会还要……” 一句话未完,一道雪亮的光芒突然照入洞内,而后,天边炸响了一声闷雷。 滚滚的雷声过后,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落了下来。 这时,九尾才接上了后半句话,“……还要下雨呢。” 第24章 狐狸精 暴雨倾盆。豆大的雨点砸在地上,发出“哗哗”的声响。 少年清越话音,好像玉石相击发出的悦耳轻鸣,穿透嘈杂的雨声,传入司宸的耳膜。 听着这仿似解释一般的话,司宸只觉着心中一暖。 他微垂眼睑,看着手中那有些伤眼的食物,心想,原来,他不是故意要给我吃这个的?只是因为要下雨,没法子弄新鲜的给他而已。 这么想着,那手中那冷油的残肉也不是那么难以下咽了,仔细品品,回味时,仿佛还有些难以言喻的香甜。 司宸微垂着眼睛,再度咬了一小口手上的肉,细细地咀嚼、慢慢地咽下,那动作是如此地慢条斯理,好像正在品尝什么舍不得一下子吃完的美味珍馐一般。 在这简陋的山洞吃着别人吃剩下的残羹冷炙,硬是被他那贵气优雅的仪态,弄的好像是在王宫宴会上吃什么大餐一样。 没人说话了,山洞内便静了下来。 天地之间,好似只有纷杂的雨声霸道地回荡,这世上的其他声音都在这雨声之中消弭了。 英俊的青年面带微笑、专心致志地吃着手中的食物,绝色少年靠着洞壁、鸦羽般浓密的睫毛微微垂着,不知在想些什么。 这样的情景,看在外人眼中,竟美的像幅画,别有一种静谧和谐的气氛,在这山洞之中蔓延。 没人知晓,这“此时无声胜有声”的表象之下,内里其实另有乾坤。至少,那自称九尾的少年,就没感受到这其中的美好安静。 因为,虽然司宸不说话了,却另有个清亮男声正在他脑子里叽叽喳喳:“默默,默默,你好厉害啊!” 九尾,啊,不,沈默不解,“嗯?我怎么厉害了?” 莫压低声音,好像要说谁坏话一样,声音里是掩饰不住地兴奋,“那家伙,是个王子对吧?” “嗯,好像是什么二王子。” “你看他,看他!”莫激动道。 “怎么了?”沈默瞥了一眼过去。 坐在那儿的英俊的青年,虽形容有些狼狈,但坐姿端正,仪态优雅,正小口小口吃着食物,一举一动,都体现出了十分良好的礼仪教养。 “怎么了?你问怎么了?”莫不敢置信地问道:“他是王子哎,默默!一个王子,正在吃你吃剩下的东西,而且,你看到了吗,他还在带着笑吃,你就没什么感想?” “感想?”沈默眨眨眼,“他太饿了?” “你怎么就不开窍呢,默默!”莫提高声音,着急道:“那小子明显是看上你的美色了呀!” “是吗?”沈默想了想,“要真是你说的这样,魅惑术后遗症吧?” “你!”他这么不开窍,莫都要急的跳脚了,“你怎么就不明白呢?”说着,想到沈默不懂感情,他又泄气地叹了口气,“算了,反正你这性子,和你说也没用,哼!” 沈默淡淡地应了一声,“嗯。” 这反应让莫一口气噎在喉咙里,只能愤愤指责,“你!哼!”,然后就赌气消失了。 莫闹脾气也不是一次两次,沈默都习惯了。 他也不急,默默地在心里数着数,一、二、三、四,刚刚数到五,莫就又冒出头来,自己给自己顺手递了个台阶,“算了,你就这性子,我早就该习惯了。一直跟你生气,我就得气死。” 自言自语说完,声音又变成一贯的欢快,“默默,默默,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沈默也不计较他刚才抽风,应了声,“嗯?” “他刚刚问你那话,这么好的机会,你干嘛不答应他跟他回去啊?你得跟在他身边才能完成任务呀?” “我不答应,才符合我之前表现出来的九尾性格,这样不会让他事后起疑。”沈默笃定道:“而且,就算我不答应,他也会想办法带我回去的。” “啊?”莫十分吃惊。 沈默解释道:“他现在正在被外头的人追杀,如果他不想办法让我帮助他的话,别说回王宫,他都没法活着从这山里走出去。” 莫:“……”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然无法反驳。 过了好一会儿,从被智商碾压的打击中回魂,莫再度出声了,“我能再问一个问题吗?” “说吧。” “你真不能伤害他,而且,魅惑术也真对他没用了?” 沈默十分淡定,“骗他的。” 莫大吃一惊,“哈?你来之前,那小狐狸不是和他签了契约?” “嗯。”沈默平静道:“再怎么单纯,九尾狐都是妖怪,妖怪的契约,对人类当然没什么公平可言。九尾的那个契约,只是在需要借用他龙气的时候才起作用,不需要龙气,那不伤害契约自然就能随时撕毁了。” 莫不解,“那你骗他……” 沈默道:“我虽不懂感情,但为了表演,我研究过人性。我现在是强大的妖怪,想要他爱上我,首先,就得让他对我放下戒备。如此,我对他就必须是无害的,至少,不会威胁到他的性命。” “这样的话,因为我无害,就算是利用,他也能放心让我跟在他身边,日久天长,我想,总会让他爱上我的。”说到这儿,沈默突然变得若有所思,“说起来,我这个办法,好像有点麻烦了?” “啊?”莫疑惑道:“挺合理的啊?” “我突然想到,让他这种人类爱上一个强大的妖怪,应该还有一个办法。” 莫追问:“什么办法?” 沈默睫毛微垂,吐出一个词儿来,“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莫:“……” 好像真在考虑这计划的可行性,沈默认真问道:“莫,如果目标人物因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爱上我的话,算不算我成功拿到了钥匙?” 莫艰难道:“……算。” 听了这答案,沈默闭上眼,眉峰微拢,好像在衡量着什么。 莫心中猛地一抖,为什么他突然觉得默默一下子变得超级危险?他向着那对这变化浑然不觉、还在幸福地吃着食物的英俊青年,投去默哀的眼神,心道: 兄弟,不是我不帮你,是老天爷不帮你,谁让默默突然想到了这个。 你还是自求多福吧!保重,一路走好! 第25章 狐狸精 外头的雨声小了。 正在沈默蹙着眉,好像在思索些什么的时候,司宸突然出声了,“你在想什么?” 沈默看他一眼,又垂下眼睑,却没答话。 不知怎么回事儿,司宸直觉他这一眼,好像含着些说不出的阴霾,竟有种让他背后发凉的错觉。 应该是错觉吧?明明刚才气氛还好好的。司宸不自觉有些紧张地咽了口口水,又问了一句,“你这是,有什么烦心事儿吗?” 这把,沈默终于正眼看他了,琥珀色的眸子,一如最开始的明亮清澈,仿似清可见底的溪水一般,哪有什么阴沉晦暗? 司宸暗暗舒了口气,果然是他看错了,大概是光线的问题吧? 沈默看了眼他端端正正摆在身边的木棍,不答反问:“吃完了?” 司宸笑了笑,“嗯,还挺好吃的。” “真的?”听到这话,沈默也对他笑了笑,一如既往的天真纯粹。 这灿烂的笑脸仿似一缕阳光照进司宸的心田,彻底驱赶了他因沈默之前的那个眼神,所引发的不安。 沈默问道:“你还饿吗?” 剩的鸡肉不多,当然不够填胃口的,司宸当然没能吃饱。可看了看洞外仍在下着的细雨,他还是摇摇头,“还行,已经不怎么饿了。” “这样就好啦!”沈默好像松了口气,“外头还下着雨呢,要是你还饿,我可再没东西给你吃了。” 他说的这么直白,半点也不虚伪客套,司宸顿时哑然失笑,感情是他自己自作多情了呢。 不过,想想也是,他们不过萍水相逢,甚至这狐狸还在垂涎他的心脏。 估摸着,在这妖精的眼里,他顶多算是一个想吃却没法子吃到的食物,能肯给他一口吃的,不让他饿死,已经是这狐狸性情善良了。 以为他能顶着雨,特意为自己去打猎弄吃的,也确实是他想的太美了点。 想的透彻了,司宸对沈默的感官又更好了许多,也更加喜欢他了。 这么单纯直白、没有半点矫饰虚伪的生物,是他出生至今,从未见过的奇异物种,可恰恰是这样的本质,却正正击中了他的心。 面前妖精的性子,不虚伪、不做作、不矫饰,单纯、天真、清透、直白,就他的衣服颜色一样,正是高山落雪一样的洁白,半点也未沾染上世俗的尘埃。 在他看来,面前这妖精这么耀眼,这般难得,让他如何不喜欢呢? 想到这儿,司宸笑的越发真诚,连墨色的双眸都沾染了些许笑意,附和道:“嗯,是啊,幸好。”而后话题一转,“说来,我知道你叫九尾,是九尾狐,你还不知道我是谁吧?我自我介绍一下?” “哦,好吧。”沈默兴致缺缺地应了声。 司宸也不在意他轻慢的态度,郑重道:“九尾你好,我是司宸,是当朝的二王子,现在正倒霉的被人追杀,谢谢你之前救了我。” 沈默无所谓点点头,“哦,我知道了。不用谢,我不是救你,只是自救而已。” 司宸不解,“不是救我的意思是……?” 沈默道:“我当时也是在被人追杀。” “追杀?你可是九尾狐,谁那么大本事,追杀你?”司宸惊讶了。 沈默满不在乎道:“九尾狐怎么了,九尾狐也不是无敌的。追杀我的是个厉害的老秃驴,说是要带我回寺,引我向善。呸!说的好听,还不是看中了我,想抓我回去当坐骑!” 听完这话,司宸脸色一沉,眉头拧得死紧,“还有这样的人?” “嗯嗯,”沈默了连连点头,皱着鼻子道:“听山上的同族说,这种道貌岸然的牛鼻子和秃驴多得很呢。说什么除魔卫道,切!其实要么是想要抓坐骑,要么是为了得到咱们身上的东西修炼。” 听到有人为了这种原因追杀这只小狐狸,司宸心里猛地涌出一股火,谴责道:“真是太过分了!” 沈默也同仇敌忾,“可不是!一个个说的好听,其实都虚伪的要死!” 说着,他眉毛一扬,唇角微微翘起,露出一个十分得意的表情,“还好我跑得快,没让那秃驴得逞不说,还给了他个教训。哼!想抓我,就算打不过他,也不能让他好过!” 看他这般可爱的小样儿,司宸失笑赞道:“做得好!” “那是。”沈默自得的挑挑眉毛。 “不过,我还是没明白,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我被追杀,就要逃跑呀。虽说我跑得快,可那秃驴太厉害了,竟能靠着妖气追踪我,幸好,跑到这儿的时候,我碰到了你!” 司宸疑惑,“我?” “嗯嗯,”沈默连连点头,“我一见到你,就发现你身带龙气,正好,我传承了一个契约秘术,能借用龙气来遮掩自身妖气,这样一来,那秃驴没了妖气指引,就被我轻松甩掉啦。” 他看着司宸道:“所以说,我不是救你,只是自救而已。” “你不能伤害我,是因为那个契约吗?” “当然啦!”沈默的眼神又溜到了他胸口,不高兴地嘟哝,“谁知道一瓶圣泉下肚,你心脏会变得这么香啊,早知道,我宁肯再想别的法子躲那秃驴了。大不了跑回山上,被族长骂一顿呗。” 司宸一下抓到重点,“圣泉是怎么回事儿?” 沈默道:“圣泉就是青丘山上的一个泉眼,我们平日里都在那里取水饮用,传说是上古天狐为了子嗣延绵留下来的,但其实也就是里头灵气比山上的其他泉眼浓一点而已,没什么效果。” “当然啦,这是对我们而言,对你们这些凡人,自然还是有好处的,比如说,强身健体解个毒什么的。”说着,他忍不住抱怨了一句,“真是的,到底谁那么讨厌,给你下毒啊?” 司宸追问:“我中毒了?” 沈默点点头,“是啊,要不是被那毒的腥臭味掩住了,我早就闻到你心脏的香味了,哪还能变成现在这样,闻到吃不到。”说到这,神情又变得幽怨起来。 听他说的这么肯定,司宸好像想到什么,眼神暗沉,脸色也变得难看起来。 第26章 狐狸精 “你怎么了?”沈默好奇问道。 “没什么。”司宸摇摇头,面色又恢复如常,甚至还对沈默笑了笑,“介意我问些你的事儿吗?你知道,我是个凡人,对这些很好奇。” 这么明显的转移话题,沈默却也不追问,只自顾自换了一个更舒服些的姿势,冲他扬扬下巴道:“问吧。” “明明是你被追杀,族长为什么要骂你?” 沈默鄙视地看他一眼,“笨!当然是因为,我是偷跑出来的啊。” 司宸无语,这妖精偷跑都偷跑得这么理直气壮,弄得他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过了会儿,他再接再厉问道:“你们九尾狐都住在青丘山?那里是什么样的?而且我听说,九尾狐也分好多种,是真的吗?” “青丘山啊,”沈默想了下,道:“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比这个山更高一点、更深一点、灵气更充足一点而已。不过山脉外围都被法阵圈住了,普通人看不见也找不到那儿。” “你说九尾狐好多种,也对,但不确切。我们族人一共分为九种,由下至上,分别是:一尾火狐、二尾血狐、三尾妖狐、四尾魔狐,五尾灵狐,六尾幻狐,七尾神狐,八尾地狐,九尾天狐。天狐是最厉害的,我们族长才只是地狐而已。” 司宸好奇,“那你?” “我?”沈默一扬下巴,有些骄傲的小样儿,“我可是最最厉害的天狐!” 司宸斜过来一眼,摆明不相信,“你是天狐?天狐那么大本事,你要是天狐,还能被秃驴追,被族长骂?” 沈默急了,“我还没长大呢,本事当然没他们这些老家伙厉害!等再过几年,他们就都不是我对手了。” “你现在多大?” “我才一百二十岁,再过八十年,我才能成年呐!” 一百二十岁的未成年?妖精的时间观念果然挺可怕的。 司宸道:“族长不让你下山,就是因为你还没成年吧?你偷跑下来做什么?” 沈默理所当然地回答:“当然是因为山上无聊啊。我偷听到经常下山的哥哥姐姐们说,山下的世界特别有意思,还有很多好吃的,青丘山上的野鸡我都吃腻了,就想下来换换口味。” “谁想到,还没吃上好吃的呢,一下山,就那么倒霉的碰到了个不怀好意的老秃驴,一口气跑到现在。”说到这儿,他又不快地撅起了嘴,嫌弃地瞥了司宸摆在身边的木棍一眼,“就吃了只野鸡,还没青丘山上的好吃。” 司宸无语,虽说他从这妖精对他心脏的态度上就隐隐察觉出来,他好像特别喜欢吃。只是没想到,就这么短短几句话,这妖精的吃货本性就毕露无遗了。 不过,他转念一想,吃货好呀,吃货妙。司宸眼睛一眯,这妖精要不是个吃货,他拿什么跟他谈条件呢? 微垂的眼睑挡住了其中一闪而过的算计,他面带微笑,一本正经地看着沈默道:“九尾,你知道我的身份吧?” 观察外头雨势的沈默转回头来,不在意地说:“哦,你刚才说了。” “你下山,不就是为了吃到好吃的吗?” 听到吃的,沈默的神情才专注了起来,他认真地看向司宸,“你想说什么?” “你知道这山下都有什么东西好吃,好吃的东西又都在哪里吗?” 沈默摇摇头,“不知道,我本来就打算在这山下世界慢慢逛、一边逛一边找的,反正我时间多得是。” 听到这回答,司宸接下来的话一下子噎进了喉咙里。 他还真忘了这妖精和人类之间的差异,他生命那么漫长,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慢慢逛,终有一天,还真能把天下的好吃的吃遍了。 眨了眨眼睛,司宸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你刚才说,你是用契约秘术借了我的龙气逃脱追踪的对吧?” “对呀。” “我能知道,那个契约具体内容和作用吗?最主要的是,如果你离开我的话,我身上的那个什么龙气还能为你遮掩妖气吗?” 沈默道:“我和你的龙气签了一个契约,我借用这个契约,能引你的龙气覆盖身体,遮掩妖气,条件就是不能伤害你。这个确实有距离限制,我得跟在你身边才行,不然也不会把你带进这个洞里了。” 这话都是真的,只是还有一种情形,沈默没说出口而已。 在他需要龙气遮掩妖气的时候,他自然需要遵照契约,不能伤害司宸;但是,当他不需要龙气的时候,直接就能撕毁契约,伤不伤害司宸,就是他自己说得算了。 这就是沈默跟莫说他欺骗了司宸的原因,当然,这件事,司宸是永远也不会知道的。 这解释让司宸的眼睛亮了亮,心头一松。要是这样的话,他还是有条件可谈的。 司宸道:“你看,你下山就碰到了秃驴,到现在还没吃上好吃的,要不是遇到我,现在要么是在被追杀,要么就是已经回山上了。” “等以后,你就不怕找好吃东西的途中,再有人出来搅局?到时候可没我的龙气给你遮掩妖气了,你要怎么办?” 沈默拧起了眉毛,好像真的思索起了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过了会儿,他放弃似的叹口气,一脸为难地看向司宸,“我没想到,难道你有什么好办法?” 司宸自信一笑,成竹在胸,“当然了。” 沈默眼睛一亮,目露期待,催促:“快说。” “我是当朝的二王子,是这天底下最有权力的皇室中人,我地位足够高,还有很多奴仆下属。仙果灵材、奇珍异兽我没太多办法,但只要是这世俗能得到的吃食,我保证都能弄来。” 听了这话,沈默看着司宸,好像看到了无数美食向他飞来,眼睛越发亮了。 不过,想也知道,这天下根本没有白吃的午餐。 于是,沈默吸了口气,舔了下嘴唇,问道:“你有什么条件?” 第27章 狐狸精 漂亮的不似真人的干净少年认真地注视着他,好像眼中只能看到他这一个人,“砰、砰、砰”司宸听到自己一声比一声更急促的心跳声。 他掩饰一般地笑了笑,回道:“确实有个条件。” 沈默的下巴点了他一下,“说罢。” 司宸深深地吸了口气,郑重道:“只要你帮我回到王城,然后跟在我身边,我就会力所能及地给你提供全天下的美食。” “到时候,你还可以借用我身上的龙气遮掩妖气,不用担心会被讨厌的人打搅。而且,你不是想吃我心脏吗?等我死后,我的心脏就归你。” 他期待地看着沈默,试探问道:“你觉得……怎么样?” 沈默抚了下嘴唇,眼神在司宸胸口打了个转,思考了片刻,“听起来,好像还挺不错的?”他狐疑地看向司宸,“就把你送回王城?再没什么附加条件了?” 司宸摇头,真诚道:“只有这个条件。” 听完这话,沈默终于下定决心,点头,“成交!”接着,他话锋一转,“不过,为了防止你耍赖,我们得签个契约。” 终于等到了这个答案,司宸如愿以偿地笑了,便是沈默摆明不信任的态度也没让他动怒,只温声道了个“好。” 而后,两人便签了个由沈默拿出来的契约,上头列明了两人需要完成的义务以及未完成条件的惩罚,当然,这部分主要是针对司宸的。 这个契约表明,如果司宸违约,那之前那个契约造成的不伤害条件就会直接作废,到时候,自然是沈默想怎样就怎样了。 在书写契约的羊皮纸上滴上两人的血,一道红光闪过,纸张化作飞灰,这契约便算是达成了。两人相视一笑,各自都十分满意。 奔波了许久,受伤在身,期间被惊吓了一场,又绞尽脑汁将沈默拐到身边,司宸这会儿已是又累又乏了。他忍不住掩口打了个哈欠,只觉着眼皮沉重的仿佛坠了铅,脑子迷迷糊糊的,只想睡过去。 但他心里还记挂着件事儿,不问不踏实。 于是,他强撑着困意,哑着嗓子道:“我能问问那个龙气是怎么回事儿吗?被你借了龙气,对我有什么伤害吗?” 先前他为了让沈默帮他迈过现在的难关,两害相权取其轻,已然顾不得这个了,现在到了这个份儿上,他觉得还是弄清楚点好。 沈默道:“龙气就是帝王之气呀,你是王子,身具龙气不是挺正常的?我借你龙气遮掩妖气,只是借用而已,不损耗,对你没什么害处。” 听了这话,司宸心头一松,再忍不住困意,只含混地跟沈默说了声,“我困了,先睡会。”便眼睛一合,昏睡了过去。 外头细雨绵绵,还起了风。阴冷的小风携着雨水的湿气吹进来,透着骨子的寒凉。 被这风一吹,靠着冷硬洞壁坐着睡着的司宸,不自觉地打了个哆嗦,然后下意识地趴到了腿上,双手环抱住膝盖,整个人都蜷缩了起来。 见他如此,沈默挥挥手,一个法术形成的透明膜便遮住了洞口,让风再不能吹进来,然后,他伸了个懒腰,站起身来。 一弹手指,将那燃烧只留余烬的火堆彻底熄灭,顺便将那残存木渣草灰扫出洞外,沈默取出一张厚实的熊皮铺在犹有余热的地上。 做完这事儿,他脚步轻巧地来到司宸身边,对他吹了口气,让他睡的更沉之后,一把抱起他,将他放到了那张熊皮上。 莫不甘寂寞地冒出来,“默默,你干嘛对他这么好啊?而且,说好的斯德哥尔摩呢?” 在司宸身上又盖了一张虎皮,沈默直起腰,顺便回答了莫的问题:“他只是个凡人,这么睡一夜,明天估计好受不了。要只是难受也就罢了,要是生病就麻烦了。” “至于斯德哥尔摩,我现在可是在扮演九尾,以九尾的性格做不出那样的事儿。就算为了任务,我也不会随意崩坏角色。” “这是属于演员的自我修养?”莫质疑。 “不。”沈默微垂眼睑,看到司宸眉眼舒展,显然睡的舒服多了,便转身走开,同时对莫说:“只是我的个人坚持而已。” 莫不满,“还以为你会做什么呢,害我白期待了一场,没意思。” 沈默淡然道:“会有机会的,只要遇上了合适的角色。” “真的?”莫高兴了,明显的唯恐天下不乱。 “嗯。” 得了这个回答,莫不说话了,在心里默默地畅想起了将来那个可能会撞到枪口的倒霉蛋会有多惨,还在心里为其猫哭耗子地慈悲了一把,流了几滴鳄鱼的泪水。 从y-y中回神,莫发现,沈默竟站在了这山洞的最深处,面朝洞口,一动不动,不知在想些什么。 他不解问道:“默默,你干嘛?” 沈默不答话,一会儿之后,那个白衣胜雪的漂亮少年突然消失了,令人惊异的是,就在少年消失的地方,竟然出现了一只身躯只有成人两只巴掌大、浑身雪白的小狐狸! 这是一只还未长成的幼狐,银白色的蓬松皮毛,让它犹如一团凝结的月华,清濯明净,皎皎出尘。一条雪白蓬松的大尾巴垂在身后,那毛绒绒的样子,让人恨不能上去使劲搓一搓,好体会下那柔软美好的手感。 琥珀色的眸子像两颗耀眼的宝石,闪着灼灼光辉,长长的吻部微微翘起,鼻头跟黑曜石一样,小巧的可爱脑袋上,竖着两只尖尖的、粉嫩的小耳朵,时不时就会抖动一下。 这般漂亮激萌的生物,美好得让人忍不住想要尖叫。 至少,莫就没能抵抗住它的美色,只顾着盯着小狐狸造型的沈默出神,都忘了自己想问什么了。 过了好一会儿,因看得太久,有了点抵抗力的莫才回了魂,只是声音还有些结巴,“默、默默,你、你这是干嘛啊?” 沈默甩甩尾巴,淡定道:“练习走路。” 莫痴呆一样地重复,“练习走路?” “嗯,用这个形态,我连走路都不会。”沈默解释,“我总要学会狐狸的行动方式,这样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可是,”莫迟疑道:“默默,你已经在这站了有一会儿了吧?” 沈默:“……”想起白天摔的那么惨,他现在就迈不开腿。 不过,做人总要面对现实,沈默深深地吸了口气,抬起一条前腿,迈了一小步,而后另一条前腿跟上,接着再将两条后腿也一条条地跟上来。 就这么一步步、一步步乌龟速度慢慢前进着,稍微熟练些了之后,沈默才放开了点速度,只是还不太熟,免不了会摔几跤。 于是,只见黑漆漆的山洞内,一团雪白色的绒毛生物,从洞内几步一跤,跌跌撞撞往洞口的方向挪过来。好不容易走到洞口,接近司宸睡觉的地方,它又转回身,再往回挪去。 就这么来来回回三四趟,沈默终于以正常速度,不跌跤地顺利地从洞口到达了山洞最深处,莫高兴地声音在他脑袋里响起:“默默,默默,恭喜,你终于练会走啦!” 沈默却十分淡定,宠辱不惊,“还要练习跑呢。” 莫:“……” 于是,很快,这山洞里又出现了滚雪球地场景。 一个浑身雪白的毛绒生物,奔跑两下,就要被自己的腿脚或是尾巴绊倒,而后像一团雪球一样,骨碌碌地滚了好远才停了下来。 相似的场景不断重复,渐渐的,那毛团的动作越发轻灵,身姿也越发矫健,滚地的时候也越来越少了。 半个时辰过后,当那毛团从山洞身处飞奔出来,动作迅捷得就像是划过一道闪电,视觉中只余下一条雪白匹练,一眨眼,它便已在洞口了。 跌了不知多少跤,动作算是练成了,沈默终于舒了口气。 他仰着脖子,本能地抖了抖身体,光滑柔软的皮毛抖动起来,流水一般顺滑,在这一抖之下,沾在上头的细微灰尘粉末纷纷跌落了下来。 莫的声音在他脑海里幽幽响起:“默默,我能再问你个问题么?” 沈默耳朵弹动两下,“嗯?” 莫的声音更加幽怨了,“你不是九尾狐吗?你的九条尾巴呢?” “九尾?”沈默迷之沉默了一下。 他这态度让莫越发好奇起来,“怎么了?” 沈默不答话,给他展示了一下。之间那小小雪白狐狸的蓬松的大尾巴变魔术似的,一下子由一条变成了九条,看上去,就像一个雪白绒球突然在尾部长出了一朵硕大的绒花一般。 九条松软地尾巴灵活地舞动着,比身躯和头颅加在一起还长,往前翘起的时候就能把小小的狐狸埋住,整个儿成了个团状绒球,的看上去,简直又滑稽又可爱。 莫看呆了。 展示了一下,沈默就把那些尾巴都收了回去。一眨眼的功夫,那想让人扑上去好好捏捏的绒球就不见了,只留下了一只垂着条蓬松大尾巴的白色小狐狸。 毛球不见了,莫回过神,赶忙恳求道:“默默,我还没看够呢,你别急着收起来,再给我看一眼啊!” 沈默不理他,看了看外头漆黑的夜色,“时间不早了,该休息了。” 说完,也不管莫不满地嘟哝,脚步轻灵地来到司宸身边。 看了看司宸躺上去之后,熊皮上所剩无几的空间,沈默索性也不转变姿态了,迈着优雅轻巧步子,来到司宸胸口旁,身子一蜷,尾巴一盘,就趴在了那边。 身下的熊皮传来地上的余热,身后的人体也像是冬天的炉火,让沈默只觉着热乎乎的。 因有法术的阻挡,风声雨声都传不进这洞内,莫也不说话了,洞内一时静谧了起来。被安静和温暖萦绕,沈默只觉着一股困意袭来,他闭上眼睛,就这么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一夜很快过去,天亮了。 司宸醒来的时候,觉着有些惊诧。 他本以为自己靠着又冷又硬的洞壁睡了一宿,今儿个必然是腰酸背痛,浑身不舒坦。再个这山洞内温度低得很,昨天又在下雨,便是今儿个伤风受寒了,也没什么好意外的。 可没成想,他一觉醒来,除了腿有些麻了,身上倒是一切都好,别说伤风感冒了,便是肌肉酸痛都没有,伤口也长好了许多。 想到身边有个狐狸精在,昨天又喝了他给的圣泉,对这,司宸倒也不怎么意外了。 环视了一下山洞,没发现那个小狐狸。司宸也不着急,别说他们达成了协议,就是以那妖精的性子,他也不会跑了。 果不其然,刚想到这儿,洞口就闪出个人影。外头阳光耀眼,逆着光,面容看不清,但那衣着打扮还有身形,司宸一眼就看出了,这是他的小狐狸。 见他手里提着两只野鸡进来,十分利索地开始架上火烤,司宸问道:“一大早就吃烤鸡?” 沈默忙中看他一眼,“我喜欢,你不吃吗?” 果然是狐狸啊,爱吃鸡是天性,一大早就吃这么油的东西。司宸感叹一句,虽担心自己身体顶不住,还是要向现实妥协。 昨个就啃了那点残存的鸡肉,再没别的入口,司宸摸摸自己空落落的肚子,倒也不觉得疼,估计是已经饿过劲儿了。 不觉得饿是一回事儿,但为了身体着想,饭还是要吃的,就算只有油乎乎的烤鸡,他也得吃上两口。 何况,他这也算终于吃上了这妖精现烤的野鸡了,机会难得,过了这村未必还有这店儿了。 想罢了,司宸停住揉腿的手,站起身,走过来,和沈默一样坐到火堆边,笑道:“吃,怎么不吃了?你野鸡烤的不错。” 沈默也不看他,手中忙着,“嗯,等会,很快就好了。” 果然,没一会儿,烤鸡特有的香味就传了出来,弥漫在山洞里。问道这浓郁的香味,司宸的胃口好像活了过来,终于又有了感觉。 他捂住绞着劲儿发疼的胃口,探头看了一眼,问了句,“还有多久?” “饿了?”沈默瞥他一眼,把烤鸡从火上取下来,“好了。”说着,撕了条鸡腿递到他手里。 司宸赶忙伸手接过来,被还热乎的鸡腿烫的“嘶”地吸了口气,飞快倒了下手。 见他受不住烫,沈默冲那鸡腿弹了下手指,那鸡腿温度就一下变得十分适宜了。 司宸朝他笑笑,“谢谢。” “吃吧。”说完这句,沈默便也不再管他,自己也吃了起来。 一条鸡腿下肚,胃里有了食物,司宸舒坦不少,也便有心思说事儿了。他将手里的鸡腿骨头规规矩矩地放到一边,转头看向沈默。 察觉到他视线,沈默偏头看他一眼,“吃完了?”说着,又撕了一边鸡翅递过去。 司宸伸手接过来,却也不急着吃,看着沈默,开口道:“我们什么时候动身?” “嗯?”沈默看了过来。 司宸只好再问一遍,“我们什么时候回王城?” 从嘴边的烤鸡上撕了一大块肉,快速却优雅地咽了下去,沈默转回头去,轻松道:“吃完就走。”说完,又啃了烤鸡一口。 外头还有人在围追堵截,对沈默这轻轻巧巧的态度,司宸却也不怀疑,谁让这家伙是九尾狐呢,外头那些*凡胎,还不是任他摆弄? 吃完烤鸡还没到一个时辰,两人就站在了王城外了,看着王城那由巨石垒砌的厚实城墙,司宸心里头复杂非常。虽然预想会回来的很容易,但没想到会这么容易。 想他被追杀了那么久,一路跌跌撞撞跑到大随山,身边的护卫一个不存,一百多里外的王城却仍如隔天堑,就在昨天之前,他还以为自己必然要死在那里,再也没了回到王城的机会。 没想到,人生际遇如此无常,现在,他又好端端的站在了王城外头,好好地活着回来了。司宸偏头凝视着身旁的沈默,面上浮上一个笑容,幸好,他遇到了属于他的奇迹,这只属于他的,小狐狸。 见他望着城墙迟迟不动,沈默好奇地看过来,“不进去吗?” 微微垂眼,掩住其中那惊人的势在必得,司宸对他温和一笑,“进去,但是,我们这样,有些不方便。” “嗯?怎么了?”沈默不解。 司宸一时语塞。他总不能说,这小狐狸的容貌太过出众耀眼,而自己又太过狼狈邋遢,进城门时必会引人注目,恐怕会惹来麻烦吧? 想了想,司宸道:“你有银钱吗?” 沈默摇摇头,追问,“银钱是什么?吃的吗?” 司宸哑然。他想了想道:“你带我回来的那个风还能用吗?” “能呀。”沈默点点头,“问这个干嘛?” 司宸也不解释,直接道:“你用风把我直接带进城里,找个偏僻没人的地方落下来,别被人发现了,可以吗?” 沈默也不问原因,两人走到在城墙拐角无人处站好,一阵龙卷风平地而起,围着两人飞速旋转,站在原地的两人也在这风里,消失在了原地。 很快,这股风就越过城墙,在守城兵丁的惊呼声和旗帜的烈烈作响中,打着旋儿刮进了城里。 王城西区,整个王城最破落的地方,空无一人的小巷内突然刮来一股飓风,那风在这巷子里打了个转儿,骤然消散,倒是风眼处,突然原地出现了两个大活人。 晕头晕脑,天旋地转,司宸白着脸,靠在巷子的墙壁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沈默站在一边,歪着脑袋好奇地看着他,口中问道:“你还没习惯呀?” 司宸摆摆手,有气无力道:“估计我这一辈子也习惯不了了。” “好吧。”无所谓地往后一靠,沈默道:“我现在可是把你送到王城了,契约上我的内容就算完成了,你的条款,可别忘了。” “忘不了。”司宸冲他笑笑,“等回王宫,就请你吃大餐。” 听到有吃的,沈默眼睛一亮,箭步上前,扯住司宸的袖子,急道:“走走走,我们现在就去王宫。” “等下。”司宸连忙制止。 沈默停住脚步,“怎么啦?” “我们现在的形象不太合适,你能给我衣服变化下,至少,能别让它这么破吗?”至于这妖精的惹祸脸,反正凭他的本事,也没人惹得起他,遮不遮也没什么要紧。 “怎么这么麻烦啊。”沈默皱了皱鼻子,不满地嘟囔一句,可想到要吃大餐,便也不计较这些小事儿了。只见他打了个响指,司宸全身上下的衣服鞋袜顿时焕然一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就像新的一样。 司宸低头打量一番,见此,看向沈默,目露惊奇,“怎么做到的?” 沈默撇撇嘴,不屑道:“小小的障眼法而已。” 司宸伸手摸了摸,果然,破损的地方还能摸到,只是看不到而已。 “好了吧?”沈默问。 谁知,司宸又摇摇头。 沈默不耐烦了,“又怎么啦?” “你的名字太引人注意了,尤其是在王宫那种地方,我担心有人猜到你的身份。”司宸提议道:“你能另起一个名字吗?” 沈默翻了个白眼,嘟嘴不满,“怎么这么麻烦啊!”抱怨是抱怨,却还是道:“那以后都叫我沈默吧。” “沈默?有什么特别意义吗?为什么是这个名字?”司宸皱眉。 “我喜欢,行吗?” 司宸赶忙哄道:“行、行、行,你喜欢就行。” “现在可以走了吗?” 司宸宠溺的笑笑,“嗯,走吧。” 半个时辰之后,司宸就带着沈默熟门熟路地从贫民窟里走出来,上了大街,直奔正北方的王宫而去。 跟在司宸身后,沈默那出众不凡的相貌果然看呆了一群人。 一路走来,他人为地制造了不少雕像不说,无数大姑娘小媳妇见到他这漂亮到不似真人的少年,纷纷跟了上来,大呼小叫地围观不说,还随手就把手中的东西不住地往他身上抛来。 来到人流如织的大街上,围上来的女子越发多了起来,鲜花首饰香包手绢……下雨一样地从天而降,没一个砸在沈默身上,倒是从来路铺了一地。 人越来越多,事情闹的越来越大,而身边的那小狐狸的眼神已经从茫然转变成了不耐烦,眼见即将爆发,司宸赶忙趁其不注意,一把牵住沈默的手,拽着他朝王宫的方向狂奔起来。 两人在前头埋头跑,后头无数人疯狂地追逐、呐喊、扔东西……简直沸反盈天、盛况空前。 王宫侍卫被这大阵仗吓了一跳,远远的见着疯狂的人潮向这边儿来了,纷纷紧张地拔出刀来,严阵以待。 王宫这地儿,平日里是不许普通百姓接近的,可这会儿,已经追得疯魔了的百姓那还顾得上这个,见到沈默他们往这边来,便也乌泱乌泱地追了过来,什么禁忌规矩,全都抛到了脑后。 护卫头领赶忙带人骑马上前,无数穿着盔甲腰胯大刀的士兵一字排开,威严地拦在了通往王宫的道口上。 见到前头引着人潮的两人跑来,那头领赶忙大声喝道:“王宫重地!不得私闯!违者,杀无赦!” 那跑在前头,穿着浅黄丝织窄衣的男子却突然出声,“我是二王子司宸,速速给我让路!” 二王子?听闻此言,那护卫头领大惊,这些日子谁不知道,因为二王子遇害,现在生死不明,大王心情不爽,已经电闪雷鸣了好些日子了。 就因为这事儿,现在大家日子都不好过,大臣们全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上朝都不敢说话,半点不痛快都不敢给大王找。 就这样,大王也还是狠狠地发作了好几个官员,抄家灭族得都有,官员们,尤其是那些负责寻找解救二王子的官儿们,越发噤若寒蝉了。 也难怪大王如此,这二王子可是大王的心尖尖,从小就宠爱的很。现在这个最心爱的儿子丢在外头了,死活不知,大王不着急才奇怪了。 现在,这大家都默认的生机渺茫、九死一生的王子突然就这么出现在他眼前了?!侍卫首领赶忙探头辨认,而后倏的一下,瞪大眼睛。 那衣服,那脸,不是他们二王子是谁? 侍卫首领赶忙大声吆喝:“快!快!给二王子让出一条道来!” 身边一个侍卫赶快驱马往后一撤,让出一条能容一人通过的空隙来。正好司宸带着沈默到了近前,拉着他飞快地穿了过去。 他们过去了,那侍卫赶忙补上空子,后头追着的大部队这会儿也赶了上来。 侍卫首领紧张又兴奋地握紧缰绳,大喊一声:“听我口令,拔刀!” 话音落地,“哐啷啷”腰刀整齐划一的出鞘声震得人耳膜生疼,阳光映在雪亮的刀锋上,反射出刺目的光线,冰冷摄人。 被这刀声一震,刀光一照,已经追逐地有些头脑发热的百姓们,像被一下子泼了瓢冷水,立时清醒过来。发现自己差点闯了王宫,酿成大祸,百姓们立刻作鸟兽散,很快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王道外头又恢冷清,侍卫首领立刻调转马头,直奔宫门而来。到得司宸他们面前,他利落下马,单膝跪地,行礼:“侍卫首领刘苏见过二王子。” 司宸一挥手,“起吧。” 刘苏站起身,半垂着头,恭敬道:“二王子可要即刻回宫?” “嗯。”司宸点点头,“开门吧。” “是。”刘苏一抬头,见到沈默那张脸,不免呆了一呆。但他很快回神,又垂下头去,迟疑道:“您身边这位……” 司宸沉声,“怎么,不能进?” “不,不,能进。”刘苏赶忙摇头否认,一拱手,亲自上前打开宫门,“二王子请进。” “嗯。”司宸略一点头,便拉着沈默的手,进了宫门。 望着两人毫不避讳交握的双手,刘苏发了会儿呆,然后摇摇头,便该干嘛干嘛去了。就算二王子有什么不对,也不是他这个小人物能置喙的。 一路挥退了想要上前的宫侍,司宸带着沈默来到位于王宫西侧的一间宫殿。 刚一跨进院子,一个身着青衣的侍从便匆匆自殿内走出,紧跑几步,来到司宸身边,“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哭着道:“殿下、殿下您回来了!奴、奴终于等到您了。” 司宸道:“康顺,别哭了,你起来。” “是,是。”那侍从一边用袖子抹着眼泪,一边带着鼻音笑道:“殿下回来,奴不该哭,合该高兴才是。” “我这一路奔波,也乏了,赶快命人准备衣服香汤,我要沐浴。”看到身边的沈默,又加了一句,“对了,顺便准备一桌子菜,丰盛点,我带了贵客回来。” 康顺苏打了自己一巴掌,连连道:“这回殿下定是吃了不少苦,都是奴不是,奴没用,没提前准备,还要殿下吩咐。奴现在就去准备,殿下稍等。”说完,行了个礼,便又匆匆跑了。 司宸带着沈默进殿,领他参观起来。还没走几个屋,康顺便找了过来,说是香汤和衣物已经备好。不但司宸的准备好了,沈默也有份。 听了这话,司宸第一反应就是挥退奴仆,等他们都退下去了,看向沈默,“你想洗澡吗?” 沈默想了想,这身体已有五天未洗澡了,便点点头,“洗吧。” 看了看他的衣服,司宸眼神有些纠结,“那你这衣裳,要换吗?” “不用了。”沈默摇摇头,“这衣服是我皮毛幻化出来的,不能换。” “好,我知道了。”将康顺唤了进来,司宸叮嘱了一番,便让他伺候沈默洗漱去了。 两人各自洗漱已毕,在侍从的指引下来到正厅。一张巨大的八仙桌摆在厅堂中间,上头满满当当一桌子菜,煎炒烹炸、闷溜熬炖、鸡鸭鱼肉、时蔬海鲜,样样俱全。 闻着这一桌子的菜香,沈默眼睛锃亮,小巧的鼻子抽动着,一副馋相。 见他这样,司宸失笑地摇摇头,拉开身边的一张椅子,“过来吃吧。” 见他如此,康顺等侍从顿时瞪大了眼,张大了嘴,都是一脸惊愕。今儿个这太阳是打西边出来了?不然实难想象这么做的,会是他们那位性子冷淡的殿下。 瞧瞧这温和的口吻,体贴的动作,莫不是见了鬼了? 司宸和沈默却都是自我的性子,根本不管他人是如何想的。 听到司宸那么说,沈默便直接走过去,丝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坐在司宸拉开的椅子上。他坐下后,司宸才在他旁边的椅子上坐下。 见此一幕,围观的侍从们心中的惊异便越发浓烈了起来,无不在心中嘀咕,让二王子拉凳子,还在二王子前边坐下?这贵客,也太贵了点吧? 气氛有些古怪,从沈默身上抽出些注意力的司宸一下子便注意到了。一想,他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司宸也不在意,只出声将这屋里的侍从全都挥退了。 虽说他不在意,小狐狸可能也不在意,但哪怕有那么一丁点可能,他也不想扫了小狐狸的兴。 沈默确实没注意到这些,就连那些侍从退下去了,他也不曾在意,他的心,这会儿全都放在了眼前的美味佳肴上了。 也不等司宸说话,他直接拿起手边的筷子就开动了。一双象牙筷,在他手里应是舞出了刀光剑影,“刷刷刷”几下,手边几个盘子里的菜便只剩了一半儿。 狐狸不愧是食肉动物,司宸望着那几个缺了菜的盘子感叹,少的都是肉菜,桌子上的素菜几乎一动未动。偏头看了看沈默那迅速却优雅、堪称赏心悦目的吃相,他心中不由有些敬佩,这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端起自己面前的碗,司宸也默默地吃了起来,只不过,他夹菜的时候,刻意避开了那几盘荤的。 正在两人吃着饭的时候,康顺突然进来了。 司宸放下碗,“什么事儿?” 康顺赶忙禀报:“听说您回来了,大王急忙派了人来叫您过去,说是想看看您,这会儿,大王、王后、大王子都在正殿等着您呢。” “嗯,我知道了。”司宸应了声,又把碗端起来,“你先下去吧。” 康顺迟疑,“可……” 司宸声色不变,只道:“下去。” 康顺立刻低眉顺目应道:“是。”行了个礼,下去了。 这番变故,半点也没影响到沈默,就这么会儿,他已经把桌上荤菜全都吃下了肚,放下筷子,享受地往椅背上一瘫。 司宸问道:“吃好了?” 沈默摸摸吃的鼓起来的小肚子,满足道:“嗯,饱了。” 他这样子太可爱,司宸忍不住探手在他脑袋上揉了一把,宠溺道:“喜欢吃,以后我常叫厨子给你做。” 沈默道:“还要别的好吃的。”要求提的半点不客气,十分理所当然。 司宸也不介意,好脾气地笑答一了声,“好。”而后,扬声把刘苏唤了进来。 他指了指沈默,“这位沈公子是我的贵客,不能怠慢半点,知道吗?” 康顺恭敬道:“是。”心中想着,其实便是殿下不特意吩咐,看到刚才那出的,哪个还有胆子得罪这位贵客啊? “嗯,”司宸满意点点头,“带沈公子下去休息吧。” “这……”康顺面露为难之色。 “怎么?” 康顺赶忙低头,“请问殿下,这位沈公子要安排到哪里休息?” 司宸一顿,偏头看了看浑不在意的沈默,捻了捻手指,淡声吩咐:“不用另寻地方了,把沈公子带去我的寝殿便是。” 第28章 狐狸精 来到王宫东侧殿,无需侍从通报,司宸便直接走了进去。 刚跨过门槛,见到他的身影,上坐的司御便赶紧起身,几步奔了下来,阻止他下拜的动作,激动道:“上苍保佑!宸儿你终于平安回来了!来,让寡人好好看看!” 诡异的是,与司御那溢于言表的关切之情相比,司宸的表现却是太过平淡了。 他平静道:“让王父担忧了,是儿臣不孝,儿惭愧。”说是这么说,声音和表情却都显不出丝毫的惭愧来。 他这态度本不够恭敬,司御却半点儿也不以为意。 将司宸上上下下、仔仔细细打量了一个遍,连根头发丝儿都没放过,他眼中浮上浓重的心疼和爱怜,“宸儿清瘦了,定是受了不少苦。都是寡人的不是,寡人就不该让你离开王城!” 又大声斥骂道:“那些个狗胆包天的乱臣贼子,竟连寡人最心爱的王子都敢截杀,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他拍了拍司宸的手,安抚道:“宸儿放心,这个仇,寡人定会为你报了!” 司宸借着行礼的动作,不动声色地将手抽回来,“儿臣多谢王父。” 司御摆手,“你我之间,何须言谢?” 这时,候在一旁王后嵇氏走了过来,柔声道:“大王,宸儿在外吃了苦头,九死一生,好不容易回来,想必这会儿定是累得狠了。” “您看看,他还站着呢,您这个当王父的,怎么也不体谅体谅他,就这么和他说起话来了?” 大王子司穹也帮腔道:“正是啊,王父,二弟一路奔波,几多艰险,您定有许多话要问,何不与他坐下来,慢慢谈?” 司御一拍脑门,恍然,“啊,对对对!你们说的是,来来来。”一边说,一边拽着司宸向摆在王座下、排在左手边儿第一位的座椅走去。 走到座椅边儿,司御一指它,对司宸道:“你坐这儿。”一偏头,看到司穹,指指右侧与此位正对的椅子,“穹儿便坐到那里吧。” 凛朝以左为尊,他这么安排,显见是把司宸的地位放在了司穹之上。 见此,王后和大王子的笑脸顿时不易察觉地一僵,很快却又都恢复如常,司穹甚至还对司御行了个礼,声音颇为恭敬地道:“是,王父。” “嗯,”司御捋捋胡须,颇为满意地点点头,儿子如此听话,让人欣慰啊。想到这儿,他转身拉住嵇氏的手,拍拍了拍,“宸儿和穹儿都如此懂事,王后,是你教的好啊。” 嵇氏娇羞低头,“平日里,妾身也就管管他们衣食,不让他们冻着饿着,也就罢了,都是大王平日里教他们孝悌之义,人伦之理,他们才成了如今这般模样儿,哪里是妾身的功劳呢?妾身可不敢居功。” 两人对话,司穹面带笑容听着,一派温文尔雅,司宸则面色冷淡,不喜不怒,只长睫微垂,遮住了眼眸,让人辨不清眼中的神情。 “好好好,都是寡人的功劳,都是寡人的功劳。”司御笑着点点嵇氏,“你这谦谨的性子呀,这么些年,也没变一变。”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上了台阶,这时已来到王座旁边。 嵇氏笑着道:“哎呀,那妾身可多谢大王夸奖了。” 司御失笑摇头,“你呀,你呀,”指指王座右后边的那个专属于王后的座位,“来,坐吧。” 嵇氏行礼:“谢大王。” 两人坐好,见司宸、司穹仍站着,司御摆摆手,“都坐吧。” “是。”两人同施一礼,坐下了。 偏头看着司宸,司御威严道:“宸儿,你这此遭难,具体经过如何,现在便与寡人说说。若有什么蹊跷和线索,也可与寡人明言,寡人定会找出贼人,为你主持公道!” 听他这般说来,王后和大王子神色不动,只眼眸都深邃了不少。两人眼神在空中微妙地一碰,一触即离,而后同时专注地看向司宸,等待他的回话。 司宸道:“多谢王父。”而后将他何时被截,如何逃跑,对方如何,己方如何……等等不带任何感□□彩、平静淡然地讲述了一遍。 只说到自己被追入大随山,贼人也赶了进来,至于自己是如何得救的,却不说了。 单单听了他的此番遭遇,司御又忍不住心中地怒火翻腾。 他狠狠一拍座椅扶手,大骂道:“这些贼子欺人太甚!敢如此对我宸儿,若被寡人抓到,必定千刀万剐,否则难消寡人心头之恨!” 发泄了一通,被怒火蒙蔽的脑子终于清明起来,司御一眯眼,声音发沉,“宸儿,你刚才说,截杀你的,都是精兵强将,就连装备,也比得过我给你的那两百精英甲士?” “是,王父。” 司御吸了口气,死死地握住扶手,咬着牙根,低声自语,“东伯侯还是南伯侯?或者他们两个都参与了?” “这两个老不死的,早年就跟寡人作对,现在还敢如此对宸儿,这是向寡人示威?这账,寡人迟早得找他们算了!” 嵇氏突然道:“大王,宸儿身边连个护卫都没有了,想也知道,他此次能平安回来,是有多么不易。这些日子,可得给咱们宸儿进补进补,可别亏了身子。” 听了这番话,司御压下心头的愤恨,朝嵇氏点点头,“还是王后想的周到。”同时被王后的话提醒,转向司宸,“对了,宸儿,你是如何回来的?方才也没听你提起。” 司宸道:“当时,在大随山中,儿臣已被贼人包围。幸好,儿臣遇到一个不世高人,正是他带儿臣回来的。” “二弟,听你所言,当时你已被贼人围困,”司穹佯装好奇,看向司宸,询问道:“这高人都有何本领,能把你从山中救出?” “倒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本事,不过飞檐走壁如履平地而已。”司宸面色淡然,一点也看不出他在说谎,“他能带我从大随山中出来,也不过仗着对大随山的地形地貌,比贼人更熟悉而已。” 司御捋捋胡须道:“飞檐走壁如履平地已是不小的本事了,救你回来更是大功一件,寡人定要赏他,这种人才,重用也是要的。现在人在何处啊?” 司穹接口道:“听侍从说,二弟此次回宫,带了个白衣胜雪、容颜清绝的少年回来,这高人,莫不正是此人了?” 司御捋着胡须的手一顿,眸子深了深,偏头看向司宸,“哦?宸儿,果真如此?” 司宸道:“沈默样貌不错,只没像传言那般夸张,大哥谬赞了。” 司御却不理司宸,只看向司穹,询问道:“那少年真是你说那般样貌?” 司穹笑道:“正是呢,王父。您可不知,二弟带着那少年回来,可在王城里闹了不小动静!听侍从说,因那少年样貌太过出色,整个王城都轰动了,二弟和他可是被百姓们追着跑回王宫的呢!” 听了这话,司御神色几经变换,最后,面带微笑,若无其事地看向司宸道:“宸儿,这少年既是你的救命恩人,又在宫中,不如现在就宣来见见,寡人也好赏他。不知,你意下如何?” 司宸淡淡道:“沈默一直在山中隐居,闲云野鹤惯了,不知宫中礼仪不说,且性情纯稚的很,并不懂得尊卑上下之别。儿臣恐他冲撞了王父、母后和大哥,如此,宣召一事,还是罢了。” 话音落地,司穹便抢道:“二弟此言差已。你既将他带回宫中,想必至少也是要让他在这儿呆上些许时日。” “如此,你怎能不教他礼仪呢?至少也要让他懂得尊卑上下才行。不然,若是他见到王父还不知行礼,王父威严何在呐?” 司宸道:“大哥所言甚是,是弟弟思虑不周了。只沈默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带他回来是要报恩的,他性情天生如此,我也不好多做勉强。” 他佯作思考状,很快,恍然地一拍手,“不然这样,我就此搬出王宫,将他安置在我府里吧。如此一来,他在我府中也不会和王父、母后、大哥见面,懂不懂礼仪的,也就没什么要紧了。” 听他要搬出去,司御一拍扶手,大声叱道:“胡闹!谁让你搬出去了?寡人准了吗?” 司宸为难道:“可是……” “没有可是!”司御一挥手,“他救了你,已是天大的功劳。不过是不行礼,算得了什么?寡人允了!就让他在宫中安安稳稳地住着,便是有什么冲撞之处,寡人也恕他无罪!” 司宸赶忙行礼,“王父宽仁!” 见他再不提搬出去的话,司御便满意笑道:“宸儿为重,这都算不得什么。” 看他们这般和乐融融,司穹垂下眼睑,遮住眼中那满满地不甘。 嵇氏也将司御的反应看进眼里,眸中厉色一闪而过。 正在这时,司御仿佛才想起这事儿还涉及到了别人一般,偏头看向王后和大王子,“王后和穹儿以为如何?” 嵇氏言笑晏晏道:“大王,自古以来,那有本事的高人脾性便都古怪,这等有能耐的高人,咱们是要以礼相待的。有能之士,便是骄恣些也是应该的,妾身和穹儿怎会被冒犯呢?” 司穹符合道:“正是如此。” 司御满意点头,“嗯,王后和穹儿如此深明大义,寡人心中甚慰啊!” 嵇氏低头,柔声道:“大王谬赞,妾身不过就事论事,当不得这四个字。” 接着,话锋一转,“那沈默、沈公子本事宸儿说的玄奇,穹儿又说其容貌出众、竟引万人空巷、百姓争相追逐,妾身这会儿,可真是好奇的很了。不知能否有幸一见呢?” 司御微微颔首,明显很赞同嵇氏说法,却没擅作主张,而是转向司宸,征求他的意见,“宸儿,既然礼仪已不成问题,寡人和你母后都想见见这位沈公子,却不知,你意下如何?” 第29章 狐狸精 司御话音落地,殿内一时安静下来,几人都凝视着司宸,等待他的回答。不知怎么回事儿,空气中竟存着一种怪异地紧绷感。 司宸仿似没察觉到这诡怪的气氛,睁眼说瞎话,淡声回道:“父王也知晓,我此次回来不易。我还好,只辛苦沈默了,这一路全都仰仗他,才躲过贼人追踪,带我奔波回到王城。” “回到宫里时,我发现他疲累已极,便在洗漱用餐过后,就让人带他下去休息了。想必,此时,他应是已经歇下了,现在去吵醒他反倒不美。” “反正他还要在王宫中住着,要见面,早晚总有机会的,也不必急于一时,”他抬头,只凝睇着司御,微微一笑,口中却道:“王父和母后以为呢?” 他这一笑,让司御一下子有些恍惚,仿佛这会儿,正是他放在心底的那人,难得对他露出笑脸,只为了这么个小小的要求。 于是,他忙不迭应道:“好,宸儿,依你,都依你。” 将司御的恍惚和讨好全都看在眼里,嵇氏袖子里的手攥得死紧,修剪整齐的指甲齐齐刺破了手心,留下月牙状的血印儿。 心中恨意翻江倒海,似有毒蛇啃食,面上却还笑的大方典雅,“宸儿说的很是,人既已在宫中了,要见面,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儿。你们回来不易,倒是我因好奇,一时忘情了,还请宸儿原谅则个呢。” “母后说的哪里话,”司宸那微小的笑容仿佛昙花一现,这会儿神情又是淡淡的了,“好奇之心,本是人之常情,再说,不管何人,岂能面面俱到?一时有思虑不到的地方,也是寻常。” “我们又是亲母子,儿臣的命都是母后给的。便是母后对儿真有什么不公之处,”司宸眼神划过嵇氏,飘向司穹,若有所指,“儿也只会待母后更加孝顺,盼得母后回心转意,又哪里有什么原谅不原谅可言呢?” 嵇氏笑着颔首,“宸儿的孝心,我是知道的。”话是这般说,只看向司宸的眼神更加冷了。 从心事中回神的司御插言道:“咱们叫宸儿来说话,本意是想看看他平安与否,了解下情况,解解心中忧急。这会儿,倒是只顾着说话,忘了他定是累得很了,需要休息。” “宸儿回来了,你们母子有的是时间说话,现在还是让他会寝殿好好休息、休息,解了疲乏,恢复精神,再谈不迟。王后和穹儿觉得呢?” 嵇氏柔声道:“大王说的很是,妾身也是这么想呢。看到宸儿如今好好的站在咱们面前,妾身心里缀着的这块大石算是放下了,再不必像前些日子,担惊受怕,能睡个安稳觉了。” 司穹看进司宸的眼睛,温雅一笑道:“二弟确实辛苦了,现在还是回去好好歇歇,等过了这阵儿,哥哥请你喝酒,为你接风洗尘,去去霉运。” 司宸站起身来,“多谢王父、母后、大哥体谅,大哥的酒,我等着了。”面向司御,行礼道:“王父,儿臣就此告退。” 司御颔首,“去吧。” 再一礼,司宸转身出了殿门。 回到自己的宫苑,司宸唤来康顺,“沈公子这会儿做什么呢?” 康顺低眉道:“奴带沈公子回寝殿后,沈公子便睡了,这会儿人还未醒。” 司宸点点头,迈步往书房去了,一边走,一边对跟在他身后的康顺道:“他未醒,便让他睡,不许人打搅。若他醒后有什么要求,也要极力满足,知道了吗?” “是,奴知道了。” 来到书房门口,司宸停住脚步,“我记得,这院里有个叫刘陆的护卫?” 康顺想了想,不确定道:“好像是有这么个人。” 司宸道:“去查一下,若有,便把这人叫来,就说我有事找他。” 康顺领命去了。 司宸在忙,别人也没闲着。 从王宫东侧殿出来,司御回自己的后宫纵享美色去了,司穹则是绕了个弯儿,便以弄了个新鲜玩意献给母后尽孝心的借口,去了嵇氏的长青宫。 在侍女的带领下来到东侧暖阁,刚一入门儿,司穹便见到嵇氏正坐在铜镜前,由身边的大侍女秋水伺候着拆解头饰发辫。 在镜中看到他的人影,嵇氏招呼道:“来了?” 司穹笑道:“是,儿臣在下头弄了个说话讨巧的鹦哥儿,正想献给母后,逗您一笑,尽些孝心呢。” “哦?”嵇氏做出感兴趣的样子,“好鹦哥儿难得,这我可得好好看看了。” 这时,秋水已利索地给她重新弄了个简单发式,嵇氏照了照镜子,“行了,就这样吧。”挥挥手,对大小侍女们道:“这儿不需要你们伺候了,有秋水就够了,都下去吧。” 她这般说,宫人们便都行了礼,鱼贯退了出去。 无需吩咐,秋水就十分知机地退出到门口,守在那里。很快,这间暖阁里就只剩了嵇氏和司穹两人。 司穹几步走了过来,不若方才恭敬有礼,捻起嵇氏的一缕青丝,狎昵的在手指上打了个转儿,口中道:“瞳儿,设了那么大个阵仗,你那儿子竟还能捡了条命回来。” 他将那缕发丝凑到鼻端轻轻一嗅,放开发丝,双手扶住她的双肩,弯下腰来,脸侧贴着她的耳朵,“接下来,我要怎么办才好呢?” 嵇氏道:“那个孽障,生来就是讨债的,我就知道,他没那么容易丢了命去。幸好我早有准备,纵使这次你未成功,他也逃不脱我的掌心。” 她那纤长秀美的双手搭在司穹手背上,美艳的双目与镜中的他对视,声音轻软,好像能掐出水儿一般,直能酥到人心底里去,“大郎放心,将来登上王座的那人,一定是你。我保证。” “上次可是我执意向东伯侯借的兵,这把,难道你想亲自出马?”司穹偏头,亲昵的咬了咬她的耳朵,“他可是你亲儿子,你真下得了手?” 嵇氏转头,美目一斜,魅声道:“怎么,你不信我?” “怎会?”司穹凑过来,在那醴红的唇上浅啄一口,甜蜜哄道:“我不信谁,也不会不信你啊,你可是我的心肝儿呢。” 嵇氏娇媚地白他一眼,嗔道:“你这冤家,就会哄我,信你才怪呢!”说着话,站起身来,妖娆地往铺着大红锦毡的软榻走去,司穹赶忙跟上。 坐在榻上,嵇氏往那织锦软枕上一靠,司穹挨着她坐下,将她揽入怀里。嵇氏佯装挣了挣,不过几下,便屈服了。 她软着身子,偎在他胸口,柔声道:“我知道,我不让你跟东伯侯借兵这事儿,你心里还存着怨气,是吧?” 司穹赶忙揉着她肩膀,甜蜜道:“怎么会,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呢。” “哼!现在就会哄我了?”嵇氏娇嗔:“当初不知是哪个瞒着我去借的兵呢,事后才让我知道。” “好好好,都是我不对,我错了。”司穹软声道:“你大人大量,原谅我,好不好?” “你呀,就是心急。”嵇氏染着艳红指甲的纤长食指点了点司穹胸口,“你想想,你借了东伯侯的兵,去杀你的兄弟,这事儿可是见不得人的。等你登基,要是他以此威胁,你还不得受制于他啊,傻瓜。” 听了这话,司穹心里一个咯噔,太心急于除掉司宸了,他倒是没想到这点。 “现在,东伯侯没成功,正是一件顶好的事儿。”嵇氏食指在他胸口画着圈圈,“再怎么说,那孽障也就只是一个人罢了。要解决一个人,哪里须得这么麻烦呢?” 听这话音儿,司穹搂着嵇氏的胳膊紧了紧,欣喜道:“心肝儿,你有什么好办法?” 嵇氏笑的越发美艳了,仰头看他,邀功,“我有好法子,你可要怎么赏我?” 司穹暧昧一笑,一手暗示性地滑到她的臀部,“你想我怎么赏你,我就怎么赏你,如何?” 嵇氏白他一眼,却也不反驳,只道:“我不让你借兵,就是因为,咱们好上那阵儿,为了助你夺得王位,我就已经在他身边做了手脚了。” 司穹惊讶:“哦?” 嵇氏恨恨道:“那孽障生来就是克我的。生他的时候就难产,我九死一生好不容易把他生下来,盼着他能给我长脸、给我个依靠,谁知他竟是与嵇清那孽畜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我忍他已是忍得够了!” 见到她这般嫉恨又怨毒的神态,再想起她平日里看向司宸和司御的目光,和那两人之间的不对劲儿,司穹就像是被刺破了眼前的一张纸,心里一下子透亮了。 嵇清这人,他不认识,也没见过,可这名字,倒是如雷贯耳了。 这人正是嵇氏亲弟弟,据说是世间少见的绝世英才,玉树临风、才高八斗,至今仍有诗词篇章流传,只可惜英年早逝,令人叹惋。 他早就觉得王父宠爱司宸的态度有些诡异,倒也不曾深想,没想到,这里头还有这般密事。 怪不得司宸已是二十又一,早已成年,身边伺候的却仍都是侍从,别说正儿八经的妃子了,连个侍女都没有。他只以为是他不近女色,没想到啊,没想到…… 既然如此,嵇氏这般态度,就让他放心了。想她先前是不得不依靠司宸,便是厌恨至极也得忍着,现如今,他们这般关系,嵇氏有他做依靠,自然是能对司宸下得去手了。 想到这儿,司穹揉了一把嵇氏的胸脯儿,贴着她的耳朵吐着热气道:“宝贝儿,莫要吊我胃口了,你做了什么现在便告诉我吧?早点说完,我们也好……嗯?” “死相,急什么。”嵇氏蛇一样地扭动着身子,反转过来,跨坐在他腿上,一边贴着他腿根慢慢蹭动,一边舔了口他的耳垂,媚笑道:“我呀,不过是,日日都让人给他吃点小玩意儿罢了。” 听了这话,司穹一把将她压在榻上,狠狠地亲了口,“你可真是我的心肝,给我解了忧急!”一边儿说着,一边儿解起了嵇氏衣服,口中道:“我这就来好好赏你。” 嵇氏柔软地手臂藤蔓一样攀上他的颈子,声音柔媚的几欲滴水,“大郎,你说过,要怎么赏,都听我的。” 被她妖精似的一缠,司穹呼吸顿时粗重起来,费力地从后槽牙挤出一个“好!”来,俯身,狠狠地吻了下去。 第30章 狐狸精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食材 猪里脊肉300克,土豆淀粉150克,白糖100克,醋100克,酱油、盐、香油、葱、姜、蒜、香菜适量。 锅包肉做法 1.首先把猪里脊肉切成3毫米厚的大片,用适量盐抓匀、入底味,淀粉加水泡透,待淀粉沉淀,把水倒出。 2.把淀粉放到装肉的碗里,抓匀,葱姜切丝,蒜切片,香菜梗切段。 3.锅上火,加入3斤油,待烧至七成热时,逐片下入挂好淀粉的肉片,炸至3分钟左右,外表挺实、敲时有清脆声捞出。 4.待油温上升至八成热,再下入肉片复炸,把糖、醋、酱油、香油调匀,肉炸脆用漏勺捞出。 5.锅留底油,放葱、姜、蒜炒香,放入炸好的肉片,烹入糖醋汁,颠翻均匀,加香菜梗,出锅装盘即可。[6] 做法二:家常做法(1) 食材 猪肉200克(梅肉或里脊),蕃茄酱25克,白醋25克,白糖25克,盐2克,黄酒10克,姜、葱、香菜、玉米淀粉适量。 做法 1.猪肉顶刀切半公分厚片,用1克盐和10克黄酒抓匀腌上备用。 2.姜葱切细丝,香菜切段儿备用。 3.玉米淀粉调成稠浆状,放少许油再抓匀备用。 4.锅坐油烧至七成热,将肉片放进调好的糊中沾匀两面,放入锅中炸至定型捞出。 5.再将油烧至八成热,放肉片复炸至表面酥脆捞出。 6.炒锅刷净放少许油大火烧热,下葱姜丝煸炒一下。 7.然后将肉片和香菜放进锅中,一边浇汁儿一边炒至肉片沾匀汁水即可出锅[7]。 做法三:家常做法(2) 食材 猪里脊肉200克,鸡蛋1个,胡萝卜1/2根,太□□3汤匙,玉米淀粉4汤匙,糯米粉4汤匙,豆油200毫升,食盐1/3茶匙,鸡精1/2茶匙,料酒1汤匙,米醋5汤匙,白糖2汤匙,白醋2汤匙。 做法 锅包肉 锅包肉(16张) 1.猪里脊切薄片,胡萝卜切丝待用。 2.切好的里脊放入大碗内,依次加入鸡蛋和玉米淀粉。 3.然后加入糯米粉、盐、太□□。 4.把料酒加入到大碗中,将上一步加入的粉末调料融化。 5.鸡精拌匀提鲜,腌制10分钟,再准备一个小碗,加入白糖。 6.白醋和米醋也一并加入调成糖醋汁待用。 7.开大火,小锅倒豆油,油七分热时,把腌好的里脊肉依次入锅炸成淡黄色捞出。 8.待油再次烧开后,再次入锅炸成金黄色捞出待用,.炒锅倒底油,放胡萝卜丝炒香。 9.倒入糖醋汁,待汁熬制半稠起泡状后,放炸好的肉片翻炒几下即可出锅[8-9]。 做法四:家常做法(3) 食材 里脊肉500克,胡萝卜半根,番茄酱2勺,玉米淀粉20克,白醋、白糖、盐各适量。 做法 1.里脊肉洗干净后纵向切成薄片,胡萝卜去皮后切成丝备用。 2.将玉米淀粉与温水混合后,搅拌均匀。将肉片一一沾上均匀的沾上淀粉,沾上淀粉后的肉片放入五成热的油锅中,煎大约半分钟,待肉片变硬挺了,捞出,控油。 3.所有肉片都炸好后,油锅继续加热,到7、8成热的时候,将所有的肉片一同倒入锅中,肉片变成金黄色捞出。 4.另起油锅,倒入少许油,然后倒入胡萝卜丝,翻炒均匀。然后放入番茄酱、白醋、白糖、盐和少量清水的混合汁。再放入炸好的肉片炒均匀,就可以出锅装盘了。[10] 做法五:改进版锅包肉(1) 食材 猪里脊肉300克,番茄酱750克,酸梅酱3瓶,ok汁半瓶,李派林汁200克,番茄沙司1瓶,糖1500克,白醋2瓶,胡萝卜3根,西红柿2个,鲜柠檬1个,胭脂红、柠檬黄色素各少许。 做法 东北锅包肉 东北锅包肉 1.猪里脊肉改刀成7厘米长、5厘米宽、0.2厘米厚的大片,用精盐、料酒拌匀腌制十分钟。 2.胡萝卜、西红柿、鲜柠檬均洗净切片。 3.锅置火上,掺入清水4500克,放入胡萝卜、西红柿片,用大火烧沸后,转用小火煮至胡萝卜、西红柿酥烂,打去料渣不用,加入番茄酱、酸梅酱、ok汁、汁、番茄沙司、糖、白醋,搅拌均匀后再加热片刻,离火。 4.将胭脂红、柠檬黄色素用水调匀,徐徐加入锅中,直至色泽金红,最后将鲜柠檬片放入锅中,浸泡至出味后,即可随时取用每份菜可用新式滋汁约75克。 5.炒锅置火上,放入色拉油烧至六七成热,先将码好味的肉片与稠糊拌匀,再一片片展开,逐一下入锅中,炸至外酥内嫩时捞出沥油。 6.烹入滋汁,翻拌均匀后起锅装盘,撒上香菜即成。[11] 做法六:改进版锅包肉(2) 食材 猪里脊肉,鸡蛋,葱,姜,香菜,胡萝卜,白糖,白醋,生抽,盐,水淀粉。 做法 1.猪肉切大片,厚约2-3毫米。 2.葱、姜、香菜、胡萝卜切丝,白糖、白醋、生抽、盐调汁。 3.水淀粉加少许蛋清调成面糊,以肉片很容易均匀地裹上一层面糊,但又不是太厚为准。 4.锅中油五六成热时,一片片下入裹好面糊的肉片,中火炸熟,捞出。 5.将火调至大火,放入炸过的肉片,大火炸至焦脆、上色,我炸得还不是太焦,一般饭店炸得比这个还要焦一些,我喜欢稍软一点的口感。 6.锅中留少许底油,放入葱、姜、香菜、胡萝卜丝翻炒均匀。 7.放入炸好的肉片翻炒均匀,淋入调汁,大火快速翻炒出锅即可。[12] 做法七:糖醋锅包肉 食材 猪里脊肉500克,精盐、姜、葱、米醋、料酒、油、香菜、味精、白糖适量。 做法 1.将猪里脊肉改刀成7厘米长、5厘米宽、0.2厘米厚的大片。切得肉千万别厚了,否则炸出来的肉会很硬,嚼不动。 哈尔滨正宗锅爆肉 哈尔滨正宗锅爆肉 2.将切好的里脊肉放到大点的碗里,用精盐、料酒拌匀码味,用水淀粉调成稠糊。 3.用白糖、醋、味精、淀粉勾芡成汁。 4.将姜和葱切成丝,姜丝大概5克左右,葱丝20克左右,香菜大概10克左右。 5.把油烧至8分熟,然后将码好味的肉片与稠糊拌匀,一定要拌匀,炸出来的肉才香脆,再一片片展开,逐一下入锅中,炸至见金黄色时,捞出,敲掉水淀粉碎渣,再将全部的里脊肉放入烧好油的锅里,炸至外酥里嫩时捞出,沥油。锅内留少许油。 6.把姜丝、葱丝放入锅内炒香,然后将炸好里脊肉放入锅内,把勾芡好的汁倒入锅内,翻拌起锅后装盘,如果功夫可以,最好把肉和汁颠勺,然后撒上香菜即可。[13] 做法八:辽宁番茄锅包肉 食材 猪里脊肉,盐、料酒、干淀粉、姜、蒜、番茄酱、白糖、醋。 做法 1.先将猪里脊肉切成大约1厘米厚的片,并用刀逐一拍松后,加入盐、料酒后略腌。 2.再将肉片逐一拍上干淀粉后,一片一片放入烧至5成热的油中炸至浅黄色捞出。 3.随后,锅内留少许油烧热,倒入葱姜丝、蒜片炒香,加入番茄酱炒红,再加入白糖、醋、盐、少许清水。 4.烧开后,将炸好的肉片倒入翻炒至汤汁粘匀即可出锅。[14] 制作贴士 1.猪肉片沾上生粉后,要轻抖去多余的粉,以免炸好后面衣过厚,影响锅包肉的口感。 2.猪肉片要一片片下锅油炸,要不时将其分开,以免肉片粘连成团,不能炸匀炸透。 3.调制芡汁时,要一边试味一边下调料,直至芡汁酸甜适口便可停手。 4.猪肉要片成较大的薄片,这样既可以均匀地裹上炸浆,又容易炸熟炸透,吃起来也更入味。 5.锅炮肉制作关键在于炸浆和芡汁,前者以捞起适量炸浆往下倒不会断为准;后者的生粉不宜多放,否则芡汁会将肉片粘在一起很难分开。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第31章 狐狸精 江米丸子 江米丸子是北方人在过年过节时常食用的一种甜品,深受小朋友和女士的喜爱。 中文名 江米丸子 主要食材 糯米,糖 口味 偏甜 目录 1材料 2做法 3小贴士 材料 编辑 1.江米2.白砂糖3.红糖 做法 1.蒸米:根据自己的需要量像蒸米饭一样把江米蒸好,蒸米也是关键的一步,不要太干,否则米不容易黏成一团,稍微湿一点即可。 2.和米团:将蒸好的江米放置一会,等不烫手了再开始和米团。先给面板上铺一层面粉,用勺子挖一勺江米放到面粉上团一下,再拿起来揉,来回这样粘点面再团一团,直到米团不易松散也不粘手就行。重复此过程,把所有的江米都团成大小均匀的丸子。 3.把团好的丸子放到油锅里炸,炸成金黄色就好了(本来米饭就是熟的,只要把外面那层面炸的颜色好看就行)。 4.炸好的丸子放起来就行,什么时候想吃了取出来再蒸。准备一个盘子,盘底洒上白砂糖,放上炸好的丸子,丸子上再均匀洒些糖,放到笼屉上蒸,直到糖都化了丸子热透就可以食用了。在白糖里掺些红糖会使颜色更好看,糖汁更黏。吃剩下的糖汁也可以用来喝水,蘸面包吃。 江米又称糯米 有胃病的人不宜多吃 糯米丸子的做法 糯米、猪肉馅、姜、葱、色拉油、鸡精、生抽、盐、胡椒粉等 制作方: 1.糯米要提前用水泡上,一般泡一至二个小时左右,倒干水后备用, 2.瘦肉馅1斤,最后是自己用刀剁的,我认为比较卫生, 3.准备一个稍微大一点的碗,把肉馅倒进去,倒上一点色拉油,打入一个鸡蛋、胡椒粉、生抽、盐、鸡精、葱末、姜末等,充分搅拌均匀, 4.用小勺子盛一勺,然后蘸上糯米,在面板上滚一圈, 5.蒸45分钟左右即可。 油炸糯米丸子做法: 1、首先是煮糯米饭,千万注重水不要放多了。因为糯米是泡过的,水都吃进去了,煮饭的时候水跟米几乎平齐再稍微高一点点就可以 2、肉馅直接从外边买就好了,拌的时候多放葱姜,可以咸一点。肉馅不要太多,不是吃肉丸子,在糯米丸子里,它只是配角,起到增香增鲜的作用。 3、搓丸子的时候,手上沾一点凉水,不然糯米实在太粘了,根本没办法把丸子的表面弄光滑。稍微使点劲儿攥一下,使丸子紧实。 4、炸的步骤最要害。油要多,要能没过丸子,而且油多的话,把丸子投下去的时候,油温也能保持稳定。油要热一点,因为糯米饭含水分高,油温不够,不能比较快速地把表面炸成金黄的壳,造成里边也渗进太多油,会腻。千万不能性急,在表面未炸成黄色之前不要动它,筷子或铲子一碰到它,它就会粘在上边,你再一动,马上就散了 糯米丸子的做法 做法 1.买一些鲜肉馅,然后放进egg和胡椒,盐一起搅拌,搅到有点黏度为止 2.买一些糯米,先放在水里泡上半个小时,为的是让它变软, 3.然后捞出来,再放一点淀粉为的是让它有点粘度,好把肉丸给包起来 4.用洗干净的手把肉馅弄成一个球状,大小随意,然后把预备好的糯米将它包裹起来。挺轻易的,就跟小时候玩胶泥差不多! 5.然后将它放入铁锅内,蒸20到25分钟就可以啦。 做法: 原料:紫糯米,圆糯米各200克,酸菜梗150克,花生粉50克,红辣椒1条,姜末15克,香菇2朵,素高汤3大匙。 调料: 素鸡粉1/4匙,糖半匙,太□□半匙,麻油少许 做法: 1、紫糯米,圆糯米拌均匀,加入冷水浸泡5小时,再加上淹过糯米之水量入蒸锅蒸40分钟 2、酸菜梗、香菇切细丁,和姜末、红椒末一起入锅爆香,加入素高汤,以小火慢滚10分钟后,下调料,机为酸菜馅。 3、蒸熟的糯米饭各取35克,包入酸菜馅10克,花生粉1茶匙,再用手捏成圆球状,入蒸锅蒸3分钟即成。 先给碟子抹上一层油,才放上糯米丸子下锅蒸,食用时较易夹取,不怕糯米粘底。 糖醋排骨(andsourspareribs)是糖醋味型中具有代表性的一道大众喜爱的特色传统名菜,它选用新鲜猪子排作料,肉质鲜嫩,成莱色泽红亮油润。 沪,浙,川,淮扬四个菜系中都有这个菜。 沪菜用料简单注重的是酸甜的口味里面用到了番茄酱这也是沪菜的特点,浙菜用料丰富,做法精细,色、香、味具全,川菜即使做糖醋排骨也不忘加葱姜花椒。 糖醋排骨的调配汁只有沪菜会加番茄酱,沪菜口味偏淡,浙菜和川菜偏重。 沪菜浙菜的糖醋排骨属于烧菜,而川菜中的糖醋排骨是四川一道很有名的凉菜,用的是炸收的烹饪方法,属于糖醋味型,琥珀油亮,干香滋润,甜酸醇厚,是一款极好的下酒菜或是开胃菜。颇受中国人民喜爱。 淮扬菜的糖醋排骨在技法上兼顾了浙菜的和川菜的特点,口味上结合沪菜的特点,用糖醋,葱蒜调味,用油热煸,淮扬菜做法的糖醋排骨历史较其余三个菜系较短。 中文名 糖醋排骨 英文名 andsourspareribs 主要食材 糖醋,猪大骨,猪脊骨,猪颈排 分类 川、沪、浙,淮 口味 酸甜 目录 1做法一 基本材料 步骤 2做法二 主料 辅料 步骤 烹饪技巧 3做法三 用料 辅料 调料 步骤 4做法四 食材 步骤 5食用功效 6营养价值 做法一 编辑 基本材料 肋排500克,香葱1棵,生姜1块,大蒜2瓣,淀粉适量,食用油500克(实耗45克),酱油1/2大匙,香醋1大匙,精盐1/2小匙,白糖1大匙,味精1/2小匙。 步骤 1小排500克焯水后,煮三十分钟,肉汤可以煮面条,别倒掉了。 2.用一汤匙料酒,一汤匙生抽,半汤匙老抽,二汤匙香醋(不是白醋)腌渍20分钟。 3.捞出洗净控水备用,炸制金黄,油别放多,可以省油,只要翻身的勤就好了。 4.锅内放排骨,腌排骨的水,三汤勺白糖(大胆的放糖吧,三汤匙,别怕多)。半碗肉汤大火烧开,调入半茶匙盐提味。 5.小火焖十分钟大火收汁,收汁的时候最后加一汤匙香醋,那个酸甜口就出来了。 6.临出锅撒葱花芝麻,少许味精。[1] 备注——窍门三个: 1,如何外酥里嫩——煮30分钟,这样再大火热油炸到外面焦黄,就外酥里嫩了。如果用生排骨直接炸,容易老。 2,为啥要腌渍,因为热锅热油迅速封住了肉外表,做糖醋汁的时候不容易吸收进去,排骨里面有肉腥味。 3,怎么炸排骨?——大火猛催,反正已经煮了三十分钟,早熟了,所以只要保证外面脆就可以了。 4,下锅时可以在锅里放少许醋,这样避免肉质过老。 做法二 编辑 “酸甜适中,不油不腻,口感丰富细腻,不会觉得任何一种调料的突兀。颜色呈糖稀色,不浓不淡,男女老少皆宜。因为口味比较平和,孩子们很喜欢吃。自己在家中烹饪,其实没有餐馆里那么讲究,只求快捷、好吃即可。” 主料 猪小排500克 辅料 植物油100毫升 食盐3克 料酒2汤匙 香醋2汤匙 老抽1汤匙 白糖50克 生抽1汤匙 鸡精1勺 红糖50克 步骤 1.排骨切成小块,加2汤匙料酒、1汤匙生抽、1汤匙香醋,搅匀,腌20分钟。 2.起油锅(油可以稍微多放一点),油八分热时放入腌制好的排骨,煎至排骨变成 棕色,盛出,油留到锅里。 3.油锅稍微加热一下,加入小半碗清水和1汤匙香醋(如果有肉汤更好),煮沸,再加入白糖、红糖,小火煮至变成粘稠状,煮的时候不断用筷子搅拌,防止糖粘锅。 4.换中火,倒入排骨,让排骨均匀地沾上糖醋汁。同时不断搅拌。再倒入1汤匙老抽、和5克食盐,翻炒,最后调入鸡精,即可出锅。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第32章 狐狸精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猪里脊肉300克,土豆淀粉150克,白糖100克,醋100克,酱油、盐、香油、葱、姜、蒜、香菜适量。 锅包肉做法 1.首先把猪里脊肉切成3毫米厚的大片,用适量盐抓匀、入底味,淀粉加水泡透,待淀粉沉淀,把水倒出。 2.把淀粉放到装肉的碗里,抓匀,葱姜切丝,蒜切片,香菜梗切段。 3.锅上火,加入3斤油,待烧至七成热时,逐片下入挂好淀粉的肉片,炸至3分钟左右,外表挺实、敲时有清脆声捞出。 4.待油温上升至八成热,再下入肉片复炸,把糖、醋、酱油、香油调匀,肉炸脆用漏勺捞出。 5.锅留底油,放葱、姜、蒜炒香,放入炸好的肉片,烹入糖醋汁,颠翻均匀,加香菜梗,出锅装盘即可。[6] 做法二:家常做法(1) 食材 猪肉200克(梅肉或里脊),蕃茄酱25克,白醋25克,白糖25克,盐2克,黄酒10克,姜、葱、香菜、玉米淀粉适量。 做法 1.猪肉顶刀切半公分厚片,用1克盐和10克黄酒抓匀腌上备用。 2.姜葱切细丝,香菜切段儿备用。 3.玉米淀粉调成稠浆状,放少许油再抓匀备用。 4.锅坐油烧至七成热,将肉片放进调好的糊中沾匀两面,放入锅中炸至定型捞出。 5.再将油烧至八成热,放肉片复炸至表面酥脆捞出。 6.炒锅刷净放少许油大火烧热,下葱姜丝煸炒一下。 7.然后将肉片和香菜放进锅中,一边浇汁儿一边炒至肉片沾匀汁水即可出锅[7]。 做法三:家常做法(2) 食材 猪里脊肉200克,鸡蛋1个,胡萝卜1/2根,太□□3汤匙,玉米淀粉4汤匙,糯米粉4汤匙,豆油200毫升,食盐1/3茶匙,鸡精1/2茶匙,料酒1汤匙,米醋5汤匙,白糖2汤匙,白醋2汤匙。 做法 锅包肉 锅包肉(16张) 1.猪里脊切薄片,胡萝卜切丝待用。 2.切好的里脊放入大碗内,依次加入鸡蛋和玉米淀粉。 3.然后加入糯米粉、盐、太□□。 4.把料酒加入到大碗中,将上一步加入的粉末调料融化。 5.鸡精拌匀提鲜,腌制10分钟,再准备一个小碗,加入白糖。 6.白醋和米醋也一并加入调成糖醋汁待用。 7.开大火,小锅倒豆油,油七分热时,把腌好的里脊肉依次入锅炸成淡黄色捞出。 8.待油再次烧开后,再次入锅炸成金黄色捞出待用,.炒锅倒底油,放胡萝卜丝炒香。 9.倒入糖醋汁,待汁熬制半稠起泡状后,放炸好的肉片翻炒几下即可出锅[8-9]。 做法四:家常做法(3) 食材 里脊肉500克,胡萝卜半根,番茄酱2勺,玉米淀粉20克,白醋、白糖、盐各适量。 做法 1.里脊肉洗干净后纵向切成薄片,胡萝卜去皮后切成丝备用。 2.将玉米淀粉与温水混合后,搅拌均匀。将肉片一一沾上均匀的沾上淀粉,沾上淀粉后的肉片放入五成热的油锅中,煎大约半分钟,待肉片变硬挺了,捞出,控油。 3.所有肉片都炸好后,油锅继续加热,到7、8成热的时候,将所有的肉片一同倒入锅中,肉片变成金黄色捞出。 4.另起油锅,倒入少许油,然后倒入胡萝卜丝,翻炒均匀。然后放入番茄酱、白醋、白糖、盐和少量清水的混合汁。再放入炸好的肉片炒均匀,就可以出锅装盘了。[10] 做法五:改进版锅包肉(1) 食材 猪里脊肉300克,番茄酱750克,酸梅酱3瓶,ok汁半瓶,李派林汁200克,番茄沙司1瓶,糖1500克,白醋2瓶,胡萝卜3根,西红柿2个,鲜柠檬1个,胭脂红、柠檬黄色素各少许。 做法 东北锅包肉 东北锅包肉 1.猪里脊肉改刀成7厘米长、5厘米宽、0.2厘米厚的大片,用精盐、料酒拌匀腌制十分钟。 2.胡萝卜、西红柿、鲜柠檬均洗净切片。 3.锅置火上,掺入清水4500克,放入胡萝卜、西红柿片,用大火烧沸后,转用小火煮至胡萝卜、西红柿酥烂,打去料渣不用,加入番茄酱、酸梅酱、ok汁、汁、番茄沙司、糖、白醋,搅拌均匀后再加热片刻,离火。 4.将胭脂红、柠檬黄色素用水调匀,徐徐加入锅中,直至色泽金红,最后将鲜柠檬片放入锅中,浸泡至出味后,即可随时取用每份菜可用新式滋汁约75克。 5.炒锅置火上,放入色拉油烧至六七成热,先将码好味的肉片与稠糊拌匀,再一片片展开,逐一下入锅中,炸至外酥内嫩时捞出沥油。 6.烹入滋汁,翻拌均匀后起锅装盘,撒上香菜即成。[11] 做法六:改进版锅包肉(2) 食材 猪里脊肉,鸡蛋,葱,姜,香菜,胡萝卜,白糖,白醋,生抽,盐,水淀粉。 做法 1.猪肉切大片,厚约2-3毫米。 2.葱、姜、香菜、胡萝卜切丝,白糖、白醋、生抽、盐调汁。 3.水淀粉加少许蛋清调成面糊,以肉片很容易均匀地裹上一层面糊,但又不是太厚为准。 4.锅中油五六成热时,一片片下入裹好面糊的肉片,中火炸熟,捞出。 5.将火调至大火,放入炸过的肉片,大火炸至焦脆、上色,我炸得还不是太焦,一般饭店炸得比这个还要焦一些,我喜欢稍软一点的口感。 6.锅中留少许底油,放入葱、姜、香菜、胡萝卜丝翻炒均匀。 7.放入炸好的肉片翻炒均匀,淋入调汁,大火快速翻炒出锅即可。[12] 做法七:糖醋锅包肉 食材 猪里脊肉500克,精盐、姜、葱、米醋、料酒、油、香菜、味精、白糖适量。 做法 1.将猪里脊肉改刀成7厘米长、5厘米宽、0.2厘米厚的大片。切得肉千万别厚了,否则炸出来的肉会很硬,嚼不动。 哈尔滨正宗锅爆肉 哈尔滨正宗锅爆肉 2.将切好的里脊肉放到大点的碗里,用精盐、料酒拌匀码味,用水淀粉调成稠糊。 3.用白糖、醋、味精、淀粉勾芡成汁。 4.将姜和葱切成丝,姜丝大概5克左右,葱丝20克左右,香菜大概10克左右。 5.把油烧至8分熟,然后将码好味的肉片与稠糊拌匀,一定要拌匀,炸出来的肉才香脆,再一片片展开,逐一下入锅中,炸至见金黄色时,捞出,敲掉水淀粉碎渣,再将全部的里脊肉放入烧好油的锅里,炸至外酥里嫩时捞出,沥油。锅内留少许油。 6.把姜丝、葱丝放入锅内炒香,然后将炸好里脊肉放入锅内,把勾芡好的汁倒入锅内,翻拌起锅后装盘,如果功夫可以,最好把肉和汁颠勺,然后撒上香菜即可。[13] 做法八:辽宁番茄锅包肉 食材 猪里脊肉,盐、料酒、干淀粉、姜、蒜、番茄酱、白糖、醋。 做法 1.先将猪里脊肉切成大约1厘米厚的片,并用刀逐一拍松后,加入盐、料酒后略腌。 2.再将肉片逐一拍上干淀粉后,一片一片放入烧至5成热的油中炸至浅黄色捞出。 3.随后,锅内留少许油烧热,倒入葱姜丝、蒜片炒香,加入番茄酱炒红,再加入白糖、醋、盐、少许清水。 4.烧开后,将炸好的肉片倒入翻炒至汤汁粘匀即可出锅。[14] 制作贴士 1.猪肉片沾上生粉后,要轻抖去多余的粉,以免炸好后面衣过厚,影响锅包肉的口感。 2.猪肉片要一片片下锅油炸,要不时将其分开,以免肉片粘连成团,不能炸匀炸透。 3.调制芡汁时,要一边试味一边下调料,直至芡汁酸甜适口便可停手。 4.猪肉要片成较大的薄片,这样既可以均匀地裹上炸浆,又容易炸熟炸透,吃起来也更入味。 5.锅炮肉制作关键在于炸浆和芡汁,前者以捞起适量炸浆往下倒不会断为准;后者的生粉不宜多放,否则芡汁会将肉片粘在一起很难分开。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第33章 狐狸精 三色芋圆 锁定 中文名 三色芋圆 主要食材 紫薯,红薯 用料 紫薯 红薯 芋头 做法 1.蒸熟 2.压成泥 3.放淀粉 4.搅拌好 5.揉成圆 6.揉好 7.下锅煮 8.煮熟出锅 据查葱油鸡是广东省传统的汉族名菜,属于粤菜系。此菜用材简单,制作方便,滑润细嫩,清鲜醇厚,葱香四溢。很适合春夏季食用。把将鸡里外充分洗净,生姜拍破,用3根葱打成结,把大葱切段对剖,香葱切成段,一点葱叶切成花,在深锅内烧宽水,加入生姜、葱、花椒煮开后放入鸡,加入一点黄酒,大火再次烧开后,打出表面的浮沫,以保持沸腾状态的小火煮10分钟(中间翻面),关火,加盖子焖10分钟后捞出,将鸡斩成块,热锅温花生油,以中小火把葱煎出香味后捞出,倒入蒸鱼豉油,熬1分钟后关火,做成味汁,将味汁充分搅匀后,趁热淋在鸡块上,撒上一点儿葱花,即成。 中文名 葱油鸡 英文名 主要食材 嫩鸡,葱白,花生油,淀粉 分类 粤菜 口味 鲜香味 目录 1菜品特色 2做法 3营养价值 菜品特色 编辑 【中文名】葱油鸡 【英文名】 各式葱油鸡成品 各式葱油鸡成品(20张) 【特点】滑润细嫩,清鲜醇厚,葱香四溢。 做法 编辑 用料 鸡半只 制作材料 制作材料(11张) 食盐1小勺 姜2片 小葱50克 葱油1.5汤匙 步骤 1. 把农家鸡洗净,抹一层薄薄的盐[1] 2. 在蒸盘上放上姜片和小葱 3. 再把鸡放在姜葱的上面 4. 蒸锅放入水煮沸 5. 放入准备好的鸡,盖上盖子大火蒸8分钟 6. 蒸8分钟后,拿出放凉再斩件,放在大碗里 7. 准备好葱粒 8. 蒸鸡的汁水留着,这是原汁原味的鸡汤 9. 在炒锅里放入葱油,并放少量的盐炒几下 10. 把蒸鸡的汁水倒入炒锅里,并放入准备好的葱粒,葱粒煮沸立即倒入盛有鸡块的大碗里 烹饪技巧 1、要选择两斤半左右的嫩鸡,当然首选农家土鸡,农家鸡做出来的味道最好的!足月的清远鸡用来清蒸味道甘香持久,但不能选择肥腻腻的文昌鸡(这类鸡适合烤或者炒或者做熏等等),也不能选择太瘦太瘦的,太瘦的鸡难有嫩滑润腴的口感; 2、关于蒸鸡,康妮曾图省事要档主帮忙斩件再清蒸来葱油鸡,鸡肉的肉质嫩滑感大减!建议做葱油鸡还是半只或者全鸡清蒸!猛火清蒸8-10分钟即可,千万别把清蒸鸡做成炖鸡了!斩件时别心软,下刀快又准就能切出漂亮的鸡型; 3、蒸鸡的汁水记得留着呀,那可是原汁原味的鸡汤,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仍然和葱油一起,为鸡块做个“热水浴”,鸡块的皮爽就是来回多次的受热放凉再受热。浸泡在葱油汁水里的鸡块特别入味; 4、关于葱油的熬制,油与葱的比例约为3:2。做法:在炒锅里放入植物油,放入葱白,等葱白变金黄后再放入葱绿香葱炸至金黄时,关火,捞出香葱,锅内的油就是葱油,康妮把葱油放在干净的小瓶子里,方便使用。[2] 用料 鸡肉半只 调料 花生油3汤匙 葱半根 姜1块 八角2粒 花椒15粒 黄酒1/2汤匙 细香葱5根 蒸鱼豉油3汤匙 葱油鸡的做法 1.将鸡里外充分洗净 2.生姜拍破,用3根葱打成结 3.把大葱切段对剖,香葱切成段,一点葱叶切成花 4.在深锅内烧宽水,加入生姜、葱、花椒煮开后放入鸡 葱油鸡 葱油鸡 5.加入一点黄酒,大火再次烧开后,打出表面的浮沫,以保持沸腾状态的小火煮10分钟(中间翻面) 6.关火,加盖子焖10分钟后捞出 7.将鸡斩成块 8.热锅温花生油,以中小火把葱煎出香味后捞出 9.倒入蒸鱼豉油,熬1分钟后关火,做成味汁 10.将味汁充分搅匀后,趁热淋在鸡块上,撒上一点儿葱花,即成 烹饪技巧 1、葱油也可以只用大葱或者香葱煎。 2、也可以直接把蒸鱼豉油淋在切好的鸡上,再浇葱油。 3、根据口味增减豉油量。 4、此菜热吃为宜。 菜品特色 可以盆裁,方便随时取用,也有别样的景致。在晨雾中,凑近那些翠绿的身躯,闭目凝神,感受四处氤氲的香气,让你误以进入了乡野,与大自然正亲密接触。 人一生的情怀,往往受前半生的牵引,回忆里的美好,很多时候偏向于某些特定的事物。有时候,会有一种味道,已经消逝在了时间的轨道上,却让你一生牵绊。正如野葱,混合着油盐而散发出荤菜美,芳香仿佛萦绕在每个感觉器官,让人沉迷良久。 野葱,也叫麦葱,一般长在野外,叶细长香气浓,小圆头,跟川东叫的团葱有点形似。川东人一般用团葱做豆瓣,在豆瓣里腌熟的团葱头,配上白米饭,十分开胃。有一种葱外面包着一层红皮,长得较壮,吃起来冲劲很大,称它为火葱。小分葱茎白而细,香气浓郁却柔和,难得买到。出现最多的,是普通的香葱,各地皆有,不足为奇。叶子方扁,葱头较大的是尾巴葱,也就是大家称的荞头。尾巴葱一般不食叶,只取其葱头,用来做开胃腌菜,然而拍破凉拌,或者用来炒腊肉,才能识得它的真滋味。 至于大葱,川东人一般家庭用得极少。但是用大葱做葱油,香浓却不冲辣,也不用担心火候掌握不当,而使葱油发苦。豉油配上花生油制的葱油,会让成菜清香入脾,回味绵长。 葱不像韭菜,可以割了一茬又一茬,它一般都是连根拔起,正如我们那些一去不复返的青葱岁月,只能用另一种成熟与成长来代替。即使再高超的整容手术,也无法让时光倒回,即使你能以同样的年轻容貌面对多年前的老照片,当初细腻的情感也被打磨得走了样,仔仔细细地打量,一切都恍若隔世。 三色芋圆 锁定 中文名 三色芋圆 主要食材 紫薯,红薯 用料 紫薯 红薯 芋头 做法 1.蒸熟 2.压成泥 3.放淀粉 4.搅拌好 5.揉成圆 6.揉好 7.下锅煮 8.煮熟出锅 据查葱油鸡是广东省传统的汉族名菜,属于粤菜系。此菜用材简单,制作方便,滑润细嫩,清鲜醇厚,葱香四溢。很适合春夏季食用。把将鸡里外充分洗净,生姜拍破,用3根葱打成结,把大葱切段对剖,香葱切成段,一点葱叶切成花,在深锅内烧宽水,加入生姜、葱、花椒煮开后放入鸡,加入一点黄酒,大火再次烧开后,打出表面的浮沫,以保持沸腾状态的小火煮10分钟(中间翻面),关火,加盖子焖10分钟后捞出,将鸡斩成块,热锅温花生油,以中小火把葱煎出香味后捞出,倒入蒸鱼豉油,熬1分钟后关火,做成味汁,将味汁充分搅匀后,趁热淋在鸡块上,撒上一点儿葱花,即成。 中文名 葱油鸡 英文名 主要食材 嫩鸡,葱白,花生油,淀粉 分类 粤菜 口味 鲜香味 目录 1菜品特色 2做法 3营养价值 菜品特色 编辑 【中文名】葱油鸡 【英文名】 各式葱油鸡成品 各式葱油鸡成品(20张) 【特点】滑润细嫩,清鲜醇厚,葱香四溢。 做法 编辑 用料 鸡半只 制作材料 制作材料(11张) 食盐1小勺 姜2片 小葱50克 葱油1.5汤匙 步骤 1. 把农家鸡洗净,抹一层薄薄的盐[1] 2. 在蒸盘上放上姜片和小葱 3. 再把鸡放在姜葱的上面 4. 蒸锅放入水煮沸 5. 放入准备好的鸡,盖上盖子大火蒸8分钟 6. 蒸8分钟后,拿出放凉再斩件,放在大碗里 7. 准备好葱粒 8. 蒸鸡的汁水留着,这是原汁原味的鸡汤 9. 在炒锅里放入葱油,并放少量的盐炒几下 10. 把蒸鸡的汁水倒入炒锅里,并放入准备好的葱粒,葱粒煮沸立即倒入盛有鸡块的大碗里 烹饪技巧 1、要选择两斤半左右的嫩鸡,当然首选农家土鸡,农家鸡做出来的味道最好的!足月的清远鸡用来清蒸味道甘香持久,但不能选择肥腻腻的文昌鸡(这类鸡适合烤或者炒或者做熏等等),也不能选择太瘦太瘦的,太瘦的鸡难有嫩滑润腴的口感; 2、关于蒸鸡,康妮曾图省事要档主帮忙斩件再清蒸来葱油鸡,鸡肉的肉质嫩滑感大减!建议做葱油鸡还是半只或者全鸡清蒸!猛火清蒸8-10分钟即可,千万别把清蒸鸡做成炖鸡了!斩件时别心软,下刀快又准就能切出漂亮的鸡型; 3、蒸鸡的汁水记得留着呀,那可是原汁原味的鸡汤,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仍然和葱油一起,为鸡块做个“热水浴”,鸡块的皮爽就是来回多次的受热放凉再受热。浸泡在葱油汁水里的鸡块特别入味; 4、关于葱油的熬制,油与葱的比例约为3:2。做法:在炒锅里放入植物油,放入葱白,等葱白变金黄后再放入葱绿香葱炸至金黄时,关火,捞出香葱,锅内的油就是葱油,康妮把葱油放在干净的小瓶子里,方便使用。[2] 用料 鸡肉半只 花生油3汤匙 葱半根 姜1块 八角2粒 花椒15粒 黄酒1/2汤匙 细香葱5根 蒸鱼豉油3汤匙 第34章 狐狸精 作者有话要说:  <a style="color:black;font-size:14px;text-decoration:none;">晋江文学城 一夜过去,两人皆十分尽兴。 自那以后,两人之间的情-事多了沈默的尾巴法术辅助,便更多了几分花样,也越发的快活起来。 就在司宸将大部分精力都放在沈默身上,觉得岁月宁馨,生活再没这般和美顺畅的时候,这看似风平浪静表象之下,一场酝酿许久的狂风暴雨,便这样毫无预兆的降临了! 黎明时分,天色未明,就在司宸与沈默仍沉浸于梦乡之中的时候,门外突然传来急促的奔跑声,而后,伴随着拍门声,一个慌慌张张的男音在门外响起:“大王!大王,不好啦!” 被这尖利凄惶的叫喊惊醒,司宸揉了揉眉心,安抚地拍了拍同样被吵醒的沈默,沉声道:“进来!” 门一推开,康顺几乎扑了进来。 他“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声嘶力竭大喊:“报大王!东、西、南、北四位伯侯不知何时领兵入了王城,现在已经围困住王宫了!大王,您,您快想想办法吧!” 话一入耳,司宸惊坐起来,厉声喝道:“什么!” 被他这般一吓,康顺叩首在地,声音变得磕磕巴巴,“报、报大王,四位伯侯已经、已经率兵包围了王宫,就要、就要打进来啦!” 司宸闭了闭眼睛,平静道:“过来,给我更衣。” 察觉到气氛有异,沈默坐起身来,雪色衣衫瞬间覆上身体。他那双清若溪水的眸子看向司宸,问道:“出什么事儿了?” 挥退康顺,让他再去查探情况,司宸伸手抚着沈默的脸,柔和了眉眼,“如果我当不成王了,也没办法为你提供美食了,你还愿意和我在一起,甚至……带我走吗?” 沈默眼中浮上疑惑,“你不就是王吗?为什么又当不成王了?” 司宸释然地笑了起来,是啊,他魔障了,还不如他的小狐狸。他可不就是王么,便是死,也会死在王座上,又怎么说出这种傻话来呢? 他双手捧着沈默的脸,用目光描摹着沈默的眉眼,一寸寸一分分,好像要把这张脸就此牢牢地刻进心底,融入骨子里。 看过了,记牢了,司宸弯下腰来,虔诚地吻上沈默的眉心,温柔而深情。他与他对视,轻声诱哄道:“若我今日死了,取了我的心脏,这是我答应你的。然后,忘记我,好不好?” 沈默眼中的不解越发浓了,“你怎么会死?” “我的傻狐狸。”司宸摸了摸他的头,“我只能赴死,因为,我是这个国家的王,不会丢下我的子民逃之夭夭。”哪怕,我那么舍不得你。 沈默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会死?为什么要逃?” “叛军既然已举兵,那么不推翻我这个王,他们是不会罢休的,也不敢罢休。”司宸向着外头眺望,高高的宫墙却隔绝了他的视线,看不到此刻王宫外是个什么样的光景。 他怅然地收回目光,转回头来,对沈默解释道:“现在,他们不知不觉地包围了王宫,可我的援军却还在城外,我已无计可施了。” “他们都是来杀你的?”得了这个结论,沈默眼神瞬间冷凝,像是结了一层薄薄的冰。 他拧着眉想了想,很快,像是找到了办法一般,眉头舒展了开来。沈默回视司宸,唇边带笑,眼神明亮,轻快道:“我把他们全杀了,就行了吧?” 这般轻描淡写的态度,好像他在说的,不是要去进行一场对人类的屠杀,只是要掸掉袖子上的一粒灰尘,带着一种十分无所谓的天真残忍。 话一入耳,司宸不由怔住。 全都杀了? 那些都是敌人,对敌人,司宸倒也无所谓怜悯。他怔住,不过是因为在衡量这个计策的可行性。 很快,他否决了这个看似可行的办法。 上次在西山,沈默杀了别业里所有人,因为动静不大,他给轻易地掩过去了。 但这次,若沈默再度出手,众目睽睽之下,闹出这么大动静,那他的妖精身份,便是杀光在场的所有人,也掩藏不住了吧? 到时候,岂不是会有许多打着正义幌子的、让他这个凡人无能为力的那些所谓修仙修佛者,就像他们初遇的那次一样,前来追杀他的小狐狸? 何况,那个时候,会对他喊打喊杀,应该就不光是这些人了,而是全天下的人,都要一起来讨伐他这个制造了巨大杀戮的妖孽了吧? 而那个时候,他这个勾结了妖孽、被妖孽迷惑惨了的王,又会是个什么样的结局呢? 不必想也知道,不过是另一个死局而已。 既然如此,他又何必把他的小狐狸拉下水呢? 想明白了,司宸捧着沈默的脸,凝注着他,认真劝道:“不要动手,听到了吗?你想想看,我只是你的一个交-配对象、一个有着美味心脏的食物提供者而已。” “你不是想吃我的心脏吗?一会儿,我死了,你再不用等,立刻就能吃到这么美味的心脏了,想想,是不是很开心?没了我,再找一个给你提供食物、和你交-配的人,以你的本事,也不难,是不是?” 正在这时,康顺从外头气喘吁吁地跑进来,顾不得去扶一扶自己跑歪了的帽子,声嘶力竭地喊道:“大王!不好啦!打进来了!叛军打进来了!您、您还是快逃吧!” 听到这声禀报,司宸闭了闭眼。他转身,双手攥住沈默的肩膀,手背青筋暴起,指骨突出,指尖深深地陷了沈默肩膀上那单薄的肌肉里。 他死死地看着沈默的眼睛,就好像要把他的叮嘱就这样牢牢地刻进他的灵魂里,“所以,听着!不要跟来,不要动手!你根本改变不了任何事,也救不了我!” 说完,司宸不等沈默回话,松开手,利落转身,就像逃避什么一般,大跨步向着门外走去。 到了门口,他脚步顿了一下,却仍旧没有回头,只沉声抛下一句“等我死后,来取我的心脏吧!”便匆匆消失在了沈默的视线里。 出了宫殿,司宸不顾康顺的劝阻,带领着十几个护卫,直接向着刀兵交接、喊杀声大作的地方行去。 这会儿,宫里已经乱了套。 被围困住了,眼见一场大祸即将到来,宫里人心惶惶,不论侍从宫女,全都忙着收拾细软,寻找出路,奔忙逃命,秩序自然就混乱了。 这一路行来,司宸已经遇到了无数个背着包裹行囊、慌里慌张四处乱窜的宫人。见到司宸,他们要么跪地求饶,要么躲在一旁,瑟瑟发抖,司宸都摆摆手,让他们自便了。 他现在已经自身难保,这些人,能逃得一个是一个吧。 叛军攻入了王宫,正与王宫守卫在正殿广场上厮杀奋战。在司宸带着护卫匆匆赶到的时候,王宫守卫已是个个浴血,上千人的卫队,此时只余下了百十来人。 满地尸首,满目艳红。 司宸几步登上台阶,大喝一声:“寡人在此!四位伯侯何在!” 一声落地,整个广场静了一静。 鸣锣声响,两军交战停止。叛军回撤,剩下的王宫守卫也全都撤到宫殿台阶下方,守到司宸前面。 过了一会儿,对面军阵分散,让出五条通路,马蹄声哒哒响起,四个人骑马从军阵中踏了出来,正是东、南、西、北四位伯侯。 司宸的目光转向那从第五条通路中出来,明显有别于其他人、被四个壮汉抬着的轿子。 一只涂着艳红蔻丹的纤长玉手探出轿子,轿帘掀开,露出嵇氏那张美艳照人的脸。 司宸惨笑一声,“母后,果然是你。” 目光下移,她怀中抱着的襁褓,就像一道惊雷劈入司宸心中,让他恍然大悟,本就惨淡的面容,越发悲凉。 他轻声道:“原来如此。” 那襁褓中的婴儿,想必定是司氏血脉。如此一来,她自然是不需要依靠他这个从小就不讨她喜欢的儿子,来给她想要的地位尊荣了。 甚至,有了这个小婴儿,在他死后,她还能垂帘听政,从此掌控无上权力。 如此一来,她想要推翻他的王位,致他于死地,当然也是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至此,叛军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在他不及防备的时候就能入了王城,也就有了答案。只是不知道,为了请求四位伯侯助她,她是用了什么借口,又允诺出了多少利益? 不过,这些,都已经不是他需要考虑的问题了。闭了闭眼,先前对从未得过的母爱犹有一丝期待余温的心底,此刻化作了一片冷硬。 眼神在嵇氏的身上轻飘飘地一扫而过,和她,他已是没什么可说的了。 司宸转向四位伯侯,厉声喝道:“寡人自认虽不是圣主明君,自继位起,却也勤民听政,宵衣旰食,于国于民,皆未犯下大错!” “当此日,诸君却受奸人蛊惑、领兵攻打王宫,此乃犯上作乱之举!诸君如此行事,难道就不怕翌日会在青史之上,留下乱臣贼子的骂名吗!” 不待四位伯侯说话,嵇氏眼神淬毒,率先开口骂道:“住嘴!你这畜生有何颜面,言说他人犯上作乱!你为了登上王位,勾结妖孽,犯下杀父弑兄的大错!” “更为妖孽所迷,与那妖孽行人伦之事,弃后宫与司家血脉传承于不顾!暴虐荒-淫之声名,便是总角小儿也知!幸而苍天有眼,得神灵庇佑,让我腹中怀上先王遗孤。” “此子降生,自是上天指引我们除去你这无道君王,还天下百姓一个朗朗乾坤!四位伯侯此举,上承天意,下顺民心,何谈犯上作乱,不过替天行道而已!” “今日除了你这被妖孽迷惑的暴虐昏君,他日,四位伯侯青史留名,也是只会是匡扶朗朗乾坤之忠臣、贤臣,又怎会是什么乱臣贼子!” 作者有话要叨叨: 你们还真点单啊T T 那真的只是防、盗章而已啊~不用看的,直接拉下去就行了!!!真的!!! 防盗、章都快被你们玩坏了啊,_(:з」∠)_ 不过呢,还是满足你们这些小妖精吧~ 谁让朕宠你们呢! ----------祝大家心想事成的分割线------------------------------------- 下方为调戏盗文网站的防、盗章,想评论或看下一章,直接下拉到最底即可! app用户想评论,嫌麻烦,看完直接点击空白处,会出现选项菜单以及对话状小气泡,点开即可评论哦。 请放心,防/盗字数,一定比作者有话中正文少,小水良心保证,不会糊弄小天使们哦! 至于防/盜小水其实也嫌麻烦。但是小水现在为了养病,待业在家啃老,想看码字能不能稍稍赚口饭吃,希望大家体谅支持。 小水选择这么防/盗,是因为,不替换,不存在伪更问题。 最后,爱你们,么么哒! 桂花糕是已有300多年历史,是用糯米粉、糖和蜜桂花为原料制作而成的美味糕点,中国特色传统小吃。历史悠久,美味爽口,做法简单,种类多种多样,满足人们对于味道的各种需求。并且拥有美丽的历史传说,更增添了桂花糕的历史价值。 菜品特色 造型完整,厚薄均匀。色泽黄白分明,无斑点,无杂质。组织滋润松软,细腻化渣,不翻粗,无糖子。口味香甜可口,具有浓郁的桂花清香。 南京桂花糕 南京桂花糕 南京桂花多,不仅中山陵有桂花,隐没在大街小巷的桂树更是数不胜数。十月桂花香,如今,南京城弥漫着桂花的芳香,如此怒放的桂花,让人忍不住想起了桂花糕。南京的桂花糕不仅式样漂亮、口感酥软,而且透着一股特别的清香,即使吃完了,香气还经久不散。十月吃桂花糕正是时候,嚼着酥软的桂花糕,含着桂花的清香,何等享受。 咸宁桂花糕 咸宁桂花糕产自闻名全国的桂花之乡——湖北咸宁,桂花糕创制于明朝末期,糕质细软滋润、色泽洁白,具有浓郁的桂花清香,入口化渣,口味清香,含有丰富的营养价值,老幼妇女均宜食用,是馈赠亲友、自奉之佳品。湖北咸宁桂花糕的特点是配料独特,油润不腻,入口不涩,吞咽酥滑,甜中有咸,香里带凉,倍受人们的喜欢。 峡阳桂花糕 峡阳桂花糕糕的制作已有100多年历史,蜚声海内外。它系用天然桂花绞汁去渣,窖存3年后,取出,配制健脾化气的肉桂、木香、麝香、母丁香、沉香、香附、佩兰等中药香料,精制成“桂花酱”,然后拌入炒爆、磨细、蒸熟、筛细的糯米粉中,加上优质白糖、五香粉、芝麻、盐水,糅制成糕,再用水蒸气给以湿润,使其久置不松碎,便成为香甜可口、提神健脾的美味糕点。峡阳桂花糕的特点是配料独特油润不腻,入口不涩,吞咽酥滑,甜中有咸,香里带凉,倍受人们的喜欢,成为居家旅行,馈赠好友的佳品,盛誉百年。 水晶桂花糕 1、水晶桂花糕是上海名点,上海人过年的时候都会吃它,相传已经有三百多年的历史。 2、在桂花飘香的季节,做一道晶莹剔透、弥漫着桂花香味儿的水晶桂花糕,此时应该更应景。 芝麻桂花糕 具有香、软、甜、粘、糯和凉等特色,为夏季的冷点新品种。 桂花炒年糕 形态:长方体,花纹清晰,底、面平整,无毛边。 色泽:符合炒米本身色泽,均匀一致。 组织:细腻均匀,无粗粒、糖丁,糖渍桂花分布均匀。 口味:有米香和桂花香味,甜味纯正。 桂林桂花糕 桂林桂花糕名不虚传,因桂花得名,桂林的桂花是桂花糕一种以糯米粉、糖和天然桂花为原料制作而成的糕点。历史悠久,美味爽口,做法简单,种类多种多样,满足人们对于味道的各种需求。并且拥有美丽的历史传说,更增添了桂花糕的历史价值。 营养成分 含有蛋白质、脂肪、糖类、钙、磷、铁、维生素B1、维生素B2。籼米粉(干、细):米粉含有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维生素B1、铁、磷、钾等营养元素,易于消化和吸收,具有补中益气的作用。 生产制作 一级川白糖16公斤提糖4公斤糯米粉4公斤熟油4公斤蜜桂花2.5公斤熟粉20公斤 步骤 1.制熟粉:将面粉装入蒸笼蒸熟(时间20分钟)取出冷却后,用粉碎机打细。即成熟粉。 2.制糕粉:将糯米以50~60℃温水淘洗4~5分钟,捞起摊在簸箕内滤干水分,次日以河砂(用菜油制过的河砂)炒泡(不能炒黄),然后用电磨磨成粉子,即为糕粉(又称雄粉),再将糕粉摊在簸箕上露2~3天,用手捏粉子成团不散即可。 3.制提糖:按白糖50公斤的比例加饴糖2~2.5公斤、水7.5公斤,煮开后下化油1公斤熬至120℃左右,将糖液滴入水中能成块时,即可舀起放入冰锅搅拌至翻砂,成为提糖。 4.制心子:按配料将白糖、熟粉、熟油糕粉、蜜桂花拌合均匀,过筛,除去杂质,即成心子。 5.装盆、成型:以木制框具。先将拌合的底、面料,用1/5放入框内,敖薄薄的一层作为底子,中间放上心子,再以4/5的底、面料铺上作糕面皮,擀平,压紧,同薄刀划成长方形条状,然后包装。 做法2 原料配方 糯米粉500克,粳米粉300克,白砂糖250克,植物油、糖桂花各适量。 步骤 1.先将糯、粳米粉筛一下,加白砂糖,用清水揉拌均匀。 2.将拌揉透的糕粉上笼蒸约一刻钟。然后将糕粉用湿纱布包住,不断翻揿,揉捏,直至肯面光滑,糕粉细腻为止。 3.再将糕粉揿平,拉成长条,抹上植物油,撒上晒干后的桂花,切成长方块即成。 做法3 原料 主料:糯米粉250克面粉150克 辅料:糖桂花适量 调料:白砂糖90克 步骤 1、将糯米粉250克,面粉150克,白砂糖90克,糖桂花适量混合在一起,慢慢注入适量清水,搅拌均匀至面糊粘稠,挂而不断。 2、上笼蒸一刻钟。 3、趁热将蒸熟的糕体用湿纱布包住,不断翻揿,揉捏,直至肯面光滑,糕体细腻为止 4、将糕体装入合适的容器,整形后,表面抹上植物油,切成方块。[1] 做法4 【食材明细】 原料:马蹄粉约150克(荸荠粉)、纯牛奶、桂花干约一汤勺 配料:淡奶油、炼奶 调料:砂糖约30克、片糖约80克、水 【制作步骤】 1.由于马蹄粉有较多的大颗粒状,为了容易和牛奶溶合也为了减少打圈的时间,最好是先用水饺棍压碎压细。 2.往压碎了的粉里加砂糖,牛奶。 3.再加淡奶油,准备个打蛋勺,充分打圈打至马蹄粉完全溶于牛奶和淡奶油里,略带稠性。 4.喜欢炼奶的,这个时候可以放。 5.最后才放桂花干。记住了,桂花干不要放太多,能带出味道就OK了。 6.准备水和糖,我这选用的是片糖,烧好的汤会略带黄色做好的糕也会略带黄色,而且比砂糖的甜份会略高。 7.大火烧开至片(砂)糖完全化了,马上倒入打好的桂花糊里。此时可以直接跳过第8个步骤到第9个步骤。 8.如果上面的步骤做下来,发现手里的马蹄粉没有烫熟结块。不要紧,我还有一个补救方法。再另外准备一锅烧开的水,上面放一搁架,水要漫过搁架大约1-2厘米,水烧开的时候不要灭火,保留中火,然后把桂花糊搁搁架上面,慢慢地搅拌。 9.大约过个两分钟,碗下的马蹄粉就开始结块,搅动也开始变得吃力,待碗里有四五成的都结块了像上图的状态,也就可以用勺子抚平糊面。盖上锅盖,留中火蒸15分钟。 10.奶香桂花糕完成了。放凉吃,清香又清凉。最重要的是健康哇。 食疗功效 1.抗癌作用:上海肿瘤病防治研究协作组,在筛选中发现,马蹄各种制剂,在动物体内均有抑瘤效果。 2.抗菌作用:荸荠英有抑菌作用,并能抑制流感病毒。另外,荸荠英能抑制大肠杆菌的活性达80%(10小时后)。 3.利肠通便:马蹄含有粗蛋白、淀粉,能促进大肠蠕动。 4.利尿排淋:马蹄水能利尿排淋。 5.清肺化痰:马蹄甘、寒,能清肺热;又富含粘液质,有生津润肺化痰作用,故能清化痰热。[2] 做法5 材料: 马蹄粉250克 白砂糖250克 糖桂花1瓶 清水800克+1200克 步骤: 1、准备原料。 2、马蹄粉加800克清水搅匀成无颗粒的粉水。 3、糖桂花和白糖全部倒入锅里。 4、加入1200克清水煮沸至糖溶化。 5、用手动打蛋器一边搅拌马蹄粉水,一边一次性把煮沸的桂花糖水冲进马蹄粉水中,并不停顺时针方向搅动,直至糖水和粉水完全融合。 6、把粉浆倒入糕盆中,至烧开沸水的锅中加盖大火蒸20分钟,放凉后即可切块食用。 小贴士 1、买不到糖桂花的可以用干桂花代替,糖的用量适当调节。 2、用白砂糖能让成品看起来晶莹剔透,如喜欢其他的糖类也可替换。 水晶桂花糕 原料配方 一级川白糖提糖糯米粉熟油蜜桂花熟粉 做法 80g白糖加入200g温水中,搅拌至融化 加入150g糯米粉和75g澄粉,搅拌均匀至无颗粒 再加入40g色拉油,搅拌均匀至水油混合(面糊中看不到色拉油) 容器内壁刷色拉油 把搅拌好的面糊倒入,静置40分钟 冷水入锅,水开后蒸30分钟。蒸好脱模 待凉后用刀蘸水切块,撒上干桂花,浇上蜂蜜水即可 烹饪技巧 1、步骤2和3,一定要搅拌均匀,加入色拉油后要搅拌到看不到色拉油颗粒。 2、容器一定要刷油,否则蒸好取不出来。脱模的时候,可以用小刀蘸凉开水,沿模具边上划一圈再倒扣。 3、凉了以后会比较容易切块。切块的时候,刀要蘸凉开水,每切一次都洗干净蘸凉开水再切,否则会粘刀。 第35章 狐狸精 作者有话要说:  <a style="color:black;font-size:14px;text-decoration:none;">晋江文学城 嵇氏话音未落,司宸脸色已变得难看非常,不为别的,正是为她口中所说的妖孽一事心惊。听她口吻,应该是发现了小狐狸的身份! 果不其然,接下来,西伯侯的话,恰好证实了他的猜想。 嵇氏说完,西伯侯上前一步,语重心长道:“大王,古有传言,妖狐乃灭国之妖物,您身为一国之主,废弃后宫、宠幸妖狐,这是要弃国家社稷于不顾,毁江山国祚之根基啊!” “我们身为国之重臣,岂能任由社稷倾颓,以至于遭受灭国之祸。王太后告知臣等,您已被妖狐所迷,我与三位伯侯,只能以兵谏!此为无奈之举。” 西伯侯铿锵道:“大王,您若能于此悔悟,将妖孽交出,任由臣等处置,那臣便即刻退兵,绝无二话!便是事后您对臣今日所为不满,要臣赴死,臣也心甘!” 听了他这番话,司宸还未说什么,东伯侯先急了。他伸手指着西伯侯,大喝道:“仇昌,你!” 他旁边的南伯侯扯了下他的袖子,冲他摇摇头,东伯侯恨恨地哼了一声,便扭过头去,不看二人交涉,明显打算眼不见心不烦了。 西伯侯言辞恳切,感人至深,古之忠臣贤臣,也不过如此。 司宸摇摇头,可惜,这番作态,他却半点也不相信。他们既已领兵攻入王宫,那与他司宸,便已经是不死不休之势。 若此事过后,他仍在位,必然是要寻隙处置这四人的,不然,他这个王的威严何存?何况,司宸看向抱在嵇氏怀中的婴孩儿,他们已经有了更好的傀儡,哪里还需要他这个仇隙极深的王立在上头呢? 如此一来,西伯侯说得再好听,他也不会相信。他说这种话,倒像是要哄住了他,诱使他交出小狐狸。 司宸眉头深锁,可是,以他们的本事,又能把小狐狸怎么样呢?他们这么做,葫芦里是卖的什么药呢?、 心中既存了疑,司宸便也不急着答话,而是用目光在对方黑压压的军阵中逡巡起来,希望能找到他们这般异常的原因。 他许久未出声,四位伯侯并未如何,嵇氏却沉不住气了。 她放着地位崇高、荣华尽享的现成王太后不做,而是联络四位伯侯反叛,已是破釜沉舟,背了极大的风险。 因而,今日此行,于她而言,可胜不可败!不然,她这般折腾,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她决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为了找到并除去那个妖孽,才需要哄哄司宸这个孽障而已。难道他不说话,他们就这么等下去么?!谁知道这里头还会发生什么变故! 于是,嵇氏扬声道:“诸位伯侯,请听我一言!这昏君迟迟不肯说话,定是在想法子,拖延时间,那狐妖此时还未现身,不知此中又有什么诡计!” “诸君此行,皆是冒了极大风险!若不能毕其功于一役,日后后患无穷!夜长梦多,不若现在我们便将这昏君捉来,毙其于剑下,那妖孽若真与他有私,自会现身!” “若那妖狐不出现,想来,这昏君于那妖孽也没什么重要之处,我们纵使杀了他,日后也不会遭致妖狐报复!诸君以为如何?” 听了这话,四位伯侯两两对视,皆是认可地点头。在狐狸沟通示意之后,四位伯侯同时挥手,鸣金声立响,战旗挥动,无数兵士立刻举起手中武器向司宸所在方向冲去! 护在司宸身前的王宫护卫们却有些迟疑,方才众人交谈的内容,这些兵士也听到了,此时正怀疑自己是不义之师,因而并无什么气势,反应便有些慢了起来。 刘苏见状,大喝一声,“我们为王宫护卫,职责便是守护王宫!今日,诸位同僚请与我一起尽最后一份力,护卫王宫安全!敌人想前进,必须先踏过我的尸体!某为尽忠职守而死,死而无憾!” 话音一入耳,护卫们精神同时一振,悍勇之气倍增,“哐啷啷”地拔出刀来!此时敌人已杀到了面前,已是短兵衔接! 鲜血飞溅,兵戈相撞,兵器碰撞声不绝于耳,人类临死前的惨叫声更是此起彼伏,刺痛人的耳膜!时不时就有人倒下,所有人都杀红了眼,战况极为惨烈! 虽王宫护卫极为英勇,爆发出了最大的程度的战力,可终是人数太少,以至于不敌对方人海战术,很快司宸身边,便只剩下了寥寥十几人。 眼见情势不妙,包括刘苏、刘陆在内的十几个护卫正要护送司宸进殿躲避,不知从何地飞来一只箭矢,直奔司宸面门而去! 正在几人救之不及,目眦欲裂之时,一个白衣身影飘飘然地落在司宸前面。在他落地同时,追击过来的上百士兵身体同时爆炸开来,化作一场猩红血雨,在与对方敌兵之间,扑了一层一丈宽的血水肉泥! 远方城门楼上,也跟着爆出一蓬血雾,那个被安排躲在上头、百步穿杨的暗杀者,此刻也是死了个干干净净。 见此,敌军纷纷被惊吓地不住后退,更有人吓软了腿,跌坐在地,慌乱的大喊起来。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不及众人反应,正殿广场便已经成了弥漫血色的人间炼狱了。 司宸率先回过神来,白色衣衫一入眼,他心中便涌起一阵惶恐,不由惊怒喝道:“九尾!” 沈默回头,张了张嘴,似乎想要和他说些什么,就在这时,一声洪亮的佛号,从对方军阵中传来。 被这声音一惊,沈默立刻转回头去,盯着对面的眸子眯起,里头黑色的眼仁缩成一条线,竖瞳内发出的光芒极为凶厉。 “阿弥陀佛!”一个穿着青色僧袍,戴着斗笠的人从对方军阵中迈步走出,来到血肉界线最前方,立在那里。 那人伸手将斗笠摘下,背在身后,没了斗笠遮挡,形貌便彻底显露了出来。 这是一个年纪颇大的和尚,圆圆的脑壳光溜溜的,上头点着十二点戒疤,须发皆白,脸上布满皱纹,皮肉松弛,但眼神清正,颇有慈眉善目之感。 见到此人,沈默面色越加不善。他愤恨喝道:“秃驴,又是你!” 被如此侮辱,那和尚却不动怒。他平声静气道:“狐妖,我本见你资质上乘,不忍心让你堕入魔道,想要渡你回寺修行,以成正果。” “可现如今,你毫不顾忌对凡人出手,造下此等杀业,手上染满鲜血。妖狐,若你就此悔悟,随我回寺,呆于镇妖塔下,尚有一丝机会。若仍执迷不悟,莫要说我,便是佛祖也是渡你不得。” 沈默嗤鼻,“唧唧歪歪说这些有的没的作甚?要动手,现在就来!上次我逃跑,不过是不想麻烦一遭,难道你还以为,我是真怕了你不成?” “九尾!”正在此时,司宸拽住沈默袖口,沉声唤了沈默一句。 沈默转身看他,司宸满脸肃穆,厉声喝道:“这里不用你管!现在,回你的青丘山去!” “让我看着你死?”沈默深深地看他一眼,断然拒绝,“我做不到!”说完,一把抽出司宸手中的袖子,纵身腾空而起! “九尾!”司宸伸手去抓,握住的,却只有一团空气。 沈默立于天空之上,低头看着仍站在底下的和尚,扬声挑衅道:“秃驴,要战,现在就来!” “阿弥陀佛!”那和尚宣了一声佛号,双手合十,迈着步子,就像踩着看不见的台阶一般,一步一步,凌虚踏上了天空! 未及那和尚到达,司宸奔出护卫的保护圈,仰天大喝一声,“九尾!” 沈默偏头看他,想了想,一弹手指,一个透明的法术罩将司宸牢牢地护住了。 见此,那和尚本想施法的手顿了顿,望向沈默摇头道:“妖狐,次非正道,莫要执迷不悟!” 沈默沉声,“废话少说,秃驴,来吧!”话音落地,白衣少年已经不见,原地只留下来一条一人来高的雪色白狐! 一道雪白残影闪过,那白狐已经伸出利爪,纵身向着和尚扑去!和尚也在不多言,直接祭起了一串檀木佛珠! “当”的一声,利爪与佛珠相撞,发出一声巨大的金戈声响。击退佛珠,白狐利落地一转身,一蹬后腿,再度向着和尚扑了过去。 和尚手势一变,已被击飞的佛珠变大回转,向着白狐当头套下!白狐调转身体,横尾一扫,本以为能再次击退佛珠。那佛珠此次却是来势汹汹,势大力沉,两厢一碰,却是白狐被击飞了十几米! 躲过佛珠追击,白狐那双琥珀色的直直地盯着和尚,竖起的瞳孔闪过一道红芒。它的前腿按着某种神秘的节奏,凭空踢踏几下,一道飓风凭空而起,裹挟无数风刃,带着尖锐厉响,向着和尚袭去! 见到此风,和尚神色变得越发肃穆。他从怀中掏出一个钵盂,横抛出去,变动手势,那钵盂刹那间变作磨盘大小! 巨大的钵盂与飓风相撞之后,发出一股强劲的吸力,飓风不甘示弱,也越发壮大起来! 飓风与钵盂角力,发出一阵阵令人心悸的刮擦声,一人一狐立于天空之上,你来我往之间,搅动的风雷变色,天地为之震动! 天空此时已是狂风骤起,乌云密集,道道惊雷自天边滚滚而来,轰然炸响,声震四野,震耳欲聋。一簇簇金蛇般的闪电在翻滚的乌云中蹿腾起舞,电闪雷鸣,偶尔有电光划破乌云,将黑沉沉的天空照的一片惨亮! 在这狂风漫卷,雷电轰鸣之中,一人一狐已交手了无数次,激战仍在继续。 久久僵持不下,沈默发现,自己体力灵力全都即将告罄!他深知,若是再不想个法子,将对面这和尚击败,他一死,任务便是彻底完了。 咬了咬牙,沈默再度掀起一片狂风,肆虐的狂风先是卷起大团乌云挡在沈默面前,遮住了对面那和尚的视线,顿了一顿之后,才夹着雷鸣电闪,呼啸着向那和尚扑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叨叨: 满汉全席……你们也太会点了啊!!!!! 不过!你们怎么知道,我可以弄出来的?(笑~) 咱们没有做法,可以上介绍嘛~2333333333 ----------祝大家心想事成的分割线------------------------------------- 下方为调戏盗文网站的防、盗章,想评论或看下一章,直接下拉到最底即可! app用户想评论,嫌麻烦,看完直接点击空白处,会出现选项菜单以及对话状小气泡,点开即可评论哦。 请放心,防/盗字数,一定比作者有话中正文少,小水良心保证,不会糊弄小天使们哦! 至于防/盜小水其实也嫌麻烦。但是小水现在为了养病,待业在家啃老,想看码字能不能稍稍赚口饭吃,希望大家体谅支持。 小水选择这么防/盗,是因为,不替换,不存在伪更问题。 最后,爱你们,么么哒! 满汉全席,清朝时期宫廷盛宴。既有宫廷菜肴之特色,又有地方风味之精华;突出满与汉族菜点特殊风味,烧烤、火锅、涮涮锅几乎不可缺少的菜点,同时又展示了汉族烹调的特色,扒、炸、炒、熘、烧等兼备,实乃中华菜系文化的瑰宝和最高境界。满汉全席原是清代宫廷中举办宴会时满人和汉人合做的一种全席。满汉全席上菜一般起码一百零八种(南菜54道和北菜54道),分三天吃完。满汉全席菜式有咸有甜,有荤有素,取材广泛,用料精细,山珍海味无所不包。 满汉全席[1]菜点精美,礼仪讲究,形成了引人注目的独特风格。入席前,先上二对香,茶水和手碟;台面上有四鲜果、四干果、四看果和四蜜饯;入席后先上冷盘然后热炒菜、大菜,甜菜依次上桌。满汉全席,分为六宴,均以清宫著名大宴命名。汇集满汉众多名馔,择取时鲜海味,搜寻山珍异兽。全席计有冷荤热肴一百九十六品,点心茶食一百二十四品,计肴馔三百二十品。合用全套粉彩万寿餐具,配以银器,富贵华丽,用餐环境古雅庄重。席间专请名师奏古乐伴宴,沿典雅遗风,礼仪严谨庄重,承传统美德,侍膳奉敬校宫廷之周,令客人流连忘返。全席食毕,可使您领略中华烹饪之博精,饮食文化之渊源,尽享万物之灵之至尊。 起源简介 满汉全席起兴于清代,是集满族与汉族菜点之精华而形成的历史上最著名的中华大宴。乾隆甲申年间李斗所著《扬州画舫录》中记有一份满汉全席食单,是关于满汉全席的最早记载。 满汉全席以东北、山东、北京、江浙菜为主。世俗所谓“满汉全席”中的珍品,其大部分是黑龙江地区特产(或出产):如犴鼻、鱼骨、鳇鱼子、猴头蘑、熊掌、哈什蟆、鹿尾(筋、脯、鞭等)、豹胎以及其他珍奇原料等。后来闽粤等地的菜肴也依次出现在巨型宴席之上。南菜54道:30道江浙菜,12道闽菜,12道广东菜。北菜54道:12道满族菜,12道北京菜,30道山东菜。 清入关以前,宫廷宴席非常简单。一般宴会,露天铺上兽皮,大家围拢一起,席地而餐。《满文老档》记:“贝勒们设宴时,尚不设桌案,都席地而坐。”菜肴,一般是火锅配以炖肉,猪肉、牛羊肉加以兽肉。皇帝出席的国宴,也不过设十几桌、几十桌,也是牛、羊、猪、兽肉,用解食刀割肉为食。清入关后,情景有了很大的变化。六部九卿中,专设光禄寺卿,专司大内筵席和国家大典时宴会事宜。满清刚入关时,饮食还不太讲究,但很快就在原来满族传统饮食方式的基础上,吸取了中原南菜(主要是苏浙菜)和北菜(鲁菜)的特色,建立了较为丰富的宫廷饮食。 据《大清会典》和《光禄寺则例》记,康熙以后,光禄寺承办的满席分六等:一等满席,每桌价银八两,一般用于帝、后死后的随筵。二等席,每桌价银七两二钱三分四厘,一般用于皇贵妃死后的随筵。三等席,每桌价银五两四钱四分,一般用于贵妃、妃和嫔死后的随筵。四等席,每桌价银四两四钱三分,主要用于元旦、万寿、冬至三大节贺筵宴,皇帝大婚、大军凯旋、公主或郡主成婚等各种筵宴及贵人死后的随筵等。五等席,每桌价银三两三钱三分,主要用于筵宴朝鲜进贡的正、副使臣,西藏□□喇嘛和□□的贡使,除夕赐下嫁外藩之公主及蒙古王公、台吉等的馔宴。六等席,每桌价银二两二钱六分,主要用于赐宴经筵讲书,衍圣公来朝,越南、琉球、暹罗、缅甸、苏禄、南掌等国来使。光禄寺承办的汉席,则分一二三等及上席、中席五类,主要用于临雍宴文武会试考官出闱宴,实录、会典等书开馆编纂日及告成日赐宴等。其中,主考和知、贡举等官用一等席,每桌内馔鹅、鱼、鸡、鸭、猪等二十三碗,果食八碗,蒸食三碗,蔬食四碗。同考官、监试御史、提调官等用二等席,每桌内馔鱼、鸡、鸭、猪等二十碗,果食蔬食等均与一等席同。内帘、外帘、收掌四所及礼部、光禄寺、鸿胪寺、太医院等各执事官均用三等席,每桌内馔鱼、鸡、猪等十五碗,果食蔬食等与一等席同。文进士的恩荣宴、武进士的会武宴,主席大臣、读卷执事各官用上席,上席又分高、矮桌。高桌设宝装一座,用面二斤八两,宝装花一攒,内馔九碗,果食五盘,蒸食七盘,蔬菜四碟。矮桌陈设猪肉、羊肉各一方,鱼一尾。文武进士和鸣赞官等用中席,每桌陈设宝装一座,用面二斤,绢花三朵,其他与上席高桌同。 当初,宫廷内满汉席是分开的。康熙年间,曾两次举办几千人参加的“ 千叟宴” ,声势浩大,都是分满汉两次入宴。 满汉全席其实并非源于宫廷,而是江南的官场菜 。据李斗的《扬州画舫录》说:“ 上买卖街前后寺观,皆为大厨房,以备六司百官食次:第一份,头号五簋碗十件——燕窝鸡丝汤、海参烩猪筋、鲜蛏萝卜丝羹、海带猪肚丝羹、鲍鱼烩珍珠菜、淡菜虾子汤、鱼翅螃蟹羹、蘑菇煨鸡、辘轳锤、鱼肚煨火腿、鲨鱼皮鸡汁羹、血粉汤、一品级汤饭碗。第二份,二号五簋碗十件—— 鲫鱼舌烩熊掌、米糟猩唇、猪脑、假豹胎、蒸驼峰、梨片拌蒸果子狸、蒸鹿尾、野鸡片汤、风猪片子、风羊片子、兔脯奶房签、一品级汤饭碗。第三份,细白羹碗十件—— 猪肚、假江瑶、鸭舌羹、鸡笋粥、猪脑羹、芙蓉蛋、鹅肫掌羹、糟蒸鲥鱼、假斑鱼肝、西施乳、文思豆腐羹、甲鱼肉肉片子汤、茧儿羹、一品级汤饭碗。第四份,毛血盘二十件—— 炙、哈尔巴、小猪子、油炸猪羊肉、挂炉走油鸡、鹅、鸭、鸽、猪杂什、羊杂什、燎毛猪羊肉、白煮猪羊肉、白蒸小猪子、小羊子、鸡、鸭、鹅、白面饽饽卷子、什锦火烧、梅花包子。第五份,洋碟二十件,热吃劝酒二十味,小菜碟二十件,枯果十彻桌,鲜果十彻桌。所谓满汉席也。” 这是扬州“大厨房”专为到扬州巡视的“六司百官”办的。从文字资料分析,满汉全席应源于扬州。此种满汉全席集宫廷满席与汉席之精华于一席,后来就成为大型豪华宴席之总称,菜点不断地予以增添与更新,又成为中华美食之缩影。 六种宴席 蒙古亲藩宴 此宴是清朝皇帝为招待与皇室联姻的蒙古亲族所设的御宴。一般设宴天正大光明殿,由满族一、二品大臣坐陪。历代皇帝均重视此宴,每年循例举行。而受宴的蒙古亲族更视此宴为大福,对皇帝在宴中所例赏的食物十分珍惜。《清稗类钞*蒙人宴会之带福还家》一文中说:“年班蒙古亲王等入京,值颁赏食物,必之去,曰带福还家。若无器皿,则以外褂兜之,平金绣蟒,往往汤汁所沾,淋漓尽,无所惜也。 廷臣宴 廷臣宴于每年上元后一日即正月十六日举行,是时由皇帝亲点大学士,九卿中有功勋者参加,固兴宴者荣殊。宴所设于奉三无私殿,宴时循宗室宴之礼。皆用高椅,赋诗饮酒,每岁循例举行。蒙古王公等皆也参加。皇帝籍此施恩来拢络属臣,而同时又是廷臣们功禄的一种像徵形式。 万寿宴 万寿宴是清朝帝王的寿诞宴,也是内廷的大宴之一。后妃王公,文武百官,无不以进寿献寿礼为荣。其间名食美馔不可胜数。如遇大寿,则庆典更为隆重盛大,系派专人专司。衣物首饰,装潢陈设,乐舞宴饮一应俱全。光绪二十年十月初十日慈禧六十大寿,于光绪十八年就颁布上谕,寿日前月余,筵宴即已开始。仅事前江西烧造的绘有万寿无疆字样和吉祥喜庆图案的各种釉彩碗、碟、盘等瓷器,就达二万九千一百七十余件。整个庆典耗费白银近一千万两,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 千叟宴 千叟宴始于康熙,盛于乾隆时期,是清宫中的规模最大,与宴者最多的盛大御宴。康熙五十二年在阳春园第一次举行千人大宴,玄烨帝席赋《千叟宴》诗一首,固得宴名。乾隆五十年于乾清宫举行千叟宴,与宴者三千人,即席用柏梁体选百联句。嘉庆元年正月再举千叟宴于宁寿宫皇极殿,与宴者三千五十六人,即席赋诗三壬余首。后人称谓千叟宴是“恩隆礼洽,为万古未有之举”。 九白宴 九白宴始于康熙年间。康熙初定蒙古外萨克等四部落时,这些部落为表示投诚忠心,每年以九白为贡,即:白骆驼一匹、白马八匹。以此为信。蒙古部落献贡后,皇帝高御宴招待使臣,谓之九白宴。每年循例而行。后来道光皇帝曾为此作诗云:四偶银花一玉驼,西羌岁献帝京罗。 节令宴 节令宴系指清宫内廷按固定的年节时令而设的筵宴。如:元日宴、元会宴、春耕宴、端午宴、乞巧宴、中秋宴、重阳宴、冬至宴、除夕宴等,皆按节次定规,循例而行。满族虽有其固有的食俗,但入主中原后,在满汉文化的交融中和统治的需要下,大量接受了汉族的食俗。又由于宫廷的特殊地位,逐使食俗定规详尽。其食风又与民俗和地区有着很大的联系,故,腊八粥、元宵、粽子、冰碗、雄黄酒、重阳糕、乞巧饼、月饼等食品在清宫中一应俱全。 第36章 狐狸精(完) 作者有话要说:  <a style=\"color:black;font-size:14px;text-decoration:none;\">晋江文学城 狂风袭来,呼啸之声与雷声电光合成一片。 和尚面色凝重。他手指颤动,手背青筋暴起,以灵力引动钵盂用力向下一挥! 巨大的钵盂呼啸着,山岳一般重压下来,一片璀璨耀眼的金色光芒自钵盂中爆发,将黑沉的天幕也映成了灿烂夺目的金色! 这乍现的金光,带着千条瑞气,与凄厉的狂风碰撞在一起!狂风扑入金光之内,却再没了之前的张狂狠厉,就像冰雪遇到阳光一般,从相接之处开始溃散,很快就无声无息地消融在了金光里。 狂风平息,金光也消失的无影无形,与此同时,那和尚对着沈默的方向一指,那串各个珠子变作成人拳头大小的佛珠直奔着沈默的方向击去! 瞬息之间,那佛珠已到了近前!沈默好似一时反应不及,那佛珠兜头砸下时,虽也闪躲了一下,但却没完全躲开,被那佛珠正正砸中了背脊! 雪色的巨大白狐被这一砸,猛地吐了一口鲜血,在沉重的力道之下,狠狠地从天空跌落了下去! 见到佛珠立功,那和尚却是一怔。 很快,他想起什么一般,脸色骤变,却已是来不及了。 就在他想要施法护住自己的时候,一只莹白纤细的手自身后而来,穿透了他身体,来到丹田处,和着血肉,掏出了他身体中的功法所在——一颗龙眼大小的金色舍利子! 未及身后的人抽-出手去,和尚一转身,手掌聚集全身功力,向着那人头顶拍了下去!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沈默。 却原来,他自知不敌,便想到了用只有天狐才会的化身秘法,自断一尾化作自己的一个□□。方才那和尚是击中的,正是他的一条尾巴,而他本人,则趁这空隙,来到了和尚身后! 见对方手掌袭来,沈默一偏头,因手还插在和尚身体内不能闪避,这一掌头部虽躲开了,却也被他拍在了肩膀之上! 沈默只觉着一股强横霸道的灵力自肩膀进入身体,横冲直撞,霸道横行!这股灵力肆虐而过,经脉撕裂,五脏俱损,撕心裂肺、锥心刺骨的痛意直击灵魂,好像伴着这股剧痛,神魂都被撕扯的破碎不堪! 沈默咬着牙,用尽所有意志力,在惨烈的神魂震动的痛意之下,猛地一抽手! 鲜血迸溅! 那和尚缓缓地倒了下去。 尸体跌落在地,发出一声沉重的闷响,沈默也忍不住一口鲜血喷出,捂着胸口,嘶声裂肺地咳嗽起来。 感受到那股灵力在自己身体里奔腾的越发汹涌,自己生命流逝也越来越快,沈默看了看自己手中那颗仍带着几丝鲜血的舍利子,一咬牙,仰起脖子,将其整颗吞了下去! 他不能死,至少,现在还不能死! 舍利子下肚,那股狂奔的灵力一顿,就像一匹烈马被套上了枷锁缰绳,顿时温驯了不少。可这舍利子却非沈默自有之物,这般粗暴的生吞,也只能替他压制一时而已。 不过,对他而言,这一时一刻,也就够了。 抹了把唇上的鲜血,沈默神念一动,下一瞬,便出现在司宸身边。 自从那和尚死后,对方军阵已乱,见到沈默状似安然无恙地下来,更是惊声尖叫,所有人都开始埋头向外逃跑。 兵器旗帜胡乱丢了一地,那些人为了逃命,互相推挤踩踏,甚至有人凶性一起,拔刀砍杀前方挡路的同伴,惨叫声此起彼伏,喝骂求饶沸反盈天,一派兵荒马乱! 别说对面的人被吓得厉害,明知沈默是自己人,见他过来,司宸身边的护卫都不由哆嗦腿软,很多人直接跪在了地上,眼神中满是恐惧。 被那边吵得头痛,人声入耳,好像脑子都要炸裂了一般,沈默皱着眉头,咕哝一声,“好吵。”反手一挥,磅礴灵力直击而去,无数人在这一击碾压之下,化为了一层软软的血泥。 这一幕入眼,司宸身边的护卫全都惊恐的瞪大眼睛,捂住嘴巴,一丝声音也不敢也不敢出了。 发生的一切,司宸却一点也不在意。他眼中只剩下沈默一人,看他状似安然无恙地向着自己走来,神色颇为惊喜。 不带他走来,司宸便尽力挤到沈默这边的防护罩壁上,急忙确认道:“九尾,你没事吧?” 沈默没答话,只冲他笑了笑,轻轻一弹手指,那个透明的防护罩便直接消散在了空气里。 司宸赶忙奔过来,却没想到,还未等他到达那人身边,那纤细的白色身影便晃了晃,软软地倒了下去。 “轰隆”一声巨雷炸响,乌云密布多时的天空,此时终于降下了一场暴雨。狂暴冰冷的雨点打在地上,激起一阵水雾,落在身上,浇得人透心的凉。 看到沈默倒下,司宸惊惧的瞪大眼睛,撕心裂肺地大喝一声,“九尾!” 那穿着白衣的纤细身影却没有回应,就那么缓缓跌倒,最终倒在了冰冷的雨水里。 雨下得越发的大了。冰冷的雨水铺天盖地,天地之间,好像除了雨水,其他全都化作了虚无,司宸的眼中,除了这凄迷的雨,只有倒在地上的纤细身影。 狂奔直近前,司宸单膝跪地,一把抱起沈默,让他靠在自己怀里。 他伸出颤抖着手,拨开他脸上被雨水浇湿、贴在脸上的黑发,一边轻拍着他的脸,一边恐慌地唤道:“九尾、九尾!” 在他呼唤之下,沈默缓缓地睁开眼,眼神迷茫,脸色惨白。 司宸捧着他的脸,小心翼翼将他护在身下,不让雨水浇湿。他声音轻轻的,好像怕惊飞了什么,“九尾,你怎么样?” 沈默张了张口,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一口鲜血却被喷了出来,凄艳的红,染上了司宸的胸口。这一口鲜血,却好像一簇火焰,在这冰冷的雨水中,烫的司宸胸口灼烧一般的痛。 巨大的惶恐攫住了他的心神,司宸注视着沈默,好像看到自己踏在了悬崖边上,呼啸的厉风自他身边刮过,脚下就是无底的深渊,只要轻轻一推,就会让他跌落进去,尸骨无存、万劫不复。 吐出一口血来,沈默好像终于缓过来了,眼中的迷茫退去,琥珀色的眸子清澈明亮如初,就和他们相遇的时候一模一样。 他看着司宸,扬起唇角,对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脸,“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见他如此,司宸却突然有了一种极为不好的预感,他抖着嘴唇,想说些什么,却像是被什么掐住了嗓子,窒息的说不出话来。 沈默却不在意他有没有回答,他偏头望向天际,眼神悠远,好像看到了屹立在那里的青丘山。 他看了许久,许久,司宸不敢打扰,只能那么看着他,可一股森冷的寒意却在这静默之中,由他心底渐渐蔓延开来,最终好像整个人,都被浸在了寒冬腊月的冰窟窿里。 沈默终于转回头来,看向司宸胸口,脸上露出一个有些遗憾的笑,喃喃道:“最后,还是没能吃到你的心脏啊,好……可惜。” 那清澈灵动的眸子迷茫起来,渐渐的,一点一点儿灰暗了,直至——彻底失去了焦距。 他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就在这一刻,毁天灭地一般的绝望,犹如潮水漫卷,顷刻间覆灭了司宸。他心中好似出现了一个黑洞,所有情绪都被吸了个一干二净,只剩了一个空壳儿呆在这里。 司宸魔怔一般,盯着怀中那安详的好似睡着一般的少年,好像有什么灼热的东西奔出了他的眼眶,带着他所有的温度,消融在了冰冷的雨水里。 那声满带遗憾的低喃细语在他耳边不住回响,司宸微笑着凑到沈默耳边,“你不是想吃我的心脏吗?你醒过来,好不好?醒过来,我现在,就给你。” 说着话,他反手抽-出身边携带的短刀,放在胸口处,狠狠地划了下去!鲜血迸溅!短刀插-进胸腔,豁开一道深深地伤口。 可司宸好像丝毫感觉不到痛意一般,他抛开短刀,徒手探入伤口内,握住自己那仍在跳动的鲜活心脏,将其一把掏了出来! 鲜血淋漓的手掌握着心脏,抵到怀中少年的唇边。 司宸硬-挺着一口气,艰难出声,“九尾,你看,我没骗你吧?这是你要的心脏,你,你醒过来,醒过来吃啊!” 可惜,就在此刻,他怀中的少年却消失不见了,只余下了一只绒毛雪白的小狐狸。 司宸一怔。 悔恨的情绪铺天盖地袭来,他死死的抱住这只雪白的幼狐,仰头向天,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长啸!啸声惨烈彻骨,凄厉悲凉! 阴沉沉的死灰色爬上了司宸的瞳孔,惨嚎声戛然而止! 雨终于小了,细细的雨丝,淅淅沥沥地下着,透骨的缠-绵,也是透骨的凄凉。 司宸怀抱着他的小狐狸,和他一起,在这细雨之中,闭上了眼睛。 少顷,有雪白的光芒自那一人一狐中间乍起,在天空中化作雪花一样的白色光点,纷纷扬扬、飘飘摇摇,落在那白色幼狐的眉心之上。 白光过后,天地之间,一片昏黄。 作者有话要叨叨: 文案上挂了两个预收坑,如果有看到文案,觉得比较喜欢的小天使们,可以收藏一下呀?笔芯n(*≧▽≦*)n!当然啦,如果愿意收藏下小水作者栏的话,那就更好啦!嘿嘿~ ———————————————————— 下面的菜谱是防/盗章啊,不喜欢的话,直接拉下去就好啦!换花样,是因为有小妖精点菜了呀~其实是不需要换来换去的_(:з」∠)_ 点火锅的小天使,这个防/盗先弄好了,你等下次吧。[摸摸头](~ ̄▽ ̄)ノ —————————— 这章感觉如何?小水确实是亲妈吧?嘿嘿…… 码这章的时候,一直在听《一生所爱》,特别有感觉,推荐。 ----------祝大家心想事成的分割线------------------------------------- 下方为调戏盗文网站的防、盗章,想评论或看下一章,直接下拉到最底即可! app用户想评论,嫌麻烦,看完直接点击空白处,会出现选项菜单以及对话状小气泡,点开即可评论哦。 请放心,防/盗字数,一定比作者有话中正文少,小水良心保证,不会糊弄小天使们哦! 至于防/盜小水其实也嫌麻烦。但是小水现在为了养病,待业在家啃老,想看码字能不能稍稍赚口饭吃,希望大家体谅支持。 小水选择这么防/盗,是因为,不替换,不存在伪更问题。 最后,爱你们,么么哒!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今天于偶然的机会,看了《奇葩说》这个节目。于是,顿时被其风趣幽默的辩论风格所吸引,初见之下便惊为天人,由此便深深地爱上了它。 第三季的第一期节目,辩题为“单身到底是贵族还是狗。”正反两方机智辩论、互相拆台时候,我也在对着这个问题思考。 正方说是贵族,因为单身时能享受到最大的自由,拥有最大的各人空间和自主权,想买什么,只需要考虑自己花不花得起钱便可以了,要外出,也不必征求他人意见,随时可以来一场想走就走的旅行,这毫无疑问,这观点是十分正确的;反方则说,因为单身,会感到孤独,会感到寂寞,会羡慕别人拥有恋人拥有家庭,拥有温暖,而且有了恋人,还有一项好处,便是不必再去面对社会意识上的层层压力,包括七大姑八大姨的逼婚! 毫无疑问的是,所有人都说的十分有道理。那么,这样一来,单身究竟是贵族还是狗呢?看上去,这是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无解问题。 但,要小水来说,单身究竟是贵族还是狗,取决于的并不是单身,而是单身的人! 一个人,他或是迫于社会意识的层层压力,需要一个恋人来摆脱他被人视为异类、不被人理解的境况;或是渴求恋人的陪伴和温暖,超过了他对自由的、对自我主权的需求,这样的人在单身、想要一个恋人而不得的时候,在他自我的意识里,他认为自己是可怜的,是不得已的,是需要同情需要怜悯的。这样的一个单身的人,他自然便只能是一只单身狗。 而同样是一个人,他将自由当做性命,相比于单身的孤单寂寞,他更害怕的,是恋人带来的责任、义务和束缚。同时,他也不肯对社会主流价值观妥协,即使不谈恋爱、不结婚,也不将自己视为社会的叛逆和异类。他坚持着自我的人生观、价值观,单身单的理直气壮,昂首挺胸,活的自我,活得快乐。这样一个单身的人,他自然当得起单身贵族这个称呼。 于是,单身究竟是狗还是贵族,要小水说,端看个人需求和态度。 单身狗不是贬低,单身贵族也不是称赞,只有清楚的弄明白我们究竟属于哪一波人,我们才能知道,我们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单身狗这一波,可以去积极寻找自己的另一半,体会一下有人相陪的幸福温暖;单身贵族这一群,也能继续顶住社会压力奋斗,昂首挺胸,坚持我单身所以我快乐的个人原则。 于是,你究竟是想成为单身贵族还是单身狗,端看你的个人选择。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今天于偶然的机会,看了《奇葩说》这个节目。于是,顿时被其风趣幽默的辩论风格所吸引,初见之下便惊为天人,由此便深深地爱上了它。 第三季的第一期节目,辩题为“单身到底是贵族还是狗。”正反两方机智辩论、互相拆台时候,我也在对着这个问题思考。 正方说是贵族,因为单身时能享受到最大的自由,拥有最大的各人空间和自主权,想买什么,只需要考虑自己花不花得起钱便可以了,要外出,也不必征求他人意见,随时可以来一场想走就走的旅行,这毫无疑问,这观点是十分正确的;反方则说,因为单身,会感到孤独,会感到寂寞,会羡慕别人拥有恋人拥有家庭,拥有温暖,而且有了恋人,还有一项好处,便是不必再去面对社会意识上的层层压力,包括七大姑八大姨的逼婚! 毫无疑问的是,所有人都说的十分有道理。那么,这样一来,单身究竟是贵族还是狗呢?看上去,这是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无解问题。 但,要小水来说,单身究竟是贵族还是狗,取决于的并不是单身,而是单身的人! 一个人,他或是迫于社会意识的层层压力,需要一个恋人来摆脱他被人视为异类、不被人理解的境况;或是渴求恋人的陪伴和温暖,超过了他对自由的、对自我主权的需求,这样的人在单身、想要一个恋人而不得的时候,在他自我的意识里,他认为自己是可怜的,是不得已的,是需要同情需要怜悯的。这样的一个单身的人,他自然便只能是一只单身狗。 而同样是一个人,他将自由当做性命,相比于单身的孤单寂寞,他更害怕的,是恋人带来的责任、义务和束缚。同时,他也不肯对社会主流价值观妥协,即使不谈恋爱、不结婚,也不将自己视为社会的叛逆和异类。他坚持着自我的人生观、价值观,单身单的理直气壮,昂首挺胸,活的自我,活得快乐。这样一个单身的人,他自然当得起单身贵族这个称呼。 于是,单身究竟是狗还是贵族,要小水说,端看个人需求和态度。 单身狗不是贬低,单身贵族也不是称赞,只有清楚的弄明白我们究竟属于哪一波人,我们才能知道,我们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单身狗这一波,可以去积极寻找自己的另一半,体会一下有人相陪的幸福温暖;单身贵族这一群,也能继续顶住社会压力奋斗,昂首挺胸,坚持我单身所以我快乐的个人原则。 于是,你究竟是想成为单身贵族还是单身狗,端看你的个人选择。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今天于偶然的机会,看了《奇葩说》这个节目。于是,顿时被其风趣幽默的辩论风格所吸引,初见之下便惊为天人,由此便深深地爱上了它。 第三季的第一期节目,辩题为“单身到底是贵族还是狗。”正反两方机智辩论、互相拆台时候,我也在对着这个问题思考。 正方说是贵族,因为单身时能享受到最大的自由,拥有最大的各人空间和自主权,想买什么,只需要考虑自己花不花得起钱便可以了,要外出,也不必征求他人意见,随时可以来一场想走就走的旅行,这毫无疑问,这观点是十分正确的;反方则说,因为单身,会感到孤独,会感到寂寞,会羡慕别人拥有恋人拥有家庭,拥有温暖,而且有了恋人,还有一项好处,便是不必再去面对社会意识上的层层压力,包括七大姑八大姨的逼婚! 毫无疑问的是,所有人都说的十分有道理。那么,这样一来,单身究竟是贵族还是狗呢?看上去,这是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无解问题。 但,要小水来说,单身究竟是贵族还是狗,取决于的并不是单身,而是单身的人! 一个人,他或是迫于社会意识的层层压力,需要一个恋人来摆脱他被人视为异类、不被人理解的境况;或是渴求恋人的陪伴和温暖,超过了他对自由的、对自我主权的需求,这样的人在单身、想要一个恋人而不得的时候,在他自我的意识里,他认为自己是可怜的,是不得已的,是需要同情需要怜悯的。这样的一个单身的人,他自然便只能是一只单身狗。 而同样是一个人,他将自由当做性命,相比于单身的孤单寂寞,他更害怕的,是恋人带来的责任、义务和束缚。同时,他也不肯对社会主流价值观妥协,即使不谈恋爱、不结婚,也不将自己视为社会的叛逆和异类。他坚持着自我的人生观、价值观,单身单的理直气壮,昂首挺胸,活的自我,活得快乐。这样一个单身的人,他自然当得起单身贵族这个称呼。 于是,单身究竟是狗还是贵族,要小水说,端看个人需求和态度。 单身狗不是贬低,单身贵族也不是称赞,只有清楚的弄明白我们究竟属于哪一波人,我们才能知道,我们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单身狗这一波,可以去积极寻找自己的另一半,体会一下有人相陪的幸福温暖;单身贵族这一群,也能继续顶住社会压力奋斗,昂首挺胸,坚持我单身所以我快乐的个人原则。 于是,你究竟是想成为单身贵族还是单身狗,端看你的个人选择。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第37章 魔教教主 作者有话要说:  <a style="color:black;font-size:14px;text-decoration:none;">晋江文学城 眼前一花,沈默来到了新的世界。 他第一个感觉,就是自己手上正握着什么东西。 一惊之下,沈默下意识的一松手,再定睛看去,一个穿着青色衣服的人与他面对面站着,身上插了把剑,闭着眼,往身后的悬崖倒去。 沈默这才意识到,方才他手里握着的应该就是那把剑了。 他紧追几步,来到悬崖边,低头向下看去:深不见底的悬崖下方,缭绕着飘渺的云雾,那青色的身影就在这云雾之中急速下坠,在沈默眼中越来越小,直至化作一个小点,最终消失在了他的视线里。 看不到那人了,沈默才有心思抬头观察自己所处环境。 这是一座十分陡峭的山峰,壁立千仞,斧劈刀削,空荡荡的山顶,极为荒凉,除了裸-露在外的嶙峋山石之外,几乎空无一物。 立于这悬崖边上,猛烈的狂风在身边呼啸而过,长发随风飞舞,袍子猎猎作响,颇有一种临风而立,狂放洒脱的感觉。 可惜,沈默却体会不到这其中的美妙之处,他只觉着自己摇摇欲坠,几乎就要被这风给掀下去了。 接连往后退了几步,离开了那颇为危险的悬崖边上,再详细的打量了一下周围,沈默终于反应过来,这山上除了自己,竟然只剩刚刚掉下去的那位仁兄了。 沈默:“……” 在脑袋里唤了一声,“莫,出来。” 莫反应十分迅速,欢快道:“默默,我来啦!”听声音,就知道他心情十分明朗。 不待沈默答话,莫就自顾自夸奖道:“默默,默默,你真是太棒啦!两个任务都完成的超好,我们现在有很多能量了呢!我跟你说,默默,如果这次还能……” 沈默直接打断,“这次恐怕不行了。” 莫呆滞,“啊?” “你看到目标人物了吗?” 莫环顾了一圈,十分惊讶,“咦,目标人物呢?” 沈默一指悬崖,“如果没弄错,刚刚掉下去了。” 莫:“……” 反应过来沈默是什么意思,莫抓狂了,大叫道:“啊啊啊!怎么会这样!” 沈默不出声,任他自己发泄情绪。 过了好一会儿,莫好像终于接受了现实,带着哭腔问道:“默默,那我们要怎么办啊!” 想了想,沈默提议,“直接去下个世界做任务?” 莫声音沮丧,“也只好……”刚说了一半儿,他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一般,大叫了一声,“等等!” “嗯?” “默默,我发现,我程序上竟然还没显示任务失败!那就是说……” 两人异口同声,“目标人物没死?!” 沈默望着那深不见底的悬崖,十分无语。这么高都摔不死,难道这人是属小强的? 拿到了原身记忆之后,沈默找到一条小道,绕到了悬崖底部。用上轻功,紧赶慢赶,半个时辰之后,他终于在悬崖底部的一棵巨树上,找到了被树冠承接住的目标人物。 说来,那人真是命硬,身上插了把剑,从那么高的悬崖上掉下来,流了一个小时的血,却硬是撑住了一口气,等到了沈默找来。 因他受伤太重,沈默先不敢移动他的身体,而是探出手来,为他把脉。而后发现,他能强撑着一口气到现在,不是因为别的,正是因为他体内至今仍残余着不少内力,护住了心脉。 先前经过一场大战,受伤至濒死的地步,体内还残存着这么多内力让他撑到如今。 内力如此雄厚,果然该感叹一声,这人不愧是武功高强的武林盟主么? 将他小心翼翼地从树上抱下,沈默一手扣在他命门之上,一边为他输入内力,替他疗伤,一边儿扒开他的衣服,试探着用另一只手握住剑柄,在觉得他脉搏稳定不少的时候,一把将其拔了出来! 剑锋离体,鲜血立刻奔涌而出。沈默不慌不忙地在他身上连点几道大-穴,血立刻就止住了。 弹开装着金疮药的瓶子,将其中的粉末洒在他的伤口之上,正要找东西给他缠上的时候,沈默顿了顿,发现自己身上并没绷带一类的物件儿。 四处逡巡了一番,他目光停在对方被他撕扯开的雪白里衣上。沈默伸出食指,果断一划,用内力精妙地从其里衣上割下一条长长的布条来,皮肉却分毫无伤。 被他这么一弄,那人这会儿已是衣襟大开,整个儿上身都已经裸-露在外。皮肉光滑紧实,曲线流畅,蜜色的肌肤诱泛着光泽,诱人想要去摸一把。 如此美景,沈默却是目不斜视,更没有一丝一毫的多余杂念,只面无表情地忙着手上的事儿,自顾自地用那条“自制绷带”将他缠了个结结实实。 正忙着,莫不甘寂寞地冒出头来,纠结道:“默默,这样真能行么?会不会感染啊?” 在那人胸口利落地打了个结,沈默再探了探他的脉搏,对莫道:“感觉平稳一点了,现在只有这个条件,等下找到安顿的地方,我再给他用内力疗疗伤。至于他会不会感染,能不能抗过去,只能听天由命了。” 带着目标人物,藏到一个凸起的能够避风遮雨的山壁底下,在给他用内力疗了一会儿伤之后,沈默打算从树下捡些干柴生火。 不过,这事儿看起来简单,做起来却有些难,因为做这一系列工作的时候,他都没敢离开目标人物身边,只能尝试着用掌风将那些树枝草木扫过来,而后一一拣选分辨。 这么麻烦,倒不是沈默闲的没事儿干。 与上个世界不同,这个世界的目标人物受的伤可比司宸重得多了,而他现在也只是一个有些武功的普通人而已,可没法-像当九尾那阵儿,作为妖精,有的是法子能够保证目标人物的生命一定没事儿。 现在,他只能准备着随时监测目标人物体征,随时输入内力抢救,这样一来,自然只能这么办了。 费了不小的力,终于生起火来。阴暗潮湿的崖底也因这火光,亮堂温暖了一点。 在火堆旁垫上厚厚的树枝隔开潮湿的地面,将自己外衣脱下,铺在上头,做好准备工作之后,沈默这才把对方放到了这并不柔软也不舒适的“床铺”上。 在他旁边坐下,沈默探了探他的脉搏额头。 莫出声问道:“默默,他没事儿了吧?” “嗯,脉搏平稳,也没发烧的迹象,如果过了今夜还是这样,那就应该没事了。” “啊,太好了。”莫明显松了口气,不过很快,他的声音又变成了为难,“默默,就算他好了,你要怎么办啊?” “什么怎么办?” 莫激动道:“任务啊!任务!你们立场本来就是对立的,这就够糟糕的了,今儿个你又差点把他给杀了,你让他再怎么爱上你啊?” 不怪莫这么想,这一次,沈默的任务确实挺麻烦的。 这个世界是个以武为尊的武林世界,朝廷衙门什么的都只是背景板而已。 几乎所有武林世界,都会有那么两种势力: 一个是代表正义的(不管真正义还是假正义),也就是所谓的白道,在这个世界,就是武林盟了; 而另一方自然就是代表邪恶的(不管是真邪恶还是假邪恶),当然就只能是黑道,而在这个世界,这个黑道势力,就是魔教。 沈默现在的身体,正是魔教的教主莫非言,而他的任务目标,却是武林盟最新推举出来的武林盟主宋清行。 宋清行此人,武林世家出身,颇有家学渊源。 据江湖传言,其长相英俊,风度绝佳,为人正直,性情高洁,处事公正,待人公平,最重要的是,宋清行资质极为卓越,简直千万里挑一,习武不过短短二十几年,就纵横武林,几无敌手。 武林大会上,他一展风采,连挫群雄,登上武林盟主宝座,实至名归,堪称天下第一人。 而与宋清行相比,沈默现在扮演的莫非言,简直就是另一个极端。 莫非言登上魔教教主之位的时间,也不比宋清行早上多少。 不过,魔教选头儿,当然不会有武林盟那么温和,比个武,再谈谈家世,就能登位了,莫非言的教主之位,完全是他过关斩将,一路血拼,杀出来的。 先是杀掉了所有和他一样,像蛊虫一样培养出来的竞争者,而后,再杀掉前任教主,他才登上了这魔教教主的宝座。 所以,他是个喜怒无常、残忍无情、冷血多疑又狂傲不羁的家伙,“邪魅”这个词儿,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说起来,也能称得上是个资深的神经病患者了。 而这场两人之间的决斗,也正是莫非言发起的。 登上魔教教主之位后,莫非言先是发动教内战争,血洗了前教主的残留势力,而后,整顿了教内事务,安排好了各个位置上的管理人员。 办完这些事儿之后,无所事事的他,竟开始觉着无聊空虚了! 风平浪静的江湖,简直寂寞如雪,无敌的人生,更是没什么意思。正在他想派人去江湖上搅风搅雨,找个乐子的时候,这个关于宋清行的江湖传言就被他手下给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一听,这据说应该是他死敌的武林盟主换了人,还被称作什么天下第一人,无聊的几乎要长毛莫非言立马来劲了,他想要的乐子,正在寻求的敌人,这不就找上门来了? 于是,他就在全天下的武林人士面前,给宋清行发了个邀战的请帖,定的,便是今日决战了。 结果正如沈默来时所见,莫非言以一招之差险胜,宋清行则身坠悬崖,差点一命呜呼。 这么两个人,这样的两个身份,沈默想要宋清行爱上他? 确实难得很了。 莫忧郁问道:“默默,你打算怎么办啊?” 沈默回答的十分淡定,“有办法。” “啊?什么办法?” “你忘了吗?”沈默垂眸,吐出一个词儿来,“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作者有话要叨叨: 点火锅的,今天满足你哟~ 新故事开局!希望大家喜欢n(*≧▽≦*)n 话说,日三千,真算不上太短小……吧? 快穿每一个故事都不一样的关系,想剧情,就比较麻烦,小水在裸奔呀,大家稍稍体谅下吧。mua!(*╯3╰) ----------祝大家心想事成的分割线------------------------------------- 下方为调戏盗文网站的防、盗章,想评论或看下一章,直接下拉到最底即可! app用户想评论,嫌麻烦,看完直接点击空白处,会出现选项菜单以及对话状小气泡,点开即可评论哦。 请放心,防/盗字数,一定比作者有话中正文少,小水良心保证,不会糊弄小天使们哦! 至于防/盜小水其实也嫌麻烦。但是小水现在为了养病,待业在家啃老,想看码字能不能稍稍赚口饭吃,希望大家体谅支持。 小水选择这么防/盗,是因为,不替换,不存在伪更问题。 最后,爱你们,么么哒! 四川火锅的出现,大约在清代的道光年间(1821-1851)。经过多方考证,四川火锅真正的发源地是长江之滨--酒城泸州的小米滩(现高坝二五厂)。炊具仅一瓦罐,罐中盛水(汤),加以各种蔬菜,再添加辣椒、花椒祛湿(因为有"菜当三分粮,辣椒当衣裳"之说)。 当时,长江边上的船工们跑船常宿于小米滩(小米滩在当时是四川境内长江边上的一个很适中的码头)。停船即生火做饭驱寒,船工们吃后,美不可言(在他们心中),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在长江边各码头传开了。 当时的重庆却是水路交通要道,比起泸州就大多了。这种食俗沿袭而下,传至重庆后,就又有一番变革了。当时一些苦力("棒棒")见到这种吃法后,就跑到杀牛场捡一些被人丢掉的牛内脏到长江里洗净,切成小块,和船工们一起吃。大家都觉得非常美味,又能填饱肚子,又能驱寒。再后来就有人干脆用一挑(两个)箩筐,一头放些牛杂(以毛肚为主)、小菜,一头放一泥炉子,用一口分了格的"大洋铁盆"放在炉子上,盆内沸腾翻滚着一种又麻又辣又咸又香的卤汁,每天就在河边、桥头或走街串巷的叫卖。于是这些船工、苦力(棒棒)们也不再自己生火煮了,各人认定一格,即烫即吃四川火锅直至吃饱,还花费不了多少钱,既经济,又方便,又能增加热量。除了那些苦力外,来围着挑担子的吃的人也越来越多。直到民国二十三年,才有人把它搬进了小饭店,把这些担头移到桌上,泥炉依然,只是将分了格的铁盆换成了赤铜小锅,卤汁、蘸汁由食客自行配合,以求干净而适合众人的口味,慢慢地这种小饭店越开越多,在重庆对岸江北的一条小街上几乎全都是这种饭店,并且吃的人相当多,这就是“重庆毛肚火锅”的起源。后来人们为了记住这种吃法是从小米滩传过来的,就干脆把这条街称作"小米街"。 乃至后来,到抗日战争时期,四川火锅日益兴盛,官场要员、金融巨头、商人、记者等以吃火锅为荣,有人还把这种火锅店高尚化。许多在新中国成立前夕跑到台湾的国民党老兵,至今仍念念不忘重庆火锅的美味,有的还在台湾开起了火锅店(但由于原材料的问题,老是赶不上四川本地的味道)。所以许多书上都说四川火锅发源于重庆江北,但事实却是源于泸州,在重庆发展开来的。 烹制方法 原料 四川豆瓣酱3汤匙、牛油100克、色拉油100克、干辣椒100克、花椒50克、白糖3汤匙、冰糖15克、老姜1小块、蒜头6瓣、北京葱2段、白酒2汤匙、骨头汤1罐、陈皮1块、草果2枚、小茴香15克、八角3粒、□□1 粒、桂皮1根、香叶3片、丁香3粒、味精1茶匙、盐2茶匙、白胡椒粉1/2茶匙、生抽2汤匙。 做法 1、锅内倒入色拉油烧热后倒入干辣椒和花椒炒出香味,随后再捞出备用,将白糖倒入油锅内小火炒溶后放入拍扁的葱段、姜块和蒜头。 2、待葱蒜炒至色微黄后放入所有的香料一起翻炒,然后再倒入四川豆瓣酱炒匀,这时倒入白酒和生抽以及牛油合炒。 3、最后倒入整罐排骨汤,放入冰糖,再将之前炸过的辣椒和花椒倒回锅内即成为火锅底料。 技巧 1、牛油并非制作西点的奶油,而是用牛的肥肉熬制出的牛油,用于四川麻辣火锅中增添香味。 2、火锅中所要用到的各种香料可在杂货店或中药店购买。 所属菜系 四川火锅属于川菜,以麻,辣,鲜,香著称,是四川的美食代表。 风味特点 1、鲜香味美:在火力作用下,火锅中的汤卤处于滚沸状态,食者边烫边食,热与味结合,"一热当之鲜";加之汤卤调制十分讲究,含有多种谷氨酸和核甘酸在汤卤中相互作用,产生十分诱人的鲜香味;再加上选用上乘的调料,新鲜的菜品、味碟,真是鲜上加鲜,回味无穷。 2、口味大众化:在品种和风味上实行了多样化,可以满足不同食客的需求;再加上几十种不同的味碟的调配,其适应性更加广泛,适合大众化之口味。 3、用料更广泛:以传统的毛肚火锅的"牛杂"到今天的飞禽、走兽、山珍、海味等原料的增加,四川火锅的品种可以说数不尽数了;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凡是能吃的食物都可以在火锅中煮或烫食。 4、制作精细:从调味的选用必须是上乘外,汤料的熬制,原料的加工,味碟的配备,菜品的摆放,烫食的艺术都十分的讲究有道理。 5、乐意方便:火锅之乐,在于意趣,亲朋好友,宾客同伴,围着火锅,边煮边烫,边吃边聊,可丰可俭,其乐无穷,正如清代诗人严辰写的"围炉聚饮欢呼处,百味消融小釜中"。 6、养身健体:由于用料的作用,对身体十分有益。如吃得大汗淋漓,对于治感冒有一定的疗效,可祛风湿,特别是含营养较高的食品。如:鱼头、甲鱼等,还有吃药膳火锅,对保健强身,辅助治疗某些疾病也有一定的作用。 文化特色 四川火锅表现了中国烹饪的包容性。“火锅”一词既是炊具、盛具的名称,还是技法、“吃”法与炊具、盛具的统一。表现了中国饮食之道蕴含的和谐性。从原料、汤料的采用到烹调技法的配合,同中求异,异中求和,使荤与素、生与熟、麻辣与鲜甜、嫩脆与绵烂、清香与浓醇等美妙地结合在一起。特别在民俗风情上,呈现出一派和谐与淋漓酣畅相溶之场景和心理感受,营造出一种“同心、同聚、同享、同乐”的文化氛围。它有较大的普及性。在四川,上到官员,下到百姓,无一不偏爱四川火锅,家家都会做。 调料独特 在制作配料上,最能代表川味中麻辣烫的典型性格,正宗的毛肚火锅以厚味重油著称,传统汤汁的配制是选用辣豆瓣、永川豆豉、甘孜的牛油、汉源花椒为原料。先将牛油放入旺火的锅中熬化,在把豆瓣剁碎倒入,待熬成酱红油后,加速炒香花椒,然后掺牛肉原汤,加进舂茸的豆豉和拍碎的冰糖、老姜,加川盐、醪糟和小辣椒熬制。 另外啤酒风味、酸菜风味以及海鲜风味等味型,不同的火锅品种,有不同的火锅汤汁和不同的调味料,数量可达30多种。此外,附属重庆火锅的味碟也很多,可用麻油、蚝油、熟菜油、汤汁和味精、蒜泥、蛋清等调制而成,将烫好的菜品蘸着吃,既调和滋味,又降火生津。 菜品多样 冷锅传统的毛肚火锅以牛的毛肚为主。正宗的毛肚火锅的菜品用的几乎都是牛身上的肝、心、舌、背柳肉片、血旺和莲白、蒜苗、葱节、豌豆尖等素菜。 如今,火锅选料包罗万象,菜品发展到几百种,囊括了食物王国里可食用之物,菜品已扩大到家禽、水产、海鲜、野味、动物内脏、各类蔬菜和干鲜菌果等。在毛肚火锅的基础上,发展到清汤火锅、鸳鸯火锅、啤酒鸭火锅、狗肉火锅、肥牛火锅、辣子鸡火锅等等,品种不下百余种,还有为外国人准备的西洋火锅。 吃法豪放 昔日的老火锅馆内,特制高大的桌凳,铁铜质的锅下,炭火熊熊,锅里汤汁翻滚,食客居高临下,虎视眈眈盯着锅中的菜品,举杯挥箸。尤其盛夏临锅,在炉火熏烤中汗流浃背,吃得起劲时脱掉上衣赤膊上阵。重庆人吃火锅的豪放与气吞山河之势是其他地区无法相比的,这正是巴渝饮食文化的体现,是古老巴民族勇武豪放性格和饮食文化心理的表现。 如今的火锅已现代化了,火锅汤由传统的红汤发展到红白汤、海鲜汤、药膳汤、酸辣汤等;出现了全牛锅、全羊锅、龙飞凤舞锅、狗肉锅、鱼头锅、鸭火锅、鸡火锅、山珍锅、粥底锅和冷火锅等。调味则出现了清油碟、麻油碟、干油碟、蒜油碟、茶油碟、蛋清碟等,美不胜收。在火锅的设备和燃料上都有了很大的改进,吃重庆火锅的乐趣和豪放气派,只有身临其境,亲口品尝才能体会。 食用须知 吃火锅多是涮肉,而肉类常感染弓形虫。羊群中弓形虫感染率约60%,猪约20%,牛为14%。弓形虫常隐匿在这类受感染的动物肌肉中,火锅的短时间加温并不能将其消灭,孕妇进食后,会导致流产、死胎或畸胎。 确保卫生 注意到以上的问题还是可以适当吃火锅的,孕妇最好选择在家里吃火锅,这样不仅可以控制汤料的味道,尽 四川火锅 量不是辣的或味道太过刺激的,而且也可以确保食物的卫生。 火锅虽味美,但在吃火锅时要注意卫生,讲究科学。一要注意选料新鲜,以免发生食物中毒。二要掌握好火候,食物若在锅里烧的时间过长,会导致营养成分损坏,并失去鲜味;若不等火候烧开就吃,又易引起消化道疾病。此外,应注意不要滚汤吃,否则易烫伤口腔和食道的黏膜。 第38章 魔教教主 作者有话要说:  <a style="color:black;font-size:14px;text-decoration:none;">晋江文学城 一夜过去,在确认宋清行的伤势已经有所好转,至少,能经得起一番折腾的时候,沈默放出了魔教专门用来召唤教徒的烟火。 灿烂的烟花在黎明时分暝黑的天空中绽放,炸出硕大的花火,没到半个时辰,已有数十个黑衣人跪在了沈默面前。 “右护法。”沈默高高在上地唤道。 跪在最前方的男子抱拳道:“属下在。” 沈默问道:“马车何在?” “回禀教主,因来这崖下的小路狭窄,教主的车太过宽绰,因而不能成行,属下无奈之下,只能将其停在山外,留下一众教众看护。” “嗯。”沈默点头,表示理解,伸手一指躺在湿冷地面上,外衫整齐的宋清行,“我先行一步,把他好好地带过来,明白吗?” 对这命令,那右护法却一点也不讶异,更不询问原由,只下垂头,恭敬应道:“是,请教主放心,属下必不负教主所托。” 沈默点点头,脚尖一点地面,轻功飞纵,踏雪无痕,很快消失在了众人眼前。 —— 从昏迷中清醒,宋清行先是迷糊了一阵儿,之后才有些讶异的感觉浮上心头。那时被刺中坠崖,他只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没想到竟然还会得救。 还未及睁眼,他先感受了一下自己的胸口,那被剑刺入的地方此时已不痛了,应该是被好好处理过了? 不知是谁救了他?而他现在又身在何处? 睁开眼,想要打量一番自身处境的宋清行,看到的,却只有一片黑暗。 怎么回事?难道他瞎了? 一惊之下,想要坐起身来,他才发现了异样之处。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可肌肉四肢都软绵绵的,想要动一动都使不上力气。 除此之外,让他更加在意的是,他感觉到,自己此刻浑身都是赤-裸的,如果他没感觉错的话,所有部位都光溜溜的,就连一缕布丝儿都没有! 后背的皮肤,能够感受到身下那绒绒的皮毛的触感,这般厚厚软软的感觉,定是铺了许多层,躺在这皮毛上面,地面的冷硬和凉意,宋清行一丝也感觉不到。 可他一点也感觉不到舒服,更感受不到这其中的善意。 如果他一开始,还能安慰自己,这是救下自己的人,为了方便治疗,才把自己扒光了;可干感受到自己身下垫着软软的皮毛,而身上却并无任何遮蔽物,他无论如何都不能说服自己,现在的处境是正常的救治了。 何况,很快,他发现了有什么异物正贴着自己的脚腕,冰冰凉凉的,是金属的质感。 他集中注意力,努力挪动了下脚踝,“哗啦”一声的轻响,那个异物,竟然是条锁链! 在意识到那是什么东西的时候,宋清行只觉着一股热血猛地涌入脑袋,“轰”的一下,脑子都要炸了。 宋清行心中一片惊怒,巨大的难堪和怒火填满了他的胸腔。 这是怎么回事儿?!谁这么无聊,跟他开这种玩笑!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冷静了一点儿,之后发现,初初睁眼看到的一片漆黑,并不是他眼睛出了什么问题,而是这里头的光线太暗,让他产生了错觉。 这会儿,他在适应了这黑暗的光线之后,终于能隐约看到自身所处环境的一点轮廓了。 以他能看到的部分判断,这里明显是个石室,墙壁凹凸不平,应该是由巨石垒砌的。这里头几乎没什么摆设,至少,除了墙壁之外,他没看到什么家具这一类东西的轮廓。 不过,在他的上下左右,他都好像看到了一条条的栏杆一样的黑影,联系自己脚腕上的那条锁链,他心中涌起了一股不好的预感。 正在他想再仔细地研究个清楚明白的时候,一阵“轰隆隆”的石门开启声传来。宋清行猛地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一个身形修长,看不清面貌的身影自石门而入,出现在他视线里! 宋清行嗓音沙哑,艰难出声问道:“你是谁?” 那人悠悠然地迈步进来,石门在他身后合上了。他轻轻弹了弹手指,几道指风划过,点亮了挂在墙壁上方的几盏造型精致的灯。 暖黄色的灯火摇曳,在暗室内投下明明灭灭的光线。 在这影影绰绰的光线之下,宋清行终于看出那人是谁,更看到了自身令人难以忍受的难堪处境! 他之前那不好的预感果然实现了,那条条黑色的栏杆果然就是一条条金属制成的栅栏,唯一不同的是,那栏杆的颜色不是黑色,而是金色。 而他现在,正躺在这个由纯金打造、精致的、奢华的、放大了无数倍的巨大鸟笼之中! 盯着悠然走来的那人,宋清行皱眉道:“莫非言,是你!” 沈默唇边含笑,若无其事地问了一句,“醒了?” 其神态十分自然,就好像,这只是普通的关心询问一般,丝毫也看不出是在这么诡异的情境里。 宋清行盯着他,不解道:“你这是做什么?放了我。” 从角落抽出一把椅子,沈默不紧不慢地坐下。他斜倚着靠背,盯着浑身赤-裸地躺在金笼之中的宋清行,看着那雪白的皮毛将他那小麦色的肌肤衬托得更加诱人,眼中划过一道满意的光芒。 沈默出声逗弄,“想让我放了你?” 宋清行:“是。” 沈默一挑眉,“你可是我废了好大力气才抓来的,我凭什么就这么放了你?” 宋清行道:“那你想怎样?我们比武,我技不如人,便是身死崖底也没什么可计较的,我认。但你把我抓来,行这般羞辱之事,岂有此理?” “岂有此理?”沈默将这话重复了一边,唇边的笑意越发的明显,就好像听到什么可笑的事情一般。他看着纵使狼狈赤-裸地躺被锁链绑着躺在笼子中,也一身正气的宋清行,眼中掠过一道诡光。 沈默戏谑道:“我可是魔教的魔头?你要与我讲道理?” 宋清行认真道:“即使只比过一次武,我也发现了,你武功高强,且招式更是十分光明磊落,这表明你心性也定然不差。至于魔头之说,你不过是成了魔教教主,身份在我眼中,本也没那么重要。” 听了他这番话,沈默动作微不可查的一顿。 他以为莫非言和宋清行定是死敌,才想出此下策,可现在听他这么一说,好像,倒也没那么严重?至少,在宋清行眼里,差点被杀了,也不过是技不如人,并非一件值得他记恨的事儿。 思考片刻,沈默还是决定按照原计划实行。 他们两人的身份对立的太厉害了,若今日就这么罢手,以宋清行的性子,他们之间的关系,倒是会变得不错。但也顶多能停留在知己一类的身份上,是根本没办法突破到另一层的。 不若现在就强行突破界限,他这么恩怨分明,等以后,就好办了。不过,原定的计划,还得稍稍改一改。至少,做出那种事儿,还必须得让宋清行觉得,吃亏的,是沈默才行。 这思考也就是片刻,宋清行根本没能发现这一顿之下的猫腻。 沈默以手支颌,眯着眼,似笑非笑道:“可这是你的道理,而不是我的道理。” 宋清行不解,“什么意思?” “意思嘛,就是,你是我的手下败将,你这条命,又是我救回来的。”沈默站起身,来到金笼边上,眼神在宋清行赤-裸的身体上,由上至下,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 这莫名专注又灼热的眼神,让宋清行心中一阵不安。 沈默伸手,搭上金制的栏杆,轻柔而又缓慢地摩挲着,带着一种莫名的意味。 他轻笑一声道:“我奉行的道理,就是弱肉强食。在我的世界里,胜者支配败者,强者支配弱者。所以,对你,我想如何做便如何做,这,就是我的道理。” “现在是你落在我的手上,你就是再不甘心,”他戏谑的视线停留在宋清行的脸上,那难看的脸色让他笑的越发开心了,“不也是要任我鱼肉么?” 知道讲道理已是无用,宋清行便干脆地换了个法子,沉声道:“那你想怎么样?你不杀我,定是有所求。若你有什么条件,现在便提罢。” “条件?”沈默玩味的品了品这两个字儿,“条件当然是有的。”他在那金笼上按了一下,“咔哒”一声脆响,这金色的鸟笼上便开了一道可容一人通过的小门。 在宋清行的注目下,沈默迈着优雅的步子从那小门中走进来,而后,在他身边施施然地坐下。 他偏转身子,撩开袖子,从那宽大的袖口中,露出一段白皙的手腕。 他探出这只手,轻轻地抚上宋清行的侧脸,“我观君颜色正好,甚合我意,”他弯下腰来,在他耳边暧昧地吹了口气,“若君答应与我双宿双栖,做我枕边人,我便放了你,何如?” “你!”听了这个条件,一直十分镇定的宋清行,此时却是涨红了脸,“荒唐!你说这话,这不过是想羞辱我罢了。”他恨恨地盯着沈默,咬牙切齿道:“莫非言,你到底想干什么?” “你不相信?”沈默冲他微微一笑,轻抚了抚他的鬓发,意味深长道:“别急,我很快,就会让你相信的。” 作者有话要叨叨: 咦,你们都没点菜的人啦?那小水我可放原来的防/盗章了哟~ 要评论或者什么的,直接拉下去就好啦! 小黑屋,大家还满意么!2333333333333 ----------祝大家心想事成的分割线------------------------------------- 下方为调戏盗文网站的防、盗章,想评论或看下一章,直接下拉到最底即可! app用户想评论,嫌麻烦,看完直接点击空白处,会出现选项菜单以及对话状小气泡,点开即可评论哦。 请放心,防/盗字数,一定比作者有话中正文少,小水良心保证,不会糊弄小天使们哦! 至于防/盜小水其实也嫌麻烦。但是小水现在为了养病,待业在家啃老,想看码字能不能稍稍赚口饭吃,希望大家体谅支持。 小水选择这么防/盗,是因为,不替换,不存在伪更问题。 最后,爱你们,么么哒!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猪里脊肉300克,土豆淀粉150克,白糖100克,醋100克,酱油、盐、香油、葱、姜、蒜、香菜适量。 锅包肉做法 1.首先把猪里脊肉切成3毫米厚的大片,用适量盐抓匀、入底味,淀粉加水泡透,待淀粉沉淀,把水倒出。 2.把淀粉放到装肉的碗里,抓匀,葱姜切丝,蒜切片,香菜梗切段。 3.锅上火,加入3斤油,待烧至七成热时,逐片下入挂好淀粉的肉片,炸至3分钟左右,外表挺实、敲时有清脆声捞出。 4.待油温上升至八成热,再下入肉片复炸,把糖、醋、酱油、香油调匀,肉炸脆用漏勺捞出。 5.锅留底油,放葱、姜、蒜炒香,放入炸好的肉片,烹入糖醋汁,颠翻均匀,加香菜梗,出锅装盘即可。[6] 做法二:家常做法(1) 食材 猪肉200克(梅肉或里脊),蕃茄酱25克,白醋25克,白糖25克,盐2克,黄酒10克,姜、葱、香菜、玉米淀粉适量。 做法 1.猪肉顶刀切半公分厚片,用1克盐和10克黄酒抓匀腌上备用。 2.姜葱切细丝,香菜切段儿备用。 3.玉米淀粉调成稠浆状,放少许油再抓匀备用。 4.锅坐油烧至七成热,将肉片放进调好的糊中沾匀两面,放入锅中炸至定型捞出。 5.再将油烧至八成热,放肉片复炸至表面酥脆捞出。 6.炒锅刷净放少许油大火烧热,下葱姜丝煸炒一下。 7.然后将肉片和香菜放进锅中,一边浇汁儿一边炒至肉片沾匀汁水即可出锅[7] 。 做法三:家常做法(2) 食材 猪里脊肉200克,鸡蛋1个,胡萝卜1/2根,太□□3汤匙,玉米淀粉4汤匙,糯米粉4汤匙,豆油200毫升,食盐1/3茶匙,鸡精1/2茶匙,料酒1汤匙,米醋5汤匙,白糖2汤匙,白醋2汤匙。 做法 锅包肉 锅包肉(16张) 1.猪里脊切薄片,胡萝卜切丝待用。 2.切好的里脊放入大碗内,依次加入鸡蛋和玉米淀粉。 3.然后加入糯米粉、盐、太□□。 4.把料酒加入到大碗中,将上一步加入的粉末调料融化。 5.鸡精拌匀提鲜,腌制10分钟,再准备一个小碗,加入白糖。 6.白醋和米醋也一并加入调成糖醋汁待用。 7.开大火,小锅倒豆油,油七分热时,把腌好的里脊肉依次入锅炸成淡黄色捞出。 8.待油再次烧开后,再次入锅炸成金黄色捞出待用,.炒锅倒底油,放胡萝卜丝炒香。 9.倒入糖醋汁,待汁熬制半稠起泡状后,放炸好的肉片翻炒几下即可出锅[8-9] 。 做法四:家常做法(3) 食材 里脊肉500克,胡萝卜半根,番茄酱2勺,玉米淀粉20克,白醋、白糖、盐各适量。 做法 1.里脊肉洗干净后纵向切成薄片,胡萝卜去皮后切成丝备用。 2.将玉米淀粉与温水混合后,搅拌均匀。将肉片一一沾上均匀的沾上淀粉,沾上淀粉后的肉片放入五成热的油锅中,煎大约半分钟,待肉片变硬挺了,捞出,控油。 3.所有肉片都炸好后,油锅继续加热,到7、8成热的时候,将所有的肉片一同倒入锅中,肉片变成金黄色捞出。 4.另起油锅,倒入少许油,然后倒入胡萝卜丝,翻炒均匀。然后放入番茄酱、白醋、白糖、盐和少量清水的混合汁。再放入炸好的肉片炒均匀,就可以出锅装盘了。[10] 做法五:改进版锅包肉(1) 食材 猪里脊肉300克,番茄酱750克,酸梅酱3瓶,OK汁半瓶,李派林汁200克,番茄沙司1瓶,糖1500克,白醋2瓶,胡萝卜3根,西红柿2个,鲜柠檬1个,胭脂红、柠檬黄色素各少许。 做法 东北锅包肉 东北锅包肉 1.猪里脊肉改刀成7厘米长、5厘米宽、0.2厘米厚的大片,用精盐、料酒拌匀腌制十分钟。 2.胡萝卜、西红柿、鲜柠檬均洗净切片。 3.锅置火上,掺入清水4500克,放入胡萝卜、西红柿片,用大火烧沸后,转用小火煮至胡萝卜、西红柿酥烂,打去料渣不用,加入番茄酱、酸梅酱、OK汁、汁、番茄沙司、糖、白醋,搅拌均匀后再加热片刻,离火。 4.将胭脂红、柠檬黄色素用水调匀,徐徐加入锅中,直至色泽金红,最后将鲜柠檬片放入锅中,浸泡至出味后,即可随时取用每份菜可用新式滋汁约75克。 5.炒锅置火上,放入色拉油烧至六七成热,先将码好味的肉片与稠糊拌匀,再一片片展开,逐一下入锅中,炸至外酥内嫩时捞出沥油。 6.烹入滋汁,翻拌均匀后起锅装盘,撒上香菜即成。[11] 做法六:改进版锅包肉(2) 食材 猪里脊肉,鸡蛋,葱,姜,香菜,胡萝卜,白糖,白醋,生抽,盐,水淀粉。 做法 1.猪肉切大片,厚约2-3毫米。 2.葱、姜、香菜、胡萝卜切丝,白糖、白醋、生抽、盐调汁。 3.水淀粉加少许蛋清调成面糊,以肉片很容易均匀地裹上一层面糊,但又不是太厚为准。 4.锅中油五六成热时,一片片下入裹好面糊的肉片,中火炸熟,捞出。 5.将火调至大火,放入炸过的肉片,大火炸至焦脆、上色,我炸得还不是太焦,一般饭店炸得比这个还要焦一些,我喜欢稍软一点的口感。 6.锅中留少许底油,放入葱、姜、香菜、胡萝卜丝翻炒均匀。 7.放入炸好的肉片翻炒均匀,淋入调汁,大火快速翻炒出锅即可。[12] 做法七:糖醋锅包肉 食材 猪里脊肉500克,精盐、姜、葱、米醋、料酒、油、香菜、味精、白糖适量。 做法 1.将猪里脊肉改刀成7厘米长、5厘米宽、0.2厘米厚的大片。切得肉千万别厚了,否则炸出来的肉会很硬,嚼不动。 哈尔滨正宗锅爆肉 哈尔滨正宗锅爆肉 2.将切好的里脊肉放到大点的碗里,用精盐、料酒拌匀码味,用水淀粉调成稠糊。 3.用白糖、醋、味精、淀粉勾芡成汁。 4.将姜和葱切成丝,姜丝大概5克左右,葱丝20克左右,香菜大概10克左右。 5.把油烧至8分熟,然后将码好味的肉片与稠糊拌匀,一定要拌匀,炸出来的肉才香脆,再一片片展开,逐一下入锅中,炸至见金黄色时,捞出,敲掉水淀粉碎渣,再将全部的里脊肉放入烧好油的锅里,炸至外酥里嫩时捞出,沥油。锅内留少许油。 6.把姜丝、葱丝放入锅内炒香,然后将炸好里脊肉放入锅内,把勾芡好的汁倒入锅内,翻拌起锅后装盘,如果功夫可以,最好把肉和汁颠勺,然后撒上香菜即可。[13] 做法八:辽宁番茄锅包肉 食材 猪里脊肉,盐、料酒、干淀粉、姜、蒜、番茄酱、白糖、醋。 做法 1.先将猪里脊肉切成大约1厘米厚的片,并用刀逐一拍松后,加入盐、料酒后略腌。 2.再将肉片逐一拍上干淀粉后,一片一片放入烧至5成热的油中炸至浅黄色捞出。 3.随后,锅内留少许油烧热,倒入葱姜丝、蒜片炒香,加入番茄酱炒红,再加入白糖、醋、盐、少许清水。 4.烧开后,将炸好的肉片倒入翻炒至汤汁粘匀即可出锅。[14] 制作贴士 1.猪肉片沾上生粉后,要轻抖去多余的粉,以免炸好后面衣过厚,影响锅包肉的口感。 2.猪肉片要一片片下锅油炸,要不时将其分开,以免肉片粘连成团,不能炸匀炸透。 3.调制芡汁时,要一边试味一边下调料,直至芡汁酸甜适口便可停手。 4.猪肉要片成较大的薄片,这样既可以均匀地裹上炸浆,又容易炸熟炸透,吃起来也更入味。 5.锅炮肉制作关键在于炸浆和芡汁,前者以捞起适量炸浆往下倒不会断为准;后者的生粉不宜多放,否则芡汁会将肉片粘在一起很难分开。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这是防、盗章,看正版,请来晋、江文学网。 第39章 魔教教主 沈默话一入耳,宋清行立刻警觉问道:“你想做什么?” “我?”手贴着他的皮肤慢慢下滑,自脸颊至脖颈,最后停在他的胸口上,感受着掌下那明显加快不少的心跳,沈默微微一挑眉,调笑道:“心跳的这么快,你这又是在想什么?” 在他那暧昧不明的目光中,宋清行一下子涨红了面皮。他撇开头,闭上眼,再不肯与沈默对视了。 就在宋清行不肯再被调笑,努力默念内功心法,想要使自己平心静气下来的时候,突然觉着腰-肢一绷,腿弯一紧,一阵失重感骤然袭来。 他睁眼一看,发现他竟被沈默一把抱了起来!而且还是公主抱! 这个举动,让宋清行脸都羞耻的要烧着了,因为他浑身无力,挣扎不得,只能对沈默急急喝道:“你,你放我下来!” 沈默的手纹丝不动,就这么抱着他,一步一步向着金笼的小门走去,顺手在他后背上拍了一记,口中不紧不慢道:“别急,早晚会让你躺回去的,我保证。” 听他这般故意曲解自己的话,宋清行脸越发红了,刚想开口反驳他不是那个意思,话还未出口,却被眼角瞥见的情景吸引了注意力。 只见沈默不知碰了何处,靠着正墙,与其他地面并无差别的那一块突然陷了下去,露出一个长方形的白玉池子,汩-汩的热水自雕在池壁上的金色龙头口中流出,腾起一片迷蒙的白雾。 沈默抱着宋清行踏着玉石台阶,一步一步,踏入了池子里。温热宜人的水流在轻微的“哗哗”声响中,注入池子,慢慢自脚踝蔓延上来,正好淹没了腰-际。 两人披散在身后的青丝都被这温柔的水流轻柔地漂浮起来,飘飘荡荡的交织混杂在一起,正如两人相互依偎的身影,交错缠绕,缱绻缠-绵。 沈默身上那件绣着精致暗纹的深紫色衣袍被热水一浸,就紧紧的贴在了身上,穿着不舒服不说,一举一动都有些受到限制。 可沈默却浑不在意。 他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了宋清行身上。 在寻了个能正好让宋清行的头露在外面、不会被水呛到的位置之后,沈默便缓缓地弯下腰来,小心翼翼地将宋清行放在那里。 知道自己说什么都没用,浑身无力之下,更是无法反抗,只能任人鱼肉,宋清行便只冷眼看着他的动作,不言不语。 拆解开宋清行头顶的发冠,让他一头青丝彻底披散下来,沈默在他对面单膝跪下,拍了拍池壁的某个地方。在他一推之下,石块翻转,露出一个小巧的格子。 沈默探手从那格子中取出一个精致的银盒,打开盒盖,一汪翡翠一般碧翠欲滴的脂膏便露了出来,一股好闻的草木的清香自这脂膏中透出。 这脂膏一入眼,香气一入鼻,看着他动作,猜测到这脂膏用途的宋清行,脸色一下子变得十分难看。 眼角余光瞟到他这一下子黑沉下来的脸,沈默将那盒子故意在他面前晃了晃,戏谑地勾了勾唇角,“嗯?看来正气凛然的宋公子,也是我们同道中人呀?不然,如何知道这脂膏是作何用的?” 宋清行张了张嘴,却不知该如何辩解。 虽然他并不喜欢烟花柳巷、青楼楚馆之地,但身为武林盟主,有时也是要应酬一二的。进了那地方,就不免有些污七八糟的东西入耳,便是他没尝试过,却不代表他没听说过。 可这话能跟对面这本就存着不良心思的魔头说?宋清行瞟了对面面上带笑,眼中却带着别样意味看着他的沈默,先不管这人会不会信,他也不屑解释这些有的没的。 于是,宋清行索性往池壁上一靠,偏过头,闭上了眼,对沈默来了个“眼不见为净”。 反正他此时确如莫非言所说,已是落在了他手里,成了砧板上肉、刀口下的鱼,早就身不由己了。若是一会儿真有什么不妥,受了辱,他也做不到像个妇人一般去寻死觅活,只当被狗咬了一口罢了。 就在宋清行闭目等待的时候,却突然出现感觉到一股热水浇在自己的头顶,而后迅速地蔓延开来,顺着头发流了下去,而后一只微微带着凉意的手插入了他的发丝,轻轻地摩挲着他的头皮。 宋清行不由惊讶地睁眼望去,只见沈默一手提着个小小的瓢,从池子里舀来热水,一点点濡-湿了他的发,另一只手却放在他的头发上,轻柔地移动。 他在给他洗头。 意识到这点,宋清行不由怔了一怔。 他因为习武天赋上佳,从小就是人人称赞的天之骄子。可也正因为这一点,父母亲都对他寄予了极大希望,要求便不免十分严厉。 他们宋家一直都是武林世家,仆从当然也是有的,可为了防止他被诱-惑不走正途,同时锻炼出坚韧的性情,他身边没有一个侍女不说,仆从也只是伺候他起居而已。 所以,这么温情脉脉的、被人珍视的感觉,倒是他从未体验过的。 注意到他那十分复杂视线,沈默低头和他对视,“很惊讶?” 一边说着,一边探手从旁边的银色小盒内取出一小块脂膏,抹在他的发上,轻柔地搓出一片泡沫。 见到这一幕,宋清行的脸颊“腾”的一下,烧得厉害,简直就要着火了,红色自脖颈蔓延开来,一直烧到耳根,那鲜艳的色泽,十分的诱人。 宋清行脑子乱成了一团,心里只剩了一个想法,怎么会这样? 见此,沈默满意地笑了笑。 他却不急着去调笑已经羞惭的脑袋几乎就要低到胸口上的宋清行,而是舀来水,轻轻地冲走了泡沫之后,将那一头顺滑的乌发笼到了他身前的一侧。 而后,沈默将手搭上宋清行的肩膀,缓缓揉搓-着,嘴唇却来到他耳边,湿热的气息喷吐进他的耳朵里头,“不用惊讶,你可是我好不容易捕获的珍品,当然值得我温柔以待。” 他探出舌尖,在宋清行那精巧的耳垂上头舔-了一口,柔声道:“别急,我们先做些准备。只要做好了这些,我很快,就会来享用你了。” 感受到手下肌肉一僵,沈默轻笑一声,离开了宋清行的耳边,再不管他表情如何,双手在他身上每一片肌肤上轻缓游走,看似专心致志地为他洗起澡来。 轻轻的搓,缓缓的揉,轻轻重重,行行停停,明明只是帮忙洗澡而已,却被沈默做成了十分旖旎的挑逗。 一刻钟过后,这场对宋清行而言,十分折磨人的洗浴终于结束了。在被沈默擦干身体,抱回笼子之后,他心里立刻松了好大一口气。 那双手,白-皙修长、骨节分明、还带着习武练剑磨出的茧子,虽说比普通人好看了一些些,但也并无什么出奇之处。 可当它们夹杂着温柔的水流,在他身上抚触游走的时候,不知怎的,好像带起了无数苏苏麻麻的电流,明明没被碰到什么敏感的部位,竟也再他身体里掀起了一股热浪,让他差点出了个大丑! 方才,他紧绷着心弦,将那冲动强忍了,不然若是真出了丑,就像猜错那脂膏用途一样,弄的自己似乎迫不及待一般,还不知道要被那魔头如何嘲笑呢。 将宋清行置于那厚厚的雪白绒毯上,沈默将那刻着精致花纹的金色链条重新扣上他的脚踝。金色的链条映衬着蜜色的肌肤,这强制禁锢所带来的征服感,让人不由自主的沉迷。 细细地打量了那被锁住的脚踝许久许久,沈默眼神越来越暗,越来越沉。 注意到他这般变化,宋清行察觉出不妙,果断出声唤道:“莫非言……” 沈默猛地转头看他,那墨色的瞳眸黑漆漆的,一点光亮也没有,阴沉晦涩的,就像是一只在无尽深渊中觉醒的魔! 宋清行迟疑道:“你……” 沈默看着他,薄唇勾起,冲他露出一个邪气四溢地笑容。 他伸出手来,一把将宋清行翻了个身儿,温热的掌心,在他那光滑柔韧、好似上等天鹅绒一般触感的背脊上头轻缓地抚摸着。 沈默抚着他,俯下身来,凑到他耳边,灼热的呼吸,吹在他的耳畔,商量似的问:“我给你打个记号,好不好?这样,你就永远都逃不掉了。” 这轻柔却莫名危险的语气,听得宋清行头皮发麻,身上立时起了一片鸡皮疙瘩。 因为背对着他,宋清行看不到沈默的神色,虽不知那个记号会是什么玩意儿,但听这内容,也知道不是什么好事儿。他赶忙摇摇头,口中厉声喝道:“不行!你别……” 一句话未完,却被沈默一下子点在了哑穴之上,截住了他的话头。 沈默揉了揉他的发顶,声音是与方才一般无二的轻柔无害,“抱歉,这个时候,有点不想听你说出什么扫兴的话,”说着抱歉,可他的话语中,却殊无半点歉意,继续道:“尤其是拒绝,那会让我不开心的。” 沈默低下头,在宋清行的背上轻轻地亲了一记,“这件事我已经决定了,而你,只要乖乖的听话就好了。” 听着这不知怎么,竟让人觉着有些恐怖的话,动弹不得又无法出声宋清行,心中不由猛地一沉。 什么人才需要记号?而且还是永生的记号! 他可不觉得莫非言只是说说而已,以这魔头的本事,他是真能办到,让他一生一世,都带着他给的记号。 要是真让莫非言办成了,那他所受的屈辱,就不再只是安慰自己当成被狗咬了一次、就能继续笑看人生的程度了,而是这一辈子都磨灭不掉的、刻印在灵魂里头、能够跟随他一生的噩梦! 如果真要受此侮辱—— 宋清行深深地吸了口气,闭上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我家默默这变-态的小样子,让我莫名地有些小激动。 小黑屋未完待续……敬请期待哟~ 第40章 魔教教主 察觉到宋清行反应不对,沈默出手如电,一把捏住他的下颌,而后微一用力,只听“咔”的一声轻响,下巴脱臼了。 抬起宋清行的脸,看到他那一脸的决绝之色,沈默露出一个阴森森的笑容,“想死?” 他俯下-身来,贴近宋清行,鼻尖几乎碰到他的鼻尖,呼吸纠缠,眼睛对视,沈默让他清清楚楚地看到自己眼中的黑暗,“你以为,你死了,就能一了百了了?” 眼中的情绪犹如黑色的浓雾在翻滚,就像来自幽深地狱那无声却可怖的威胁,他轻笑一声,“呵——你知不知道,你要真这么死了,我会做什么?” 沈默轻柔的抚摸着宋清行的侧脸,就好像一个最温柔、最体贴的情人,而他就是他手中最珍贵的宝物,如此温存,如此珍爱。 见到宋清行因听了他的话,脸色一下子铁青下来,沈默便嘴角上翘,笑得越发迷人了。 他凑近宋清行耳边,温柔低语,就像情人间的缠-绵的呢喃,可内容却满不是那么回事儿,不是醉人的情话,而是直指要害的威胁。 他道:“若你死了,我就在你身上打上记号,然后,扒光了你,让全天下的人,都来好好的欣赏欣赏我们宋公子的如玉风姿。” 听到这话,宋清行恶狠狠地瞪向沈默,那眼神犹如出鞘利刃,闪着厉芒,简直恨不能把他千刀万剐一般。 可沈默却怡然不惧,威胁的话也仍在继续,“到那个时候,所有人都会知道,你宋公子是我莫某人的所有物了。” 说着这话,沈默眼神突然放光,好像因为看到那天的情景,有些迫不及待,呼吸都有些粗重起来。他手上微一用力,将宋清行的下巴接上了,然后,期待似的问道:“我突然觉得,这样也不错,你觉得呢?” 宋清行看着沈默,看着他那暗含兴奋的面容,知道这种事儿他不是说说而已,他真能做得出来! 到时候,他真把自己赤身裸-体往全天下人面前一放,那他的一世清名全毁不说,父母家族都要因他蒙羞,沦落成全武林的笑柄! 就算他不在意自己会成了武林笑话,成了别人带着下-流意味的谈资,他也不想让自己的亲族友朋因他而抬不起头! 看着沈默,宋清行脸色扭曲,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来,“疯子。” 而后,他闭上眼,好像再多看一眼沈默,都会觉得污秽一般,更不肯言语、为那疯子提供半丝儿乐趣,只将自己当作一具尸体,任由他施为罢了。 若他能因此觉着他无趣,那才是真正的谢天谢地了。 宋清行不说话,不反抗,过了这次,有了顾忌就更不会再寻死,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沈默终于满意了。 他是想用斯德哥尔摩让宋清行爱上他,那么有没有他的配合,也没什么所谓,不是吗?虽说他没经验,也没做过,但是看过那么多剧本,怎么调弄人,这步骤他大体还是知道的。 宋清行现在这状态,对他来说,已是不错的开始了。 再取来工具之后,沈默身着雪白里衣,跪坐在宋清行的腰胯上,手中拿着一只细细的银针,在燃烧的蜡烛上静静地烤过了许久,而后按照勾勒出的图案,在他后背之上,聚精会神一针一针地扎了下去。 第一针落下,宋清行并无什么剧烈反应,只觉着一阵轻微的刺痛传来,而后有些微弱的灼烧感,却并没有多么不堪忍受。 可随着一针一针在身上落下,细细密密的刺痛感连成一片,灼烧感越来越强烈,好像整个后背都着了火,火辣来的痛意直抵脑髓,仿佛有万千虫蚁在那里不停啃噬。 这看似缠-绵的场景,对宋清行来说,根本就是一场酷刑。 为了不因这折磨叫出声来,让身上那疯子得意,宋清行双手死死地抓住绒毯,咬紧牙根,全身的肌肉都绷得死紧。 这痛意,让他全身上下都被硬生生逼出一层薄汗,牙齿咬的咯咯作响,皮肤透着不正常的红。 很快,在沈默的手下,一簇簇、一丛丛血红色的曼珠沙华,在宋清行那蜜色的肌肤上大片大片的绽放开来,就像一蓬蓬在肌肤上开出来的鲜血,艳丽刺目、夺人心神。 无数的曼珠沙华组成了妖-娆惑人的图案,由宋清行颈部经过流畅的曲线,蔓延至臀-丘组成的神秘的沟壑之内,仿佛燃烧着的地狱之火,喷吐着火舌,缓缓地在宋清行身躯之上爬行游走。 若整体看去,这艳红的灼目花流组成的,却正是龙飞凤舞的“莫非言”这三个大字,印在宋清行的背上,就像一个刻在所有物上的烙印,正是令人窒息的占有欲。 完成了手上工作,沈默弯下腰来,着迷一般地吻上这引人迷醉的淫绯色,粉色的舌尖探出唇-瓣,将那坠落在花朵上露水般晶莹剔透的汗珠儿,一点一点儿舔-舐干净。 这动作,映衬着这光线朦胧、乱影狂舞的的地下室,配上那雪色洁白,半点杂质也无的绒毯,再加上这满是禁锢意味的华丽奢靡的金色鸟笼和锁链,弥漫出一种极为情-色意味,令人面红耳赤,神志迷乱。 唇-舌由下至上,蔓延至宋清行耳畔。沈默微微张口,含-住那圆润的耳珠,雪白的细齿在那上头轻轻厮-磨。 在宋清行的感官里,那软软的舌尖在自己皮肤上缓缓移动,仿佛是在温柔地安抚肌肤上那正被灼痛入侵覆盖的伤口。 那柔软而温存的舌尖经过后,留下濡-湿的感觉,而后这温热的濡-湿在空气中渐渐凝结出微微的凉意,让受创的伤口舒适了少许。 可这只是暂时的感觉,待那凉意稍退,灼痛就仿似烈焰一般,卷土重来,重新灼烧着肌肤,还带来一种方才不曾有过的酥-麻感。 成片成片的酥麻痒意化作无数窜动的电流,由头至脚,深入四肢百骸,穿透五脏六腑,而后结成一股让人心神摇动的热流,带着滚烫的热度,向着某处集聚。 在这般折磨之下,宋清行呼吸渐渐急促起来,整个人都好像被笼罩在蒸笼之中,口中吐出的气息都热的要着火了一般。 牙根越咬越紧,抓住绒毯的手骨节突起,手背上那黛青色的血管也显出曲折的脉络,绒毯上那长长软软的绒毛被他攥得几乎就要脱落下来,可见此番,他忍得有多么辛苦。 可身后那人却不放过他,对宋清行来说,在敏感万分的耳垂上,牙齿那轻轻细细、慢条斯理的碾-磨,简直就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被挑-逗至此,几乎逼至极处,他终于忍不住了,不由自主的抖了抖身体,唇边也溢出了一声难耐的轻-吟。 这声呻-吟方一出口,宋清行那迷乱的神志就立刻归位,发现自己竟然在那疯子的逼迫下向着欲-望妥协了,巨大的羞-耻感几乎击溃了他最后的自尊心。 煎熬的痛苦在他心中不住翻滚,他满脑子里只剩下了一个想法,轻而易举的就让他失态至此,想必,那疯子现在得意的很了吧? 剥下他最后的尊严,让他像个奴-隶一样屈-辱地跪在他脚下,这,应该就是他的目的了吧?不知道他现在露出这样的丑-态,等待他的,又会是什么样的戏谑调笑、冷嘲热讽。 宋清行紧紧地闭上了眼,等待着这预期中的讽笑声响起。可出乎他意料的是,对方非但没说任何话,那含着他耳垂碾磨蠕-动的唇-舌竟然也离开了! 感受到这一切,宋清行心中不由一愣,接着,感觉身体骤然腾空了。他赶忙睁眼看去,却见沈默将他抱了起来,重新来到了那白玉制成的浴池里。 温热的水,自下至上,一点点的覆盖了他的身体,轻缓流动的水,漾起微微的水波拍打在他身上,好像将他心中的所有负面情绪,全都洗涤干净。 宋清行怔怔地盯着对方那俊美的侧脸,心中还是有些不敢置信。 他不嘲讽我?还是……他没听见?但以莫非言的本事,没听见根本是不可能的。所以,他这么做,是不想让我难堪? 意识到这一点,一种复杂的感觉字宋清行心底升起,这种称得上体贴温柔的举动,竟让他心中一时有些触动。接着,很快,他就想给自己一个巴掌! 竟然会觉得魔鬼温柔!是他魔怔了吧?!是他把自己囚禁起来,是他在自己背上刺了东西,是他害自己丢弃了所有尊严,是他把自己害到这样的地步! 难道因为他没出声嘲讽,给了留了一点点的余地,他就要感恩戴德吗!简直……简直,怎么想,这都是有病! 可心中是这么谴责自己的,宋清行的目光还是忍不住停在沈默的脸上,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真正看清了莫非言的长相。 他皮肤白的厉害,不是苍白,有一点牛乳的感觉,带着点微光,眼窝有一点点深,鼻梁倒是高挺,大概因为魔教地处西域,身有西域血统,便有些与中原人不同的风情。 脸生的十分精致,唇很薄,细细看去,竟然还有些难以言说的柔弱感。 可惜,这人本身气场太过强大,性格又邪肆的厉害,这种面孔本身带来的柔弱感便被这气场冲杀的一干二净,只让人感受到他那逼人的强势凌厉,还有那令人窒息的邪魅感。 现在,那人正拿着布巾细细的给他抹着身子,一点点的,轻轻地擦、慢慢的抹,就好像他不是在给一个人洗澡,而是在擦拭一件十分珍贵易碎的宝物。 他看着他,他凝注着他,那神情是如此的真挚,甚至可以说是虔诚。 那长长卷卷的睫毛微微垂落,在下眼睑上刻下一片阴影,竟让让他产生了一种十分无害的错觉。 可宋清行知道,这当然只是错觉。他身上那个永久的记号,会让他永生永世的记住,这个现在这一刻看似无害的人,到底给了他多么残酷的伤害。 烙印在身体上,刻在灵魂里,永生也不可磨灭的……伤害。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佐则小天使的地雷!抱住么! 解答一下防/盗方式问题: 第三十八章还没替换过来,替换过来的是第三十二章那样的~ 所以啦,这个防/盗方式,就是把正文放到作者有话说,置顶,不收钱;然后,菜谱防在正文框里,收钱,但是呢,菜谱字数比正文少,所以会少收一点钱的(不然晋/江也不让替换回来)~而且也只收一份钱哒! 所以,大家尽可以放心哟,也可以去看之前替换完的章节,看看字数是不是有变多n(*≧▽≦*)n。 第41章 魔教教主 在感觉已经将宋清行再度清理干净之后,沈默丢开了手中的巾子,一抬眼,唇角微勾,就又成了那个狂邪恣肆、任意妄为的莫非言。 宋清行挪开眼睛。 沈默探手拨开着他耳边的长发,将其掖在耳后,一反手,抚着他的脸畔,出声调笑,“怎么,看我看呆了?” 宋清行闭眼,明显不想和他多说一句话。 他这般冷然态度,沈默也浑不在意。他那只搭在他脸侧的手一点点地滑下来,在他脖颈上柔曼的轻抚着,人也微微前倾,靠近宋清行。 他的鼻尖与宋清行的鼻尖相对,唇与唇,也只有一点点微小的空隙,沈默启口,带着温热气息的呼气吹拂在宋清行的唇上。 他嗓音有些喑哑,轻轻缓缓地说:“等了这么久,现在,我终于可以好好享用你了。” 这口热气,仿佛在宋清行身上点了一簇火,他自觉狠狠地瞪了沈默一眼,可他眼眶发红,眼中水波潋滟,这一眼的威力非但没他想象中的威严,却让人更想好好欺负欺负。 沈默呼吸一窒。他掩饰什么般的一低头,入眼的,却是对方那微微抬头的把柄。他便暧昧调笑道:“原来,你也不是一点没有感觉。” 听了这话,宋清行脸色乍青乍红,羞愤地偏开头去,就当自己没有感觉,已经是个死人。 可惜,这催眠却无一点儿效用。 沈默靠近他,微微启口,叼-住了他的耳-垂。湿热的气息,缠-绵的舔-舐,还有坚硬的牙齿那细密而又逼人的碾磨,让他只觉着方才那点燃的一簇火焰,已被他的动作,化作滚滚岩流,熊熊烈焰,沿着四肢百骸扩散开来。 他那湿热的吮-吸自上而下,带着濡-湿的凉意,一直来到他的脖颈。 沈默与宋清行双目相对,眼中露出骇人的占有欲,那雪白的细齿在宋清行的喉结之上轻轻慢慢的啃噬,好像捉到自己心仪猎物的捕猎者,咬在猎物的致命弱点之上,细细品尝,不舍得一口吞下肚去。 对宋清行来说,他这具有攻击性的目光和动作,给他带来了一种好像即将失去生命的恐惧,可这恐惧感却又在这暗昧淫-靡的气氛当中,化作惊人的快-感。 这逼人的快-感仿似将他整个人都烧着了,就连意识,仿佛都要在这场烈焰之中,一点一点,化作虚无。 那人连手都没动,不过是以唇-舌玩弄他的脖颈而已,宋清行却发现,自己心跳越来越快,喘息越来越急,好像一场盛大的烟花就要在自己眼前绽放开来! 就在他好像就要看到那极致美景的时候,喉结上一冷,那人正在这时,离开了他。 宋清行不由自主地睁眼望去,然后呆愣在了那里。 极致俊美青年跪在他身前儿极近的距离,几乎与他贴在一起。 雪白的亵-衣衣襟儿大开,白-皙的胸腹毫无遮掩地展露在他眼前,那莹白上点缀的两点樱红、那优美的腰线,让人不自觉地面红耳赤,宋清行忙不迭地移开眼。 可视线下滑,隔着剔透的池水,对方那双修长笔直、仿似玉石雕琢而成的双-腿,又若隐若现的映入他眼中。宋清行顿时不知眼睛应该往哪里放了,只好慌慌然地再度闭上。 眼睛看不见了,只余下一片黑暗,可那曾经入眼的美景却一直在脑海里不停回放。 宋清行脸都要烧着了,更想给自己一个耳光把没出息的自己打醒,可在这身体中奔腾着热浪的此刻,这点自责的情绪却丝毫不起作用。 他自小-便专心练武,对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也从不关心。他身边也没什么为他提供经验的女子,便是以前有这种冲动,也靠着背诵功诀压了下去。 他从不知道,原来情之一事,竟是这种迷人的滋味,更没想到,一个同为男子的躯体,竟会让他浮想联翩,让他动情至此。这,这简直荒谬! 幽幽香气自精致的壁灯中袭来,弥漫在石室内,缭绕起了一层薄薄的轻雾。 在宋清行纠结自责、羞愧难当、却又对沈默的不作为感到焦灼疑惑的时候,一阵拨-弄池水放出的轻微的水声,传入了他的耳朵里。 在这静谧暗昧的气氛之中,这幽微的水声一下子被放大了无数倍,落在宋清行耳中,清晰无比。 感受着那轻轻荡开拍打在自己皮肤上的水波,宋清行虽好奇心起,却还是担心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便没有睁开眼睛。 一会儿之后,那水声缓缓拨-弄水流的声音停了,宋清行的心骤然提起,不知道等待他的会是什么。 他感觉的到,对方倾身靠了过来,带来些微的凉意,然后,他肩膀一沉,搭上了两只濡-湿的手。而后…… “!”宋清行猛地睁开眼,不可置信地向着沈默看去。 俊美的青年拧着眉、闭着眼,双-腿分开,跨-坐在他身上。那劲瘦的身躯向后弓去,弯出一道惑人的曲线,修长的脖颈仰起,精致喉结微微颤动,诱的人几乎想要上前咬上一口。 青年剧烈地喘息着,白-皙的胸口不住起伏,他那皱起的眉宇仿佛有些不适,浓密的睫毛轻微抖动着,像是蝴蝶的羽翅在轻轻翕动,整个人都汗津津的。 宋清行眼神复杂地看着他,看了许久许久。 感觉适应了,沈默终于睁开眼,对他微微一笑,“很惊讶?” 宋清行撇开头去。 沈默也不管他,很快,便自顾自地动了起来。可就在即将结束的那刻,沈默的动作却骤然停了。 宋清行眼神空茫的看了过来。 沈默俯身,声音轻缓,“说,舒服。” 此刻,宋清行脑子里只有一片空白,他眼神失焦的望着沈默,跟着他的话,茫然地重复,“……舒服。” 沈默满意一笑,终于彻底放过了他。 自那日起,接连一个月,宋清行一直维持着那样全身赤-裸的状态,被沈默锁在这间暗昧石室的金笼里。 除了那天的纹身,沈默从来不曾粗暴的对待过他,更从来没让他有一丁点的疼痛不适。除了禁锢着他的自由,他半分没有其他伤害的举动。 甚至,沈默对宋清行,可以称得上是温柔的、珍爱的。 几乎每日,沈默都会出现在这石室内,宋清行的事情完全经由他一手操办,喂他吃饭、给他洗澡、帮他出恭、与他做-爱。 动作轻柔,语气舒缓,不管面对的宋清行是什么态度,不理不睬也好,冷若冰霜也好,暴怒喝骂也好,怨毒诅咒也好,他都有着十足的耐性,任由他去发泄。 对待他的态度,简直称得上是这世界上最完美的情人,伺候他的动作,从来不因他的态度变化而变化,一直都是有条不紊、慢条斯理。 日复一日,从未停止。 那些被人颂扬的久病床前的孝女、孝子、孝妻、孝媳,也没有他对待宋清行的这份儿细致和耐心,这行为,如果宋清行真是一个身有重病的人,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感天动地了。 如是半个月过去,宋清行对沈默的态度大变,态度上的冷淡和厌恨,简直就像是变魔术一样,消失的无影无踪。 可他变化的原由,却不是被沈默的行为感动,而是被这石室中的孤独和黑暗逼-迫的。 沈默在,就算他不说话,不与宋清行交流,这逼仄的空间内,还有另一个人的呼吸声,让他感到一丁点的心安; 而当沈默不在的时候,这间石室便死气沉沉的,寂静的仿似坟墓,一点声音也没有,只有幽幽的暗香浮动,昏暗的光影乱舞。 这样的场景,时常让宋清行觉得恍惚,看着着一切,他都不能确定是不是还活着,他所在的,是不是仍旧还是人间。 在这样囚禁的折磨之下,除非沈默来,宋清行独自呆着的话,他昏睡的时间越来越多,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少,眼神也越来越空茫。 每当他清醒的时候,眼中就会映着上方那金色的笼顶,一动不动,好像看着,又好象没在看着,直至感到疲惫,又一场的昏睡降临。 在这样的情景之下,宋清行对沈默的到来,已是越发的欢迎,也越发温顺依赖。 每次来到这里,沈默都能感受到他那几乎发自内心的喜悦,一次比一次浓重、一次比一次真诚。为了更快、更好的达成目的,有一次,沈默故意隔了很长时间才去看他。 对沈默来说,那不过是短短的两个白天一个黑夜,很轻松就过去了。 可这于沈默而言,不过是很短暂的两天一夜,对被禁锢在那阴暗的石室中的宋清行来说,却是一段极为漫长,漫长的好像永不会结束,而且可怖到了极点的时光—— 死寂的石室内,只有鬼魅的光影在闪动,自己的呼吸声越来越弱,越来越轻,轻的几乎自己也不可闻。好像自己被丢弃在这个阴暗的角落,就算自己就这么死去,腐烂了,也没有任何一个人会知道。 这种孤独的恐怖感,几乎要将他逼疯,可没想到,这还不是最可怕的事情。 他的一切起居都交在了沈默手中,没有他给他解开锁链,他只能老老实实地蜷缩在这笼子里,什么也做不成。 没有饭食,没有水,饥饿的胃部绞痛,焦灼的喉咙干渴要冒烟,可这还不是让他最难堪的——当他感到尿-意的时候,他几乎就要崩溃了。 他失却一切尊严地趴跪在地上,痛哭着、大喊着莫非言这个名字,祈求他来,可是,耳中听到的,只有空寂的回声。 而后,在失禁的那一刻,宋清行这个人,被彻底的掏空了。 在那之后,宋清行对沈默简直称得上百依百顺,不管他要求他做什么,都会照做不误,他期盼着沈默能在这里多呆一会儿,期盼着他能因他的乖顺每天都来看他,不要留下他一个人。 至此,沈默知道,自己的目的,就要达到了。 这温柔的禁-锢,缠-绵的枷锁,已经一点一点侵蚀了宋清行的感情和理智,被遗忘的恐惧压倒了一切,而沈默成了他世界里的唯一。 唯一的人和唯一的神。 就在这场调-教即将达到尾声、沈默也以为,这次任务会就这么结束的时候,莫却突然出声了。 他的一句话,阻止了沈默。 他嚷道:“默默,不好了,咱们的任务要失败啦!”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佐则小天使的地雷!么么么么哒! 被锁了~T T 抱歉了,大家,注意下微博吧。 第42章 魔教教主 听到莫这么说,沈默皱眉问道:“怎么回事?” “那个,这个,默默啊,”莫吞吞吐吐道:“你没发现,最近宋清行有点不对劲儿吗?” 沈默不解,“不是很正常吗?” “啊,那个,确实啦!”莫嘀嘀咕咕道:“被这么关小黑屋,是个正常人,也得像宋清行这样了。但,但是吧……” 沈默不耐烦地问道:“到底怎么了?” 莫说话声音小心翼翼的,“那个,默默呀,我才发现,系统显示,宋清行的生命值就快见底啦!如果他死了,那任务……” “生命值要见底了?你怎么才和我说?”沈默质问道。 还没等莫解答,很快,他又提出了质疑,“不对!宋清行的生命值怎么会见底?虽然我不会医术,但也知道,他吃饭喝水都很正常,也没有生病,身体应该是好好的,根本不会死。” 莫解释道:“默默,我指的生命值不是身体,而是精神上的。现在,宋清行已经精神已经不是正常状态了,我发现,他的人格在一天天的崩毁,已经到了溃散的边缘。” “如果你继续这么对他的话,留下来的只会是一个调-教好的傀儡,而宋清行这个人格却会彻底消亡!可是,只有真正的宋清行给你的爱,才是我们需要的钥匙。” “他这个人格消亡了,那就是目标人物死亡,任务当然就失败啦!” 沈默无语片刻,“……我记得,是你说斯德哥尔摩可以用的。” 莫嘿笑着辩解道:“嘿嘿,那个,默默啊,用斯德哥尔摩让目标人物爱上你,这确实可以呀?但是,我不是没想到,你会做这么绝么?” 沉默一瞬,沈默问道:“那现在,咱们该怎么办?” 莫哑然许久,“我也不知道。” 沈默闭上眼,长长地吐了口气。是他傻了,竟然去问莫,这个系统不靠谱他又不是第一天知道了,难道还指望他能给自己出个什么好主意? 他睁开眼,看向石室的方向,既然继续禁锢只会让宋清行崩溃,那就放他出来好了。 反正,因为斯德哥尔摩,他心中对自己的爱根本不会就此消灭,距离任务完成,也就差一点儿罢了。 总有机会的。 —— 打开石门的机关,沈默踏入囚禁着宋清行的石室内。 他看向那放着金色鸟笼的方向,那浑身赤-裸蜷缩在里头的人好像没听到这声音一般,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好像死了一样。 沈默知道,他这不是装模作样,也不是刻意不理他,而是真没发现他的到来。如果没有莫提醒,他还真没发现,这些日子,宋清行的反应,确实越来越迟钝了。 沈默静默了片刻,若有所思的望向四壁上燃着迷香的精致壁灯,而后面无表情地垂下眼眸,抬步来到那奢华的金色鸟笼前。 伸手在金笼的小门上按了一下,沈默弯腰踏了进去。 他单膝跪在宋清行身边,仔仔细细地打量着他。 经过这段时间的囚禁,宋清行确实变化不小。 头发长了许多,瀑一样披散在身上,已经能遮住大半身躯了,皮肤也因为不见天日由健康的蜜色变成了不健康的苍白,映衬着墨色的发丝,鲜明的对比,竟有一种惊人的靡艳感; 更让人触目惊心的是,虽有沈默的仔细照看,但他这段时间,仍旧消瘦的吓人。锁骨深深地凹陷下去,肋骨和蝴蝶骨却突出了十分惊险的嶙峋弧度,脆弱的,让人担心只要轻轻一碰,就会被折断。 沈默就这么静静地注视着他,想起初次见他时,那青松翠柏一样的人,向来没有什么感情波动的内心,轻轻地揪痛了一下。 正在这时,宋清行悠悠转醒。一睁眼,看到沈默,他眼中竟漫上了一层喜悦,而后习惯性向着沈默伸出手,招呼道:“你来啦?” 沈默接过他的手,给他解开锁链,将他抱入怀中。轻飘飘的体重仿似一颗羽毛,一点重量也无,似乎风一吹,就会随之飘走。 沈默将他抱去出恭,而后带着他,进了白玉池里。 一边为他擦洗着身体,沈默一边儿将他仔仔细细看了个清楚,对比着一开始的健康体魄,这样瘦弱苍白的宋清行,就好像生了一场大病一样。 沈默奇怪的想着,他明明与宋清行朝夕相处,可他却从没注意到这些异常。很快,他就想明白了,他没注意到,只不过是因为,他不在意而已。 于他而言,宋清行不过只是任务目标,他只在意自己能不能在他身上达到目的,保证他爱上他,愿意掏出心来给他,对他来说,就足够了,他到底如何,他自然是没那么在意的。 想到这儿,沈默心中,不由漫上一种奇怪的情绪。如果不是他要做任务,如果不是他用了这种法子,他看着似乎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的宋清行…… 沈默闭了闭眼,他这次,似乎真的,做得有些过分了。 睁开眼来,沈默探手抚了抚宋清行的侧脸,看进他的眼中,温声询问道:“你想出去吗?” 听到这个问题,宋清行不由一愣。等反应过来沈默是什么意思,他眼中一下子爆出惊喜的亮光。 然而,很快,他仿佛突然意识到什么,小心翼翼地去观察了一下沈默的脸色,犹豫了一会儿,却是使劲儿地摇了摇头。 看他这样,沈默突然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 自由,大概是现在的宋清行最想要的了吧?可明明是他这么渴望的东西,却因为害怕自己生气,连奢望都不允许他自己有了。 沈默自嘲地想着,这么成功的驯养,应该夸奖自己一声,确实做得到位吗? 低下头,仔仔细细地给宋清行清洗着身体,沈默再不多说了。见他如此,宋清行那稍稍亮起来的眼睛,也一点点的暗沉了下来,灰蒙蒙的,好像有浓重的迷雾遮挡住了一般。 给宋清行沐浴干净,用放在旁边的布巾擦洗完毕,沈默带他回到金笼里头,却未如往常一样,给他扣上锁链。 察觉到异样,宋清行向着沈默看来。 沈默却不看他,而是撩开地上铺着的绒毯,将他一卷,裹住他整个儿人,只留了头脚露在外面。 宋清行迟疑地问道:“做……什么?” 沈默低头,对他温柔一笑,“带你出去。” —— 石门打开,耀眼的阳光直射下来,宋清行睁大眼睛,贪婪地望着这明亮的色泽,被刺痛到流泪,也没有舍得闭上眼睛。 注意到他的模样,沈默强制性地将他的脸按进了怀里。 眼前再度暗淡下来,没了那明丽的阳光,宋清行脑子才开始转动起来,可想了许久,几乎想破了头,他仍没想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儿。 他本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就要在那暗无天日的地方呆着,直到被莫非言厌倦丢弃,孤独地死在那里。可今天却突然就出来了,宋清行几乎傻了,到现在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借着空隙,宋清行愣愣地盯着沈默那精致的下巴,为什么,他突然愿意就放他出来了呢? 沈默却没注意到他在想什么,只是抱着他,在越过跪地仆从的时候,吩咐道:“准备一套衣服。” 在那仆从恭敬应“是”的同时,走过去了的沈默脚步却突然顿了一下,想起初见的那个青衣侠士,再丢下一句,“要青色的。”而后,才抱着宋清行回了自己的卧室当中。 将宋清行放到在床上铺着的锦褥上,沈默这才放开了他。然后抽开裹着他的绒毯,扯开被子,盖在他身上。 宋清行静静地看着沈默做这一切,张了张嘴,那个疑问却出不了口。他怕,怕自己一提到这个问题,让莫非言恼了,再翻脸把他关进去! 他不想再回那里了,就算这么死了,也不想回去。当然,他也没忘了那个逼他至此的威胁,所以这个死亡的前提是,莫非言愿意让他干干净净地死。 想来想去,宋清行仍是没把问题问出口,而是垂下眼睑,假装自己只是个没有自己意志的玩偶,任由沈默随便摆弄。 从这天开始,宋清行就成了魔教内一个颇为特别的存在。沈默只禁锢了他的武功,只要他不下山去,除了一些机密的地方,沈默并不限制他在魔教中的自由。 被莫非言整治过的魔教众人,竟也对敌方头儿在自家地盘上来去自如熟若无睹,好像半点也不诧异,更没人质问到沈默面前。 就算如此,宋清行却十分有自知之明。他从不乱走,更没有闯闯魔教机密地方想法,他害怕再被关回去,更不想去试探沈默的底线。 然后,到了晚上,或者沈默有事找他,他都会放弃外面那好像永远也看不够的风景,自动自觉地回到沈默的卧房去。 沈默要他做什么,他便做什么,就是要他与自己做-爱,也不拒绝。 就在各有想法的情形下,所有人都好似相安无事,达成了一种诡异的和谐。 如是,时间又过去半个月。 这天早晨,目送宋清行出门,沈默刚想让人将右护法唤来,吩咐他做些事情,莫突然在他脑中道:“默默,这样下去不行。” 沈默顺手挥退仆从,在脑中问道:“怎么了?” 莫纠结道:“这都半个月了,目标人物的生命值还是那样儿,看的我提心吊胆。默默,你赶快想个法子吧?” 穿过窗户,沈默看到宋清行站在庭院里的梧桐树下,正仰着头,一动不动地望向繁茂碧翠的树冠。那神态,说不上宁静安然,目光倒是十分贪恋,好像怎么看,也看不够一般。 沈默垂下眸子,淡声应道:“我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一不小心翻车了,锁掉了~没看到的小天使,只能摸摸你们了。 不过有一点点,小水放在自己的微博里了,微博挂在文案上,也不是多那啥的,结合修改后的看看,也可以,别失望就行了。 微博名字是:茉貊wei 好奇的可以去看看。 第43章 魔教教主 沈默使人唤来魔教右护法。 右护法匆匆赶到,跪地行礼,“属下参见教主。” 沈默微一颔首,“我记得,你前几日报与我说,最近有些宵小之徒在圣山周围窺觑?” 右护法恭声答道:“是,教主,近些日子这些窺觑之人又多了不少,且天枢堂主方才来报,紫姬行径有异,疑为他人易容混入教内,现在已经将人监视了起来,正要禀告教主,询问是否就此擒拿审问。”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魔教的制度了。 这个世界的魔教和其他世界也没什么不同,主要职位除了首领魔教教主之外,再就是担任副教主职责的左右护法,而后就是七位堂主了。 七位堂主分别是:贪狼堂、七杀堂、太阴堂、天枢堂、天璇堂、天玑堂、天权堂。这七个堂口,分别有自己的职责所在。而天枢堂的职责,就是护卫圣山。 而说到紫姬,就要提一下姬这个职位的设定原由。魔教男弟子众多,但女弟子相对较少,初代教主为了提高各个堂口男弟子积极性,就特意设定了姬这个职位。 每个堂口的姬都是由选一层一层□□的色艺双绝的女弟子担任,当然,这些姬的武艺也非常了得,并且她们实质上是教主嫡系,并不属于各个堂口管辖。 所以说,这紫姬虽说不上多重要,但也算得上一号人物,要处置也不能由天枢堂主做主,只能禀报沈默,听他处置。 无需问,沈默也知道,这些窺觑圣山的人都是有何目的。而那个敢于易容进入教内的,也不知是艺高人胆大,还是有什么内情。 不过这些,对沈默而言,都不重要。 沈默平静吩咐道:“窺觑圣山的人,只要他们没做出危害圣山举动,不必管他们,至于那个紫姬……”他垂下眼睑,脑中划过方才宋清行凝注着树冠那的模样,“继续监视即可,其他的,我心里有数。” 右护法嘴唇抖了抖,似乎想说些什么,可最后,他仍是低下头,恭敬应道:“是,教主。” 三日之后,下边果然有人来报,说“紫姬”找了个机会,靠近了宋清行。沈默听完,也就是沉默一下,便挥挥手,放过去了。 五日之后,有人来报,说“紫姬”通过天玑堂拿到了化功散的解药,而化功散,正是沈默给宋清行服下,用来禁锢他武功的毒-药。 至此,沈默知道,他与宋清行的离别之期,已是不远了。 当夜,沈默跨坐在宋清行身上,掐着他的下巴,看进他眼里,嗓音沙哑,微微喘息着问道:“想离开这里?” 宋清行身子一僵,眼中竟然划过一道惶恐。 沈默弯下腰来,轻轻地吻了吻他的唇,而后湿漉漉的唇舌划过他的脸颊,炙热的呼吸,在他嘴唇翕动的同时,吹入他的耳朵里。 那人的声音轻轻的,贴着他的耳朵,也竟也差点没能听见。那人的声音好像穿过重重迷雾,最终才传入了他的耳朵里。 恍惚中,宋清行听到那人在他耳边无声地说:“记着,我爱你。” 这话一入耳,宋清行如堕梦中,简直就要怀疑这句话,只是属于自己的一个幻听。 他僵着身子,瞪大眼睛,甚至想要偏过头去看看沈默的神色。可沈默那干燥温暖的手心却在此时覆上了他的双眼,在宋清行的感官中,余下的便只有灼人的情-热和黑暗。 那一夜,沈默缠着宋清行整整做了一整夜,到最后,被褥一片狼藉,两人身上全是重重叠叠、青青紫紫的痕迹,到分开时,宋清行甚至觉得,自己已经死过一次了。 他喘着粗气,望着精致的帐顶,恍惚的想着,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抵死缠绵了吧? 一夜过去,沈默待宋清行便又恢复了往日的模样,半分不见那夜的疯狂。 那一夜的异常,让宋清行以为沈默是发现了什么,所以那夜过后的几日,他安分了下来,没敢去和“紫姬”接头。 可几天过去,宋清行却发现,一切都风平浪静,“紫姬”也好好的,没被抓走处置,便怀疑自己是不是想多了,那人只是突然发疯而已。 于是,他便趁着日常出门闲逛的时间,来到了与“紫姬”约好的相见地点。 一见到他,“紫姬”便十分关心地问:“清行哥哥,你现在怎么样?”她仔细地打量了一番宋清行,义愤填膺道:“这才几天没见,你怎么又瘦了?那魔头又在折磨你了?” 听她提起起沈默对他的“折磨”,宋清行一阵脸热。他难堪地低下头,支支吾吾道:“……没,不是那样,我,我就是……”说到这里,却说不下去了。 “清行哥哥,你就是人太好,那魔头都把你关在这儿了,你还帮他说话?”“紫姬”撇撇嘴,明显对沈默十分不屑。 宋清行迷茫了一瞬,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道:“他,好歹没杀了我。” “紫姬”没听清,“嗯?清行哥哥,你说什么?” 宋清行摇了摇头,否认道:“没什么。” 他这么说,“紫姬”也不追问,只道:“清行哥哥,我这次有东西要给你。”说着,从衣袖里掏出一个小瓷瓶递到宋清行面前。 宋清行接过来,打量了一下,抬头问她,“这是……?” “紫姬”得意一笑,表功道:“清行哥哥,你上次不是和我说,那魔头给你下了药?这就是那化功散的解药,是我废了力气,从天玑堂那里弄来的。” 看着手中瓷瓶,宋清行一怔,想起那噩梦一样的囚禁,还有只要想起,心底就一片复杂,不知是什么滋味的那个人,握住瓷瓶的手便紧了紧。 静默片刻,他拔开瓶塞,一仰头,直接将这瓶中的解药服了下去。而后,感受着那一点点回复到身体中的内力,万般滋味涌上心头,只差一点,就要落下泪来。 闭了闭眼,忍住这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意,他笑看向“紫姬”,温声道:“钰玉,谢谢你,要不是你冒着危险来救我,想必这次,我……”他话头一顿,接着道:“我不知自己最后会是个什么下场。” 被他这么认真地注视着,齐钰玉只顾着听他感谢了,倒没听出什么蹊跷来,脸上也漫上了一层羞意。 她低下头,羞答答地说道:“清行哥哥,你别这么说。咱们自小一起长大,你在我心里,一直都是……” 说到这儿,她脸更红了,羞意更甚,话锋一转道:“能帮上你,钰玉只有高兴的份儿,冒险也是我自愿的,你不用放在心上。” 宋清行却没听出她的言下之意,只是觉得十分感动,心道:打小他就把钰玉当成自己妹妹看待,钰玉肯为他冒这般风险,日后他待她,一定要比对自己亲妹妹还要更好一万倍才行。 还好,齐钰玉却不知宋清行这会儿想的是什么,不然非得吐血不可。她眼带羞意地看向宋清行,期待地问道:“清行哥哥,现在你的毒也解了,这次,我们可以离开这儿了吧?” 听她这么说,宋清行不知怎地,竟心中犹豫了一瞬,但很快,他眼中的神情就化作了坚定。他看着齐钰玉,郑重道:“嗯,再过一会儿,我武功应该就能恢复了。今天晚上,咱们就找机会离开。” 齐钰玉立刻喜笑颜开,点头乖巧道:“好,清行哥哥,我都听你的。” —— 与齐钰玉分开之后,宋清行假装自己功力未复,如常在圣山上游逛一圈之后,天色将晚时,回了沈默卧室。他用了许多时间,做好了心理准备,结果没想到,竟是做了白功,沈默根本就没回来。 宋清行犹豫了一番,还是趁着这个机会,来到与齐钰玉约定好的地点,为了不打草惊蛇,两人化妆成了巡逻的普通教众。 本以为此行即便不是困难重重,也要有些风险,两人警戒非常地往山下走去。可没想到的是,直到下了圣山,两人仍是一路顺利,连个拦截质问的人都没有。 宋清行察觉到异样,向着身后望去,隔着重重夜色,他隐隐看到好像有一个人正立于山顶,望着他们离开的方向。 好似看到他回头,那人向他伸出一只手来,好像正期待着他能转回身,握上去。 不必猜,他也知道那人是谁,更在这一瞬间,明白了,今天这场诡异的出逃并不是他们成功瞒天过海,而是源于那人不明所以的放纵。 两人跨上准备好的马匹。 齐钰玉偏头看他,问道:“清行哥哥,你刚刚看什么呢?” 宋清行转回头来,就好像没看到那一幕一般,垂下眼睑,平静道:“没什么。” “那我们走吧?我哥哥他们就在前面等着咱们了。” 宋清行笑应一声,“好。”而后,扬起马鞭,头也不回的和齐钰玉一起疾驰离开。 看着宋清行绝尘而去的背影,沈默慢慢慢慢地放下手。 莫忧心忡忡道:“默默,他走啦,任务怎么办啊?” 沈默转身,从容地往自己的住处走去,“放心,他逃不掉的。”因为,他的心,还在我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  咦?下面有小天使说,想快进啊~ 大家都是这个意见吗? 如果是的话,好吧,那小水看看能不能调整一下情节。 第44章 魔教教主 宋清行在汇合了齐钰玉兄妹以及一些来救他的武林盟中人之后,快马加鞭,用了两天一夜回了武林盟的大本营宜城。 他此次平安回来之后,他的父母亲族,以及门生故旧等人,全都前来看望并且安慰过他,表达了对他生还的喜悦和庆幸,而后又纷纷谴责起了沈默这个魔头,而且自然还是十分认可他这个武林盟主的身份的。 可惜,在武林盟内部,对宋清行能否继续胜任武林盟主这一职位的看法,却不是这般和谐,暗地里更是存在着一股反对声浪。 这带头发表反对意见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上次武林大会比武输给宋清行的那位位列第二的武林盟主候选人,大江帮帮主,于亮。 说起这位于帮主,那也算得上是个人物了。 他本身不是什么正规门派或者武林世家的人,就是个野路子出身,但他不知从何习来一身武艺,年纪轻轻在江湖上也能排到一流高手位置,大江帮正是他一手创建出来的。 因他有这个资本,对武林世家出身的宋清行就十分看不惯,就是比武输给了他一筹,也还是单方面的认为,他就是靠着身份背景才能上-位的。 于是,在这次有了这么好的把柄的条件下,他就联络了一些在武林盟中没什么发言权的、还有那些依附于自己的小帮派,准备带头向宋清行发难,从而夺回自己“一不小心遗失的”武林盟主之位。 于是,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宋清行在回来后的第三天,就迫不得已的召开了一次内部的武林盟会,讨论的,正是宋清行这个盟主是否还能继续胜任的问题。 这次武林盟会的举办地点,是由齐家提供的场所,一个十分典型的江南园林。 其中景致精巧优雅,令人赏心悦目,十分适合谈天说话,更重要的是,这个园林的地方够大,能够容纳足够多的武林人士,前来参加武林盟会。 并且,为了证明此次会议确实公正公平公开,这次举办地点,甚至并未在只能容纳有限人数的室内,而是在这园林之中,寻了一块极为敞亮的、能让来参与的大家全都看到听到会议进程的户外召开的。 在这片开阔的广场之中,只有最前边,设了几个案几和毡垫,是留给武林中德高望重、或是举足轻重的人来坐的,至于其他的地方,就只有光溜溜的空地了。 反正来的都是武林人士,大家也没那么多讲就,席地而坐也自然什么要紧,更没人会挑剔什么。 毫无疑问的是,至少现在,还身为武林盟主的宋清行,当然会坐在上首位置,而作为强烈要求召开此次武林盟会、并代表反对意见的于亮,这些座位中,当然也有一席之地。 时至巳时,所有受邀武林人士到齐,武林盟会开始了。 齐家作为此次提供场地的家族,齐钰玉的兄长齐俊飞当之无愧地成了本次的武林盟会的主持者。这时,他率先站起身道:“诸位,武林盟会就要开始,请诸位静一静,静一静。” 灌注了内力的话音清晰地传入所有人耳中。因齐家在武林中地位不凡,他一说话,所有寒暄的、聊天的、谈话的、窃窃私语地人便都十分给面子的住了嘴,场面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 见此,齐俊飞满意地笑了笑,顺便开了个玩笑,“武林盟会可算是咱们武林盟十分重要的会议了。若非今个我们齐家当了回东道主,这主持的位置,说什么也轮不到我身上来呀。” “本来刚才说话的时候,我心里还打着鼓,担心大家伙儿一起来嘘我,但看诸位这么支持,齐某人有了底气,今儿还就厚颜主持一场了!”说着四面拱手,笑着拜托道:“还请大伙继续支持啊!” 下面众人立时哄笑,还有人起哄道:“齐公子,你放心,咱们说什么都支持你!哪个瘪犊子要反对,老子这去就砍了他!” 开了个玩笑,活跃了下气氛,齐俊飞摆摆手,让场面安静下来,开始进入正题,“知道你们大家今儿来,可不是来看我的,我也就不讨人嫌的多说了。” 说着,向着坐在席中的宋清行一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接下来,还是有请宋盟主讲话吧,大家鼓掌欢迎!” 在“哗哗”的掌声中,宋清行一身青衫,站起身来。虽然脸色仍是大病未愈的苍白,但迎着阳光,那份青松翠柏一样的挺拔和俊朗,倒是一如往昔。 他拱手道:“首先,还是感谢各位,愿意拨冗前来参加此次武林盟会。劳烦各位前来,皆是宋某之责,宋某十分惭愧。” 未等宋清行说完,一句火药味十足的话便在众人耳边响起,“你是应该惭愧。” 众人顺着声音看去,正看到于亮站起身来。他扬着下巴,不屑地看向宋清行,又重复道:“你是该惭愧,可不仅仅因为这件事儿。” 面对如此无礼的质疑,宋清行却不慌不忙,一派君子风范,仍是从容有礼地一拱手,“于兄有何见教?” “见教当然是有了。”于亮脸一板,状似正义凛然地指责道:“宋清行,你现在,还有什么颜面坐在武林盟主的位置上?” 宋清行没有说话。想起这段时间在魔教中的遭遇,还有背上那个随时随地都提醒他经历了什么的耻辱记号,连尊严都没了,他确实,并不觉得自己还有什么颜面。 见他沉默,于亮哼笑一声,得意道:“没脸说了吧?你先是比武,被魔头打败掳走,这已经证明你能力已经不够胜任武林盟主了!然后现在又和魔头勾结,不知达成了什么肮脏交易,被放了回来。” “现在,你这居心叵测之人,竟然还敢占据武林盟主之位?”他面朝下方,煽动道:“便是我答应,你问问天下群雄,问问他们,还能不能答应?” 宋清行还未如何,齐钰玉先跳出来喝骂道:“你这是信口雌黄,血口喷人!清行哥哥是我、哥哥、还有一些同道一起从魔教中救出来的,有的是人能给我作证!怎么到你口中,就成了清行哥哥勾结魔头,被放回来了?!” 于亮却毫不退缩,“要是宋清行没勾结魔头,那你说,魔头为什么没杀他?没杀他不说,还没以他为人质提条件!”见齐钰玉一下子噎住了,他趾高气昂道:“说不出来了吧?” “这……这……”齐钰玉确实也没法解释这个问题,只好求助地看向宋清行,期盼着他能说出原由来。 可宋清行又能说什么呢? 说那魔头看上了自己,把自己囚禁了,然后…… 这让他怎么说的出口,又怎么能说出口?说出来了,非但没有半点帮助,只会让局面变得更糟糕。 见宋清行久久没有回话,更没解释,于亮脸上的笑容渐渐扩大,下方众人望向宋清行的目光也开始变得异样,而后不由窃窃私语起来。 眼看形式变坏,齐钰玉急的直跺脚,“清行哥哥,你说啊!” 齐俊飞一扯齐钰玉衣袖,制止道:“钰玉!清行不说,当然有他的道理,你让清行自己解决。” “可是……可是……”看着依旧沉默的宋清行,齐钰玉咬了咬嘴唇,“不行!我猜到是这怎么回事儿了。清行哥哥怕丢面子才不说,可我不能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大家怀疑他!” 于亮面对下方众人劝说道:“诸位看,都到现在了,咱们这位武林盟主大人还是一句话都没有,若说他不是勾结了魔头心虚,谁相信啊?大家说,是不是?” “才不是这样的!”齐钰玉扬声道:“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清行哥哥不说,我来说!” “齐小姐,”于亮目光不善地看向她,“我是看在你是齐家小姐的份上,才容忍你接二连三的在这么重要的武林盟会上插言。你的身份,麻烦你自己看看清楚。宋盟主自己都不说,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齐钰玉扬了扬下巴,“你管我什么身份,我也是咱们武林盟中一员,当然就有说话的权利!大家所有人都有权知道真-相,我知道,就要说出来,不能让你们白白冤枉错了人!” 于亮眯了眯眼,“那你说吧。” 齐钰玉冲他一皱鼻子,娇俏道:“哼!清行哥哥是不好意思说,才没回答你的,你还以为自己多厉害呢。”她转向下方众人,“你们没发现,清行哥哥身体看着明显不舒服吗?” 听她这么一说,所有人都把目光聚焦到宋清行身上,看着他那与以往明显不同的苍白面色,不由认同的点点头。 看众人这么反应,齐钰玉自信道:“那魔头抓-住清行哥哥却不杀他,就是因为他要折磨清行哥哥,从他那儿得到咱们武林盟的消息。清行哥哥不说,只是担心丢了面子而已。” 她这么一说,下面人竟也觉得很有道理。宋清行可是武林盟主,被人抓住折磨,当然有失颜面。不好意思说出来,也是说得通的,于是又是一阵儿热烈讨论。 一看形势不妙,于亮赶忙说:“好,我就当你说的是真的,魔头抓住咱们宋大盟主没杀,是要获得咱们武林盟情报。那么,敢问宋盟主。”他质疑道:“你被抓了这么多日子,一点消息也没吐,就这么好胳膊好腿的回来了?” “清醒哥哥当然不会说!”齐钰玉偏头看向宋清行,求证道:“对吧,清行哥哥?” 在这样清澈的目光注视下,宋清行只觉着十分难堪,他确实没有跟那人说任何情报,可就这么认了,然后,带着一身屈辱,继续去当武林盟主? 他闭了闭眼,那个“是”字却无论如何也吐不出口来。 看他这样,于亮自然步步紧逼,“大家看啊,咱们宋盟主这个反应难道还说明不了什么?他这明显就是做了亏心事儿!不然这样吧……” 正在他说到这儿的时候,一个低沉磁性的声音却自外面传来,“不然怎样?” 声音落地,众人眼前一花,一个身穿紫袍、俊美邪肆的男子已经立在了场地中央。在落地之时,他反手一挥,毫无防备的于亮便吐着血倒飞了出去!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众人都没反应过来,只有齐钰玉瞪大了眼,尖锐的声音在场中回荡。 她失声喊道:“魔头!”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左侧小天使的地雷!么么哒! 大家都觉得进度还可以的话,那小水就继续啦!n(*≧▽≦*)n 而且吧,大家不要质疑齐非的问题啦,这个文,本身就没有什么原主啊,夺舍啊之类的问题!攻爱的,就是咱家默默,从头至尾! 最后小水会解释的~ 第45章 魔教教主 齐钰玉这一声尖叫,让即便不认识莫非言的人,也立刻知道了沈默的身份。 大家全都戒备地站起身来,拔剑的拔剑、抽刀的抽刀、掏武器的掏武器,满含敌意地望向他,同时揣度他出现在这里的理由和用意。 魔教教主,当然是武林盟的最终敌人,然而敌人就这么光明正大的出现在自己家,还出手打伤了一个人,这让大家觉得既愤怒又恐慌。 但是,就算这样,也没一个人就敢这么跳出来说,大家一起上,把这个魔头砍了。 别看于亮蹦跶的欢实,宋清行的功夫在武林盟中那是公认的好,也就几个德高望重的名宿还能与他一较高下,但也不敢说稳赢。 莫非言能把宋清行俘虏了,要说他的武功是天下第一,想必这武林盟中也没什么人会不服气的。面对他这个应该是实至名归的天下第一,当然没人敢轻举妄动。 齐钰玉率先发难道:“魔头,这是武林盟会,你竟敢出现在这儿,还敢出手伤人,是当我们武林盟没人吗?!” 先前一直稳稳当当地坐着,没发言的前武林盟主齐昊空,此时突然站起身来,严厉喝道:“钰玉,退下!你一个女孩子,这儿哪有你说话的份儿?” 齐钰玉不满地撒娇唤道:“爹~” 齐昊空不理她,面色不善地看向沈默,“今日是武林盟会,是我们武林盟在处理盟内事务,敢问尊驾大驾光临,到底有何贵干?” 他身份在武林盟中已是极高,沈默却半点面子也不给他,只一意盯着宋清行,目光专注而贪婪。 宋清行也望着他,眼神复杂的难以言喻。 见沈默只看着宋清行,却不肯回他的话,根本就无视了他。丢了面子,齐昊空面色顿时变得非常难看,可他又不能直接出手,只好忍气吞声再问了一遍,“尊驾,不知您今日前来,是有什么指教?” 沈默终于肯理他一理了。被这么多人这样不友好地盯着,沈默却怡然不惧。他环顾了一圈,“你们这是在商量要换武林盟主?” 齐昊空板着脸道:“这是我们武林盟内部事务,就不劳烦尊驾您费心了。” 被这么撅了回来,沈默却没有半分动怒的意思。他从容自若地掸了掸衣袖,轻松笑道:“怎么就不用我费心了?你们谁当盟主这么大的事儿,我们魔教也要弄个清楚明白,不是?” 他这话说的好像十分重视武林盟,可语气却戏谑的很,明显半分也不将武林盟放在眼里,更不在意所谓的武林盟主是谁。 于是,他这话音一落,众人都被他气的厉害,脸涨的通红。 沈默却不管旁人如何,又偏头看向宋清行,向他递出一只手,含笑道:“宋盟主,你知道,我个人是一直都很欣赏宋盟主你的。你看,这群乌合之众都要罢免你了,不如这就顺势与我同回魔教发展,如何?” 他的语气虽没有多诚恳,仿佛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可他眼神却十分认真,那只伸出来的手,更是稳稳的,连抖动都没有。 看着那只手,宋清行心头一颤,一下子就想到那天夜里,他也是这样向他伸出一只手来,等着他回头握上去。 齐钰玉此时却是再忍不住了,大声喝骂道:“魔头,你这是在胡乱说什么?你将于亮打伤,又这么说话,是要栽赃清行哥哥吗?!难道你以为,大家都看不出来你的阴谋吗?” “我的阴谋?”先前,齐钰玉在沈默眼里都只是空气,现在他掀了掀眼皮,终于肯正眼瞧她一瞧了。他收回手来,抱着臂膀,拖长声音道:“那……你来说说,我这是什么阴谋?” 齐钰玉气愤道:“哼!你?你就是想让大家以为清行哥哥和你是一伙的,让他当不成武林盟主,然后,换个草包来当武林盟主,你们魔教就能更容易对付我们了,是不是?” 听到这话,看到所有人都满是赞同的表情,沈默笑了。他也再不多说,更不管其他人,只看向宋清行,又问了一次,“要跟我走吗?” 在他收回手的那一刻,宋清行心中就有一种奇异的难过,此刻竟然有就这么答应他的冲动。可他的理智却及时回笼,他的父母亲族还在这里,而且,他与他又是什么关系呢? 囚禁者和囚徒? 于是,他忍下心中的冲动,偏开了头。 齐钰玉出声喝骂道:“你这魔头,害得清行哥哥还不够吗?!快滚,这是可是武林盟会,不是能任由你撒野的地方,再闹下去,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她这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话,瞬时间赢得了一片应和,下方无数人都在随她喝骂,要让沈默快滚。 沈默却根本不将他们放在眼里,只看着宋清行,等看到他偏开头,沈默垂下眼睑,自语道:“我知道了”。 说完,便也再不做多余的事儿,只脚尖微一点地,一阵清风掠过,他便像来时一般,很快就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里。 除了于亮受伤昏迷不醒,场中情形丝毫未变,就好像沈默从未出现过一样。 怅然地望着那消失在数木掩映中的紫色背影,宋清行深深地吸了口气,闭上了眼睛。 沈默消失,知道他厉害之处的人,此时全都松了口气。然后,很快场中就炸开了锅,纷纷讨论起了沈默出现在这儿的理由。 听到下方讨论,齐钰玉着急地站出来大声喊道:“大家静一静,静一静!”在吸引了所有人注意力之后,她胸有成竹地说:“大家都看出来,这魔头是栽赃清行哥哥了吧?” “你们想,他来,先是打伤于帮主,制造帮助清行哥哥的假象,又说什么要带清行哥哥走,故意说的暧昧不清,让我们起疑心。他这么做,不是反而证明了,清行哥哥根本就没有问题?” 众人纷纷点头。 齐钰玉满意一笑,“现在,证明了清行哥哥和那魔头根本就没关系,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那清行哥哥的这个武林盟主,大家就没什么异议了吧?” 经过沈默一闹,众人心思其实已经不在要不要宋清行继续当武林盟主上了,齐钰玉说的挺有道理,再个没了于亮带头,这场武林盟会便这么不了了之了。 宋清行这个武林盟主,当然也算是暂时坐住了。 可惜,面对众人的道喜,宋清行却心不在焉的很,在脑子里不停转的,仍是沈默离开时,那仿佛有些黯然的身影。 就这么恍惚着应付完了众人的恭贺,恍惚着与众人道别,恍惚着来到一处人烟稀少的景致边儿,临水旁那个眼熟的背影却一下子让他回了神! 他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向那边,等对方转过头来,那张几乎刻入骨髓的俊美脸庞入眼,他才真正确定,原来真的是他没走。 心中一时五味杂陈。 宋清行几步过去,与沈默对面而立,神情复杂地看着他问道:“你还在这儿做什么?” “我?”沈默冲他温柔地笑了,“我本来是想带你走的,可你既然还有这儿有所留恋,那我也成全你。” 他弯腰似乎想要凑近宋清行,宋清行却反应极大地向后退几步,躲了开去,沈默眼神暗了暗。 而后他直起身体,仿佛刚刚什么也没发生一般,继续说道:“那些人不服你当武林盟主,是吧?我看带头的那个家伙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今天这么算了,以后也可能不会善罢甘休。” 沈默轻描淡写地征求宋清行的意见,“既然你还想当武林盟主,不如,我助你一臂之力,把他和那些反对你的人全都杀了,你觉得怎么样?” 听到这话,宋清行心中顿时一个咯噔。他知道,这人话说的出口,以他的性格,那就一定做得出来! 于是,他也不再顾忌自己心中那莫名复杂的感觉,上前一步,拧着眉与沈默对视,严肃地制止道:“这事儿让我自己解决,你别乱来!” 沈默看着他,仔细地看了好一会儿,在确认他确实在说真的,不是逞强之后,对他温柔一笑,口气温软地答应:“好,我听你的。” 听到这话,宋清行竟真的松了口气。 虽然他自己没发现,可因为那段经历,他已经真正把沈默放到了心中,而且沈默的确信任非常,只要是他说的,宋清行都会下意识的选择相信。 他这样子自然被沈默完完整整地收入眼中,不知怎的,他竟觉得此时的宋清行十分可爱,让他很想吻下去。 想到就做,在宋清行半点防备也没有的情况下,他直接上前一步,伸手捏住他的下巴,另一只手揽住他的腰-肢让他无处可逃,而后,在宋清行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弯腰深深地吻了下去。 一开始,宋清行还想挣扎,可当熟悉的气息侵入口腔,有些思念的美妙的滋味传至大脑,他的神志一下子就飞到了九霄云外,不知不觉就沉溺了下去。 舔-舐、吮-咬、勾挑、缠-绵……这个相隔许久,火热迷醉的亲吻,让两人都沉迷了进去,相互索取,不可自拔。对他们来说,这世界只剩下了他们两个,周围的人和物都已经化作了虚无,不能入眼入耳。 于是,他们自然谁也没发现躲在一个亭柱后面的、追着宋清行过来的齐钰玉。 瞪大眼,不可置信地望着那拥抱在一起相互亲吻、密不可分的两人,过了好一会儿,齐钰玉才接受了这个可怕的、却不得不相信的、亲眼所见的事实。 她犹豫片刻,闭了闭眼,再睁开,眼中闪过决绝地光芒。而后,在恶狠狠地瞪了沈默一眼之后,无声无息地退了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  小水在文案上挂了预收坑文案,走过路过不要错过,都来看看呀~ 发现有喜欢的梗的话,请收藏下哟! 爱你们,么么哒! 第46章 魔教教主 本来自那天之后,宋清行的武林盟主身份已经是坐的极稳了,可惜,两天之后发生的一件震惊武林的大事,却让他的武林盟主之位平生波澜。 于亮死了,非但他死了,他们大江帮除了唯一一个幸存者之外,竟然被屠杀了个一干二净,全都死了。 而那个幸存者,此时正痛哭流涕地跪在中央,口齿不清地哭诉,旁边摆着的,是武林群雄帮忙收敛好的、数十具大江帮弟子的尸体。 周围人都聚精会神地听这唯一一个幸存者说话,唯有宋清行站在上头,看着下方这一幕,眼神有些失焦,明显精神不在这里,不知在想些什么。 那人哭道:“……我们、我们,帮主昏迷不醒,那些人都、都太厉害了,我、嗝,我们这些弟子全都不是对手,就、就……呜呜……” 可能因为惊吓过度,他说话就有些颠三倒四,说了半天,其实也只是说,敌人都很厉害,最厉害的帮主重伤,而他们这些弟子武功太低,只能任由敌人屠戮。 眼见这样不行,齐钰玉率先出声安慰道:“你先别哭了,咱们武林盟德高望重的长着们全在这里,一定会为你主持公道的。你还是先说下,你知不知道,那些人,都是什么人?又为什么要来灭门你们大江帮?你们都得罪谁了?” 那人哭声顿了一下,挂着眼泪,期盼地看向她,吶呐道:“真的、真的,能为我主持公道?那、那人太……我、我不敢说。” 齐钰玉冲他安抚地笑了笑,“放心吧,咱们武林盟再公正不过的,管他是什么人,做下这种罪大恶极的错事,咱们武林盟都不会容忍的。” 好像从她的态度中得到了信心,那人不安稍退,终于镇定了一点。 他吸了吸鼻子,恶狠狠地瞪向宋清行,眼中是刻骨的恨意,伸手一指,“就是他,就是他指示,不,不对,是勾结,勾结魔教,灭了我们大江帮满门!” 他这话一出,全场大哗!所有人都惊疑不定地将目光聚集焦在宋清行身上。 宋清行也终于回过神来,眼神清楚地落在他身上,缓缓启口,好像是在跟他确认,又好像是在期待着他能否认,“你说,是我勾结魔教灭了你们满门,那,这事儿是魔教做得?” “你还装什么装!明明是你勾结了魔教,你会不知道?”那人恨恨地盯着宋清行,大声指责道:“我都听到了,你还想狡辩什么?” 说完,他冲着众人站立的地方,“砰砰砰”地叩下头去,很快就磕出血来,声音悲怆,“还请各位给我、还有我们大江帮死去的弟子做主!请诸位给我们做主!” 齐钰玉瞥了宋清行一眼,见他面无表情地站着,唇角微微翘起,很快又压了下去。 她眼珠转了转,奔过去扶住那个不住叩头的幸存者,温声道:“你先别这样,别这样。你这样,我们怎么知道你说的都是真的?” “我知道,也相信,清行哥哥绝不会是那样的人!先把你都看到、听到什么说出来,我们才好判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对不对?弄不好,只是误会呢?” 那人望着她道:“齐小姐,我知道,你们都认为宋清行是好人,绝对不会做出这种事儿,我以前也以为这个宋清行是坦坦荡荡的英雄人物,可这是我亲耳听来的!” 鲜红的血顺着他的鬓发流了下去,洇湿了他的脸,可他却擦也不擦一下,只眼睛红彤彤地盯着宋清行,斩钉截铁道:“为了不让他有机会狡辩,那我现在,就把我经历了什么、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全都说出来!” 他道:“那天夜晚,一开始就和以往没什么区别,很平静,除了巡夜弟子,我们都在睡觉。但是,就快到子时的时候,我就迷迷糊糊突然听到一声惨叫,后来,大家都惊醒了。” “一出门,就是满地的血还有尸体,数十个蒙面的黑衣人一路畅通无阻地打杀了进来,没有几个弟子是他们的对手,很快,我们大江帮就死伤惨重。” 众人都聚精会神地听着,神色凝重,宋清行的神情格外专注认真。 那人继续道:“后来,等我们人死的差不多了,一个穿着紫色衣服的人,就从外面走了进来,他没遮脸。那天武林盟会我也在,我一下子就认出,他就是那天在武林盟会上出现的魔头!” 听到这里,很多人都倒吸了一口气,满含怀疑地看向宋清行,而宋清行则是心中剧震,像是心底破了个洞,冰冷的风吹进来,凉意一下子布满了胸腔。 而后,就是撕心裂肺一样的痛! 可他却不管不顾,自虐似的,还一心盯着那个还在诉说的幸存者。 “他,他其实一直没出手,就,就只是看着他的手下屠杀我们。后来我躲起来了,就听到,那些黑衣人杀完了我们大江帮的人,其中一个就去跟那魔头禀报。” 说到这里,他身体一抖,明显有些骇怕,“那个时候,我只就在附近躲着,害怕极了,一动也不敢动,然后,我听到那个人跟那魔头说、说‘禀告教主,已经检查过了,没有活口。’” 说到这,他的眼泪又流了下来,“我那个时候,就知道、知道,我们大江帮,可能、可能只有我自己活下来了,我是唯一的活口了。” “之后,我又听到了那个魔头说话。他说,‘做得很好,退下去吧。'然后,我听到那个人走了,再过了很长时间也没有声音。我本来以为那魔头也走了,刚想出来,竟然听到那魔头的说话声。” 说到这儿,他一脸的心有余悸,“那魔头在自言自语,他说:‘很好,现在,这个大江帮都死光了,那武林盟主这个位置,宋清行就……’然后他就没了声音。我过了好一会儿才敢出去,那时候他就不在那儿了。” 他目露恨意,瞪着宋清行,“这话的意思难道还不明显吗!我们帮主发现了你跟魔教勾结,反对你当武林盟主,你就索性指使他来灭我们满门,是不是?没了我们帮主,没了我们反对,你这盟主的位置就坐定了!” 而后,他转向周围众人,“能说的,我都说出来了,现在,大家还不相信我吗?这个,宋清行看着人模狗样,没想到,根本就是人面兽心!还请大家为我们大江帮做主啊!” 说着一边哭嚎着,一边再次使劲地叩起头来,周围一时静默,大家都看向宋清行,屋内只剩下他那“砰砰”作响的磕头声,还有那痛彻心扉的哭嚎声。 然而,面对这么强有力的指控,宋清行却只是木然地站在那儿,倒是看不出任何心虚的样子,反倒是有些心不在焉、失魂落魄。 他这反应,让一些人相信,这事情,可能不是这样的。 于是,过了有一会儿,有人出声质疑,“你们大江帮全都死了,为什么只有你活着?而且,以那魔头的本事,怎么可能没发现你?” 那人哭嚎声骤停。然后很快,他羞愧的低下头去,“我、一开始我躲在了后面,后来,后来,没办法了……我躲到了粪、粪坑里……才、才保住了命。” 他这回答,让众人目瞪口呆,却又不得不服气。要是真躲进粪坑了,那没被发现,倒、倒是真挺有说服力的。这么想着,很多人却都不着痕迹地往后退了退,尽量离那人远了点儿。 而得到了这么确凿的证词,齐钰玉终于满意了,没想到,易容术效果这么好,也多亏了这小子能忍住恶心,藏到那种地方,不然还真有点说不过去呢。 压下了几乎就要倾泻到唇角的笑意,在群情激愤,纷纷要求宋清行给出解释的时候,她装作焦急的样子,跳出来喊道:“大家能否听我一言?” 这声音尖锐高亢,力压众议,众人不由一时安静下来,一同看向她。 一个大胡子不满地质问道:“齐小姐,上次武林盟会,就是你力保宋清行,我们才继续支持他当武林盟主的。现在都这样了,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齐钰玉从容一笑,不慌不忙道:“大家都知道,我与清行哥哥青梅竹马长大,而且我们的关系……”说到这儿,她却不说了,脸微微一红,好像有些不好意思。 她这么说,知道齐家和宋家是世交的人,全都善意地哄笑起来。这两家明显有联姻的倾向,不然没有前代武林盟主支持,宋清行这武林盟主之位得到的也不会这么容易。 这里头的关系错综复杂,武林盟主也不是谁武功好就能当上,宋清行只是恰好武功顶尖罢了。在明眼人眼里,于亮之辈,根本就是跳梁小丑而已,根本不值得一提。 所以说宋清行勾结魔教,老牌的武林人是都不怎么相信的,只是,现在大江帮被灭门了,这又出来一个指控宋清行的幸存者,那这件事儿,当然就不会这么容易过去了。 要是这宋清行真是一时没想开,脑子一浑,真勾结了魔教,也因为于亮蹦跶的太欢,要灭了他满门,省省心,这也不是不可能的,对吧? 所以说,现在有这么情况,有这么多条人命夹在中间,他们现在自然再不能依据这个就去相信,宋清行确实没问题,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还是要弄弄清楚的。 齐钰玉一指跪在地下的幸存者,继续道:“大家都听到,他刚才说什么了吧?如果没听清,我再重复一遍,那魔头说的是:‘很好,现在,这个大江帮都死光了,那武林盟主这个位置,宋清行就……’” 她转头,向跪在地上的那人征询,“我重复的应该没错吧?” 那人点点头。 她面向众人,语气轻快道:“大家看,那魔头,根本没说,清行哥哥到底会怎么样,是不是?大家想啊,如果今天,他没活着,大家说,你们会怀疑谁?” 众人仔细思考了一下,最后,目光还是转向宋清行。 看到这,齐钰玉笑得更自信了,“你们看吧?据我所知,大江帮因为建帮时间比较短,其实根本没多少敌人,尤其是会灭门他们的敌人,至少,我想不出来有谁。” “而你们想想,到时候,这事儿发生了,在大家眼中,最有嫌疑的,跟他们最不对付的,会做出,也有能力做出灭门这个举动的,除了前几天在武林盟会上,被他指控和魔教勾结的清行哥哥,还有谁呢?” 第47章 魔教教主(完) 齐钰玉的话,在人群中引起了很大反响,得到了一大片人的赞同。因为事实的确如此,大江帮被灭门,管他有没有幸存者,被怀疑的对象,宋清行都是第一位的。 得到了这么多人的赞同和支持,齐钰玉得意极了。她偏头飞了宋清行一眼,想看看她这样为他说话,他会是什么反应。 可惜,宋清行却垂眸不知在想着什么,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见她这样出言相助、为宋清行挽回局势,他还是那副无动於衷的样子,齐钰玉不甘心地咬了咬唇。 她眯了下眼睛,很快又佯装出一脸的开朗,对众人俏皮的眨眨眼,“现在大家都知道,那魔头根本就是武林盟会上搅局不成,又出了招来诬陷清行哥哥了吧?” “那魔头的意思根本就是,过了那天,清行哥哥就再当不成武林盟主了!我觉得,他能接二连三的这么做,一定是非常忌惮清行哥哥当成武林盟主,或者说,他根本就是不想让清行哥哥在武林盟中继续混下去了!” 就在这一瞬间,在她说到沈默根本不想让宋清行继续在武林盟中继续混下去的时候,她眼角瞥到一直视她于无物、像个雕塑一样的宋清行,竟然神情巨震,猛地向她看了过来。 他这反应一入眼,齐钰玉心中不由得又气又怒又得意。 气怒的是,她帮了这么多忙,清行哥哥也没看她一眼,但一说到那魔头,清行哥哥就有反应了,真是讨厌! 不过,等她转念一想,这气怒又很快化作了得意的感觉。 幸好她想到了这么个绝妙的计策,虽然清行哥哥现在还是最在意那个魔头,但只要清行哥哥认可了自己的话,接下去情势也能按照自己想的发展,那距离他们两个决裂,就已经为期不远了。 和那个魔头搅在一起,清行哥哥就只是一时糊涂而已,迟早还是会回到她身边的! 心中不住地转着念头,面上却半分不显,齐钰玉摆出一副正义凛然样子,义愤填膺道:“那魔头确实好算计,让我们差点着了他的道!哼!可他怎么也想不到,他这根本就是白费功夫!” 她指了指那个幸存者,“非但大江帮有这么个机智伶俐的弟子躲过一劫,给我们揭穿了他的恶行,让他无处可躲,我们武林盟中人更是全都慧眼如炬,一下子就识破了他的阴谋!” 这话,摆明了,就是对众人明晃晃的讨好。而受了这么个响亮的马匹,大家也确实心中舒畅,全场都开心的哄笑起来,也对齐钰玉说的话更加认可了。 趁此时机,齐钰玉赶忙道:“清行哥哥的品行大家是都知道的,这个武林盟主之位,当然也是毋庸置疑的,对吧?而且,请大家放心!” “那魔头作恶,我们武林盟绝不会对此视而不见,清行哥哥更是会带领大家为大江帮讨回公道,让那魔头血债血偿!”她笑着偏过头,看向宋清行,好似征询一般问道:“是不是,清行哥哥?” 这话看似无害,好像只是随口一问,但其实已是图穷匕见,将宋清行逼上了绝路。 若宋清行不肯答应带领武林盟去讨伐沈默,那么他刚刚被齐钰玉强行洗清的与魔教勾结、灭杀了大江帮满门的嫌疑,自然会重新回到他身上。 不然,你一个好好的武林盟主,不想把那个诬陷你、想让你当不成武林盟主、并且为此犯下灭门大罪的魔头千刀万剐也就算了,怎么还要包庇他,让你带人攻打也不愿意呢? 所以,至此,齐钰玉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宋清行除了与沈默决裂一途,便再也无路可走。 跟着齐钰玉的话,所有人都把目光聚焦到了宋清行身上。 感受着胸腔内,好像心被挖空一样的感觉,宋清行闭上眼,深深地吸了口气。 铁一样的事实已经摆在了面前,他回顾自己方才那还自欺欺人地挣扎和期盼,觉得自己非常的可笑,比所有小丑都可笑,简直是可笑又可怜。 他和那魔头是什么关系,他凭什么有那个自信去相信,那魔头会听他的话呢? 他将他囚禁,对他做了那些事,什么时候将他真当成一个人看了?对那魔头来说,他宋清行根本就只是被他玩弄在掌心之上,想如何就如何的玩物而已吧? 现在,那些他想不通的问题,全都有了答案。 估计,当初,他肯放他回武林盟,只是当时厌倦了,后来又想找回他这个玩物,才会在武林盟会上出现,说要带走他。 后来发现带不走他,就一意孤行去灭了大江帮满门,就像钰玉说的,他这是试图让他在武林盟混不下去,逼他回到魔教,继续去给他当爱宠! 可就在这个时候,他这个傻子还一心以为,那魔头是真的把他当成了人,会尊重他的意愿,愿意听他的决定,是……真爱他! 睁开眼,看了看一脸期待地望着他的齐钰玉,又环顾了一圈凝注他、等他回应的众人,宋清行眼中划过一抹决绝。 不管他与那魔头现在关系如何,他一心认定的公理不会改变,做错事的人,就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而现在这么多条人命摆在他面前,欠下的血债,自然还要血来偿还! —— 武林盟各个大小帮派,在宋清行的带领下,没用上两天的功夫,就来到了魔教根据地柒玉山、也就是魔教的圣山脚下。 就这数百人正要研究如何攻上山去的时候,魔教已经收到了报信,并且反应极快地安排了数位弟子,奔下山来,与武林盟众人在山脚下对峙。 就在两方全都掏出兵器,互不相让的时候,一顶宽大的玉制轿椅被四位魔教教众抬着,从圣上之上慢悠悠地晃了下来。 到了阵前,乌压压的魔教教众给这顶轿椅让了条宽绰的通路,并且这轿椅经过哪里,哪里的人墙眼见就矮下去一片,再仔细看,就能发现,是那块的魔教教众齐刷刷地跪了下去。 这场面,武林盟中人全都反应过来,是谁来了。于是,各个屏息凝神,戒备地望向魔教那边。 果然不出众人所料,等那轿椅来到前沿,所有人都看到,有一个紫袍玉冠、俊美邪肆的男子,正以手支额,斜靠着坐在玉轿之上。 大家一眼认出,这男子不是别人,正是那个曾经出现在武林盟会之上的魔头! 等玉轿停下,沈默这才抬了抬眼,懒洋洋地出声道:“魔教圣山不是什么名胜古迹,也不欢迎外人莅临参观,诸位远道而来,不知是有何贵干?” 一个蓝衫短须的汉子跳出来,大声喝骂道:“魔头!你的阴谋诡计都被我们慧眼识破了,还想装什么糊涂!” 沈默眉也不皱,只像拍个蚊子苍蝇一样,一扬手一挥袖,那汉子立刻吐血倒飞了出去! 这么个倒霉案例摆在面前,靠得较近的武林盟众人顿时一阵惶恐,纷纷戒备地向后退去。 沈默却不管这些人做什么,只不耐烦道:“你是什么身份,敢在本座面前叫嚣?你们盟主呢?让他出来和我说话。” 宋清行越众而出,“我在这。” 这时,沈默才坐正了身子,以一个魔教教主面对武林盟主时应有的态度,漠然问道:“宋盟主,不知你今日带着这么多人,大张旗鼓到我们圣山来,究竟有什么目的?” 看到他,宋清行眼神恍惚了一瞬,这漠然的态度让他心中一痛,竟一时没能接上话。 见此,齐钰玉眼中划过一丝不虞,立刻大声喝道:“魔头,你别装了!你为了污蔑清行哥哥,竟杀了大江帮数十口人,简直罪大恶极、罪不可恕!清行哥哥当然是带人来讨伐你的!” 听到这话,沈默先是不屑地嗤笑一声,“大江帮?那是什么玩意儿,也值得本座费劲儿去杀?”说到这儿,他突然想起什么一样,皱起眉,“等等,大江帮?” 齐钰玉咬了咬唇,眼神偷偷往宋清行身上一撇,赶忙道:“对,你想起来了吧?你想杀他们嫁祸给清行哥哥,好让清行哥哥在武林盟呆不下去!可惜,你没料到,那天会活下来一个亲眼看到你作恶的幸存者!” 沈默眯了眯眼,不理会齐钰玉,转而看向旁边一直默然不语的宋清行,“宋清行,你看着我。” 宋清行依言抬头与他对视。 沈默肃然道:“你也相信,那什么大江帮是我杀的?我说我没杀,你信不信我?” 宋清行面无表情,“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什么好狡辩的?” “哈哈,哈哈哈……”听到他这回答,沈默笑了,而且是仰天长笑,这夸张的大笑声中,满满的全是自嘲。 笑罢了,他一扬袍袖,飞身而起!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站在了宋清行面前,和他面对面。 武林盟中人全都慌张后退,只有宋清行还立在原地,无动于衷。 凝注着他的眼睛,沈默再问了一句,“我答应过你的事,就绝对会做到,你不信我?” 宋清行板着脸,依旧没有丝毫波动,“你做没做过,你心里清楚,人证物证俱在,事实明明白白。而且,”直到此时,他神情中才透出了一丝疲惫和心灰意懒,“你在意我信不信你吗?” 沈默道:“那我说我爱你,你相信吗?” 宋清行闭上眼,显见,连话也不想跟他说了。 见此,沈默温柔地笑了,眉眼之中蕴满爱意,轻轻缓缓地说道:“你不相信我对你的心,那我现在就把它给你,好不好?” 话音落地,在谁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反手一把插入自己胸口,而后狠狠地往外一拽! 白皙的手掌上面,立时多了一颗鲜血淋漓的、仍在跳动的心! 这一幕入眼,宋清行瞪大了眼睛,目眦欲裂!他一把扶住沈默就要歪倒的身体,悲声吼道:“莫非言!你干什么!” 沈默靠在他胸口上,将手上的心脏往宋清行面前递了递,艰难地道:“我,把它,给你。现在……你相信,我爱你了吧?” 眼泪刷的一下从眼眶中滑了出来,宋清行紧紧地抱住他,连连点头,哽咽着道:“我信,我相信!” “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到了这时,宋清行终于笑了。他俯身,亲了亲沈默的额头,轻声回答:“嗯,我愿意。” 在他话音刚落的同时,沈默的另一只手也穿透了他的胸口,同样掏出一颗心来!他费尽全身力气,将两颗心贴到了一起。 “我爱你。” “我也是。” 两人相视一笑,而后,一起闭上眼睛,停止了呼吸。 与此同时,紫色的光芒骤然绽放,浓郁紫紧紧地包围住了他们,梦幻非常。渐渐的,这紫光开始消融,一缕一缕,汇入了沈默的眉心。 紫光消失,露出了相拥而立的两人,面容微微带笑,两颗心紧紧地贴在一起。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天使楠木的地雷!么么哒! 这个故事完结的不算突兀吧?小水想这个结局想了好久呢~ 第48章 情敌 天旋地转之后,沈默刚觉着灵魂一沉,有了实体的感觉,而后,竟然察觉身体一轻,好像飞了起来,紧接着就是“砰”的一声巨响,同时,脊背处传来一阵砸在地面上所引发的钝痛。 他这是刚一来新世界,就不知怎地被摔了个七荤八素! 还未等沈默从这让他头昏脑胀的境地中回过神,一阵风声掠过耳畔,沈默仓促抬眼望去,一只矫健的黑豹竟直直地向他扑了过来! 还未等他脑子里做出恰当的应对,身子一沉,那只黑豹已经稳稳当当压在了他身上! 两只前腿牢牢地摁住他的身体,黑色的头颅低垂下来,灼热的呼吸喷吐在他的面庞上,野兽特有的竖瞳紧紧地锁定住他,闪着捕猎者特有的光芒。 沈默瞪大了眼和它对视,脑子里一片空白,僵直了身体,一动也不敢动。 就在他以为自己会倒霉的在刚到新世界的第一天,就惨遭兽口的时候,那只皮毛油亮,体型流畅,身姿矫健的黑豹却在此时往旁边轻轻一跃,离开了他的身体。 然后,一阵热烈的喝彩声、鼓掌声突兀地在周围响起来!从惊吓中回神的沈默这才发现,他现在是躺在一片敞亮的空地上,周围满是围观的人,而且全是男人。 令沈默惊异的是,这些人的打扮全都十分简陋,只是在下-身处用兽皮遮了遮而已。更让沈默没想到的是,离开他身上的那只黑豹竟在刹那之间,化作一个高大挺拔、俊朗非凡的男子! 看到这一幕,沈默的眼睛瞪得越发大了,这是个什么世界! 见到沈默还躺在地上,似乎以为他被摔伤了,那男人竟丝毫也不在意自己赤身裸-体,弯下腰,冲着沈默伸出一只手来,低沉磁性的声音在沈默耳畔响起,“没事吧?” 恍惚地瞥到他胯-间那硕大的某物,沈默立刻非礼勿视地偏开眼睛。他顺便伸手搭上那只宽厚的手掌,低声道:“我没事。” 微一用力,那人便将他带了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夸奖道:“能在我手下撑这么久,虽然在雄性里还是有点……但以你的身板,已经是不错了。” 不知道该说什么,沈默胡乱地支吾了两声,一低头,相对于在场诸位肌肉男,显得颇为白-皙纤瘦的入眼,他立刻知道,这男人为什么要说自己体格弱了。 旁边一位肌肉十分夸张、比沈默见过的所有健身先生都要健壮的大块头,声音洪亮地哄笑道:“洛曼,你就别谦虚了,你可是咱们部落里第一勇士,哪个敢和你比身手啊?” 转而看向沈默,上下打量了一番,“不过,伊诺这雌性一样的小子敢这么挑战你,也算勇气可嘉了,以前我可没看出来,这小子还有这份胆量。” 另一个汉子也接话道:“是啊,伊诺这小子,平日里阴阴沉沉的,孤僻的厉害,再加上那个小体格,跟个雌性似的,还以为他多没用呢!但今儿这么一看,还算是有个雄性样子嘛!” 众人一起哄笑,纷纷发表意见,但多半和这两个人说的没什么两样。 沈默初来乍到,根本搞不清形势,倒是猜到那汉子口中的伊诺应该就是自己了,揣度着他口中那个阴沉孤僻的样子,只低着头,任由众人哄笑,一句话也不说。 洛曼摆摆手止住了众人的话头,打了个圆场道:“伊诺平日里虽然不说话,但打猎巡逻这些雄性做的事儿,他也一件都没少过,是不是?好了,好了,我们也比完了,你们都该干嘛干嘛去吧!” 听了他的话,众人纷纷跟洛曼打了个招呼,而后,三三两两勾肩搭背,嘻笑着散开了。 人走-光了,洛曼从旁边的石堆上捡起一块兽皮,围在腰间,而后走过来,注目沈默,认真问道:“现在能告诉我,今天为什么突然想要挑战我了吗?” 刚刚到这儿,一点记忆也没拿到手,沈默哪里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啊?于是,他只能继续沉默,佯装孤僻地摇摇头,仍旧不肯说话。 洛曼叹了口气,又拍了拍沈默的肩膀,“别把大家的话放在心上,大家都没什么恶意。什么体格都是天生的,和种族有很大关系,你们狐族一向……” 说到这儿,又拍了拍,诚恳道:“你这样已经不错了,真的。你挑战我,可能只是想向大家证明自己的实力。其实大家不和你来往,只是因为你性格有些……嗯,今天以后,应该就会好很多了。” 他说完了,沈默只能胡乱地点了点头,就算是应承下来了。 见他点头,洛曼又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笑道:“你以前不说话,也不合群,我还真没怎么注意到你。今天这也算不打不相识,下次打猎,我带你。” 沈默抬眸看他一眼,揣摩着语气道:“……会不会,拖累你?” 听他这么一说,洛曼先是一愣,然后琥珀色的眸子里一点点漫上笑意,连连道:“没关系,没关系,说好了,下次我叫你。” 说完,那人冲他一点头,“巡逻队那边我还要安排一下,我就先走了。” “嗯嗯。”沈默口中应着,目送着他离开。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在粗陋的石墙后面,这才收回目光来。 这里,应该是一个被石墙围起来的原始村落。现在,他是停留在这个应该是个宽阔敞亮、打扫的干干净净,像是广场一类的地方。 而目所能及处,除了粗陋石墙和厚重的木门之外,要么是低矮简陋的石头或者破木板搭起来的房子,要么就是大片大片种着不知什么东西的土地。 打量着这个原始而又破陋的环境,沈默皱了皱眉,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时不时有三三两两的人,结伴从这边走过,他这么呆站着,竟也没人表示惊讶或者质疑。 即便这样,沈默也知道,自己不能就这么呆站着了。他打量了一番,思考了一下,还是走到那个不知做什么用的乱石堆后面,捡了个石块坐了下来。 收起了方才的伪装,以手支额,长长的发遮住了面容,沈默面无表情地在脑海中唤道:“莫,出来。” “默默,我来啦!”莫的声音十分轻快,显见心情很好,然后就是一顿猛夸,“默默,默默,你太棒啦!上个任务完成的也不错哦!能量已经……” 沈默没什么心情听他废话,直接打断,“能给我新记忆吗?” “哦哦,好哒!” 在莫话音落地的下一秒,沈默就接收到了新身份的记忆。在翻看完了这些记忆,弄明白自己的处境之后,沈默一时有些无语。 怪不得到了这个世界这么久了,见到的都是男人,一个女人都没有,结果,不是他猜想的那样,这世界的女人比古代严苛,都要遵从什么清规戒律不能出门,而是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女人! 这是个比较奇异的世界,是个只有男人的世界,所有男人总共分成两类,雌性和雄性。 那些被称为雄性的男人,相对而言,身体比较健壮,最重要的是,能够变成动物形态,是部落里的攻击主力,主要负责守卫部落,外出打猎,为部落提供主要食物来源; 而雌性的男人非但体格相对较弱,最重要的是,他们除了根本不会变身之外,让沈默三观破裂的是,这些有着男人外观的雌性,竟然还能生育下一代! 看到这里,沈默难得在心里赞扬了莫一次,还好莫稍微靠谱了一回,给自己的新身体是个雄性,哪怕是这么个在所有人眼中,都十分“弱小”的雄性。 不然,要他生孩子?想想都挺可怕的。 不过,虽然没成为雌性,沈默是挺开心的,但是很快,他就反应过来,这里头还有个问题。 沈默问道:“那个洛曼,是目标人物吧?” 莫顿了一下,应该是在翻看版面,而后,轻快地答道:“哦哦,没错,默默,就是他!” 沈默诡异地静默了片刻。 那家伙,可是个铁得不能再铁的雄性,而他现在也是雄性身份,攻略起来,会不会有点困难? 虽然说,这世界上,“男女”数量极为不平衡,雌性十分珍贵,就像他现在所在的这个“炎日”部落里,总共一百来人里头,也就只有那么二十来个。 于是,雄性和雄性在一起组成家庭也不少见。 但可是!一般这样的,都是两个能力较弱的、根本得不到雌性青睐的雄性,而那个洛曼,可是这个部落中的武力最强者! 不管是什么社会,什么动物,只有强者才能拥有最多的交-配权,这简直就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而在这个部落中,就像洛曼这么个典型“高富帅”,不想与他交-配成家的雌性,根本就不存在! 而且,这个世界的人们,除了结成家庭的两个人要彼此忠诚之外,其他的,和自然界的动物们基本没什么区别,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而所有人最根本的需求,除了温饱,就是繁衍。 想到这儿,沈默就头痛。 虽然外形都一样,他这个身体,甚至比这个世界中大部分的雌性都要显得“羸弱”,但是,只有一个麻烦,他不会生孩子! 这样一来,目标人物,真的会爱上他吗? 要是穿成雌性的话,是不是任务能更好搞定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佐则小天使的地雷!同时也道个歉啊,真的真的很不好意思,上次一不小心打成左侧了,自己没发现,抱歉抱歉,不要生气啊,么么么么哒! 新故事开局,希望大家都能喜欢! 第49章 情敌 本以为,作为雄性,难以获得目标人物青睐已经是特别让人为难的事情了,结果,等沈默翻完原身记忆,就更有些发愁了。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在这个世界中,对这些婚姻忠诚的兽人们来说,伴侣永远是第一位的。 孩子什么的,若是雄性,那么在成年之后就会被分出去单过,雌性会直到他们出嫁为止,不管怎样,并不能成为他们生活的重心。 于是,当伊诺的阿爸在一场战斗之中牺牲了之后,他那痴情的阿爹便一直郁郁寡欢,不久之后也追随而去,剩下了他一个人在这世上生活。 更糟糕的是,作为一个雄性的狐族孤儿,伊诺的身板并不健壮,在兽人世界的审美中也就并不讨喜,部落里的人们也不觉得,他以后会成为勇士,能为部落做出巨大贡献。 于是,整个部落里也没几个人关注他,在意他,只是在他成年之前,分配给他一点食物的时候,勉强让他有口吃的,不至于饿死,也就算是仁至义尽了。 又因为他在大部分人眼里,都没个雄性样子,长得跟个雌性似的,从小到大,和他差不多大的那些雄性兽人们,全都十分鄙视他,更不愿意带他一起玩。 所以,能养成他这么阴郁孤僻的性子,其实根本不奇怪。 先前,洛曼就曾经说过,他在部落中,与大家关系不好,就是因为他为人孤僻,喜欢独来独往,不愿意和大家来往的关系。 但实际上,这根本就是伊诺故意的。 因为从小开始,注意到他的人,给予他的都不是什么好的体验,除了嘲笑就是讥讽,所以,他本人其实一点也不喜欢让别人的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而是喜欢让自己在部落中没什么存在感。 按理说,以他一贯的作风,大概直到战死,或者老死也会一直保持这样透明的状态,根本不会愿意来挑战洛曼这个部落第一勇士,出这个风头,让大家注意到还有他这么个人。 可谁让他心中住着一个白月光呢? 伊诺是个孤儿没错,也习惯了孤独,但这不代表他没有正常人的感情,不渴望来自别人善意的目光和关怀。 从变成孤儿的那一刻,不,就在他阿爹得知他阿爸死讯的那一刻,他就再没感受过来自别人的温暖,这个部落中几乎所有的人,给予小小的伊诺的,除了冷漠忽视,就是奚落讥嘲。 在伊诺眼中,在这些冰冷黑白、甚至是面貌模糊的人群中,唯独琼是不同的。 琼是一个雌性,一个在整个部落中,所有人都公认的最美丽的雌性;更难得的是,他还是祭祀学徒,身份高贵,所以还没等他成年,众多的追求者就已经蠢-蠢-欲-动了。 伊诺会在意他,当然不是因为他美丽或者身份,而是因为他的善良。 刚开始失去双亲,伊诺心中是悲伤而又害怕的,心理十分脆弱。于是,虽然从小就被那些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兽人奚落,但那一次,他实在忍不住了。 可是,他身为一个雄性,从小的接受的教育就是,作为雄性,宁肯流血也不能流泪,哭是十分懦弱、值得鄙视的行为。 于是,为了不被别人知道,他就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偷偷的躲在那里哭。 没想到的是,年幼还有些调皮的琼,想要尝试制作药膏,也背着祭祀,独自一人在那挖药材,结果,就发现了偷哭的伊诺。当然,伊诺也同时发现了他。 在看到琼的那一刻,伊诺心中是十分惊慌的。他知道哭这种事,对一个雄性兽人来说,是十分令人不耻的,偷哭被人发现,简直脸都要丢光了。 本来以为自己会再度得到一顿嘲讽奚落,让伊诺没想到的是,琼非但没那么做,还温柔地询问了他为什么哭。在知道了前因后果之后,甚至还安慰了他! 这是在伊诺成为孤儿后,第一次感受到来自他人的关怀。哪怕这关心他的、安慰他的,只一个比他还小一点的雌性,这丁点善意,也像一束光,破开心墙的冰冷黑暗,暖暖地洒了进来。 自那以后,伊诺就开始在意起了琼,越在意他,越关注他,就越发现,他真正是个温柔又善良的小雌性。他从不口出恶言,也不嘲笑鄙视任何人,怜惜弱小,善良正义。 而且,从那次安慰过伊诺之后,他们两个,时不时的,就会在那个两人共有的秘密基地遇见。一点一点儿的,两个人结成了秘密的朋友关系。 琼会笑着和伊诺说话,会跟他分享许多开心不开心的事情,当伊诺受伤的时候,他还会用自制药膏,微笑着给伊诺治伤…… 于是,再也没有亲人和其他朋友的伊诺,就这样,将琼当成生命中唯一值得在意的人,超越朋友,胜似亲人。 琼成了他整个黑暗冰冷的生命中,唯一的、带着暖意的光,是他一生之中,最重要的人。 他爱上了琼。 少年伊诺,有一个遥不可及的美梦,那就是和琼组成一个家庭。当然,他也就是放在心中想想而已,以琼的条件和众多追求者,他知道,自己其实并没有什么机会。 就在琼即将成年的那天,伊诺实在忍不住心中的翻涌,佯装好奇,询问了琼心中的喜欢的人,然后,将他当成好朋友的琼,羞涩的告诉了他一个名字。 洛曼。 没错,就是沈默的目标人物。 在听到这个名字之前,伊诺其实早有预感。 他虽然不怎么在意部落里的人,也不和他们来往,更没注意过这个洛曼是谁,长什么样子,但这个名字,他还是听过几次的。 据说洛曼本身高大英俊,还是部落中的第一勇士,未婚雌性几乎都对他又好感,琼喜欢上他,倒也不算奇怪。 伊诺心中虽然难过,但更多的,是对琼的祝福。 不过,在那之前,伊诺还是决定,为了琼,他要挑战洛曼,想看看他的本事究竟如何。 这就是伊诺挑战洛曼原因了。 了解完伊诺的所有记忆,还有这场挑战赛的前因后果,沈默就更加的头痛了。 他在扮演人物的时候,一贯的原则,都是不去破坏起本身应有的设定,更不会强行扭曲原身的意愿。 对伊诺来说,他心中只有一个琼,洛曼可是他的情敌。他是永远也不可能爱上洛曼,更不可能会和洛曼在一起的,参考前几个世界,这就让沈默有些难办了。 不过,还好,任务只需要洛曼爱上他就行了,至于具体要怎么做,他还真是要好好的思量思量了。 理清了记忆和思路之后,沈默站起身来,向着伊诺记忆中的家走去。 来到整个部落最西边,沈默站在一栋低矮破旧、乌漆嘛黑的小石屋前,踌躇了一下,还是推开那破破烂烂木板门,迈步走了进去。 虽然,早就在记忆里知道,这个家贫穷破陋到什么程度,但实际见到,沈默还是有点难以置信。 逼仄黑暗的小房子里,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家徒四壁,寥寥的几个家具,一眼就能看个清楚明白。 一张木头制成的床摆在墙边,铺了一层磨得有些破损了的兽皮,石头制成的锅灶磊在距离床稍远一点的角落,一个小小的桌子,放在旁边,上头摆了两个石碗,几双木筷。 门窗都是木板制成的,上头蒙了不知道什么野兽的兽皮,不打开的时候,屋子里一点光也透不进来,黑漆漆的,和夜晚也没什么区别。 这么简陋的环境,是沈默从未经历过的,接受起来,确实困难了一点。但是,还好伊诺本身比较爱干净,东西虽破旧,但却没什么污渍,整个房子,收拾的也还算整齐。 感觉到有些饿了,沈默来到锅灶旁边,看了看放在灶台边的食物和调料,然后正如记忆中所见,十分悲惨的,只看到了一块肉,还有一小碗粗盐。 再仔细地翻看了一下伊诺记忆,发现从小到大,他的食物只有白水煮肉之后,饶是沈默再淡定,这会儿也要不好了。 住的简陋些还能忍,但天天都这么折磨自己的味觉?沈默心中一个劲儿地摇头,作为大吃货国的一员,他还真有些受不了这个。 又仔细地在伊诺的记忆中挖掘了一下,他竟然发现,原来不是伊诺太贫穷,才这么吃的,而是受限于石制工具,这个世界几乎所有人,都只会煮这一招而已。 看到这里,沈默不由心中一动。 不都说,想要抓住一个人的心,就要抓住一个人的胃?或许,这会是一个好办法? 有了这个念头,沈默对发明美食这件事儿,就更上心了。不过,以他和洛曼的关系,这事儿还需要一点时机。 现在,最重要的,沈默摸了摸自己有些难受的胃,还是想办法填饱自己的肚子吧。 —— 过了两三天,终于研究出了几样勉强能下口的东西之后,沈默还是没找到机会,能够不突兀地接近目标人物。 洛曼最近都在忙巡逻队的事儿,根本没去打猎,就算他去打猎了,沈默也没把握他还能记得那天说过的话。 而他扮演的伊诺,又不是那种会找上门套近乎的人。 在仔细地观察了几天之后,沈默终于发现了一件能够利用的地方。 他注意到,洛曼虽然很受欢迎,也很适应被众人追捧,但他本人并不太喜欢喧闹的地方,也不怎么喜欢人群。 而每到夜半的某个固定时间,他都会独自一人去部落外的小河中洗澡,应该是比较享受一个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处的宁静感觉。 于是,那天夜里,沈默提前洛曼半个时,率先来到了那条小河,然后洗澡。 果然,半个小时之后,站在河中央的沈默,耳朵微微一动,听到了轻微到几不可闻的脚步声,沈默想了想,微微向后一仰,整个人都没入了水里。 其实接近这里的时候,洛曼已经发现了一点不同寻常的地方,在稍稍犹豫了一下之后,他还是向着河边走了过来。 转过一棵两人环抱粗的大树,洛曼就看到了在月光映照下,与以往一样,微波粼粼、像是铺满碎银的河水,除此之外,并没什么其他的东西。 他有些疑惑地皱了下眉,而后眼睛一闪,盯住一个方向,他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水下游过去了! 就在他满是戒备、目光锐利地盯住河中他发现有异的地方的时候,“哗啦啦”一声破水的轻响传来,一个人影恰在此时,自水中钻了出来! 那人一入眼,洛曼一时竟有些看呆了,差点以为自己看到了传说中的精灵! 那人身躯削瘦,修长的脖颈微微后仰,腰肢不盈一握,简直比他见过的所有雌性还要纤细,但仔细看去,却能发现,这纤细的身躯上面覆着一层薄薄的肌肉,线条优美流畅,并不如何单薄; 月色皎洁,银白的清辉洒落在那人白皙的皮肤上,晕着珍珠一样柔和的光泽,银白色的长发被双手拢在身后,顺滑如丝,水珠从上面不住地滴落下来,砸在河面上,泛出一圈圈的涟漪。 也正因发丝都被拢在身后,那人的比部落中所有雌性都要出众的面庞,也就完整地展露在月光下面。 他闭着眼,鼻梁高挺,眼尾微翘,浓密的睫毛挂着几滴水珠,微微颤动着在白皙的面庞上,落下两片扇形阴影。殷红的唇,轻轻抿着,好像有些难以诉说的心事。 不知怎的,在这明亮的月光下,如此俊美超绝的人,给他的感觉竟十分飘渺,像是一个忧郁的剪影,随时都会化作一阵轻烟,就此消失。 呆看了好一会儿,终于回过神来,洛曼有些迟疑地唤道:“……伊诺?” 听到声音,那个“精灵”也睁开眼,偏头望过来,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洛曼?” 有些熟悉的声音入耳,洛曼瞪大眼睛,“真的是你?” 其实也难怪洛曼这样,因为讨厌自己那张和雌性一样、甚至比雌性还要“阴柔”的脸,伊诺习惯于用长发遮住自己的面孔,更习惯低着头。 所以,这还是洛曼第一次完完整整地看到他的脸,也是第一次发现,原来阴郁孤僻的伊诺,还有这么一张超越了部落中所有雌性都要好看的脸。 “嗯?”沈默不解。 洛曼有些尴尬,轻咳一声,“你怎么在这里?” 沈默回答的一点也不心虚,“啊,我突然想洗澡,就来这儿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佐则小天使的地雷!么么哒! 双更有点难……4000好伐?n(*≧▽≦*)n 第50章 情敌 水声潺-潺,沈默微微一低头,目光便扫到洛曼手中的东西,若无其事地邀请道:“你这也是来洗澡?一起么?” 不知怎的,听了这话,洛曼只觉着耳根一麻。明明在水中的那个也是个和他一样的雄性,但可能是因为月光太朦胧,那人又太美,竟让他心底有些说不出的感觉。 洛曼忍住去摸耳朵的冲动,有些尴尬地轻咳一声,微微一点头,尽量十分自然地回答道:“咳咳,好啊。” 反正他们都是雄性,一起洗澡,也没什么关系……吧? 这么想着,洛曼将手里的东西放在岸边的石块上,背着身,解开遮在重点部位的兽皮裙,以一种不太符合他之前那坦荡的姿态,轻盈向后一仰,溅起一蓬巨大的水花,飞快入了水里。 而后,他的下-半-身也掩在水里,只有上身从水中探了出来。 沈默不由仔细打量了他一眼,这人与伊诺,完全就是两个极端。 面容深邃,线条刚毅,是纯男性的英俊,整张脸,完美的犹如刀削斧凿一般。 其身材也与这张脸十分相配,肩膀宽阔、胸背厚实,古铜色的肌肤狂野性-感,贲起的肌肉没虽没那么夸张,却也蕴含-着不容小觑的力量。 不得不说,以他经历过的几个目标人物来说,这人的身材,能说的上是最具男性魅力的。 打量完了,沈默微垂下眼,按照伊诺的性格,自顾自地撩起水,漫在身体上,做出一副认真洗澡的样子,再不肯说其他的话了。 入了水,有了水的阻挡,洛曼终于觉着自在多了。 说实在的,伊诺是个雄性,就算一起洗个澡,他也没必要、更不应该有现在这种,好像是和雌性一起,有些不自在、需要避讳的感觉。 但是!但是吧,都怪这月色太美了,伊诺面容和身姿又太过出色,弄得他总有一种是和雌性在赤诚相对的感觉,不由得不别扭。 想到这儿,洛曼又偷偷地往旁边瞥了一眼,不过说实在的,要是伊诺不会变身的话,他长成这种比部落中所有雌性都要美的模样,还不知道会引来多少追求者呢。 习惯了自己一个人夜半在这条河中洗澡,同时享受一点夜晚的冷清宁静,现在身边多了一个比雌性更美的沈默,两个人都不说话,洛曼便觉得这种安静有些说不出的暗昧和尴尬。 他想了想,轻咳了一声,还是找了个话题,“咳咳,那个……感觉最近几天也没见到你,在忙什么了?” 沈默抬眸望向他,轻声道:“没做什么,就研究了几样吃的。” 这十成十是伊诺的性子,有问必答,一点多余的也不会说。 “嗯?”洛曼好奇道:“怎么突然想到做这个了?” 沈默撩起一捧水,洒在锁骨上,晶莹的水珠纷纷自白-皙的胸膛滚落,越过樱红色的两点,滑过平坦的小腹,没入河水中,溅起一圈圈涟漪。 见到这一幕,洛曼喉结微微一动,竟然觉着有些不知所以的干渴。 沈默却并未察觉到洛曼的异样,口中认真回答道:“就是突然有了兴趣。这么多年,大家一直都吃着同样的东西,我就突发奇想能不能改善下口味,让食物更好吃一点。” 洛曼不自在地偏过头,“其实,这倒真是个好办法。” 沈默不明所以,“嗯?” “你不是想要改善和大家的关系么?”洛曼解说道:“你上次挑战我,做得就很好,现在又想出这个法子,要是真能成功,以后会和部落里的大家越来越和睦的。” “我其实……”刚想解释自己这么做的原因,沈默声音一顿,以伊诺这种不会辩解的性格,就算是被误会了,也不会跳出来解释这么复杂的东西,因为对伊诺而言,这些都无关紧要。 于是,他刚说了一个词就住了口,算是默认了洛曼的话。 洛曼飞快看了他一眼,“怎么了?” 沈默摇了摇头,“没什么。” 这话题便结束在了这里,两人间,一时又安静了下来。 洛曼低头搓洗着自己身体,脑子转了转,找了个话茬,“哦,对了,上次我说过要带你一起打猎的,记得么?” 沈默乖乖应道:“嗯,记得。” 在心中不住地说服自己,他们两个都是雄性,一起洗澡根本没什么奇怪的地方,根本不必有这种别扭的感觉。 等那古怪的情绪在自我暗示下消减了不少,洛曼终于肯看向沈默了,“巡逻队这边我已经安排的差不多了,再过两天我就会去打猎,要一起来吗?” 沈默和他对视许久。 大概是看出了他的邀请很诚恳,而后,才好像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一样,极为郑重地对他点了点头,“好,一起吧。” 见到他这副极为认真的样子,洛曼不由愣了一下。 虽然在伊诺上次挑战完自己之后,他就觉得这小孩和大多数雄性兽人都不同,阴郁孤僻倒是有一点,更突出的是,给了他一种很乖的感觉。 现在,他终于能确定了,他还真是这种性格,并不是自己的错觉。 对比了一下自己那些要么粗-鲁蛮横、要么桀骜不驯的雄性兽人兄弟们,洛曼突然觉得,要是能有这么个乖乖牌的弟弟跟在身边,感觉也真是挺不错的。 打定主意将沈默当成自己的弟弟看待,洛曼心中那种别别扭扭的古怪感觉彻底不翼而飞,琥珀色的眸子也漾起了笑意,“行,那我们说好了,等到时候我喊你。” 沈默冲他微微一笑,就算是默认了。 将沈默看作了弟弟,轻松下来的洛曼,这会儿终于能自在地活动了。 他两步来到岸边,拾起放在石头上的、这个世界中普遍用来搓澡的瓜瓤,涉水来到沈默旁边,递过去,不客气道:“能给我搓搓背么?” 沈默顿了一下,没说话,直接伸手接了过来。 他这动作,洛曼就当他答应了,毫不犹豫地背过了身。 在对方转过身后,沈默又仔细地打量了一下。 从前面观察,这人的身形已经很吸引人了,但从背后看去,那种纯男性的阳刚魅力简直扑面而来。宽肩窄腰,整个看去,是完美的倒三角身材,臀-部-紧-窄挺翘,双-腿笔直有力。 那些沈默曾经在杂质、电视中看过的型模和他一比,简直就是不值一提。 扫过一眼,隔着一层粗糙的瓜瓤,沈默将手放在了洛曼宽厚的肩膀上。 一触上去,他的手就微微地顿了一顿。 这人的肌肤,给他的触觉就像裹着热铁的丝绒,坚硬光滑的表象之下,散发出一股强大的火力,就算隔着一层瓜瓤,沈默也能感受到这有些灼人的热度。 恍惚了一瞬之后,沈默很快收回心神,将瓜瓤浸了下水,用清凉的河水冰了冰自己似乎被烫了一下的掌心。而后,便目不斜视,专心致志地给洛曼擦起背来。 这边,沈默心中没了杂念,将心神都放在手里的活计上,那边厢,应该享受被伺候擦背的洛曼,却有些心神不宁了。 粗糙的瓜瓤划过肌肤,是一种他习以为常粗粝感,但对方指尖也参合着时不时地和他的背部相碰,瓜瓤擦过后的火热和对方指尖的微凉相交织,不知怎地,竟传来一种奇异地酥-麻。 而且,更要命的是,对方就站在他身后不远处,清浅的呼吸吹拂在脖颈上,痒痒的感觉挑动着他的神经末梢,混合着那种酥-麻感,让他浑身都不自在起来。 强忍着让沈默帮他把后背整个儿擦了一遍,在感觉到对方想再重新擦一遍的时候,洛曼赶忙转身,一把将他手中的瓜瓤夺了过来。 对上沈默疑惑的视线,洛曼干咳一声,掩饰道:“那个,差不多干净了,我给你也擦一下吧。” 沈默不疑有他,点点头,直接应了个“好”,背过了身子。 这是洛曼第一次,将沈默的后背,看得这么清楚。 本来远远看着,洛曼就觉着对方和他不同,皮肤白皙细腻的很,比雌性也不差什么了。 但这么近距离一看,他才能确认,这岂止是比雌性不差什么,简直就是比大部分雌性还出众——以他这么敏锐的眼神,竟然连个毛孔都没能发现! 为了方便他施为,那头银白色的发丝已经被对方拢到身前,修长的脖颈和两扇型状完美的蝴蝶骨便毫无遮掩地展露在他眼前; 弯曲的脊柱划出一个优美的弧度,在纤瘦的腰部微微凹陷下去,最终没入那白嫩的双丘之中,竟然会让人有种想要探寻的**。 手里捏着瓜瓤,洛曼一时又看得呆住了。 等了有一会儿了,也没感觉到瓜瓤落在身上,沈默疑惑地偏过头来,“怎么了?” 对上他这单纯的疑惑目光,洛曼脸上一热,狼狈地挪开视线,口中道:“没什么。”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中的瓜瓤放到了沈默脊背上。 沈默也没觉着有什么不对,见他就要开始擦了,便直接转回了头。 用眼睛看着,洛曼已经觉着对方的肌肤特别柔滑细腻了,但指尖这么一碰,才发现,原来他还是有些低估了。 对方肌肤那光滑微凉的感觉,仿似顶级玉石一般,但玉石却没有他肌肤这么柔-腻软嫩、堪比凝脂。 自己有些粗茧的指头,摩挲在这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完美的皮肤上,洛曼觉着自己好像有什么不对劲了一样,即便浸在这么凉快的河水中,身体竟还有些发热,脸越来越红,呼吸也越来越粗重。 为了不让这种奇怪的、又让他有些难堪的热度占据身体,草草地给沈默擦过背,洛曼便将手里的瓜瓤一扔,匆匆丢下一句,“好了。” 也不等沈默回话,他就一个猛子扎进了凉凉的河水中,很快就向远处游去。 沈默不解地望着他,莫名觉得这人,竟有种落荒而逃的样子。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沈默觉得,自己今天想要套近乎的目的也算是达成了。于是,冲着洛曼的背影喊了一声,“我洗好了,要回去了。你呢?” 洛曼浑厚却有些喑哑的声音远远地传来,“我还要等一会儿,你先回去吧。” 等沈默出了水,和他打了个招呼,离开的时候,洛曼这才钻出水来,出神地望着他离开的背影,怔怔地站了好一会儿。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不是什么美食文啦!倒是有个小天使说的色-诱更精准一点。 虽然,默默本意只是套近乎而已,嘻嘻~ 第51章 情敌 两天之后,洛曼果然实现了他的承诺,过来喊上沈默,要带他一起去打猎了。 这个大陆上的兽人们,所有部落都会在“丰收季”组织全部落的雄性来一场盛大的捕猎,这是一场极为重要的狩猎,会给部落带来十分丰盛的猎物。 然后,这些获得的猎物,除了留存一部分,作为部落中-共有,来供养部落中的孤寡老弱、或者以做他用,而其他猎物,就会比较公平地分配给出力的勇士们。 部落组织的狩猎也只有这一次,其他时间,部落居民们的食物来源全都需要自己获取,还好的是,这个世界的兽人们虽然还没有畜养牲畜的习惯,但已经有了一些种植的经验。 如此一来,有能力打猎的,就出去自己捕捉猎物,没有能力的,只能在部落中的空地上,种植一些素食,勉强让自己不至于饿肚子而死。 所以,洛曼这次与沈默打猎,只是日常获取食物而已,因而并未叫上其他人,成员也只有他们两个。 一大早儿,洛曼就已经来到了部落最西边,依据印象,找到了沈默的家。 站在这个破陋低矮的石屋外头,看着那斑驳的墙壁,还有破旧的门窗,洛曼的心,像是被针扎了一下,有些微微的刺痛。 像伊诺这样一个瘦弱的狐族雄性孤儿,他本就知道会过得比较艰难,但实际见到的情况,又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更艰辛一些。 以他住的地方估计,他吃的应该也是很糟糕的,怪不得伊诺的身体会这么瘦弱了。 这个时候,他竟然有点责怪自己没能早一点与伊诺相识,若是早一点的话,有他的帮助,也许伊诺的生活,就能更轻松许多了。 说实在的,洛曼这突如其来的自责和心疼,其实没有什么道理。 他和伊诺往常没什么交集,也说不上有什么关系,而且,这部落中像伊诺这样过得艰难的孤寡残弱也不少见,他也从没有这么同情心泛滥的时候。 而且,伊诺的瘦弱体型,其实与吃的好不好关系不太大,大部分原因,都只能归咎于种族特性而已。 但是,洛曼却一点也不觉得自己这么想,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他只以为,通过那一次挑战,他认识了伊诺,又因为伊诺性格太过乖巧,让自己把他当成弟弟一样看待了。 弟弟过得不好,自己这个当哥的,心疼也挺正常的,不是? 打定了主意,今天一定要把猎到的猎物多分给沈默一些,洛曼这才扬声唤道:“伊诺,在家吗?” 沈默却没出来,只在屋内大声应和,“在,稍微等我一下,我马上出来。” 这个时候,沉浸在自责和心疼这种情绪中,神思不属的洛曼才将将注意到,这简陋的屋子内,正有“滋啦啦”的异响传来,而且,空气中正弥漫着一股诱人的香味。 洛曼抽了抽鼻子,浓郁的香气飘进鼻端,占据了他的所有嗅觉,闻着这个味道,他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想起沈默那天和他说正在研究,看看能不能做出好吃的食物,洛曼就是一愣。 本来以为,他是说着玩的,但是,闻着这个他从来没闻到过的香味,他眨眨眼,没想到,还真被他做成了? 几步来到打开的窗子前,洛曼向着屋内望去,昏暗的石屋内,沈默正站在角落里的灶台前面,石灶下面烧着火,奇怪的是,上边架着的竟然不是石锅,而是一块石板。 以洛曼锐利的眼神,一下就看出,石板上头已经扑了一层油,上头摊着的东西黄白相间,有些熟悉,眼神往旁边一扫,灶台边上扔着的“叽叽鸟”蛋壳入眼,他心中立刻了然,果然是鸟蛋。 洛曼心想,这做法倒是挺奇怪的,他以前都没见过别人这么弄,不过闻着倒确实挺香的。 看着沈默在那忙活,洛曼问道:“需要我帮忙么?” 动作利落地将煎好的鸟蛋用铲子拨到一旁,同时从旁边的碗里取来薄薄的两张饼摊在石板上,沈默头也不抬,“稍等一下,很快就好了。” 不一会儿,薄薄的面饼就被煎的两面焦黄,传来了面食独有的清香。 洛曼不错眼地盯着沈默将鸡蛋铺在煎好的面饼上,又从旁边取了应该是烤制过的肉放在上面,还夹了一点他没吃过的绿叶菜,更是撒上了一些他从来都没见过的粉末。 看着这一系列程序,洛曼心中迟疑,虽然味儿闻着不错,但是真的能行么? 沈默却不管他想什么,直接将面饼一卷,用铲子放到旁边的石盆里。很快,两个被煎的焦黄的卷饼就并排躺了在石盆中,散发着腾腾的热气和香气。 兽人世界版本的鸡蛋灌饼,就算是做好了。 放好手里的铲子,沈默伸手,将落到耳边的长发往耳后一掖,偏头看着洛曼笑道:“你来的正好,也来尝尝我做的早餐吧。” 洛曼犹豫了一下。 他知道沈默过得不好,没什么家具的屋内,更是证实了这一点。 以本心来说,他是不想吃他的东西的,但是吧,那食物又太诱人,而他也真的挺好奇是什么味道的,更何况沈默又这么盛情邀请,要是拒绝也不太好。 所以这犹豫也只用了一秒,在暗下决心,等会打猎要多给沈默分些猎物、以后也要多关心他一点之后,洛曼这才笑道:“好啊,你这食物挺新奇的,闻着也香,我都有点想流口水了。” 用一张洗干净的宽大的叶片将其中一个卷饼包裹起来,沈默将其递给洛曼,“尝尝看。” 在沈默期待的目光中,洛曼接过来,在热腾腾的饼上咬了一口。 面饼的酥脆混合着鸟蛋的鲜嫩、烤肉的韧性,带来一股极为奇特的口感。 而当这口食物接触到舌头之后,一股他从未品味过的清香,混合着肉还有鸟蛋的微微焦香,更有一种特别的辛香,一下子占据了他的味蕾。 从没品尝过这种好滋味洛曼,一时之间再也想不起别的,脑子里只剩下了好吃这两个字,眼中更是只剩下了手上的食物,忍不住一口接着一口,不一会儿,就将手中的东西吃了个一干二净。 吃完了,手中只剩下了用了包裹的叶子,洛曼意犹未尽地回味片刻,这才想起自己光顾着吃了,都忘了食物的主人还在自己身边呢。 他偏头看向沈默,露出一个不好意思地笑容,尴尬地解释道:“那个,太好吃了,我没忍住……” 没等他说完,听到这个夸奖,沈默眼睛一下子竟变得亮晶晶的,并且咧开嘴巴,冲着他,露出了一个十分灿烂的笑容。 这笑容是如此的美好,充满了单纯干净的喜悦,加上那近于完美的容颜冲击,被他这么一笑,洛曼的话一下子卡在了喉咙里,脑子也空白了一瞬,都忘记自己想说什么了。 沈默笑着说道:“我觉得味道也行,就是没什么信心。但是,你也喜欢的话,那可真是太好了。” 在他的话音中回过神,发现自己竟然看沈默看得失态了,洛曼耳根不由一红。 他偏开头,掩饰性地咳了一声,“咳咳,确实,挺好吃的。”为了带过尴尬,他转移话题地问道:“你都是用什么做的?除了肉和鸟蛋之外,其他的东西我都没认出来。” 一听这个,沈默果然没注意到他的不寻常,并且一改性格中的阴郁沉默,滔滔不绝地给他介绍起来。 他拿起另一个卷饼,指着外皮道:“这个,是我用‘稞麦’磨成粉,混合水,揉出来的。”又给洛曼展示了一下中间的东西,又指了指旁边放着的奇怪粉末,“肉和蛋你知道,再其他的,就是这个了。” 他将那粉末放到洛曼鼻子前面,“你闻下。” 洛曼听话的嗅了嗅,然后,一股十分冲鼻的辛辣味传来,嗅觉灵敏的洛曼忍了忍,还是没忍住,匆忙转过头,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看他那么狼狈,笑意在沈默唇边一闪而逝。 他努力压了压想要上翘的唇角,就像没看到洛曼那狼狈的样子一样,一本正经道:“这个是我用盐还有‘辣味果’‘胡根’还有些别的,磨成的粉,用来调味的。怎么样,不错吧?” 虽然他已经尽力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面孔了,那带着笑的眼睛却还是出卖了他,洛曼一眼就看出他心里正因为自己丢脸的样子偷笑呢。 看着他脸上憋笑憋出来的粉红色,洛曼眯了眯眼。 被一个雄性捉弄嘲笑了,他心中应该是不快的。但是,奇怪的是,他却跟中邪了一样,心中非但不生气,反倒觉得,能在沈默脸上看到这么生动的表情,就算出丑被他笑也值得了。 这太奇怪了,也不应该,虽然他把伊诺当弟弟看,但是,就算他家亲弟弟在他这儿,也没这种待遇啊? 不过,洛曼又瞄了一眼那张仍带着些许绯红的漂亮脸蛋,他能这么纵容,大概就是因为他长得太好看了吧? 能看到这么赏心悦目的一张脸,没了阴霾的笼罩,能展露出各种生动的表情,就算被嘲笑一顿,也的确很值得。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佐则小天使的地雷!开心~mua!(*╯3╰) 会做饭的默默,简直“贤妻良母”呀,难怪洛曼沉迷啦~2333333 第52章 情敌 在沈默也用过早饭之后,两人带上背篓和工具,向着距离部落千米外的原始丛林出发了。对能够化形的雄性兽人们来说,出了部落之后,两人就一同化作兽型,奔跑了起来。 小半天过后,一眼望不到边际的、生长着茂密森繁的粗壮树木、还有无数灌木青苔等植物、充满了自然气息的丛林就出现在了两人眼前。 在树林外,两人停住了脚步。 瞥了眼沈默化身的雪白狐狸,洛曼突然开口道:“反正时间来得及,已经到地方了,跑了这么远的路,我们两个休息下,恢复恢复体力再进去吧。” 沈默往他那边扫了一眼,跑了这么远的路,他已经是四爪发软,喘息粗重,大汗涔涔了,可反观洛曼化身的矫健黑豹,仍旧是气定神闲的样子,好像只是散了会步而已,喘息十分清浅均匀。 沈默知道,他说这话,不过是看到自己累的厉害,想让自己休息一呆,只不过是顾及自己的雄性的尊严没有明说而已。 他既然知道,当然也不会那么不知好歹地逞强,驳了他的好意。 于是,沈默点点头,欣然应允,“好啊,那我们就在这树下呆一会儿吧。” 话音落下,他直接化为人形,□□着身体站起身来。 见沈默毫不避讳地在他面前露出光溜溜地身体,洛曼忙不迭地偏开头,挪开目光。 从滑落的背篓里拿出兽皮围在腰间,沈默半跪在地上,翻了翻竹篾编制的背篓。 见他没注意到自己,洛曼趁着这个机会也化成了人形,在他还未抬头的时候,飞快地将兽皮围在了腰间。 翻到自己想找的东西,沈默仰头看向洛曼,询问:“我这里有肉干,要吃点吗?可以补充体力。” “肉干?”洛曼好奇地看过来,“什么东西?你做的?” 沈默点点头,目光澄澈,“对呀,要吃点么?” 想起早上吃到的美味卷饼,洛曼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伊诺的手艺真不错,这个之前没听过的肉干,应该也很好吃吧? 这么想着,自动分泌出了唾液,胃部更是奇怪地涌起了饥饿的感觉,洛曼垂下眼睑,强自抑制住心中那让人丢脸的迫不及待,佯装出十分平常的语气道:“嗯,好啊,我尝尝吧。” 沈默从背篓里掏出肉干,打开包裹的叶片,从里边取出一片,笑着递给在他身边坐下的洛曼,“喏,先尝尝。” 洛曼伸手接过,没急着吃,倒是先打量了一会儿。 这肉干确实和他想的一样,就是用肉做的,但和他们平日里做得烤肉不一样,暗红色的表面上,没有油光,而且确如其命,干干的,感觉没什么水分。 洛曼将那块巴掌大的肉干凑到鼻端,一股醇厚的肉香混合着他之前在卷饼中吃到的那种辛香疯狂地涌入鼻端,浓郁地香气张扬肆意地冲入脑海,一下子占据了他的所有嗅觉。 放进嘴中,牙齿轻轻咬下,洛曼愣了一下,没别的,这肉干韧性有些出乎意料,超过了他之前吃到过的所有食物,这么随意一咬,竟然没咬下来。 说实在的,对他这个拥有锋锐牙齿雄性的兽人来说,他之前吃过的食物都太过柔软了,吃起来一点也不费力,像这种有嚼头的感觉,对他来说真是十分的新奇。 他稍稍加了一分力咬合下去,肉干终于被切割了下来。 单是这么柔韧口感,已经让洛曼觉得新奇又满意了,结果食物一入口,那种因为烘干而变得越发浓郁的肉香和带些辛辣、又有点咸香的调料香气猛地在舌尖上爆炸开来,洛曼不自觉长长地吸了口气。 对习惯了只用盐巴抹在肉上烤制的洛曼来说,这味道真是太香了,而且更重要的是,这肉干吃进嘴里,和往常的烤肉一点也不一样,不腥不涩,没有一丝苦味,只有浓浓的香气。 “怎么样?”沈默期待地问道。 咽下口中的肉干,洛曼忍住再吃一口地冲动,偏过头,看向沈默,真诚地夸奖,“特别好吃。你在这方面很有天赋,很了不起。” 听了这话,沈默立刻开心地笑了起来,一双美丽的眼睛霎时间变得弯弯的,落入洛曼眼中,有种说不出的可爱。 沈默有些羞涩地道:“天赋什么的,倒是说不上,就是瞎琢磨,碰运气而已。” 洛曼摇摇头,看入沈默眼中,认真道:“不用妄自菲薄,你能用一些我们都没尝试过的方法,做出来这么美味的食物,这就是一种天赋。” “可惜我不会做,也没这方面的天分,是能天天都吃到这种美味,就好啦!”说到这儿,他冲着沈默晃了晃手里的肉干,玩笑道:“不然,把你抢回我家,让你天天给我做,怎么样?” 沈默白了他一眼,“不怎么样。”转而神情变得认真,“不过,如果你想吃的话,等你以后有了雌性,可以让他到我这里学,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保证教会他。” “雌性啊……”看着沈默,洛曼眼神一暗,而后像是掩饰什么一样,朗笑出声,“我还没想现在就成家呢,要交他,你可有得等了。” 洛曼伸手一揽沈默肩膀,“在那之前,看在咱们已经这么熟的份上,我的伙食就由你包了吧?我会打猎给你当伙食费的。” 这话一出,洛曼自己愣了一下,而后越想,越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 他先前已经有了帮助伊诺的想法,想要多分给他一点猎物,但是,他却没找到什么好借口。伊诺也是个雄性,如果直说的话,就有点瞧不起伊诺本事的意思,太伤他雄性自尊了。 现在,有了这么个名头,他岂不是能光明正大的多给伊诺一些猎物了?反正他的伙食都让伊诺包了,多给点也是正常的嘛。 这么一想,不等沈默拒绝,洛曼就直接拍板决定了,“好了,就这么说定了啊。” 三两口把剩下的肉干塞进嘴里,不管沈默张了张口,好像要说什么,洛曼口中嚼着食物,转移话题地含糊着问道:“怎么样,休息好了吗?天色不早了,我们该开始了。” 沈默瞠目结舌地看着洛曼这么霸道的一面,心中十分抓狂,他还没答应啊喂。 可看着身边已经迫不及待重新化身黑豹、明显不想再继续交谈下去的洛曼,沈默只能乖乖闭了嘴。 —— 这片森林十分广袤,树木繁茂的枝叶相互连接,在地上投下成片成片的阴影。只有丝丝缕缕地阳光,透过空隙,在地上印下零星的光斑,因而,这森林地面的大部分区域,都是潮湿又阴暗的。 一豹一狐脚步轻捷地穿梭在粗壮地树木中间,瞳孔在昏暗的环境之下,同样扩张的又圆又大,几乎遮住了整个眼仁。 这是雄性兽人们化身为兽后的独有天赋,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将视线变得更加敏锐,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把所有地方都看得清清楚楚。 沿途一直有兔子、松鼠这一类的小巧的动物从两人面前跑过,可他们却看也不看一眼,半分也不停留,直直地向着此次的目的地前进。 这一次,他们的目标,是这森林之中的唯一的一个湖泊,湛蓝美丽的塞萨尔湖。 塞萨尔,在兽人世界的语言中,是蓝宝石的意思。由这个名字,就可以想象到,这湖泊究竟会是多么美丽的模样。 当然,对前来打猎的沈默和洛曼来说,风景美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塞萨尔湖是这座巨大的森林中,最为主要的水源,森林中的大部分动物,都依靠着这个湖泊饮水生存。 可想而知,在这座湖边,他们会遇到多少猎物。对兽人们来说,塞萨尔湖就是他们打猎的圣地,只要你本事足够,这里常年都不缺少兽人们的食物。 大约走了一个时辰,面前豁然开朗,没了粗壮而又遮荫的树木,一片空荡荡地土地连接着一个巨大的湖泊,出现在两人眼前。 大片大片金黄色的耀目阳光自天空撒落下来,没有一丝云彩的蔚蓝天空,倒映在一片平静、不见半丝涟漪的湖泊中央,映出一种宝石一样剔透的湛蓝。 如此美丽的湖泊,完全无愧于塞萨尔这个名字。 到了目的地,两人并未急着出去,而是分别躲在一棵树后,放下背篓,探着头,观察着湖边的动静。 成群的嘴巴猩红的雪白飞鸟停驻在岸边,慢条斯理地梳理着自己的羽毛,另有一些则翱翔在湖泊上方,时不时地急速俯冲下来,衔起一尾小鱼之后,又飞快掠过,在平静的湖面上,荡开层层涟漪。 吸引住沈默和洛曼视线的,却不是这些长着翅膀的鸟儿,而是一个正在悠闲享用这清湛湖水的、由十几头麋鹿组成的鹿群。 在对视一眼,互相点头示意之后,一豹一狐同时从树后冲了出去! 两个掠食者的出现,一下子打破了湖边的宁静,无数的飞鸟拍打着翅膀,惊叫着飞起,四散在天空之上;被追赶的麋鹿们更是扬起四蹄,惊慌奔窜,在地面上踏起一阵轻烟。 洛曼率先追上一直麋鹿,一跃而起,凭借着体重将那头麋鹿扑倒,而后张开满布利齿的大口,狠狠地咬在了那头倒霉麋鹿的脖颈之上! 麋鹿挣扎着,扭曲着,四蹄乱蹬,用尽全身力气想要摆脱洛曼的钳制。可惜,它那脆弱的脖颈已经落入了敌口,弱点被黑豹锋锐的牙齿死死咬住,它一切的反抗,不过都是垂死挣扎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说,洛曼还想把打到的猎物交给默默,这是给老婆上交工资的节奏?233333 第53章 情敌 眼角瞥到洛曼已经成功捕到了一只猎物,还在追逐、着不断尝试想要将猎物扑倒、却又因为体重太轻屡屡不能成功的沈默,就变得有些心急了起来。 忙乱之中,他目光若有似无地扫了一圈周围情况,在看到前方那块有篮球大小的石块的时候,他眼神一利,想到了一个办法。 若有若无地驱逐着被他追赶的那头母鹿向着石块的方向奔逃,在经过石块的同时,他一下子化身为人形,顺手拾起那块石头,紧赶两步,一跃而起,一下子跨上了那头正在急速奔跑的母鹿的后背! 一只手死死地揽住母鹿脖颈,沈默压低身子,借以减缓身下母鹿疯狂扭动身体、上下蹦跳想要甩掉他的剧烈颠簸,同时另一只手高高地举起石块,猛地向着母鹿的头顶砸去! 一石头砸下,母鹿立刻头破血流,鲜血四溅而出。温热而又艳红的血点沾染在沈默那张白皙俊美的脸上,竟有一种极为妖异而又狂野血腥的魅力! 刚刚弄死了自己的猎物,正想前去帮忙的洛曼,一抬头,正正好看见了这一幕。 一见之下,他的所有动作都停顿了,整个人都呆住了。 那银色发丝,在阳光下像是华美的锦缎,随着急速的奔跑,张扬飞舞,无比的耀眼; 头发飘飞了起来,那张脸好看的超越所有雌性的脸也就完完整整地露了出来,可这张脸上的神情却并非惯见的属于雌性柔弱,而是一种灼目的坚毅,正是属于雄性在捕捉猎物时的肃杀和冷酷。 绝色出众的脸搭配着溅在上面的点点殷红,映入视觉中,竟有一种极为激烈冲突的美感,让看到的人无端端地心跳加速、面红耳赤。 甚至——想要征服。 洛曼直直地注目着捕猎中的沈默,目光锐利,热血沸腾,一刻也不肯挪开眼睛。 沈默自然不知道洛曼在看他捕猎之后,心中起了什么奇怪的变化,他此刻只专注与身下的猎物,想着如何尽快击倒它。 母鹿已被他这突然而来的袭击弄的晕头转向,上下蹦跳、胡乱蹿腾的动作也微弱了许多。感受到这一点,知道自己的袭击奏效,沈默手下不停,飞速地扬起拍下,一连砸了十好几下! 最终,这只母鹿脑门被生生砸的凹下去了一块,软软地倒在地上,彻底毙命了。 这场战斗终于结束,沈默松手,扔下手中的石块,坐在母鹿的尸体旁边,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别看他好像赢得简单,但其实并不轻松。母鹿虽然力气没有公鹿那么可怕,但它们的力气对比沈默来说,并没有特别大的区别。 而且,它们也极擅长奔逃跳跃,长长的腿部十分灵活,前冲、后仰、蹦起、侧歪……这些动作对它们来说,无比的轻易,跨在麋鹿的背上,其实比征服一匹烈马还要艰难。 为了保证不被甩下来,沈默已经用了极大的力气,更何况,他还要确保有足够的力气,用石头捶打母鹿的头颅,这么一来,也难怪他筋疲力竭了。 洛曼拖着战利品走过来,蹲在沈默身边,关心地问道:“还好吧?” 大汗淋漓的沈默偏头,对他艰难的笑了笑,“还行,比我想象中,容易了一点。” 洛曼拍了拍沈默的肩膀,很欣慰地夸奖道:“这样就好,你这样,已经是挺了不起的猎手了。” 沈默冲他笑了笑,只顾着慢慢喘匀气息,没再说话。 坐在一旁等待的洛曼突然伸出手,碰了下沈默的脸。 一惊之下偏开头,沈默不明所以地盯着他,洛曼将手指举到沈默面前,轻笑一声,“是血。” 沈默定睛看去,果然在他的指尖上看到了一小块殷红。 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沈默自己伸手,胡乱擦了擦。结果他忘记了,刚刚举着石头砸鹿头的,也是惯用的这只手。 于是可想而知,他这么一抹,简直就是雪上加霜,脸上的血痕非但没能擦掉,反而扩大了范围,变得成片成片的了。 见到这一幕,洛曼先是一愣,等沈默放下手,那花脸猫一样的可笑造型入眼,他立刻憋不住了,“哈哈哈”地朗笑声一下子传出了很远很远。 眼角瞄到自己那一手的殷红,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儿的沈默立刻囧了。他顾不上谴责洛曼嘲笑自己,站起身,一溜烟地跑到了湖边,先是把手浸入清澈的水里洗干净,然后才撩起水,扑到脸上。 洗过脸,沈默毫不在意地光着身子,走了回来。整个人仿佛美玉雕琢的一样,肌肤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珍珠般的光彩。 美丽的脸上,因为剧烈的运动,此刻晕着薄薄的红,湿漉漉地鬓发边有晶莹的水珠滴落下,从修长的脖颈一点点滑落,划过线条优雅的锁骨,白皙诱人缀着樱红的胸脯,平坦有力的腹部…… 目光随着那小小的水珠流转,就要接触到禁地的时候,突然反应过来,自己这样盯着一个同为雄性的**的行为十分猥琐,洛曼狼狈的偏开头,古铜色的俊脸一下子涨得通红。 沈默一点也没察觉到洛曼的异样。 获取到了两头和他们体型相当、甚至还要大一些的麋鹿,对沈默和洛曼来说,已经是不小的收获了,他们该回部落去了。 他步伐稳健地走来,蹲下身,拽住自己的猎物,一把扛到肩上,招呼不知道偏头正专注地看着什么的洛曼,“洛曼,我们该走了。” “哦哦。”洛曼一下子回过神来,也站起身,同样扛起比沈默肩上那头还要大上两圈的公鹿。 这一场追逐,说起来简单,但其实,他们用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加上之前赶路,穿越森林的时间,一大早就出发的两人,完成打猎的时候,已经是半下午了。 因为身上扛着猎物,回去的速度就要相应减慢,时间用的就要比来时多上很多,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应该能在夜半时分赶回部落。 结果,意外就这么降临了。 傍晚的时候,一直晴朗的天空竟然飘来丝丝缕缕的云,很快,这些云就越积越多,越积越厚,白色的云变得漆黑,天空整个儿都暗了下来。 很快,潮闷的空气中有风流动,先是小小的气流划过,而后便是越演越烈的狂风。 有雷声在厚重的云层中翻滚,声音沉沉的,闷闷的,一点也不干脆明快,让人听了,心里只觉着沉重,一点也不舒服。 这是一场大雨即将到来的预兆。 当然,对原住民们来说,在这个季节,甭管一开始天气怎样,一场突然其来的的大雨都是常有的事儿,并不值得奇怪。 但是,这场即将到来的大雨,对赶路的两人来说,却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在雨中赶路,不仅费力气,而且很危险。 地上的泥泞容易让人滑倒,雨幕又会遮住眼睛,让人看不清前路,再者说,被冰冷的雨水浇湿可不是什么好体验,别管受不受得住,至少肯定不会让人觉得舒服。 于是,无奈之下,两人只得暂停赶路,并且取消今夜就要回到部落的打算,转了一个弯儿,打算去那个被来这个森林打猎的居民们发现的一个山洞中躲雨。 两人加紧奔跑,紧赶慢赶,终于在大雨落下的前一秒,进入了这个山洞里。 在他们跨进这山洞的不久后,一个炸雷在天空响彻,银色的蛇形闪电划破苍穹,哗的一声,豆大的雨点,倾盆地落了下来。 银白色的水幕,遮蔽了天地,砸在地上,溅起朵朵水花,甚至冒出薄薄的轻烟。逃过一劫的两人相视一笑,颇为庆幸自己没有遭受被大雨浇湿的命运。 放下手中的猎物,洛曼自动自发地来到旁边,拾起之前在这过夜的人留下的干柴,聚拢起火堆,用火石点燃。 不一会儿,明亮的火焰就开始在这昏暗的山洞里跃动,在黑色斑驳的石洞壁上,印下闪烁变换的光影,同时,在骤降的气温中,给躲在山洞里避雨的两人带来足以抵挡风寒的温暖。 没了寒冷的逼迫和忧急,饥饿就成了亟需解决的问题。沈默带的肉干已经被两人分吃光了,身上也没了其他食物,能吃的东西——沈默的目光对准地上的两头鹿的尸体,也就剩下这个了。 注意到沈默的目光,洛曼了然地问道:“你也饿了?” 沈默捂着胃,点点头。 取来之前在这过夜的人留下的石碗,稍稍用雨水涮了涮,洛曼一只手捧着碗,将其放在鹿的脖颈下面,另一只手上的指甲却突兀地变长,成为雪亮又弯曲的钩,像是磨得锋锐的刀,锐利的骇人。 洛曼眼也不眨,尖利的指甲猛地向下一划,鹿尸脖颈上已经凝结的伤口被他的指甲一下撕裂,还冒着热气的鲜血争先恐后地涌出,滴落在他手中的碗里。 接了大半碗之后,洛曼停止了撑着伤口的动作,将手里的碗往旁边的沈默手上一递,“天气有些凉,喝一些暖暖身子。” 沈默瞬间呆滞,喝生血?! 飞快的翻看记忆,他才发现,原来这不是洛曼野蛮,而是这个世界上的兽人们,都是这么做的!鹿血不但能填补一些饥饿,还让他们的身体产生热量,保证在寒冷的情况下也不会着凉生病。 电光火石之间,沈默在记忆中找到了原由,好悬忍住了想要瞠目的震惊感,动作僵硬地接过碗来。 那碗一入手,鹿血腥涩的味道涌入鼻端,让他喉咙里一时有些痒,胃也生理性的不舒服起来,那是一种有点想吐的感觉。 见沈默接了,洛曼又去接自己那一碗了,根本没发现身边人的异样。 毕竟,对他们这些雄性兽人来说,生喝鹿血这件事儿太正常了,他哪里会知道,这对沈默来说,是个多么大的冲击! 作者有话要说:  喝鹿血啊,嘿嘿嘿~ 话说,最近留评的小天使少好多啊?是因为剧情进展太慢了么? 第54章 情敌 瞥了眼旁边正在专心致志接着另一碗鹿血的洛曼,沈默为了不被他发觉异样,只能偏过头,尝试着抿了一口。 腥涩带着铁锈味儿的血液一入口,可能是因为这具身体本身的原因,竟然没有那么难以下咽,细细品味的话,还有一种不知怎么形容的回甘。 但即便如此,约莫是心理作用,看着石碗内那殷-红的液体,沈默还是觉得,胃部在一阵阵地抽-搐造反。 但为了不被洛曼发现自己的不妥,他最终还是闭上眼,捏住鼻子,一仰头,像是喝药一样,整个儿给灌了下去。 滑腻的几乎让人有些不适的液体滑入喉咙,经过食管,落入胃部,清晰地感受到这一切,沈默差点就直接吐了。 一灌完,他立刻抽-出背篓中的竹罐,将其中贮存的水,大口大口地咽下去,借以清洗鹿血流过后,那残存的感觉。 这会儿,洛曼终于察觉出他有些不对劲了,也顾不上手中的活计,急切问道:“你怎么了?” 整整一筒水下肚,沈默舒服多了。他冲着洛曼摇摇头,敷衍道:“没事,就是渴了。” 洛曼的眉皱紧了,心里知道,绝不是这么回事儿。但沈默不说,他也就没不识趣的追问,恰好手中的碗也接满了,他放开鹿的脖颈,尖利的指甲又缩回了正常的样子。 然后,他随手甩了甩手上沾染到的血液,另一只手将碗凑到唇边,仰着头,大口大口的吞咽。 有不及吞下的血水自形状刚毅的唇角蜿蜒了下来,鲜红的血色划过下颌,流下脖颈,来到厚实的古铜色胸膛,线条流畅而又紧绷的下腹……留下一道刺目红痕。 喝干了鹿血,洛曼放下碗,眼睛享受地半眯着,艳红的舌头划过仍带着血迹的下唇,而后伸出来,懒洋洋地舔-了舔带着血痕的唇角。 刚毅英俊的脸,艳红的舌,古铜色的肌肤,殷-红的血……这样的洛曼,有一种原始而又野性的妖异魅力。 沈默仿佛真的看到一只进食完毕的黑色豹子,在将猎物吞下之后,享受地舒展着优美矫健的身躯,展露出一种吃饱喝足后的慵懒。 危险却十分迷人。 盯着这样的洛曼看了一会儿,沈默的身体竟然应景地燥热了起来。 灼人的热度从胃部开始,一点点的向着整个身体蔓延,很快,他觉得自己好像从内到外烧着了一样,脸颊更是烫的厉害,估计是已经红了。 尤其让他难堪的是,一会儿之后,下腹的热度更加高涨,鼠蹊处竟然也起了一点不应该有的奇妙变化,沈默狼狈地偏开头,悄悄地换了个姿势,不想让洛曼看见。 沈默心中其实是有些崩溃的,不过就是看一个男人身体而已,又不是没见过,怎么这次反应会这么大?简直太不寻常了! 难道,洛曼正是他喜欢的类型,虽然心里没什么太大感觉,但是身体很诚实? 沈默只顾着纠结了,根本没发现,喝完鹿血之后,洛曼也很快和他一样,起了相同的反应。 他脸膛红的厉害,胸口起伏不定,呼吸都有些粗重了起来,尤其那个傲人的某物,已经在兽皮裙上支起了高高的帐篷,眼珠有些红了,望向沈默的目光,也十分的不同寻常。 是的,没错,鹿血除了洛曼方才说的那两种属性,能够驱散寒冷、减缓饥饿之外,还有一点是他不曾说到的,那就是,催动情-欲。 此刻,在洛曼的眼中,坐在他身边,身形纤瘦、肌肤白-皙的沈默,简直就好像最为细腻美味的羔羊,是他最爱的猎物,让他有一种扑上去,好好品尝的冲动。 这不是他第一次饮用鹿血,却是第一次有这么强烈的感觉,而这滚烫的、仿佛燃烧了自己一样的热情,大部分,都是他身边的这个人挑起来的。 不管心中想法有多迷惘、多纷杂,身体的反应却是最真实的。他能确定,如果现在坐在这里的不是这个人,他根本不会有这样强烈到几乎就要克制不住的反应。 于是,在这一刻,洛曼心中无比清楚地明白了,抑制不住想要对沈默好的念头,还有那些对他的与众不同,根本不是什么狗屁的将他当成了弟弟,只是雄性出于求偶的本能! 终于弄懂了自己的心,洛曼深深地吸了口气,却没放任自己的冲动。 兽人世界,虽然雄性们都能化身野兽,但在□□方面,却没有十分野蛮的传统,因为雌性太过稀少,极为珍贵,地位就自然而然地比较高,交-配的主动权,也就握在了雌性手中。 雄性们可以用尽一切本事和同样的雄性去争斗、展示身材、炫耀武力、带来猎物、耍弄手段……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要获取雌性的青睐。 总的来说,就是雌性对雄性可以百般拒绝,横眉冷对,哪怕雄性们付出了所有心力得到的还是一张冷脸,再追求当中,雄性也还要将他们放在掌心里呵护疼宠,半点强迫的行为也不能有。 形势如此,许多年下来,雄性的基因中早就刻下了对要追求对象的包容、怜惜和忠诚,没有雄性会强迫自己认定的伴侣,不管,他心中是如何的势在必得。 外头的雨还在“哗哗”地响着,山洞内的气氛静谧而古怪,一时之间,谁也没说话,能听到的,只有两人交错的呼吸声。 在强自抑制住本能的冲动之后,洛曼率先打破了宁静,声音异样的沙哑,“现在还饿吗?我带了盐,正好外面下着雨,清理猎物也不会引来凶猛的野兽,要不烤一块鹿肉垫垫吧?” 听了这问话,沈默不自在地偏了偏头。其实他现在身体仍热得很,某个部位也还没消下去,热流在身体里来回流窜,人都要冒烟了。 这种时刻,他哪里还体会得到饿还是不饿? 但为了尽快消减自身这尴尬的反应,沈默想要找点事儿做,分散下注意力,便也暗自清了清嗓子,同意道:“嗯,做点吃也好,我来烤吧,你也能再尝尝我的手艺。” 之前,在他对沈默的感情还十分懵懂的时候,吃到对方做的美味食物,他只觉着好吃,也有一种品尝到美食的欣悦感; 但在已经弄懂自己心意的现在,自己心仪的人说要给自己做吃的,和先前只因为品尝到美食不同,洛曼心中不由得涌上了一股强烈的欣然和窃喜。 对雄性兽人们来说,能吃到自己顷定伴侣为自己做的食物,是一种绝顶的幸福,别说沈默手艺那么好,就算他做的一塌糊涂,味道糟糕至极,洛曼也能面不改色地吃下去,然后给出自己最真心的赞美。 说来,别管这兽人世界的雄性兽人们化形的样子有多威猛,在他们的伴侣面前,他们都是最铁杆的“妻管严”没错。 听完沈默的话,洛曼不由开始幻想起了,沈默与自己结合之后,在家为自己洗手作羹汤的美好日子。不过,等他一转念想到他曾说要教给自己未来的雌性伴侣,心中又有些烦闷了。 伊诺那么笃定他会找一个雌性,说的这么斩钉截铁,那他心里一定是半点也没有要和他结合的意思的;而且,别看伊诺长得纤细,但再怎么说他也是雄性,会不会也喜欢哪个雌性呢? 沈默心中一点也不知道洛曼在烦恼些什么,看他说着说着,突然愣神了,便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洛曼,洛曼?” 洛曼眨眨眼睛,沈默的脸又清晰地出现在他眼中。 沈默好奇地看他,“怎么说着话就楞神了?你在想什么?” “咳咳。”听他问话,洛曼掩饰性地咳了两声,能说我刚才在琢磨怎么把你拐到手么?这话当然是不能说的。 于是,他只好结结巴巴道:“没、没什么,我、我去处理猎物。”说着话,扛起一只鹿,风一样地冲到洞口去了。 沈默无语地看了片刻,还是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 对拥有利爪的雄性兽人们来说,即便没有刀,处理猎物也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儿了。于是,没多久,洛曼就拎着一块处理好的鹿腿回来了。 被冰冷的雨水浇湿了半边身子,身上的火一下子灭了不少,他也终于冷静了下来,那热度虽然还在,却没那么容易影响到他了,至少,不会轻易就被沈默发现什么不妥。 他回来的时候,沈默正在翻找背篓里的调料,身边摆了一堆打开盖子的小巧竹筒。 洛曼仔细地辨认了一下,除了食盐、早晨见过的调味粉、蜂蜜之外,竟然还另有一些他根本认不出来的东西。 见洛曼回来了,沈默忙中偷闲一抬头,吩咐道:“支架我弄好了,你先给架上去吧。” 听了这话,洛曼才发现,原来就在他出去的这一会儿,沈默已经在火堆两侧搭了个简易的烤架,只需要把鹿腿穿上树枝,然后架上去就行了。 洛曼刚放好,沈默就过来接手了,他一边翻动,一边用小巧的刷子往上面刷着什么,很快,鹿腿就变得通红通红的,还冒出了丝丝缕缕地奇异香气。 被灼烧出来的透明油脂,慢慢地自漫出香气的鹿腿上滑下,滴落到木柴堆里,发出“滋啦滋啦”的轻响,冒出一阵微弱的轻烟。 观察了一会儿火势,沈默偏头对洛曼道:“火弱了点,这样不容易烤熟,角落里还有柴火,你再拾一点过来吧。” 洛曼点点头,须臾之后,干柴就被取回来了。也不等沈默吩咐,他就开始帮忙添柴,动作很有技巧,不会干扰到沈默,也不会扑到仍在燃烧的火。 沈默满意地点点头,眼神无意的往火堆瞥了一眼,目光却一下子凝住了。 他好像在洛曼刚刚添进去的那根比较粗的木柴上,看到了几颗“春朱果”!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崩坏的小倩小天使的营养液!这还是小水第一次收到营养液呢~开心,么么哒! “春朱果”呀~猜得到是什么用途吧? 就爱这种狗血,嘿嘿嘿…… 第55章 情敌 “春朱果”这个东西,如其名,是春天生长的一种朱红色的果实。圆-滚滚的小巧果实,有些像相思豆,但是它和相思豆截然不同,相思豆有毒,而兽人世界的“春朱果”么—— 兽人们发现,它虽然无毒,味道也出奇的不错,但也不是能随随便便就能食用的东西,因为它有一个坑爹的作用,而且对兽人们十分显著,那就是,催-情。 而且药效很霸道,别管雌性雄性,吃下之后,都会当即陷入无法抑制的情-欲之中,更要命的是,还会让这些人失去理智。 如果是群体在一起吃下的话,他们一定会选择对象解决生理问题,但迫于雄性的能力,雌性们就很容易受到伤害,这对兽人们的求偶传统来说,是不可饶恕的。 而且,就是单单一个兽人误食了,想想吧,如果他是在打猎途中吃下的,在野兽众多的森林中,因此而去了理智和警觉,那丢命的可能,就会大大增加。 所以对“春朱果”,兽人们都是十分防备的。 但是防备、不能随意吃,可不代表兽人们讨厌这东西,从某一方面来说,“春朱果”这东西对兽人世界的雄性和雌性们是必不可少的好东西。 没错,这种果实对雄性和雌性都十分重要,尤其是对他们的初-夜来说。 这就涉及到了雄性兽人们对气味的重视。 他们能凭借气味,识别不同的人,而且也能通过气味,察觉猛兽划定的地盘,若是化形凶猛的雄性,还能凭借自身气味,吓退一些有攻击性的动物,让他们在丛林中,更加安全。 再有一个,雄性们更想要的,就是让自己的伴侣沾染上自己的气味! 这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占有欲,向别的兽人们宣告,这个雌性,从今之后,已经由他占据,不能再被别的兽人追求; 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气味,沾染在雌性身上,会给雌性们增加许多保护,遮掩住雌性的气息之外,再给他一些伪装,让野兽不敢就那么袭击他。 要知道,这个世界上的野兽们都十分明白,兽人的雌性们是最弱小的,它们能够通过气味分辨出来,在丛林之中,这些雌性们就最容易遭受攻击。 为了让自己选定的伴侣彻彻底底染上自己的气味,而且还能加重命中率,让雌性尽快怀上崽子,在兽人的世界里,初-夜的时候,雄性兽人们都是化作原形与雌性-交-配的。 想想看吧,这个是多可怕的一件事儿。雄性能化作兽型,但雌性们可不行!强大的野兽和男子的身躯交-媾,某种地方的型号根本就无法匹配。 真要这么干,就会给承受的雌性带来极致的痛苦,可这是初-夜,是应该让雌性们获得快乐的时候,不应该是一场酷刑! 所以,这个时候,能够催起情-欲,又能让人失去理智的“春朱果”,就派上了大用场! 为此,兽人们也要十分重视它。 —— 干燥的木柴加入,火舌立刻舔-舐而上,待沈默眨眨眼,再仔细看去,那木柴上头只剩了被火焰灼烧过的漆黑,哪还有什么“春朱果”的影子? 是他眼花了吧?现在是夏天了,已经过了季节了,再个说,附近也没有“春朱果”树,这东西,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想罢了,沈默也就当作自己看错了,自然也没有声张。他这个角度隐约看到的,就算之前真有什么东西,洛曼估计也没发现什么。 鹿肉的浓香飘散在空气之中,表层已经烤出了油亮的光泽,甜甜的蜂蜜被刷在上面,甜丝丝的香气也夹杂其中,涌-入鼻端。 在如此浓烈的香气遮掩之下,谁也没发现,有丝丝缕缕幽微酸甜,毫不起眼地从燃烧着的火堆中弥漫出来,跟随着火舌的热气,缭绕到烤肉之上,也经由挥发,扩散到空气之中。 这酸甜气息随着两人的呼吸,一点点的浸染入身体。两个人只觉得身体好像越来越热,但也只以为是靠近火堆并且方才的鹿血还在发挥作用,谁也没发现这里头的异常。 沈默抬手抹了把额角上的细汗,白-皙的面庞上不知不觉地晕上了一层霞彩,眼角眉梢之间,更是不经意地,染上了一层魅人的薄红。 无意中抬头瞥了他一眼,洛曼的眼神一下子就僵住了。 本来已经平复下来的欲-火竟然有再度熊熊燃烧的架势,洛曼忙不迭地挪开眼睛,不敢再看下去。 恰在此时,沈默不知怎地,竟带了微微喘息的声音,击打上他的耳膜,“好了,帮忙抬一下。” 洛曼身体僵硬地应了声,“好。”一边抬手,没用沈默帮忙,直接握住穿着鹿肉的那还有些烫人的两端,一把将那硕大的鹿腿从火堆上拿了下来。 外头的雨下的小了些,有凉凉的风从洞口吹入,正好可以给食物降温。洛曼将鹿腿挪到洞口,待感觉到温下来,能够入口之后,他的手就直接化作利爪,将上面的肉撕扯下来。 沈默接过一块洛曼递过来的肉,直接在上头咬了一口。 细嫩的肉感极为适口,带着浓郁香气的油脂划过舌尖,混合在调料的复杂味道之中,如此纯天然的食物,简直就是无法形容的美好滋味! 一口肉咽下喉咙,嘴巴里除了残存的肉香之外,竟然还涌上一种不知如何形容的些微酸甜,如此美妙的滋味,好吃的,几乎让人想要吞下舌头! 沈默疑惑地看了看手中还在冒着热气的肉块,他之前也用这些调味料,烤过别的肉烤,虽然味道也行,但也没有这种好滋味。 难道是鹿肉的关系? 这么一想,他也就不迟疑了,暗下决心,以后要多猎一些鹿回家烤着吃,这么好吃的食物,就吃一次怎么够呢? 当然,沈默怎么也不会想到,虽然鹿肉确实有些影响,但是,更重要的是,他这回的烹饪,在无意之中,多加了一种调味料。 以后也想吃这种滋味?下次,打死沈默,他也不会愿意干了! 好吃的鹿肉很快就被分食干净。 明明火堆因为没有持续添加柴火,烧的已经没那么旺了,可沈默还是觉得热,而且越来越热。 他只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好像坠入了一个大蒸笼里,或者就处于炽-热的岩浆之中,已经裸-露出大半肌肤了,还是热的不行,简直恨不能就这么扯光自己,奔到冰冷的水中,泡上两天! 洛曼也察觉到了自身的不对劲儿,身体热度陡然上升,呼出来的气都湿热无比,更要命的是,将将平息一些的某处竟然重整旗鼓,来势汹汹的占据了他的所有感官。 让他世界里全没了别的想法,只有发泄-出来的欲-望!清明的理智一点点地自洛曼眼中消失,他紧紧地盯视着身旁的沈默,那是盯住猎物的眼神,喘息越来越重,人也越来越不清醒。 恰在此时,沈默若有似无地瞥过来一眼,眼波盈盈,有若春水,眸光潋滟,面泛春-色,粉红色的唇-瓣儿微微张着,吐出细碎的气息。 一滴晶莹的汗珠儿坠落在尖翘的下巴上,白-皙的胸口急速起伏着,樱红色的两点微微绽开,好像正诉说着被情-欲折磨的无助可怜,需要来自别人的抚-慰! “轰”的一下,这么一个眼神,对洛曼来说,就像在已经燃起的烈焰之中,又浇了一勺油,汹涌澎湃的欲-焰一下子吞没了他整个人,琥珀色的眼睛一下子变成了红色,再没有了半分的清明。 就在这一刻,洛曼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皮毛油亮、身姿矫健的黑豹!这只黑豹此刻眼珠赤红,急促的喘着粗气,在化形完成的这一霎那,半分也不停顿,直向着沈默扑了过去! 因为“春朱果”和鹿血的混合作用,沈默其实也没剩下多少理智了,所有的感官都被欲-望操控掌管,只有想要发泄-出来的冲动。 尽管如此,看到一头豹子这么气势汹汹地扑了过来,他还是立刻清醒了少许,失声惊叫,“洛曼!” 可已经沉浸于欲-火中、已经没了半分理智的洛曼,却听不见他的叫喊,这个时候,他的脑子里,只剩下了要和认定的伴侣交-配的本能! 健壮的黑豹凭借着体重和速度,一下子就将沈默扑倒在地。可他只是技巧性地压制住沈默,并没有粗蛮地将体重全部加诸在他身上。 锐利尖牙的兽口近在咫尺,某个灼烫的东西直直地抵在大-腿-根上,大概明白了洛曼要做什么,惊惧让沈默越发清醒了几分。 他开始用力的挣扎,想要从已经失控的洛曼身下逃走。 发现了沈默的意图,黑豹怒嗥一声,身体压低,制住沈默身体的四肢越加了几分力,让他丝毫也动弹不得,挣动全都白费了力气! 发现自己已经彻底压制住了猎物,黑豹满意地扯了扯唇,在一只豹子的脸上看到这种表情,简直诡异的无法形容,尖利的兽齿于此同时越发突出,威慑力极强,让人半分也感受不到这笑容中的善意。 但他的动作,确实算得上温柔。刻在基因中的讨好伴侣的本能,此时还在发挥作用,某处虽已涨的就要炸裂开来了,他也并没有急于求索。 他并不能只顾着自己高兴,更重要的,需要伴侣的配合,虽然这会让他需要忍耐上一段时间。但等得越久,果实的滋味才越美妙,不是么? 厚实的舌头从那巨兽的口中吐了出来,它低下头颅,濡-湿而又粗糙一下子就袭上了沈默的半个脖颈,炙热的气息已经引动耳根耳-垂的酥-麻; 粗粝的摩挲却更如雪上加霜,撩-拨着敏感地神经末梢,被它舔过的地方,就好像被一阵剧烈的电流袭过,又好像挑逗起一蓬灼热的火,带来极为激烈的感受! 沈默已经极力让自己不要沉迷,那湿热而粗糙的舌头却一刻不停,直往下去,细细地照顾过沈默的所有肌肤,就好像正在品尝什么美味,一寸也不肯放过! 沈默咬着牙,忍着身体中乱窜的酥麻感,甚至咬破了舌尖,以痛苦来竭力保持清醒,等候能够逃跑的机会。 可还没等到这个时机,尖利的爪子在不伤沈默分毫的灵活下,将他身上的兽皮割裂开来,那舌头也在此时来到了下腹,更是毫不犹豫地一卷,牢牢地裹住某处! “!” 就这一下,沈默强撑着的理智的堤坝骤然崩溃了,银发散乱地铺散开来,白皙的肌肤透着被情-欲熏染的粉红,眼神朦胧迷蒙,像是笼了一层雾,看不出丁点清明的样子。 他被拉入了那让人晕头转向、顷刻覆灭的、名为欲-望的滚滚洪流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只能写到这个程度啦!上次被锁好麻烦,小天使们将就看看吧~么么哒! 第56章 情敌 属于黎明的黑暗散去,一轮巨大的红日从东方的山脉之间,缓缓地露出头来。光线的骤然变化,让无数生物自动醒来,清脆的鸟鸣声,拉开了属于丛林的一天的序幕。 随着这一声声悦耳的啁啾鸟鸣,山洞内,以一种奇怪姿势俯趴着的黑豹,迷蒙地睁开眼睛。 洛曼脑子还不甚清醒,没能立时明白自己的处境,身体反应却比脑子快得多,某处给他传来的那种紧致濡-湿的舒爽感,更是让他本能地抽-动一下-身体。 可就在这时,一声来自身下的痛苦呻-吟,就像一道闷雷劈在他脑门上,让差点就沉溺在那绝顶滋味中的洛曼,兀然清醒了。 他猛然一低头,浑身赤-裸的沈默,就一下映入眼帘。他正趴在冷硬的地上,大量的汗水濡-湿-了银色发丝,紧紧地贴在身体上,一身白-皙的肌肤,布满了骇人的青紫。 上半身的惨状已经足够耸人,待洛曼的目光挪到他的下-半-身时,目光却一下子呆滞了。 非人的硕大物件埋在他的身体里,将他那本不是用来承受的地方狠狠地撑裂开来,血从那出弥漫到地面上,红色和浊白混杂在一起,触目惊心。 这可怕的景象一入眼,洛曼的脑子里一下就涌-出了昨天发生的事情。 他和伊诺吃了鹿肉,然后他就觉得越来越热、越来越热,眼前一片红,然后,然后怎么了呢?他为什么一点记忆也没有了? 不过,他又看了一眼沈默的惨状,纵使他毫无记忆,也不能抹杀掉他犯下过什么样的过错—— 这骇人听闻的犯罪现场已经清楚地说明了一切,他侵犯了自己预定的未来伴侣,而且,一定不是在他欣然应允的情况下。 洛曼的心中浮现出巨大的痛苦,对兽人来说,强迫自己追求中的伴侣,是最令人不耻的事情,他怎么能犯下这么卑劣的罪行?! 他还没有开始追求他,他们的关系也没到现在这种地步!这一场意外,完全打乱了他的步骤,把他想好的追求计划全都毁了! 而且,他眼神空茫地看着仍旧昏迷未醒的沈默,惶恐的情绪也丝丝缕缕地浮现出来,经过这一遭,伊诺以后会怎么对他?还会对他像以往一样,毫不设防地露出美丽的笑靥,给他做好吃的食物吗? 想也知道,这根本不可能!别管伊诺的外表和雌性有多么相似,他本质上,还是一个雄性!作为一个雄性,被别人这样侵犯了—— 洛曼假设了一下,易地而处,如果换了自己,有人这么干了之后,说要追求自己,那他就算不直接杀了他,也要打的他满地找牙! 如此一来,伊诺怎么还会与以往一样待他?! 洛曼闭了闭眼,心中各种各样的想法在胡乱地涌动奔腾,而后,一个念头越来越清晰,现在,伊诺已经和他有了伴侣之实,那伊诺就是他的伴侣,他不能失去伊诺! 就在这一刻,洛曼看向沈默的眼神瞬间变得无比坚定,等伊诺醒来,他就跟他请罪,任骂任打任罚,无论如何,付出什么代价,他都必须得到他! 终于从痛苦而又混乱的情绪中脱离出来,洛曼一下子就感受到了那个从他醒来时,就叫嚣着舒服的某个地方。虽然这种无与伦比的销-魂感让他有继续做下去的冲动,但他知道自己不能这样。 至少,现在肯定不能。 尴尬地将视线挪到一旁,洛曼想将某处从沈默的身体中脱离开来。 为了不让沈默感到痛苦,他索性直接化成-人形,一边注视着他的神情,一边小心翼翼地把某部分从他身体中抽-出来,一旦见到他眉宇间有向内聚拢的趋势,就立刻停住。 这实在是一项十分艰苦的工作,甚至专心致志地洛曼,都没有闲暇去体会那本应有的、被温柔挽留的美好触感。等完成了这项大工程,他已经是满身的大汗了。 —— 沈默清醒的时候,只觉着自己好像被卡车碾压过一遍、或者被什么拆解过似的,浑身上下,就没有不痛的地方。 尤其是某个不可言说的私密处,火辣辣的痛楚撕扯着神经,就好像曾经被劈开过一样,牵连着脑袋旁的神经,都一跳跳的疼。 在痛觉的碾压之下,他脑子混乱的仿佛一锅粥,根本记不起发生了什么。 就在这时,有清凉的水“哗啦”一声,扑上他的肩膀,沈默脑子一清,这才发现,原来他此时正赤-裸-着坐在一条小溪里。 不,确切的说,他好像坐在了柔韧而炽-热的肉垫上,即便是身处凉凉的溪水中,屁-股、大-腿、还有后背,也能感受到这股令人舒适的热度。 沈默皱起眉,脑子仍糊涂着,直觉性地向后看去,男人英俊刚毅的面庞一入眼,立刻脱口唤道:“洛曼?” 直面清醒地受害者,洛曼一下子变得手足无措了起来。 听到沈默唤他,将近两米高、铁骨铮铮、面对再凶猛的野兽也不曾退缩地洛曼,却在此刻摆出一副小心翼翼地、唯恐惊扰到什么似的模样,轻轻地应了一声,“伊诺?” 他这带着几丝尴尬的面孔一入眼,属于前一晚那不愉快的、甚至令他难堪恐惧的记忆蜂拥而至,沈默的脸色立时变了! 他猛地伸手一推近在咫尺地洛曼,肌肉一绷,腰身挺直,双-腿用力,就想直接站起来。 可他显然忘记了自己全身正处于疼痛地笼罩之下,错估了自己的身体形势,还未达成预定动作,就因为身体上那令人无法忍受的痛苦,一下子跌坐了回去! 还好洛曼眼疾手快地一把接住了他,不然这一下子,就有的沈默受的了。 可沈默丝毫不领情,狠狠地一拍洛曼搁在他腰间的手,咬着牙,踉跄着、连滚带爬,也要脱离洛曼的怀抱。 其实沈默这个时候,并没有多少力气,所以他那所谓“狠狠地”一下,对洛曼来说,也就是挠痒痒的程度而已,连红肿都不会有。 但在这一拍之下,洛曼的心脏却不自觉地抽-搐了两下,然后浮上一种无法言说的冷痛。好像这一下,不是拍在了他的手上,而是直接击打在了他的心上。 虽然早就知道,伊诺不会给他什么好脸色,也做了一些心理准备,但真实面对……洛曼闭了闭眼,深深地吸了口气,却是顺着沈默的力道,让他不受伤害的坐在溪水中,而后,便直接撒开手,连退了几步。 坐在溪水里,洛曼也远离了他,沈默这个时候,脑袋终于清醒了不少。 虽然说,那只巨大的黑豹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心理阴影,而且在这场惨烈的情-事中,他还是受害方,但细说起来的话,其实也不能说完全都是洛曼的错。 在那个时候,他们那么诡异的失去理智,这根本就不正常,裹缠在木柴上的几个干瘪红果的影像,在他眼前一闪而过,沈默不禁苦笑了起来。 原来,真的是“春朱果”。 眼角瞥到洛曼正专注地看着他,眼神里透着恳求,沈默立刻挪开视线,心中越发清明。 反正他的任务是要让洛曼爱上他,虽说昨夜只是阴差阳错,倒也是件极好的事情,看他现在的这个表现,明显是已经爱上他了。 如此一来,再找个合适机会取他心脏,也就行了。 而且,按照伊诺爱着琼的人设……沈默低下头,滑落的长发,遮住了他的面孔。神情虽看不见了,他心绪如何,在声音中仍能品出一二,淡淡的声音中,已经没了方才的激烈。 他道:“洛曼,昨天的事情,我不怪你。” 听到这句话,洛曼不敢置信地望着他,心中一时竟涌-出了一股狂喜。 可还没等他这喜悦的感情实体化,想要咧开的唇-瓣还没能弯出具体弧度,沈默那没什么情绪的声音就再次传来,“昨晚的一切,罪魁祸首是‘春朱果’,虽然只是一场误会,但我希望,我们的关系也就到此为止。” 洛曼的脸一下子僵住了,英俊的面容,像个蜡像一样,僵硬成了一种可笑的扭曲模样。 等脑子里终于消化了这句话,眼中映出沈默淡漠地望着自己的模样,洛曼激动地低吼出声,“不行!” 沈默地眼神一下子变得冷冰冰的,利箭一样射向洛曼,沉声质问:“那你想怎样?!” “我……”洛曼犹豫了一下,却还是下定了决心,带着一往无前地气势,郑重地看着沈默说:“伊诺,和我结成伴侣吧,我们两个组成一个家庭。” 听到这话,沈默的唇角立刻勾起嘲讽的弧度,不屑道:“洛曼,以为我是雌性?上了我,就要对我负责?” 洛曼激动解释道:“不是这样!伊诺,我想和你结成伴侣,并不是因为昨夜的事儿,我早就有这种念头了!我想和你结成伴侣,只是因为、因为……”他磕巴了两下,大声告白道:“我爱你!” 如此高大英俊的男子,这么真挚而又诚恳的告白,是个人听了,都免不了动容。 但沈默却垂下眼睑,铁石心肠地说道:“你的想法,与我无关。不管你为什么要和我结成伴侣,我都没有这方面的意思。” 费尽全身力气,勉强自己从溪水中站起身来,他漠然地看着洛曼道:“对你,我只有一个要求——从今以后,离我远点。” 说完,沈默转过身,背对向洛曼,努力控制住浑身上下正在发出痛苦嘶喊地肌肉,一瘸一拐地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各位旅客,终点站到了~请带好各自的行李下车!n(*≧▽≦*)n 第57章 情敌 沈默没回山洞取猎物,事实上,他早就忘了还有这码子事儿。 浑身上下、疼痛无时无刻的折磨着他,骨头散架重来的滋味已经足够糟糕; 加上还有娇-嫩处被撑裂后的痛苦,不动时还仅仅是火辣辣的钝痛而已,一动,简直就像是在伤口上撒盐一样,每走一步,都是一次直抵脑髓、能让神经嘶喊出声的锐痛。 更无奈的是,昨夜沈默还失了血,再被疼痛这么一折腾,此时已经是手脚发软、晕头转向了。就他现在这个状态,还能记得部落的方向就挺不错了,哪里还顾得上什么猎物不猎物的? 值得庆幸的是,要感谢身为雄性兽人的强大恢复力,在他这么踉跄着、艰难地一步一步地挪向部落的过程当中,身体上的疼痛竟一点点的减缓了。 肌肉的酸痛退去,皮肤上的青紫也慢慢变淡,只有从未锻炼过、也从没受过伤的、不可言说的某处还是疼痛感倒是一如既往,但经受过先前更多痛苦的沈默,已经能够忍耐住了。 他自顾自的向着部落走着,先前乌龟一样的速度,已经足够洛曼回去山洞取回猎物之后,再没用几分钟,就追赶上来了。 但洛曼却没有出现,而是跟在他身后不容易被他发现的地方,保持着和他一样的速度,暗暗地守护着他。 回程的路说不上特别安全,还是有野兽出没的,沈默又受了伤,没什么反击能力。虽然他身上已经全都是自己的气味,按理说,应该没有野兽会突然袭击他,但洛曼还是放心不下。 两人就这么一前一后的走着,沈默的身体情况恢复的越来越好,脚步自然就越来越快,动作也越来越灵活,于是,没用在野外过上另一个夜晚,连夜赶路之后,夜半时分,他终于回到了部落里。 一直将沈默目送回了他的小屋,洛曼这才回了自己的家里去。 清晨,沈默从自己家的木床-上醒来,起床正要推开窗,看看外头的太阳来判断是什么时候了,却发现,窗户好像被什么东西挡住了,根本推不开。 沈默绕到门口去,一出门,就看到,两头已经彻底处理好的鹿,正被麻绳拴着,倒挂在他家窗户前。有这么两个大家伙挡着,窗户能推开才是怪事儿呢。 只一眼,沈默就知道这是谁的杰作,给心仪的雌性献上自己的猎物,是雄性们惯用的追求手段了。 他看了这两头鹿一会儿,来到窗户前,将那只长着犄角、缺了一条腿的雄鹿取下来。 走了两步,来到用横七竖八的木板胡乱扎就的自家小院的栅栏前,拽着两条前腿一抛,越过栅栏,那只雄鹿就“砰”的一声落了地,被他遗弃在了外面。 而后,沈默看也不看那被他丢弃的雄鹿一眼,从窗户上取了自己猎到的雌鹿,将它带回了家。 就在沈默关上门的时候,洛曼的身影突然从拐角处显现了出来。他望着那头被沈默毫不留情遗弃到院外的雄鹿,眼神十分黯然。 虽然早就知道不会容易,但这样……洛曼摸了摸-胸口,那里有点闷。将沈默丢在外头的雄鹿一把扛起,洛曼在离开之前,深深地望了眼门窗紧闭的小屋。 没关系,他们的时间还有很多,他有耐心、也有毅力,只要伊诺不成家,他就有机会。洛曼眯了眯眼,凌厉的光芒在其中一闪而过,而且……他也绝不会给伊诺成家、逃离他的机会。 放好了猎物,在吃过一顿清淡的早餐之后,沈默突然想起,从他穿越过来至今,已经有好几日了。 他忙着研究食谱,制定攻略计划,就一直没去属于伊诺和琼的秘密基地,这对只要有空闲就会去那里、以期能和琼来个偶遇、好好说说话的伊诺来说,这举动太不寻常了。 想到这儿,沈默就有一种懊恼感。他的习惯,在扮演的时候,是不会随便打破人物本身的设定的,从他一开始演戏,就没犯过这种错误,这次竟然为了吃,差点疏忽了! 可想而知,沈默这会儿得有多不舒服了。 想到就做,之前发生的事情没办法修正,那就尽力弥补。沈默从床-上爬起来,眼睛望向角落里的灶台,而且,他正有一个法子,能不让琼起疑心。 躲避着人群,沈默偷偷摸-摸地来到了伊诺和琼的秘密基地。其实,倒不是伊诺以前也这样,只是沈默不想遇到同部落的人罢了。 他身上现在可飘着浓浓的、属于洛曼的气味,一旦他不小心遇到部落中的人,他们两个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在众人面前,可就不藏住了。 到那个时候,他的麻烦可就大了。 当然了,他有胆量、敢这个样子来见琼,当然是有依仗的。这个世界上的雌性,其实和地球上的男人们区别不大,鼻子也没多好用,对气味更是不敏感。 如此一来,沈默当然不害怕在琼面前露馅,让他知道什么不该知道的事情。作为伊诺,他会克制不住想要见到琼,但也绝不会愿意让琼伤心。 两人的秘密基地,说白了,其实就是部落中的一片小树林而已。 树林中的树木生长的都很茂盛,树根下甚至还有蘑菇这种植物存在,繁茂程度虽然没法与那片他们打猎的原始丛林相比,但也算是有个树林的样子。 树林中的大型野物都被部落中的人打光了,剩下的,都是十分小巧的素食动物,没有什么攻击性,植物倒是挺繁盛,所以偶尔,部落中的雌性还会来这里挖些植物、或者摘些果子回去食用。 对的,与雄性们大部分都是肉食者相比,雌性们的食谱更接近人类,吃的是杂食,蔬菜果子也是他们必须吃的东西。 来到了树林中,沈默半分也不停顿,顺着记忆的指引,往一株有着巨大树冠的古老粗-壮的榕树下去了。赶巧的是,还没等他走到那儿,就见到树下好像坐了一个人。 沈默定睛看去,仔细辨认了一下,略有吃惊地撑大眼睛,原来真的是琼! 其实他是没想到,能一下就见到这个伊诺的白月光和梦中情人的。以前,伊诺那么频繁的来这里,也不过偶遇了几次而已。 沈默眨眨眼,这么说,他运气不坏? 心中想着,沈默脚步却不迟疑,也没遮掩身形和步伐声,踩着落地的枯枝,向琼走了过去。 没等他靠近,仰望着树冠神情迷蒙,不知想着什么的琼,听到脚步声一下子偏过头来,看到沈默,他那天空一样蔚蓝色的眼睛里一下子蕴满了惊喜,“伊诺?!” 沈默专注地看向他,明显柔和了轮廓,温声唤道:“琼。” 琼一下子跳起身,迎着沈默跑了过来,一把拉住沈默的手,一连声问道:“伊诺,你最近忙什么了?我很长时间没在这里看到你了。” 沈默现在的身高一米八以上,但和琼这么面对面站着,竟然也没比他高上多少。而且对比身材的话,除了肩膀他宽一些之外,竟然是沈默的腰-肢更纤细。 怪不得所有人都说,伊诺长的像雌性,琼又把他当闺蜜了,这张脸和这种身材,实在是太有欺骗性了。 沈默抿了抿唇,保持住伊诺在琼面前的一贯腼腆,老老实实道:“没做什么,就是研究了几样吃的。” “研究吃的?”琼好奇地望着他。 “嗯,”应了一声,将琼拉到大榕树下突起的树根上坐着,沈默也在他旁边坐下,然后从手上提着的背篓里拿出准备好的东西,递到琼手里,“尝尝看。” 琼疑惑地掂量了下手里明显是包着什么的叶子,抽开麻绳,红彤彤的肉干就露了出来,映在碧绿的叶子上,说不出的好看。 没错,就是沈默之前给洛曼吃过的肉干。 “烤肉?”琼疑问道。 沈默没否认,只道:“试试。” 咬下一口,刚咀嚼了一下,味道弥漫上舌尖,琼就忍不住惊呼一声,“啊,好好吃!” 他赶忙几口,将那口肉干吃完,纠结地看了眼手中所剩无几的肉干,还是忍住没吃,而是偏头问沈默,“你是怎么做到的?这和我吃过的烤肉都不一样,真的太好吃了。” 沈默没急着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反问道:“你怎么不吃了?” 听他问这个,琼那张白皙的小脸“腾”的红了,连眼睛都变得水汪汪的。 他扭扭捏捏地道:“那个……我,那个,祭祀应该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我想留下来,也给他尝尝。”说着,羞惭地低下头去。 以地球男人的标准来说,琼长了一个十分清秀的容貌,面容白皙、发丝是金色的,搭配着眼窝深邃的蔚蓝色眼睛,还有西方人那种高挺的鼻梁,简直就像传说中的天使一样。 虽然脸看上去也就十□□岁的样子,可也是个身高一米八以上的男子汉了,看到他这羞答答的小媳妇样,沈默竟然一时有些不适应。 偏了偏视线,沈默强迫自己别露出异样。 这个世界的雌性相当于地球的女性,充当女性的角色,甚至比女性更娇贵,平日里都是被宠爱惯了的,别说琼长得还挺清秀了,就是一脸胡子的彪形大汉,那撒娇羞涩起来,也是常有的事儿。 不看琼了,沈默自在了一点,能够正常对话了。 他安慰道:“你吃吧,没关系,你想给祭祀吃,我教你怎么做也就是了。而且还有其他几样,我一并交给你。” 琼眼睛亮晶晶地看向他,喜不自禁地确认道:“真的?” 沈默弯了弯唇角,点点头,“真的。” 作者有话要说:  亲爱的小天使们,圣诞节快乐! 今天上网被提醒,才记起,今天是圣诞节~Orz,这就是一个与世隔绝单身狗的悲哀啊。 大家这两天都做什么了?有人送你苹果橙子甚至给你发红包么? 第58章 情敌 虽然对琼偶尔展露出的小女人姿态不大适应,但总的来说,和琼的交谈还是很愉快的。 沈默巨细无遗地给琼讲解了自己“发明”出的几种食物要怎么做,如何准备配料、如何烤制、用什么工具、火候如何……虽然沈默的语言已经尽量简洁,但这一讲,还是讲了许久。 在确认了琼已经能将各种做法倒背如流之后,沈默终于冲他露出一个微笑,夸奖说:“琼,没用我重复几遍你就记住了,真的很聪明。” 琼的脸晕上淡淡的粉色,“啊,其实也没有啦!你知道我是要跟祭祀学习制作药膏的,那些东西更麻烦,用量都有严格规定,所以记这些,对我来说,也就没那么困难了。” 沈默点点头,“嗯,你不说,我都忘了。” 琼突然问道:“那个,伊诺,除了祭祀之外,我……我能做给其他人吃吗?” 沈默偏头看他,见他脸上的红-润越发明显,水汪汪的眼睛里,蕴着羞意,就立刻知道他说的是谁了。 一眼看毕,沈默垂下眼睑,盯着落到地上的一片树叶,声音是若无其事地平淡,“我教给你,就是你的,你想做给谁吃都行。” 琼开心地叫了一声,“伊诺,你真好!不愧是我的好朋友!”说着话,他一把揽住了沈默的肩膀。这动作如此亲密,还未等沈默做出暗恋者应有的、羞涩又暗喜的样子,就听琼话题一转问道:“伊诺,你能帮我个忙吗?” “什么?”沈默不自在地偏过头,红着耳根问道。 琼好像一点也没发现他态度的不寻常,只自顾自地说道:“肉干-我知道是什么味儿啦,但其他的我还不知道,等我下回做好了,你能帮我尝尝吗?” 这是约定下次见面? 沈默做出一副十分开心却还要强忍住地表情,认真应道:“好,等下次,我帮你尝,给你提意见。” “那就这么说定啦!”达成了协议,琼明显十分开心,语气轻快地应道。就在他偏过头来,望向沈默的时候,一束浅淡的阳光从树叶中间直射下来,在他眼睑上印下一个亮眼的光斑。 阳光浅淡的颜色引起了琼的注意,他惊呼一声,“哎呀,没想到这个时候了!祭祀应该在找我了。”说着话,慌慌张张地站起身来。 沈默也跟着站起来,保持着一个爱慕者的应有样子,腼腆地问道:“我送送你?”好似觉得有些不妥,连忙补充,“不出去,就到树林边。” 琼动作顿了下,露出一个笑脸,“说这个做什么,你可是我的好朋友啊!”说完,率先迈步往出树林的方向走去,口中道:“走吧!” 两人并肩走到树林边,沈默果然遵守诺言,就在靠近树林边缘的一棵大树旁住了脚。 见他不再往前走了,琼回头,对他笑着挥手道:“那我走啦!伊诺,下次见!” 沈默注目着他,虽然没笑,但俊美面孔的轮廓却极为柔和,“再见。” 就在沈默看着伊诺的背影,目送他远走的时候,一股大力突然从背后袭来,未及沈默反应,就禁锢住了他的肩膀和腰-肢。 沈默一低头,就见到两只强壮的古铜色胳膊揽住了他,一个炽-热的胸膛靠在他后背上。不用看,沈默也知道能这么干的是谁,他冷声喝道:“放开我!” 洛曼非但没放松,脑袋还靠近了少许,鼻尖几乎戳到了他的脖颈。他吸了吸鼻子,细细地嗅闻着,从口中吐出的火热气息喷在沈默敏感的皮肤上,立时起了一片鸡皮疙瘩。 动作如此暧昧,洛曼却并没有调-情的心思,在闻过沈默的脖颈和肩膀之后,脸色十分阴沉,眼中更是立刻刮起了狂风暴雪。 洛曼是循着沈默的气味,特意找来的,刚一来,就看到了沈默和琼道别的那一幕。 本来方才,见到沈默目光柔和地看着那个雌性,他就已经觉得十分刺目了,现在,又从自己认定的伴侣身上,闻到了那个雌性的气味,洛曼气怒的差点就要发狂。 “是那只雌性的臭味。”他紧紧地抱住沈默,恨怒地质问道:“他是谁!你们是什么关系?你喜欢他?” “你发什么疯!”沈默生气地叫道,一边喊着,一边大力挣扎,“洛曼,你疯了!放开我!” “那你告诉我,你们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他和你一起从林子里出来?” 知道自己比力气的话,绝不会是洛曼的对手,沈默挣扎了两下,不能逃脱之后,彻底冷静了下来。 他偏过头,目光像利箭一样地刺向洛曼,声音里更是蕴着冰渣,“这和你有什么关系?你又要强迫我了?” 这话音和目光,给沉浸在暴怒中的洛曼一下子降了温,听到强迫这两个字,他身体一僵,环住沈默的胳膊抖了抖,力道一下放松了许多。 沈默趁机一把挣脱开来,神色冷然地对洛曼说:“我说过了,我们的关系到此为止,我没怪你,也不想再和你纠缠不清。” “我的生活,也和你没有关系。”他退开两步,警告道:“最后再说一次,别再靠近我。”丢下这句话,他一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洛曼的握拳的手松了又紧,目光明灭不定。他闭上眼,感受着心中弥漫开的、想要破坏一切的黑暗情绪,深深地吸了口气。 这种被心爱的人冷言冷语,甚至彻底无视的日子,以雄性兽人掠夺的本性,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忍耐住多久。 他睁眼,望着沈默远去的背影,伊诺,别逼我。 —— 又两日过去,因为上次打到的麋鹿不小,已经足够他吃几天的,除了偶尔去小树林转转,尝试能不能碰到琼之外,沈默基本都没怎么出门。 而洛曼呢?因为他是部落第一勇士,所以当然没沈默这么闲。但在尽可能快地忙完工作之后,他都会去找沈默,大部分的时候都不出现,只是暗暗地看着他。 而后,沈默的院子里,经常就会多出一些实用的器具,什么锅碗瓢盆、桌凳床柜……全都是沈默房子里缺少或是破旧了的东西,而且做工十分精细,一看就知道,全是用结实的好材料,精心打磨制作出来的。 这明显就是洛曼献上来,想要讨好他的礼物,可对这些东西,沈默却一径儿地视而不见,从来未使用过不说,还会在它们挡路的时候,像垃圾一样,顺手清理,扔到院外去。 对东西如此,就别说对制作这些东西的主人了,平日里洛曼在暗地,沈默发现不了,但就算他偶尔发现了,也会当空气一样,眼神丝毫波动也无,一整个儿存在感爆表的大活人,也能被他就那么忽略了过去。 自己的心意被这么糟蹋,洛曼竟也耐的住,不管沈默用不用,他该做还是做,沈默扔了,他就会重新做一个给他,颇有不骄不躁、百折不挠、硬杠到底的架势。 表现的是这样,但殊不知,洛曼心中的负面情绪不是消失了,只是被压抑的越来越深而已。那些魔鬼一样的黑暗,就像一座正在休眠的火山一样,压抑的越久,爆发的时候,就会越猛烈! 而就在那一天,他再也压抑不住心中的咆哮嘶吼的野兽,对沈默,做出了十分错误的举动。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在琼跟沈默学了食谱的当天,他一回去,就尝试按照沈默教给他的,尝试着做肉干了。只是一开始手还比较生涩,做出的味道不如沈默做的。 对这几种食物,他十分看重,心中更是有个完整的计划,要不然,他也不会询问沈默,能不能做给别人吃了。 没错,他也想走沈默曾经思量过的路线,想要先抓住洛曼的胃。尤其他身为雌性,有了这么一手超越其他所有雌性的手艺,哪能不得雄性们另眼相看呢? 几天之后,他终于自觉差不多了,就迫不及待地想向洛曼献宝了。 按说雌性们地位比较高,都是等待雄性们追求,顶多暗示一下的,这么直白的给雄性做饭,献殷勤,就太丢面子了。 但是,琼却不在意这个。他自恃自己是雌性,长相身材也出挑,还是祭祀学徒,身份高贵,现在又有了这么个杀手锏,再没有不好的地方,洛曼怎么会看不上他? 而且,心中爱慕洛曼的雌性太多了,他想早点和洛曼定下来,如此一来,他也就顾不得矜持不矜持了。 于是,那天晌午,将要吃午饭的时候,早就打听好洛曼今天安排的琼,提着个小筐,直接奔着他所在的位置去了。 在外头巡逻的兽人们正好停在大门边休息,作为首领的洛曼当然也在。有兽人眼尖,远远地见他来了,立刻殷勤地招呼道:“琼!你这是做什么去啊?” 在众人的注目下走过来,走到据他们不远的地方,琼停住了脚步。看到这么多雄性,他脸一下子红了,俊秀的面貌,这么微红着脸,简直秀色可餐。 就这么看着他,众多雄性兽人的哈喇子,都要流下来了。 见洛曼好像什么没发现一样,低着头,不知在看着什么。旁边的和他交好的一个兽人用胳膊肘捅了捅他,小小声道:“洛曼,你看,这个雌性长得好可爱,你要是不追他,我可上了。” 对所有雌性都没什么意思的洛曼听了这话,就漫不经心抬头一瞥,琼的样子一入眼,他眼神立刻凝住了,这不是那天和伊诺在一起的那个雌性吗? 偷瞥洛曼的琼,见他终于注意到了自己,红着脸,向上提了提手里的小筐,羞怯地说:“那,那个,洛曼,我、我做了点吃的想……” 在洛曼的注视下,他脸越来越红,最后一低头,声音跟蚊子一样,但还是坚持着把话说完了,“想给你尝尝。” 一听他这话,众雄兽眼刀子立刻“欻欻”地刮向洛曼,靠!又是一个被这小子迷了去的!但很快有泄了气,没法子,谁让大家都打不过这小子呢? 知道自己没了机会,众人气馁之余,顺便起哄,“做了好吃的?什么好吃的?拿出来给我们也看看啊?”顺便抢了,大家分吃,一点也不给那美人缘好的让人羡慕嫉妒恨的臭小子留! 听到众人这么说,琼垂着头,细白的小手探进筐里,拿出一个大叶子打成的包裹来。他羞惭惭地偷瞥了一眼洛曼,见他还在看着他,就咬了咬唇,将包裹在众人面前打开了。 见到那显露出来的食物,洛曼的眼神彻底冷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未已小天使的地雷!么么哒! 看到大家圣诞过得都不错,小水很开心呢~还有,收到汪的,好羡慕!虽然家里已经有只萌喵啦,但也好想要一只汪啊! 第59章 情敌 没注意到洛曼不善的目光,琼低着头,向这边挪了两步,又将那肉干向洛曼的方向托了托,“我琢磨着做的,自己尝着不错,你……” 洛曼不等他说完,就冷声说了句,“滚开。” 而后,也不再看听他这话,脸色刹那就变成惨白的琼,直接转对身边那与他交好的雄性兽人说:“我有事儿,这里交给你。”说完,也不等回话,就匆匆越过众人走了。 众人不明原由地望着他沉着脸,像是忙着去抓红杏出墙的老婆一样,脚步匆忙地奔回部落,又看看站在那手足无措、眼泪含眼圈站在那里、羞愤欲绝的琼,心下不由感叹: 唉,洛曼也太不怜香惜玉,可惜这么个小美人儿了。也不知道他是突然有什么事儿,连这种艳福都顾不得享了。 心下想着,实在怜惜琼这个丢了面子的雌性,那个与洛曼交好的,也是巡逻队的副头儿就靠过去,劝慰说:“别理洛曼,他就是这样……” 还没等说完,琼就骂了一声,“滚开!”说完,双手掩住脸,呜咽着小步跑回部落大门内了。 白挨了骂,别的兽人取笑道:“活该!你还以为自己能趁虚而入啊!人家明显就只看得上洛曼,行不行?” 那人却无所谓地很,探手捡起琼扔在地上的肉干,“随便他们怎样,咱们有肉吃就行啦!”他捻起一片,闻了闻,惊讶道:“哎?这味道,真不错啊!” 剩下的人赶忙围上来,纷纷说,“是吗?我也尝尝。” 那人佯装不给,大伙就哄抢着闹了起来,也就忘了刚才的事儿了。 这边气氛和乐,各个抢吃的抢的开心,匆忙离开、沉着脸往部落赶的洛曼,可就没这样好心情了。 方才,一见到琼手里那和沈默做的没什么差别的肉干,洛曼心头的火一下子就拱起来了。他可没忘了,沈默曾经说,要把自己的手艺教给“他未来的雌性”! 先前,对沈默的不理不睬,洛曼心中早就压抑了许久,尤其琼还在这时候,拿肉干来讨他欢心,明显一副想和他结成伴侣的样子,这就不由得不让洛曼恼怒非常。 怪不得他那天还看到这个雌性和伊诺在一起,原来是为这件事儿,他就这么讨厌他,迫不及待胡乱给他找一个雌性,好摆脱他?! 他做梦!就是死,他也要和他在一起! 一边往沈默家的方向疾走,一边儿在脑子里想着这些事儿,越想,洛曼的心中就越恨怒非常,怒火攻心,几乎烧红了眼,理智也没剩多少了。 一到了沈默家,他也不吭声,直接翻过那个低矮破烂地小栅栏,脚步轻巧地来到门前。赶巧,沈默这会儿正在家里,处理剩下的鹿肉。 这头鹿对沈默来说,比较大,吃了两日也没吃完,这天气又太热,再放,估计就得坏了,他正想法子,是不是要把鲜肉熏烤成腊肉,好多放些时日。 正在这时,洛曼来了。他也不叫门,发现沈默在家,就直接使了大力气,“碰”的一声撞开了门,破旧的木门撞到墙壁,又不堪重负地“吱呀呀”慢悠悠弹回来。 沈默下了一跳,惊喝一声,“谁?” 转眼向门口望去,就见洛曼正烧红了眼,喘着粗气,正盯着他看。那目光,嗜血锐利,就像盯住猎物一样,让沈默无端端就觉得寒毛直竖,脊背发凉。 他勉强撑住,不然自己的恐惧展露出来,竭力摆出一副若无其事地样子,面无表情地问:“你来做什么?而且,”他目光转向那掉下来了一半的门板,“还是用这种方式?” 洛曼低沉道:“和我去结契。” “胡说什么?”沈默皱起眉,“我已经说过了,那件事儿就当作没发生过,为什么你还不依不饶!”说着话,神情转为讥诮,“如果我没记错,受伤害的人是我,可不是你,我没责任对你负责。” 洛曼耐着所剩无几的性子,认真道:“我爱你。” “爱我?还是爱上我?上我一次,你就上瘾了?”沈默神情越来越讽刺了,“对不起,我不爱你,更不爱上你!”说着,一指门外,“现在,立刻就滚!” 见他这绝情决意,一心只想摆脱他的样子,洛曼心中的黑暗越发扩大了。他那双琥珀色的眼眸,就在此刻,一下子黑沉的犹如夜晚的天幕,又像是住了魔鬼的深渊,阴森的迫人。 他紧紧地盯住沈默,带着强大的压迫力,一步一步向着沈默走来。 沈默有些惊慌地喝问:“你做什么?” 洛曼不答话,在沈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迅捷地欺近了他,铁箍一样的大手,一下子抓-住了他的肩膀。 沈默的武力和身体素质都比不上洛曼,在他抓-住他肩膀的时候,才想要反击。 无奈,两人差距实在太大,他刚要抬手去推,却被洛曼一手阻住,一只大掌抓-住他两只手腕,禁锢住他手上的动作,伸腿一别,健壮的大-腿也夹住沈默想要踢动的双-腿,只一下,就把他治得死死的了。 沈默只剩下嘴巴还能活动,就叫道:“你干什么?放开我!” 洛曼却不理会他,只低下头,凑到他脖颈边细细嗅闻。除了伊诺本身的气味之外,倒是若有若无地,夹杂着几分属于他的气味,但这味道极淡,就要闻不出来了。 洛曼一皱眉,对此心中十分不满。他们交-配过,还是那样的交-配方式,伊诺身上,理应一直有他的气味,但可惜的是,伊诺是雄性,不能像雌性一样,留存住交-配对象的气味。 这也是最近沈默深居简出的原因,只要躲几日,他就再不必担心被人发现,他曾经和洛曼发生过什么了。几天过去,这会儿,他身上属于洛曼的气味,已经消散的几近于无了。 洛曼之所以不满,因为现在,他正需要沈默身上沾染着他的气味。 他眯了眯眼,不顾沈默说什么,环顾一圈,眼神危险地定在了那张简陋的木床-上。 沈默也注意到他的视线,揣摩到他的意思,立刻惊骇地大叫道:“洛曼,你疯了?!”一边出声,一边挣扎得更厉害了。 洛曼只微微加了几分力,就轻描淡写地化解了他的极力挣扎。 他垂下头来,眼神黑沉沉地盯着沈默,凑到他耳边,炙热的气息沾染到他的耳畔,斩钉截铁道:“我们一会儿就去结契!” 沈默叫道:“放开我,我不去!” 洛曼一把将他压倒在床-上,单手握住他的手腕制在头顶,另一只手缠-绵地抚摸着他的脖颈耳侧,紧紧地盯着他,语气危险,“去不去,你说的不算。” 被制住了,完全动弹不得,沈默终于在惊慌中镇定下来一点儿。他冷声嘲讽道:“你死了心吧,我绝不会答应!哪怕,”他看了看两人的造型,一扭头,碎金断玉道:“将那天的事儿再重演一次,也是做梦!” “没关系,你答不答应都没关系。”洛曼压低下-身子,粗糙的手从颈侧滑到锁骨以及下方,唇-舌却袭上沈默的耳-垂,毫不在意地说:“只要让他们知道,你属于我,我们有了关系,就行了。” 听出他话中有话,沈默立刻转回头,逼视着他问:“你什么意思?” 温存的吻了下他的眼睑,沈默嫌弃一样地偏了偏头,躲开了。 洛曼却浑不在意,声音柔和却透着几分奇怪的危险感,回答了沈默的提问:“我是部落里的第一勇士,想要逼-迫一个雌性结契,还有些难度,但不巧的是,伊诺,你只是一个雄性。” “等他们知道,咱俩有了夫妻之实,你身上到处都弥漫着我的味道,”洛曼轻-咬了下沈默的脸颊,有些迷醉地说:“为了不让我心中不舒服,你知道,长老和酋长,他们都会愿意的。” 沈默的脸霎时白了,因为他知道,这话确是真的。 他声音冷的吓人,眼中也蕴着刺骨地寒意,咬牙说:“洛曼,别逼着我恨你!” 洛曼却突兀地笑了,那笑容如此地鬼魅,像是入了地狱的魔。 他一把划开沈默身上的那件兽皮,贴着他的脸颊,轻柔道:“你想恨我也好,我不在意这个,只要能得到你,对我来说,也就足够了。” 说完,他捏住沈默的下巴,缠-绵地吻了下去。 沈默闭着嘴,不想让他得逞,洛曼却十分有耐心,在他唇-瓣上舔-舐、啃咬,另一只手也不老实,在沈默身上四处摸索,试探着他的敏-感-处。 就在他摸-到某一处时,沈默身体一颤,嘴巴微微张开了条缝儿,洛曼的舌头趁隙攻入,在沈默的领土上大肆攻伐起来。 回过神,发现自己领土被对方入侵,沈默狠狠心,上下牙齿猛然一碰,就要咬断他的舌头。发现沈默的意图,洛曼眯了眯眼,那只手一把握住沈默的把柄! 被对方握住要害,沈默立刻倒吸一口气,牙齿上用的劲儿便松动了,没将洛曼的舌头咬断,倒是咬破了,两人唇-舌-厮-磨之间,都弥漫出一股血腥味。 洛曼却浑不在意,这点痛意更激发了他的痴狂,唇-舌攻伐的便越加用力,将沈默的口腔一寸也不放过,更是勾挑着他的舌,和自己的互相纠缠摩挲。 就这么着,沈默被他吻得晕头转向,因为缺氧的缘故,脑子更是昏昏沉沉,不辨东西了。无数的电流从对方的唇-舌和掌心袭上他的四肢百骸,五脏六腑。 没一会儿,沈默身体就软了下来,被他调弄成了一滩春水。 粗重的喘息、诱人的呻-吟、还有木床承受不住的“吱呀”声,透过坏了一半儿的破木门不间断地传出来,只要听见的人,都不由觉着脸红心跳、心动神摇。 这声音一直响了许久,由晌午直到夕阳斜下,方才堪堪停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佐则和小污女小天使的地雷!么么么么哒! 上次卡的好吧?嘻嘻~ 话说,这个攻啊:“得不到你的心,也要得到你的人!”~啧啧啧~小水都脸红了n(*≧▽≦*)n 第60章 情敌 一下午的强制欢-爱,被对方持续性地大力征伐,这会儿**骤停,沈默已是身筋骨软,神志不明了。 洛曼注目着身下昏睡过去的沈默,怜惜地在他肩膀上印下一个吻,眼神也一下柔和了许多,连其中的黑暗情绪都消退了不少。 他偏头,透过窗户,看了看外头的天色,见橘红色的余晖映入,就有些懊恼起来。 实在是太长时间没近过伊诺的身了,上一次又失了理智,没体-味到这种绝顶滋味。这回初初一尝,不免神动魂摇,只想纵意驰骋,尽了兴头才好,眼中心中只剩下了身-下的那个人,哪还顾得上时间流逝,时辰不早? 未免夜长梦多,他本想今天就把结契这件事儿办完的,只没想到出了这么个岔子,现在这个时候再去找族长祭祀见证结契,来不及了不说,也有点太不像样了。 他又低头看了看汗津津地躺在那儿、累的睡着了的沈默,心想,伊诺清醒的时候,也不是自己的对手,别说现在这样了。如此一来,耽搁这么一晚,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想完了,洛曼也就熄了早早就把事情办妥的心思,用兽皮将沈默一卷,不让他不该露的地方露出来,比如说吻痕斑斑的身体,之后,也不避人,就那么抱着他,光明正大地往村外的小河中去了。 沈默却还昏着,什么都不知道。 洛曼一身的抓痕、咬痕、血迹斑斑,明显是在欢-爱之中,被人下了死手的。看到他这副模样,怀里又抱了个一身都是他气味的人,哪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一时间,遇到他的人都忍不住八卦和好奇之心,这明显就是洛曼定了伴侣了,虽然没听说他与谁结了契,但其实,这事儿只要你情我愿,在这部落中,就算没结契,做了也没什么关系。 年轻人一时冲动总是免不了的,后来补一个手续也就完了,倒没什么了不起的。 他们惊讶的是,凭洛曼的本事,这部落中爱慕他的雌性,不说全部也有一打了,没听说洛曼和哪个雌性走得近啊?今天这么突然就爆出一个大新闻来,哪里不叫人想探问清楚了? 而且啊,看洛曼这一身惊人的痕迹,啧啧啧,简直就是个小野猫啊!这么个辣性子、能在雄性身上印下这么多伤痕、床-上又狂放至此的雌性,他们还没见过呢!那还能不好奇? 怪不得他们认不出沈默雄性兽人的身份,首先,以洛曼的身份、地位和能力,众人哪能想到,他会找一个同样的雄性? 另一个,沈默现在,身上到处都是洛曼的味道,早把自己的味道掩盖住了,众人哪里还辨的出来? 虽然平日里,洛曼比较平易近人,和大家也处得来,但看他现在这副模样,显见刚刚下床,又是这么私-密的事情,一般人还真不敢就那么开口直问。 要知道,雄性兽人们对自己伴侣的占有欲,全都大的吓人,更何况是现在这种刚交-配完了的时候,作为另一个雄性,要探问对方的雌性,简直就是找死行为。 尤其洛曼还武力值爆表,一般人都不能在他手里讨好,为这个讨一顿打,好像就有点不值得了。 恰好此时,那个和洛曼交好的雄性兽人,也就是巡逻队的副头儿也遇到了洛曼。 仗着自己素日里和洛曼的交情不错,又对什么样的绝色,才勾动了洛曼这个超级难攻克的堡垒,心-痒痒的厉害,就拼上一顿揍,凑了上去。 见洛曼将沈默的脸埋在怀里,没能看到面貌,那人就挤眉弄眼地问:“洛曼,你藏得够紧的啊?什么时候弄到手的小-美人儿,也不给咱们瞧瞧长什么模样?” 洛曼先是眼睛一眯,神色有些不善。 那人见到这一幕,赶忙往后一蹦,连忙摆手,“哎,别动手、别动手,有话好好说么!反正迟早也要给我们看,就是早一点晚一点的事儿,现在就给看看也没什么啊,是不是?” 听他这话,洛曼不知一下子想到什么,竟然真的挪动了下胳膊,将沈默的脸露到外头。 众人一看,眼睛立刻直了。 只见那白-皙俊美的面容之上,红霞晕染,眼角眉梢染着粉红,唇畔面颊犹带春意,比村外头开的“粉格花”还漂亮耀眼,再搭配那一头月华一样的银发,简直就是令人痴迷的绝色面容。 再一打量那被兽皮裹住的纤瘦身姿,无数雄性差点流下鼻血,心中对洛曼无不嫉妒艳羡,这么好看的雌性,洛曼哪里找来的?再个说,部落里真有这么个雌性吗?为什么他们都没印象? 见到这么多雄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沈默看,那一张张痴迷的脸,让洛曼心中十分不高兴,对自己先前的想法,也立刻就后悔了,连忙把沈默的脸又护回怀里挡住,一言不发地向村外头大步走去。 美人儿消失不见,众人回了些神儿,又见他脸已经阴阴地沉下来了,风驰电掣地往外走,就连那与洛曼交好的胆子大的雄性兽人都知道不能再问,也不能要求再看了,不然恐怕真会被恼怒的洛曼打个半死。 再个说,能见到已经是意外之喜了,虽说这么个美人儿已经是属于洛曼了,自己个儿再没了机会,但也不妨碍他们在心里羡慕回味啊。 望着洛曼的背影消失在部落外稀疏的林木之后,知道他是往小河中去的,众人互相暧昧地笑笑,三三两两勾肩搭背着,很就都散去了。 没过多久,洛曼和一个雌性发生关系这件大新闻,就已经传遍了整个儿部落。以洛曼受关注的程度,整个部落上上下下、老老少少就没有不知道的! 雄性们都在恭喜、羡慕洛曼得了个大美人,终于要抱得美人归了,搞不好明年就会有个健壮的小崽子呢! 雌性们呢,就没这么好心情了,他们全都在猜疑恨妒是哪个雌性勾到了洛曼,心中暗暗唾骂着,怏怏不乐。 这些雌性还好,也就是自己不高兴罢了。 但是,对琼来说,乍一听到听到这个消息,简直就像是晴天霹雳一般,差点气晕了。中午自己才在一众雄性兽人面前被心上人狠狠地羞辱了一把,丢了个大脸,下午就传了这么个消息,他哪里还禁得住? 咬了咬牙,琼还是硬撑了一口气,没气晕倒。他倒是要看看,到底是哪个,把他给比了下去不说,还让洛曼在打了他脸的当下,就和那人确定了关系! 但部落中就这么几个雌性,对比那些见过那个雌性的人的描述,查来查去,他也没发现这么有这么一号人。得知这个,琼越发不舒服了,难道部落外的雌性,洛曼捡到的? 没查出个结果,琼心里就像油煎的一样,想起大家都说,按道理,他们明天一定会找族长结契的话,心中打定主意要去看看,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就算输了,也要输个清楚明白! 翻来覆去地熬了一夜,天刚蒙蒙亮,一宿没睡的琼就起了身,往族长家中去了。 虽说结契是要族长和祭祀一起做主的,他没一心在祭祀这儿等着,当然也是有缘故的。 按照部落和整个兽人大陆的风俗,结了伴侣的雄性和雌性,就要从自己本来的家中离开,组建一个新家庭了。 所以,结契的伴侣都是要先到族长家来,找到登录自己名姓家庭的羊皮纸,把旧的上头这两人的名字划去,重新找一张新的誊写上去,证明两人结合成了一家; 然后,结契的两人和族长就要一起到祭祀这里,将这张新的羊皮纸供奉到兽神像前,同时奉上祭品,整整供上一整天,让兽神给这对新人赐福; 到了晚间,结契的新人就要举办宴席,邀请部落里头的人来宴饮。尤其雄性还要准备新鲜的猎物,来夸耀自己的本事,同时这也是让其他所有觊觎过自己伴侣的雄性,老老实实退却、别再来招惹的意思。 当然啦,这个雌性的前追求者们可能还会不服气,要当场和“新郎官”来个比试也是很寻常的事儿,所以兽人们的婚礼虽然质朴,倒也是很热闹的。 所以说,琼等不及,想早早就见到自己的情敌,当然是要到族长家里来了。 他起的时间太早了,到族长家时,竟然日头也才刚刚出山,族长和族长家的雌性也才起呢。 族长家和沈默家当然不一样,虽然也是石头砌成的,也是粗糙,但占地很大,并且各样屋子十分齐全,厨房、卧室、客厅、小卧室之类的,都分隔了出来,在这部落中,算是十分气派的了。 客厅中,见到琼来,而且还来这么早,族长家雌性十分诧异,就问:“琼,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是祭祀有什么事儿吗?” 琼一夜没睡,这会儿,苍白着一张脸,黑眼圈极浓,蔚蓝色的眼珠都有些灰蒙蒙的,声音更是十分沙哑,“婶公,没什么事儿,就是前几天你家斯林跟我要了药膏,我今儿想起来了,就给送过来了。” 看他这形容,族长家雌性就知道他没说真话。脑子转了转,想到昨天中午听他家那雄性小子说,琼去给洛曼送过吃的,下午又有了那个消息,族长家雌性立时就明白过来了。 他看琼是个雌性,脸皮薄,就不好直说,假装糊涂不知道,跟他说:“哎!我还以为有什么大事儿呢,就一个药膏,也不值得你一大早就过来!” 说着,引他坐下,顺口称赞琼道:“还是你勤快,一大早就起了,我们家斯林那混孩子这会儿还睡着呢,他一个雌性这么懒散,都是叫我惯坏了!要是叫他,估计就要发脾气,你就在这儿等等吧。” 琼的目的不是斯林,药膏只是个借口,自然也不管他起不起,让他在这等着,更是称了他的心意,于是点点头,腼腆笑了笑,“谢谢婶公。” 族长家雌性道:“你来这么早,吃早饭了没?” 琼这会儿,哪里还有心思吃什么早饭,就是吃,估计也是食不知味,谎言说:“已经吃过了。” 族长家雌性这才说:“那你在这等会儿啊,我先去吃个饭,你大叔正等着我呢。” 琼点点头,应了,族长家雌性也就转身走了。 来的这么早,又等了一会儿,对琼来说,也确实是没有白等。那个他用来做借口的斯林还没起时,他就从大开的门中望见洛曼怀里抱着个人,远远地走过来了。 看到这一幕,琼“忽”的一下,就站起身来。 作者有话要说:  希望是甜文、能甜回来的小天使,真是好甜呀~嘻嘻嘻,小水都不好意思下手了呢! 话说,难道忘了默默的目标是什么了? 再个说,大家都说这个强制爱的是渣攻嘛,对渣攻,就要虐回来啊?对不对?嘿嘿嘿~ 第61章 情敌 按理说,过了一夜,沈默的无力症状应该好了,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老老实实任由洛曼抱在怀里头,往族长家里来了。 但谁让洛曼和他一直在一块儿,还没等他恢复过来,按着心内计划偷偷逃走,就好像被识破了想法,洛曼半夜又发了阵儿疯,把他折腾的够呛。 这会儿已经筋酥骨软,整个人像被拆过重新组装起来的一样,是半点也动不了了。 虽然他极力咬着牙不让自己叫出声,嘴唇都咬出-血来了,可洛曼却不许他逞强,一连用了无数花样,非逼着他叫出声来不可。 一连叫了一下午加半个晚上,到这会儿,沈默嗓子也沙哑的厉害,声带振动一下,都能感觉到疼痛,甚至喉咙里还有血腥味,如此,连大声喝骂也懒得了。 这么一来,他可不就得一言不发地乖乖被洛曼抱在怀里,任他施为了? 当然,他不是就这么妥协了,而是打定主意,不管怎样,他都绝不会跟洛曼结契。因为他现在是伊诺,而伊诺这个人,就是要他去死,也不会愿意伤琼的心。 沈默垂着眼睑,直-挺挺地被洛曼抱着,心中还在筹划着等会到了族长家,怎么设计逃走,好让这荒唐的契约不能结成,不被更多的人知道,当然,最重要的是,不能让琼知道。 殊不知,他昨天昏迷的时候,洛曼早就已经把他们两个的新闻弄的人尽皆知了,琼哪有没听到的道理?而且,这会儿,两人正要见面了。 看见洛曼抱着人来了,琼想跑出去看看,又一下想了起昨天洛曼给他碰的硬钉子,一时踟蹰了一下。要是洛曼见到他,再当着那个人说出什么难听的话,那他…… 犹豫之间,看到洛曼近了,他一闪身,进了族长和族长家雌性正在吃饭的屋子。 见他们两个诧异地抬头看他,琼抿了抿嘴,“那个,我看到洛曼抱着一个人来了,应该是有事儿找大叔,我来知会您一声。” “哦?洛曼来啦?”族长点点头,正好吃完饭一抹嘴,“这小子应该是带着他的雌性来结契啦!唉,他这臭小子,这么多个雌性一个看不上,他阿爸阿爹早就着急了,偏偏他不紧不慢,这回可好啦!” 一边说,一边下地穿鞋。 族长家雌性一听他说这话,眼角又瞄到琼脸色更难看了,就赶忙推推他,“你个雄性也唠唠叨叨个什么?怎么跟我们雌性似的!快出去吧,洛曼难得来一次,别让他等你了。” 族长嘴里咕哝了一句什么,大概是抱怨的话,但也没多留,就出去了。 看琼那时不时就想往外瞧,颇有点坐立不安的样子,族长家雌性心知他怎么回事儿,就把木桌上那简陋的盘碗一摞,对他说:“琼,你在这坐坐,我去把这些东西刷刷。” 这意思,是留他自己在这屋里,让他自便。 这屋子和客厅,其实就隔了一道墙,琼此时已经听到外头族长招呼洛曼的声音了,好像就在院子里头。本来没什么好借口,在别人家屋里自己呆着,心下正着急,族长家雌性这会儿说要离开,却正合了他心意。 于是,琼就胡乱点点头,“婶公,你忙吧,外头大叔有事儿,我掺和不好,我就跟这里呆着等斯林。” 族长家雌性知道他这话不尽不实,却也只是笑笑,“好,那我先忙去啦。”说完,端着东西往厨房走了。 族长家雌性刚消失在兽皮门帘后头,琼就赶快来到和客厅相连的门边,兽皮帘子掀开一条缝儿偷看。正巧儿,这时,洛曼跟在族长后头,跨进了门。 眼神在洛曼那英俊的脸上停顿了一下,琼的目光立刻挪到他怀里。 他抱着的人,脸埋在他怀里,看不到,不知长得什么样儿,身形倒是挺纤瘦的,感觉和他没差多少,身上穿了套难得的麻布衣裳,由上至下遮得严严实实,只露了小腿和脚在外头。 这雌性他本来应该不认识,但这背影、身段和那头银发,不知怎么的,竟给了他一种奇怪的熟悉感。 不过,这会儿,琼没什么心思去仔细体-味这种古怪的感觉,只顾着死死地盯住那人的后脑勺,眼睛恨不能穿过去,把这人到底长什么样,看个清楚明白。 让他好知道,让他输了的,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要是长得比他美,那他输得心服口服,从此也再不把这件事儿放在心上;要是比他差,那他也好劝慰自己,不是自己本身有问题,而是洛曼眼瞎了! 正在琼殷切等待的时候,族长眼神也在沈默身上溜了一圈,对洛曼笑问道:“臭小子,这就是你找的雌性?是谁家的?我怎么不记得咱们部落里有这么个孩子?或者,这是你从外头拐来的?” 听到这问话,琼也一下提了心,侧着耳朵,仔细偷听起来。 洛曼也对族长笑了笑,坦然说:“他是咱们部落的,但他不是雌性。” 听了这话,族长和琼都像被一道炸雷劈上了脑门,呆怔住了。 因心中另有打算,沈默这会儿就装死不说话,先装乖顺,让洛曼放松警惕,任由洛曼和族长掰扯,打算等会再作计较。 听见洛曼跟族长说自己是雄性,料到了族长的反应,沈默心下冷笑一声,也只闭着眼装睡。 过了许久,族长才回过神来,颤着手,指了指沈默,确认问道:“雄性?” 洛曼平淡地点点头,好像并没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 过了有一会儿,族长才道:“你今天来,是要和他结契的吧?和你阿爹、阿爸说过了吗?” 洛曼无所谓地说:“咱们兽人选择伴侣都是由自己做主,阿爹、阿爸也不会说什么。再一个,”说到这儿,他唇角含笑,深情地看向怀中似乎仍在乖乖睡着的沈默,“我只认他一个,别的人都不行。” 听到他这一句话,琼的心一下子凉了,而且一股无可诉说地难堪漫上心头,让他整个人像是吃了苍蝇一样。那个人竟然是个雄性! 他一个雌性,叫一个雄性给比下去了?他还有什么脸儿活着! 琼在想什么,族长不知道,他想的是,对兽人来说,伴侣是最重要的人,而兽人们的伴侣确实都是由自己看上,然后追求来的,不兴父母之命的那一套。 看洛曼这吃了秤砣铁了心的样儿,族长虽然为他可惜,也只好无奈地叹息一声,“那你今天是和这孩子来结契的?他是谁家的孩子?而且,”族长低头看看到现在也没动静的沈默,“他这是怎么了?” 洛曼佯装羞涩笑笑,“我们两个初次……我没把持住、就……” 同为雄性,族长立刻了然,笑着点点头,感叹一声,“还是年轻啊!” 洛曼古铜色的脸竟然还真格儿似的,晕上了一层红。 看他这样,族长取笑地拍了拍他肩膀,又问:“那,这孩子是?” 洛曼回答:“您应该认识他,”一边说,一边儿把沈默的脸露出来,“他是咱们部落里的一个狐族孤儿,叫伊诺。” 听到这个名字,琼瞳孔一下子缩紧了。本部落的狐族、雄性、伊诺!不可能会这么巧!眼睛紧紧地盯着洛曼的动作,那张熟悉又有些陌生的脸一入眼,琼只觉着一股热血涌到脑子里,眼前骤然一黑。 一股被好友背叛的悲愤急遽爬上胸腔,让琼差点吐出一口血来,怎么会!怎么真是他! 琼再忍不住了,一把掀开兽皮帘子窜出来,急声怒喝:“伊诺!” 这熟悉的声音一入耳,沈默身子立刻僵硬了一下。他也不装睡了,赶忙睁眼顺着声音望去,琼紫涨着脸,眼珠通红地盯着他,看那样子,简直就是恨不能吃了他! 沈默立刻挣扎起来,慌乱道:“琼,不是你想的那样,你听我解释!” 直到这时,洛曼才知道,沈默不知因为什么,刚刚一直在装睡。他看着他,伊诺虽在他怀里使劲儿挣扎,却没看他,眼中只有那个雌性,眼神里竟还充满了惶恐。 他害怕?怕什么?他说要跟那个雌性解释,那就是怕那个雌性误会? 电光火石之间,从沈默的态度眼神中,洛曼一下子悟出了真-相。伊诺原来真的喜欢这个雌性? 他施加了十分力气,紧紧地禁锢住沈默的动作,不让他动弹一点儿,就在沈默还要说什么的时候,低下头,一把吻上他的嘴唇,当着族长和琼的面,上演了火辣辣的热吻。 一吻毕,被折腾许久,这会儿喘息不及的沈默已经头昏眼花,趁着这个时候,洛曼对琼扬起一个属于胜利者的笑容,“我们已经在一起了,欢迎你晚上来参加我们的结契宴席。” 看到这一幕,又听到洛曼这么说,经受自己喜欢的人和好朋友的背叛,琼的心脏像是被一直大手捏住了,疼的喘不过气来。 大颗大颗地泪珠从通红通红的眼眶里滚落,顺着腮帮滑下来,他死死地盯着沈默,凛然地恨意从眼中迸发出来,“耍我玩儿很有趣吗,伊诺!” 而后,嘶声喊道:“我恨你!” 喊完了,就捂着嘴巴,风一样地越过众人,跑出去了。 正在这时,沈默终于回过神,听到琼的这话,又见他跑走,他不知从哪里来了一股绝大的力气,竟然挣开了洛曼的禁锢,浑身上下的痛都感觉不到了,只看着琼的背影,也跟着跑了出去。 不慎让沈默脱了掌控,洛曼握了握空落落地手掌,望着那一前一后向着部落外跑去的背影,眼神彻底黑沉了下来。 伊诺,你是我的。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未已小天使的地雷~么么哒!(*╯3╰) 虐回来嘛,当然是必须的啦! 第62章 情敌 琼在前头跑,沈默在后头追。 按理说,沈默作为雄性,没有追不上雌性的道理,但可惜,一来,琼这回算是真受了刺激,本来跑的就比平时快了许多,二来,沈默现在身体状况十分不佳,所以这常理不该发生的事儿倒是真发生了。 沈默一边追赶,一边强忍着嗓子中的剧痛,呼喊道:“琼,你别跑了,听我解释!” 谁知听到他声音,琼跑的倒更快了。 没过一会儿,两人接近了部落大门,沈默心下着急,又叫道:“别跑了,前面就是部落外头了,不安全!” 琼却哭喊着骂:“滚!你别跟来!”骂完还是跑,只想着摆脱沈默。 就这么着,两人一追一跑,还没等跑出部落大门,沈默却只觉着眼前一暗,好像有什么东西从天空上扑下来了,带起了一阵狂风。 沈默条件反射地往旁边一避,躲开一击,定睛一瞧,攻击他的,竟然是一个长着翅膀的鹰头人身的怪物! 一见这怪物,沈默心中就是一紧。 这种怪物看着是异形,其实说起来,也算是兽人的一种。他们也有智慧,只是合族雄性生下来都是这个样子,也不能彻底变成-人形。 这种兽人非但长着异形异状,引人厌恨,而且因为他们惯于做一些强盗行径,在兽人大陆上,名声简直就是臭名昭著、人人喊打。 而他们这些强盗强抢的,不是别的东西,正是别人部落里的雌性。 没错,虽说雌性稀少是全大陆共有问题,但他们的雌性却格外稀少,繁衍起来更加困难。面对这种处境,他们的祖先就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去掠夺别的部落的雌性。 因为他们都有翅膀,所以距离并不是个大问题,因而这大陆上,几乎所有部落都遭遇过他们的袭击,一些小部落尤甚! 这些被他们掳走过雌性的部落,当然也是想反击的,更恨怒的想消灭了这伙子无法无天的强盗们。 但可惜的是,这些鹰头兽人都住在悬崖峭壁的洞-穴之上,大陆上根本没有几个族群和部落,有本事能到达这种地方,攻打他们。 于是,虽然大家都想把这些鹰头兽人杀了,或者至少解救回自己部落被掳走的雌性,但除了在被袭击的时候反抗,却再没有丝毫办法了。 说起这些肆无忌惮的强盗,雄性们是又恨又怒,只想生撕了他们,而雌性们却是又惧又怕,提起来就要打哆嗦。 因为,若真被掳走,对雌性们来说,虽然性命无虞,但生活可就一下子跌进了深渊,活着简直就是受罪。 这些鹰头兽人本性都很暴虐,因为只追求种族繁衍,雄性们更是不雌性真当成一个人,而只是一个纯粹的生产工具! 据说,他们族所有雌性、不管是本族有的还是掳掠来的,都是被豢养在一起。 雄性只要有需要了,就可以任意对其中的任何雌性下手,更不需要管那雌性愿不愿意,只要保证不把雌性弄死,就可以随便施暴。 只有正怀着崽子的雌性才有不被强-暴的权利,为了下一代,能得到一点爱护,其他的雌性,都是没有拒绝的能力和权利。 这种境况,对部落里这些本性就忠诚于伴侣,而且还被部落中雄性们珍爱、呵护长大的雌性们来说,简直与地狱无异! 所以一看到这鹰头兽人,再想到琼,沈默哪能不紧张? —— 这回来攻击部落的鹰头兽人有十几个,因为误把沈默也当雌性看待了,只留下两个人来抓他们这“两个雌性”,因为以雌性的武力来说,这已经绰绰有余,而其他的就奔着部落内部飞去了。 就在沈默躲过来抓他的鹰头兽人的一击的时候,耳中却听到了一声充满恐惧的尖叫,正是琼发出来的! 沈默猛地扭头一看,琼正被另一个鹰头兽人捉在手里挣扎哭叫,而那鹰头兽人已经拍拍翅膀,要飞走了!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沈默顾不得来抓自己的那只鹰头兽人了,更不及变身,只能咬牙,以自己最快的速度,飞窜了过去! 幸运的是,见他这个“雌性”竟然如此迅捷地躲开自己的攻击,那鹰头兽人因为诧异,愣了一下,动作顿了顿。 就趁着这个空隙,才让沈默脱离了这鹰头兽人的攻击范围,能奔去解救琼。 当然,这段愣怔时间并不长,就在他发现自己的猎物竟然要逃,那鹰头兽人自然也追赶上来,而这个时候,沈默已经扑到了那个抓-住琼的鹰头兽人身上,死死地拽紧了他的翅膀,而后狠命一撕! 在沈默用尽全身力气的撕扯之下,半扇翅膀上的羽毛,竟都被他生生给撕了下来,鲜血如泉-涌一样,狂飚出来! “嗷!”那鹰头兽人虽痛叫的十分凄惨,但手中却依然禁锢着琼不肯放弃,只是疯狂扭动着身子,想把趴在他背上的沈默给颠下来! 另一只鹰头兽人就在这时候赶到了。 他发现,沈默这个“雌性”与他们见过的雌性竟然不怎么相同,攻击力来说,要比别的雌性都强上无数倍,于是,不敢掉以轻心,手上使足了力气往沈默身上抓来,这一击,甚至带起了凌厉的风声! 沈默听到风声,知道不好,只能狠劲儿踹那鹰头兽人后背一下,借力翻身,腾空向着旁边跃去! 这动作,如果是平日里的沈默来做,绝对干净利落,躲开这一击,是一点问题都不会有的。只可惜,沈默在如此刺激的情况之下,竟然忘了自己的身体情况。 当他后仰之时,腰堪堪弯出一个弧度,一股难以承受的痛苦骤然袭来,在剧痛之下,身体条件反射地有一瞬间地僵硬,只这一下,虽也及时做了纠正,动作还是差了些许。 要知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沈默这个破绽当然被那来抓他的鹰头兽人发现了。 就在沈默力尽要落地的时候,他手臂方向稍稍一挪,身子前倾,竟一把抓-住了沈默的胳膊! 一击得手,鹰头兽人铁箍一样的大手便将沈默的小臂死死地勒住,尖利的爪尖甚至都插入了沈默的皮肉里。 这一下儿,沈默这只手就像被鳄鱼咬住了,骨头仿佛都碎了一般,怎么也挣不出来。他只能立时转身,另一只手掏向那鹰头兽人的眼窝,腿也向着那鹰头兽人下半-身踢过去,想借此围魏救赵,挣开束缚! 只可惜,沈默的武力本身就是雄性中垫底的,现在身体状况又不佳,近身搏斗,根本不是那那鹰头兽人的对手。 于是,他这番攻击,非凡没把那被抓-住的胳膊挣脱出来,反而把另一只胳膊和腿都陷了进去,被那鹰头兽人把他整个儿都给死死地禁锢住了,一点也动弹不得! 缓了这会儿功夫,那个抓着琼,被沈默袭击拽了翅膀的,也勉强能飞了。见到自己同伴也抓到了另一个“雌性”,完成了任务,就唳鸣一声,通知同伴带上战利品返回部落。 两个拍了拍翅膀,正要起飞,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吼!”一声威震四野、急怒交加的兽吼声传来,震得这两个鹰头兽人身子都歪了歪。 一只身姿矫健地黑豹闪电般地奔袭过来,不是洛曼,又是谁! 见洛曼向自己这边扑来,沈默眼睛霎时亮了亮,大声喝道:“洛曼!琼也被抓了,先救琼!” 直到这会儿,沈默还没变身,就是因为知道自己本事不够,没法仅仅凭自己就能救出琼,打着要是也被当雌性抓去,就再想办法救琼逃出来的主意。 现在看到洛曼来了,哪能不喜出望外?只要他现在立刻变作原形,就能继续和现在抓着自己的鹰头兽人缠斗,趁着这个机会,洛曼早就能把琼救出来了! 谁知,洛曼却不理会他喊叫什么,只一心一意地奔着他这边跑来。 这个时候,沈默却没再去看洛曼了,更不能想到,他根本不听自己的,化作了狐狸原形。 形体变化,那鹰头兽人一时没反应过来,也没抓-住,就挣脱开了,同时伸出利爪,给了那毫无防备地鹰头兽人狠狠地一下! “唧!”那鹰头兽人受到伤害,凄厉地叫了一声,发现自己被愚弄了,尖锐地爪子立刻用了十成十地力气,杀意凛然地往沈默这边一伸,也要给他一下儿狠得! 这时节,沈默虽挣脱了开来,但还没来的及远离,根本躲不开这下儿,只能挪动身体,尽量避开要害,让这一下伤的不那么重。 正在他拼着肩膀挨上一下,而且已经感受到那利爪带来的凛然寒意时,洛曼已经奔了过来,狠狠一扑,将那鹰头兽人扑倒在地,这攻击当然就落空了! 见到洛曼救他,沈默一愣,立刻回身去看琼那边。 可惜,那只鹰头兽人这会儿已经越过了部落大门,抓着琼飞到了天空上,只能远远的听到琼惊惧凄惨的哭叫声,却无论如何都已经赶之不及了! 原来,那鹰头兽人见洛曼的攻击目标不是自己,情势又不好,哪里还肯傻站着?在他赶来的当下,就使劲儿拍拍翅膀,带着战利品飞走了。 沈默狂奔出大门外,追着那鹰头兽人许久,可跑的哪里比得上飞的? 地上那么多障碍物,沈默体力和身体状况也是一个大问题,所以没多久,那只鹰头兽人在他视线中越来越远,然后变成了一个小黑点,直至消失不见。 沈默怔怔地望着失去了踪迹的天空,停住脚步。 没过一会儿,已经解决了那只鹰头兽人的洛曼也追了上来。 听到脚步声,沈默警觉转身,见是洛曼,眼珠立刻发红,而后以拼命的姿态,纵身扑了过去! 唯恐伤了沈默,洛曼不敢还击,只敢躲避,两人就这么一攻一躲,过了无数招儿,直到沈默耗尽了体力。 最后,沈默还是被洛曼动作柔和却有力地制住,拥在了怀里。 已经重新化作人形地沈默盯着他,眼中射-出刻骨的恨意,嘶声问道:“你为什么不去救琼!” 洛曼却没回答,只轻轻地吻了吻他的额头。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未已小天使的地雷,么么哒! 故事就要到尾声啦~嘻嘻嘻…… 第63章 情敌 洛曼抱着沈默回到部落中的时候,那十几个鹰头兽人死的死、逃的逃,已经不见了。 部落里头的人们已经开始打扫收拾被破坏的房屋和到处溅洒的鲜血,砖石瓦砾落了四处散落,无数人忙忙碌碌地在这一地狼藉中穿梭。 有悲声从广场那边传来,洛曼抬眼望去,看到几具部落中的雄性的尸体正摆在那儿,他们的家人正在围着他们痛哭,旁边随便扔着两具鹰头兽人被扯碎到勉强能看出样子的尸首。 见到这一幕,洛曼低下头,看向躺在他怀中,已经因为刺激太过,昏迷过去的沈默,见他仍能呼吸均匀地躺在自己怀里,抱着他的手不由紧了紧。 他知道,没救琼,今天之后,这人只会更加恨他,可他心里却一点儿也不后悔。 要知道,他才与那只鹰头兽人交过手,深知,那一只鹰头兽人的攻击力根本并不是伊诺可以比拟的,平日里遇到几乎都是必死之局,何况是现在这身体状况还十分不佳的时候! 他只庆幸,那些鹰头兽人一开始眼拙,因为身材原因,把伊诺当成了与强大雄性-交-配过的雌性,没有直接对他痛下杀手,让伊诺能够周旋一阵儿,拖到他及时赶到。 要不然,只要想想这人也会与那些人一样儿,变成没有声息的、冷冰冰的尸体,他就痛苦的没办法呼吸。 所以,他再度弯腰,吻了下沈默的额头,只要能让你活着,活生生地活着,会动、会哭、会笑、会说话……恨我也没关系。 正在这时,忙着指挥大家的族长眼角瞄到洛曼的身影,赶忙匆匆奔过来。他一眼就看到洛曼怀中闭着眼的沈默,忙问:“他怎么了?” 洛曼低声回答:“昏了。” “没事儿吧?”族长赶忙添了一句。 “没事儿,”洛曼勉强扯了扯嘴角,“休息休息就好了。” 族长这才放了点心,要知道,兽人们对自己的伴侣全都用情至深,失去伴侣的兽人、无论雄性还是雌性,都一定活不长,要是他怀里的小子出了什么事儿,洛曼只怕是…… 这一次,为了抵抗那些可恶的强盗,他们已经失去了好几个能干的雄性,要是洛曼这个最强武力也在这档口出了什么事儿,那部落可就真是损失惨重了。 放下了一颗心,族长这时就想着要关心下琼的情况了。本来没看到琼和他们一起出现,就知道凶多吉少,但究竟如何,还是要问问的,就说:“那,琼……” 洛曼垂下眼,半低着头说:“一共两只鹰头兽人在那儿,我去救伊诺的时候,另外一只就抓着他飞走了,我没赶上。” 族长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别自责,洛曼,能救回自己的伴侣,你已经做得很好了。琼……唉,这也是没办法,不管谁在那儿,做得也不会比你再出色了。” 洛曼低声道:“嗯,我知道了,族长。”他抱着沈默的手紧了紧,跟族长告辞,“受到了惊吓,伊诺的身体情况不怎么好,我先带他回去了。” “行,这里已经差不多了,你先回去吧。”族长再拍了拍他的肩膀,勉励道:“打起精神来,眼见着秋天近了,部落会猎就要开始了,到时候,你可要担起职责来啊!” 洛曼用力地点点头,“是,我知道了,族长。” 鹰头兽人袭击事件儿就这么过去了,部落中死了几个雄性,又因为雄性们肯和那些强盗拼命,被掳走的雌性也就只有琼这一个。 虽然大家都听说了琼被掳走的原由,起因当然是在洛曼身上,但让部落中损失了一个珍贵的雌性,怨怪他的倒没有几人。 因为,对忠诚的兽人们来说,伴侣永远都是第一位的,远远大于所有人,甚至于远远高过自己。 伊诺虽然也是个雄性,但看那小身板也知道,根本不可能是鹰头兽人的对手,所以在那种只能二选一的情况下,洛曼选择去救自己的伴侣,哪怕雌性珍贵,而他的伴侣是个雄性,也是无可厚非的。 当然,虽然部落中大部分人都能理解,但这也不是说,就没人怨怪洛曼了。 与琼关系紧密的人,比如他最忠诚的追求者们和养大他的祭祀,哪怕理性上能够理解洛曼的选择,但感情上却不是那么好接受的。 当然,与那些一味的想要找洛曼的茬、将他狠狠揍上几顿、却完全忽略掉沈默,认为他不过是个“无能的雄性”的琼的追求者们不同,祭祀对沈默的恨,并不比洛曼少上多少。 因为,他知道,琼遭遇不幸的始作俑者,其实是沈默和洛曼两个人。 琼与伊诺的秘密朋友关系,瞒得了别人,怎么瞒得了抚养琼长大的祭祀?对柜子里那些经常不翼而飞的药膏视而不见,可不代表祭祀不知道,它们都被琼做了什么用。 伊诺是琼许多年的秘密朋友,洛曼是琼喜欢的雄性,这两件事儿,祭祀一直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今天一听说洛曼和沈默去族长家结契,而琼也是从族长家跑出去,才被那些该死的强盗掳走的,他哪里还能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 要不是这两个人的背叛,琼怎么会遭遇这样的不幸?! 祭祀远远望着两人的背影,眼神像淬了毒的利箭一般,狠狠地握了握拳。 傍晚的时候,沈默终于清醒了过来。虽然睁开了眼睛,他却一动不动,只是怔怔地望着黑漆漆的低矮天花板。 发现他醒了,洛曼靠过来,关心地问道:“醒了?饿了么?想不想吃点儿什么?” 沈默却不理他,好像他就是一团空气,根本映不进他的眼里。 见他这样,洛曼也不恼怒,只在心里暗暗地叹息了一声,转身往灶台走去。 过了一会儿,他端着一碗亲自做好的炖肉糜走来,低声说:“虽然我的手艺肯定不如你,但你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这会儿好歹垫一点儿吧。” 沈默就像没听见一样,还是不理他。 洛曼用勺子舀了半勺,细细地吹凉了,递到沈默唇边,柔声哄劝:“吃一点吧。” 这时候,沈默好像才终于从自己的世界里回过魂儿来,无视了唇边的勺子,转过头,正脸对着洛曼,直直地看向他,眼睛里也映出了他的倒影。 还没等洛曼欣喜,沈默的一句话又立刻把他打入了深渊。 他道:“我想救回琼,你帮不帮我?只要把他救回来,你以后想要我怎么样都行。” 洛曼手一颤,那勺子肉糜差点倾洒出来。他闭了闭眼,将那勺子肉糜重新放回碗内,把碗搁到一边。 做完这件事儿,洛曼才慢慢道:“你应该知道,鹰头兽人们都居住在悬崖峭壁上,而我们这些地上的兽人,全都没长翅膀。别说我们两个,就是把咱们全部落的雄性拉上,也救不回琼。” “所以,你的意思是不肯帮我?” 洛曼深吸了口气,“伊诺,这不是肯不肯的问题……” “滚。”不等他说完,丢下这么个词儿,沈默就又躺回床上,闭上了眼睛。 看了看面无表情地躺在那儿的沈默,又望了眼放在一旁的碗,洛曼心中再叹了一口气,只得把碗收起来了。 沈默合着眼,却一宿没睡,当然也没理会洛曼。他知道自己不是洛曼的对手,不管做什么都只是白费力气,所以只是把他当空气,任他说什么、做什么都不给回应。 天一亮,太阳还没出来,沈默就起身了。见他要出门,洛曼忙问:“你去哪?” 沈默却只是径直往外走,一句也不回答。 担心沈默真的孤注一掷要自己去救琼,但又害怕刺激他,也不敢现在就这么阻拦他,洛曼只好跟在他后面看他往哪里去。 要是他不出部落,那就随便他;要是往部落外走,不管会不会再刺激到他,他也只能把伊诺拦下来。 幸运的是,沈默竟然真没往部落大门的方向走,而是顺着踩出来的小径,一路往部落最东边儿去了。 那边儿是兽神庙?洛曼愣了愣神儿,伊诺去那里做什么? 心下疑惑着,他却没有阻止,心中想着伊诺大概是爱屋及乌,去安慰失去琼的祭祀了,洛曼也就不怎么在意了。 让他散散心、有人说说话也好,和祭祀一起纪念几回琼,也许他心里的郁气就发散出来了,就不会闷出什么病了。 想着这些,洛曼一路跟在沈默后头,将他送到了地方,直到望见他进了祭祀住着的兽神庙大门,这才停住了脚步,站在一棵大树底下等着。 沈默一进门,就看见祭祀正十指交叉,抵住额头,跪在兽神像下面祷告着什么。 听见身后的脚步声,他也没回头,过了许久,直到祷告完毕了,他这才从草编的蒲团上慢条斯理地站起,转过身来。 看到沈默,祭祀的眼神骤然一利,但瞬息间又变回了与以往一般无二的样子,甚至还略带着点悲悯。 这样的神情,加上一身比这部落中所有人都要精致的月白色麻布衣裳,再配上平和温润的面容,让他显出一种十分出尘的气质。 真的与传言中,部落里头那个最为善良慈和、悲天悯人的祭祀一般无二了。 沈默没发现他有什么异常,只行了一个礼,“祭祀安好。” 祭祀柔和悲怜的声音响起,“好孩子,你来我这里,是要做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未已小天使砸地雷,mua!(*╯3╰)! 看到评论里大家都在质问洛曼为什么不肯就琼啦~这章算是解释清楚了吧? 那些鹰头兽人一开始只是把沈默当雌性,所以只想抓他,没想杀他,更没下死手。 要是发现沈默是雄性,以沈默的武力值和身体状况,在洛曼去救琼的时候,他被杀死是一定的了。 在琼和沈默只能二选一的情况下,别说琼还是他情敌了,就是个关系一般的人,洛曼要救的,也只会是默默呀! 上一章大概写的不是那么清楚,让小天使们误会了,嘿嘿,所以说,这个真不是他冷漠啦! 另:预祝大家,元旦快乐哟!么么么么哒! 第64章 情敌(完) 洛曼从迷蒙中醒来,只觉着眼前黑乎乎的,脑子里嗡嗡作响,钝钝的痛,一时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他刚想抬手揉揉额头,却诧异的发现,双手竟十分无力,简直就像是没了知觉一样,大脑明明下达了指挥,可手却丁点也动弹不得! 受此一惊,洛曼彻底醒神儿了。而后,他才察觉到,原来不是自己眼前发黑,而是他此时,正身处在一片黑暗之中。 然后,他就发现,非但是双手,就是整个身体都软绵绵的不听使唤,只能感受到各个器官的存在,却完全指挥不了,连动一动都没法子。 出生之后,从懂事儿开始,不管武力智谋,洛曼一直都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从没体会过这种无能为力、只能任人鱼肉的感觉。 于是,一察觉到自身情况,他心中立时掀起惊涛骇浪,惊怒之中,也不管别的,只将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控制自己身体上,想让自己能够尽快恢复如初。 可过了许久,不管他怎么尝试,所有努力都像石沉大海一样,连个声响也不闻,累的他一头大汗,却是一点儿用处都无,连动一动小指都不行,更别说其他的了。 废了大力气,尝试多次未果,知道自己再怎么也是做白功,洛曼深深地吸了口气,终于从无力的惊怒中彻底冷静下来。 既然身体状况如此,没法改变,他还是早点弄清楚自己究竟身在何处,是个什么光景儿才是真的,也好以此寻找看看有没有什么解决办法,来改善现在这糟糕的处境。 打定了主意,洛曼便开始注意起自身所在的环境来。 过了这一会儿,他眼睛也算是适应了些这里的昏暗环境,虽仍看不清晰,但房顶与他躺着的地面之间的距离,还是大概其能估算出来的。 对比了下自家房子高度,这间房子比他家要高上了许多,论起来,整个部落里也就那么几间屋子,这么一想,洛曼对自己在什么地方,心头便有了些底儿。 正在这时,他眼角一瞥,竟发现有几缕微弱的、银白色的光从透过他身侧的“墙壁”上的一个十分窄小的缝隙,照射了进来。 他立刻眯眼望去,仔细打量了一番,才发现,那边并不是墙,而是两扇合在一起的木板门,因为做工精良的缘故,门缝儿竟然就只有一点儿空隙透进了光,若不注意,看上去与墙壁竟也没什么差别。 洛曼借着这点儿光再仔细地看了看上方的门洞,心中立刻知道,自己这是在哪里了。 虽然门两旁这粗糙的、用石头砌成的墙壁,和部落中所有房子都没什么两样儿,可那成拱形的门洞,却是个独一无二的地方才能有的。 为了确认自己猜想,他凭借印象,侧眼向另一边看去。 一片昏黑之中,那用石头堆砌而成的方形高台看得并没多真切,可当他再往上一看,一个黑乎乎的、仿佛是个影儿一样儿的东西模模糊糊地映入眼中时,洛曼立刻就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这里果然是神兽庙。感受到硬邦邦的地面上传来的冷意,洛曼不由皱紧了眉,疑惑地想着,他怎么会在这儿? 脑子里头的钝痛轻了许多,洛曼的神思也越发地清楚了起来,昏迷前的记忆便也一下子涌入脑海。 早晨,他跟着伊诺来了兽神庙。伊诺在祭祀这里整整呆了一个白天,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儿了。 让他惊喜的是,这一天竟然半点儿也没白费,他神情较之前平和了许多不说,看着他时,竟也没了那种刻骨的恨,只是眼神儿还是冷冰冰的,透着彻骨的冷漠。 便是这样儿,看到了一丝儿两人和好的曙光,他已经是欣喜若狂了。 心想着,祭祀果然是整个儿部落中距离兽神最近的人,非但慈爱宽和、悲悯众人,更能轻易地感染别人的情绪,让伊诺的心情也平和起来。 更是心下暗暗决定,以后要让伊诺和祭祀多说说话儿,想必再过上一些时日,伊诺的情况应该会越来越好的。 然后,更让他开心的事儿发生了。伊诺竟然亲自下厨了! 当然,他并不是开心于能吃到伊诺做得东西,那个时候,以他们降至冰点的关系,他也没妄想过能吃到。他开心的是,伊诺终于愿意吃东西了,这真是个绝好的征兆。 早晨他做的肉糜被伊诺弃如敝履,也不知道中午在祭祀那儿,伊诺吃没吃点儿东西,他便有些担心伊诺的身体。 现在看他愿意自己做着吃了,哪有不高兴的道理? 伊诺果然没管他,只做了大概一人份儿的食物,不过他可能是胃口不好,也就吃了小半碗儿,就会床上躺下了,剩下的半碗就给撂那儿了。 因为担心伊诺,他一整天没吃东西,而这食物又做的确实太香了,就一时没忍住,全给吃了下去。 然后,他好像是有点晕,还以为自己操心太多,太累了,就在伊诺身边躺下,打算也好好睡一觉儿,然后……然后大概就睡着了吧? 虽然以他的作息时间来说,发困的确实有点早了,但这几天心情大起大落,想来应该也正常吧? 那,他现在应该是在伊诺家里才对,怎么会在兽神庙里?而且,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正在洛曼还在回想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的时候,忽然听到“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 洛曼赶忙向门口看去,只见一个身形纤瘦的人站在门口,银霜一样的月华在那人身后铺了一地,同时也洒落在他头发肩膀上,好像给整个人都镶了一层银边儿,让人感觉无比的耀眼圣洁。 因他背着光,面容看不清楚,但那头在月光之下闪闪发亮的银发和他身上那再熟悉不过的气味,明明白白的告诉了洛曼,来的人究竟是谁。 洛曼瞪大了眼睛,艰难地张了张口,无声地唤道:“伊诺?” 这声呼唤,沈默自然是没听见的,他迈步进了门,先用火石点燃了兽神庙中的火把,而后,将大门再度从内部关上了。 火把插在兽神庙的墙壁上,跳跃的火光,映着粗糙冰冷的石头墙壁,在这石室之内洒下影影绰绰的光线,让整个气氛都多了几层阴森鬼魅。 可这却一点儿也影响不到洛曼。 虽然,在见到沈默出现的时候,洛曼心中已经弥漫上一种不好的预感,但因为是沈默,他心中竟也涌不起丝毫的惧意。 他知道,沈默是恨他的,而在这恨意驱使之下,不管沈默对他做出什么,他其实都不怎么意外。 有了这样的心理准备,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洛曼便一心一意地盯着沈默,视线随着他的动作偏转,目光专注而贪婪。 现在,能多看一点是一点儿吧,日后,他心中想着,大概是没有日后了吧? 本以为沈默点完火把便应该过来了,谁知他还是没理他,而是径直往那供奉着兽神塑像的石台上去了。 这时,洛曼才发现,在这忽明忽暗的光线照射下,那描着鲜艳彩绘、高大魁梧的兽神塑像竟显得十分狰狞,仿佛不是神像,而是地狱中那些择人而噬的夜叉罗刹一样儿了! 洛曼视线凝注着沈默,只见他在那充满阴森气息的兽神像前十分虔诚地跪了下来,双手交叉在胸前,喃喃祷告着什么。 过了有一会儿,祷告完了,洛曼才看见他站起身来,又走近了祭台,并且好像从兽神像前面拿了一件儿什么东西下来。 以洛曼的视角,是看不到沈默在那上头取了什么的,但他也不必揣度,因为,沈默一转过身,他就看见了那是什么——竟是兽神赐下的神器! 洛曼一下子瞪大眼睛,这神器据说是在远古之时,由兽人赐下来的,是部落里每一代祭祀的传代信物,伊诺是从哪里得来的? 其实这所谓神器,就是一把由陨石铸成的刀而已。 说来,这把刀以那些能够打造铜铁兵器的世界的眼光来看的话,实在是粗陋的很,可在这只有石头做成器具的原始社会一样的兽人世界,如此锋利尖锐的刀具,可不就是神器了? 沈默将那神器取下来之后,终于往洛曼这边走来了。洛曼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直到他在自己身边蹲下。 眼睛瞄了瞄那锋锐的刀锋,洛曼平静地直视着沈默的眼睛,无声地说道:“你要杀了我吗?” 虽然只有口型,沈默却看懂了。他从门扉留下的缝隙中,望了望外头的月色,竟真摆出一副要和他攀谈的样子,在他旁边盘腿坐下,刀放在膝盖上。 仿佛是要让他死个明白,沈默开口,声音就像一潭死水,平静的,没有丝毫起伏,回答了他的话,“你知道,部落里有一个传说吗?” “什么传说?”洛曼仍是无声地问道。 沈默垂下眼,慢慢地抚摸着冰冷的刀身儿,缓缓地说道:“据说,如果有人能在子时,用兽神赐下的神器,剜出部落中最强者的心脏祭祀兽神的话,他就能完完整整地得到那个人的力量。” 听完这话,洛曼心中一颤,冰寒刺骨的冷意刹那间席卷了他,整个人都好像坠入了冰窟窿里。 在沈默看不到的角度,洛曼的拳头死死地握住了,分明骨节暴突出来,青色的血管在手背上蜿蜒出骇人的弧度。 他却仍是紧紧地盯着沈默,“你还要去救琼?” 这时候,沈默竟地对他笑了出来,那笑容中竟有种说不出的古怪,好像嘲讽,好像无奈,又好象是一种莫可名状的悲凉。 他反问道:“你不是知道,我喜欢琼吗?我当然要救他出来。” 听到他这用情至深的话,洛曼只觉得心脏痛得,仿佛已经被挖出来了一样,一口血已经涌到了喉咙口,还是被他生生地咽了下去。 他说:“你会死的。” “为了他,就是死,我也愿意。”说到这儿,沈默又笑了,但这次的笑容却与之前的笑一点儿也不一样,盈满了向往和甜蜜,“而且,就算是死,我也希望,是和琼死在一起。” 这句话一入耳,洛曼只觉着别说心脏了,身体好像就没有不疼的地方,连灵魂仿佛都被扯碎了一样,又一口鲜血涌出,这次他却没能咽下,而是顺着唇角流了下来。 沈默却好像根本没发现他有什么不妥,望了望月色,神情竟有些欣喜,“子时了!”说完,就将那把刀提在手中,迫不及待地靠了过来。 洛曼目光黑沉地望着沈默开心的模样,非但没有表现出一丝暴怒或者凄凉,唇角竟然诡异地弯出一个弧度,那是一个笑,一个神经质而又疯狂的,仿佛来自地狱魔鬼的笑容。 沈默却没注意到他这不详的笑容,靠了过来,专心致志地将神器放在他胸膛上,比划着洛曼心脏地大概位置,然后—— 狠狠地插了进去! 兵刃入肉的钝响在静静的室内就像响在耳边一般,无比清晰,甜腥的鲜血带着人体温热的温度,在刀子划过之后,“哗”的一下,四溅开来。 沈默甚至顾不得去擦拭那飞溅到身上脸上的鲜血,只伸手向那被豁开的伤口中探去,而后,掏出一颗仍在活蹦乱跳、鲜血淋漓的心脏来! 就在沈默眼睛放光地看着那颗心脏,好像看到了他已经得到了洛曼所有力量,将琼救回、或者与他死在一起的美好情景的时候,巨变就在这时突兀而至! 趁着沈默得到自己心脏、毫无防备的时候,洛曼骤然变作豹子形态,用自己一点点儿攒下来的力气,猛然将他扑倒,然后一口咬住了他的喉咙! 感受到那甜美温热的鲜血流入自己口中,洛曼立刻大口大口地咽下去,直到感觉沈默条件反射的抽搐反抗止息了,这才缓缓地闭上眼睛。 ——与其让你死在我看不到的地方,不如现在就让你死在我怀里。 此时,远远望去,一个银发的俊美青年,正被一只身形矫健优美的黑豹压在身下,正正是两人初次相遇时的姿态,得到的,却不是与那次相同的结局。 明蓝色的光芒骤然绽放开来,将兽神像猛然照亮。那据说是创造了这个世界的神祇,正静静地望向拥抱着倒在他脚下的一人一豹,神情慈和,目光悲悯。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小天使们,今天卡结局卡的太厉害了~所以现在才码完! 为了赔罪,4000字奉上!爱你们,么么哒! 第65章 粉丝 衣香鬓影、灯火辉煌。 女士们全都穿着高跟鞋晚礼服画着精致妆容,容颜若画,先生们则都是衣衫革履,风度翩翩。众人或三两相聚,端着高脚杯,浅笑低声交谈;或两两结伴儿,随着华丽奢靡的背景音乐,在舞池中翩翩起舞。 一到达这个世界,映入沈默眼中的,正是这样一场十分奢华的上流宴会。而穿来的这个身体,这个时候,却是像个局外人一般,正倚着栏杆,隐在露台的角落里。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纷杂的人影,俊男美女看得人眼花缭乱,多不胜数,这还是头一次,沈默没能在到达任务世界的第一时间,就辨识出自己的目标人物。 他垂眸,看了眼手里端着的高脚杯,顺手晃了晃杯中那在灯光映衬下,闪着迷离光芒的红色液体,在脑内唤道:“莫。” 莫反应很快,“默默,我来啦!” 沈默也不罗嗦,直接问道:“目标人物是谁?” “咦?你没看到?”莫惊讶了,“不应该啊,不是说,你应该是穿越到目标人物周围的吗?这次怎么……” 没等莫话说完,沈默就听到一个带着几分嘲讽的轻佻声音在自己不远处响起:“哎,秦大少,喏喏喏,那是不是你的小暗恋者?我本来还惊讶他今天怎么没跟来,原来是躲在了这里。” 听到这话,沈默一抬眸,就见到两个男子正一前一站在露台门边,想是有什么私-密的事情要进来这个幽僻的所在密谈,没想到却发现了在这里躲清净的沈默。 说话的,是走在后头的男人,身材瘦削,面容俊俏,生了一双桃花眼,流盼之间,十分风流; 而他前面那个,宽肩窄腰、身姿笔挺,面庞凌厉,仿若刀削斧凿一般,不过二十七八的年纪,眉目之间却颇有威严之意,而且,其行止之间,仿佛苍松翠柏,那是一种军人才能具备的飒爽英气。 沈默约莫着,这位,应该就是那人口中的“秦大少”了,而那个所谓的“小暗恋者”,大约是指自己? 听见那人的话,那位秦大少头也不抬,连瞥也不瞥沈默一眼,只利落一转身,冷淡地对他身后的那人说道:“换个地方。”说完,便率先离开了。 那生着桃花眼的男子却没立刻跟出去,而是对沈默眨眨眼,斜飞了个媚眼过来,嬉笑道:“戚遇小弟弟,你看,秦大少也回来了,有时间就来找哥哥们玩儿啊,这么些日子没见,哥哥们可想你了。” 见人没跟上来,秦凌君再度冷声唤道:“程秋。” “来啦来啦!”那名唤程秋的男子一边儿应着,一边儿又给沈默飞了个吻,“戚遇小弟弟,记得来找哥哥们哟!”说完,一挥手,便也转过身,加紧脚步赶上了秦凌君。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远了,望着他们在拐角处消失的背影,沈默脑海中问道:“目标人物,是那个秦凌君?” 莫立刻回应,“对对对,默默,没错,就是他!” 沈默半垂下头,将杯中的红酒搁到栏杆上,“嗯,我知道了,把资料拿来吧。” 过了一会儿,沈默呼了口气,揉了揉仍胀痛着的额头,慢慢地翻看起原身的回忆来。 这个身体确如那个程秋所说,名字正是戚遇。说来,这个戚遇的家世背景本是十分不错的。 他爷爷是军队高官,曾在当局中颇有威势,爹自然是随着爷爷的老路,也走了部队的路子; 他娘呢,虽不是什么军-政世家的淑媛,但也是有名的“云峰集团”家的大小姐,在行商一途上颇有天分,为人更是手腕卓绝,脱离家族之后,还在商场之上打下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作为妥妥的军三代、富二代,他爹他娘的独苗苗,戚遇在京中这片土地上,就算不横着走,那也是数得着的贵戚子弟,本应是过着众星捧月地小少爷生活,一直无忧无虑地长大: 或者成为英才俊杰,造福百姓,或者成为斗鸡走狗地膏粱纨绔,呼朋引伴,为祸一方。 只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还没等到他长大,这天儿就已经变了。 大概在他五岁左右,他的爸爸妈妈竟因一场飞机事故去了,他立时成了无父无母的小可怜儿,只与爷爷相依为命; 戚家子息单薄,一直都是独代单传,他爷爷自然也只有戚父这一个儿子,乍然得知消息,白发人送黑发人,惊痛之下,大病一场,身体竟也渐渐衰颓了。 没了父母看护关爱,他爷爷精神日短,不能在方方面面地照料他,知道自己只有爷爷这一个亲人能够依靠了,戚遇这个曾被人捧在手心里疼宠的小少爷,便渐渐地收敛起了不懂事的骄横,学会了什么叫做乖巧。 因为他长得瘦弱,面容更是像个女娃子,大院里的野小子们都爱欺负他取乐。 戚遇因为不想爷爷知道生气,身体不好,就忍气吞声,也不反抗,任由他们欺负,等那些野小子渐渐发现没人能给他做主,欺负了也没事儿,不会召到一点麻烦,就更是变本加厉了。 从小就这样被欺负着长大,戚遇的性格就变得十分沉默寡言,总是尽量将自己缩在不被人注意角落里,一副胆小怕事,懦弱不堪的样子。 秦凌君与他却是两个极端。 秦家是军事世家,爷爷也是部队高官,子息繁盛,男丁众多,一大家子都在部队中服役。 因秦凌君是秦家这一代的长子,以后要顶门立户的,打小儿,他的父亲叔伯就开始着重教育他。 从一生下来,他玩乐的东西与一般男孩不同,并不是什么模型玩具,而是未开刃的刀还有不放子弹的真枪;懂事之后,更是被教育着和在部队训练一样儿摸爬滚打,天天和刀枪棍棒为伍。 虽说,那一代,大院里的孩子头儿不是他,他更常常冷着一张脸不怎么和那些小子们一同厮混,可他的本事,只要提起,大家却都只有敬佩的份儿。 而且,不管多混蛋的小子,看到他就立刻变得服服帖帖,被他呵斥一句,更是要胆颤半天,只能战战兢兢认错,半点也不敢捋他的虎须。 按说,戚遇比秦凌君小了整整七岁,本不是一代人;再者以戚遇的性格和秦凌君的为人本事,两人虽是住在一个大院,也应该没有什么交集。 要是这样,根本就不会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后事儿了,可这世间的事情,妙就妙在,没人能预料到,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样的变故。 就从某一天开始,秦凌君的朋友们突然发现,好像不知不觉之间,秦凌君就有了一个甩不脱的小影子、小跟班儿。 只要不是那种私人的、进不去的地方,凡是秦凌君出现的公共场合,大家都会看到一个小孩子的身影。 他去打球,那小孩就在人群中围观;他去训练,那小孩也远远站着,单单盯着他看;他去参加宴会,只要能弄到请帖,那小孩一定会尾随而来…… 他出现的次数简直太频繁了,众人想要忽视也难。 渐渐的,秦凌君的朋友们就都知道了,原来那小孩也是大院里的孩子,叫戚遇,不知怎地,就成了秦凌君的狂热粉丝。 有秦凌君的场合,只要他能,就保准会出现。 从发现了这件事儿开始,这些朋友就常常用此事和秦凌君取笑,难得能看到这煞星有这么件趣事儿,大家岂能轻易放过去? 于是,各种各样儿的戏谑的称呼就降临在了戚遇身上,小跟班,小影子,小粉丝,小暗恋者…… 虽然也有些人看不惯戚遇的做法,觉着他这样病态地尾随秦凌君让人有些毛毛的,但也没真对他做出什么事儿,来阻止他这诡异地行为。 一来,戚遇比他们小了许多,以大欺小不好看;二来,戚遇也只是跟着,远远地看,从不上前,也从来不曾打扰过秦凌君的生活,想教训他都没理由; 更重要的是,作为被尾随的主角,秦凌君本人表现得却是丝毫也不在意,如此一来,这些人就更不好多管闲事儿了。 这一场小小的风波,直到秦凌君执意进了特种部队,许久也不出现在众人视线内,戚遇更是摸不着门路见他,才慢慢地平息了下来。 今年,因为秦家老爷子死命威胁,秦凌君终于从特种部队退伍,打算专职到别的部队中去,这才有了时间重新出现在社交圈子里; 虽说在部队呆久了,秦凌君并不怎么喜欢这样的场合,但今天恰好是秦家的唯一一位千金、秦凌君最为珍爱的亲妹妹、秦严蕊的生日宴会,他哪有不出席的道理? 在宴会上遇到了程秋,秦凌君正好有事找他,两人这才一前一后地往露台来了,谁知刚走到门口,却发现已经有人站在里头了。 程家和秦家是世交,作为秦凌君的老朋友,程秋自然是知道当初那一番风波的。打眼一瞧,认出站在那里的人是在他们圈子里,鼎鼎大名、无人不知的“戚遇”,程秋出声调侃,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佐则和未已小天使的地雷,好开心哦,么么哒! 这个结局很奇怪么?其实暗示了呀,是祭祀的阴谋哦~ 祭祀恨他们,默默又去询问怎么样才能救回琼,然后祭祀就给了他药,放倒了洛曼,让他认定的伴侣杀掉他,让他痛苦; 然后呢,默默要是没死的话,下一步就会变成杀害伴侣的罪人,会被处以极刑的! 这样子,祭祀就报仇了,嘿嘿~不难理解吧?只是文里面没那么清楚的写出来而已啦! 想要吸血鬼的小天使,等下个周目,好伐?这个周目已经想好写什么了呐~么么哒! 第66章 粉丝 翻看完了记忆,沈默只得暗暗叹一口气。 本来,秦凌君去了特种部队之后,戚遇就再不出现在这些社交场合里了,管他什么酒会宴席、各色趴体、乱七八糟的活动,再没人见过他出席。 非但这些名利场不见他,就是平日里,不去留心找的话,也是摸不着的。 只因他本人也没什么正经事务,就在他妈留给他的那个公司里挂了个董事长的名儿,但也不在公司里出现,整个公司都被他全权交给了聘用的经理人打理。 除了极其偶尔的时间,需要他出席签字的时候,才能在公司里见到他的身影,其他时候,这人基本都处在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状态,没几个人摸得着他的行踪。 有些人背后一提起他来,都调侃地说,戚遇这小子白白生在富贵乡里,可惜却半点不懂什么叫享受,名车美女宴会酒席一律看不到他的影子,清心寡欲地像个修炼的人,估摸着是想得道成仙呢! 这话说的,完全道尽戚遇的生活状态,简直就是隐居一般,从不在京城权贵阔少的圈子里混,更没有任何交际活动。 按说,他这样,和秦严蕊自然也没什么交情,她过生日,本来和他不相干,更不会出现在这宴席上。但谁让秦严蕊是秦凌君的亲妹妹,偏偏这个时候,秦凌君回来了的风声又漏到了他耳边儿。 程秋调侃的没错,戚遇今天还真就是奔着秦凌君来的。 戚遇本来没什么亲戚朋友,打小儿因为某件儿事儿,对秦凌君产生了些执念,这几年秦凌君不在,这念头本已经淡了不少,若没什么事情发生,再过上几年,想必会越来越淡,只剩下一点儿回忆而已。 可世事就是这么荒谬,碰巧今年,他爷爷因病去了,没了爷爷这唯一一个相依为命的亲人,戚遇的世界顿时失重,举目茫茫之间,曾经狂热追逐过的秦凌君,竟成了他与这世界的唯一有联系的人! 如此一来,这本应消除的执念竟变得更深更重,再不能拔除了。 一听说秦凌君回来,他便十分渴望见到他。 只可惜,此时的秦凌君已经与过去不同,混的圈子更不是戚遇能插得进去的,所以虽是听说他回来了,戚遇却一直没能得到机会,见他一面。 正在他心中焦躁、为此烦闷不已的时候,突然听到了秦严蕊要举办生日宴! 戚遇关注秦凌君日久,自是对他的一些事情了如指掌。 秦凌君对人冷漠,无论对谁都冷着一张脸,就连他父母要得他一句关爱也难,单单对他妹妹是个例外。 秦家这个家族盛产男丁,放眼望去,一大家子阳盛阴衰的厉害,整个家族,竟只有秦严蕊这么一位千金,可说得上是珍稀物种了。 物以稀为贵。 小子见得多了,得了这么个女儿自然稀罕。如此一来,全家可不都把她当眼珠子一样的看待,对她百般爱护疼宠,真跟公主一样的娇养长大。 更难得的是,这般宠溺之下,秦严蕊却没长成个骄恣妄为的性格,单纯善良,天真可爱,加上样貌也俏丽纯真,正是童话里的小公主一样儿的人。 这样的一个女孩儿,就算是没什么血缘关系的人,都会十分喜欢她,更别说和她一母同胞的秦凌君了。 每每和秦严蕊在一起,怕吓着自己那娇花一样的妹妹,秦凌君会自动收敛起那一身刀锋一样儿的凌厉气息,连面部轮廓都柔和了不少。 这种变化,偶然见过一次的戚遇自是放在了心上。更在后来查找到了一些秦凌君的妹控事迹,哪还能不知道,他这妹妹对他来说有多重要? 如此,秦严蕊的生日宴,秦凌君既回来了,哪有不出席的道理? 所以,一得到这个消息,戚遇简直如获至宝,便立时叫人想方设法弄了张这场生日宴的请柬,今儿个更是早早就到场了。 当然,他其实没想做什么古怪的事情,只是想见到秦凌君而已。 因而,戚遇只是低调地递了请柬进来,躲到现在这个能纵观全局、却又僻静幽然的角落里,等候秦凌君出现。 然后,沈默就穿过来了。 正当沈默理清了头绪,犯愁要怎么才能在这种情况下,攻略到目标人物的时候,几声自人群中传来的惊呼,一下子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沈默抬头一望,却发现,厅中众人的交谈和舞步全都停了,只有悠扬的音乐声还在继续。 一扫之间,他发现几乎所有人都在仰望外头的天空,一脸看到奇观的惊叹之色,更有不少人直接奔到了门口,扶着栏杆,仰着头,激动地“哇”个不停。 一直沉浸在戚遇记忆中的沈默,这才发现环境变得有些不对劲儿。 本来露台这边没有灯,只是借着外头的璀璨灯火,还有庭院中草木掩映着照进来的路灯光,才有了些迷离光影,可这会儿,红彤彤的光芒铺了一地,却是整个儿都亮堂了起来。 沈默立刻偏头向外看去,只见天空此时已是变了个模样儿。 方才还像是整块黑丝绒布一样儿的夜空,东方的天际,这会儿却亮堂了不少,看着好像是太阳初升时的景儿,可那颜色却与霞光不同,非但不甚明亮,还是血一样的暗红。 这暗红色的光芒扩张极快,片刻之间,已经占据了小半片天,而且,这蔓延的势头极为迅速,就在沈默这一抬头的功夫,天幕上的异样暗红,却又推进了一大段儿的距离。 这个情况,就好像是有谁不小心打翻了整整一瓶的红墨水儿,在天幕这块布料上极快地晕散开来。 现在本是晚上九点多钟的光景,天空忽现异象,大家虽都十分惊疑,但心中并不怎么惶恐。 来这宴会上的,全都是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思想开放,胆子也不小。 现代人和古代人可不一样,哪个没接受过几年科学教育? 就算科学知识学的不怎么样,但现在这个信息爆炸的年代,那电视里、网络上这一类的奇观介绍可多了去了,耳闻总是有的。 这种情况虽然没见过,但估计和那个什么极光、还有晕轮之类的自然景观一样,就是一种天文奇观而已,估计明天就有专家出来解释了,不必和古代人似的迷信,什么都要往神鬼身上扯一扯。 所以大家都没把这当一回事儿,只当个稀奇景儿看,眼也不肯眨一下,生怕错过了这次,接下来一辈子都再也见不到了,以后和别人说起来,可不就要少了份儿谈资? 虽和众人一样抬头仰望着天空,沈默的神情却与众人不大相同。他紧紧地握住手里的杯子,眉头紧皱着,脸色十分凝重。 因为,看着那翻涌着急速扩散开来的血色红光,沈默不知怎地,心头涌起了一种极为不好的预感。但他又不知道这感觉从何而来,只是觉得沉重。 过了约有一刻钟,那暗红色的光芒就彻底地占据了整个儿天空,放眼一望,所有景物全都被映的红彤彤的,简直就像是人们戴了红色镜片的眼镜在看世界一般。 这种难得一见的奇异景象让大家全都惊叹起来,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地互相谈论不说,还有人顺手掏出手机来,“咔嚓咔嚓”的拍起了照。 这红光满布的景象维持了大概只有两三秒钟,然后就像退潮一样儿,又自西往东飞快撤离,消失的比来时更快,没用上十分钟,就将底下那黑色的天幕重新完完整整地露了出来。 因为全景维持的时间太短,许多人都没能拍到全景,这会儿见奇景消失,不由地哀叹出声。 有没拍到的倒霉蛋,自然就有那拍到了的幸运儿,他们这会儿就在翻看自己的照片,一边看,一边儿啧啧赞叹出声。 看到他们这样,没拍到的人、或是本来就没带手机的人,就全都凑到那相识的拍到照片的人身边儿去,聚成一堆儿,一同欣赏起来。 接下来的宴会,众人全都没了跳舞的兴趣。 要么兴致勃勃聚在一起探讨方才的景色会是怎么造成的,有些想在各美女面前显摆学识的男生立刻眉飞色舞地摆起龙门阵,列出一二三四五……等等的可能性; 要么就是在传递照片,欣赏奇景在不同人手下拍出来的不同样子,对拍的好看的,笑着赞美惊叹,不好看的,就要嘲笑一番; 且笑且叹之间,话题渐渐歪成了都曾经去哪儿玩,见到了哪些奇异事件景致等等,少不得又要炫耀一下各自经历,交流得倒也十分畅快。 别的人闹哄哄的聚在一起说着话,仍是参加宴会的欢快,甚至因为这奇异景象的调剂,宴会比方才还添了几分活泼,沈默却无心参与其中,只凝望着外头天色,眉头仍是皱着。 他明明记得,今天算是个比较晴朗的日子,星月虽不明亮耀眼,但也是有的。 虽说,要是在灯火通明的城市里,这星光月光会被整夜不熄的灯火映衬得黯然失色,大约看不明晰,但这里是可是郊外庄园,根本没那么严重的光污染。 他明明在的戚遇的记忆里翻找到,刚才来的时候,他确实无意中看到了天边的几颗星子,还有悬在天边的一轮弯月,可这会儿,那星月全都不见了不说,夜空黑的也十分不自然。 沈默觑着眼睛,仔细看去,那夜幕并不和以往一样儿,是静止不动的,而是像浓墨煮开了,正在翻滚一般。 越发感觉到不妙,沈默从外头收回眼神,开始在人群中搜索起了目标人物。视线急速掠过人群,几乎将所有人都扫描过一遍了,却仍没发现秦凌君的身影。 仔细回忆了一下,沈默的视线定在一扇门上,他和那个叫程秋的,之前好像是进去了,方才那会儿闹哄哄的,他也没注意到两人有没有出来。 正在沈默想要迈步往那边去的时候,眼前却骤然一黑,这庄园内所有的灯竟在此时全都熄灭了! 失去光明,黑暗骤临,众人不由惊呼出声,七嘴八舌地纷纷叫道: “啊!怎么回事儿?” “停电了?” “出什么事儿了?” …… 然后,很快,这本来只是因为突然有意外发生,反射性的惊呼和抱怨,竟在片刻之后化作了充满恐惧的尖叫,沈默听到各种各样乱、七八糟的慌乱问询声或是大喊声从外头传来: “XX,你怎么了?” “快来人,有人晕倒了!” “打电话,叫救护车!” …… 黑暗之中,所有人成了无头苍蝇,嗡嗡嗡嗡,惊慌失措、乱作一团。 正在此时,一个高八度的尖利女音骤然响起,穿云破月,压倒众人:“啊啊啊啊!死人啦!快报警!”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天使未已和无为有罪的地雷~mua!(*╯3╰) 看到有小天使在问这个故事虐不虐了,话说,虐的标准是什么?这篇文其实通篇都不怎么虐呀?23333333 第67章 粉丝 这一声尖叫,可谓是石破天惊,整个大厅都是一静。 有胆子稍大一些的人立即乍着胆子试了试身边倒下人的鼻息,不过片刻,又有几声带着恐惧的尖锐叫喊和哭嚎,颤抖着响在众人耳边: “这、这边也~啊!” “XX你别吓我!” “啊,没气儿了!又、又死了一个!” …… 这么大面积的死亡事件,惊得众人一时全都噤若寒蝉,忙不迭地掏出手机,手忙脚乱地摁键要打电话求救。 沈默垂眸瞥了眼自己的手机,信号处一片空白。 果然,不一会儿,厅中又响起了众人的嘈乱的喊声: “打不出去!” “我手机没信号!” “我的也打不出去!” …… 发现了大家手机全都没有信号、不在服务区之后,众人面面相觑间,越发察觉到事情的诡异。 能跨进这个宴会门的小姐公子哥儿们,说起来都是全国最顶层的官几代、富几代,十几二十万的手机对他们来说太平常普通不过了,哪个用的档次会低了? 大家使的几乎都是号称‘只要在地球上就绝对有信号'卫星手机,现在却集体没了信号,他们可不是出了海或者去了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更没到了外星系,这庄园才只是在京郊而已! 突然停电、同时死了许多人、电话打不出去、通讯截断……将这些异常汇总到一起,经过现代种种爆炸信息洗礼过的众人,脑海里一时间充斥着各种各样恐怖电影、恐怖小说的故事情节! 这些可怖的想象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终于有人受不住这诡异至极的气氛,脑内名为理智的弦儿被恐惧彻底压断,一路尖叫着,惊慌失措地向着大门外的停车场跑去! 恐惧是最容易被传染的情绪。 这几个人的异动顿时开启了一场混乱,人类天生的从众性也成了最好的催化剂,见那几人丢下他们跑了,所有还清醒着的人,便全都一窝蜂地跟着往头外冲! 黑暗之中,这样的匆忙奔逃只能让混乱越发加剧,被惊吓到的哭喊尖叫和被碰撞踩踏的哀哭痛嚎时不时就在黑暗中响起,又迅速地淹没在匆乱嘈杂的脚步声里。 将目光从外头那仍在翻滚着的天幕上撤回,沈默冷静地打开手机上自带的手电筒软件,避开惊慌奔跑中的众人,贴着墙壁,慢慢地从露台这里蹭了出去。 但与众人的目标相反,他去的方向却不是大门,而是逆着人流,来到了通向楼上的旋转楼梯口。 秦凌君和程秋刚刚就是去了楼上的一个房间,现在,他需要去确认一下,目标人物是否还在那里,情况又怎么样。 这个时候,众人都混乱地聚在了大门口的方向,争抢着从这房子里逃命,楼梯口这边儿反倒是一个人都没有,清净的很。 不,也不能说一个人都没有,沈默将视线放到那个趴伏着倒在他脚尖儿前不远处的男子身上,果断蹲下-身来,将那男子翻了个个儿,让他仰面向上。 方才在露台里,他只是听见别人叫喊有人死了,还没见过这些“死者”的样子,不知怎的,他总觉得这件事儿无比重要,须得亲自看一看才放心。 拽着那人翻身的时候,沈默觉着他身体竟十分柔软,并不是死尸的僵硬,然后等一翻过来,一看到那在手电筒光照下微微起伏的胸口、紧蹙着的眉和汗津津的脸,沈默就觉得不对劲儿了。 这人分明就只是昏迷过去了!哪里是死了? 伸手在他鼻下探了探,果然察觉到了十分灼人的气息,他好像是发烧了,但确实没死。 一得出这个结论,沈默眉头皱的越发紧了,怎么回事儿,是有人因为太慌乱,弄错了?可是,刚刚可是有好几个人都在喊死了人,总不会是一起弄错了。 一抬眼,又见旁边还倒着一个女人,沈默便也过去查看。 从手电筒中发出的惨白的光往那女人身上一照,沈默瞳孔骤然一紧,心脏都停了片刻。 这女人与刚刚那个男子不同,她的胸口处没了起伏,身体已经冷硬,显然是真的死了。 让沈默骇然的,却并不是她死了的事实,而是这女尸的形象实在可怖,眼眶已经成了两个黑黝黝的空洞,皮肤肌肉也干瘪枯萎了下去,一条条血管和经脉从皮下暴突出来,弯弯曲曲地布满了整个身体。 有股隐约的尸臭味儿从她身上传来,就这么一会儿功夫,这女人竟好像是死了许久一般! 沈默正想去查看到底有多少人变成了这个模样儿,眼神却在挪开前突然定住了! 他看到了那女尸的指甲。 那指甲黑漆漆的,又尖又长,根本不是正常人会有的指甲型状,而且,他没看错的话,那指甲竟然还在生长,就一错眼的功夫,好像又长了一寸! 这尸体竟是“活”的! 一想到这儿,沈默的心脏立时“怦怦”跳了起来,因为他联想到了曾经的研习过的一部恐怖电影、《生化危机》里的那种怪物——丧尸! 现在,那些人,能跑的都已经跑了,大厅里此时除了满地的“尸体”,就只剩下了沈默这一个还清醒着的人。 从剧变开始,约有十分钟了。 虽然不知道这些“尸体”什么时候会活过来,但想来,时间十分紧迫。 意识到这一点,沈默再顾不得其他,只想快点确认目标人物的安全,然后脱离这个布满了丧尸的地方。 刚抬步要往楼上跑,他眼角却一下瞄到刚才那个男人,虽说不确定他这发烧昏迷是怎么回事儿,但明显他还是活着的,和那些已经尸变了的不一样儿。 看过《生化危机》的都知道,要是扔下这人不管,等那些丧尸“活”过来,他只能变成那些丧尸的食物,或者尸骨无存,或者变成下一个丧尸。 虽说这一整个大厅倒下的人中,他不确定像这男人这样只是昏迷着的会有多少,想救也救不过来,但他还真没那么狠的心,对眼前这个也视而不见。 想罢了,沈默就一把将那男子扛到肩膀上,一只手摁住他,不让他滑下来,另一只手则举着手机照路,健步如飞地奔上楼梯,按照记忆,来到那个房间门口。 将肩膀上的男人放下,沈默探手扭了下门把,掌心一震,门开了。 他立刻推门向内望去,正看到两个人隔着条方桌面对面坐着,一个趴在桌上,另一个则仰着头,靠在宽大的椅子里。 两人全都一动不动,手电光照过去也没什么反应。 仰靠在椅子中的那人侧脸一入眼,沈默就辨认出来,正是秦凌君!旁边那个趴着的,想必就是程秋了。 看来这两人运气都不怎么好,剧变发生时,一起倒下了。 虽然秦凌君的脸现在看着还是正常的,明显没变成丧尸,只是和他刚刚抗上来的那个男人一样儿昏迷了而已,可谁又知道,以后这些人到底会怎样? 想到这儿,沈默心中就有些发紧,要是秦凌君也变成丧尸了,那他这攻略可要怎么办? 心中转着念头,沈默动作却十分迅速,在发现秦凌君没尸变之后,他又确认了下程秋,发现他也只是昏过去了之后,才稍稍放了一点心。 好歹这两个人都是这种不明的昏迷状态,而不是确认变成了丧尸,总还算没那么麻烦。 沈默又将刚才捡到的男人也拖进房间,死死地锁上了门,顺手把一个沙发拖过来,挡到了门边儿。 和三个疑似会随时变成吃人怪物的家伙在一个房间内,沈默顿时觉着压力山大。他眼神扫了扫这间只是用来给客人休息用的房间,在没找到绳索一类的物件儿后,将目光对准了几人的腰间。 抿了抿唇,在这生死存亡之际,沈默也就顾不上那么多了。一顿忙活之后,他丢下三个被各自皮带捆好,隔着一段距离,排排放到地上的男人们,推开落地窗往天空望去。 此时,虽还是夜晚,但相比方才那浓墨一样的天幕,颜色好像清淡了许多。 掏出手机,沈默看了眼时间,距离剧变发生,已经过了十五分钟了。 他望了望在下方庭院内的停车处,又望了眼丝丝缕缕、渐次浅淡起来的天空,回转过去,咬咬牙,使了全身力气,将比他高了一个头的秦凌君,一把扛到肩膀上。 虽然这里暂时算得上稍稍安全一些的避难所了,但一想到楼下倒着那么多个怪物,沈默就觉着头皮发麻。 看这天色,约莫着再有十几分钟,这不详的浓墨色就会完全退去,用脚趾头想,沈默也知道到时候会发生什么。 若是不趁着这个机会逃出这个庄园的话,等会儿被丧尸大军包围,弄不好就真出不去了! 那两个人他是没办法了,但秦凌君是他的目标人物,不管他变成了什么,他都得把他也一起带走。 废了大劲儿,几乎一步一顿,沈默才把秦凌君给扛到阳台栏杆旁。 这里是二楼,沈默自己想爬下去都不太容易,别说还带着秦凌君这个比他还高、又比他壮的男人了。 不过,幸运的是,阳台下方正是个宽敞的室外游泳池,沈默方才已经用手电筒照过了,里头确实有水,反射-出了粼粼波光。 于是,在栏杆旁歇息了片刻,喘了口气儿之后,沈默就紧紧地将秦凌君抱在怀里,摒住呼吸,从栏杆上方一跃而下! “砰”“哗啦!”两人坠入池中,溅起巨大的水花。 强忍住从上方急速跌入池中的不适感,沈默手里抓着车钥匙,带着秦凌君急速上浮,出-水之后,狠狠吸了口气,辨了辨方向,争分夺秒地向着靠近停车位的那一端飞快游去。 几乎用尽洪荒之力,沈默大概花了五分钟左右的时间,终于带着秦凌君,跌跌撞撞地来到了自己的座驾旁。 还好戚遇不是什么喜欢炫富的阔少,开来的车,不是在这种紧急时刻像个废物似的小跑,而是一辆比较结实耐用的凯迪拉克suv。 将秦凌君塞进车后座,沈默极目眺望,发现远方的天际竟出现了一两颗星子! 他心头一紧,立刻坐进驾驶座,飞速地启动车子,一踩油门,朝着大门口的方向,以最快的速度奔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未已小天使的地雷!mua!(*╯3╰) 有件事儿想征询下大家的意见,我想改笔名了。 大家说,叫钰色蔷薇好不好?或者钰铸蔷薇? 第一个通“玉”,和玉一样颜色的蔷薇花;第二个的意思嘛,就是钰(玉石,坚金)铸成的蔷薇。 其实想要这个“玉”字儿的,但是,妈妈常常念叨说,很后悔,如果当初给我起名字,有个金字旁的话,会比较好一点,嘿嘿~本名是没办法啦,不过笔名还是可以有的,是吧? 其实吧,跟大家说,想改笔名,不是因为迷信,而是确实出了些麻烦。 比较惨,因为大意,我家人亲戚知道了我的笔名,这件事儿超级可怕! 我写的可大部分都是**文啊,我家人又很传统,虽然他们都不怎么有心思看小说,因为年纪大嘛~但是,一旦哪天心血来潮,要是看了,我都不敢想,简直就是一场灾难,估计会痛骂我,教训我,再不让我写了。T T 所以为了避祸,笔名是一定要改了。 这两个笔名,大家喜欢哪一个,或者哪一个都不喜欢? 大家帮忙提提意见吧?爱你们,么么哒! 第68章 粉丝 天空上不详的浓黑越来越浅,星星出现的越来越多,好像恶意遮住苍穹的那片纯黑色幕布正在慢慢撤去,将下头天空的真正模样儿一点点地展露出来。 黑色的suv急速在庄园通向外头的柏油路上奔驰,所过之处,带起一阵疾风。 丛丛树影在车灯的照耀下飞快地向后退去,车子刚刚来到这片私人领地的最外围,前面就是出口,沈默却耳尖的听到,被他丢在车后座上的秦凌君发出了一阵十分痛苦的呻-吟声。 沈默猛踩一脚刹车,“吱——”轮胎摩擦地面发出尖锐刺耳的哀鸣,在路面上拖出两道长长的黑色轨迹。 刚停稳车子,沈默立刻从车座中间向后看去。 只见秦凌君的身体蜷缩在后座上,眉头紧皱着,咬着牙,面部烧的通红,好像正被不堪忍受的痛苦侵袭一般,肌肉时不时地就要抽搐两下,口内也断断续续地发出了模糊的呻-吟声。 见此,沈默心中不由一紧。他弄不清秦凌君这到底是怎么了,要是他出了什么事儿,任务可就要泡汤了! 正暗自着急时,沈默突然灵光一闪,在脑海中内唤道:“莫!” 莫立刻出声回应,“默默,怎么啦!” “能看到系统面板上,秦凌君的生命值吗?” “啊,可以呀。”莫不明所以,“默默,你问这个做什么?” 沈默也懒得和他解释,直接问道:“他生命值如何了?” “哦,我看看啊。”消失了没一会儿,莫就重新出现了,“秦凌君生命值很高,没什么问题。” 听了这个答案,沈默略略松了口气,跟莫说:“你监视着面板,要是有什么不对的来告诉我。” 莫显然也看到了秦凌君此刻的样子,干脆应道:“好,我知道啦!” 这个时候,天空上的星子已经变得密密麻麻,只那一轮弯月还没出来。 沈默刚想发动车子,却猛地察觉到气氛不对,秦凌君的呻-吟声突兀地消失了,而且—— “!” 一只火热有力的大手从后座猛然伸来,一把卡住了沈默的脖子,另一只手则摁住了他正要拨动钥匙的手! 与此同时,一个低沉略带沙哑带着威逼意味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你是谁,绑架我有什么目的?” 这一惊非同小可,沈默本能地挣扎了一下,察觉到沈默的动作,他脖颈上的那只仿佛钢筋铁骨铸就的大手,却又狠狠地加了几份力! 这一下,沈默顿觉呼吸困难,眼前发黑,整个人都要窒息了! 他赶忙用空着的左手掰住对方的手腕儿,挣了点呼吸空间,口中艰难道:“我、我是……是、戚遇,我、我不是绑架你……” 听到戚遇这个名字,秦凌君动作一顿,手劲儿稍稍放松了些,又问:“那我为什么会在你车上?而且还被皮带捆着。” “事情……有点、有点复杂,”沈默将左手往后伸了伸,“你能、能别掐住,我、我的……脖子吗?我这样,说、说话,太……费力了,手,手给你。” 听见这话,秦凌君心头一动,偏过头,鹰隼一样锐利的目光,将沈默由头至脚整个儿扫描了一遍,眼中的警戒和戾气终于稍稍退了些许。 这张脸,虽然他以前没怎么留心过,但被别人调侃多了,就模模糊糊地留了个印象,这样貌倒也对得上。 确认了沈默的身份,又见他这么配合,秦凌君就干脆地把手松开了。 这倒不是他多放心沈默,或者因为是“熟人”就放松警惕,而是以沈默的样貌体格,秦凌君一看就知道,这只是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而已, 顶多跑跑健身房或者学两手防身术,都不够他一只手玩儿的。就这身手本事,在他的监控下,就算他还想耍什么花招,也是难如登天。 如此一来,还不如干脆放开手,让他好好给他解释解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 秦凌君松了手,沈默只觉得呼吸一畅,整个人都好像重新活过来了一样。 他一边抚着自己**肿痛的喉咙,一边儿开始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结果喘得急了,又引发了一连串撕心裂肺的猛咳。 “咳咳咳……”咳得急了,沈默只能一手捂着胸口,一手捂着嘴巴,整个人都蜷成了个虾子似的,腰都直不起来了。 见他这样可怜,秦凌君竟有些后悔自己下手太狠,瞄到车前头扔着的纸抽,便探手从里头抽了几张,给他递了过去。 一眼看到递到自己面前的纸巾,沈默颤着手接了过来,用纸巾一把捂住口鼻,遮掩不雅,过了好一会儿,这阵儿咳嗽才算是停了。 低着头,擦干净了咳出来的眼泪鼻涕,沈默这才抬头看向秦凌君,声音沙哑地说:“我没绑架你。” 他的样子一入眼,秦凌君就是一愣。 沈默这次的穿越对象,生了张十分漂亮的脸孔,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再加上那白嫩水灵的肌肤,简直就是传说级的奶油小生。 因为这场剧烈的咳嗽,他那张秀美白皙的脸蛋上晕了一层霞彩,刚被泪水浸润过的漆黑瞳仁,仿似两颗水灵灵的紫葡萄一般; 再加上红彤彤的眼眶鼻头和一头蓬松柔软地黑发,整个就是只被欺负人了的小动物,看上去竟十分可怜可爱。 没人知道,以冷漠铁血著称的秦凌君,其实是个可爱控! 一见他这模样,他差点被沈默那认真的语气和小眼神萌化,手心也有些痒痒,十分想在那一看就十分好摸地脑袋上使劲儿揉一揉! 但明显,这想法有些不切实际。 作为那个刚欺负了这只小动物的大坏蛋,为了掩饰尴尬,并且强自抑制住自己伸出罪恶双手的欲-望,秦凌君握拳抵在唇上轻咳了两声,语气也软了下来,“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沈默虽然弄不懂秦凌君刚刚都在心里转了什么念头,但一个好演员的职业素养,让他立刻就从各种细节中察觉到了对方态度的软化和气氛的回暖。 终于放下些心来,他便仍直视着秦凌君的眼睛道:“我说不准发生什么了,要是硬要说的话,可能是世界末日来了吧。” 一听到这堪称荒谬的回答,秦凌君眉头就是一皱,“世界末日?” 他看向沈默的眼神立刻变得有些诡异,这少年看着也有十七八岁了吧?怎么撒谎也不找个靠谱的,这种荒唐的答案也说的出来? 哪知沈默就像没看出他眼里的怀疑似的,极为严肃认真地点了点头,又重复了一遍,“嗯,世界末日。” 秦凌君深深地吸了口气。 没听说戚遇有什么智商问题,这么看着也不像个智障,但凡他是个正常人,智商在线,为了取信自己,也说不出世界末日这种谎言来。 如果他不是撒谎的话,秦凌君心中一凛,态度也郑重起来,“那你把发生了什么,来龙去脉都给我讲一遍。” 沈默便丝毫也不隐瞒,就把天变之后,发生的停电、很多人或昏迷或者死亡的事儿一一说了,又说了自己怎么发现的异样,着重地把那死尸的样子描述了一遍。 之后,他垂下头,低声说:“我当时记得你和程秋进了那间休息室,就想去看看你在不在,一进门就看到你仰靠在椅子里,也是在发烧昏迷。我担心那些东西真活过来,就想快点离开那儿。” “幸好,那个房间下边有个游泳池,跳下去,正好能逃生。”说到这儿,他声音又低了些,样子有些羞愧,“我带不了那么多人,只能把程秋和那个男的扔下了,只把你带了出来。” “而且,我怕你最后也变成那样,就用皮带把你困了,还、还有,你的外套,我也嫌累赘,给扔了。对不起。” 说完这句话,他就闭了嘴,头压低低的,只留给秦凌君一个发顶,极像个做错了事儿,乖巧地等待老师教训的小学生。 听沈默描述的时候,秦凌君就十分认真,可听的越多,他只觉着心跳加速,嘴巴发干。 无他,沈默描述的太真实了,各种细节十分完整,根本找不出丁点儿漏洞,这么听着,就像能亲眼看到他的亲身经历,一点听不出编造的成分。 他不太相信,面前的这个少年会有这么高超的骗人本事,如果不是欺骗,那这一切就都是真的。 他当然不愿意相信世界末日这么荒唐的事情,可是,事实摆在眼前,他不得不信。 他和程秋本来只是在谈事儿,根本没有喝什么东西,而且在昏迷前,他也没察觉到任何不对劲儿。 他不信,面前的戚遇能有这种手段,让他这个当过特种兵的人都没丝毫警觉。 就算万一,戚遇是个厉害角色,弄了什么防不胜防的法子,让他大意之下着了道。 之后,他又是怎么瞒过那么多参加宴会的人,还有庄园内的各处保安,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他这个大活人给带出来呢? 要知道,那些保安可全是他一手调-教出来的,本事比起他们特种部队里的那些崽子们,也差不了多少了! 他摸了摸头发,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湿漉漉地贴在身上的衣服,再瞧了瞧沈默,两人确实是一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样子,正和他说从游泳池逃出来对得上! 更何况,他也记得在昏迷前天上发生的异象,漫天满地浓稠的暗红,就像整个世界都被血液浸染过一样,现在想起,根本联想不到壮观,只会觉得不详。 这么一来,他已经对沈默说的,信了个十成之八/九,剩下的那一分,也不过是心存侥幸而已。 秦凌君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口气,平复了下心中不住翻涌的波澜。 过了一会儿,他睁开眼,看向沈默的目光严肃又紧张,颤抖着唇,声音干哑地问道:“那……你看到我妹妹、秦严蕊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天使佐则、未已、小透明、20340219投的地雷!mua!(*╯3╰)mua!(*╯3╰) 话说,吸血鬼和修真都是一开始小水就有打算写的世界呢!这篇文计划是九个世界,修真应该会在最后写~ 感谢大家给我提意见,好像大部分人都觉得钰色蔷薇好听,那就叫这个吧! 昵称的话~有点为难,叫小薇好像怪怪的?想到了那首歌23333333 帮我想个昵称吧?换笔名的话,小水就不能用了呢~哈哈! 第69章 粉丝 听到秦凌君的问话,沈默仔细地回忆了一番,最终却还是摇摇头,回答说:“没看到。” 秦凌君虽有些失望,倒也并不如何意外,他本来只是心存侥幸问一句罢了。既然沈默说,那个时候都已经停电了,一片漆黑之下,谁还能认出谁来呢? 不知道妹妹这会儿怎么样了,是生是死,在什么地方,是活着还是……已经变成了那种东西。 想到这儿,秦凌君心情就十分沉重,好像本就坠了千斤石块的心脏上再添了几层重物,被坠的又往下沉了一沉。 静默了片刻,秦凌君注目着沈默,思量再三,还是对他说:“我想回去看看。” 说出这句话,秦凌君顿觉十分不好意思,心中愧疚的很。沈默把他从险地里捞出来,可以说的上是他的救命恩人,可现在,他非但不能报恩,还要为了一己之私置他于险境。 如果这时候,那些丧尸已经活过来的话,他们此行,必然十分危险。这个时候回去,无异于飞蛾扑火、自投罗网,以沈默和他的关系,根本没有陪他同赴险境的道理。 谁知,他话音落地,沈默二话不说,直接点着火,调转车头。别说预想中分道扬镳的结局了,就连本来想好的承诺和劝解的说辞都给省了,没用他花费半点唇舌! 望了望车窗外疾速着掠过的景物残影,再看了看沈默专心致志驾车的侧脸,理智冷静惯了的秦凌君,头一次脑子有些打结,不知要对这么干脆就选择陪他赴险的沈默说些什么。 最终,秦凌君哑着嗓子出声,“你怎么……” 听出他的疑惑,沈默从后视镜奇怪地瞥他一眼,“你不是要回去?” 被他这么一问,秦凌君顿时词穷,本来想说的话,一句都说不出口了。 他就那么怔怔地望着沈默俊秀的侧脸,冷硬的心脏好像被撬开了一条缝,柳絮一样的柔软情绪,就那么措不及防地漫了上来。 他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感情,能让这个只有十七八岁大的少年,在那种危急存亡之时,没有第一时间和其他人一样儿选择逃跑,而是冒着风险去楼上寻找自己,而且还真将他救了出来; 现在想想,他和程秋谈话的时候可没锁门,假如丧尸比他们两个先苏醒的话,结局想必就是他们一起在睡梦之中葬身尸口,或者尸骨无存、或者也变成那种东西。 而现在,他们明明已经暂时脱离了危险,可只是因为他的期望,因为他的私心,就二话不说,半分不顾自己安危,甘愿和他一起重新回到那个危险万分地死地里。 能在那种情况下,还十分冷静理智地发现了蛛丝马迹,并带着他这么个累赘一同脱离了险地,他明明是个十分聪明的人,难道不知道此行会有多危险? 他知道,可还是为了自己轻易妥协。 想到这儿,秦凌君看向沈默的目光益发柔软起来,暗自下了个决心:不管戚遇对自己抱有的是什么样的感情,自己又能不能回应,就冲他今天举动,日后他也会好好地保护他,将他当亲弟弟一样看待。 正想到这儿,突然听到沈默问道:“你身体怎么样了?”顿了一下,他补充地说:“你刚才昏迷还发烧了,等会儿又……要是身体情况不好,会比较麻烦。” 听了他这关心地话,秦凌君心中一暖,破天荒地对沈默露出一丝笑纹儿,“没事儿,这会儿已经好了。” 说到这儿,秦凌君仔细体会了下身体中的感觉,话头顿住了,非但病好了,诡异的是,经过这场古怪的病,他竟觉得这会儿身体正处在巅峰状态,简直是好的不能再好了。 而且,更离奇的是,他竟察觉到了两股像是武侠小说中的内力一样儿的奇异的能量,正在他身躯中不住游走,他本能地觉得好像只要他愿意,就能随时操控这两股能量,将它们释放出来! 难道他一个昏迷之间,成了什么武林高手?秦凌君望了望自己的手心,还是决定要试一试。如果他有了传说中武林高手的本事,那在这末日里,就更多了一份保障了! 就在秦凌君想到这个的时候,心随意动,只听得“嗞——”“噼啪”两声,他左手心闪过一道雪亮电弧,右手心里竟冒出了一束小火苗来! “吱——”从后视镜里看到这一幕,沈默猛地踩下了刹车,回过头,望着秦凌君手心里托着的不住闪烁的电弧和火苗,不敢置信地问:“这是怎么回事?” 虽然有了些准备,这两样东西又是从自己手心里冒出来的,作为这异状的制造者,看到这离奇的一幕的时候,秦凌君还是有些呆滞。听沈默问,就下意识一抬头,和他对视,“也许,是传说中的异能?” 雷火双系异能。 正在两人面面相觑之间,远远地,两盏雪亮地大灯照了过来,很快,汽车的引擎声也近在咫尺,一辆高档跑迎面驶来,而后,带着疾风,从他们车旁一刻不停地呼啸过去。 在察觉到灯光的时候,秦凌君就已经合拢手心,将火苗和电弧一起收回去了。 两人一同注目着那辆车驶过,沈默道:“车尾灯碎了。” 眼神更加锐利的秦凌君,则面色凝重地补充了一句,“跑车侧面和后面也像是被什么锐器刮花了,看着很像指甲的划痕。” 两人对视一眼,对一会儿要面对的状况心中又多些戒心。这些痕迹证明,那些丧尸已经活过来了。 意识到这一点,秦凌君只觉着心急如焚,要是妹妹也在这些人中间,她能逃出来么? 就这么会儿,又有两辆车子从他们旁边飞过去了,车子都有些或多或少的破损,最轻的,上头也有几道划痕。 沈默也知道秦凌君着急,便说:“咱们走吧。”一边说,一边重新发动了车子。 就在这时,一辆黑色suv迎面驶来,见到沈默的车子似乎是要往庄园的方向走,一个青年从车窗里探出头,大喊道:“别去!有丧尸!”喊完了,也不管沈默他们信不信,便重新加速离开了这里。 得了他这一句话,两人对庄园内的情形更确信了。沈默一脚油门,车子便又箭射出去。 没用上三分钟,庄园的大门便已经在望了。这三分钟内,除了那个好心给他们喊话的那辆车主的车子之外,竟再没有车子驶过去。 还没接近庄园,沈默就在车灯雪亮的光芒中,见到了几只身形干枯、面容可怖的丧尸摇摇晃晃地迎面而来。沈默车速不减,很快,只听得“砰、砰”几声,挡路的丧尸直接被他给撞飞了。 本来,秦凌君还对沈默见到可怖的丧尸之后,能不能在恐惧下保持冷静有些存疑,还想着要不要换自己驾驶车子。 但这会儿,见他沉着冷静、干净利落地撞飞了丧尸,稍带稚气的俊秀面容上却不见丝毫慌乱,看向沈默的眼神,柔和中又不由添上了一抹激赏。 这个时候,天上已经是一片晴空,非但星星,那轮弯月也早已经显露了出来,清亮的银辉自天际洒下,将前方的路照的一片雪亮。 少顷,车子驶入庄园,在车灯和月光的照耀下,一眼望去,就能看到十几个慢悠悠蹒跚着的身影。好像听到了汽车引擎声,那些丧尸竟全都面朝这边,一步一晃地往这边走了过来。 见此,沈默却并不慌乱,只把车速提起,将挡在前方的丧尸挨个儿地给撞过去!一连撞飞了几个,他眼角一扫,竟然见到几只丧尸陆陆续续地从大门内走出,明显是被车声吸引来的。 在庄园的车道上漂亮地一个漂移,拐了一个大弯儿,沈默再度掉回头,撞飞了附近的几只丧尸,清空了他曾抱着秦凌君跃下的那个泳池旁的空地。 刚停下车,望了眼远处野兽一样嘶吼着往这边慢慢奔来、却一时半刻也近不了身儿的丧尸们,沈默示意下二楼的栏杆,转头问秦凌君:“大门那边丧尸太多,不好接近。这边儿,你能爬上去吗?” 瞄了眼高度,秦凌君道:“没什么问题。” 沈默放心了,便从兜里掏出手机,抛过去,“喏,手电筒。” 秦凌君一把接过,对他示意了一下再有百来米就要过来的丧尸,“你带他们兜兜圈子,等着接应我,我去里面找找看。” 沈默突然道:“别它们被咬到、抓到,电影里演的,会感染变成它们一样。” 说着,指了指那边只被他撞得只剩下腰部以上的半截身体,却仍在咆哮着用双手爬过来的丧尸,又指了指另一个脑浆迸裂一地,一动不动的丧尸,提醒:“应该是击碎头颅才有用。” 秦凌君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叮嘱了一声,“你自己注意安全。” 沈默看着他,“你也是。” 秦凌君冲他微微一笑,打开车门,飞快地冲了出去。助跑了几步,踩着一楼防护栏,猛地一跃,“嗖、嗖”两下,人已上了二楼的阳台,从大开着的落地窗进去了房子里。 见他身影消失,沈默便收回目光,发现最近的丧尸已经接近车子五十米左右,便脚底一踏油门,方向盘一转,引擎轰鸣着撞了过去。 车灯照耀之处,到处都是大滩大滩四溅开的暗红色鲜血,无数残肢碎块,甚至破碎的头颅、肠子、脏器……散落车子所过之处,整个儿一副人间炼狱的惨景! 这场景本就十分惊悚,再加上数十只形容可怖的丧尸喉咙里发着野兽一样的骇人咆哮,挡在他车前、追逐在他车后,对他围追堵截,只想啖他的血肉! 这样身处恐怖大片一样的吓人的情形里,沈默却一直都保持了一种冷静、甚至堪称冷酷的态度: 面无表情地直视前方,把着方向盘的手半分也不颤抖,脚下稳稳地踩着油门,挂档、倒车、转弯、漂移,动作干净利落,仿佛他不是在和丧尸参加一场生死时速,只是在赛车场上十分普通地玩了一场赛车而已。 甚至,在见到一只缺了下半身的丧尸挡在了车前,正伸出枯瘦的利爪向他咆哮,沈默眼也不眨一下,驾着车子,直挺挺地从那丧尸的身上碾了过去。 在这庭院里兜了十几圈下来,这院子里的丧尸竟都被他碾压了一个遍,只剩下几只缺了腿甚至半截身子的丧尸,在咆哮着、爬行着向他这边靠近,却再没一个能直立得起来。 亏得沈默的车为防车祸改装过,初期的丧尸又比较好对付,待秦凌君自大门内走出时,整个庄园内丧尸都被两人清理的差不多了,还“活着”的丧尸,也就剩下这么几个儿残废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天使小透明的营养液~么么哒! 秦小攻其实是误会啦,哈哈!他被大家误导,还真以为戚遇是暗恋他呢~嘿嘿嘿…… 话说,有用百度输入法的小天使么?怎么从昨天晚上起,就不能用表情卖萌了呢?找不到表情了啊~T T 第70章 粉丝 见秦凌君从大门走出来,沈默立刻把车开过去,降下窗户,问:“怎么样,找到了吗?” 秦凌君冲他摇摇头,说:“没找到。”语气虽有些失望的成分,但更多的还是庆幸。 又将庭院内的所有丧尸也一一辨认过,也没发现他妹妹的踪影之后,秦凌君终于彻底松了口气。 这正是一件儿十分值得庆幸的事儿。 要知道,现在,这庄园内,除了他们两个之外,活着的,就只剩下的没被沈默彻底碾死的丧尸了。秦凌君没在这里找到妹妹,最大的可能是她已经逃出去了,现在正在哪里好好的活着。 这自然是件绝好的消息了。 见秦凌君走过来,脸上并没有什么异样,沈默就知道,应该是没发现他妹妹,便问:“接下来,你想怎么办?” 这话正问在了秦凌君心坎上,他其实也没想好,到哪里才能找到秦严蕊。人海茫茫,手机不能用,又是在这种混乱的情况里分开,要找一个人,谈何容易呢。 可是不找更不行,现在不过是末世初期,除了行动迟缓的丧尸之外,其实还算不上有多危险。可是再过上一段时间,不说丧尸带来的威胁,单单是末日里的人心就足够可怕。 这样一个可以预见将会有多黑暗的乱世,对严蕊这花儿一样的美丽娇嫩、又没有自保能力女孩子来说,实在是太过危险了。 打开副驾驶的门,坐进来,秦凌君道:“走吧,咱们先离开这里。” 沈默却没发动车子,而是问:“房子里头的丧尸你都消灭干净了吗?” 秦凌君疑惑地看他,“嗯,怎么?” 沈默说:“现在这世道不安全,咱们带点食物和水再走。不然,等出了这个门,再弄这些东西应该会比较麻烦。” 听他这么一说,秦凌君也认可的点点头,他一把摁住沈默的肩膀,止住他下车的动作,“里面乌漆嘛黑的,你又不熟悉里头的环境,就在这等着吧,我去去就回。” 沈默一想,确实有些道理,便也不和他争执,目送他推门下车,重新回了房子里。 果然没多久,秦凌君就轻轻松松地单手拎着个宽大的行李箱子回来了。 箱子里下层装着二十来个瓶子,大多是X牌儿的高档矿泉水,里头混着几瓶香槟,上方摆着的,除了几大包靠谱的火腿香肠之外,全都是饼干、薯片、方便面这些零食,沈默甚至在里头还看到了一袋瓜子! 见沈默眼神奇异地盯着那袋瓜子儿看,秦凌君少见的有些赧然,“大厅里只有这些喝的东西能带,酒就算了,水和香槟都能解渴。” “里头没什么吃的可以带,幸好,这里平日里都雇佣人看着园子,他们里头有人喜欢吃零食,藏了一些储备粮,不然,咱们一点能吃的东西也带不走了。” 听他这么一解释,沈默立刻了然。 虽说今天是晚宴,根本不缺少食物,但一想就知道,这些食物对他们两个来说,根本就没什么用处。 大厅旁边的自助餐就不说了,估计早在这一片混乱里遭了央,打的打、撒的撒,就算没打翻,也没什么用处,他们可不是想吃一顿填饱肚子,而是要找能保存的储备粮呢。 至于,厨房里,给这些少爷小姐们准备的新鲜食材肯定很多,什么鸡鸭鱼肉、山珍海味、时蔬海鲜……简直说的上是应有尽有。 但,别说这些东西本来就不容易贮藏,就算能放得住,这些连半成品都算不上的材料,在这种混乱的情况下,他们两个要怎么做成吃的? 这么个窘况,也难为秦凌君还能找到这些吃的了。 沈默便对他点了点头,待秦凌君把东西放到后备箱、转回来坐到副驾驶上之后,便在剩下几只丧尸无能为力的嘶吼声中,就这月色的清辉,发动车子,往庄园外驶去了。 车子再一次上了出庄园的路,沈默问秦凌君,“咱们往哪走?” 秦凌君道:“我正在想严蕊现在会在哪里。” “有思路了吗?”沈默问。 “我检查了一下,车库里已经没了小蕊的车子。如果小蕊和你一样,一直都清醒着的话,她应该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概会想回市内求救。” 沈默皱了皱眉,“你想现在回市内?” “不。”秦凌君否定了他的想法,思索着慢慢说道:“你记得么,你说从很多人倒下,到我苏醒,大概是半个小时,在这段时间,按说,她应该已经进了市内,但是,别忘了帝都的堵车程度。” 他这么一说,沈默就明白了。 这是末日,是世界性的灾难,不止郊外这一个庄园,想必整个帝都都已经沦陷了。 那么,剧变发生时,四处都有变成丧尸和像秦凌君一样昏迷的人,当然包括在路上开车的司机们,那个时候,无数车子在失去人掌控之后,在帝都这么拥堵的路上,绝对会发生无数个大型的连环车祸。 如此一来,在这种交通完全瘫痪的状态下,秦严蕊就是想进入市内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而且,到那时,她大概已经发现了整件事儿的异常,幸运的话,还会看到那些可怕的、未觉醒的丧尸,在大概预料到会发生什么之后,想必她绝不会执意再往人口密集的市内闯了。 于是,沈默点点头,“也对,就算她一开始是往市内走的,见到大面积的交通瘫痪,这会儿应该也已经重新拐出来了。” 秦凌君认可道:“就是这样,所以,这会儿她绝不可能在市内。” 说话间,车子在急速奔驰之下,已经来到了庄园通向外界的出口,出去之后,向左向右都各有一条出路,不知该往哪里去,沈默索性停了车。 他偏头看秦凌君,“那咱们去哪儿找她?” 秦凌君想了想,突然问:“你之前想把我带到哪里去?” 沈默说:“往左拐,是一片人烟稀少的富人别墅区,我在那里有套房子,那里没什么人,大门和墙也比较坚固,就想带你先去那里躲一躲。” 秦凌君眼睛一亮,“我们就去那!那个别墅区,我家也有一套房子,小蕊可能会和你有同样的想法。” 听闻此言,沈默也没有异议,方向盘一打,便向左转去。 这片地方果然是人烟稀少,一路疾驰过去,也只在道路两旁发现了几辆因为车祸,翻倒、或是撞停的车子,困在里头的丧尸徒劳地向着他们嘶吼,却连挣脱出来都难。 对丧尸的吼声,沈默早就免疫了,别说害怕,连眼都不眨一下。利落地绕过这几个挡路的障碍,没用上十分钟,一栋栋欧式外观的精致别墅,便已经近在眼前了。 到了这里,丧尸数量明显变多了,虽然相对与市内,这里已经是人烟十分稀少的地方了,但这个别墅区中还有住户、保安、物业的工作人员等等,会出现这么些只丧尸,倒也不值得奇怪。 这些丧尸与庄园内的丧尸也没什么区别,都只是处在最初等级阶段,动作慢的很,等他们听到引擎声,想要追逐的时候,沈默早已将车驶出去很远了。 当然,如果有挡路的丧尸,沈默也不躲闪,就统统直撞过去,反正对他这辆经过改装的suv来说,这种程度的丧尸,就算撞再多个,也造不成太大伤害。 沈默一边专心开车,一边问秦凌君,“你家别墅是哪一栋?” 这个别墅区,也算不上很小,十几栋别墅是有的,因而沈默才有此一问。 秦凌君从窗口辨认了一下,指着右前方的一条岔路,“右拐,上面的那一栋就是了。” 这里与庄园不一样儿,没有停电,路灯还在行使着自己的职责。按照秦凌君的指点,沈默往那条岔路上一拐,很快,就漂亮地停在了距离那栋别墅大门的不远处。 正在这时,十几米外,两只不住在门外徘徊着的丧尸听到了动静,兴奋地吼叫着,张牙舞爪地往这边儿扑了过来! 沈默刚要重新发动车子,秦凌君却把住了他的手,自己则摁下车窗,探出手,冲着那两只丧尸一扬! 只见两个豆大的苍白火星直奔着那两只丧尸而去,“轰”的一声,在沾到丧尸的身体之后,两点火星骤然变作熊熊烈焰,两只丧尸整个儿都被陷在了火中,片刻后,惨嚎着化作了两捧灰烬。 沈默目不转睛地看着这堪称奇幻的一幕,简直就像是在电影院内,观赏一部特效顶级的好莱坞大片儿,偏转头,看向秦凌君,微微张着小嘴儿,眼中满是惊叹。 余光瞥到沈默这副可爱又稚气的表情,又被他这么崇拜地望着,秦凌君心中竟然涌起了一点儿不知所以的得意满足,手心也再度痒痒起来。 他咳了一声,握了握拳,控制住了自己想要去揉一把沈默脑袋的罪恶之手。 妹妹还不知生死,他竟还有心思想这种事儿,简直太不应该了。一想到秦严蕊,秦凌君被沈默萌到掉线的智商瞬间回到正常水平,立刻一本正经地转过头,探看周围的动静。 沈默指了指前方歪七扭八地急停在别墅大门口的车子,问秦凌君:“那车是你妹妹的吗?”就因为这辆车挡路,他才没能把车直接停过去。 秦凌君眯着眼仔细打量了一下,脸上透出一抹喜悦,肯定地点点头,“没错!是小蕊今天开的车!”说完,直接打开车门,几步奔到别墅大门外,在外头的密码锁上一连摁了几下,“哗啦”一声,大门打开了。 秦凌君冲沈默招招手,“过来。” 见此,沈默将车火熄了,车钥匙一拔,也跟上来。 刚进门,就见到一个长相清纯可爱的女孩儿眼中含泪,踏着楼梯,“噔噔噔”地从二楼奔了下来。 秦凌君赶忙迎上前几步,那女孩下了楼梯,便激动地一头扑到秦凌君怀里,带着哭音叫了声,“哥!” 正在此时,沈默却听到有另一个脚步声从楼梯上传来,一抬头,便见到一个二十来岁、长相斯文的青年正从楼梯往下来。 那青年却没看到沈默,只笑着向着秦凌君说道:“秦哥,你也来了,这可太好了!” 摸了摸妹妹的头权作安慰,一见到那青年,秦凌君眉头先皱了一下,却还是冲他点了点头,唤了声,“启明。”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未已小天使的地雷!么么哒! 话说,看到有小天使在文下面叫我钰钰的时候,虎躯一震,想到了这个文里魔教教主章节的恶毒女配[/哭笑] 自己当自己文里的恶毒女配神马的 _(:_」∠)_ 所以,还是叫蔷薇好了,好歹没有这么可怕的误会—— 第71章 粉丝 启明,全名是宋启明,是秦家世交宋家的孩子。但是,这宋启明却不是宋家根正苗红的种,而是宋家这一代的当家人在外头接回来的私生子。 宋家和秦家不同,世世代代行商,是个商业世家。虽说不上富可敌国,那也算是本国数一数二的大商人了,因而世交亲眷,大多都是上流的人物,宋老太爷和秦家老太爷,那是多年的交情。 宋家和戚家一样儿,子息不旺,宋老太爷只有宋启明他爹这一个儿子,偌大的家业,早早的就交到了宋父手里。 宋父本性十分风流,又兼花心薄情,除了娶回的正房妻子之外,情妇情人数不胜数,可奇怪的是,这么多个女人,偏偏没有一个给他生下孩子。 去医院查吧,又没查出什么毛病,就这么苦闷过了二十几年,“哐当”一个大馅饼砸在了脑门上!四十三岁那年,外头一个新欢竟有了动静、怀了孕,更妙的是,十月怀胎,给他生了个大胖儿子! 可把宋父给喜得,还好顾着自己妻子家世脸面,没把那女人接回来,但就这么一个孩子,为了不绝后,哪有不接回宋家的道理! 对着那张证明两人父子关系的dna,宋家当家夫人就是再不甘心,也只能忍气吞声,接受宋启明进宋家,对外称是自己生下的儿子,上了户口、登了族谱。 但都在这个圈子里混,整日一起狂街美容喝下午茶的,宋夫人到底怀没怀孕,宋启明的身世到底怎么样,这些个世交贵妇哪有不清楚的?只是心中明白,面上不说罢了。 所以,宋启明的身世,在这个圈子里,就是个公开的秘密,没人不知道,秦凌君自然也不例外。 当然,秦凌君一见他就皱眉,自然不是因为他的身世。他们这种人家,有私生子实在不是什么奇事,圈子里这样的多得是,也不多宋启明一个。 再说,宋启明与那些普通私生子还不一样儿,他是宋家正儿八经的继承人,等宋父归西之后,就会接手宋家的,私生子这个名头,就更算不得什么了。 秦凌君之所以有些不待见他,是因为,宋启明正在努力追求秦严蕊。他这绝不是妹控毛病发作,见不得有男人追求自己妹妹,而是他一眼就看出来,这小子对小蕊的心不真。 他对小蕊确实有点喜爱之情,但秦凌君在他眼中看到的,更多的,却是对权势利益的渴望和野心。他盼着娶到小蕊,不是因为爱她,而是想要得到秦家的助益! 这点,对秦凌君这个妹控来说,自然不可饶恕。所以,他才对宋启明态度冷淡,不怎么待见。 在秦凌君好一顿安慰过妹妹,让她激动的情绪平静下来之后,几人这才入了内,在客厅里的沙发上坐下。因为沈默和他们都不怎么熟悉,少不得又要互相介绍了一下。 寒暄完了,开始说正事儿了。 秦凌君看向秦严蕊,关切地问:“小蕊,你怎么过来这边儿的?没受伤吧?” 秦严蕊擦了擦眼泪,故作坚强地笑笑说:“哥,我没事儿,就是被丧尸吓到了,没受伤。那时候,一停电,大家都往外跑,挺乱的,但是启明护着我,所以没叫人伤到。” 说到这儿,她话头一顿,想到自己抛下哥哥独个儿跑了,脸发红,十分愧疚地低下头,声音也小了,“对不起,哥,那会儿我太害怕,脑子里一片空白,就把你给忘了,对不起。”说到这儿,羞愧地眼圈都红了。 见秦严蕊这样,宋启明赶忙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秦哥,别怪小蕊,那时候一片混乱,是我见势态不对,心中只想把小蕊给带出去险境,就忽略了你。” 冲宋启明点了点头,秦凌君伸手罩在秦严蕊头顶上,轻轻地揉了揉,“你能好好的活着,对哥来说,就是最好的消息了,哥怎么会怪你?别自责,在那种混乱的时候,哪有谁还顾得上管别人的?” 说出这话,秦凌君心中却微微一动,眼神不由自主地往坐在另一边儿的沈默身上瞄。见沈默垂眉低眼、安静地坐在那里的样子,心中越发柔软起来。 那种混乱的情况下,连他疼了那么多年的妹妹都把他给忘了,可戚遇却完全不顾自身安危,找到了他,并且千辛万苦、不辞辛劳地成功地把他从险地中救了出去。 后来,明明两人已经逃离了危险,却因为他的一己之私,就半句话不说,愿意陪他共赴险境,如此深情厚谊,如何让他不感动呢? 恰在此时,沈默抬起眼,向他看过来,两人视线在空中交汇在一起。 对上秦凌君那仿佛冰雪消融一样儿温柔的目光,沈默先是一愣,接着脸一红,缓缓地低下头。 看到沈默这腼腆羞涩的可爱样子,秦凌君心中好像被羽毛轻轻挠了一下,接着漆黑的眸子里不由自主地漾起了一抹温柔笑意。 正在这时,秦严蕊的举动,一下打断了两人间莫名的氛围。她一把扑到秦凌君怀里,搂住他的腰,撒娇说:“哥,你对我真好!” 秦凌君低头,拍了拍她的后背,笑道:“我是你哥,不对你好,对谁好?” 兄妹两个又温存了片刻,才接着谈起前事来。 却原来,宋启明和秦严蕊两个人都和沈默一样儿,在剧变发生时,都是清醒着的。那个时候,他们两个正好呆在一块儿,黑暗中,宋启明就直接护着秦严蕊走了。 一开始,他们确如秦凌君所想,是要回帝都求救的,走了一段路之后,宋启明发现了不对劲儿,就果断决定,带秦严蕊来这间房子里躲一躲。 路上的时候,丧尸已经苏醒,多亏了宋启明镇定,两人才能平安回到这里。 听完秦严蕊的讲述,秦凌君一边儿拍着秦严蕊的肩膀安抚,一边儿朝宋启明点了点头,感谢道:“这回多亏你了,不然小蕊还不知会怎么样儿。” 宋启明却笑笑道:“秦哥不必这样,我对小蕊的心,您也知道,这是我应该做的。” 听到他这话,秦严蕊竟没像往常一样不屑一顾,反倒水汪汪地眼瞥了宋启明一眼,脸颊绯红。 两人挨得近,她的这个反应,秦凌君自然看得真切,察觉到她这一眼中的羞意,他缓缓地皱起了眉头,难道就这一次两人独处,还真让这小子勾走了妹妹的心? 可那小子分明不是真心对小蕊,骗得过涉世未深的妹妹,骗不过自己的眼睛。但若妹妹真因为这次的事儿对他动了心的话,可要怎么办?妹妹是个大姑娘了,自己也不好对此干涉…… 秦凌君心中烦恼,面上却是冷着一张脸,看着和往常没什么区别,宋启明不知他心中转着什么念头,见他没什么表态,拿捏不准他是什么想法,就自己顺口岔开了话题。 反正只要秦严蕊喜欢自己就行了,难道他当哥哥的,还能干涉妹妹的感情问题? 他说:“秦哥,这里虽然暂时安全,却也不是久留之地。可外头这会儿应该是全都乱了,没一个地方安生,您说,咱们接下来往哪里走比较好一点?” 听他这么说,沈默和秦严蕊全都眼巴巴地看向了秦凌君,等他拿主意。 秦凌君道:“来的路上,我已经考虑过这个问题了。虽说末日是世界性的,但我认为,现在,有一个地方,会比别的地方都相对会安全。” 不等他说完,秦严蕊就急切追问:“哥,什么地方?” 在众人期盼的目光中,秦凌君从薄唇中吐出两个字来,“军营。” 听到他说出军营,沈默先是愣了下,接着就是恍然大悟。没错,在这丧尸遍地的末日里,要是说,有什么地方能相对安全些的,就只有军营了。 这次世界末日降临的时候,可不是所有人都是人事不知的,除了尸变和昏迷的,大部分的人都和沈默一样儿,应该是清醒着的。 虽说末日发生的时间不太好,晚上九点多,很多人都睡觉了,可能在梦中就被亲人变成的丧尸攻击,加大了伤亡率。 可军营是什么地方?想必有人昏倒的时候,立刻就开启了警戒模式。从尸变开始,到丧尸苏醒,可足足过了有半小时的时间,这段时间,早就足够纪律严明的军队反应过来了。 那时候,想来,军营上级会立刻下达处置,把昏迷的士兵和“死亡”的分离开来,然后查找原因。既然沈默在看到死尸的模样时,会想到丧尸和世界末日,难道军队里那么多人,就没人想到吗? 如此一来,有了防备,当兵的手里又有枪,丧尸对军队造成的损失一定不会特别大。有枪、有人、有武器,这个时候,军营岂不就成了整个末世中都最为安全的地方? 果然,秦凌君也如此这般的一分析,秦严蕊和宋启明也立即明白过来。 几人商量了一会儿之后,认为B地是最好的选择。 第一,那里的驻军最靠近帝都,过去较为方便;第二,秦凌君父亲正是该部队的最高指挥官,只要他老人家没发生意外,投奔那里当然是最佳选择。 商量完了,几个人一同吃了点东西,之后就各自回房休息,养精蓄锐,打算明天一早,就出发前往B地。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未已小天使的地雷!么么么么哒! —————————— 跟大家说,十分不好意思啊,前天不是说要改名叫钰色蔷薇么,但是吧,后来一想,有个小天使说的还挺有道理,确实之前的太像了,担心瞒不住,蔷薇思考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叫钰烁蔷薇了。 这样读起来和钰色蔷薇有点像,和水色蔷薇就差很远啦,感觉应该还比较好瞒一点,嘿嘿~ 合同寄出去了,就等编编给消息了,希望可以快一点,等的都有点提心吊胆了T T 话说,选择“烁”的时候,只是因为这个字和“色”声音很像,寓意又很好,但是现在这么一看,这个名字,还挺有玛丽苏感觉的?哈哈! 希望蔷薇也能和玛丽苏女主一样,勾搭到无数帅哥~233333333 当然,帅哥还是其次,关键是成为人生赢家,是不是? 第72章 粉丝 第二天,一大早,四人在吃了一顿简陋的早餐之后,又从别墅内搜刮了些必需品带上,而后驾着沈默那辆suv出发了。 这世道比较麻烦,卫星网络全不能用,导航自然也就成了废品。还好秦凌君识得大体方向路径,这才没让几人抓瞎。 高速路是绝不能走的了,原因等同帝都堵车论。估计这会儿,高速上头早就成了无数大型连环车祸遗留现场,上去就是死路一条没跑。 没了诸多大型工厂日夜施工,帝都常年笼罩着的雾霾倒是没了,这一路上,艳阳高照,晴空万里,瓦蓝瓦蓝的天空,就跟小说里描述的一个样儿,可惜这么美好的天气却让人提不起畅快的心情。 因为他们这一路行来,到处都是一派破败萧条的情景,工厂里没有机器的隆隆作响,学校里没了孩子们的欢声笑语,居民楼中没有电视麻将等等的嘈杂,田地当中,也没有了朴实农人忙碌的身影…… 永远不曾缺少的,却是无数外形狰狞可怖的丧尸们的围追堵截。那种对血肉的渴望和嘶吼声几乎一路都在伴随着他们,就连最柔弱胆小的秦严蕊,听习惯了之后,都对这种来自地狱一般的吼叫渐渐麻木了起来。 车子一直是三个男人在换着开,几人带着希望奔着B地而去,除了必要,比如解决与生俱来的生理需要,车子基本就没停下来过。 偶尔也会遇到几辆一同逃命的车子,大家却都十分默契地保持距离,末世的人心最不可估量,为了一点食物一点便利,弄不好会有人做出什么事儿,谁也不想自己没倒在丧尸口中,却倒在了同类的手里。 末日路况总是容易出现问题,比如说,预设路线上的那条通向B地的某座大桥,竟好死不死,倒霉地被天上掉下来的飞机拦腰砸断了!没法子,他们只好选择绕路。 如此三绕两绕,本来平常两个小时就能妥妥抵达的路程,他们现在还在路上奔波,硬生生给拖了两天还没到地方! 当然,坏消息不止这个,以沈默这两天的观察发现,丧尸们竟然变得越来越灵活了,现在的灵巧度,几乎和个普通人没什么大差别。 想着未来那严峻的形势,就算这天儿再晴朗美好一万倍,也没人笑得出来了。 生生在车里熬了两天,除了秦凌君这个练出来的,剩下的三个全都神情萎靡、一脸菜色,那灰头土脸的劲儿,就跟在网吧里通宵了正正一个礼拜的网瘾少年似的,眼眶眼珠全都红的吓人。 知道这样下去不行,傍晚几人途经一个小村庄的时候,秦凌君拍板决定,在这村子里找个房子歇一宿,顺便看看能不能再补充点食物,他们车子里能吃的东西不多了。 借着夕阳的余晖,秦凌君将车子开上了村中土路。听到引擎声,在村子里游荡的丧尸们全都伸着利爪、嗷嗷叫着,热情地向着这边奔了过来。 见到这个阵势,几人的表情缺全都有些麻木,这一路上,各种惨状的丧尸见得多了,再敏感纤细的神经,也被逼着锻炼的有水桶那么粗。 秦凌君车速不减,直直撞过去之后,再重复了沈默曾经用过的战略,重新调转车头,再从丧尸堆里趟上一遍。两次过后,丧尸们密度自然大减。 之后,秦凌君一踩油门,直奔着这村落中那栋在无数低矮平房里,鹤立鸡群、看着就装修的十分结实的二层小楼而去。 刚接近这栋小楼,秦凌君一眼就看到同样停在门外的那辆价值不菲的路虎,知道这里已经有人先来了,就皱了皱眉。 虽然不想和陌生人接触,但是,放眼望去,这村子里再没一个房子能比这家更结实、更能抵住丧尸攻击,无奈之下,想让大家好好休息一晚的秦凌君也只能妥协了。 两扇用钢板做成的大门,这会儿正从里边结结实实地锁着,于是,四个人只能用上一种较为没有技术含量的突围方式——翻墙。 这点高度对秦凌君来说,自然不成问题,但对沈默他们三个来说,就稍稍为难了一些。 不过,世上无难事,找了个好地方,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沈默率先爬了上去,接应过宋启明托着的秦严蕊之后,再拽上宋启明一把,这三个就算是没了问题。 当然,这得多亏了下头有秦凌君用异能消灭零星追来的丧尸,不然没等他们爬上去,少不得就要在丧尸的追逐里四处逃窜了。 见那三个已经安全上了墙头,秦凌君在墙上借力一蹬,伸手一攀,轻轻巧巧地也来到了上头。四个人刚从墙头落到院墙里,就见两个男人从屋子里迎了出来。 沈默打眼一瞧,愣了一下,没别的,这两个竟全都是熟人。一个桃花眼儿,是那天调笑过他的程秋,另一个面容俊俏的青年也眼熟的很,正是被他扛上楼,扔在程秋边上的男人。 熟人见面,自然要好办事儿得多,气氛也十分缓和。进了屋子,互相寒暄介绍了一番之后,沈默还知道了那个男人的名字叫陆羽田。 不过,这男人俊是俊,可看他那眼角眉梢里流露的轻浮和骄纵,和被宠坏了的纨绔子弟没什么两样儿,沈默直觉对他就没什么好感。 据他们说,他们也刚来没一会儿。 进来时,这家里只有两个丧尸和被吃的破碎的断肢残骸,想来是一家全都不幸遭了难,屋子就成了无主的了。那两只丧尸已经被他们给杀了,除了他们两个,这房子里也就再没别人了。 问过秦凌君近况之后,程秋又说起了他们两个经历。 这两个醒来时,发现自己被人捆着,已经觉得不对劲儿,楼下又传来了人类恐惧的尖叫和丧尸的嘶吼咀嚼声,就知道事情不妙了。 互相解了皮带,从阳台上往下一看,模糊见到院子里有人在追着别人疯跑,还有“人”趴在被追上的人身上撕咬啃噬,当时就吓坏了。 明白过来这是怎么回事儿之后,两人选择了和沈默一样儿的逃生方法,也从阳台跳进了游泳池,然后拼命游到停车处,开着陆羽田的车逃了出来。 之后两人就结伴而行,目标和他们一样儿,也是去B地。秦凌君和沈默能想到的,程秋自然也想到了。 不过,交流之后才发现,这两个竟然全和秦凌君一样儿,是异能者,程秋是木系,陆羽田是水系。 程秋能操纵种子和草木,陆羽田么,现在只能放出拇指粗细的水流,两人攻击力都不怎么足,所以一路走来,为了找食物,对上丧尸的时候,就会十分辛苦。 听闻这话,沈默和秦凌君才明白过来,原来当日剧变,当场死去的,会变成丧尸;清醒着的人,就是沈默这样的普通人;若是发烧昏迷不醒,就会和秦凌君一样变成异能者。 礼尚往来,秦凌君自然也稍稍展示了一下自己的雷火双系异能。在他展示时,沈默瞥到陆羽田眼中一闪而过的阴鸷嫉妒地神情,不由皱了皱眉心。 虽然对陆羽田的人品心有顾忌,但有程秋这个和秦凌君交情不错的人夹在中间儿,沈默也不好就直眉楞眼地否决他结伴而行的提议,只是暗下决心,多提防着陆羽田一些。 众人交换完了近况,天已经彻底暗下来了,风呜呜地吹着,树叶簌簌地响,再加上墙外头丧尸在咆哮着的声音,给整个气氛平添一股阴冷恐怖。 半天没吃东西,沈默等人已经饿了。从厨房找到米面和一些土豆白菜这样能久置、没有烂掉的蔬菜之后,众人却不由地面面相觑了起来。 这一屋子的人,哪个不是养尊处优、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姐少爷之流?各个都是家里有厨师、出门有餐厅,就算想自由些,弄个高档公寓独立过活,那也可以请钟点工。 连唯一一个女孩秦严蕊,也在全家的溺爱下,从来没进过厨房,更别提这些个大少爷了。 因为需要,秦凌君野外生存能力倒是好一些,来个野外烧烤什么的倒是难不倒他,可他还真没点亮过厨房做饭这个技能。 没办法,沈默这个穿过来的伪少爷只能硬着头皮顶上,总不能他也假装不会,然后让这些人对着萝卜白菜生啃吧? 就算那些人愿意,好不容易能吃上热饭热菜,喝上一口热乎乎的烫,他还不想委屈自己呢。 打量好要做什么了,沈默从厨房内拎了个水桶回来,让陆羽田放水,自己给刷净了之后,又让他放了一整桶的水。 其实这房子里有自来水,而且一打开就哗哗地淌,本来不必这么麻烦,沈默却没敢用。 现在除了末日之前就被装瓶的矿泉水和像陆羽田这样水系异能者放出的水之外,其他的水源,沈默都本能地觉得不安全。 路上见到的景象让他确认了,被丧尸咬到或是抓到的人,真的都会变成丧尸,这病毒的传染性这么强,想想看,如果是浸泡丧尸的水被人给喝了,是不是喝水的人也得尸变了? 谁知道哪一条河哪一个井里头跑着丧尸尸体呢?再个说,地下水可都是连通的,保不准有一个里面泡了个丧尸,其他那些就全都得被污染了! 所以沈默宁愿多费一点事儿,麻烦他不怎么愿意接触的陆羽田,为了保障生命安全,也不能就这么将就着用从自来水管中流出的水做饭。 本来,大家还觉得他这行为多此一举,但被他这么一说,全都出了一身冷汗。连一脸不爽、十分不甘不愿地陆羽田都被吓住了,配合着他满满当当地放了一桶水出来。 等陆羽田收了手,桶里头的水满的都快要溢出来了。沈默刚要弯腰去提,半路上却杀出个程咬金,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已经握住了水桶的把手,轻轻巧巧地就给提了起来,水波轻晃,却一滴都没洒。 呆望了一眼秦凌君冷着一张脸,提着个和他十分不相称地红色廉价塑料水桶,身姿挺拔、从容不迫地往厨房走去的背影,沈默在他身后,默默地跟了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未已小天使的地雷!么么哒! 最近大家都要期末考试了吧?看到好多小天使求祝福。 蔷薇就在这里祝福大家期末考试顺利!科科不挂! 第73章 粉丝 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厨房,秦凌君把水桶放在了灶台边上。 瞥了眼地下放着的食材,秦凌君迟疑地问:“你……真会做饭?” 沈默点点头,冲了冲土豆上的土,顺手抄起刮土豆皮的小刀,一边熟练地削皮,一边道:“家常菜还是能做一两个的,就是手艺比较一般。” 见到沈默已经忙起来了,自己在这杵着有点不像样,秦凌君便问:“需要我帮什么忙吗?” 听到秦凌君这么问,沈默抬眼看向他。 这人肩宽腿长,是标准的倒三角身材,眼窝深邃、鼻梁高-挺,脸廓棱角分明,直如刀削斧凿一般,虽下巴上因这几天一路奔波没时间休整略略冒出了一层青胡茬,却并不显邋遢,反倒添了几分性-感,不损半点英俊。 如此外在条件再加那一身冷酷刚硬的气质,怎么看怎么和这个十分简陋的厨房不相配。 但,即便他表情虽看不出什么,眼神中却透出了十分的认真,沈默也就不好驳回,想了想,只得指着旁边的白菜说:“把白菜叶一片片掰下来放到盆里,坏的丢到就行了。” 好像要给它们做个解剖一样,秦凌君用凌厉的眼神把整颗白菜从上到下扫描了一遍,之后,点了点头,探手从堆在角落里的白菜堆上取了一颗。 那惯常握枪的大手初初做这个,显然有些不适应,起初剥的时候动作放的很轻,很有有些小心翼翼的滋味,不过因为事情简单,没两下秦凌君便上手了,动作也越来越利索起来。 见秦凌君这边没什么问题了,沈默便又去和手里的土豆奋战了起来。 两人间各做各的,沉默了一会儿,就在沈默将土豆全部刮完,打算把它们全都切成细丝儿的时候,突然听到秦凌君的声音。 他问:“你怎么会做这些?” 沈默熟练切土豆的手微不可见地顿了顿,低声道:“没什么,想家常菜味儿的时候,闲着没事儿学的。” 这话说的十分平常,但却包含了一种不明所以的酸楚味儿。 这句话,让秦凌君一下就想起了曾隐隐约约听说的、戚遇从小就父母双亡成了孤儿的事情。一意识到这个,他的心脏好像被什么轻轻地撞了一下,望向沈默仍在认真忙碌的身影,眼中浮上不自知的怜惜。 而后,一种哪壶不开提哪壶的尴尬和后悔又从心底漫了上来,秦凌君抿了抿嘴,几次张口想要挽救,却不知道说些什么比较合适,一时整颗心都扭曲成了一团乱麻。 沈默自然不知道秦凌君的纠结,更半点没察觉到自己被怜惜了,利落地切完了土豆丝,抄起屋子主人扔在一旁的大围裙。 把围裙的带子套在脖颈上,他刚想将手伸到后头把腰上的系带系上的时候,身后却探过了一只大手截住了他的动作,把系带的两头从沈默手里抽了出去。 沈默一偏头,就见秦凌君正站在他身后,低垂着眉目,认真地给他系着带子。两人靠的这么近,感受到秦凌君身上的气息,沈默不由地低下头来。 干脆利落地将手里的带子打了个结,秦凌君一抬眼,就看到沈默露在外头的那截白-皙的脖颈。见到这片白-嫩可爱的肌肤,秦凌君不知怎地竟微微一愣。 过了一会儿,发现早应该完事儿的秦凌君却一直站在他身后,没有半点动静,沈默终于忍不住开口,声音低低的,“好了吗?” 听了这一问,秦凌君恍然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竟看沈默脖子看呆了,心中不由尴尬起来。 移开目光前,发现那漂亮可爱的脖颈耳根上竟全都泛上了一层薄薄的粉红,秦凌君握了握手,克制住自己上去摸一把的冲动,咳了一声,回答:“好了。”说着,还往后退了一步。 身后没了秦凌君的压迫感,沈默自在多了,伸手旁边的蒜瓣放在菜板上拍碎,装在准备好的小碗里头。 心不在焉地掰着白菜叶,秦凌君一直在看沈默忙碌的身影。 眼神从修长的脖子落到纤细的腰-肢又不自觉地滑到挺翘的双-臀,意识到自己正盯着对方不该看的部位,秦凌君脸一热,不自在地挪开眼睛,再不敢随意看了。 虽是不看了,脑海中却不由自主地总是浮现起刚才见到的那一幕,又联想起那次掐住沈默脖颈时,掌心体会到的那种细腻柔-滑又脆弱的触感,心底竟不明所以地躁动了起来。 “嗞啦——”菜肴下油锅的声音,一下子拉回了秦凌君的神志。突然意识到,自己刚刚像个痴-汉一样一遍遍地意-淫一个同性,他整个人都不由地僵硬了起来。 再一低头,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已经扯了一大盆的白菜叶子,他眼神一晃,那一贯寒冰笼罩似的脸上也透出了一点可疑的暗红。 赶忙将手里剩下的小半颗白菜扔到整堆白菜中央消灭踪迹,秦凌君转身问正忙着炒土豆的沈默,“这些够了吗?” 用锅铲翻着锅里的土豆丝儿,沈默趁空回头瞥了眼,见到一大盆白菜叶子,先是愣了一下,诡异地沉默片刻之后说:“够了。”说完,又若无其事地转回去继续做手里的事儿了。 见沈默好像没发觉什么不对劲儿,秦凌君僵住的身子慢慢放松,同时暗暗松了口气。气松到一半儿,突然想起自己这行为的古怪之处,他又一下卡住了。 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妥妥的直男,只会喜欢女孩子,就算戚遇喜欢他,自己也只能把他当弟弟看。可现在这样的表现,简直就像他也喜欢上戚遇了似的! 难道他这是中了邪?还是,他也被戚遇给传染了? 意识到自己大概也喜欢上了一个同性,被粉碎了三观的秦凌君,就像个被炸雷劈到的木头桩子似的,僵直在这厨房内,灵魂出窍,风中凌-乱了。 沈默当然是没察觉到自己竟然这么轻易就掰弯了一个“直男”,刚想取食盐,眼角却瞥到秦凌君站在那盆白菜前面,用和刚刚一样儿的姿势,眼神涣散地站在厨房中央,显然已经神游太空去了。 沈默提醒地咳了一声,“咳咳,那个,你可以把白菜洗洗。” 秦凌君飞快地扫了他一眼,镇定自若地转回头,端起盆,口中沉稳可靠地答道:“哦,知道了。” 用了快有一个小时,在秦凌君地辅助下,一顿简陋地家常饭终于做好了。当热气腾腾的饭菜端上桌的时候,好几天没吃顿正常饭菜的几人,差点都要热泪盈眶了。 虽说材料有限,沈默手艺也只是一般,但有几天没能吃到一口热乎饭菜的人这时候哪儿还能顾得了这个。 于是,这几个平日里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少爷小姐们一点也不介意菜色的简陋,一开动,直如风卷残云一般,没一会儿功夫,四个菜盘子里便空空如也,一锅米饭也吃没了。 在屋内翻找到的几根蜡烛的照明下,众人全都抢了个饭饱肚圆。吃得饱饱的了,六个人舒服地叹一口气,各自窝在自己的位置上,摸着胃,都不怎么想动弹。 知道自己要是想指望这几位少爷小姐刷筷子洗碗不可能了,沈默刚将碗盘摞起来,想端到厨房去,却被秦凌君一把摁住,“你坐一会儿,我送去。” 话音落地,不由分说地劈手夺过沈默手中的碗盘往厨房去了。 秦严蕊也不好意思站起来,将桌上剩下的筷子拾起来说:“戚哥,你做饭辛苦了,这些还是我们来收拾吧。” 听秦严蕊这么说,程秋这几个大少们也不好意思了,宋启明把秦严蕊手里的筷子拿走,对沈默笑道:“小蕊说的没错,你坐着,碗我们来刷吧。” 沈默说:“今天也晚了,我们明天就走,碗不用刷,放到洗碗槽里就行了。” 宋启明应了一声,举着根蜡烛,跟着秦凌君进厨房去了。 吃饱喝足,众人无话,因外头的墙较高也比较结实,丧尸也没有攀爬墙头的智力,便全都放心地找地方休息了。 第二天一早,几人醒来,又吃过一顿早餐后,合力从这房子里搜刮了些食物用具,秦凌君又将墙外头徘徊着的丧尸消灭了一干二净之后,终于重新上路了。 没走上十里地,一个显眼的加油站出现在众人视线里。 走了这些时日,沈默他们都是在路上遇到的车子里抽出来补充一些,油早就不怎么足了,昨天在那个农家也没发现汽油,本来还有点发愁。 这时看到加油站,立刻如获至宝地赶了过去。 加油站中也徘徊着十数个丧尸,听到汽车声,全都停住了无意识地游荡,嘶吼着向这边奔来。 众人全都见怪不怪,更提不起紧张劲儿来,经由车撞和秦凌君与程秋的一番异能攻击之后,这些个丧尸对众人全都没了威胁。 清除了丧尸之后,秦凌君和程秋自然下车去加油,加油站一般都有个小超市,这里自然也不例外。 看到这个超市,众人想起车中贫乏的物资,就商量了一下,反正这里的丧尸应该也清理干净了,没什么危险,最终议定,秦凌君他们俩在外头加油的时候,剩下的人就进里头去寻些能用的东西。 本来众人都让秦严蕊呆在车里,她一个娇滴滴的姑娘家,也抗不了多少东西,不用和他们一块儿,车里能更安全一点。 但一想到自己那就快前来拜访的大姨妈,秦严蕊就死活都不愿意了。别的东西还行,能让这帮大男人拿,那种私密的东西,可怎么好意思? 虽然不知道她怎么想的,但见她坚持要跟着,大家也只能同意了。 于是,秦凌君和程秋在外头给车子加油,顺便清理外头可能出现的零星丧尸,其他四个人结伴,沈默和宋启明打头,一同推开小超市的门,进了里头去。 刚一进去,沈默动作就顿了一下。环顾一圈,这间超市内确实没有丧尸的踪影,但奇怪地弥漫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腐臭气,像是久置放烂的肉散发出来的气息。 有几个货架被人给撞倒了,上头的货品零零散散洒了一地,但这在末世这种混乱的局势里实在太常见了,但不知怎地,沈默就是觉得有点不对劲儿。 其他几人却没他这种诡异的直觉,一见里头没什么危险,就直奔着自己想要的东西去了。轻轻踢开一瓶滚到脚下的矿泉水,沈默皱着眉,下意识地跟着秦严蕊走了两步,探手捡了一根棒球棍握在手里。 一边走,一边皱眉思索着,眼神落到食品架子前面一块黑乎乎地腐烂物上的时候,电光火石间,一道闪电划过脑海,沈默骤然瞪大眼,他知道这里有什么不对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未已小天使的地雷!么么哒! 蔷薇终于得出去搬砖了,周四要面试,就是不知道结果怎么样~好忐忑。 第74章 粉丝 自末日发发生至今已经许多天了,这地方其实算不得多偏僻,怎么可能没人来过这里?可是这间超市内的物品却十分齐全,分毫没有被人扫荡的模样! 同一时间,他脑子中有闪现过超市外头零星停着的那几辆车子,本来只以为是来这个加油站加油,然后不幸遭遇末世,变成丧尸的车主,根本没在意。 可现在仔细回忆,就会发现,那几辆车子有一辆车门时敞开着的,而且所有的车子里头,竟然全都没有丧尸! 一旦想到这个,再一联系这间超市内空气中弥漫着的腐臭味儿,沈默的心脏顿时“怦怦”地跳了起来,浑身都绷紧了。 他一把拽住已经看到姨妈巾,想要奔过去的秦严蕊,警惕地环顾四周,同时大声提醒,“注意!有危险!” 走在秦严蕊身后的陆羽田不明所以地问:“怎么……” 一句话未完,“呼”的一声,一个小小的黑影猛地自货架上方凌然扑下!目标正是走在两人后头的陆羽田! 眼角瞥见,沈默瞳孔一缩,大声提醒:“小心!”同时一转身,越过陆羽田肩头,将手中的棒球棍狠狠地一挥,“砰”的一声,正正击中了那个黑影! 这一击奏效,那黑影翻滚着被沈默打飞几米远,灵巧地落到地上。沈默这才看清了这黑影的本来面目,那一身的小卷毛,竟然是一只十分小巧的、就是平日被女孩子们抱在怀里宠爱的泰迪! 但这只泰迪与平日里见到的那些可爱的宠物犬大相径庭,简直让人怀疑是不是一个物种: 一身卷毛被纠结在一起,上头染着暗红色的斑斑血迹,嘴巴咧着,呲着牙,通红的眼珠里放出凶恶的光,半点看不出可爱,反倒颇有凶神恶煞的架势! 沈默的一击明显没给这只泰迪造成什么伤害,它刚一落地,就迈开小短腿,以一种所有人都想不到的速度灵巧,“蹭”的一下,窜上了货架,隐藏在昏暗的室内光线和琳琅满目地货物里头了。 这一切叙述极慢,但其实也就几秒钟的功夫,直到这时,秦严蕊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啊”的一声,凄厉地尖叫了起来。 泰迪犬的攻击目标陆羽田这个时候也从脑子一片空白的懵比中回过神来,脸色煞白,手软脚软,脸上布满了捡回一条命的庆幸。 在另一趟货架过道的宋启明赶忙大声问道:“怎么了!” 不及沈默回答,只见黑影一闪,那只泰迪竟然去而复返了!目标竟然还是陆羽田! 这一次,它的动作却比刚才更快,刚刚听到风声,它已经就要扑到陆羽田身上了!距离太近,棒球棍几乎没了用武之地,还没等沈默想好要怎么办,陆羽田却动了。 他一把扯过在他旁边的秦严蕊,挡在了自己身前! “啊!”迎着扑面而来的凶恶泰迪,秦严蕊遽然尖叫出声! 绝不能让秦严蕊有事!沈默瞳孔一缩,电光火石之间,只得抬手一挡!那泰迪犬猛地一口,咬在了沈默的胳膊上,牙齿在沈默胳膊上穿出了两个深深地血洞! 然后,它猛地一撕一扯,嘴巴里头就多了一大块血淋淋的皮肉! 这个时候,陆羽田已经丢下沈默他们,向外跑去了。 一股难以言喻地剧痛从胳膊上头传来,沈默浑身哆嗦了一下,却硬是咬住牙关,没管受伤的胳膊,将吓得浑身发软地秦严蕊护在身后,用另一只完好的手,举着棒球棍和这只吃人的泰迪犬对视。 那泰迪嘴里头咀嚼着从沈默胳膊撕下来的血肉,鲜血一缕缕地从嘴边的毛发上落下,沈默看见它狼吞虎咽一样把这块肉吃了下去,却没继续攻击沈默,而是又轻巧地跳上货架,消失了踪影。 这时,陆羽田已经跑到了超市门口的玻璃门前,看到这扇门,他眼中放出喜悦的光,只要推开门,只要他跑出去,那只该死的怪物就拿他没办法了!外面还有秦凌君他们接应,一定能把它给杀掉! 他急切地、满怀得救希望地伸出手,就在这一刻,那只泰迪自他背后的货架上猛然蹿下,一口咬住了他的后脖颈! “啊!”陆羽田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就在这时,听到尖叫声发现不对劲儿、在外加油的秦凌君和程秋从外跑了进来,全都一眼看到将陆羽田仆倒在地,咬住他脖颈的变异泰迪! 秦凌君条件反射地从腰后摸出枪,“砰”的一声,将泰迪的脑袋击得粉碎!脑浆鲜血四处迸散,糊了陆羽田一头一脸。 可他却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只是身体轻微地抽-搐着,没一会儿,便脑袋一歪,气绝身亡了。 听到枪声,和沈默他们汇合了的宋启明才和秦严蕊一起,扶着沈默走了过来。 沈默这时只觉着眼睛发花,腿发软,每走一步都像是踩在棉花上一样儿,软-绵绵的不着力,一股不明所以的**感自被咬的胳膊上蔓延至全身,呼吸出来的气都是热的,脸烫的都能煎鸡蛋了。 他闭着眼睛,脑子混混沉沉的,只是机械地跟着搀扶他的两人移动,神志都有些不清醒了。 见他这样,秦凌君一贯冷冰冰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焦急的神情,厉声问秦严蕊,“戚遇怎么了?” 一见那泰迪犬已经被杀掉了,危险解除,又见到自己可靠的哥哥,秦严蕊就“哇!”的一声,大哭着扑到了秦凌君怀里。 这一次生死危机,对秦严蕊这个打小就活在温室里的花朵来说,实在是太可怕了。 没办法,秦凌君只能探手接过她,一边拍着她的背安抚,一边询问稍微镇定些的宋启明。 宋启明说:“戚遇的情况不太好。”他指了指沈默仍在淌血的胳膊,“他被那东西咬了。” 秦凌君的目光随着他的话转移到沈默胳膊上,而后瞳孔骤然缩紧,心脏就像被灌了铅一样,猛地一沉。 白-皙细瘦的胳膊上被什么东西撕下了一大块肉去,血蜿蜒地自手腕流下,顺着下垂的指尖滴滴答答地落在地上,这么会儿,就聚成了一小滩。 这种场面,对秦凌君来说,本应司空见惯,不该有这么大的反应。可问题是,让他心中发凉发冷、感觉到极度恐惧的、不止是这条的惨状,还有那不住从沈默体内流出来的血液的异样。 那血是黑色的,和丧尸的血一个颜色。 意识到这一点,秦凌君身体骤然僵硬,搂住秦严蕊的胳膊一下松了。他大步过来,一把将沈默从宋启明怀里搂过去,胳膊穿过他的腿弯,公主抱了起来! 程秋三个不明所以地看着他冰着一张脸,就这么抱着沈默出了超市,打开一辆车子的后门,将沈默放到了后车座上,而后自己也跟着坐上去,“砰”的一声关了门。 —— 关好车门,车子就被隔绝成了一个密闭的小空间。 秦凌君探手把沈默的头捞过来,让他靠在自己肩膀上,另一只手轻拍着他的脸颊,柔声叫道:“戚遇、戚遇,你醒醒。” 沈默的眼睛惺忪地睁开一条缝儿,意识不清似的,从鼻子里软-绵绵地哼了一声,“嗯?” 秦凌君声音更轻了,好像怕惊动了什么似的问:“你没事儿吧?” 沈默迷糊着说:“……热。” 犹豫了一下,秦凌君探手把沈默的衣服解开,露出白-皙单薄的胸腹来,“有没有好一点?” 沈默意识仍然不清楚,脑子里混浆浆的,完全成了一团浆糊。 他感觉自己这会儿可能是在一只烤炉里头,四周都是灼烧得火焰,血液和脑浆都要被烤干了,也不知道秦凌君在问他什么,只是含含糊糊地嚷热。 秦凌君没法,只能先把放在车座后头的药箱拿来,从里头拿出一些云南白药这一类的要粉和一卷纱布,想着先帮沈默止血。 一将他那条仍在淌血的胳膊拿到眼前,秦凌君的心脏沉得更厉害了,那黑血依然在流,沈默那本来是粉-白色的漂亮指甲,却有一半儿已经变成了和血液一样儿的黑色。 他颤抖着手,用药棉将伤口上的血清理了一下,然后狠狠心,将碘酒瓶盖打开,整瓶倒在了那皮肉翻卷的伤口上! “嗞——”的一声,紫红色的碘酒洒在伤口上,泛起一层雪白的泡沫。被骤然加剧的疼痛一刺激,沈默浑身一抖,猛挣了一下,秦凌君却早有预见,牢牢地握住了他的手,没让他挣脱。 而后,秦凌君又在沈默的伤口上密密地撒上一层厚厚的药粉,用纱布缠了两圈,干脆利落打了个结儿。 忙活完这个,秦凌君额头上已经是出了薄薄的一层汗,心脏“怦怦”地跳着,就是以前和那些穷凶恶极的恐怖分子们斗智斗勇也没让他这么紧张过。 这个时候,沈默的指甲已经全然黑了。眼神扫到这个变化,秦凌君感觉自己的心好像被什么东西攥紧了一样,喉咙也被掐住了似的,气都要喘不上来了。 轻轻地将沈默这只受伤的胳膊放下,尽量不弄痛他,秦凌君再拍了拍沈默的脸,轻声问道:“戚遇?感觉好点了吗?” 好像被碘酒的疼痛刺激的清醒了一些,沈默这回终于睁眼看他,眼神涣散,声音微弱,“……秦凌君?”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天使未已和小透明的地雷! 谢谢大家的祝福,蔷薇明天会好好努力哒!么么么么哒! 话说,你们猜,默默接下来会怎么样?23333333 第75章 粉丝 听到沈默的问话,秦凌君轻应了一声,“嗯,是我,你觉得怎么样?” 沈默艰难道:“我……很热,很难受。” 秦凌君擦了擦他额头上冒出来的汗珠,弯腰把他的靴子脱下,裤腿卷起来,露出曲线流畅的修长双腿,从车后面抽了一张硬纸板给他扇了扇,“凉快一点了么?” “唔。”沈默含糊的应了一声,烧糊涂了的脑子一时忘了先前的事儿,就问:“我……这是怎么了?” 听他这么问,秦凌君嗓子里像是堵了一个硬块儿,一下子哽住,半晌才沙哑着声音说:“没事儿,就是发烧了,休息休息就好了。” 可他这善意的谎话却瞒不了沈默,只因为这会儿,他伤口附近的神经一抽一抽的,好像在跳舞一样儿,每动一下,就要尖锐的痛一下。 如此一来,沈默只是脑子烧迷糊了,又不是死人,哪里会察觉不到呢? 他动作迟钝地低下头,向受伤的胳膊上看去,厚厚一层的雪白纱布正缠在头,从伤口中渗出的黑血,已经把这层纱布给染透了。 一看见这个伤口,之前受伤的记忆就如潮水一样翻涌而至。然后,他的目光又放在了已经完全变成黑色的指甲上,一个可怕的猜测像是一道闪电劈进他的脑海,心中顿时一凉。 他轻轻地问:“我会变成丧尸吗?” 沈默低着头,秦凌君看不清表情,但其实不用看,只用想的,他也知道,这会儿,沈默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他一把搂住沈默,紧紧地抱着他,用十分可靠的嗓音说:“不会的,你不会变成丧尸,相信我。” 如果他身上的肌肉没有绷得那么紧,他的声音没有那么沙哑,沈默也许还会相信。 这时,沈默抬起头,看着秦凌君,竟然扯了扯唇角,笑了,还反过来安慰他说:“没关系,就算我变成丧尸也没关系。反正,这个世界上,我已经没有重要的人了。” 这仿似遗言的话,说的秦凌君心中一阵酸楚,又是一阵恐慌。他呵斥道:“胡说什么,我不是你重要的人吗?!” 沉默了片刻后,沈默迟缓地说:“你知道,我为什么一直在你身后追逐你吗?” 听他这么问,对此一无所知的秦凌君心中竟涌起了几分后悔来,后悔以前戚遇跟在他后头跑的时候,为什么要漠视他,没多给他一点注意,多关心他一些。 现在这个时候,却只能苍白无力地问一句,为什么。 沈默眼神朦胧,仿佛陷在了悠远地回忆里,费力地喘着气儿,慢慢地说:“你……肯定不记得了,那时候,我还小,还在被大院里的野小子们欺负。” “那天、那天下午,我只能在他们的嘲笑讥讽和拳打脚踢里头无能又无力地哭泣,然后你背着光走过来了,只用一句话,就喝退了他们。” “那天的太阳那么大、那么亮,暖暖的,给背光的你镶了一层金边,看着就像是从天而降的英雄一样。”说到这儿,沈默低低地笑了,急急地喘了几口气说:“我就想,他、他好厉害,如果,如果我也能像他一样厉害,就好了。” 秦凌君早就想不起他说的这件事儿了,他使劲儿在记忆里找,也没翻到这件小事儿的蛛丝马迹。他心揪得厉害,厚重的愧疚感让他几乎喘不上气。他说:“对不起,我……” 沈默却摇摇头,“你对我,没、没什么好、好抱歉的,你没有义务理会、理会我莫名其妙的举动。而且、而且,”他又使劲儿吸了几口气道:“我只要、只要能看着你的背影,就、就好了,已经满足了。” 听着他这番话,秦凌君只觉得撕心裂肺一般的痛。 沈默还在说:“我这次、这次可能逃不过了,但我、我很开心,在死之前,还能为你、为你做一件事儿,真的,真的很高兴了。” 听到这充满不详意味的话,秦凌君猛然抬起沈默的下巴,望进他的眼中,神情极其认真,“你别胡思乱想,我说的话,你不听么?我说你不会有事儿!” “而且,而且,”他抿了抿唇,眼中闪过一抹决绝,斩钉截铁道:“你不是没有重要的人……我有话想跟你说!” 沈默不明所以,“……什么?” 只见秦凌君薄唇微微一动,吐出一句石破天惊的话来,“我喜欢你!” 过了好一会儿,发昏的脑袋才将这句话处理明白。意识到这话是什么意思,而后,沈默骤然瞪大眼睛! 因为太过吃惊,他嘴巴都张成了夸张地“o”型,就连身体的不适都在这震惊之下稍稍减退,就像是被五百万大奖砸到脑袋上一样,眼神里全是如置梦中的不敢置信。 过了好一会儿,见秦凌君神情严肃,半分没有开玩笑的意思,沈默磕磕巴巴地问:“你、你说的,是、是真的?” 秦凌君郑重地点了点头,添了一句,“跟我在一起吧。” 这句话,让沈默嘴巴慢慢合拢,眼皮低垂,彻底陷入了沉默。他望了眼自己在这一会儿功夫,竟然长长了一些的黑色指甲,轻声道:“太突然了,能……给我一点时间吗?” 秦凌君吻了吻他的额发,柔声道:“可以,但,别让我等太久。” 沈默小幅度地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 震惊程度稍退,之前那昏沉的感觉又袭了上了,沈默迷迷糊糊道:“我……我想睡、睡一会儿。” 秦凌君心头紧了紧,用商量似的口吻说:“别睡,好不好?” 沈默迟缓地摇摇头,口齿不清地说:“没、没办法,你、等等、等等我。”说完,眼皮完全合上,整个人都陷入了昏沉的黑甜乡。 秦凌君摸了摸沈默静静昏迷着的睡颜,轮廓柔和,声音轻缓却有力地回答:“嗯,睡吧,我等你。”就像在许下一个承诺。 —— 一见秦凌君下了车,秦严蕊就满脸泪痕、迫不及待地扑上来,急慌慌地问:“哥,戚遇怎么样了?” 秦凌君面无表情,回答沉静简短,“昏迷了。” 秦严蕊哭着道:“都怪我、都是我的错!要不是因为我,他也不会……” 听出这话大有文章,秦凌君立刻问:“什么意思?” 秦严蕊便把之前的事儿如此这般讲了一遍。 听到沈默是为了帮秦严蕊抵挡袭击才受的伤,又想起他刚刚说的什么“能在死之前为他做最后一件事儿”,秦凌君只觉得心里又酸又暖,恨不能立刻回到车上,把那个傻瓜更用力地抱进怀里。 秦严蕊带着哭音,忐忑地问:“哥,他现在昏迷了,再醒过来,会不会变成丧尸啊?” 这话,正中了秦凌君心头的最担心的地方,那只狗看样子还不是丧尸,只是变异了,被丧尸咬到抓到变丧尸的人他们都见过,但谁知道被这变异的狗咬中会怎么样? 让他更加不安的是,戚遇的血和指甲都变黑了,这绝不是什么好预兆!一想到那个对他好到绝无仅有的傻瓜会变成一个行尸走肉,秦凌君就觉得自己要喘不上气了。 见秦凌君迟迟不答话,知道情形不好,秦严蕊哭的越发伤心起来,“呜呜,都是我的错!要是、要是,嗝,要是我不坚持要去,要是我、我也能打、打丧尸,他就不会这样儿了。” 宋启明揽住她的肩膀,将她抱进怀里,柔声安慰到:“傻瓜,这是意外,你也不想这样啊。” 一听这话,秦严蕊立刻埋进他怀里,嚎啕大哭出声。 这个时候,秦凌君心头已经成了一团乱麻,满心满脑子都是沈默,哪里还有心情阻止宋启明对自己妹妹献殷勤。 倒是程秋这个局外人还比较清醒,他说:“这个地方不能久待,也不适合病人休息,不然咱们先离开这里,找一个地方先安置?” 被他这么一提醒,秦凌君立刻反应过来,对,这里露天旷野的,在这满是丧尸的乱世,绝不是个合适的停留地方,不如先找一个居处安顿下来再说。 于是,当机立断地对程秋点点头,“你说的对,油已经加好了,咱们现在就走。” 程秋又试探地问道:“你,要不要先把戚遇绑起来?一旦他……”话语未竟,众人却都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对这个提议,秦凌君先是下意识地就想拒绝,但那一夜沈默把他救出来,用皮带捆着他的事儿,心中又是一酸,哑着嗓子道:“你们三个坐一辆车,我跟他一辆,他……还是我来绑吧。” 几人又从超市里取了一些食物用品,陆羽田死在门口,众人却看也没看他一眼,更没给他收尸。 当然,看到他尸体的时候,几个人自然想到了用水的问题,于是将超市内的矿泉水一扫而空,全都搬到了车上。 在拎着一条绳子走到门口的时候,秦凌君突然在泰迪洒落一地的脑浆里头看到了一个在阳光下闪着光的东西,指甲盖大小,看那模样,仿佛一块棱形钻石。 而且,不知怎地,他竟直觉,这块东西对他有些莫名的吸引力。 犹豫了一下,秦凌君带上塑胶手套,探手把那东西捡了起来。奇怪的是,这东西明明是从污秽里头捡出来的,却明净剔透的很,表面都没沾染到半点尘埃。 用水冲了冲,秦凌君顺手就把这块透明的、像是钻石一样儿的东西揣进了兜里。 在将一切都准备好之后,几人驱车离开了这个加油站。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佐则和未已小天使的地雷! 变丧尸还是变异能者呢?下一章揭晓答案,233333333333 第76章 粉丝 车子在颠簸着前行,沈默被秦凌君绑着双手双脚躺在车后座上,眉头不舒服地皱着,面颊通红、仍是昏迷不醒。 他这模样,好似没什么知觉意识一般,但其实,他的识海内不是只有一片黑暗沉寂,莫正在里头和他说话,声音充满了怨念。 他说:“默默,我不过溜了会儿号儿,你怎么就把自己弄成了这样?” 沈默不理会他的废话,只问:“我会变成丧尸么?” “会~”虽然就一个字儿,却能听出,莫的语气更哀怨了。 一听这个答案,沈默虽心中有所预料,却仍是不能接受。一想到自己会变成没有半分理智、以人类为食的可怖怪物,眉头就皱的更紧了。 但这烦恼也只持续了片刻,闪念间,他想到了一个好主意,顿觉浑身轻松。 他语气轻快地对莫说:“咱们放弃这个任务吧?反正等我变成了那种东西,这个任务也一样要失败,不如现在,你就带我离开这个世界好了。” 一听他要放弃任务,莫如遭雷击,赶忙一连声说道:“别别别呀,默默!虽然你会变成丧尸,但是完成任务还是没问题的!相信我!” “嗯?”沈默疑惑,“怎么说?” 莫道:“虽然我没法子让你不变成丧尸,但是,让你继续保有理智还是不成问题的。” 听到这话,沈默松了口气之余,却也有些不满,“你怎么不早说?” 莫的声音一下子萎顿下来,带着哭音儿,肉痛地回答说:“可、可这需要能量呀,默默!好多好多能量,我、我好舍不得啊,呜呜~” 一想到自己即将失去那么多能量,莫就伤心地哭出声了。 他这一放声大哭,沈默脑子里立刻就像开了一场摇滚音乐会似的,嗡嗡作响,整个都要炸开了。 受不了这股魔音穿脑,沈默赶紧承诺道:“别哭了!用掉的能量我再赚回来就是了!” 莫抽抽噎噎,“说、说真的?那、那你要、要再多弄些能量回来啊?” 沈默敷衍着回答:“嗯,嗯,知道了。” 两人说话间,车子停下来了,几人又回到了方才离开的那个村庄的二层小楼外,这里相对安全,几人也较为熟悉,正合适让沈默在这“养病”。 哦,当然,这只是好听些的说法,除了秦凌君仍对沈默的好转抱有一丝希望之外,其他几人都默认了,沈默会变成丧尸,然后被他们好好安葬的结局。 秦凌君从前面下来,在和程秋、宋启明一起清理干净了听到他们的引擎声、赶过来的零星丧尸之后,动作轻柔地将沈默从后座里抱出去,往房子里走去。 在床上安顿好了沈默,秦凌君轻抚着他的面颊,低声对跟过来的几人说:“你们都出去吧,这里有我就够了。” 犹豫了一下,秦严蕊仍是轻声唤道:“哥……” 秦凌君转头看她,嘴角勉强扯出一点弧度,疲惫道:“出去吧,我在这陪陪他。” 与秦严蕊的单纯不同,宋启明和程秋这两个要世故精明的多,早在秦凌君的这一系列动作里,发现了一点他对沈默特殊感情的蛛丝马迹。 于是,宋启明柔声哄劝秦严蕊说:“小蕊,你受了惊吓,这会儿也累了吧?你哥的本事,你也知道,别管什么都处理的来,难道你还不放心他吗?” 一边说着,一边就在胳膊上加了几分力,揽着她的肩膀,往外头走了。 秦严蕊脚下不由自主地随着他的力道行动,却仍时不时地回头看看秦凌君。 秦凌君这会儿心中却满满的只有沈默,根本顾不上秦严蕊如何了。 给沈默擦了擦汗,默默地凝注了他那布满不正常地红晕的脸颊片刻,秦凌君的目光又停留在他那又尖又长、绝不是人类应该拥有的黑色指甲上。 一看到这异类的指甲型状和模样,秦凌君眼中立刻浮现出深深地痛苦之色。他执起沈默的一只手,紧紧紧紧地握住,另一只手温柔又眷恋地描摹着沈默脸颊的轮廓。 “别丢下我,好不好?这是我第一次爱上一个人,你怎么忍心,抛下我呢?”他柔和了眉眼,声音轻轻的,商量似的和沈默说。 从小到大,秦凌君都被教育着要坚强、要独立、要担起责任,要无所畏惧……无论什么时候,他都要将最强大、最可靠的一面展示给别人,不容许软弱,更从未想过跟任何人乞求什么。 乞求这种做法,原本在他看来,是那些无能的人才会做的事情,因为那些想要的东西,他们没有能力得到、没有把握留下,所以才只能放下尊严去摇尾乞怜。 曾经,他以为,以他的骄傲和尊严,不管他面对什么境况,都不会屑于去做这样的事情,更不准许自己有这么可悲可怜的一天。 可现在,面对即将失去沈默的恐惧和痛苦,他却将乞求这么轻易地说出了口。因为,此时此刻,他真切的意识到,相对于自尊,对他来说,沈默才是更加重要的。 他甘愿缩起爪牙、退下盔甲,让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裸地袒露在沈默面前,只要还有一丝的可能,激起他生的欲-望,去留下他。 这个时候,秦凌君的脸上丝毫没了往日里的冰冷,像是被融化了的冰山,表情眼神柔软的都不像他了,“我知道,你舍不得我,一定会好的,是不是?” 他低下头,亲吻着沈默的额发,“等你好了,咱们就在一起吧?我会好好对你,保护你,不让你离开我的视线,再不允许什么东西伤害你……”声音又低沉又温柔,听的人心都要碎了。 对秦凌君来说,对感情如此发自肺腑的炙热表达,简直是平生仅有的一次,也可能是这一辈子的唯一一次了,可惜的是,如此感人至深又珍贵稀缺的表白,作为唯一的听众,沈默却丝毫也没听进去。 这个时候,身体中那又热又烫、又疼痛的感觉已经彻底消失了,大脑好像连通了胃部一样儿,完全都被一种可怕的饥饿感席卷占据,好像整个人饿了三天三夜,给他头牛都能吃得下去! 而且,他还从秦凌君身上,闻到了一股越来越香的味道,好像是他所有喜欢的食物的凑在一起,做成了他这个人,在极致饥饿的催逼下,沈默差点想睁开眼睛扑上去,狠狠地撕咬吞噬、大快朵颐。 但沈默知道他绝不能那么做,这是不正常的! 可饥饿这种本能需求却不能由人自由控制,这种汹涌而来的饥饿感和秦凌君散发出的诱人香气,简直就像一场洪流,就要冲垮他那岌岌可危的由理智搭建的堤坝。 于是,对抗这种可怖的饥饿,已经耗费了沈默的所有心力,哪里还能抽出半分精力,注意秦凌君在跟他说些什么? 沈默一边尽力对抗着自己这种异常的饥饿感,一边儿在脑海中对莫喊道:“这是怎么回事?” 莫说:“默默,现在,你全身上下都被丧尸病毒入侵了,换句话说,你已经彻底变成丧尸了。” 沈默气急败坏,“你不是说能保留我的理智?!” 一听这话,莫竟莫名有些心虚,小小声道:“呃,你现在还能清醒的跟我说话,确实是保留了理智呀?不然,秦凌君在你跟前,你直接就扑上去了。” “你说的保留理智,就是这种程度?”沈默咬牙切齿地问道。 听出沈默话语中的不善,莫赶忙安抚,“哎呀,默默,你就稍微忍忍嘛!你看,秦凌君都爱上你了,只差一点点这个任务就能完成了!等任务完成,咱们会有很多能量哦!” 接着,他又紧张地说:“而且,那个,能量我都花出去了,剩下的能量已经不够穿越到下个世界了,默默,你、你一定要坚持住啊!不然我们两个就都完了!” 一听这话,被饥饿感逼的差点狂暴的沈默眼前就是一黑,要不是莫没有实体,他都想狠揍他一顿了!这该死的系统果然不靠谱,他就不该听他的,坚持放弃任务就对了! 可现在事已至此,除了继续忍耐,完成任务,再没了半分转寰余地,沈默只好在心中狠狠地给莫比了个中指,咬紧牙克制着汹涌澎湃的饥饿感,缓缓地睁开眼睛。 见到沈默睁眼,秦凌君身体先是一僵,接着,试探性地小小声问道:“戚遇,你醒了?” 沈默摒住呼吸,尽力不让自己吸入秦凌君身上的诱人香味,点点头,轻轻应了一声,“嗯。” 见他竟然给了自己回应,显然是有理智的,秦凌君霎时间欣喜若狂,靠过来一迭声地问道:“怎么样?伤口还疼不疼?身体还有什么不舒服的吗?” 就在他靠过来的这一瞬间,那诱人的香味好像一下子放大了一百倍!沈默死死地咬住牙,强忍着扑到秦凌君身上的冲动,慢慢慢慢地摇了摇头。 突然,一股让人无法忍耐的香甜气息夹杂在秦凌君身体的香味中传到了沈默的鼻端,是他所能想象到的、最极致美味的味道。 一闻到这个味道,沈默口水差点决堤!他费力地仔细辨别了一下,发现,那味道竟是从秦凌君兜里传出来的! 努力忍住渴望的炙热目光,沈默艰难地咽了咽口水,嗓音沙哑地问道:“你……兜里是什么东西?” 听到这话,秦凌君一愣,从兜里摸出那块晶莹剔透的晶体,在沈默眼前摊开手心问:“这个?” 一见到这块晶石,沈默都想直接抢过来吞下去了!可强大的理智却在这关键时刻起了作用,为了不让秦凌君起疑,他知道自己不能这么干,于是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口中艰涩地问:“能,给我吗?” 秦凌君半点也不怀疑他的用意,二话不说,直接放到他手心里。 见到晶石竟然这么轻易就到手了,沈默一愣之下,连饥饿感好像都消退了不少。他望了眼秦凌君,又看了眼掌心里的晶石,默默地垂下眼睑。 “你喜欢这个?”秦凌君露出一抹笑来,声音轻柔,“这东西是我在那间超市里发现的,落在那只狗的脑浆里,不知怎么的,就觉得它好像有什么用,就给捡回来了。你要是喜欢,我以后再给你找。” 听到这晶石的来历,沈默眼神一晃,却不多言,只摇摇头,慢慢地说:“我饿了,你能给我弄些吃的吗?” 秦凌君干脆地应了下来,“好,你等着。”说完,便一刻不停,匆匆地转身出去给沈默弄吃的了。 见秦凌君的背影消失在门口,沈默略略松了一口气,眼神纠结地打量了手里的晶石片刻,一仰脖子,整颗吞了下去。 那晶石甫一入口,竟立刻融化,化作一股甜美的涓流,划过喉咙,落入饥饿的胃里。只一颗下肚,那种永不满足地饥饿感竟立刻就缓解了!剩下的少许感觉,已经是在理智可控的范围内了。 察觉到这一点,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苍白冰冷没有丁点血色的手,和那又尖又利绝不是属于正常人类的黑色指甲,又抬头望了眼秦凌君离开的方向,眼中划过一抹决绝。 于是,等秦凌君端着一碗热粥匆匆赶回来的时候,屋内竟是空空如也。被子掀开了,床上只有散落的绳索,窗户大开着,而沈默,早就已经没影儿了。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亲爱的们,今天有事情,蔷薇更新晚了。 —————— 跟大家报告一个好消息,蔷薇面试成功啦!不过,周一就要开始正式搬砖,养活自己了T T 想想以前搬砖的经历,就只想躺倒Orz 搬砖以后,码字我会努力日更的,但时间可能就没法一直保持在八点了,希望小天使们能稍稍体谅下,爱你们,么么哒! 第77章 粉丝 沈默不见了,从种种迹象,秦凌君都只能得出一个结论,没有逼迫、没有意外、是他自己自愿离开的。 哪怕如此,他也不甘心就此失去了沈默的踪迹,于是立刻带上众人一同出门寻找,疯狂地一连找了两天两夜,几乎将这个村庄翻了个个儿,最终一无所获的他,只能在程秋等人的劝解安慰下,继续驱车前往B地。 再用了两天的时间,历尽波折的秦凌君四人终于抵达了B地,此时,B地已经成了个颇具规模的幸存者基地。 十分幸运的是,秦父仍旧健在不说,因为平日部队内积威甚重,虽未觉醒异能,却还是担任了这个基地的最高指挥官。 本来近两天,因为秦父没有异能,更没有特别厉害的异能者亲信,基地内的异能者们还有些骚-动,现在秦凌君这个攻击力颇为强大的双系异能一到,自然解了秦父的燃眉之急。 几人简单地叙过别情之后,秦父立刻用人不避亲地安排秦凌君担任异能者大队的队长,让他组织并管辖基地内的所有异能者。 人类天性都崇拜强者,秦凌君的异能攻击力强,等级也较高,本人本事更不必说,于是,有他的领导调-教,基地内的异能者们顿时安分了许多。 秦凌君心中记挂着生死不知的爱人,只想快点将这些异能者训练好,然后能早日出去基地,带这些人执行搜救和寻找物资任务的时候,接着寻找沈默。 于是,为了达到目的,他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清醒的时候就一刻不停地忙,众人全都被他操练的哭爹喊娘、叫苦连天,却也不敢有所违逆。 只因为,从沈默消失之后,秦凌君本就没什么太多表情的脸变得更冷了,周身一直弥漫着一股恐怖的低气压,简直就成了个人形冰块,靠近一点,都有被冻伤的危险。 如此一来,光一看他这样,众人就怂了,哪还有人敢在他面前敢挑事儿或是抱怨什么?知道他心情不美,就连与他熟识、喜欢调侃的程秋都识趣地乖乖缩了,更别说其他人了。 不少人都暗暗嘀咕,明明有那么狂暴火热的异能,性格怎么就和异能成了绝对的反差呢?果然,古话说,人不可貌相这话还是很有道理的,估计异能也是同理吧? 并不知道、也不在意众人背后对他的议论评价,秦凌君马不停蹄地接连忙了一个多星期,终于将异能者这一摊事儿收拾的差不多了。 让他稍稍觉得还算满意的是,现在这会儿,本来一盘散沙、不堪大用的异能者们经过这段时间的魔鬼训练,本事也算是将将能看了,终于可以带他们出门执行任务了。 异能者们的任务其实就是配合普通士兵们一起,到处搜救幸存者,同时收集物资,秦凌君作为异能大队的大队长,自然每次任务都要参加,并且冲在战斗的最前沿。 而且,他每天都会亲自出任务,不管风霜雪雨,从来没有一个休息日,只要有幸存者的消息,就算费劲千辛万苦,也会前去搭救。 见他这么拼命,不明所以的人们只以为秦凌君忠于职守、爱国爱民、堪称军人表率,便都暗暗敬服不已。 只有程秋和宋启明知道,秦凌君这样急切的四处执行任务,不过是抱着一颗煎熬又绝望的心,为了找到一个人、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而已。 可惜,人海茫茫、尸海浩荡,三个月过去了,纵使秦凌君带领军队和异能者们翻遍了当初沈默消失的那个村庄方圆百里内的所有地方,却依然没有见到沈默的踪影。 —— 末日持续了三个月,整个世界,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丧尸的侵袭之下,人类历经数百年建立的文明体系轰然崩塌,所有钢筋铁骨建筑而成的城市,全都在这短短的三个月里化作了荒凉废墟,除了嘶吼着的丧尸和少数苟延残喘的人类,就再也没有了其他生命。 昔日繁华的商业街,此时已完全是破败不堪的模样儿,没了往日里的热闹喧嚣。 非但如此,街面墙壁上,到处都是大片大片、昭示恐怖不详的暗红色血迹,门面店铺的玻璃门窗几乎全都被打破了,散了一地的碎玻璃碴,在阳光照射下闪着冷冽的寒意。 这条街已经彻底没人了,非但人,就连丧尸,都因为追逐着活人的气息离开了这里,只有冷寂的风在这条街上盘旋呜咽,刮起不知哪来的塑料袋儿,在天空中幽灵一样飘荡。 十分诡异的是,就在这本应没有任何人的街道上,哒、哒、哒,一个不紧不慢地脚步声响了起来,打破了这条街道的死寂,紧接着,一个身形瘦削的人出现在了街头。 他好像没看到这条街上不正常的死寂一样儿,就像往日逛街的行人一般,一路走来的步伐十分悠闲。 来到一家男装店门口,他踩着一地玻璃碴,推开只剩下框架的玻璃门,迈过七歪八倒躺在地上塑料模特们,像一个末日之前的顾客一样,在一众衣服中开始挑挑拣拣。 一件件男装挨个试过来,那动作是如此的慢条斯理,又饶有意趣,一连试了七八件却都被他扔到了一边,明显不怎么满意。 这一番动作,就像是他要去面见自己心上人一般,精心装扮,只为了给心爱的人留下一个好印象,让他好好地惊艳一番。 就在他正在往身上比量第十件衣服的时候,一个清亮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默默,我觉得这件已经不错啦!在这种情况下,戚遇要去见秦凌君确实会好好打扮,但你也要适可而止,别入戏太深了呀。” 注目着镜子中自己那苍白异常的脸、非人类的黑色指甲和暗红色的眼眸,沈默将这件将自己皮肤衬得更加惨白的外套顺手扔到一边,同时批判莫道:“你眼光太差了。” 说是这么说,他却也没再试下去,而是在刚刚试过的衣服里选了一件儿换上了。 换好衣服,又从鞋店里选了一双十分搭配的靴子,沈默这才出了这条冷静死寂的街。转过拐角,一个豪华的高档社区出现在视线里。 十数个低级丧尸在这小区内纵横交错的道路上徘徊,却对走来的沈默视而不见,甚至一些丧尸因为靠他太近,被他收敛起来的威压吓得趴在地上,不住地从喉咙里发出类似呜咽地声音,瑟瑟发抖。 若有若无地诱人香气自那些房子里飘进鼻端,沈默知道,那是零星幸存者散发出来的血肉气息,也是这些丧尸在这里游荡着不肯离去的原因。 沈默却并不追逐这香气的源头,只轻轻打了个响指,那些丧尸就像得到了什么命令一样儿,老老实实地站到一块儿,排成整齐的队伍,摇摇晃晃地跟在了他身后,一起往前走去。 一路漫步走来,越来越多的丧尸加入了沈默的队伍,等级由高直低排列着,仿似一个令行禁止的军队般,队伍十分整齐。 走过这个豪华社区,立在一条街口,沈默微微努唇,打了个清脆地呼哨。哨声刚落,一只眼睛通红的皮毛干净华丽的白老虎动作优雅地从另一边奔跑过来,趴在沈默腿边,温顺地蹭了蹭。 沈默探手摸了摸它的头顶,长腿一跨,坐在它身上。等沈默坐稳,这只雍容威严的王者才站起身来,昂首虎啸一声,载着沈默,稳稳地向前走去。 震天的啸声过后,又有无数的丧尸自这个城市的四面八方聚集而来,而后,整齐有序地插/进队伍内,老虎载着沈默走在前面,丧尸们老老实实跟在后头,行动有序却无喧哗,连丧尸惯有的嘶吼声都不见了,纪律十分严明。 这个城市内,幸运的躲过丧尸们的啃噬,更有幸目睹了这只奇异军队经过的幸存者们,全都因此目瞪口呆,变成了塑像一般。 甚至有一个幸存者因为一时讶异过甚,发出了一声惊呼,反应过来自己失误的时候,他立刻脸色煞白地捂住嘴巴,缩紧角落里瑟瑟发抖。 可奇怪的是,这队古怪又让人惊悚的丧尸军队,对这平日里一定会引来一大堆丧尸围攻的呼声听而不闻,就好像突然对人类的血肉没了欲-望一般,所有丧尸都跟在那只巨大的老虎身后,目不斜视地走了过去。 浩浩荡荡的丧尸大军出了城,没离开城市多远,震彻天地的轰隆隆地奔跑声自远方传来,无数只变异兽潮水一般向着这只丧尸大军奔跑过来,掀起了遮天蔽日的烟尘。 那只白虎又“嗷”地咆哮了一声,来到近前的变异兽大军就像听到了什么指令一样,齐刷刷地停住了步伐。烟尘渐渐消散,数千只动物露出了它们的本来面目。 这些动物里有狼、有豹子、有狗、有狐狸……繁杂的动物种类简直让人眼花缭乱,但无一例外的是,它们眼睛的颜色都是红彤彤的,像血色凝结的宝石,瑰丽中满布着凶意。 检阅完这只动物大军,沈默满意地点了点头。他揉了揉身-下那只白虎的大脑袋,冲着一只皮毛灰色的狼招了招手。 那只狼竟好像看懂了他的意思,毫不犹豫地从队列中迈了出来,无需沈默再做其他,紧跟他身后第一排的那只穿着军装的丧尸就来到这只狼身边,伸出利爪,“噗”的一下,插、进了这只灰狼的脑子里。 而后,他好像从灰狼的脑袋里掏出了什么东西,手虚握成拳、沾着白色的脑浆从里头拿出来,与此同时,那只灰狼也暴毙而死,尸体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那只穿着军装的丧尸摊开手心,一颗晶莹剔透的晶体出现在他手掌中,在阳光下折射着璀璨的光芒。 突然,这只丧尸手中凭空出现了一瓶水,他谙熟地扭开瓶盖,将半瓶水倒在自己沾有脑浆的手上,将手掌冲洗的干干净净,而后,他两步来到沈默面前,单膝跪地,恭敬地将晶石举高,送至他面前。 探手取过晶石,沈默将其含入口中,甫一入口,那双暗红色的眼眸就享受地微微眯起,仿佛一只餍足的大猫一样。 待那晶石化成的清流落入胃中,沈默回味了片刻口中的余香后,漫不经心地拍了拍那只白虎的头。 那只白虎颇有灵性,只这么轻轻的一拍,便再次迈步向前走去。这会儿,那只身着军装丧尸也重新跟在了沈默身后,汇入了行进的队伍里。 待丧尸大军经过,那些变异兽便又整整齐齐地跟在了他们后头,长长的队伍长龙一般蜿蜒出去,壮观无比。而那只灰狼的尸体就这样被遗留在了后面,再也无人问津。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天使小透明的地雷!么么哒! 蔷薇是真的要老老实实地开始工作了呀,不然作为一个单身狗,存款花光,码字也没赚到钱,已经养不起自己了T T 昨天奔波回老家拿东西,明天又要倒好几趟车奔波回城市,想想就累死了,_(:_」∠)_ 第78章 粉丝 得到消息的时候,秦父正召集基地高层开会,商议基地下一步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因为扩大搜救范围、寻找更多物资这项工作需要异能者们与配合,秦凌君自然也出席了会议。 就在秦父安排工作的当下,只听“砰”的一声,一个在外守门的士兵门也不敲地闯了进来,脸色煞白地大声道:“报高!侦察队发现了大股丧尸,约有数万之众,看方向,正在向咱们基地前进。据估计,再有五分钟,就能抵达基地外面!” 一听到这个消息,这房间内的人几乎全都倒抽了一口冷气。秦父“忽”地一声站起身,厉声喝问道:“消息属实吗?” 在其久居高位的气势威逼下,那报信的兵哥身体不由抖了抖,战战兢兢说:“首、首长,来报信的侦查兵是这么说的。” 一听这话,秦父再也坐不住了,椅子一推,大步向外走去。众人也都站起身,跟在他后头,一起往基地防御工事走去。 立在经由这些日子B基地居民们日夜不停赶工,加固建筑起来的高高的城墙上头,众人往远处一眺,只见一片黑压压乌云一样儿地东西,自远方飞速地向这边推进过来,扬起滚滚沙尘。 站在墙头,都能感受到因为那片“黑云”接近造成的地面轻微震颤,秦父从瞭望的兵士手中接过望远镜来,定睛一看,那“黑云”竟是由无数只形容可怖地丧尸和变异兽组成的队伍,排列的整整齐齐地向着己方进发过来! 如此整齐划一的队伍,简直不像是没有理智的丧尸们组成的队伍,反倒像是古代冷兵器时期最强大精锐、纪律严明的部队一般! 难道,是这些丧尸都有智慧了吗? 猜想的真相如此可怖,秦父眼瞳缩紧,手也不由地微微抖动起来,这是上天见厌恶人类作恶太多,所以接连降下惩罚,连一线生机也不想给这个族群留下来了吗! 就好像听到了秦父的心声一般,在望远镜中看到同样景象的秦凌君突然开口,“是丧尸皇。” 秦父猛然偏头看他,“什么?” 秦凌君临危不惧,平静道:“走在最前面的那只白虎背后坐了一个人,应该是他控制了这只丧尸大军。” 听闻此言,秦父再将望远镜放到眼前,展目望去,隐约可见那走在最前方的白虎背上,确如秦凌君所说,坐了一个人! 得了这个消息,秦父却没也感觉心情放松了多少,只因为,就算知道这只丧尸军队是由一个有意识的丧尸皇控制的,对他们来说,又有什么益处呢? 那只丧尸皇既然能控制住这么多丧尸和变异兽,只能说明他本事了得! 就算有人愿意做敢死队出去想要猎杀丧尸皇,别说以这只丧尸皇的本事他们能不能成功,就算侥幸成功了,没了丧尸皇的控制,那些追逐人类血肉的丧尸和变异兽,仍旧会再活人气息的引诱下攻城。 其实他本应现在就疏散群众,让士兵和异能者们护送百姓,逃得一个是一个。只可惜,现在,就连这一点他都不能做。 B基地靠山而建,易守难攻,本是十分有利的地形,可现在,唯一一条通向外界的大路已经被丧尸和变异兽组成的大军所阻碍住了。 于是,这在以往阻止了无数次丧尸围攻、保护了基地内数千群众安全的有利地势,在这种情况下,就成了所有在基地内居住着的人类的催命符! 秦父再看一眼那浩浩荡荡,绵延数里,一眼望不到边的由数万只丧尸和变异兽组成的队伍,眼中泛起绝望的光来,这个时候,不管谁出了城外,闯入这数倍于己的怪物军阵之中,都只有被生撕吞噬掉一途。 可守在城里,又有什么指望呢? 基地周围后建的城墙和火炮再加上异能者们,对上这支全由怪物组建的无畏大军,只能阻住一时半刻而已,对这基地内的民众来说,这不过是早一刻晚一会儿的区别,简直说不上有什么差异,同样死路一条。 秦父想到的,在此的所有人自然都能想到,于是,已经走上绝路的众人全都面露绝望。只有秦凌君还举着望远镜盯着那白虎背上的人看,神情专注异常。 丧尸大军越来越近,气氛也越来越凝重。侦察兵的估算十分准确,果然没用上五分钟,由丧尸和变异兽组成的大军就畅通无阻地来到B基地外,兵临城下了。 在这种时刻,人人都能见到无数丧尸把基地团团围绕,将其围得像个铁桶一般,密不透风,水泄不通的时候,上头对丧尸围城这一消息的封锁已经失去了作用,基地内的人们霎时间炸开了锅,乱作了一团。 惶恐和绝望催生出暴力和混乱,即便是经受过训练、心理素质比普通人强上一些的士兵们,也不免在这种灭顶之灾的降临的情况下惊慌失措起来。 于是基地里平日建立起来的秩序轰然崩塌,人们全都变成了无头苍蝇。 要么是骇怕的过了,只能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看都不敢看外头的丧尸大军一眼;要么是已经被吓到精神混乱,忘记了基地地势,开上车拼命地直奔大门而去,想要就此逃出生天! 当然,只要是后者的民众,都会遭到仍旧还稍稍保持着理智清醒、还在遵守秩序纪律的士兵们阻挠,因为这些人明白,这个时候,大门绝不能开,只要开了,就是给了外头那些怪物们一条攻进来的捷径! 这个时候,所有手持武器、上了城墙、想要和外头的怪物们拼死一搏的人们,望向城下,全都目露悲壮之色,却也没敢率先发动攻击。 没有人说话,城墙上头就像被施了魔法一般鸦雀无声。 城上的人和城下的丧尸变异兽对峙,气氛肃穆异常。 所有站在城墙上的人里头,只有秦凌君神色不变,望远镜仍未从眼前拿下,好像认真地在城下的丧尸军队中寻找着什么。 等所有丧尸和变异兽匆匆忙忙、行军布阵一般,分布均匀地将城墙围住之后,传来一声响彻天地、震耳欲聋地虎啸声! 众人被这声巨大的咆哮惊得肝胆俱颤,差点五体投地的时候,丧尸军阵就像得到什么指令一样儿,竟让开了一条宽绰的通路。 大家定睛一看,只见一只两人高的巨大白虎,昂着头,像个巡视领地的王者一般,慢悠悠地从这条通道的另一端走了过来。更令人惊异的是,这只白虎身上竟还稳稳地坐着个人! 这一次,秦凌君终于将那人的面容收入眼底,只一眼,把着望眼镜的双手骤然握紧,心脏也剧烈地跳动了起来! 却原来,模模糊糊见到坐在白虎背上的沈默的时候,秦凌君就觉得他的身影异常熟悉,现在这一眼,完全证实了他的猜想,心中顿时悲喜交加,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在不住翻滚,是戚遇!原来真是戚遇! 确定了沈默身份,饱尝煎熬和相思之苦的秦凌君,贪婪又火热的目光,简直像是两束火焰一样儿,只顾着追随着他的身影移动,连这场可怕的危机明显是由沈默带来的猜测和自身危险的处境,全都给抛到了脑后。 正在这时,一声惊呼唤回了他的理智,程秋往下一指,大声道:“凌君,你看,那个人是不是戚遇!” 他这一句话一下子引起了众人的关注,所有人都转头向他看来,秦父更是追问:“程家小子,丧尸皇你认识?”又品出他话中的内容,转头问秦凌君,“凌君,你也认识?” “丧尸皇”这三个字一入耳,秦凌君就是一僵。 被这么一提醒,他那陷入找到爱人踪迹的喜悦迷障被彻底打破了,这刺耳的三个字,就像一把刀生生戳进了他心里,锥心的痛苦,警告他现在两人对立的处境。 他终于找到的爱人,非但可能已经不记得他了,而且,一会儿,还会让他手下的那些丧尸们攻破城墙,撕碎他的身体、啃光他的血肉,致他和这基地内的所有人于死地。 于是,心脏剧痛的秦凌君就像没有听到秦父的问话一般,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沈默,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如果他恢复了曾经身为人类的记忆,如果他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他会有多痛苦呢? 见秦凌君不说话,知道两人过往的程秋立时把话茬接过来,略略跟秦父讲了讲几人一路同行的经过以及戚遇是如何变成丧尸的。当然,他隐下了秦凌君和戚遇之间的异样儿感情没说。 听到沈默是为了救秦严蕊才变成丧尸的,秦父看向沈默的目光顿时复杂起来,可还没等他思量出个一二三来,沈默已经来到了丧尸军阵的最前沿。 众人都屏息凝注着他,想看看接下来,这个丧尸皇围而不攻,是想做些什么。 沈默却不管众人如何想的,只仰起头,对着秦凌君的方向微微一笑,柔声道:“凌君,我回来找你兑现承诺了。” 诡异的是,他这声音明明不大,却像是在众人耳边私语一般,所有人都听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听到这句话,秦凌君猛然绷直了身体,瞪大眼睛,呆怔住了。 而众人则全都惊愕地望向他,而后,像是一块巨石被投入湖中,激起一片鼎沸地喧哗。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天使佐则、红红火火恍恍惚惚的地雷!谢谢戴美瞳的猫呀小天使的地雷和手榴弹!爱你们,么么哒!笔芯! 十分感谢大家的关怀和鼓励,蔷薇觉得自己现在充满了力量呢!哈哈! 第79章 粉丝(完) 在一片哗然之中,突然意识到沈默说的话意味着什么,秦凌君猛地扒住城墙,探出身子,惊喜交加、又如置梦中一般地问:“你……还记得我?” 听他这么问,沈默立刻不满地说:“你对我来说那么重要,我怎么会不记得你?”接着,他眉头一松,却又幸福地笑开了,轻声道:“我非但记得你,我还记得你说过的话呢!” 秦凌君呆呆重复:“……我的话?” 沈默脸色一沉,眼中划过一道凶光,厉声问:“你忘了?” 隔着这么远,秦凌君没法确切地辨认他的神情,却能听出他声音中的不悦。脑子一转,联系他之前说的“承诺”,就立刻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了。 于是,他赶忙摇摇头,否认道:“我怎么会忘?”说着,那冰冷的轮廓竟显而易见地柔和了下来,“我对你做过的承诺,我永远都记得。” 话音落地,这两个人就这么两两相望,四目相对,竟在丧尸围城的严峻情形之下,诡异地谈情说爱起来。那柔情蜜意的劲儿,好像能看到粉红泡泡不住在两人身周环绕似的。 当然这情况虽诡异,但众人非但不觉得两人的恋情天诛地灭、需要棒打鸳鸯一下,反倒因此,心中暗暗地生出一丝希冀。 如果说丧尸皇真对秦凌君有感情的话,他会不会因为秦凌君的劝说,放过基地里的人? 所有人都知道,沈默对这只丧尸大军的掌控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不是他的命令,见到这么多活人,这些丧尸和变异兽早就嗷嗷叫着,悍不畏死地扑上来撕咬了,哪还能像现在这样,安安静静地呆在原地,动也不动一下? 看这只丧尸大军令行禁止的模样,只要他愿意,这些丧尸自然就彻底不成问题了,基地里的众人自然也就得救了。就连秦父心中虽是难受不忍,也默许了众人期盼的这件事情。 虽说,眼睁睁地看自己儿子往火坑里跳,非但不阻止,还要推上一把,绝不是一个父亲应该做出来的事儿。但在这种险峻的情形下,如果能牺牲儿子一个人的清白,能保住无数人的性命,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毕竟,相对于自己儿子一人的幸福,这么多人的性命显然更加要紧。 于是,他暗暗一扯秦凌君衣袖,用气声说:“劝他把丧尸撤走。” 被秦父这么一打扰,秦凌君才从与沈默的对视中恍然回过神来。他微微抿了抿唇,伸手比划了一下围住这里的丧尸军队,柔声和沈默商量着说:“他们对这里威胁太大了,你能把他们都撤走吗?” 明明听到了他的话,沈默却避而不答,只说:“三个月没见了,我很想你,难道你不想我吗?” 秦凌君立刻答道:“我想你。”声音低沉又真挚,只要是个人,就能听出其中蕴含着的浓厚的感情。 一听这个答案,沈默便笑的十分满足,轻轻回了一句,“我也想你。”说完这句,他又道:“你下来,好不好?我们这样隔得太远了,我想好好看看你。” 秦凌君冲他点点头,立刻回答:“我现在就下去。”接着,又问了一遍,“你能把他们都撤走吗?” 沈默微笑着道:“你先下来吧,我有事情要和你说。” 他这么说,秦凌君便不再多问,只在城墙上用目光扫射一遍,寻找爬下去的最佳地点。 见他们三言两语就决定要秦凌君去丧尸堆里了,秦父心中陡然一沉,一把抓住了儿子的袖口。 对上秦父担忧地目光,秦凌君坚定地摇摇头,“放心,他不会伤害我的。” “可他现在是……” 秦凌君冲他安抚地笑笑,斩钉截铁地说:“我相信他。” 听到这句话,坐在虎背上的沈默眷恋地注目着他,唇角微扬,目光越加温柔了。 儿子主意已定,众人的安危又全都寄在他一人肩上,大势所趋之下,秦父也只能慢慢慢慢地撒开手,由他去了。 站在两人旁边的程秋,见到他们达成了一致的意见,便立刻有眼力见地催生出一条蜿蜒至城下的藤蔓来,同时对秦凌君说:“你顺着这个爬下去吧,放心,很结实,不会断的。” 秦凌君对他点点头,低声道:“谢谢。”说完,抓住了那条两根手指粗细的藤蔓,动作利落地爬到了城下。 沈默一拍虎头,那白虎便极有灵性地奔上前去。来到近前,沈默一把拽住秦凌君的手,将他也拉上了虎背。在他坐稳之后,白虎游刃有余地一转弯,载着两人回到了丧尸军阵里。 就这么直面数万丧尸,纵使是秦凌君,心中也稍稍浮起了些源自本能的直觉性恐惧。 坐在沙发一样柔软、仍在行进中却丝毫也感受不到颠簸的虎背上,他紧紧地握住沈默的手,只看着他,极力忽视周围那些让他的直觉不断发出危险警告的丧尸。 白虎一直跑到众人看不到的地方,沈默这才驱使它停了下来。 终于能好好说话了,秦凌君迫不及待地将沈默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个遍,一改往日的理智冰冷,口中一叠声地关心道:“你现在是什么情况?身体怎么样了?脸这么苍白、手这么凉,你没事儿吧?” 他问,沈默就静静听着,也不言语,只嘴角微微上扬,弯出温柔的弧度,显见对他的关怀十分受用。 没等到他回话,秦凌君也不在意,又轻轻地摸了摸他那明显异于人类的暗红色的眼眸和漆黑尖锐的指甲,心疼地说:“对不起,如果我当时跟在你身边的话……” 沈默打断他的自责,“我现在很好,真的很好。” 说着,他指了指那些整整齐齐排列着、一动不动的丧尸和变异兽们说:“你看,我现在还能掌控它们,生杀大权都握在我手中,所有东西都能让我予取予夺,在末日里,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好的呢?” 他这种话,秦凌君本能的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儿,却又说不出来,只是觉得,好像面前这个人和他认识的戚遇有些不同,让他的心脏莫名感觉到一股不知所以的冰冷。 不知怎么回答,秦凌君沉默了一瞬说:“你现在,能掌控所有丧尸和变异兽吗?” 沈默十分自信地点点头,“嗯,没错,只要我愿意,所有的丧尸和变异兽都要听我的。” 一听他这么说,秦凌君心里骤起的狂喜一下淹没了方才那瞬间不详的阴冷感,这个时候,他心里只剩下了一个想法: 如果说,戚遇能控制所有丧尸和变异兽,那么消灭它们不就成了一件极为容易的事情了吗?只要他控制它们,然后让它们自相残杀,如此一来,世界末日便就此终结,再不会有悲剧会发生了! 于是,他便直接对沈默说:“你能控制它们自相残杀吗?” 沈默困惑地问:“为什么要让它们自相残杀?” 秦凌君一时语塞,这,原因难道不是很明显么?虽说如此,他还是耐心地解释道:“让它们自相残杀,尽早结束世界末日,让人类社会重新回到往日的和平宁静,难道不好吗?” 听他这么一说,沈默脸色骤然一变,在秦凌君觉得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的时候,他缓缓地问:“你想结束现在这样的日子?” 听他这么问,秦凌君便毫不犹豫地点点头,别说他了,谁不想终结这可怕的、摧毁了人类社会秩序文明的、所有人都朝不保夕地世界末日呢? 没有世界末日,没有丧尸,地球就还是人类的乐土,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吃东西喝水这项基本的生存需求都成了绝大的难题,还在不断上演着骨肉离散、生死离别的悲剧。 他的头一点下去,令人窒息地无言地静默,就再度横亘在两人之间。 这一次,秦凌君终于确认了,沈默好像并非与他一样,是希望世界末日终结的。 他难以置信地问:“难道……你不希望这样的日子结束吗?” 沈默看着他的眼睛,“我是丧尸皇,你知道吗?” 一听他说自己的身份,秦凌君眼眸就是一暗,眼中漾着明显的心疼。他点点头,轻声说:“我知道。” 沈默说:“那你想过没有,如果世界末日终结,就算是我帮助人类完结的末日,但作为唯一一只仍存于世并且威胁极大的丧尸和异类,他们会把我怎么样?你有为我考虑过吗?” 听他这么问,秦凌君呼吸一窒。 因为,他知道,并且十分清楚,人性的本质到底有多丑恶。不威胁自己的时候,就可以无关痛痒,但只要自己感受到了威胁,那就一定要想尽办法也要将威胁的源头毁灭掉,不然就会寝食难安。 就算是戚遇帮助人们终结了世界末日,就算他是人们能够获得安定新生活的最大功臣,人们一开始可能会感激他。 可时间稍稍久一点,不用多,只需要两三年,他这个功臣就会变成人们口中能重新掀起世界末日重临的魔鬼,害怕世界末日再度降临的惶惶之心,一定会驱使人类费尽心机地消灭他这个不可控地存在。 那个时候,人们就会安慰自己,他都已经变成丧尸了,老祖宗说的好,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要是他哪天再发疯了、突然想再来一次世界末日了,怎么办? 到那个时候,人们都会想,与人类这个族群未来永久的安全安定想比,他这个丧尸皇的为人类做出的贡献,自然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正因为预见了这一点,此时此刻,看着沈默的眼睛,秦凌君才突然有些无话可说。 沈默了然一笑,“你也清楚,我会是什么结局。非但如此,你考虑过,到那个时候,我们还能继续在一起吗?” 这又是一个秦凌君无法回答的问题。 因为他也明白,现在这个需要戚遇的时候,大家自然希望能利用他们之间的联系,让戚遇为人类卖命。 可到了那一天,这世界再不需要戚遇的时候,一个人和一只丧尸的恋爱关系?只会招来偏见、诽谤、讥嘲和拆散。 人们不会因为他们相恋,就忘却了戚遇丧尸的身份;更不会因为他们相恋,就认定了戚遇的无害。 连他那因为时势迫不得已接受了两人关系的父亲,到那个时候,也只会劝说他放弃戚遇。名头大义都是现成的:为了全人类。 秦凌君闭了闭眼,艰涩地问:“那,你想怎么样?” 沈默问:“我想怎样,你都支持我吗?” “你说。” 沈默眺望着远处隐约可见的城墙,扬起一个胸有成竹笑,理所当然地说:“你看,我有这样的能力,为什么不利用起来呢?” 电光火石间,秦凌君明白了他的言下之意,遽然瞪大眼睛,“你疯了?!” 沈默转回头来,面无表情地注目着他,暗红色的眸子像是血液凝结而成的,蕴着不详的光芒。他轻轻地说:“我当然没疯。” 见他如此,秦凌君自悔失言,便说:“对不起,是我太激动了。但是,”他声音发沉地问:“你,真要毁灭人类吗?” 沈默似乎觉得有些好笑,反问道:“我为什么要毁灭人类?” “那……” 他说:“我是要豢养人类。” 豢养人类……一听到这个荒谬又可怕的用词,秦凌君只觉着一股寒意自脚底蔓延,一直升至头顶,深入到骨髓,整个人都好像浸在了冰水中一样儿。 沈默还在说:“我需要他们为我补充军队的数量,也需要他们为我提供食物。哦,你不知道我的食物是什么吧?喏,”他摊开手,一颗璀璨的晶石展露了出来,“就是这个。” 见到这颗晶石,秦凌君的心中寒意越甚。脑晶!这东西,顾名思义,这就是从丧尸或是人类异能者脑子里结出来的晶石。沈默吃这个,简直就和吃人的脑子没有什么区别! 他用一种不能置信地目光仔细地打量着沈默,豢养这个词,都是被人们用在牲畜上头,沈默的计划,却是将人类像牲畜一样儿豢养起来,以供给他对丧尸军队和对脑晶的需求! 无需细细描述,秦凌君都能想象得到,这对人类而言,将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未来!而戚遇,却能 没有比这一刻,更让秦凌君清楚地意识到,他面前这个保有曾经记忆的、面貌极为相似、共用一个身体的人,却已经不是曾经那个他认识的人了。 他变成了一只丧尸,成了另一个物种的生物,人类于他而言,不过是用来宰杀取食用来果腹的牲畜,就像曾经人类看待那些自己豢养着的牲畜一样儿,没有半点区别。 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秦凌君眼神骤然冰冷,整个心脏似乎都被冻结了。 沈默却好像没注意到他的改变,望着远方,还在继续说:“到那个时候,我就是这个世界的皇,整个世界都会是我们两个的乐园,只要你愿意,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止我们在一起。” 似乎畅想到那样美好的未来,沈默目露向往,幸福地笑了。他将那颗晶石顺手塞进口中,就像一个瘾君子吸食那些毒-品一样儿,一脸享受地闭上眼睛。 就在他毫无防备的时刻,只听得“噼啪”一声,一道手腕粗细的雷光自秦凌君手心射-出,猛然击在他的脑门上! “啊!”沈默惨叫一声,脑中晶石表面满布裂痕! 不待秦凌君发动下一次攻击,沈默一把掐住他的脖子,恨毒地质问:“为什么?!为什么要杀我!你说爱我,果然是骗我的吗!” 被狠狠地掐住,秦凌君张了张口,却说不出一个字儿来。 感受着晶石上的裂痕越发扩大,被爱人背叛的绝望和死亡的逼近染黑了沈默的双眸。 他那生着尖锐指甲的手,一把插-入秦凌君的胸口,同时凑到他耳边说,“不管你爱不爱我,是不是骗我,既然我活不成了,又这么爱你,那你就陪我一起死吧。” 没想到,本该的因为死亡降临而惊惧的秦凌君却笑着点了点头,张开口,艰难地做了一个口型,短短的三个字,分明是“我爱你”。 一直注目着他的沈默自然也看到了这个无声的表白,掐住他脖子的手松开,靠进他的怀里,在自己眼前骤黑的同时,狠狠地紧了下握着秦凌君心脏的手。 而后,浓黑色光芒骤起,就像永夜的黑暗瞬息间包裹了两人。 黑光消失,无数丧尸和变异兽的嘶吼咆哮声骤起,就像是在为它们的皇者悲号一般,而这个基地里的所有人,成了它们献给皇者的飨祭。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天使戴美瞳的猫呀、小透明的地雷~么么哒! 话说,这个结局如?五千大章准时奉上,蔷薇还算是有良心吧?哈哈~ 第80章 敌人 在清脆的玻璃破碎声响起之后,沈默便来到了下一个世界。刚一进入新的身体,他就体会到一种极为虚弱的感觉,忍不住低下头,将手虚握成拳,抵住唇,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就在他好不容易止住了咳嗽,苍白的面颊都因此晕上一层薄红的时候,一个优雅华丽的嗓音带着微微地讽意突然自他前方响起,“咳得这么难看,难不成,您是被酒色掏空了身体吗?阿蒂莱斯红衣大主教?” 说到后面那几个字的时候,那声音微妙地停顿了一下,拖长了嗓音一字一字地念出来,嘲讽的意味却更浓了。 听到这个声音,沈默不由地抬头向前看去——只见一个生着一双暗红眸子,俊美到极致、也优雅到极致的男子正被锁链禁锢在由粗糙的石块垒砌的墙面上。 明明这间石室内只燃着几盏昏暗的油灯,影影绰绰的光线并不明亮,这人却像自带发光体一般,让人一看到他,视线就不由地集中在他身上,简直就是传说中的那种闪亮生物。 “怎么不说话?哦~”那男子故意做出一副恍然大悟地模样,说:“红衣大主教能屈尊来看我这个阶下之囚一眼,已经是我极大的荣幸了,想来是不屑与我这种肮脏的生物说话的吧?” 当然,沈默不说话,自然不是故意忽视这人,为了表明自己身为红衣大主教对他这个阶下之囚的傲慢蔑视的态度。他沉默,不过是因为不确定自己和对方的身份,无法确定说什么才不会穿帮而已。 这会儿,沈默在接受了莫给他传过来的所有信息、了解了前因后果之后,轻揉着因此胀痛不已的额头,终于能接上话了。 于是,他不见半分怒意,声音和缓地说道:“斯图亚特.梵卓侯爵,我想,您被禁锢在这里,明日就要被处以火刑,想来,除了讥讽我之外,您应该有更重要的事情想和我说才是。” 听了他这话,那男子,也就是斯图亚特的脸色骤然变了变,这表情持续的时间却极短,转瞬便消隐无踪,又是一副十分轻松无谓的模样儿了。 他浑不在意地笑笑,说:“想必您也知道,我是侯爵,就算手下都不怎么成器,忠心的走狗还是有两个儿的。” “您以为,您能获救?”沈默仿佛觉得好笑似的摇了摇头,又捂着胸口咳了两声,慢慢说:“如果您希冀着您的忠诚部下会来营救您的话,我想,您还是趁早放弃这个幻想为妙。” 见斯图亚特的脸色似乎是对他的话十分不以为意,沈默便接着道:“您知道,这次捉到您,对我们光明教廷以及教宗来说,是一件多么值得重视的事情吗?” “我想,您明白的,是吗?”他看着斯图亚特冷凝下来的眸子,微微一笑,慢条斯理地说:“您可是我们光明教廷迄今为止,捕捉到的最高爵位的血族。” “等明日,您在无数教众和平民的围观下,在熊熊烈焰里化作一捧灰烬,光明教廷的赫赫威名将再一次得到证实,所有国家的臣民甚至皇族,也都会对教廷的领导更加心悦诚服。” 看着斯图亚特彻底沉下来的脸色,沈默说话还是不紧不慢,“当然了,对教廷来说如此,对教宗本人来说,这件事将更为重要。” “若是明天顺利的话,您被彻底消灭在无数普通人类的眼前的时候——”说到这里,他特意将“普通人类”这几个字加重了语气,又特意强调了一次,斯图亚特明天会面临的处境。 沈默这么做,并非闲得无聊,因为,他知道,以血族骄傲本性来说,就算能容忍甚至笑对自己的死亡,必然也不能容忍这种被那些自己从来不曾正眼瞧得起的食物们围观着被消灭掉的、不体面的死法。 他继续说:“他们必将欢呼雀跃,并对完成了历年来无数任教宗都未达成过的丰功伟绩的教宗陛下崇敬愈甚。如此一来,约翰保罗二十四世陛下的威望必然会达到历任教宗的巅峰。” “您可以猜猜,”他对斯图亚特和善地笑了笑,“为了确保能让你这个有史以来唯一一位捉到的侯爵踏上火刑架,成为他可以对世人和信徒夸耀的功勋中最为浓墨重彩的一笔,教宗派了多少个人来吗?” 话音刚落,沈默突然改口,“哦,或许我这么说,实在是太过为难您了。毕竟,教廷人数太多,您可能不好估算。那么,您只需要猜一猜,红衣主教来了几个,如何?想必,这应该难不倒您,是吗?” 沈默已经尽量将语速放缓,说了这么一大段话,却仍是开始微微喘息起来,毕竟,这具身体的体质确实极差,能达到如今这样的地步,已经是原主极力保养的结果了。 不过,如此孱弱的身体,却丝毫也不让沈默觉得自己弱小。只因为,在这表象的虚弱之下,他能感觉到身体里正蕴含着一股极为强大的力量,而且,只要他愿意,就能随心所欲地使用它。 那是这个身体的本尊、阿尔瓦.阿蒂莱斯红衣大主教虔诚地侍奉光明之主、每日都尽心尽力地对神灵祈祷、奉上自己忠贞信仰所换来的、源自神灵的馈赠。 就在沈默细细体会那股力量的时候,沉默多时的斯图亚特终于有了反应。听完沈默的话,意识到这次危机的严重性,他脸色反倒轻缓了下来,没有之前那么难看了。 他那种贵族们常用的华丽腔调,慢悠悠地在这间石室内响起,“想来,您贵为红衣大主教,日理万机,应该是没什么时间来我这里闲逛才是。” “您肯花费宝贵的时间,来到我这个明日必死的人面前,说出这些话来,总不会是专门来打消我获救的妄想,同时看看我得知这一消息的悲惨模样当作笑话,娱乐自己的吧?” 沈默说:“如您所想,我并没有那样的闲情逸致。” 没想到沈默会这么直接,斯图亚特微微愣了一下,诧异地挑起一边眉毛,“没想到冕下竟是如此爽快的一个人。” “不,我,咳咳……”刚要说话,沈默却又不住地咳嗽起来。好一会之后,他才止住咳意,轻轻喘息着,眼眸湿润,面颊嫣红。 就在这时,一直看着他咳嗽地斯图亚特突兀出声,声音语意皆十分轻佻地咏叹道:“有人夸赞过您的美貌吗,冕下?如果我的爱宠能有您一半儿漂亮的话,我会更频繁地宠幸他的。” 沈默放开捂着嘴唇的手帕,缓缓抬眸看着斯图亚特,不动声色地回击道:“侯爵阁下,您的爱宠愿意和您一起回去面见撒旦吗?如果他不愿意的话,想来您就再不能宠幸他了,这可真是太遗憾了,是吗?” 斯图亚特大笑着说:“如果您愿意做我的爱宠,哪怕只有一天的时间,相信我,就算让我在那天之后就回到地狱面见我王,我也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听到这话,沈默眯了眯眼睛,转过身,作势向门外走去,同时,口中慢悠悠地道:“既然在如此严峻的情形之下,侯爵您仍拥有这样乐观的良好心态,想来定是对明日之事胸有成竹。我此次前来,算是多此一举了。” 见沈默翻脸要走,斯图亚特这才摆出一副诚恳地模样说:“冕下,我不过是夸赞您,并且表明我的仰慕之意而已。您又何必如此介意?” 沈默偏头看向他,“我想,从您的态度来看,或许您并不需要我的帮助也未可知。” 斯图亚特一连声地否认道:“不,不、不,冕下,我当然需要您的帮助。只不过,我不明白的是,作为教廷内部位高权重的红衣大主教,您为什么要帮助我呢?” 他直视着沈默的眼睛,“或者,换句话说,您一个神职人员,甘冒这么大的风险,背叛教廷和你的神主,是想从一个吸血鬼这里得到什么?” “我虽懂的不多,但从出生起,我就明白了一件事情,这世界上并没有什么免费的午餐。只怕要您帮助所需的代价,我会付不起呐!” 听到他说到正题,沈默这才转回身来,与他面对面站着,缓声说:“阁下,交易之所以能成为交易,自然是因为它的公平性,我所希冀的事情还未与您说清楚,您怎么就知道,那代价是您付不起的呢?” 斯图亚特感兴趣地看着他,“您说交易能够达成是因为公平?可这世上不公平的交易多不胜数。就拿我现在这种情况来说,只要我想活,为了能够获救,什么条件还不都得答应您吗?” 沈默说:“各取所需,又有什么不公平的?” 听闻此言,斯图亚特微微一愣,又把这话细细品味了一番,仰头大笑起来,一边笑,一边对沈默说:“好一个各取所需,好一个公平!” “冕下,您果然看得透彻,不负大主教之职。想来,能有您这样一个愿意和邪恶的吸血鬼谈论公平的好仆从,您的神主定然会极为高兴的,哈哈。”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戴美瞳的猫呀小天使投的地雷~么么么么哒! 话说,上一章其实是今天的存稿,预备工作不能按时更新预存下来的,打算今天晚上准点发的呀,结果,20点的那个2没打上去,12点就发出去了!(哭唧唧) 要知道,今天第一天上班,蔷薇整整在外头跑了一天,累的像条狗似的!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当时,蔷薇得知这个噩耗时的绝望 T T。 所以,今天的更新也只好改时间了,要不然以后都凌晨发?大家说,好不好? 第81章 敌人 听出他话音里的嘲讽,沈默却丝毫不以为意,反倒神情严肃地说:“我忠诚于主,侍奉于主,顺从我主,爱我主甚于爱我己身,我主又如何会不高兴呢?” 没想到自己会听到这么一番十分公式化的虚伪回答,斯图亚特眼神瞬间变得尖锐起来,里头充满了嘲讽和鄙夷。 可这讽刺的目光,一接触到沈默那充满虔诚真挚的眼神和半分也不做伪的肃穆表情时,他才惊觉,这人原来不是在他面前装模作样,而是说真的! 他是真心认为他自己就是这样的一个对他的主忠贞不二、完美到无可挑剔的信徒! 在这个时候,斯图亚特终于觉得这件事儿有趣儿起来。 原来这人出现在他面前,说了之前那些话的时候,他本以为,这个人与其他那些光明教廷内的高层没什么区别,不过都是披着圣洁外衣当遮羞布的无耻野心家或是阴谋者而已。 看似光鲜亮丽、高贵纯洁,其实那看不见的皮子里头,淫-靡腐烂、恶臭熏天,简直比他们这些将所有欲-望都直接表露在外的血族们还要肮脏不堪。 但现在这么一看,这人倒还真是有点意思。一个愿意和吸血鬼做交易的、虔诚的光明教徒?斯图亚特目光玩味地打量着沈默,现在,他还真想和他好好地做一笔“交易”了。 于是,他佯装歉意地说:“阿尔瓦大主教,误解了您,我深感抱歉。现在这么看来,是的,您当然是光明之主的虔诚信徒,毫无疑问。您这样的人,我自然是颇为放心并且乐意和您做一笔交易的。” “不过,在那之前,我能知道,这笔交易的具体内容吗?您知道的,”斯图亚特耸了耸肩膀,锁链被他的动作带动的碰撞墙壁,发出“哗啦啦”地响声,“就算我是侯爵,在血族中,也有很多事情无能为力。” 沈默交握双手摆在下腹,正视着斯图亚特,摆出一副十分正式的谈话姿态,“您自然有权知道这项交易的内容,这点毋庸置疑。” “但是,我已经来到这里很久了,再不出去,必然会引起他人疑心。时间紧迫,那么,在达成交易后,我们各自要完成履行的具体内容,我便不在此多说了,反正只要您明天能够顺利逃亡的话,我们就还有时间。” 他这么一说,斯图亚特便挑挑眉,质疑道:“哦?既然连具体内容都不能告知我的话,若我现在就这么糊里糊涂地答应了您的条件,那我又怎么知道,日后会不会因此后悔呢?” “您可以先听听我的建议,再做决定。” 斯图亚特慵懒地往墙面上一靠,“愿闻其详。” 沈默说:“等一会儿,在出去之前,我会在您手腕上的‘禁魔环’上做些小小的调整,使其失效,但看起来仍在起作用。如此一来,没了它,以您自身的能力,再加上您忠诚下属的里应外合,明日,您的出逃就会变得极为简单。” “听起来不错。”斯图亚特做出一副十分有兴趣的模样问:“只是不知道,为了您的这点恩惠,我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呢?” “您知道‘海特阿池英烙印’吗?”沈默不答反问。 这名字一入耳,斯图亚特便稍稍觉得有些耳熟,却又说不上来这东西具体是什么,于是没急着回沈默的话,而是开始在脑海中仔细翻找自己那因为活的时间太过悠久繁复冗杂的记忆。 无数帧记忆画面在他脑海中飞速闪过,斯图亚特那过目不忘的大脑,像是一个精密准确电脑一般,正在急速运转,甚至无需让那些画面驻足片刻,他也能知道,这些回忆画面里都蕴含了什么。 没用上二十秒,他的记忆便在一个瞬间定格住了。那是一张纸页泛黄、破破烂烂、边边角角都磨损的十分严重、上头只写了寥寥几行歪歪斜斜的黑字的羊皮纸。 这是他在翻找血族亲王阿瑟、多莱茵书房时,在一个塞满书籍的箱子内,发现的一张记载着远古时期契约的羊皮纸,毫无疑问,记载的内容,正是‘海特阿池英烙印’。 在细细地将‘海特阿池英烙印’的具体内容好好了解一番之后,他脸色猛地一沉,看向沈默的目光瞬间变得十分不善。 斯图亚特沉声问道:“你想让我变成你的傀儡?” “何必说的这么严重?”沈默摇摇头,尽量维持着和缓的语速,不让自己喘的太厉害,慢慢地说:“固然,在被我烙下‘海特阿池英烙印’之后,您随时都会处于我的掌控和威胁之下,可是,您为什么不反过来想一想呢?” “哦?”斯图亚特嘴角往下一撇,嘲讽地说:“难不成,这个只要您一个念头、就能让我痛不欲生的契约,对我来说,还有什么意想不到的好处吗?” 听到这明显地嘲弄,沈默的语气却是一如之前的平静。 他从容不迫地说:“哦,侯爵阁下,我知道,这个烙印对您而言,除了是个威胁之外,当然没有称得上半分好处的地方。但是,您为何不仔细想想,这个烙印对我而言,又意味着什么呢?” 听完这番话,若有所思替代了斯图亚特脸上那阴森沉怒地神情,就连对沈默的称呼也又变回了尊称,“冕下,您是说,烙印上的独特记号?” “没错,只要您像外界展示出这个带着我独特记号的烙印,我必将会得到比您更加凄惨的下场——要么被送上绞刑架,要么归属于断头台,再没了第三条选择。” 他面带微笑,望向斯图亚特,温和地询问对方,“如此一来,您还觉得,这条契约对您来说,十分的不公平吗?” 眼底掠过一丝阴影,斯图亚特舔了舔唇,似笑非笑道:“冕下果然不愧为您的大主教身份,十分精通平衡算计之道啊。” “不,”沈默否认,“我只是认为,这样才称得上公平。” 斯图亚特试探地问:“您给我这个烙印,是希望日后我为您做什么事儿?” “说起来比较复杂,日后再谈吧,现在这些不是已经足够您做决定了吗?而且,”说到这,沈默、看着他的目光变得意味深长,“也许到时候,您会觉得,对您来说,我让您做的都是些好事也不一定。” 听到他这么说,斯图亚特面上不显,甚至连嘴唇弯曲的弧度都没有丝毫变化,只那暗红色的眼眸不为人知地深沉了一瞬。 他拖长音调,用华丽低沉地嗓音说:“是的,您说的没错,冕下。对我来说,现在了解的这些交易核心内容,已经足够我答应下来了。毕竟,我们互有把柄,这个交易十分公平,不是吗?” “那您没有其他意见了吧?侯爵阁下?”沈默问。 “当然。”斯图亚特点点头,“您打算什么时候开始这笔交易呢?” “现在。” 话音落地,沈默就雷厉风行地一翻手,掌心向上,一股乳白色的柔和光华就从他掌心内涌出来,像一条由星辰组成的漂亮光带一般,一边慢慢伸长,一边在空中环绕盘旋。 待这条光带的尾巴也脱离了沈默掌心,与空中的其他所有部分按部就班地到聚在一起,形成一个型状十分特殊的优美图案。 就在图案成型的那一瞬间,沈默骤然一握拳,那图案就像被什么吸引了似的,“嗖”的一下,回到了他手心里。 沈默的手心再度松开的时候,只见那图案竟化作了实体,像一个人们经常戴在脖子上、或是挂在钥匙上的小饰品一样儿,更因其散发着柔和的乳白色光晕,显得十分漂亮别致。 一见到沈默能如此轻而易举地制作出这个看似无害的漂亮小东西,斯图亚特眯了眯眼,瞳孔骤然缩紧。他没想到,制作一个烙印,对阿蒂莱斯来说,竟能如此容易! 那羊皮纸上明明记载着:在光明教廷之中,仅有教宗能够轻易地施展出这个圣术,若是主教想要施展,需要借助其他主教的力量。 如此说来,从阿蒂莱斯施展这个圣术易如反掌来看,他对圣术的掌控,竟然完全不弱于教宗!甚至,斯图亚特强忍住不适,细细体会了一下那烙印中的力量,神情越发古怪。 当时,他能那么轻易就被捕,除了被人阴谋算计之外,自然也忽略不了约翰保罗二十四世在里头掺的那一脚。那个时候,他就亲身体会过这一任教宗的本事。 可今天再看,他竟然发现,阿蒂莱斯的施展出来圣光,竟然要比约翰保罗二十四世施展出来的更纯粹、也更能让他感受到威胁! 因为,在他的认知里,对光明教廷来说,圣光的强大与否正是他们这个体系中,判断对神主虔诚之心的多寡以及地位等级划分最大依据! 如此说来,一个主教对圣光的掌控力竟超越了教宗,这件事儿,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匪夷所思、耸人听闻,完全颠覆了他对自己死对头们的认知!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天使戴美瞳的猫呀、筱筱霂虞投的地雷~笔芯,么么么么哒! 看到文下面还有小天使在问,谁是攻~那蔷薇就在这里强调一下,这是个主受文呀!默默一定是受哒! 话说,蔷薇之前都是做文职,第一次体验销售类工作,发现真是太难太难了, 腿都要跑断了。 不过唯一的好处大概是蔷薇再不需要纠结自己运动量不够,没办法减肥了T T [ 趴地] 第82章 敌人 在沈默将烙印凝结完毕之后,一抬头,便见到斯图亚特正用一种难以描述的复杂眼神盯着他瞧。辨识出其中夹杂着的不能置信,他立刻明白,这人在想什么了。 心里明白,沈默却也不多说,只上前几步,靠近斯图亚特,探手把住他的一颗纽扣,口中说道:“阁下,冒犯了。” “如何是冒犯呢?”斯图亚特用一种颇为暧昧眼神看着他,口花花地说:“能被您这样的美人儿解衣,我正求之不得!当然,若不止于此,自然是更好的了。不知冕下何时愿意给我这个荣幸呢?” 这时,沈默已将他的纽扣解开了大半儿,露出了精壮结实的胸口。听到,听到这堪称调戏的话,他眼都不眨一下,看似浑不在意,只是一翻手掌,将手中握着的烙印干脆利落地印在他的心脏上方! 完全是由圣光凝结而成的烙印一接触到斯图亚特的胸口,只听“嗞”的一声,发出一种烤肉似的声音。 于此同时,一股青烟自相接的地方升腾起来,斯图亚特扭曲着脸,死死咬着牙关,却还是忍不住地闷哼了一声。 光明教廷与血族完全对立,圣光正是吸血鬼最大的克星!哪怕是用来签订契约的烙印,尽量减弱了对契约的黑暗生物的杀伤力,但其本质还是圣光凝结的,还是会对斯图亚特造成一定的伤害。 沈默的手心与斯图亚特的肌肤一触即离,异响和青烟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片刻之后,烙印的图案,就完完整整地出现在斯图亚特光滑紧实的胸口上。 没有疤痕、也不突兀,摸上去也是平平整整的,和他的本身肌肤一个触觉,仿佛是天生就有的印记一样儿。 完成了烙印,斯图亚特扭曲的俊脸终于恢复了正常,将因为太过疼痛控制不住伸长出来缩回去,他伸出艳红地舌头,缓缓舔掉被尖牙刺破的嘴唇上溢出的血珠。 一边舔,一边用暗红色的眸子凝注着近在咫尺的沈默,那神情又妖异、又邪魅,充满了令人窒息地异样魅力,简直诱惑至极。 可沈默却似乎瞎了一样儿,对如此美景视而不见,只保持着一贯的平静神色,由下至上,一颗一颗将他的纽扣扣上,同时口中轻缓地说:“交易达成,我会遵守承诺。只希望,这烙印您能仔细藏好,不要让太多人看见。” 色-诱做了无用功,斯图亚特却也不懊恼,只是看着沈默,眼中感兴趣地光芒更盛。眼神如此,语气却佯装地十分可怜委屈,“冕下,这么痛,您也不预先告知我一声儿,让我做个准备,可真无情啊!” 把最后一颗纽扣给他完完整整地扣上,沈默退后一步,与他对视,一本正经地解释说:“阁下,您知道,人们总爱幻想猜测未知的事情,而且更爱将这些事情往坏处想。” “若是我提前告知了您,您的准备时间,只是多了一段暗示自己等会儿会有多痛的时间,但其实,这种心理暗示只会放大您对即将到来的疼痛的恐惧心理,加重疼痛感。除此之外,毫无用处。” 被他这么一说,斯图亚特顿时哑口无言,找他这么说,难不成,他这冷不丁地给自己来一下的突袭行为,不是假公济私报复自己的调戏,竟是成了为自己好了?这理由,可真是光冕堂皇啊。 他喃喃道:“您的口才可真不错。” 沈默微一点头,“多谢夸奖。” 瞠目结舌地看着面前这个一脸圣洁,样貌俊秀,脸皮却与美貌程度成正比、厚度能与自己一较高下地红衣大主教先生,斯图亚特对他又有了新一层的认知。 原来他还真不是个内里污七八糟的人,因为,他的无耻完全摆在了明面上! 沈默自然不知道这人在腹诽自己什么,只神情肃穆地对他说:“我现在就将‘禁魔环’破坏掉,麻烦您隐藏好自己的能力,不要在这里出现纰漏。” 斯图亚特扯动锁链,将和特殊材质打造的手铐一起套在手腕上的‘禁魔环’露了出来,方便沈默操作,“没问题,请吧。” 沈默点点头,拉过斯图亚特的手,将左手覆在‘禁魔环’上,一阵微弱地白光闪过,只听得“咔嚓”一声,由圣光复杂排列凝结而成的‘禁魔环’霎时变得粉碎。 就在这一瞬间,斯图亚特感觉到自己那被阻断的、与生俱来的能力像是突破了一道墙,又畅通无阻地涌遍全身,可以让自己任意施为了。 完成了这一步,沈默的手却仍未放下,神情变得越发肃穆。覆在‘禁魔环’上的手开始发力,与此同时,指缝间又露出了一点乳白色的光华。 由他掌心内涌出的圣光,一点点在他手下交汇凝结,无数细小的光丝复杂交错、互相缠绕,很快地,一个新的‘禁魔环’就在他掌下成型了! 这个‘禁魔环’的模样是如此的精准巧妙,简直与之前那个别无二致,等沈默挪开手掌,就算仔细看去,也看不出半分不同,就连最微小的细节都没什么差错,俨然是个一模一样儿地复制品。 当然,这个新的‘禁魔环’实际上起不到半点禁锢作用,只是外表与之前那个一样儿罢了,这一点,斯图亚特这个当事人体会的最深。 现在,他的能力仍能自由控制,这个新的‘禁魔环’对他来说,就好像根本不存在一样。 在沈默完工之后,斯图亚特第二次用那种夹杂着惊讶、赞赏、肯定、认同……等等情绪的复杂目光看向他。 只因为,沈默这一手对圣光出神入化的操控,简直就是妙到巅峰,令人叹为观止。斯图亚特都怀疑,现任教宗约翰保罗二十四世可能都做不到这一点,不由得他不对沈默刮目相看。 仔细地打量了一番自己的作品,沈默满意地点点头,看了眼怀表上的时间,问斯图亚特:“我该走了,您还有什么想同我说的吗?” 斯图亚特那双暗红色的眸子微微一动,微微低垂的眼睑却遮住了其中流转的波光,声音更是不露丝毫破绽。他回答:“没有了,冕下。” “那好,”沈默冲斯图亚特点了点头,将背后的兜帽带上,“我们就此别过。祝您明日顺利,侯爵阁下,我告辞了。” 就在沈默转身要走的时候,斯图亚特突然出声,“等等!” 沈默转回头,“什……”那个么字还没出口,眼睛就与一双散发着诡异红光的眸子正正对上,与此同时,一股无形地能量正正好撞进了他的胸口。 看到那诡异眼睛的时候,沈默立刻就知道自己遭了暗算。 这会儿,他只觉得自己那淡薄微弱的、几乎感觉不到的负面情绪骤然明显起来,痛苦、恐惧、悲伤……种种情绪不住地在心中翻腾。 一幕幕与这些负面情绪相关地画面飞快地闪过脑海、尤其是在回忆起与前几个攻略对象的交集和最后的结局时,这些感觉尤为清晰。 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么清楚地感知到这些平常人拥有的、正常程度的负面情绪,而这,正是斯图亚特的能力,心灵控制! 只要他愿意,他能将人们的情绪放大数倍,不管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都可以由他自己控制。 这个能力其实颇为逆天。 想想看,若是他用这个能力放大了一个人好的情绪,比如说,幸福感,那这个人就会因为一点小小的事情,就体会到极大的幸福,让人拥有更多的快乐。 与此相反的是,若是他用能力来放大人们负面情绪,这简直称得上是个灾难! 想想看,只要他乐意,随随便便就可以将一个人的恐惧放大无数倍。若这恐惧的程度超出了人们能够承受的极限,人们必将因为受惊过度,晕倒甚至猝死! 或者,他可以让一个人瞬间变得贪婪无比,犯下大错;或是放大一个人绝望的情绪,让他当场便自杀身亡。 相对于对正面情绪的掌控,斯图亚特其实更擅长于掌控负面情绪。 这不仅仅是因为,他身为一个吸血鬼,更喜欢见到人类痛苦难过、对放大人们的黑暗情绪更加情有独钟,还有,这种手段对他来说,比放大正面情绪更有攻击性。 当然,这也是沈默说,只要放开他的能力,他明天的逃亡就会变得十分顺利的原因。他的这个能力,可怕就可怕在,除了用意志力抵抗之外,它是无法被人们所阻挡的。 是的,只要被攻击,就连光明教廷的众人都没有丝毫办法。 若非他有这种威名赫赫地能力,又怎么会遭到他人忌惮,落到今天这步田地呢。 其实,他的这个能力发动时并没有什么特别限制条件。他叫沈默转身,只是因为,在他运用能力时,若是对方看着他的眼睛的话,受到的控制程度会更深、情绪也会放大更多倍而已。 在将能力施加到沈默身上之后,斯图亚特便开始仔细地观察他。可越看,他越觉得十分不对劲儿,沈默的反应和表情都太过平常了,仿佛根本没有受到他的能力影响! 确认了这一点,斯图亚特看着沈默的目光就越发明亮起来,他心中全是发现了一个无价珍宝的狂喜,他没看错!这个人……这个人果然是不同的! 想到这里,望着沈默,斯图亚特就像看着自己最为心爱的物品一样儿,眼神中满是惊叹欣赏和赞美,嘴角不由自主地向上弯去。 可只弯到一半儿,那未成型的微笑就一下子成了个扭曲的弧度,斯图亚特一把捂住自己那仿佛即将碎裂的心脏。 因为太过疼痛,他眉头紧紧地皱着,脸色发紫,尖牙再度露出来,刺破唇瓣,咬紧牙根,强自抑制住的哀嚎化作一连串地闷哼声。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佐则小天使投的地雷~同样很感激小天使们在文下面对蔷薇的关心!么么哒! 跟大家说,蔷薇三天跟了三个不同的前辈出门,学习怎么跑业务,昨天跟的前辈,一个儿也没跑下来,本来还以为这工作一点也不适合自己! 结果今天就出了一件,还是蔷薇和前辈两个一起谈下来的,话说,有自己的参与,谈成了之后,超有成就感!虽然,这成绩还是糟糕,但是好歹觉得有希望了呀! 哈哈,希望以后能越来越好吧~XD 第83章 敌人 因为这阵撕心裂肺的痛是如此难熬,短短一分钟的时间,在斯图亚特的感官中被无限地拉长了,每一秒走过,都像是过了一个世纪,就像一场漫长至永无止境的折磨。 于是,当那揪住心脏、撕裂灵魂地痛意潮水一般退去的时候,他就像重新活过来一样,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脸颊上更是多了几丝不正常的红晕。 要知道,身为吸血鬼,他的脸常年都是苍白的毫无血色,除了仍在跳动的心脏让他仍像个活人一样。其实这心脏只是他身上的终极弱点,也是存储自身能量的地方,根本没有所谓的血液循环。 就这样,他脸上都染上了红色,可见,这次遭受的痛苦有多么严重了。 甚至可以说,这是身份高贵的斯图亚特从出生以来,第一次知道,这世上还会有这么剧烈的痛苦,意志力再如何强大,也会在这样痛意下,控制不住地想要屈服。 站在石室通向上方的由青砖铺成的阶梯上,沈默就那么静静地看着狼狈不堪的斯图亚特,面容平静、眸色温和,毫无愧疚之心,半点也不像是导致他这场痛苦的罪魁祸首。 在斯图亚特终于稍稍从痛苦之中缓过来时,沈默那微微带着喘息地十分有辨识度地声音,慢条斯理地在这间石牢内响起。 他和善地微笑着说:“阁下,我这只是善意的给您提个醒儿,好让您品尝一下这契约的效果而已,看在它的份上,您不会违背我们的交易的,是吗?” 而后,点点头,“我这就告辞了,祝您愉快。”说完,便踏上石阶,一阶阶地往上去了。 轻轻地足音回荡在这间阴森地石牢内,斯图亚特望着沈默的背影,直至他彻底消失在拐角处,再也望不见了,竟一点点地咧开嘴,笑了。 他眯了眯眼睛,探出舌头,缓缓地舔过自己的唇瓣,就像在品味什么美味儿一样。 就这番动作,再搭配上那张俊美邪肆的面容,一种源自于异类的强大魅力扑面而来,若是有人看到,定会被这非人类的妖异美景吸引住,连自己是谁都能忘了。 可若看着他那双光芒流转,仿佛是顶级红宝石一般的暗红双眸的话,人们就会在那种说不清道不明、却让人毛骨悚然的诡异感中惊醒过来,一秒也不敢在这里多呆了。 斯图亚特的目光微偏,对准手腕上头的那个沈默仿制地‘禁魔环’,看了一会,低垂着眸子,又长又密地睫毛在眼睑下方印下一小块阴影,将那手腕凑到无色地唇畔,吻了上去。 完全由圣光组成地‘禁魔环’自然不会对他客气,很快,就将他的嘴唇灼烧的又红又肿。可他却仿佛感觉不到这痛意一样儿,十分陶醉地将‘禁魔环’地所有角落都细细地吻过一遍。 过了许久,斯图亚特的嘴唇终于从‘禁魔环’那精致地花纹上离开。 他可以不相信任何人,但他永远都会相信自己与生俱来的能力。之前,不过是因为他可爱的阿尔瓦那虔诚真挚地神情太真,他才对他有了点兴趣。 当然,对这个真实性,他其实还是心存疑虑的。 心中还层暗暗决定,若之后发现,他其实没什么特别,不过也与那些野心勃勃、利欲熏心的蠢货一样儿,是个欺骗了自己感情,让自己失望的俗物,就算有“海特阿池英烙印”,他也一定会让他好看。 但是,现在,有他的能力证实,他再也不需要为此疑惑。斯图亚特的指尖一点点划过烙印的图案,十分庆幸自己做了个明智的决定。 就在这一刻,这个本该让他深恶痛绝地威胁,却成了他心中十分甜蜜的存在,因为,这已经成了他与他可爱的阿尔瓦之间,最佳的联系纽带。 有了这个,他就有了靠近他的借口,斯图亚特眼中闪过势在必得地光芒,这个他好不容易发现的珍宝,当然只能是属于他的。 —— 摁了下门旁的一个机关,厚重的石门便“轰隆隆”地开启了。沈默刚一跨出门,一个约有十七八岁、棕发蓝眼、脸上生着几颗雀斑的圆脸男孩就满目崇敬地迎了上来。 他情地笑着问:“冕下,您办完事情啦?” 沈默不说话,只冲他点了点头,就这么一个微乎其微地回应,那男孩就十分雀跃欣喜,脸都激动地涨红了。 他连声说:“冕下,您还需要我帮您做什么吗?或者,您在这坐坐,休息休息,我给您端杯茶去?”说着,人就一转身,就要去给沈默倒茶。 “不用忙了,艾米尔,”沈默微微一笑,“你帮了我很大的忙,谢谢你。” 得了这么个笑容和一句客套感谢的话,艾米尔显然更激动了。 他那双浅蓝色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脸、脖子和耳根全都红了,整个人就像个煮熟了的螃蟹似的,一副狂热粉被偶像认识肯定了的模样儿,夸张地仿佛就要晕过去了。 他一个劲儿地摆手,结结巴巴地说:“不、不用谢,冕下,能、能帮上您的忙,我很荣幸,十分十分荣幸!真的!” 沈默温和地对他点了点头,“你帮了我大忙,我感谢你是应该的。”说着,他好像突然想到什么似的,就说:“你知道圣泉吗,艾米尔?” “知道!知道!”艾米尔就像一个知道答案,迫切地想向老师证明自己的小朋友一样儿,一边疯狂点头,一边迫不及待地回答说:“圣泉是光明神主落在人间的圣迹,对咱们光明教廷十分重要,教宗陛下十分重视它。” 沈默继续问道:“你知道它为什么这么重要吗?” 艾米尔不确定地说:“因为……它是主降下的神迹?” 沈默摇摇头,“不,这只是原因之一。” 一听这话,艾米尔神情一下子变成了赧然,羞愧地说:“对不起,我、我不知道。” “不,这不是你的错,艾米尔。”沈默笑笑说:“这是光明教廷的秘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知道的。” 艾米尔眼睛一亮,“秘密?” 沈默肯定道:“是的,秘密,只有很少一部分高层能够得知的秘密。”他压低声音,“这个秘密就是,其实,圣泉能够提升教徒们对圣光的亲和力。” “啊!”艾米尔吃惊地张大嘴巴,眼中顿时充满了对圣泉的向往之意。 斯图亚特的观念其实本质上是没什么错误,光明教廷人员,一直都是以对圣光的掌控能力来说话的。 而决定一个教徒对圣光的掌控程度的,除了对神主的虔诚之心外,另有一个因素也十分重要,那就是体质天生对圣光的亲和度。 所以,拥有这样逆天效果的圣泉,自然是让艾米尔惊讶非常了。 见到他的这个反应,沈默了然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轻声问:“想去圣泉吗?” 听到沈默这么说,艾米尔就像是被一个大馅饼砸在脑门上头了,完全一幅如梦似幻地神情。他结结巴巴地说:“……我、我能去圣泉?” “你很优秀,也帮了我大忙,所以,为什么不呢?” 明白过来沈默的意思,发现他是说真的,艾米尔的神情一下子变成了狂喜,一边咧开嘴巴笑,一边连连鞠躬说:“谢谢您,冕下,真的,真的谢谢您!” 沈默也不扶他,只说:“明天正晌午的时候就过去吧,我会为你安排好的。”说完,也不管艾米尔的反应,直接转身要走。 艾米尔赶忙追上来送他。 两人还未走出这个暗藏石牢房间的门,沈默突然顿住步子,转过身来。 因为太过突然,艾米尔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差点一头撞在他怀里。用尽全力,克制住自己前倾的趋势,终于好好地停住之后,艾米尔后怕地拍了拍胸口——冕下身体那么弱,要是真撞到他,自己罪过可就大了。 庆幸完了,艾米尔不解地仰头看向沈默。 只见在他眼中,俊秀非凡、天使一般纯洁、身体却十分脆弱堪怜地阿蒂莱斯大人,那略略有些苍白、型状十分完美地唇瓣诱人的开合了几下,吐出一连串悦耳的音符来。 就这一眼,艾米尔就看着沈默的脸看得呆住了,差点忽略了他说的话。 过了好一会儿,沈默将手伸到他面前晃了晃,他才回过神来,沈默刚才说的是:“这是个秘密,知道吗?” 艾米尔连连点头,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态度十分真挚诚恳,就差赌咒发誓了,“是的,冕下,请您放心,我会保守好这个秘密的!” 沈默点点头,“我相信你。”说完,整了整兜帽,推门出去了。 望着他远去的背影,艾米尔又发了好一顿呆,许久,拍了拍自己因为回忆起方才那一刻近距离与沈默接触而变得绯红地脸颊,嘟囔着骂了自己几句痴心妄想,甩了甩手,就又转回石牢入口处守着了。 穿过无数蜿蜒曲折地回廊,沈默终于回到了自己的住处。一进门,守在厅内的侍者便上前来禀报:“冕下,教宗陛下之前派人过来,说等会儿让你过去一趟。” 沈默望了眼墙壁上挂着的显示九点一刻的壁钟,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发现没,咱家这个攻,他不但是个痴汉,他还是个深井冰~ 第84章 敌人 来到门外,沈默对守在门口的侍者点了点头,那侍者便满目崇敬地对他施了个礼,同时帮他推开门。 还未跨进门内,沈默就听到一阵似欢喜、似痛苦地女子呻-吟声,更有一股淫-靡浓郁地麝香味扑鼻而来,让他条件反射地有些作呕。 一抬头,他便见到教宗陛下正坐在一张桌子后头,一个金发碧眼的美貌女子正背靠着他的胸口,骑跨在他身上,不住地上下起伏。那呻-吟声,正是从她口中发出来的。 只看了一眼,沈默就认出来,这女子不是别人,正是教内圣女,朱莉.莱茵。 这时候,两人的上身还颇为整齐,下-身被桌子挡着,看不到什么模样,但朱莉布满潮-红的脸和口中发出的声音已经明白地昭示了一切,不必看,沈默也知道两人正在做什么勾当。 一看到沈默进来,朱莉似乎有些羞意,偏了偏头,躲开了沈默的视线,细密雪白地贝齿咬住了红唇,于是,呻-吟声不见了,只余下了些控制不住地闷-哼声。 她这番表现,显然让教宗陛下十分不满。他带着亵玩意味地将手伸到前面,一把握住了朱莉那颇为汹涌地双-峰揉搓了起来,一边揉,一边身下加快了动作。 这一番玩弄让她一下子承受不住,咬住嘴唇的牙齿不自觉地放开了,声音再度变大,脸上更是一副神魂颠、就要死亡的模样儿,殷-红地唇微微张着,有透明的涎水从唇角流下来。 只看了一眼,沈默便低垂下眼睑,站到了一旁等待了起来。 看不到,耳朵却还在起着作用。除了那仿似神魂迷醉一般地女子呻-吟声外,另有男子的粗-喘、微微的水声、暧昧的**相撞的噼啪声不住地飘进耳朵里来。 让人浮想联翩的声音一直持续了大概五分钟,那拍打的声音骤然加快,没几下,男子的低吼夹杂着女人濒死一样地叫喊响起,而后,所有的暧-昧的声音全都平静了,只余下了微微的轻喘。 又过了一会儿,约翰二十四世将圣女朱莉从身上推开,自己整了整袍子,问在一边围观了许久的沈默,“来了?” 见沈默看他,一扬下巴,示意还趴在一片儿的朱莉说:“这一届圣女的滋味不错,洗礼起来,比上一个舒服,阿尔瓦,你要不要也来试试?” 教宗约翰二十四世是一个红发棕眸、样貌平平、看上去约有二十八-九的男子,身上穿着丝织地华丽衣袍,若非他脸上的那点沉浸在余韵内的春意,这么一看,倒真是有几分圣洁威严。 沈默似乎半点也不觉得教宗做这样淫/靡的事情、说这种放/荡的话,有什么可奇怪的,脸上仍是一副不动如山的平静模样,连眼神都没变一下。 他摇摇头说:“陛下,您知道我的身体……”言语未竟,却说明了一切。 好像真为他遗憾似的,约翰二十四世一脸惋惜地说:“哦,阿尔瓦,那真是太可惜了,你少了很多乐趣。” 这时候,听到两人的谈话,朱莉终于从欲-望中醒过神,煞白着脸,眼中泛着泪花,默默地从地上爬了起来。 白色的长袍披在她肩膀上,长度只遮掩到膝盖,袍子里头空空如也,肉色若隐若现,有乳白色的液体自曼妙修长地双-腿上流了下来,点缀在其脚踝上头。 沈默只扫了一眼,便再不看她了。见沈默如此态度,约翰二十四世点点头,满意地笑了。他威严地对朱莉说:“退下去吧。” 朱莉便忍住了难堪,微低着头,来到门口,隐晦地瞄了沈默一眼,见他将自己当成空气一般,仿佛根本看不见自己,咬了咬唇,想说话,最终却还是低头默默地走过他身边,推门出去了。 门被侍者关好,屋内只剩下了沈默和约翰二十四世了。教宗仍未站起身,只往椅背上一靠,目视沈默说:“你刚才不在?去哪了?” 沈默不慌不忙地回答:“我去静室向神主祷告去了。” 约翰二十四世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肯定道:“嗯,阿尔瓦大主教,你很勤奋,对神主也很虔诚,这很好,正是我们光明教廷需要的。” “不过,时间很晚了,你也要注意身体才是。您本身,可是我们光明教廷十分巨大的一笔财富,努力也不急于一时半刻,知道吗?” 沈默状似感激道:“是,谢陛下关心,我下次不会这样了。” “嗯,这就好,这就好。”约翰二十四世说:“如此一来,我就放心了。” 不耐烦和他兜圈子,说这些无意义地话,沈默便直接发问道:“陛下今天宣召我来,是有什么事情要跟我交代吗?” “哦,对,我正有事情要跟你说。” “您说。” “是这样的,”约翰二十四世说:“你知道,明天对我们光明教廷来说十分重要,我本想亲自主持,却又觉得劳师动众,未免太过张扬,本来是属意你的,可是你的身体……” 说到这儿,他看着沈默,满目惋惜地摇了摇头,又说:“你知道,那些肮脏的生物绝不会眼睁睁地让我们就这样烧死他们的主子,明天这件事绝不会十分顺利,你若在场,反倒让他们为了保护你分心,所以……” 不必他再说,沈默也知道这个“所以”的内容会是什么。 不等他说完,沈默就对约翰二十四世点了点头,赞同地说:“陛下说的很对,我不应该在这种场合还给大家添麻烦,明天的事情,我就不出席了。” 一听他这么说,约翰二十四世心中顿生诧异,但看看他的神情,面色竟仍旧十分平静,眉目之间,也没有透露一丝半点的不甘心。 不过,他转念一想,阿蒂莱斯一直都是这个模样儿,就连当年的那件事儿都没让他变脸失态,如今这种反应倒也还算寻常。 便放心地点点头,欣慰地说:“你也能这么想,这可太好了,省了我不少唇舌。”说到这里,话锋一转,“不过,这对你来说,终究十分地不公平,你可有什么想要的?” 沈默似乎想了想,最后说:“陛下,我还真有个不情之请。” 约翰二十四世眼眸一沉,面上却仍是笑着,“说罢,不管什么事儿,我都会尽力为你达成的。” 沈默摇摇头,失笑地说:“陛下,没这么严重。我不过是恳请您,让我能去咱们各地教堂游历一番罢了。” “哦?”约翰二十四世挑挑眉,“阿尔瓦,你要离开翡翠冷?” “是的,陛下。”沈默肯定地说:“每日呆在翡翠冷,我感觉自己太过安逸了,只有我独自一人对主祈祷,这显然是不够的。” “我想要离开这里,将每一个教堂游历一次,与所有的教众贴近交流,让他们与我一同更深刻地体会主到的神辉,同时,也将主的荣光遍洒整个大陆。” 说着这样的话,沈默的眼神中满是向往,简直就是个宗教狂热者应有的模样。 见他这副表情,约翰二十四世沉吟了一会儿,最终拍板道:“你一个人上路我也不放心,这样吧,我让佩斯曼和你一起去。你看这样行吗?” 沈默十分无所谓地点点头,“当然,陛下的安排十分妥当。” 仔细地观察过后,约翰二十四世见到沈默的神情毫不作伪,似乎是真对一个人跟着他、监视他没有丁点异议,这才放下了猜疑的心,觉着他此次出行的确是和他说的一样儿,里头并没有藏着什么猫腻。 于是,他笑着对沈默说:“那我现在便在此批准你的请求,阿蒂莱斯大主教,你明天就可以和佩斯曼一起上路了。” 沈默十分恭敬地行了个礼,真诚道:“多谢陛下。” 约翰二十四世摆摆手,望了眼墙上挂着的时钟,见时针已经指向十点整,便说:“好了,时间也不早了,明日还要出行,你这就早些回去休息吧。” “是,我告退了。”说完,沈默又施了一个礼,倒退几步来到门边,转身推门出去了。 对门外的侍者点了点头,沈默便在其目送下,一步步,悠悠然地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寝殿里。 他一进门,专属于沈默的侍者菲斯特便迎上前来,伺候他脱掉身上的大斗篷,挂到衣帽架上。沈默一边将手从袖子里抽出来,一边对他说:“我明日即将出行,你是与我一同出门,还是留在这里?” 菲斯特的手一下停住了,焦急地问:“冕下,您去哪?是教宗陛下他……” 沈默眼神凌厉地止住了他脱口而出地话,皱着眉摇摇头,声音缓慢而又低沉,“无论如何,教宗陛下也不是你能置喙地,菲斯特。而且,这不是陛下的决定,是我自己要出去的。” “为什么?”听沈默这么说,菲斯特的神情变得更着急了,他完全忽略了沈默说的不能置喙教宗的事情,忙忙说:“冕下,您身体不好,在翡翠冷,别管教宗他再怎么忌惮您,也不敢明目张胆地下手。” “可这次,您一出门,他可不就有空子钻了吗?要是他派人……” “菲斯特!”沈默沉下脸,厉喝了一声,“我说了,这不是你该管的事儿!” 菲斯特拖长音叫道:“冕下……” “你……”刚说了一个字儿,沈默就又捂住唇,控制不住地咳嗽起来,一声声地咳嗽声,带着身体不住地颤抖,任是谁看了他这模样,都会觉得可怜他、替他难过。 见他这样,菲斯特赶忙给他拍背,一叠声地认错说:“冕下,冕下,您别生气,我错了,再不说这种话了!” 在菲斯特的拍抚下,这阵咳嗽终于缓过来了,沈默微微喘了几口气,问:“你只说……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我当然要跟您出去!您自己走,我怎么能放心?”菲斯特立刻斩钉截铁地说。 沈默点了点头,“那现在,你就去收拾行李吧。” 菲斯特干脆应了一声,“是,冕下,您放心,我一定会把行囊收拾的妥妥当当的!”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天使风与树与歌づ的地雷!话说,怎么突然改名字啦? —————————————————— 有小天使说,上一章没看懂……Orz,很突兀吗?或者是蔷薇的描述有问题? 就是默默的做法,你们不觉得,他一个神职人员和吸血鬼做交易,基本上就是很有野心,有权力欲-望,想要掌控教廷才能做出来的吗? 这种人,怎么可能真的对所谓的神,抱有真正的崇敬爱戴虔诚之心呢? 但可是,因为他的神情,攻发现,他竟然还真是这样一个人。之后就怀疑啦,那他要跟一个吸血鬼做交易是为了什么呢? 所以,默默成功地引起了咱家这个深井冰攻的兴趣…… 当然啦,攻认为,他这虔诚的神情很可能只是演技而已啦,得回能力的同时,立刻就开始试探,要放大默默的负面情绪,如果他暴露出丑恶的一面,不管怎么样,都要弄死他(就像西索的烂果实论)。 然后,他发现,默默非但不是个烂果实,还是一个他的能力都完全影响不了的金苹果!一个对他来说,十分特殊的存在,于是就立刻对他势在必得啦! 现在,还有不清楚的小天使吗? 第85章 敌人 第二天一早,沈默果然在出行预备好的马车前见到了佩斯曼。 他是一个又高又瘦的男人,他的脸很长,生着一头姜黄色的头发和一双绿眼睛,从见面起就一直板着张脸,性格十分严肃的样子。 沈默率先招呼道:“佩斯曼骑士,早安。” 佩斯曼略一点头,“阿蒂莱斯大主教,早安。”他的目光对准沈默身后的菲斯特,“这是您的仆从?他也要随您一起去?” 沈默微微一笑,“您知道,我的身体,咳咳……”说到这里,他突然用帕子捂住嘴巴,咳嗽了几声,菲斯特见状,立刻上前一步,在他背上轻轻地拍抚着。 过了一会,沈默的咳嗽声终于停了。菲斯特又十分有眼力见地递上一个装着温水的杯子。 略略缓了口气,沈默接过杯子喝了口水,润了润喉咙,微微喘息着,神色无奈地对佩斯曼说:“您看,如果没有菲斯特,我恐怕连出门都很困难。” 看着这样脆弱到惹人怜惜地沈默,佩斯曼十分理解地点了点头,严肃地轮廓都柔和了不少,压低声线,尽量温和地劝说:“冕下,您这样,应该好好静养才是,出行总会奔波劳累,恐怕不太适合您。” 沈默摇了摇头,坚定道:“谢谢您的好意,佩斯曼骑士,但你知道,我的身体情况……”他轻轻叹了口气,“若不趁着现在,恐怕,我就没办法再有这样的机会,将主对我的恩宠同样播撒给世人了。” 听到他如此崇高的理由,看到又这样他对主执着地虔诚,佩斯曼面上的神情越加和缓,对沈默的态度也更加温和了。 他说:“冕下,您要报答主对您的恩宠,也要保重身体才是。” 声音十分真挚,沈默立刻听出了其语意间的真诚。于是,将手中的杯子递回给菲斯特,对笑笑道:“是,我会注意的。” 佩斯曼点点头,神色又变得十分严肃,“您请放心,这一路,我也会谨遵教宗陛下的叮嘱,好好照顾您的。” 听到这话,沈默身后的菲斯特撇了撇嘴,幸好他低着头,才没让佩斯曼看到他这不屑又不敬地表情。 沈默也知道,其实约翰二十四世的意思,并非是真要让佩斯曼好好照顾他,不过是意在让他好好监视自己而已。 心中明白,他面上却丝毫也没表现出来,只面带微笑地看着佩斯曼,感激道:“那我就多谢您了。” 佩斯曼认真地点点头,伸手对着马车,做了个请的手势,“时间不早了,咱们该出发了,请您登车吧。” 沈默应了一声,便带上菲斯特一同踏着脚凳,上了车子。 一打开车厢那雕着精致画像的华丽木门,里头的环境变十分清晰地出现在沈默眼前。 这个车厢有一人来高,宽度将近两米,反正沈默若是想横躺在里头,是一点也没有问题。地上铺着雪白色的绒毯,踏上去,绒毛都能没过脚背,十分厚实柔软。 车子中间固定了一张小方桌,上头摆了一个茶壶和几个精致的托盘茶杯,旁边还放了几盘鲜果,那些诱人的果子上头,甚至还点缀着晶莹地水珠。 车厢两边是两个内嵌式的柜子,这柜子分了无数格,摆放东西十分方便。车厢的尽头,则是一个矮矮的榻,让面铺着柔软羽绒被子,那蓬松的感觉,只看着就知道躺上去会有多舒服了。 佩斯曼果然十分用心,准备的更是周到齐全,沈默再没什么好不满意的了。就连菲斯特都因此对这个被派来监视沈默的“敌人”多了几丝好感,没那么讨厌了。 菲斯特将带着的行李拆开,分门别类地放到车壁上的柜子格里,就在他将将把东西放妥的时候,佩斯曼那严肃地声音自外头响起:“冕下,请您坐好,我们要出发了。” 话音刚落,就响起一声清脆的鞭响,接着,沈默就感觉到身下的马车开始缓缓地移动了起来。 与此同时,整齐划一地马蹄声也响了起来,沈默一眼就从蒙着细纱地窗子看到五十个身着钢盔铁甲地骑士组成的骑士团,正包围着他的车子,跟随者车子的移动而催动胯/下的战马。 这些显然都是教廷里的精锐骑士,是教廷圣骑士团里的成员。只看了一眼,沈默就没了兴趣,将目光收了回来。 菲斯特轻声问:“冕下,您需要什么吗?” 沈默想了想,说:“把教典拿来吧,我想看看。” 马车行驶的十分平缓,坐在车内几乎感觉不到颠簸,菲斯特便也没有以“在马车上看书对眼睛不好”的理由反驳,直接从一个格子里头取出了教典,递给沈默。 沈默便坐在榻上,倚着车厢,捧着厚厚地教典一页一页地翻看起来。 因为顾忌着沈默的身体问题,佩斯曼没敢将行速提的太快,一直保持着一种相对于疾行来说,有些慢吞吞地速度。就这样龟速前进,磨蹭到了大下午,翡翠冷地边墙才终于遥遥在望了。 还没等一行人出城,一阵沸腾地喧哗声自后面追了上来。错乱地马蹄夹杂着嘈嚷地人声,就像一滴水溅入油锅里似的,耳朵里一片混乱杂音,让人听不清。 没过一会儿,有急促地马蹄声从后头赶上来了,“哒哒哒”地声响交杂在一起,甚至能感觉到地面都因这大部队的接近微微颤动。 听到这接近地异响,虽然觉得在翡翠冷根本不会有什么危险,亲自赶车地佩斯曼还是一把拉住缰绳,同时指挥骑士们将车厢围紧,同时抽-出枪来,戒备地往后望去。 没一会儿,他们就从遮天蔽日地烟尘中看到,那是一队与他们相同打扮地骑士,见到这边的队伍,就直奔着这边赶了过来。 佩斯曼一眼就认出来,领头的骑士正是他在骑士团内的同伴,斯林特。 没等斯林特带人靠近,佩斯曼就皱眉喝止道:“斯特林,这是阿蒂莱斯大主教的车驾,你们别冲撞了冕下!” 听到他的话,斯特林一把拽住缰绳,胯/下地白马长长地嘶鸣了一声,人立起来,但很快,就在他精妙地骑术控制下,妥妥当当地停住了。 摆了摆手,止住了骑士们地跟随,斯特林一脸焦急地驱使着马小步跑了过来,刚到跟前,便急切地大声道:“佩斯曼,你这一路,看没看到什么可疑的人?” 见他如此,佩斯曼的神色一下子凝重起来,回答说:“没有,发生什么事儿了?” “一言难尽。”斯特林失望地叹了口气,小声说:“那个血族跑了,教宗陛下正让我们追捕他呢。”接着嘟哝了一句,“跑都跑了,以那血族的本事,我们怎么追的回来。”可不追,又能怎么办呢? 听他这么一说,佩斯曼地眼睛不敢置信地瞪大,一连声追问:“跑了?!怎么跑的?那么多个大主教在场,而且,不是说做了万全准备?” 斯特林苦着脸,一言难尽地说道:“我没见到,但听说,好像是那个血族的异能不知怎么没禁锢住,又来了无数属下接应,所以就……这回真是伤亡惨重啊!” 说到这,声音压得更低了,“佩斯曼,你这次离开正是时候。我还听说啊,好像是教廷内部出了奸细!教宗震怒,正要让下面的人仔细排查呢!” “内奸?”佩斯曼脸色更沉更冷了,“怎么确定有教廷有内奸?而且,他一个人类帮助血族,又能有什么好处?” 斯特林说:“哎,我说,你怎么脑子不转弯呢?要不是没人帮忙,那吸血鬼为什么还能释放出异能啊?至于好处,”他声音又低了些许,“也许是为了钱,就咱们现在这教廷情况……也不是不可能。” 佩斯曼自然听出了他话内隐含之意,心中不满,却又知道这是事实。 从这一任教宗陛下胜任以来,教廷内部确实腐朽糜烂了许多,当然,这么个庞然大物,之前也有许多问题,只是这一任,尤其地让人察觉到一种不知道该怎么描绘地感觉。 似乎教廷正在往下坡路上急速滑去,好像现在,就能预想到日暮西山那一天的悲凉景象。想到这里,佩斯曼就叹了口气。 虽然对教宗陛下的一些做法看不过眼,但他又于他有恩,就算是为了教廷,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再说,他只是一个骑士小队的队长,甚至连骑士团长都不是,操这些心,又有什么用呢? 刚想和斯特林说,让他们继续往城门去搜,正在这时,又一个急促地马蹄声靠近过来。 一个骑士通过那五十人围城的人墙,狂奔到两人跟前,行了个礼,大声禀报说:“斯特林队长,奸细已经找到,而且溺死圣泉里了,教宗说不用继续搜捕血族了,让您即刻回去!” 斯特林和佩斯曼彼此诧异地对视一眼,又互相点点头。 斯特林望了眼紧闭着的车厢门说:“佩斯曼,我就不打扰冕下了,你替我转达问好吧。” 佩斯曼叮嘱:“嗯,回去小心。” 拍了拍他的肩膀,斯特林便调转马头,带着一众骑士们马蹄隆隆地跑远了。 从窗口内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又看了眼天际渐渐变成血色地霞光,沈默轻柔地抚摸着典籍粗糙却又萦绕着墨香气味地纸页,闭上眼睛,虔诚地默念起了上面用于安抚超度亡魂的内容。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风与树与歌づ小天使投的地雷!说的没错,习惯就好了,哈哈! 我家默默可怕吧?可怜的艾米尔,一路走好! 下一章,小攻就要出现啦!大家期待吧~ 第86章 敌人 傍晚时分,一行人终于来到了翡翠冷的城墙边儿。 天光虽还亮着,但出了城也没有合适住宿的地方,正好这里还有一家旅馆,佩斯曼就请示沈默,说最好在这里住上一晚。 沈默自然没什么异议,只说一路任由佩斯曼安排即可。 见到这一行人,得知队伍中除了诸位圣骑士外,还有一位大主教大驾光临,作为光明教廷的虔诚信徒,旅店老板自然是满心欢喜,又唯恐招待不周,态度诚惶诚恐地迎了出来。 因为身份关系,沈默没见到这位热情老板的面儿,一切都由佩斯曼交代安排,没一会儿,就入住了一间十分素雅地上等房间。 这间房子里东西都十分齐全,菲斯特在给他整理好床铺被褥、又伺候完沈默吃下晚餐之后,就让沈默以“累了一天好好休息”为由,赶回了自己的房间。 那位老板心细周到,在沈默晚餐过后,十分体贴地送了一大桶热水上来,让他好洗个热水澡,解除疲劳。 这一举动自然很得沈默的意,虽说一整天也就是在平稳地马车里头坐着了,既不劳累也不颠簸,但能有热水泡个澡到底是十分让人舒坦的。 沈默脱了衣服,整个人都浸泡在大木桶里,清透地水深度只到锁骨下方,留了肩膀、脖颈和脑袋露在外头。 正在他泡的好像四肢百骸的毛孔全都张开了,舒服地昏昏欲睡地时候,突然,他感觉到一股凉风从窗口吹了进来,可窗户明明是关着的,根本不可能透进什么风来! 一惊之下,沈默猛地看向窗口,只见一个小小地黑影“刷”的一下,从窗口飞入,速度极快,仿佛都能看到它身后急速掠过留下地一连串残影。 见此一幕,沈默瞪大眼睛,条件反射地一扬胳膊,“哗啦”一声,破水声响起,一道细白纯粹地光自他指尖像那黑影激射过去! 就在白光擦过那黑影边缘的时候,“唔!”一个男子的磁性闷-哼声骤然响起。 与此同时,那小巧地黑影骤然拉长变大,沈默正要第二次攻击时,一道带着戏谑、有些耳熟的声音在空寂的室内响了起来,“冕下,就算在下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您也用不着杀人灭口吧?” 一听这话,沈默攻击动作一停,望着突兀出现在这间屋子里的人,在昏暗地油灯光芒地照射下,辨认了一会儿,开口确认:“斯图亚特?” “哦,是我,冕下。”斯图亚特捂着被方才那道圣光擦过的左臂上头的血痕,一边心不在焉地回答着,一边将目光聚焦在沈默裸-露在外的身躯上。 欣赏又带着别样意味儿地目光,在沈默那浑-圆地肩膀、纤细修长的脖颈和精致小巧地锁骨上流连了一会儿,最终紧盯在水中若隐若现地白-皙胸膛和上头点缀着的两个粉珠上。 斯图亚特赞叹地夸奖道:“冕下,您的身体真美,简直和我想象中一模一样儿。”说着,眼神下探的时候,露出了显而易见地惋惜,“只可惜,不知道这下面,又是怎么样地一副美景。” 被轻薄了,沈默眉目不动,似乎半点反应也没有。只将胳膊重新放回温热地水内,淡定往桶壁上一靠,虽是仰着头看着对方,却半分也没弱了气势。 “阁下,还没来得及恭喜您逃离险境,捡回一条命。不过,您今天才才逃出来,就这么迫不及待地找上门,”沈默垂下眸子,漫不经心地拨-弄了下水面,“应该不是来说这些废话的吧?” “这怎么是废话呢?”斯图亚特眉毛邪气地一挑,靠近两步,来到木桶边,探出骨节分明地大手,似乎要摸上沈默的肩膀,“冕下的身子和样貌,一样儿美好地让我忍不住惊叹呢。” 就在他指尖只差一厘米就能碰到沈默肌肤的时候,突然触电一样儿地猛缩回手,一把捂住了胸口。难以忍耐地疼痛自心脏里涌-出来,像是心脏被狠狠地割裂了,全身肌肉都不由地跟着开始抽-搐。 斯图亚特那张十分好看的俊脸,此刻因为疼痛,扭曲地都不能看了,强咬着牙,额头上青筋乱跳,扣住胸口地手指摁地死紧,简直恨不能生生把那疼痛难忍地心脏给挖出来! 幸好,这痛苦只维持了短短地五秒钟,等痛苦像是突然降临一样突然消失,斯图亚特只觉得身体一轻,所有的不适全都没了,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方才的那场疼痛只是一场幻觉一般。 他仍保持着捂住胸口的姿势,眼眶里带着因方才的疼痛涌上来的生理性盐水,装出一副可怜兮兮地委曲相,“冕下,我还什么都没做呢!您可真心狠啊。” 沈默却不管他的惺惺作态,只慢条斯理地说:“阁下,水凉了,能麻烦您先出去,一会儿再进来吗?” 看着沈默那十分认真地目光,似乎颇有一种他不走,就再给他尝尝方才滋味的架势,无奈,人在屋檐下,为了不再平白无故遭受一场活罪,斯图亚特还是只能乖乖出去了。 等他再进来时,沈默衣袍已经穿的整整齐齐地了,正拿着一条宽大柔软地毛巾,擦拭一头湿漉漉地金发。 斯图亚特的目光不由被那一看就知道十分柔顺丝滑地头发吸引住了,才吃了苦头,于是强忍住上去摸上一把地冲动,虚握着拳抵在唇上,轻咳了一声,“冕下,需要帮忙吗?” 坐在床沿上,沈默瞥过来一眼,“不,谢谢。” 因为刚泡过澡,那碧透地仿似翡翠地眼眸中还带着些微水色,被这么波光潋滟地一扫,斯图亚特差点又控制不住想对他做些什么了。 为了掩饰某处急速膨-胀起来地突兀,斯图亚特扯过一把椅子,面对沈默,双-腿交叠着优雅地坐下了。 当然,作为一个无节操的血族老鬼,他这样做并不是为了遮掩什么尴尬,也不是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只是刚刚才吃了沈默的教训,不想又这么快再“享受”一回那“舒爽”到极点地待遇罢了。 他眼眸深深地凝视着沈默,低沉地仿似弦乐地磁性声音在室内响了起来,“冕下,昨天您说时间来不及,不方便多谈。那这会儿,您应该有时间和我谈谈,您到底想要什么了吧?” 沈默站起身,似乎毫无防备地背对着斯图亚特,将手上湿透了的白毛巾平平整整地挂回架子上。而后顺手抄起一旁小桌上头摆着的象牙梳,一边梳着头,一边悠悠回答:“当然了,侯爵阁下。” 说是这么说,沈默却没急着说条件,反倒是闲聊一般地说:“阁下,想必,您是知道的,我们教廷内部出了点问题。” “出了点问题?”斯图亚特嗤笑一声,“您这么说,可真是有够轻描淡写的啊,冕下。” 沈默说:“确实只是一些小问题,”他偏转头望了斯图亚特一眼,“至少在我眼里,它们并没有多难解决。” “哦?”斯图亚特抱起肩膀,身子往后一靠,倚到宽大地椅背上,这动作,让他恰到好处地表现出一种不屑来,“你们光明教廷这些年,糜-烂地连我们血族都要自愧弗如了。” “由上至下,全都在你们那位伟大地教宗地指引下,”说到“伟大”两个字,斯图亚特刻意加了重音,眼神里更是透出一丝讽意,“以神为名地实行些腐臭地勾当,现如今,你们教廷里,还有几个是干净的了?” “这的确算不上什么问题,”沈默看着他,唇边甚至还带着一丝笑意,不慌不忙地说:“我不是还有您么,阁下?” 斯图亚特指了指自己的鼻尖,“我?您想要加入我们血族吗,冕下?”他上下打量了一番沈默,语气暧昧地轻声说道:“若您有这个想法的话,我可是欢迎之至啊!” 放下手中的象牙梳子,沈默彻底转过身来,背靠着妆台说:“据我所知,您在血族中过得也不是很舒坦,这次您如此顺利地逃回去,想必,您的亲王殿下心中大约也不会有多高兴吧?” 听到这话,斯图亚特那双暗红色地眸子一缩,隐蔽地审视地了一番沈默,状似轻松地说道:“看来之前您就很关注我了啊,冕下,这还真是我的荣幸。” 沈默摇摇头,“确切的说,我不仅关注了您,甚至还有安第斯伯爵、那色菲斯公爵、肯特侯爵……您是我计划中的最佳人选,而这次,只是适逢其会罢了。” 斯图亚特深深地吸了口气,“看来,您的这个庞大的计划,已经准备了很久了,我只不过是整整好撞了上来——该叹息一声自己的霉运吗?” 沈默微微一笑,那俊秀至极的天使般地面孔,因这浅浅地笑容,变得越加美好生动。他那柔和却充满蛊惑地声音传入斯图亚特耳朵里,让他耳朵一麻,又仿似化作丝丝缕缕地网,一下子缚住了他的心脏。 他说:“阁下,相信我,这当然不是什么霉运,正相反,属于这是我们两个的幸运。” 那翡翠一般地眸子清清楚楚地映出斯图亚特地倒影,看着这样的沈默,斯图亚特心中不由怦然一动。 我们两个的幸运……吗? 凝注着沈默,他那双暗红色地眸子越发深邃,像是两汪血色氤氲地深潭,一眼望不到底。 他缓缓垂下眼睑,遮住眸子里那令人触目惊心地想要掠夺破坏的欲-望,唇角向上一勾,心中曼声反驳道:不,能遇到你,其实,只是我一个人的幸运。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天使风与树与歌づ、佐则投的地雷! 其实小攻对默默,这个时候也不是真正地爱哟,只是一种对特别的人和物地占有欲~不知道蔷薇表没表述清楚。 第87章 敌人 日子悄悄地划过,仿佛一切都没有什么改变。只除了常常会有一只吸血鬼在深夜里不请自来,而且死皮赖脸地不肯离开之外,沈默的生活十分平静安然。 每经过一个教堂,因为他的大主教身份,都会获得教堂内部极为热烈的欢迎。 而这个时候,沈默通常都会在这里呆上几天用于对教众们宣扬神的恩德,时间倒是长短不一,具体好像是看心情、又或者看行程。 不过每次他离开时,都能将这所教堂内部的所有教徒全都记得清清楚楚,名字都不会喊错一个。 因为他身份高贵,却又如此地平易近人,教堂上上下下的大部分教众都对他都十分爱戴。许多人默认这位样貌有若天使、性情圣洁悲悯的阿蒂莱斯大主教,根本就是神主派下来的使者。 于是,时间稍久一点,很多人就成了他的狂热粉丝,就像当初的艾米尔一样儿。他们会跑过来对他忏悔自己的过错,祈望求得神灵谅解,同时,不管他问什么,都不会对他隐瞒。 就这么一路走来,用了大概有三个月的时间,他们一行人即将抵达对光明教廷来说除了翡翠冷之外,第二个十分重要的城市——耶利奇。 翡翠冷是光明教廷的圣地,据说是当年的光明神主首次现身之地,也是光明教廷的发源地; 而耶利奇的重要程度虽及不上翡翠冷,但它的位置却十分紧要,非但位于大陆中心、经济发达、是联系光明教廷极和各个国家的重要枢纽,传说中,更是光明神主第二次临世之地。 因而,在耶利奇,光明教廷建筑了一间只是稍稍逊色于翡翠冷的大教堂,这座教堂,自然也成了教徒们心中除了翡翠冷外,又一个十分重要的圣地。 于是,这个城市中的教堂,自然也成了沈默必然要去游历地教堂之一,当然的,被安排在了他前进的路线上。 从上一个城市前往耶利奇的道路其实并不平坦,虽然佩斯曼已经尽量保持马车在以一个算不上快的速度上匀速前行,坐在马车里,沈默仍能感觉到一阵阵地颠簸摇晃。 因这糟糕的路况,菲斯特早就不敢将茶壶杯盘放在那张固定在车厢里的小桌上了,上路不久就统统给小心翼翼地收到柜子里,所有器皿全都隔开放置,还上下左右都放了软垫缓冲,以防碰撞碎裂。 当然,这并不耽搁沈默使用它们,若沈默有什么需求,比如说要喝水,菲斯特就会从里头取出保温壶和一只杯子,将保温壶中打好的热水倒在杯子里,递给沈默。 就在沈默刚喝了口杯中的水,润了润喉咙的时候,马车竟然停下来了。 “笃笃”车厢的木门被轻轻敲击了两下,佩斯曼那沉稳地声音同一时刻在外头响起,“冕下,打扰了,我有事要禀告您。” 沈默示意菲斯特打开的车厢的门,一股冷风携着湿气“哗啦”一声,扬起挂在前方的车帘,佩斯曼便立刻出现在他们面前。 菲斯特赶忙将车帘拉住,不让它重新飘回去,佩斯曼恭敬地对沈默行了个礼,沈默颔首回礼,同时问道:“出什么事儿了,佩斯曼骑士?” “是这样的,”佩斯曼说:“穿过前方的峡谷,我们就能进入耶利奇了,但现在的天气,说不好很快就会降下一场暴雨,若是前行,也许会有危险,但停在这里的话,又没有避雨的地方,所以我来请示冕下。” 听他这么说,沈默从窗口望了眼外头。 这里是一片荒野,前方是高耸嶙峋地山石和幽深狭窄地峡谷,那形成峡谷地山壁乍一看去,有些光秃秃地,到处都生着些不知名地野草,连棵稍微高大些的树木都没有。 厚厚地积云层层叠叠地压下来,好像天空都矮了几分,有狂乱地冷风裹挟着湿润地空气到处肆虐,将一片野草吹的摇来晃去,却一点也没影响到天空中那越来越厚重地墨色云层。 这模样,确实是一场暴雨即将来临的先兆。 沈默拧眉打量了片刻,却也没找到什么好办法。 停在这里,确实比较稳妥。但,正如佩斯曼所说,这附近根本没什么可以躲雨的地方,别说连棵树都没有了,就算有,下雨天哪个敢在树下逗留? 如果停在这儿,等会下雨了,他这个车厢倒是禁得起雨水冲刷,可剩下的那五十位只披着盔甲、带着兵刃水壶干粮却没有任何雨具地圣骑士们可就要遭大罪了。 没有火堆和热源,再在冷风冷雨中呆上一夜,还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当场病倒。 但要是进入峡谷,沈默又仔细地望了望天空,最大的问题是,他根本没办法判断,这场雨究竟会在什么时候落下来。 要是迟一些还好,但凡早一点,在他们还没穿过峡谷的时候落下的话,若是暴雨再大上一些,一想到可能随之而来的洪流,就会是一场灭顶的灾难。 这个决断十分不好下,却没多少时间给沈默犹豫了。他深吸了口气,严肃地对佩斯曼说:“耶利奇近在咫尺,停在这里没有丝毫益处,让骑士们打起精神,我们快一点行动,争取在雨落之前穿过这个峡谷。” “是!”佩斯曼行礼,干脆利落地应了一声,替沈默关好车厢的门,便去向其他人传达命令了。 大约猜到一会儿车子会是怎样地颠簸,菲斯特放开手中的车帘,十分机灵地来到沈默身边坐下。一手牢牢地把住床榻边沿,另一只手探到沈默身后,揽住他的肩膀,口中道:“冕下,抓紧我。” 沈默的这具身体确实很弱,受到太强烈的颠簸也许会出什么问题。知道他的好意,沈默也不推辞,伸出双手抱住菲斯特的腰,将自己整个儿固定在他的怀里。 须臾之后,沈默只听得佩斯曼喊了一声,“冕下,我们要出发了。”话音刚落,一声清脆地鞭响,车子猛然一晃,要不是有菲斯特,就这一下,沈默就能滚下榻去。 车子的速度果然变得很快,车轮在高低不平地道路上碾过,车子地颠簸也越发激烈起来,就好像两人不是坐在马车车厢里,而是误坐在一只野兽地背上,这野兽发了狂,随时都会将他们颠下去一样儿。 剧烈地晃动和震荡,让菲斯特的平衡保持地十分吃力,汗水湿透了前额,把住床榻的手掌爆出了青筋,在如此情形之下,他还是死死地咬住了牙关,将沈默牢牢地禁锢在自己怀里。 沈默双手紧紧环住菲斯特,一动也不敢动,看上去绝没有菲斯特那么吃力,但这并不代表他情况有多好。 这种程度的颠簸可不是他现在这样脆弱地体格能承受的来的,哪怕有菲斯特当缓冲和支撑,胸口还是一阵翻腾,喉咙里更是涌起了一股血腥气。 这种感觉很不好受,却也没有办法,窗户关了,他虽不能看到外头,也不知道走了多远。 但他清楚的是,他们这会儿必定是在峡谷之中急速行军,争取在雨未落下之前赶出去。这种争分夺秒的时刻,就算是身体再如何不舒服,也不能让佩斯曼停下。 于是,沈默只能咬牙硬忍,煎熬着等待着这一场折磨能够尽早结束。 这时天色已晚,又因为天气原因,星月皆无,幽深黑暗地峡谷仿似一个怪物张大的巨口,能将误入其中的人们吞噬得干干净净。 峡谷里头能见度很低,没有自然光照,众人便只能凭借着一点微弱地光源照亮前路,大约过了一刻钟左右,就在一队人艰难狂奔着来到峡谷中间路段的时候,雨未落下,却有异变突生! 几声“轰隆隆”地巨大声响回荡在峡谷之中,众人不由同时抬头向着传来异响地方向望去,只见峭壁上有几道十分巨大地黑影从上头向着这边滚了下来! 仔细辨认一下,众人全都倒吸了一口冷气,这些正在下落地巨大的黑影不是别的,正是约有几块半人来高地山石! 这些山石声势浩大地覆盖了这一小片区域,人们不由得骇然起来。别说这些石头还是从如此高地山壁上滚落了,单单是这体积,人被砸到,绝对会当场变成肉饼! 没人想体验下被砸成肉饼的滋味,于是整个队伍立刻混乱起来,所有人都疯了似地驱动胯/下的马匹,想要逃离这个必死之地! 几个人不要命地窜逃加剧了队伍地乱象,人叫马嘶,互相推挤踩踏,简直像是开了锅一样儿,乱成了一团。 如此情形之下,佩斯曼根本没法再驾驭车子前行,车厢太大了,行动起来本来就没那么方便,在前后护卫骑士们都混乱奔逃地情况下,想动都没那么容易! 而且更糟糕的是,正有两块巨石是正对着这边滚下来的,落地点绝对是在他们上方。要是被砸实了,那后果,他想都不敢想! 佩斯曼望了眼短短几秒内,已经滚落到半山腰地巨石,只能一把拽开车门,焦急喊道:“冕下,快出来!有危险!” 在巨响传来,车子骤然停下,众人慌乱喊叫逃窜的时候,沈默就本能知道有什么不对劲儿,他刚坐稳,想推开窗户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儿,佩斯曼那惊惧地叫喊声就传进了他耳朵里。 听到喊声,沈默半点也不迟疑,一把拽住菲斯特,跌跌撞撞地飞速冲向打开的门。刚一跳下马车,只听到上方有巨大地呼啸声传来还带着一股疾风,沈默抬眼一望,瞳眸一缩! 巨大的黑影正正笼罩在他头顶上方,尽在咫尺!沈默下意识地将身边地菲斯特猛往旁边一推,让他脱离了巨石地袭击范围,自己却已经是躲闪不及了。 菲斯特刚扶住山壁站稳,一回头便望见那块巨石兜头向沈默砸下,目眦欲裂地尖叫一声,“冕下!” 惊骇欲绝,声儿都裂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天使风与树与歌づ、佐则、拂晓的列车投的地雷!么么么么哒! 谢谢亲爱的们的表白!我也爱你们哟~ 还有,觉得蔷薇评论少的那位小天使,可以多多留评呀!这样不就多起来了吗?XD 话说,下一章的内容,应该还挺好猜的吧?就喜欢这样狗血的桥段捏~嘿嘿嘿嘿嘿~ 第88章 敌人 巨大的石块自上方急速降落,距离近到在如此昏暗地情况下,沈默都能看见上头凹凸不平地底部和错综复杂地纹路。 石块落下带动地疾风带起他的金发在空中凌-乱飞舞,“咔嚓”一道雪亮地电光划过天际,伴随着“轰隆隆”地雷声,“哗”的一声,狂暴地雨点瓢泼似的自天际浇下来。 沈默放弃地闭上眼睛。 就在他能感觉石块降至头顶,飞扬起的发丝已经接触到粗糙石面的那一瞬间,腰间一紧,似乎有什么箍-住了他,紧接着,身体骤然腾空,脚脱离地面,整个人都被带着极速斜飞出去! 沈默猛地睁开眼,茫然低头看去,只见一条修长地手臂牢牢地固定在他腰上,后背也感受到了一个十分宽阔地胸膛。 肆虐地风雨被身后的人挡住了,沈默偏头,瞳眸里映出一张十分邪异俊美地侧脸。 沈默神情一下子变得怔怔地,是斯图亚特。 天际那惨亮地电光刚刚消散,两人也才闪出巨石地阴影,只听得“轰隆”“轰隆”“轰隆隆”,巨大地石块接二连三地落到地上,整个峡谷都因此剧烈地震荡起来,一时间,碎石迸裂,山摇地动。 巨石轰然落下,无数未能及时逃脱的人和马匹都在一瞬间被碾成血沫肉泥,雨声和石块落地地巨声隔断湮灭了无数地惨叫,迸溅地鲜血和残肢,在雨夜中,简直就像一场来自地狱地残酷地默剧。 沈默先前乘坐地马车受到了更好地“照顾”,两块巨石一前一后地并排落在上头,车厢在如此重击之下已是四分五裂,看不出原先地模样,只在巨石旁边,散落着无数碎片残骸。 十分明显,这场袭击完全是针对他的阴谋。 大雨迷蒙了所有人的视线,就算是刚喊出口就狂奔向沈默、意图拯救他的菲斯特,在让人睁不开眼地如注大雨中,也没见到那一闪而过,掠走沈默的黑影。 两秒后,沈默只觉身体一沉,瞬间脚踏实地,连冷冽地风雨都一下减弱了不少。 斯图亚特揽着他,躲在了另一侧崖壁的暗影里。 有微微地凉意从身后靠了过来,斯图亚特那十分邪魅性-感地声音贴着耳廓,传进他耳朵里,“您现在应该是个死人了。让我带您回去吧,冕下?” 沈默偏偏头说:“现在,送我回石头边上,你躲到我兜帽里。” 斯图亚特不满,“您就这么对待救命恩人吗?” 沈默没管他的抱怨,眯眼望着对面,只见菲斯特悲凄地大叫了一声“冕下!”,然后,不顾瓢泼一般地冰冷大雨,跌跌撞撞地冲向应该压住沈默地巨石。 知道自己没多少时间能耽搁了,沈默凝睇着斯图亚特暗红色地眼眸,命令一般地说:“送我回去,过后补偿你!” 看出他眼中地坚定执着,要是再拖沓,恐怕沈默就好发飙了,斯图亚特只得撇了撇唇,强调了一句,“记得你说的话,条件我来提。” 说完,也不等沈默答应,便一把揽住他地腰-肢,展开背后那巨大地黑色蝠翅,“刷”地一闪,又把他送回了原地。而后依言化成小小地蝙蝠形态,却没听话地钻进兜帽,而是钻进了沈默脖颈后地衣领里。 异类那滑顺冰凉地小小身子一贴到脖子那敏感温热地皮肤上,沈默不由打了个哆嗦,身子也立刻僵了一下。他刚想反手把那只作死地蝙蝠从里面掏出来,菲斯特却在这时恰好赶到了。 于是,沈默只能尽力忽略掉正自脖颈开始,慢慢顺着脊背滑下去地那只该死地蝙蝠,强忍住将它一把拽出来人道毁灭地冲动,住了手。 “冕下!”菲斯特带着哭音地呼唤声,隔着风雨和巨石,隐隐约约地传进沈默耳朵里。 正在他扑到石头边,正要试图将巨石推开时,一道在如此漆黑地雨夜中乍起地亮光柱,一下子吸引住了他的视线。 顺着那仿佛接通天地一样地光柱看去,他以为埋在巨石下面的沈默,却出现在了那明亮又震撼人心地光柱里。 如此壮观又神异地一幕,简直像是神之降临。 菲斯特呆呆地望着,口中喃喃,“……冕下?” 沈默点点头,轻声唤道:“菲斯特。” 话音出口,那通天彻地地光柱轰然破碎,化作无数星星点点地琐碎光斑,萤火虫一样儿闪烁着漫天漫地地飞散开来,而后,在狂风大雨之中一点点消失无踪了。 这时,菲斯特才仿佛确认了沈默的真实,连滚带爬地飞奔过来,跪在他脚边,伸了伸手,却不敢碰触沈默,只能颤抖着声音叫,“冕下……” 沈默冲他微微一笑,探出手摸了摸-他的头顶,“菲斯特,别怕,我在这里。是神救了我。” 话音刚落,沈默就察觉到后腰地位置挨上了浅浅地一下,像是一只闹脾气地小-乳猫,不轻不重地给了他一爪子。 不必说,沈默也知道是谁干的。他却没做出其他反应,只微微眯了眯眼睛。 菲斯特自然不知道这暗地里地官司,听沈默这么说,一把抱住他的双-腿,语无伦次地激动哭叫道:“冕下,您还活着!太好了,真是,真是……太好了!” 这个时候,同样看到了那道神灵降世一样地壮观光柱地佩斯曼也赶了过来,一眼就见到他以为已经身死与巨石之下地沈默。 这一下吃惊不小,佩斯曼见了鬼似的瞪大眼睛唤道:“冕下?” 沈默冲他微微颔首。 确认了这不可思议地事实,佩斯曼眼中也涌上了狂喜,激动地连声问:“冕下,您还好吗?” 沈默虔诚地做了一个礼拜地姿势,“多亏神主佑助,佩斯曼,我很不错。” 话音落地,另一边地腰窝同样挨上了表示不满地一爪。 沈默暗自深深地吸了口气,强自抑制住将那只在自己后背上爬来爬去、还要时不时捣乱一下地混蛋掏出来一把捏死地欲-望,弯腰把跪在他脚前的菲斯特拉起来。 同时,端着一贯平静圣洁地表情,不等佩斯曼再询问什么,示意了下仍在“哗哗”落下地暴雨,微笑着对他说:“佩斯曼,这里不是久留之地。当务之急,我们要快点从峡谷出去,有什么话,等安全了,再说不迟。” 这个时候,佩斯曼才注意到,因为峡谷地貌原因,就这么一会儿功夫,急遽上涨地雨水就已经到了脚踝。照这个趋势下去,很快,他们所有人都要被雨水淹没了。 若再倒霉一些,他们也许会遭遇一场洪流袭击! 想到这一点,找到沈默、见到他完好无损生还地狂喜都被这迫在眉睫地危险局势给冲淡了,佩斯曼心急如焚地一拉两人,“走!我带你们出去!” 虽然那些被推落下来的巨大石块,造成了峡谷的拥堵,但这对没了马匹、只能依靠步行的三人来说,倒是形不成什么障碍。 更令人庆幸的是,也许是因为大雨的阻碍、又或许是确认了沈默地死亡,那些将石块推落山崖地袭击者也不知道撤退到哪里去了。没了这群躲在暗处、虎视眈眈地不轨之徒,三人的行动,又安全上了不少。 在峡谷中冲过地水流越来越急,为了不滑倒掉队,三个人彼此间紧紧地挽着胳膊,充当互相拉扯的绳索。身体虚弱地沈默被两人夹在中间,身为骑士地佩斯曼在前头探路,菲斯特护在沈默后头,紧紧跟随着他。 除了湍急地水流和浇的眼睛都睁不开的大雨之外,脚下嶙峋不平地山石也是极大地障碍,走着走着,时不时就有谁会因为看不到脚下,踩到了石块,同时被急促地水流冲击以至于脚下不稳。 而每当这个时候,他就能借助到另外两人地力量,让自己不至于跌倒受伤、甚至被水流冲走。 就这样,三个人一路跌跌撞撞地前行,在水已经漫到腰部的时候,终于有惊无险地来到了峡谷外面。 这条峡谷只是狭窄,倒并没有多长,大约也就三四十米的模样儿。峡谷外是与另一边一样平坦地荒原,从险峻狭窄奔涌过来地急流,在这广阔地地形里遽然散开,水位于是又回到了脚踝深浅的地方。 站在峡谷外头,感受不到那险象环生、好似要将几人吞噬下去的湍急水流,三个人同时劫后余生般地嘘了口气。 佩斯曼偏头看着沈默问:“冕下,我们现在怎么办?是要找个地方躲躲,还是……” 佩斯曼这么问,沈默却也没什么好主意。 对他们来说,不管是找个地方躲躲,还是冒着大雨徒步赶往耶利奇,其实都不是什么好主意。 冰冷地雨水“哗哗”地不住浇灌下来,似乎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 天幕一片漆黑,雷声滚滚、银蛇一样地电光时不时就要撕裂苍穹,如此频繁地电闪雷鸣,预示着这场雨,一时半刻也不会中止。 经过这么长时间地雨水冲刷,又在那样湍急地冷水中泡了许久,其实三个人这会儿早已经筋疲力尽了,找地方躲躲确实是大家都希望的,可问题是,实际操作起来,基本没什么可能性。 这边和峡谷的另一边一样儿,都是无边无际地荒原,出了草和水,没有树木、没有房屋,山壁虽然凹凸不平,可那凸出来的部位也只有沈默半个肩膀宽,根本就没办法给众人提供庇护。 但要是冒着大雨往耶利奇走? 沈默将手搭在眼眶上方远眺,透过雨幕,直至目极之处,才能隐隐约约遥望到一个若隐若现地拳头大小地黑点,那就是他们的目的地,耶利奇。 光用眼目测,沈默就知道这距离有多遥远了,单凭双-腿想走过去,也许要走上一天一夜才行。 又淋雨、又跋涉,不管佩斯曼和菲斯特如何,就以沈默现在的身体来说,恐怕还没到半路,他就顶不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天使风与树与歌づ投的地雷!么么哒! 昨天收藏2017个,超级有纪念意义,蔷薇都给截图下来了!是个好兆头呢,哈哈~ 啊,对了,蔷薇问了编辑改笔名的事情。结果,编编说,负责的人早就放假,所以要改也要等年后了,_(:3J∠)_ 等的好心焦~ 第89章 敌人 正在沈默皱着眉,左右为难的时候,一个小小地声音自耳边传来,“有个山洞。” 沈默一惊,这才发现,原来在他没注意到的这么会儿功夫,斯图亚特已经爬到了他肩膀上,趴在他耳畔,十分机灵地躲藏在他的头发的阴影里了。 因为天色十分阴沉、光线昏暗、加上雨幕遮掩了他身上的黑暗气息,佩斯曼和菲斯特两人谁也没发现,沈默身上竟藏了只属于黑暗势力的高等血族。 浩大地雨声和雷声遮住了如此细小地声音传递,因而,只有沈默一个人听到了斯图亚特的声音。 “在哪里?”他也小小声地问。 斯图亚特出乎意料地没卖关子、提条件,干脆利落地说:“左转,直走五十米,被一些藤蔓遮挡住了。” 沈默刚想问他是怎么发现的,突然想到,斯图亚特现在可是一只蝙蝠。而蝙蝠这种生物,无需眼睛看见,遇到物体后,反射回来的声波会告诉它们,周围具体都有什么。 不光是物体的大小和具体模样儿,就连距离都不成问题。 于是,他又把这没什么营养地问话给吞了回去。 沈默偏头,像是终于思考清楚了决定一样儿,清了清嗓子大声说:“佩斯曼,顶着大雨用双腿走到耶利奇,这对我们来说,太不现实了。不然,我们顺着山壁搜搜看,有没有隐藏着的山洞?” 佩斯曼也拿不出什么好主意来,冷雨狂风中呆了这会儿,他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在发着抖,上下牙齿更是不住地轻叩在一起,发出了“咯咯”地声音,再看看另外两人已经冻成青紫的脸色,想必自己也好不了多少。 这种情况,确如阿蒂莱斯大主教所说,就这么冒雨跋涉的话,如此遥远的路,又是这样该死的天气,就算他和那个仆人还能勉勉强强顶得住,不会直接一命呜呼,本就体弱的阿蒂莱斯大主教却十分危险了! 先不说,这一路相伴着走来,因为对方的举动和性情,他很欣赏阿蒂莱斯大主教的为人,更钦佩他对神主的忠诚,就算作为守护者的圣骑士的责任使命来说,他也绝不能允许一位大主教就这样在他面前没命! 想到这里,他神情坚毅地冲沈默点了点头,一指左手边的山体,“阿蒂莱斯大人,您和菲斯特往这边找,”反手向另一侧示意,“我去那边。” 现在这种情形,只能向神祈祷,这附近的山壁上,真有一个能供三人躲避的山洞了。哪怕只能容下阿蒂莱斯大主教一个人也好。 沈默郑重地说:“好,找到了就彼此大声呼叫,注意安全!” “是!”佩斯曼应了一声,抹了把脸上的雨水,干脆地转身走了。 沈默也在菲斯特的搀扶下,深一脚浅一脚地顺着山壁摸了过去。 往前走了大约五十米,沈默果然看到了一大片叶子十分繁茂地藤蔓垂挂在山壁上,狂风将它们捶打地动摇西晃,骤雨打在叶片上,发出“刷拉拉”地声响。 透过被风吹开的藤蔓缝隙,沈默真看到了里头似乎藏着一个黑漆漆地山洞模样,但因为周围环境十分糟糕,人们很容易因为雨水藤蔓分散注意力,若不是预先知道、或是眼睛很尖的话,很容易就忽略了过去。 因为和菲斯特靠的太近了,沈默并不敢和正惬意地趴在他肩膀上一动不动地斯图亚特交谈确认。他一把拽住还要往前走的菲斯特,指着那里,抖着声音,大声说:“菲斯特!你看,藤蔓下面,是不是山洞?” “山洞?”一听到这个词儿,菲斯特猛地止住了脚步。 他偏过头,仔细地打量了一番沈默指着的方向,脸上瞬间出现狂喜地神色。于是,他松开拽沈默的手,迫不及待地说:“不知道那里有没有什么危险,冕下,您在这稍等一下,我先过去看看!” 沈默冲他微微颔首,知道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却还是叮嘱道:“小心!” “是!”菲斯特应了一声,便匆匆来到藤蔓边儿,小心翼翼地扒开绳索一样儿不住摇晃地藤蔓,探身进去了。 喉咙里瞬间涌起一股痒意,沈默捂住嘴,拼命抑制住咳嗽地冲动,哑声对斯图亚特问:“山洞里没有危险吧?” 斯图亚特的回答却十分怪异,“你很在乎你的仆人?你喜欢他?” 沈默皱起眉,不明所以地说:“菲斯特一直细心照顾我的起居、对我十分忠诚,我当然在乎他。至于喜欢——” 斯图亚特勾住他长袍地爪子突然紧了紧。 沈默理所当然地说:“我的一切,包括忠诚、尊敬、爱慕、崇仰、灵魂……全都奉献给了我的主,喜欢当然也是。” 听到这个出乎意料却又情理之中地答案,斯图亚特一瞬间不知道对这么个答案该不该满意,只是突然有些憋屈,就觉得好像憋了口气,噎在胸腔里,上不来下不去。 明明最开始,他就是被这人的矛盾所吸引住的。 表面上看,他简直就和那些十分标准地野心勃勃、贪婪纵-欲地蠢货们一样儿,心肠狠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种人,本该污七八糟、丑陋难堪,隔着老远,都能闻到一股腐臭味儿。 连血液都好像沾染了从灵魂里透出的腐朽,难喝到,就连他们这些吸血鬼,都不屑于吸食。 可矛盾就在这里,明明也有着那样儿的所作所为,这个人的灵魂竟然是纯净的! 他能看出他对他的神主的爱戴崇敬完全是发自内心,似乎一点也不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违背了他的主、他的教义,简直就像个孤独地修行者,执着地踽踽独行在自己认定的道路上,内心强大而坚定! 而且他的异能更是证明了这一点,如此矛盾、如此特别,独一无二地简直就好像本身灵魂里就能发出光芒来一样,很难不引起他的兴趣。 可现在,不知怎地,明明吸引他的,就是他这种矛盾的特质,他更是早就知道他内心里早就把自己奉献给了那个所谓的神灵。 但现在直面对他这种理所当然地模样儿,心中不知怎地又涌起一股莫名的懊恼,更有一种疯狂升腾起来地破坏欲。 想把他的灵魂染黑、将他也拉进深渊,最终变成和他一样儿由内至外的黑暗同类,让他痛苦、让他难受,让他……再也离不开他。 抓住沈默衣服地爪子瞬间勾的更紧,“撕拉”一声轻响,厚实的布料被尖锐地爪尖撕裂,雨声却把这异响掩埋住了,离得如此之近地沈默也没能听见。 没发现斯图亚特的异样儿,正在沈默要把话题转回来的时候,菲斯特一脸喜色地从藤蔓里头冲出来了。他一冲沈默边挥舞着手臂,一边大声喊道:“冕下,快来,里面没危险!” 沈默便也顾不上问斯图亚特话了,紧走几步,来到藤蔓边儿。 菲斯特一只手扒拉开不住颤动地藤蔓,另一只手扶着沈默,口中说道:“冕下,您先进去躲躲,我去喊佩斯曼骑士。” 沈默冲他点了点头,穿过被扒开地藤蔓,钻进了山洞里。 刚迈进入山洞,周围霎时间安静了下来,喧嚣狂暴的风雨全都阻隔在了外头,没了冷风骤雨地摧残,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趁着菲斯特去喊佩斯曼不在身边,沈默释放出圣光形成一个拳头大小地圆球浮在半空,明亮柔和地光线,瞬间照亮了整个山洞。 这个山洞不大,也就五平方米左右,放不了什么大物件儿,呆下他们三个人倒是绰绰有余了。 这个山洞看不出是自然形成的还是什么生物挖掘出来的,外边的洞壁有些潮湿,上头还挂着晶莹地水珠,里头倒是十分干燥,只是摸上去有些冰冷粗糙。 角落里生着些枯草,也许一会儿,能靠着它们点一个火堆,外头的凄风冷雨虽然吹不进来,可湿透了的衣服贴在身上的感觉可不太好受,温暖明亮的火光,就算不能烤干衣服,也能让大家舒服一点。 “阿尔瓦,咱们能谈谈……”斯图亚特刚一开口,就被沈默挥手打断了。 他神情突然变得十分凝重,因为想到了一个问题,这个空间这么小,又没了外头雨幕的阻隔,斯图亚特的黑暗气息便十分明显,就算佩斯曼这个对气息迟钝的圣骑士,也能感觉到他的存在,更不用说菲斯特了。 沈默探手一把抓住菲斯特,将他一个巴掌大地“娇小”身体捧在手心,看着他劈头盖脸地说:“一会儿,菲斯特他们就回来了,我用圣光给你做一个笼子,你乖乖呆在里面,这样他们就发现不了你了。” 一听这话,斯图亚特赶忙蒲扇了下翅膀,口中说:“喂,你别……” 沈默却不管他的抗议,直接动手,数道圣光自掌心发出,弯曲成笼子的栏杆,最终在顶端汇聚在一起,形成一个精致小巧地牢笼,正正好把张开翅膀地斯图亚特困在了里头。 如此一来,斯图亚特身上的浓郁的黑暗气息就完全被圣光的神圣气息遮掩住了,除了被困住的当事人颇有些不满之外,一切都十分完美。 沈默将从圣光形成地牢笼提到眼前,凝注着那只小巧的蝙蝠地红色眼睛,微微一笑,“乖一点,一出发就放你出去。” 斯图亚特气鼓鼓地说:“你这是恩将仇报!” 听到外头越来越紧地急促脚步声,沈默将食指竖在唇边“嘘”了一声,一把将这个小巧的笼子装进了宽大地袖子里。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天使风与树与歌づ、佐则、半妖神殿下投的地雷!笔芯! 本来感觉已经没什么网站盗蔷薇的这篇文了呀~可为什么这么一搜,又发现好多个!而且还差点就跟进了! 难道就不能放过我么~ T T 蔷薇决定再防/盗试试,[握拳] 第90章 敌人 果然,沈默刚把斯图亚特收进袖子,佩斯曼和菲斯特就扒开门口的藤蔓进来了。 一进来,看到那悬浮在半空的圣光球,佩斯曼先是愣了一下,接着若有所思地垂下头。 这一路走来,他从没见过阿蒂莱斯大主教施展光明圣术,本以为是他太过体弱无力施展,可看今天这个圣光球,现实和他预想中的似乎有些差异。 虽然沈默已经特意减弱了自己的施术效果,但他的圣光太过纯粹了,却还是让佩斯曼察觉到了这其中的微妙。再一联想到今天这场莫名其妙地袭击,他心里不由地“咯噔”了一声。 按理说,以光明教廷在这片大陆上的威名,看到他们这一行人,根本没有哪个毛贼会有胆子袭击他们。更何况,那些人扔下石头就撤退,根本没有下来搜刮财物的举动。 如果,他们不是为了钱,又是在图谋什么呢? 如此一来,所有答案都昭然若揭。 越想,佩斯曼的脸色就越难看,他感觉自己好像陷在了一个大麻烦里,不知不觉就被卷入了一场教廷的内部纷争。 虽然说,他本来应该是教宗那一方的人,无论如何也应该站在教宗这一边才对,可…… 佩斯曼偷偷瞥了眼头发衣服全都湿漉漉地贴在身上的沈默,就算是这么狼狈的时候,阿蒂莱斯大主教面色平和地站在那里,依旧是如此高贵圣洁,令人肃然起敬。 想到他对神主的忠诚与坚贞,再想想这一路走来,他在每一个教堂,对每一个教众的态度,和蔼、慈悲、平和、宽容…… 相对于拥有如此这样令人敬仰的不凡人格魅力地阿蒂莱斯大主教,记忆中的教宗陛下,要逊色太多了。 思绪转到这里,不知怎地,佩斯曼心中顿时涌起了一丝悲哀,脑子里更是不由自主地升起一个想法:如果现任光明教廷的教宗是阿蒂莱斯大主教的话…… 这个想法一经浮现,佩斯曼整个人就是一惊。他怎么能有这么大逆不道地想法!别说光明教廷的教宗都是由神灵指定的,不容凡人亵渎,教宗陛下曾经可是救过他的命! 想到这里,佩斯曼再不敢看沈默了,他微微偏开头, 沈默倒是没发现佩斯曼地古怪,也没想到不过是一个圣光球术,就暴露了如此多的信息。他这会儿只将注意力全都放在袖子里的斯图亚特身上。 见菲斯特和佩斯曼都没往自己袖子上看,显见,圣光球散发出来的神圣气息,起到很好的遮掩效果,他们都没发现三人间混进了一个高等血族,沈默这才彻底放下了心。 几秒钟后,心理素质颇为强大的佩斯曼终于从别扭不安地情绪中回过神来了。 借着圣光球发散出来的乳白光线,他仔细地打量了一圈周围环境,轻咳了声,指了指那边的枯草对沈默说:“冕下,您在这稍站一会儿,我去把那些枯草拔下来,等会儿用火石点燃了,这里的温度就能稍高一些了。” 沈默冲他点点头,“麻烦你了,佩斯曼骑士。” 佩斯曼却摆摆手,神情严肃道:“照顾好您是我的职责,让您遭受这样的不幸,已经算是我失职了,这点小事儿是我应该做的。”说完,也不等沈默再说什么,直接奔着那生着枯草的地面去了。 看到佩斯曼自己去拔草,站在一边儿的菲斯特有些过意不去,也小小声地跟沈默请示了一下,同样跟了过去。 两人一个拔,一个收捡,配合的十分有默契,效率更是大大加快,没一会儿,就归拢了一小堆儿枯草。 唯恐沈默等久了着凉,菲斯特先把这一小堆枯草抱过来,用佩斯曼给他的火石点燃了,让沈默先行取暖。 见他走过来,沈默一把掐住了那只不管不顾、也不在乎被圣光伤害、一点也不老实地用嘴啄他手心、拿爪子扒拉他地老蝙蝠。 等火堆点燃,菲斯特便脱了外套烤起来。感觉烤的差不多了,将其叠成较厚的方块,这才让沈默在衣服上坐下来。 安顿好沈默,他就又去给佩斯曼帮忙了。 菲斯特刚走,沈默袖子里的那只老蝙蝠又不安分起来,他又抓又挠、又舔又咬,弄的沈默手心又疼又痒。迫不得已,沈默只能背对着那两人把他拿出来,皱着眉,比量了个口型,“做什么?” 斯图亚特伸出翅膀,用小小地尖端指了指沈默的怀里,意思是要呆在那里。 沈默:“……” 果断地把他重新收回袖子里。 斯图亚特压得低低地声音传来:“你不把我放怀里,我就让他们发现你勾结了血族!” 沈默动作一顿,十分想让这只不知好歹地畜生再好好感受一下撕心裂肺地感觉。但刚想牵动咒印,却又想起刚才危急时刻,斯图亚特从天而降,将他从死神手中夺回的模样,发狠地心就不由软了软。 于是,没法子,沈默只能把那只小巧地笼子从袖子里塞进了怀里。 终于达到目的,抗争获得胜利,斯图亚特在沈默怀里满意地滚了滚,心中十分有出息地涌起了一股得意。而后,果然老老实实地,再不闹腾了。 将整个山洞里的枯草全都收拢到一起,菲斯特和佩斯曼才各自抱着一大捆,往这边过来了。 佩斯曼和菲斯特商量好了他们各自地守夜时间,一同催促沈默赶快休息。没法子,沈默只能放弃了也帮忙守夜的想法,怀揣着一只蝙蝠,在火堆旁坐了一会就模模糊糊地睡着了。 三人好容易找到一个栖身之所,因为条件简陋,沈默这觉睡的不甚安稳,半夜咳嗽醒了好几次,非但是他,另外还要守夜的两人要更加难熬。 当然,这一夜没能睡好的,不仅仅是这两个人。除了那些从峡谷中逃出来却心有不安的骑士们之外,因为某些缘故,翡翠冷也有人整夜难眠。 已经是深夜了,约翰二十四世的寝宫内却仍是灯火通明,显见的,光明教廷的教宗陛下直至此时还没安寝。 有淫-绯地声音从门内传来,圣女朱莉跪在约翰二十四世身前,头埋在他胯/间,大主教莫伊身上则跪坐着个不住上下起伏地美貌修女,两人一边享受着,一边惬意地品酒交谈。 莫伊说:“陛下,我不明白,您为什么不安排佩斯曼做这件事儿呢?若是他的话,这次行动可就更方便了。” 约翰二十四世摇摇头,“你不明白,莫伊,佩斯曼确实忠心于我,可他的性子太耿直了。我跟提议让他跟着阿蒂莱斯,也不过就是做个幌子罢了,这样,就算阿蒂莱斯有什么防备,也会将注意力放在佩斯曼身上。” 听到沈默的名字,朱莉地动作不可察觉地一僵,嘴巴上却毫不迟疑仍旧保持着舔-弄地频率,只是眼睛瞪大了,耳朵也悄悄地竖了起来。 莫伊用担忧地口吻说:“也不知道利斯那小子行不行……” 约翰二十四世嘬了口高脚杯内鲜红色地美酒,“放心吧,一会儿就能有消息了。” 朱莉还在竖着耳朵等下文,却没想到,说完这句,两人便又转移话题谈起别的了。 半刻钟后,“当当当”的几声轻响,十分有序礼貌地敲门声传了进来,侍者恭敬的声音在外响起,“陛下,普利大人求见。” 一听这话,约翰二十四世一改不紧不慢地享受态度,猛地按住朱莉脑袋,狠狠地动了几下,接着,身体一僵,轻微抽搐了会儿,闭着眼,舒服地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莫伊也揽住那修女的腰,动作数次之后,也低吼了一声。 销-魂地感觉渐渐平息,两人一同推开身上的女人,整了整衣服。 这时,听到里头的吩咐,门外的侍者给普利打开了门,约翰二十四世冲朱莉和那修女挥挥手,命令道:“下去吧。” 朱莉虽十分不甘心,却也不敢违背,只能佯装身体不适,和那修女互相搀扶着,动作慢吞吞地往门外走去。 在门关上之前,她仿佛听到普利十分兴奋地声音,“启禀陛下,大事已成——” 轰的一下,朱莉只觉着眼前一黑,腿一软,多亏了另一个修女的扶持,不然就跪在地上了。 门在她身后关上了,就算她再怎么竖起耳朵,也什么都听不到了。 —— 三个人外加一个被装在笼子里的吸血鬼,就这样在这个小山洞里过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太阳露出了脸,天边倒悬着一座彩虹桥,暴雨终于停了。 还未等三人从山洞里出去,就听到整齐划一地“哒哒”马蹄声从外面传来,明显是个大部队,马蹄声震得整个地面都在轻颤。 不知想到了什么,佩斯曼一下变了脸色,他一把扯住了想要出去看看究竟的菲斯特的袖子,自己来到藤蔓前面,扒开一条小缝儿向外看。 约有百个身披铠甲地骑士骑着高头骏马,马蹄隆隆地从远方急速奔过来,队列整齐,气势非凡,一看那铠甲,佩斯曼就认出来,这些人,正是属于光明教廷圣骑士团的成员。 犹豫了一下,佩斯曼回头看向沈默,也不多做解释,只叮嘱道:“冕下,您和菲斯特先在这里等等,我先去看看,若是我回来喊您,您再出去。” 说完,他独自个儿扒开藤蔓出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天使佐则投的地雷!么么哒! 哈哈哈,昨天竟然防住了!盗走的都是防、盗章呢~23333333333 第91章 敌人 过了一会儿,佩斯曼赶着一辆大车回来了,他身边还跟了两个骑士,其中一个,沈默竟觉得有些面熟。 略略一想,他就记起来了,这个骑士是之前和佩斯曼一起护卫着他的那五十个骑士中的一个,名字好像是……哈瑞特? 那骑士一见沈默,便当即跪在他脚边儿痛哭流涕,愧疚万分地说:“抱歉,冕下,我身为您的骑士,没能尽到护卫您的职责不说还临阵脱逃,我有罪,我……” 沈默像平日里安抚在他面前忏悔的那些人一样儿,将手放在他头顶上,声音平和地打断他:“哈瑞特,你去搬救兵,只能说明你的勇敢机智,恐惧不过是人之常情,神主必会赦免你。” 没想到沈默竟然记得他的名字,哈瑞特越加感动,也越加崇敬他了,愧悔的心也越发地真心实意起来,又说了些感激敬仰地话。 沈默便又温和地劝慰了他一番,这才在菲斯特的扶持下,登上了车子。直到菲斯特关上车门,厚重的木板才隔绝了那道蕴含-着无限尊崇仰慕地狂热目光。 马车行了约有一个时辰,沈默终于来到了耶利奇,驻守耶利奇地主教汉斯在拜见过沈默之后,安排他住进了一见十分宽敞明亮地房间。 一进房间,沈默便发现,汉斯安排的十分周到,非但家具物什十分齐全,就连换洗衣物都在房间里放了满满一大箱子。 而且这房子里还有无数扇小门,跟随过来伺候的侍者恭敬地将这些房间内的小房间一一介绍给沈默,指向最后一扇木门的时候,介绍说:“这门后是特意修建的温泉池子,冕下,您可以在里头沐浴。” 沈默点点头,示意清楚了便偏头对菲斯特说:“我有些饿了,你和爱蒙一起去拿些饭菜回来,顺便熟悉下环境。”看向爱蒙,微笑,“你可以带带菲斯特吗?我们刚来,不太熟悉。” 听到自己名字从沈默口中吐出,爱蒙先是一脸惊讶,接着就激动地连连道:“当然,当然了冕下,我十分乐意。” 菲斯特知道沈默不习惯人伺候他沐浴,也不拒绝,跟着受宠若惊地爱蒙一起走了。 从箱子里拿了一套干净衣服,带上毛巾等沐浴用品,沈默推开了那间据说是温泉池子地木门。 一进门,一股湿-润地空气便扑面而来,白色的雾气在白玉建造而成地池子上方缭绕,内部有潺-潺地细微水声传来,细看就能发现,池子里的水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缓缓地流动。 沈默反手锁上门,没急着跳进热腾腾地池水里,而是把手探进衣襟,把装着只老蝙蝠地圣光笼子掏了出来。而后,也不见他如何动作,那由乳白色圣光组成的条条栏杆便从顶端开始消融,魔幻般地消散在空气中。 从圣光笼子里解放出来,斯图亚特却没急着挪地儿,小小地身子骤然拉长变宽,没用上一秒,一个俊美邪气之极地男子便出现在了原地。 两人位置重叠,他这么一变身,沈默只觉着身上骤然一沉,冷不防地就被他给扑倒了。 斯图亚特反应十分灵敏,在沈默往后仰的时候,十分迅捷地将右手垫在他后脑,同时左手撑在地上,作为缓冲。因而,虽然被压倒了,沈默却并没觉得有多痛。 如此一来,两人一上一下倒在地上,鼻尖之间几乎没有空隙,呼吸相互纠缠,斯图亚特将沈默整个人都罩在了身下-阴影里。 这一摔太过突然,沈默一开始有些懵,但看着那尽在咫尺的暗红色的眸子,随即就明白了现在的处境。他皱了下眉,脸色却没什么大变化,只平静地说:“起来。” 听他这么说,斯图亚特非但没动,反而靠的更近了。他勾唇一笑,眼中闪过诡异地光,空闲地左手一把掐住沈默的下巴,头略略一低,菲薄的唇便一下印在了沈默的唇上。 灵活地舌头撬开那粉-嫩地唇-瓣,舔过排列整齐地贝齿,又从微微启开地牙齿间隙突入,攻城略地般划过口腔的嫩-肉,寻找到沈默的舌头,挑勾他随着自己的动作起舞。 这突如其来地吻一下把沈默给吻懵了,他没想到斯图亚特会做出这种事儿。酥-麻湿热地感觉从被他肆虐着的唇齿舌头上传来,所有的空气都被对方强势地夺取,差点就不能呼吸了。 窒息的恐惧和难耐地快-感侵袭着沈默的感官,他一下没反应过来,差点就被斯图亚特高超而熟练吻技给带入陌生地情潮里了。 但幸好的是,即便是在如此迷人心志、勾魂摄魄地热吻下,沈默灵台却仍保留着一线清明,感觉酥-麻炽-热的电流开始从唇-舌蔓延至全身,斯图亚特的手也开始从下颌往下侵袭,沈默闭上眼睛。 “唔!”斯图亚特痛苦地呻-吟了一声,捧着沈默后脑的手也蓦然收紧。明明整个人都因为剧烈地痛苦开始颤抖,灼烈地吻反而越加激狂起来。 过了许久,斯图亚特终于放开了沈默的唇,津-液在两人唇角牵出长长地银丝。 沈默呼吸急促,脸颊绯红,眼眸湿-润,整个人都漾着一股春-意。而斯图亚特则是捂着胸口,暗红色地眸子紧紧地凝视着沈默,神情夹杂着痛苦和满足,整张脸都扭曲了。 他探出舌尖,缓缓地舔过唇角,将那淫-靡地银丝一点点舔干净,盯着沈默的眼神极为露骨——那是各种欲-望交织着的眼神。 沈默缓过一口气来,又捂着唇咳嗽了一会儿,这才停了对斯图亚特地惩罚。他深深地吸了口气,皱着眉不满地问:“你发什么疯?” 话一出口,沈默便僵了一下。不为别的,他的嗓音太过沙哑慵懒,语气又十分无力,简直就像是情-事过后地声音。 从斯图亚特的反应就能看出沈默这声音杀伤力有多大了,一听到他的话,他呼吸便越发急促起来,盯着沈默的眼神更是灼热地能烧起来,那眼眸发亮地模样,简直就像是要一口吃了他似的。 察觉到抵在自己大-腿上的某物越发壮大硬-挺,斯图亚特的神情也越来越吓人,沈默果断反手印在他肩膀上,强大纯粹地圣光骤然从他手心爆发出来,一把将斯图亚特击飞了出去。 沈默抹了把嘴唇,却因为突如其来地刺痛轻嘶了一声。 他的嘴唇仿佛涂了胭脂一般,有细小地血珠从上头洇出来,很明显是被斯图亚特咬破了。 从地上爬起来,盯着沈默唇上冒出的血珠,斯图亚特的眼神更加饥渴了。无意识地舔-了舔唇-瓣,好像在不自觉地回味沈默的美好味道,整个人都是十分荡漾的姿态。 沈默坐起身,目视斯图亚特,“出去。”声音不大,却极沉,那是他从未表露在外地威慑。 斯图亚特却丝毫不为所动,眼睛慢慢地划过沈默那晕着薄红地脸颊、不住起伏着的胸脯,然后紧紧地定在他的下腹某处,神情瞬间变得十分暧昧。 他眉毛一挑,唇微微一弯,属于异类地妖异魅力霎时间扑面而来。他那华丽的声线平添了几分魅惑性-感,拖长语调,意有所指地说:“您——不需要我为您解决吗?” 一撩长发,不自觉地摆出一副极为诱-惑地姿态,细长的白-皙手指凑到唇边,殷-红的舌一点点地舔过,暗红地眸子里充满暗示,“我会让您很快乐的哦~” 沈默却丝毫不为所动,站起身来,指了指门口,理所当然地说:“一会儿菲斯特就回来了,你该走了。” 斯图亚特摇摇头,语气哀怨地说:“冕下,您这用完就丢,可太薄情了啊?” 见沈默的神情态度越发趋于平静,就连方才那一点恼怒的意味都消失不见了,斯图亚特暗暗撇了撇嘴,知道再怎么引诱也没用,便收起所有放-荡地姿态,摆出一本正经地样子说:“冕下,您好像忘了什么事儿?” 沈默疑惑,“什么?” “您忘了?我救了您的命——”斯图亚特的嗓音磁性低沉,故意拖长了音儿儿,颇有一点缠-绵意味,“条件可还没提呢!” 沈默眼神都不动一下,“说罢。” 斯图亚特神情一下子变回了带着淫-色意味地暧昧,暗红地眸子波光流转,散发着诱人地光彩,那华丽地声线极致魅惑,勾动人心,“我也不求别的,只要您能和我——” 沈默眯了眯眼睛,手指也动了动。 谁知,斯图亚特的语意却是一拐,面色瞬间变得十分正经,“回血族一次。您知道,亲王殿下可不是我能随随便便就战胜的。我需要您的帮助,冕下。” 沈默神情恢复正常,点点头,“嗯,我知道了。” 斯图亚特问:“那您的意思?” “可以。”沈默十分干脆地应了下来。 见沈默答允了,斯图亚特便不再多做纠缠,几步来到门边打开门,轻佻地飞了一个吻过来,“冕下,祝您愉快。” 沈默轻声回道:“也祝您愉快,阁下。” 作者有话要说:  亲爱的小天使们,蔷薇在这里准时准点地给亲爱的们拜年啦!祝大家新年快乐!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喜爱,蔷薇十分庆幸感激一路走来,能有暖暖的你们陪伴! 笔芯! 趁此时机,发放一点小福利,嘿嘿嘿~ 第92章 敌人 经过峡谷内的那次袭击,同来的圣骑士们只余下了二十几人,其中就包括哈瑞特和利斯,而丧生在崖下的骑士们的尸骨全都经过火葬,被快马回报的人带回了翡翠冷。 报信地人返回时,又带来一队圣骑士,补足了沈默护卫队地人数。在耶利奇呆了十几天左右,沈默又在教众们的依依不舍中踏上了旅途。 半年之中,沈默一行人将光明教廷在整个大陆上分布着的所有教堂都游历过了,期间也经过数次大大小小的袭击。 但因为沈默已经有了警觉,更有某只吸血鬼暗中相助,所以也都是有惊无险,顺顺利利地完成了这次行程。 经过这一次游历,沈默在各个教堂都拥有了十分高的人气,只要见过他的人,就没有不称颂他的。 没过多久,关于阿蒂莱斯大主教高尚圣洁、平易近人、虔诚忠贞、悲悯慈和……等等地美好传言就在整片大陆上不胫而走。 有人说他是神派下的使者,是降临人间地福音,无数人争相跟随他的车架,只为了和他说上一句话或者只是远远地看上一眼。 等他返回翡翠冷的时候,一路上,不管走到哪里,都有教徒前来参拜,无数人狂热地拥护他,就像被洗脑一样儿成了他最忠诚地粉丝,追随阿蒂莱斯大主教,简直就成了最近大陆上流行地一股潮流。 这种发展,让教宗约翰二十四世十分震怒,可之前屡次袭击都没能得手,现在又有无数人注目着沈默的一举一动,再想谋算成功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于是,除了和办事不力地无能手下们大发脾气之外,约翰二十四世心中开始盘算起更加阴暗地谋划。 他坐在书桌前,手指微微用力,一下就将手中的羽毛笔掰断了。 从前他肯留阿蒂莱斯一命,只不过是知道他已经成了个身体不好地废物,想要羞辱他而已。 想当年,他是光明教廷内的天之骄子,本以为凭借自己亲近圣光的体质还有进步神速地本领,教宗之位本是他的囊中之物,可谁想到,后来竟然会出现一个阿蒂莱斯! 他的体质比他更纯粹,他的圣光掌控力比他更强大,甚至,他体内的圣光力也没过多久就超越了自己!那个时候,他就想不通,凭什么,凭什么光明神要那么偏爱他,凭什么,教宗陛下也要更喜欢他! 想到这里,约翰二十四世地脸丑陋地扭曲了,眼中迸射-出嫉恨地光,但很快,他脸上的神情又化作了解恨得意,呵呵地笑出了声。 幸好后来他想到一个法子,把阿蒂莱斯弄成了个非但身体极度虚弱,连圣光都只能施展出一点点地废人! 管他上一任地教宗再怎么喜欢阿蒂莱斯,还不是只能力排众议,让他当了个大主教,现在,还不是要被自己这个教宗肆意地踩在脚下? 之前他是觉得让曾经打败过自己地阿蒂莱斯在自己眼皮下苟延残喘、只能抬头仰望自己,是件十分有意思的事儿。只不过,没想到,刚发了慈心让他出去这么几天,就惹出这样大的乱子,险些酿成大祸。 那些无知愚蠢地教徒竟然会那么容易就被阿蒂莱斯给收买了,神的使者,哼!约翰二十四世凝注着眼前昏暗地灯火,眯起眼睛,厉光从中一闪而过。 现在阿蒂莱斯是在外面,他颇有些鞭长莫及的感觉,等他回到翡翠冷—— 约翰二十四世突然抬头,扬声唤道:“莱曼!” 候在门外地侍者恭敬地推门进来,“陛下。” “去把莫伊大主教请过来,我有事情找他。” “是,陛下。” 结果,还没等莱曼去请,莫伊就已经来了。他一进门就面色沉重地说道:“陛下,大事不好了!” 约翰二十四世猛地从桌后站起,厉声问:“怎么?” 莫伊压低声音,“陛下,方才有人来报,有三个教堂被血族突袭,咱们伤亡惨重,尤其是咱们这一边地驻地主教们,据说是十不存一。” 约翰二十四世惊怒,“哪个血族有这么大胆子?!而且,”他像是突然想起什么来,“咱们和血族势不两立也不是一天两天,各地教堂不是有防御工事吗?” 知道这会儿教宗陛下心情不虞,莫伊低着头尽量缩小自己的存在感,轻声说:“据来报信地人说,他们看到了斯图亚特.梵卓的手下蓝斯,所以这件事儿,应该是他的报复行动。” 接着,他小心翼翼道:“防御工事不知怎么回事儿全都失效了,他们猜测,恐怕是出了内奸。” 这会儿,约翰二十四世已经恢复了冷静。 说起来,虽然三个教堂地损失算不上小,但也在他的承受范围之内。他刚才之所以反应那么大,不过是顺风顺水这么多年,一时听到这样的消息,难免心中不舒服。 他阴沉着脸,沉吟了一会儿,非但脸色稍缓,竟然还笑起来了。 一直知道自家主子是个什么性子,他突然来这么一出,莫伊还以为他被打击的不正常了,一哆嗦,颇有些战战兢兢地小声问:“陛下,您……想起什么了?” 约翰二十四世从桌子后面走出来,在地上转了两圈,道:“这件事发生的正好,是个好机会。” “啊?”莫伊愣了,没想明白自己这边受到了这么大损失,怎么就变成好机会了。 约翰二十四世猛地转回头来,目光如电地看着他,“那个内奸,为什么不能是阿蒂莱斯?” 一听他这么说,莫伊先是一愣,接着满脸喜色地拍马道:“好主意啊!陛下真是英明神武,聪慧过人!” 两人相视奸笑起来。 门外,寻找莫伊未果地莱曼只能回来禀报,结果来到走廊上时,看到圣女朱莉咬着嘴唇,脸色奇怪,慌慌张张地地迎面跑过来。 莱曼唤道:“圣女冕下?” “啊!”朱莉猛地看过来,明显吓了一跳。 莱曼不明所以地问:“您这是……做什么去?” 朱莉愣了一下,硬是装出一副平静模样,目露尴尬低声说:“正好,在这遇到了。我、我那个来了,方才想去见你,让你跟陛下禀报一下,说、说我这两天没办法伺候,结果你不在,我也没敢进去——” 莱曼不疑有他,这种事情,朱莉以往也是先找他说,让他禀报的。算算日子,也确实差不多了,便点点头怜惜道:“冕下,您既然身体不适,就早点回去休息吧,放心,我会报给陛下的。” 朱莉面颊绯红地低头,轻声说:“嗯,那,谢谢你了。” 像朱莉这样的大美女跟他柔声说话,莱曼是个正常男人,骨头就有点酥,一叠声说:“放心吧,我肯定给您办的妥妥的。” 听他这么说,朱莉却又抬眸看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她这模样,明显是有求于人,莱曼眼睛一亮,不自觉舔-了舔唇,试探问:“冕下,您……还有什么事儿吗?” 将他这一副垂涎自己美色地表现尽收眼底,朱莉垂下地眸子里闪过一丝厌恨,犹豫了一丝,不知想起了什么,旋即变成了坚决。 她声音却越发柔和起来,甚至还有点缠-绵媚惑,更是隐隐给莱曼递了个诱-惑地眼波,“我,我后天应该,应该,你要不要……” 说到这里,她羞涩道一把捂住了脸,明显说不下去了。 听到朱莉这种充满了暗示意味地话,被如此巨大地惊喜砸中,莱曼感觉一点也不真实,脚下软绵绵地,神情如梦似幻,不自觉地露出一个笑,笑的像个傻瓜一样。 他完全不敢相信这种幸运会降临到自己头上,不敢置信地磕磕巴巴问道:“您、您的意思是、是……我想的……” 朱莉脸红的像个番茄似的,冲他微乎其微地点点头,一把捂住脸跑远了。 身在远方的沈默自然不知道翡翠冷内都发生了什么,不过,他大概能猜到到约翰二十四世接下来会做什么。 这个计划本身不应该有这么大的漏洞,导致这种纰漏那个罪魁祸首这会儿正一脸无辜地坐在他面前,好像什么都没干似的。 沈默眯眼看着斯图亚特缓缓问道:“阁下,如果我没记错,一开始我们商量好的,您的第一个目标应该是翡翠冷吧?或者,更确切地说,应该是教宗陛下。” 斯图亚特摇摇头,故作为难地说:“冕下,我已经按照约定做了呀?不过,您让我直接翡翠冷,那可真是太为难我了,我只是个侯爵……” 沈默打断他,神色不善,“我明明说先不要轻举妄动,而且会给您提供便利,为什么要擅自行动?” 听沈默这么问,斯图亚特竟然摆出一副委屈模样,叫屈说:“冕下,您这么说可太没良心了,我不是想早日帮您解除忧患么?” “而且,您知道的,从我回到血族,亲王阿瑟就一直紧逼不舍,我也想早点让您去帮我的忙,缓解一下压力呀!” 沈默神色越发冷冽,声音寒气逼人,“是这样么?” 斯图亚特却好像一点也感觉不到这话音中的威胁之意,坦然自若微笑道:“当然了,还能怎样呢,冕下?” 沈默轻笑一声,走过来,掌心切切实实地摁在了的斯图亚特胸口上的烙印上,声音曼曼地说:“您最好不要轻举妄动,阁下,别忘了我们的契约,”说着,掌心加了几分力,“我很想对您客气些。” 斯图亚特一把攥住他的手,不失时机地用拇指在他手背上轻轻摩挲,暧-昧道:“冕下,我不止想让您对我客气些呢!” 沈默一点点拉开他的手,反唇相讥,“如果您现在就想好好体会心痛的滋味,我会满足您的,阁下。” 作者有话要说:  昨晚蔷薇和爹妈一起看春晚了,感觉……可能麻木了,竟然觉得还行?!不过五福是真.坑爹啊~ 大家大年初一都怎么过的呀?拜年没?最重要的是——七大姑八大姨逼你们结婚了吗? 蔷薇都被逼婚了啊[泪]!想要安慰~ 第93章 敌人 经过和斯图亚特的一番商讨(威胁)之后,沈默知道时间紧迫,便开始盘算如何更改计划才能取得最大利益。 最终,他还是认为,就算约翰二十四世对他想法那大约也是他回到翡翠冷之后的事情了。 既然事情已经发展到如此地步,与其让约翰二十四世有时间准备,更改各个教堂的防御措施,让所有人提高警惕,还不如一不做二不休,趁这个机会,能把他的羽翼剪除多少是多少。 至于约翰二十四世本人,他手里还握着个十分重要的棋子没动。本来他已经做了些安排,没想过将她牵扯进来。但现在这种形势,却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要知道,女人为了自己心爱的人是什么都肯做出来的,不巧的是,阿尔瓦.阿蒂莱斯正是圣女朱莉求而不得的心上人。 别看现任教宗陛下不允许朱莉知道很多消息,好像很重视她似的,但其实他骨子里是根本瞧不起教堂里的这些女人们,他不过是把她们当成玩物而已,不然也不会那么肆意地玩弄她们。 下定了决心,沈默便联络了斯图亚特,同时把各个教堂防御工事的弱点全都交到他手里,并且联络发动了自己一路来在各个教堂培养地忠诚教众粉丝,以一些蒙蔽他们的理由让他们提供便利。 于是,很快,在约翰二十四世正盘算着要怎么将勾结血族这个罪名顺理成章地安排到沈默头上的时候,一场浩劫降临到了光明教廷头上。 除了翡翠冷,一夜之间,遍布大陆地各地教堂几乎同燃起战火烽烟,而且不知为什么,所有教堂都没什么抵抗之力,不过短短一夜就损失惨重! 这个震惊大陆的大事件,在约翰二十四世那里,就再不是只损失了两三个教堂人员那样的轻描淡写、不痛不痒了。 别说他的亲信们死亡极多,几乎瓦解了他对各个教堂的控制,就只说光明教廷一时之间被血族杀害掉若此多的人员,必将降低光明教廷在各国的威势,说一句威风扫地也不为过! 相对的,此消彼涨,光明教廷的失败,正是血族的胜利。过了今夜,血族的赫赫威名必将超越光明教廷,自此风光无限! 而到那个时候,他这个神的代言人、整个大陆各国实至名归的王掌控的权柄必会大大缩水,过去的无限风光不再,这么一想,他哪里还有不着急的? 可想来想去,除了传令让各个教堂提高防范,竟然再没了什么好办法!损失的人员也不是一时一刻就能补充回来的,死掉那么多中光明教廷流砥柱地神职人员,对教廷来说,简直就是一场毁天灭地的打击! 就在约翰二十四世焦头烂额、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莫伊给他出了个主意。 莫伊道:“陛下,事已至此,彻底挽回已经不可能了。相对于立刻恢复教权柄,更紧要的是挽回您的声望!” 约翰二十四世皱眉,“什么意思?” “陛下,您想想,这次教廷对战血族简直能说得上是毫无还手之力,许多教徒都在这场袭击中失去了亲人爱人,您说,这些悲愤的教徒们会把这件事儿归罪于谁?” 约翰二十四世眼睛一瞪,不敢置信地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你是说……?” 莫伊肯定地点了点头。 “他们敢!”约翰二十四世暴喝一声。 莫伊哆嗦了一下,却还是小心翼翼地劝说道:“陛下,您想想,您可是教宗,这次的事情,他们不会想别的,只会归咎于您领导不利,甚至是……”声音更小了,“无能。” 一听他这么说,约翰二十四世脸都涨紫了,气的胸脯都不住起伏,看那模样都想拔剑把莫伊砍了。 但他盛怒之中好歹还存了些理智,知道莫伊一定是站在他这边的,好容易勉强自己平了气,粗着嗓子问:“那你说,要怎么办!” 莫伊鬼鬼祟祟地往门外看了眼,凑近几步,小声嘀咕了一番。 越听,约翰二十四世脸色越缓,不住点头,甚至还露出了笑脸。 等莫伊一走,约翰二十四世心情竟奇迹地好了起来。 莫伊说的没错,光明教廷已经在这片大陆上屹立千年了,这么多年的威望哪有那么容易被摧毁,更重要的是他自己的名声。 手下没了,还能重新培养,要是作为教宗,自己的名声毁了,那可真是完了。幸好自己想的明白,反正自己早就英明神武地想到了这个注意,现在,不过是先行一步而已。 心情一放松,约翰二十四世便又有心思享受了,为了犒劳自己之前的焦虑紧张,他决定要好好地松快一场,于是扬声唤道:“莱曼!”等人进来便说:“去把圣女请来!” 听到这话,莱曼表情一僵,却因为他低着头,约翰二十四世没能发现。他低低应了声“是”,退出门去了。 —— 正在约翰二十四世和莫伊商量如何在这种不利情形下,挽救身为教宗的约翰二十四世的名声时,沈默正和斯图亚特“商讨”之前的那场袭击。 不过,身为盟友的两人,气氛却不太和谐。 沈默端正地坐在椅子上,目视着斯图亚特,眼神凌厉逼人。 他举起名单,用手指在一行长长地名字上划了一下,沉声问:“梵卓阁下,这些人也是各地分教堂的神职人员,他们全都死在了昨夜。但是,如果没记错的话,我给您的名单上,可没有那些人吧?” 斯图亚特十分冤枉地说:“阁下,我可是忠实地完成了您交代下来的任务?至于这点意外,难道您还不能理解我的难处?” 沈默将那张名单放到桌上,嗤笑一声,“您的难处?您最近在血族的声望可是一时无两,还能有什么难处?” 听他这么一说,斯图亚特越发摆出一副委屈的模样了,“阁下,您只知道我最近在族内有点建树,还有一点面子可言,但血族内部派系繁杂,也不是我能说的算的啊?” “再个说了,我自己哪里来的那么多人手能完成这么大件事儿,还不是在我族内部借了些人手才够的?那些人又不会完全听我的。” 斯图亚特妖娆地冲沈默抛了个媚眼,“您要是不信的话,可以看看,伊里奇那几个教堂是不是就没误伤几个人?负责那几个教堂的都是我的手下,我可是严格遵守您的要求来的。” 沈默仔细地研究了一下,发现他说的倒是没错,心中微微一动。 可他面上却没表现出什么,只是抬起头,敲了敲桌子,重新看向斯图亚特,“您做到的,我很欣慰,但是从您获得的好处来看,似乎没有如此委屈的必要。” 不待斯图亚特反驳,沈默便接着道:“您这次的人情卖的可不算小,经此一事,不管是哪个派系的血族都要对您另眼相看,现在,您在血族的声望可算是如日中天了吧?” 斯图亚特凑过来,一双暗红色的眼睛蕴着深深地情义盯着沈默,甜言蜜语道:“那又怎么样?我也不在乎那些。冕下,您难道不知道我对您的心意?您不相信我才是最让我伤心的事儿呢。” 听到这番话,沈默似乎半分也不为所动,只语气淡淡地说:“现在,我的计划已经完成了大部分,剩下的只有翡翠冷和我们的教宗陛下没能解决了。” 见沈默无视了自己的表白,斯图亚特眼睛闪了闪,轻声问:“如果约翰二十四世没命,您是不是就会谨守承诺,和我回血族了?” 沈默看向他,两人对视了一会儿,最终道:“当然,我自然会遵守承诺。” 满意一笑,斯图亚特双手把住椅子扶手,弯腰凑近沈默。他的脸和沈默的脸贴的极近,鼻尖只隔了道细小地缝隙,只差一丁点就能吻上他的唇。 斯图亚特眼带笑意,暧昧的吐息道:“好,那我等您。” 沈默淡定地和他对视,唇角勾起一个没有丝毫笑意地弧度,“只要您能尽快做到。” 结果,没等斯图亚特做出行动,第二天,接着光明教廷的各地分教堂被血族血洗的大爆炸消息之后,两个出乎意料地重磅消息又像平地一声惊雷,瞬息间席卷了大陆,炸的所有听到的人,头晕目眩、人仰马翻。 第一个消息是首先传出来的,据说教廷内部透露,这次血族能如此轻易袭击成功其实是有内、幕的,教廷内部出了内奸! 这个内奸对各地教堂地防御布置了如指掌,并且将它们暴露给了血族!不然,血族这次对光明教廷发动的袭击根本不能如此顺利,简直称得上是势如破竹! 经过调查,这内奸不是别人,正是前段时间游历大陆各地教堂并被教众们捧上天的阿蒂莱斯大主教! 教宗陛下虽然与阿蒂莱斯大主教是极好的朋友,十分不愿意相信这个消息,却还是在确凿地证据面前,忍痛含悲地发了指令,要把阿蒂莱斯捉拿归案。 紧随而来地第二个消息则更是劲爆。就在第一个消息传出来的第二天,教廷敲响了丧钟,内部消息,教宗陛下遇刺亡故了! 据说是罪人阿蒂莱斯见罪行暴露,为了躲避惩罚,就勾结了教廷圣女刺杀了英明神武地教宗陛下! 此消息一出,本来对第一个消息还都半信半疑地人们彻底哗然了,所有人都红了眼,他们群情激愤地寻找着沈默的行踪,要向这个欺骗了众人感情地叛逆者讨一个说法,甚至把他送上绞刑架! 如此一来,本来还有回旋余地的沈默,处境就变得十分危险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佐则小天使的地雷,么么哒! 看到评论,大家语气都很轻松,看来大家年纪都很小啊~羡慕呀,哈哈! 话说,没有面对过逼婚的人是不会懂其中痛苦的,天天被念叨,被催,被说,蔷薇简直鸭梨山大~ 其实吧,问题还是蔷薇自己混的不够好。我现在手里要是有个千儿八百万的,能自立,才不害怕呢!可惜,存款……相当于没有。T T 所以还在上学的妹子们一定要努力啊,以后找个好工作,自己有房有车过得潇洒,有足够的底气,这样才不会害怕被逼婚呢! 其他都是假的,经济实力才是根本啊,根本!——BY一个深有体会地过来人 第94章 敌人 沈默的行踪算不上什么秘密, 不过还没等那些暴怒地教徒民众们找上门来,菲斯特和佩斯曼先一步得到了消息。 对这两个谣言,这两个一直跟随在沈默身边的人,秉持的态度十分一致。 他们自认为十分清楚沈默的为人, 全都不认为这件两件事情会是沈默做的,他们更相信这与他们遭遇到的无数次袭击一样,只是一场为了消灭沈默的栽赃嫁祸! 只是,麻烦的是, 教宗陛下遇刺亡故这件事情是真的,而且,还被那些有心人利用,和污蔑沈默的谣言交缠在一起, 让不明真相的人们下意识根据着一件事同时确认前一个谣言的真实性。 他们都清楚,要不了多久,那些群情激愤的人们就会涌上门来,不说那些人, 光是负责保护沈默的骑士团内部都有人在听到谣言之后动摇了。 情况对沈默来说极为不利, 他现在十分危险,可却根本找不到什么可行地办法,帮助他逃脱这个困境。 于是,在菲斯特和佩斯曼两个人紧急磋商了一番之后,两个人达成了统一意见,现在,能让沈默安全的唯一的办法,只能是让沈默伪装逃离这里,然后隐姓埋名! 在决定就这么做之后,两人分配了工作,佩斯曼去准备马匹干粮规划路线,菲斯特则负责将这个糟糕的消息禀报给沈默,同时为他打理逃跑所需物品。 菲斯特回到房间内的时候,沈默正坐在窗边,悠闲地喝着茶,手里捧着一本书仔细品读。明亮耀目地阳光晕染在他身上,让他捧着书本的手指白皙地趋近于透明,整个人都像发着圣洁的光。 看着他现在这美好又安然地模样,想到即将到来的奔波逃亡,菲斯特眼眶一热,鼻子一酸,差点流下两行热泪。 本想痛哭一场,可他知道,留下的时间并不多了,强自吸了吸鼻子,止住了夺眶而出地泪水,匆匆地推门走来进来。 听到门扉“吱呀”地轻响,沈默抬头看过来,见菲斯特神情有异,紧张却并不慌张,眼神更是十分坚定,像是有什么事情发生了,便开口问:“菲斯特,发生什么事儿了?” “冕下……”一开口,菲斯特声线便极其不稳,隐隐还带了点哭腔。 沈默眉头皱的更紧,“怎么了?” 菲斯特稳了稳情绪,语速飞快地说:“冕下,您快逃吧,有谣言从翡翠冷那边传出来,说您是内奸,勾结了血族,以至于各地分教堂在遭到血族攻击时无力反击;另外一个消息则更致命,教宗陛下死了。” 听了第一个消息,沈默神情还十分平静,因为他对此早有预料,因而一点也不惊讶; 但听到约翰二十四世死讯的时候,沈默是真惊讶了。他“忽”地一下站起身,瞪大了眼睛,盯着菲斯特,急急地问:“陛下死了?怎么死的?” 一看到沈默的这个反应,菲斯特对那些蓄意造谣谋害他的歹人们越加痛恨起来。冕下是多么高贵圣洁纯粹美好的人啊,他们怎么能忍心伤害他! 菲斯特表情痛恨地说:“据说是遭到了圣女刺杀,可那些人非要造谣说是您为了逃避罪责,勾结了圣女,刺杀了陛下!那些造谣的肮脏家伙都该死!” 一听到这个稍微有些出乎意料却在情理之中地答案,沈默一点点静默了。他本来是有这个打算的,只是没想到,还没等他给出暗示,朱莉就自己先去做了。 时间紧迫,菲斯特一边和沈默说着话,一边手脚麻利地开始收拾打包衣物和用得着的日用品,当然更少不了能够用于交易的金币银币。 看到他的行动,沈默不解地问:“菲斯特,你这是做什么?” 菲斯特表情沉重地看了沈默一眼,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语气坚决地回答道:“冕下,这两个谣言一出现,教徒民众们就疯狂了,他们都在找您!现在情况太过危险了,您不能继续在这里呆着了。” 听到他这么说,沈默走过来,一把摁住忙碌的菲斯特,“菲斯特,别忙了。” 以为沈默不清楚现在有多危险,菲斯特的语气一下子变成了焦急。他看着沈默的眼睛,急慌慌地劝说道:“冕下,这回您就听我一次吧!现在局势真的很危险,他们会伤害您的,我敢肯定!” 沈默神情平和,和往常一样,看不出半点听到噩耗的慌张。 他温和又坚决地制止了菲斯特的动作,看着他,温声道:“菲斯特,你知道,我打小就生活在教堂里了。我的一切都奉献给了神主,我爱戴他、敬仰他,他是我的神,我的父,我的一切。” 他望向窗外,好像回忆起了这些年在教堂里生活的日子,唇角含笑,眼神悠远温和,“我的神在这里,我的父在这里,只有这里才能贴近他,感受到他,不呆在这儿,我能去哪里呢?” 这模样明显是心意已决,菲斯特徒劳地唤道:“冕下……” 沈默动作轻柔地拍了拍他的发顶,这样一个简简单单地动作,就和以前一样地让他的内心都好像被注入了一股温暖的力量。 他含笑说:“菲斯特,神主在天上看着我们,他注目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他予以我们生命、慈悲、宽容,他看得到我们的敬畏、渴盼、虔敬。你要相信,不管世事如何发展,这都只是神给予我们的考验。” 他的声音温和真挚,不疾不徐,昭示出内心强大坚定的力量,“只要我们自己确认自己的行动无愧于神,无损于心,那么不论我们会面对多大的风浪,经历了怎样的磨难,最后,我们的灵魂都将回在最后到神主的身边,沐浴在神的光辉之中,共享神主的荣耀。” 听完他这一席话,菲斯特的心中就像被暖阳彻底抚慰了一般,神情也一点点平静下来。他跪到沈默脚边,虔诚地亲吻了一下他的袍脚。 他声音柔和却坚定地说:“不管您要怎么做,请允许我追随您的脚步,冕下。就算是上断头台,也请您不要抛下我。” 沈默微微一笑,手心温柔地摩挲着他的发顶,“菲斯特,你是神最忠诚的仆从,你的真心,神灵会知道的。” 正在这时,佩斯曼已经准备好一切,匆匆跑了过来。 他一推门,就看到这样不知如何形容的场景,菲斯特跪在地上,目光孺慕敬仰地望着阿蒂莱斯大主教,大主教则是一手摩挲着他的头顶,也注目着他,眼神温暖,轮廓柔和。 仿佛有明亮地光从这两人身上透出来一样,佩斯曼有一种看到了教堂内部那些随处可见地,宣扬神主慈爱圣洁地雕像的错觉。 他愣了一下,很快回过神来,扬声问道:“冕下,马匹已经准备好了,您现在就出发吗?” 沈默偏头看过来,冲他微笑着摇了摇头,“佩斯曼,多谢你为我着想,但你的马匹,恐怕我用不到了。” —— 这个时候,沈默一行人已经将回程的路走了一半儿。 之所以到现在,沈默还没被愤怒到极点的众人包围,因为他停留的地方实在有些偏僻,只是一个小小地、只有百十来户地镇子里。 这个镇子很小,交通也并不怎么发达,就连消息也传递的十分龟速,因而当地人并不知道这两个差点引爆大陆的重磅消息。 菲斯特他们能如此及时地得知这两条谣言,还多亏了几个沈默坚定不移相信他、又消息灵通的脑残粉给他们通风报信。 现在,沈默正借居在这个镇子的唯一一个小教堂里。 这件教堂确实极小,神职人员加起来还不足十个,房间更是紧张,因而只有沈默主仆加上一个佩斯曼住在这里,其他护卫沈默的骑士们要么借居在民房中,要么住在客店里。 预想到大批人马很快就要杀到,接下来这个镇子会是怎么样的混乱情况,沈默又执意不肯离开,佩斯曼一边焦头烂额,一边儿却又不敢将那些圣骑士们调回来。 现在这种节骨眼上,除了他和菲斯特两个,他实在是不敢相信任何人。 别说他之前就知道,圣骑士团里本来就有约翰二十四世他们派过来监控阿蒂莱斯的人了,哪怕不是对阿蒂莱斯大主教抱有敌意、甚至因为一路上走来十分敬佩仰慕大主教为人的成员,乍一听到这这颠覆三观地劲爆消息,他们一时冲动下会做出什么事情都是未知数,完全没办法预测。 别说他们了,就连这个镇子的原住民和教堂里头的神职人员都让他感觉精神紧张。 想必,伴随着那些相信了谣言,想要将一腔激愤发泄在阿蒂莱斯大主教身上的人杀到,两个谣言的具体内容也必将传遍这整个偏僻宁静地镇子。 谁知那个时候,这个镇子上现在对阿蒂莱斯大主教尊崇无比的人们会做些什么?会不会同样要在急怒之中翻脸,谩骂绑架甚至伤害阿蒂莱斯大人? 这情形于沈默来说,真算得上满目危机、四面楚歌。 只这么稍稍一想,佩斯曼整张脸就彻底皱成了苦瓜。他神经绷得极紧,根本就不敢离开沈默身侧半步,连回自己房间休息都省了,为了以防万一,开始在他门外打地铺。 菲斯特更是紧张万分,每次食物都要亲自拣选下厨,看到个人都要战战兢兢地,生怕错眼不见,路上遇到和他点头微笑、慈善可爱的人们,就突然变成另外一副面孔。 空气中的张力越来越大,紧绷感越来越强,时间流逝地越久,这两人就越紧张,神经就像拉到极限地弓弦,只差一点风吹草动,就会被彻底拉断。 还好,这种仿佛等候死亡降临的折磨没能持续多久,第二天一早,沈默的住处就被无数人风尘仆仆、情绪激动地人们围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无为有罪小天使的地雷,么么哒! 过渡章~ 第95章 敌人 说是早晨, 其实不过是黎明时分,天幕像一道黑丝绒幕布,启明星挂在天边,弯月将落未落, 太阳还有一段时间才能露头。 沈默是为由远至近、喧哗叫嚷的人声吵醒的。而在他清醒之前,神经紧绷、一点风吹草动就能惊醒的佩斯曼和菲斯特已经隔着窗户,向混乱地喊叫和纷杂的脚步声来源方向张望许久了。 发现沈默醒来,菲斯特明明十分慌张又强作镇定地走过来, 低声说:“冕下,恐怕是那些人追过来了。” 不必再说更多,沈默就已经知道现在是个什么情形了。 他在菲斯特的辅助下,从容不迫地披上外衣, 伴随着渐渐清晰起来的声音,闪烁不定地黄色暖光也透过玻璃窗照进来,那是人们手中举着的火把,随着众人的靠近, 更多的光线透进来, 将室内映的越发明亮。 佩斯曼这个时候,已经穿戴好盔甲带上武器,率先出去门去了,他一个人十分勇敢地挡在门口,面对着百十个暴徒一样撞破大门,跨进这个小小地教堂内,眼珠通红,面带疯狂,没头苍蝇一样蜂拥而至地教众。 进入大门,就是一个小小地庭院,站在庭院里,这间教堂仅有地几间屋子就能一目了然。 人们一涌进庭院里,就开始打量着这几所房间,一见到到守在门口明显做骑士打扮的佩斯曼,全都眼睛一亮,举着火把,大声叫喊着,目标明确地向这边狂奔过来。 这么大的响动,另外几个房间内的神职人员自然也听到了,他们瑟瑟地躲在自己的房间内,对着明显被围拢住的这边探头探脑。 可佩斯曼已经顾不上许多了。 顶着如此多的人们张牙舞爪地疯狂气势和似乎要把他撕碎一样目光,他深深地吸了口气,一把抽-出骑士枪猛地击在门口立着的铜柱上! 钢铁铸就地骑士枪□□撞在空心地铜柱表面,“当”的一声,发出震耳欲聋地巨响! 这声突如其来地响动一下子吓住了情绪激动乃至于趋近疯狂的人们,嘈杂地脚步和狂乱地叫喊声骤然一窒,空气都凝结了一般,整个儿庭院内短暂出现了几秒空白地安静。 受到这声巨响地惊吓震慑,闯进来的人们像被当头浇了盆冷水,激烈地情绪霎时间冷却了几分。 趁着这个机会,佩斯曼大喝一声,“你们是谁!为什么要擅闯教堂!” 他这么一问,这些围住他的人便又情绪激动地叫喊起来。但人太多了,于是声音混在一起,嘈杂一片,只能听出来他们十分愤怒,却听不清具体在说些什么。 佩斯曼又狠狠地敲击了一下铜柱,大声道:“没有领头人吗?或者你们一个个说!” 这些人面面相觑了一会儿,一个生着一头红发地中年人从人群中跃出,严肃地板着脸,沉声问佩斯曼,“罪人阿蒂莱斯是不是住在这里?” 听到这番问话,佩斯曼心脏一沉,十分清楚他是在说谁,却仍先摆出一副茫然地样子,接着皱着眉明知故问:“这里是阿蒂莱斯大主教地住所,你们又是什么人?!” 一听到沈默的名字,本来已经安静了几分地人群又骚-动了起来,人们交头接耳,眼睛恶狠狠地盯住佩斯曼身后地门板,人群更是有向这边靠拢地趋势。 看那架势,仿佛要冲就此破那层薄薄地门板,将里头那个犯下了弥天大罪、他们深恶痛绝地罪人揪出来批判。 见到情形不妥,佩斯曼一揽枪身,横亘在门前,瞪圆了眼睛,厉声喝问:“你们是哪里来的恶徒!想要袭击阿蒂莱斯大主教和教廷作对吗!” 那中年男人在这些人中似乎确实有些威信,他将没有拿火把的左臂伸展开来,拦下了后面人的动作,目视佩斯曼,神情严肃道:“我是阿月特教堂地主教彭斯,你是护卫罪人阿蒂莱斯的骑士?” 佩斯曼眉头皱的更深了,就像一个完全不知情地人一般,恼怒喝问:“什么罪人阿蒂莱斯?冕下是光明教廷受人敬仰地红衣大主教!哪里又成了什么罪人!” 那中年人看着佩斯曼的目光变成了怜悯,大约将他当成了被蒙在鼓里地可怜人,声音也柔和了一点,“你还不知道吧?阿蒂莱斯非但勾结恶魔犯下了大错,还穷凶恶极地刺杀了教宗陛下!” 说到这里,他声音明显激昂起来,“他根本不是什么受人尊崇地大主教,他是光明教廷的叛徒,是披着伪装隐藏在光明之中的魔鬼!他犯下了大罪,只有熊熊燃烧地烈火才彻底能消除他的罪孽!” 他的话引得无数人激动地大声附和: “对!阿蒂莱斯是魔鬼,只有火刑才能消灭他!” “快让开,把魔鬼-交出来!” “他背叛了我们,勾结那些该死地血族杀害了我们的亲人朋友,还胆大包天谋杀了神灵的代言人!他该死!” …… 因为这番发泄式的叫喊,众人情绪再度激狂起来,岌岌可危地情势又处在了崩溃地边缘。 眼见场面即将失控,佩斯曼呼吸骤然加重,狠命再敲了一下铜柱,在安静那一秒的时间内大声喊道:“这不可能!” 看他不信,众人七嘴八舌地胡乱回答: “怎么不可能,就是他干的!” “教宗陛下亲口下达了逮捕令,怎么会是假的!” “所有人都是这么说的,他就是那个内奸、背叛者,不然那些该死的血族怎么能那么轻易就闯进教堂里来?!” …… 在这种情况下,那个中年人仍保持着一分冷静。只看盔甲武器,他就能精准地判断出来,佩斯曼的身份大概是圣骑士团的队长,而能做到队长一职的,身手想必都不会很糟糕。 他们这些人根本不是教廷正儿八经派过来捉拿沈默的人,不过是些自发组织起来的教徒教众,因为得到了消息、离得近、才先来一步,想要尽快将“罪大恶极地阿蒂莱斯”绳之于法罢了。 其实这个时候,因为约翰二十四世的突然死亡,翡翠冷已经乱起来了。 约翰二十四世胜任教宗的时间,其实还没超过十年。 这个时候他正值青壮时期,作为整片大陆上名副其实地王中之王,他哪里想到自己会英年早逝,现在就迫不及待地开始培养下一任的继承者呢? 于是,他的突然猝死导致的结果就是,空出来的教宗之位没有一个名正言顺地继承者,所有红衣主教仿佛都有了一线希望,他们都开始对这个至高无上地位置虎视眈眈。 可整个翡翠冷红衣主教就有一百多位,剔除掉孤身在外的沈默和那些信仰虔诚地红衣主教,有心争权、谋划更进一步地红衣主教仍是极多。 尤其是本身就属于约翰二十四世直系的那些早就被权谋野心腐蚀了的红衣主教们,他们更是不会放过这样一块天上掉下来的巨大馅饼,如此一来,派系之间互相争斗便无法避免。 这个时候,身处翡翠冷的那些个本身握有权力的人们全争红了眼,斗得昏天暗地,哪里还顾得上理会沈默这个被栽赃嫁祸,迟早要上断头台的倒霉家伙? 是的,身为光明教廷的最高层,沈默“被冤枉的真-相”根本瞒不过他们,可没谁想要费劲儿为他伸冤。 首先,为了免除约翰二十四世的猜疑,不让他动心思冲他下手,在他眼皮底下,阿蒂莱斯一直都保持着独来独往的姿态,除了菲斯特,和所有人关系都颇为冷淡。 如此,为了一个没什么交情的人,大家都犯不上替他出头; 另有一个,约翰二十四世的死法实在是太不名誉了,他赤身裸-体地死在了床-上,身上全是淫-靡地痕迹,是被自己的侍者和圣女合伙谋刺死的。 原因?大概是情杀? 这样带着桃色的死因怎么好拿出去说? 要是真被民众们知道,那整个光明教廷的形象就全都完了! 正好这个档口,沈默这个和大家都没什么交情地倒霉蛋儿传出了勾结血族地谣言,反正第一口黑锅已经背上了,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第二口黑锅也就顺理成章地有了人选。 反正阿蒂莱斯怎么都是要上绞刑架的,至于污蔑他的谣言理由是一个还是两个,根本没什么区别,不是吗? 不过,虽然这些人在教宗死后,十分默契地传出了关于沈默相差不多地谣言,却没几个人想要派出己方骑士来捕捉他。 现在可是争夺教宗之位的有利时机,在这个紧要关头,谁也不愿意分出兵力去抓一个明显影响不到局势的人。 反正不管最终他们中的谁上了台,都有的是办法处理他,到那时候,再将他捉回来显示新任教皇的威风不迟。干嘛非要现在就急慌慌地去做这个明显没什么好处的事儿呢? 倒是一手策划了这起栽赃案的莫伊对此事还稍稍上心了些,他当然也是想要竞争教皇之位的,不过正因为他谋划者的身份,他又想到了一个利用沈默的绝妙的主意。 他认为,那些觉得沈默无足轻重的家伙们全是蠢货,他们想当教宗,除了在派系中争斗胜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获得更多基层教众教徒们的崇敬认同! 而现在,还有什么是能比捉到沈默这个在所有教徒教众心里,罪大恶极这个词汇都不能概括形容的“罪人”,更让教廷里的所有不明真相地中下层们崇拜支持的? 打了这个小算盘,莫伊从自己拉拢过来的骑士团中,艰难地抽出了十几个人手去捉拿沈默。 沈默护卫队就有五十来人,只派这几个人手,绝不是莫伊太轻敌。 他想的是,反正阿蒂莱斯地护卫队里之前就布置了内应。等这十几人和内应一接头,再将那两个被他们砸实了的谣言和逮捕令宣扬一下,想必再没几个人还能坚定不移地站在阿蒂莱斯那边。 这样一来,就算只派了十几个人,他也不怕他们吃什么亏。 这十几人本就出发的晚了些,这儿距离翡翠冷又很远,现在这个时候,他们还在路上风尘仆仆地奔波着呢。 所以,这些看似气势汹汹前来,要惩治沈默的人根本连杂牌军都算不上,只是一群没什么战斗力的普通人。 因而,虽然佩斯曼只是孤身一人,也没看到他带领的圣骑士小队,为了免除一些不必要地流血牺牲,中年人还是想极力劝解佩斯曼这个“被魔鬼迷惑地羔羊”回归正义地队伍中的。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啊啊~~~~~发现了,我绝对是背景控!不交代清楚不舒服斯基! 一写就刹不住了~T T 亲爱的们多多包涵,下一章就让主角攻受全都出来!我保证! 过渡章+1 _(:3J∠)_ 第96章 敌人 彭斯存了拉拢佩斯曼心, 语气便越发和缓,“翡翠冷已经敲响了丧钟,这证实了教宗陛下确实遭遇不幸,据称, 圣地派来抓捕罪人的骑士也已经在前来的路上,这些全都证实我们的消息并无谬误。” 佩斯曼却仍表现出一副不相信的样子,大声道:“你们不要信口开河,这里头一定是有问题!我每天都和冕下在一起, 若真有血族出入或者冕下有什么异动,我会不知道?” 而后,用一种十分怀疑地目光打量围在门口的众人,警惕地问:“你们是不是伪装教众想要袭击冕下的暴徒?这一路, 冕下受到了各种各样的袭击,你们这又是要玩什么花样?” 听到他这句话,中年人一愣,这话明显不对, 前段时间可正是阿蒂莱斯大主教风靡整个大陆的时候, 崇敬他的人数不胜数,而且谁也不知道他的真面目。 那个时候,有什么人会袭击一个光明教廷的红衣主教?这种举动,是明晃晃地跟权倾大陆地光明教廷作对!谁有那么大的胆子作这种大死? 彭斯没被愤恨冲昏头脑,这个时候还能想到这些异样之处,其他人却已经等的不耐烦了。 跟着空耗着有什么意思,也不怕罪人阿蒂莱斯听到风声跑了?管那个守门的骑士有多厉害,也就那么一个人,他们这边这么多人呢,大家全冲上去,他能拦住谁? 于是,有人大声喊道:“别跟他废话,他就一个人,怕个什么!大家一起上,别让罪人阿蒂莱斯跑了!” 这声音十分有煽动力,众人也都纷纷赞同地高呼: “对!咱们一起冲进去!”“别放跑了魔鬼!”“冲啊!”…… 虽然彭斯在这队人里还算说得上话,可惜并不是什么能够统领众人、一言九鼎地领导者。 他心中存有疑问,本想再和佩斯曼说上几句,可奈何后头有人煽风点火,撩-拨点燃了人们高亢激昂的情绪,这个时候,他只能被人群推挤裹挟着,被动地往佩斯曼所在地门口涌去。 见到情势突然失控,佩斯曼神经一下紧绷起来。 骑士枪“刷”地一抖,雪亮地枪尖在月光映照下划过几道凌厉地弧,甚至带起一阵疾风,让看见的人只觉着一股凛然气势从枪尖迸发出来,一时间只觉得毛森骨立,寒意逼人。 那冷森森地杀气,仿佛一下就能戳进人眼珠子里!虽然过来的有好几个人,可谁也不想真的尝试被扎穿的滋味儿,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成为枪下亡魂! 于是,被这一手震慑住,跑在前头的人脚步不由一顿,面露惊恐想要后退,后头的人却不知道前边发生了什么事儿,只一味地往前挤。 前面的人想后退,后头的人却不明所以地蜂拥前进,两厢力道互相作用,人群立刻变得混乱起来。糟糕的是,后退的人们没有推挤的人多,力道便很小,就这一下,前排就一连被晃倒了好几个! 紧跟在这几个倒霉蛋后头地人明明看到自己前边的人倒了,却不由自主地被后头没看见的人们激动地推上前,根本刹不住脚步,想停也停不下来。 然后这些倒在地上的家伙便被好几双脚重重地踏过去,接连几声令人毛骨悚然地凄厉哀嚎和痛叫一下子响彻夜空。 听到这些可怕地声音,后头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儿的人们一下懵了,胆子大些的只是停住了脚,胆子小的跐溜一下,短短地一两秒时间就跑回大门口了! 众人全都停了脚步,自然也就没了由不得人的推力,许多人终于得到了机会,急慌慌地开始查看那些躺在地上仍有力气捂着受伤部位打滚喊痛或是被踩到要害叫都叫不出声只能无力呻-吟的人们。 嘈杂地询问声在这小小地庭院内响成一片,七嘴八舌地问话夹杂在一起,根本听不清什么东西,整个场面十分混乱。 就在这局面乱成一锅粥地时候,“吱呀”一声,佩斯曼守在身后地门突然开启了。 本来这声音不大,应该引不起什么人注意,可谁让这时候,一些人见识到佩斯曼厉害的人,一直警惕地盯着挡在门前地他,自然也就看到了这一幕。 有人尖着嗓子,高喊一声,“罪人阿蒂莱斯出来了!” 这话简直就像扔下来一个炸雷,除了那几个受到伤害的人发出的痛苦呻-吟声,满院子里的人全都屏息了,眼睛齐刷刷地向打开的门看去。 沈默走了出来。 他穿了一件月白色的袍子,金色的发、碧绿的眼眸,无数火把的光照映在他眼睛里,就像一片幽静地湖水中洒了细碎的星光。 他的脚步很稳,脸上更是不带半点慌张,从容不迫地从门后一步步地踏出来,那圣洁高贵地姿态,就像是天使降临人间,仿佛伴随着他的每一步,都有一朵洁白地莲花在脚下盛开。 所有人都看呆了,差点忘记自己来这里的目的。 冲着想要阻拦他的佩斯曼摇了摇头,沈默脚步不停,一直走到人群前面。 距离接近,有个男人从震撼中回神儿,面红耳赤、磕磕巴巴地说:“你、你……” 其实这些人里,没见过沈默的人有很多,这人也是其中一个。第一次见到如此出众、仿佛和他们根本就不是一个次元的人,失态当然是难免的。 温善地冲他一点头,沈默却没搭茬,而是目标明确地走到那个明显受伤最为严重地伤员跟前,自顾自地在那身边个蹲下来。 所有人都目光直愣愣地跟着他转,眼睛都不会眨了,谁也想不起来要说话或者阻挠他,中了邪似的。 沈默探出手,握住那伤者的手腕儿,一些纯粹地光忙从他指缝里漏出来,衬得他的指头十分细白修长。 这个时候,见到沈默的所作所为,终于有人从这不知所以地魔咒中逃了出来,他急慌慌地大喝一声,“你,你干什么!” 沈默只盯着伤员,没抬头,手也保持着握住对方手腕的姿态没动。 人们被这一声喊叫彻底惊醒,意识到沈默的身份正是他们要抓捕惩罚地罪人,而他们竟然看这个勾结了魔鬼、导致自己亲人朋友死亡、甚至刺杀了神灵代言人地罪魁祸首看呆了,脸色开始阵青阵红。 有些人只是羞愧难当,有的人便开始恼羞成怒了,他们冲上来,推了沈默一把,大声呵斥:“你这魔鬼,是在耍什么花样?” 冷不防被这么一推,沈默跌倒在地,手心在地面上破了皮,火辣辣地疼,可他却不羞不怒,态度十分平和。 见到沈默受伤,佩斯曼脑子“嗡”的一声,心中一紧,两步上来将他护在身后。 紧跟着走出来地菲斯特正好也看到了这一幕,更是心疼的不行,一溜小跑过来把沈默搀扶起来,看了眼倒在地上的伤员,指着那个推倒沈默的人大骂:“你个白痴!没看到冕下是在给他治伤吗!” 沈默开口温和地喊道:“菲斯特。”同时冲他摇摇头,明显是制止他继续说下去。 但大家已经听到了,这一下,人们的眼神又全都聚在那个伤员身上。 在如此多目光地聚焦下,那人一脸迷茫从地上地爬了起来,动动胳膊伸伸腿,脸上的神情变成了不敢置信地狂喜,“哎?不疼了?我、我、我……我好了?” 人们的看向沈默的眼神立刻不同了,警惕稍稍退去,纠结和茫然在其中不住浮动,甚至还有人不安地和旁边地人窃窃私语,十分怀疑他们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大家态度转变如此之大其实十分正常,在这片大陆上,光明教廷的形象十分深入人心,其中以圣光为标准地等级划分更是一个颠扑不破地铁律。 生活在这片大陆上的人们十分坚信,圣光是光明神对其信徒的神圣馈赠,越是奉主虔诚的信徒,圣光就越纯粹强大,那是神宠信的证明。 人们更是坚信,若是背叛了神,做错了事,信仰不再坚定,那这些曾经的神之宠儿就会遭到神灵厌弃,他们不再拥有圣光,死后也回不到神国里去。 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沈默就将一个差一点就要回到神主怀抱地人拉回来,在所有人的认知里,这简直可以称得上神迹! 如此强大的圣光掌控力,简直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这说明什么?说明神主根本没有厌弃阿蒂莱斯,能施展出如此强大的圣术,现在,他仍是神的宠儿无疑。 所有人都懵了。 大家心里全都是一片草泥马在疯狂奔腾,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这怎么可能?! 如果他真的背叛了神,犯下了大罪,他怎么还能运用圣光,而且,还如此强大! 曾经见过沈默或是对他有所耳闻的人,这个时候则更是懵比。 不是说阿蒂莱斯因为身体原因,体内的圣光本来就很稀少、很微弱吗?能当上大主教只是因为他的性情。那现在这是怎么回事儿?他们见鬼了? 沈默就好像没感觉到这古怪起来的气氛一样,安抚地拍了拍菲斯特的手,来到另一个伤势较轻的人身边,重复同样的动作。 大家都瞪大了眼睛,紧盯着他的动作,却没有一个人再想要上前制止他。 作者有话要说:  我错了,我认罪!今天只有这一章了,承诺没做到,对不起小天使们![趴地] 这次姨妈来势汹汹,蔷薇整个人都疼软了,所以今天没码几个字儿,明天还请了假,工作都耽搁了,T T 年假后的上班第一天,我感觉我要完蛋了。呜呜呜~ 另外,一不小心又写多了,攻只能等下一章出场了,我、我、我,我错了,我深刻检讨,真的真的很抱歉,跪求大家能再爱我一次[哭泣] 第97章 敌人 诡秘地气氛当场蔓延开来, 沈默却好像没察觉到一般,自顾自地按照受伤地严重程度,一个个将伤者治好了。 呆呆地望着他,人群鸦雀无声。 实在是受到的惊吓太大。 除了早有察觉的佩斯曼之外, 就连菲斯特这会儿脑子里也是糊里糊涂的,受到的惊吓也不比这些闯进来的人少。 他瞪着眼睛,神情古怪地望着沈默正在救治最后一个伤员地背影,纠结地想: 冕下的圣光竟然这么强?他跟了冕下这么久, 怎么一点也没发现呢? 其实从菲斯特的反应就能看出来,这次约翰二十四世他们的失败之处是在哪里了。 连菲斯特这个和阿尔瓦.阿蒂莱斯朝夕相处的人都没能发现他的圣光掌控力已经回到甚至超越了曾经地巅峰,他们就更不可能知道了。 他们只以为,阿尔瓦.阿蒂莱斯能够在教廷中苟延残喘至今天, 不过是他们手下留情,为了欣赏他失败者的姿态,留了他一条狗命而已,却不知这几年中, 他对圣光的掌控力已经恢复到了如此程度。 两边信息不对等, 这条歹毒的、想要至沈默于死地的计划,便如此有了如此巨大的漏洞—— 毕竟,按照大陆上流传的铁则,拥有如此强大纯粹圣光的红衣主教,怎么可能背叛神灵呢? 在众人静默地注视当中,用圣光抚平最后一个伤员地伤口,沈默站起身来,声音平缓地问:“如果我没听错,你们是来找我的?”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这是时候还能回答些什么。 这会儿,他们全没了之前闯进来时的嚣张气焰,都在质疑是不是传言和消息有误。 在见证了这位阿蒂莱斯红衣大主教地强大圣光掌控力之后,谁还敢说这位是罪人要把他绑回去啊?他们又不是疯了。 最后,大家的眼神全都集中在刚才出来领头地彭斯身上,目光里全是催促之意。 没办法,彭斯只好硬着头皮上前一步,面带尴尬地对沈默行了个礼,低声解释说:“抱歉,冕下,大概是我们弄错了。应该是我们得到的消息有误,打扰了您,我们十分抱歉。” “误会吗?”沈默温和一笑,宽宏大量地说道:“没有关系,有什么误会,解开就好了。” 听到这话,彭斯面露感激,真心实意道:“冕下如此轻易地宽宥了我们犯下的错误,丝毫不怪罪我们鲁莽行事,十分值得世人敬佩景仰。” 沈默摇摇头,望着传说中天国地方向,一脸孺慕敬爱之色,“神主宽厚仁慈、善待世人,这也是我们这些教徒也应该做到的。我不过是尽我所能,让自己可以更贴近神主罢了。” 明净地月光晕散在他身上,给他整个人都镀上一层银辉,那圣洁虔诚地模样,再加上天使一般纯洁美好地容貌,简直就是从天国降临地神之使者,是由神灵派来教化世人,宣扬神威的。 如此一来,所有人望向他的目光就越发地仰慕崇敬了。 “啊!”就在沈默话音落下的那一秒,众人全都惊呼起来。 只见一道纯粹明亮地光柱声势浩大地由天而降,在仍旧一片漆黑的夜幕中,耀眼壮观,映亮了半边天空。 那光柱仿佛是从传说中天国的方向由上至下延伸而来,就像一条由神灵开启的通道,似乎一会儿,神灵就会从这通道中降临人世一样。 人们呆呆地仰望着这道光柱,嘴巴都吃惊地合不拢了。 也就一两秒中的功夫,光柱仿佛已经下来了一半,一个眼神十分敏锐地人突然高声喊道:“光柱里有、有天使!天使降临了!”说完便一脸激动地趴跪在地上,冲着光柱虔诚地祷告起来。 听他这么一喊,大家也仔细看过去,只见那明亮耀目地光柱中间,隐隐约约真能看到一个身后背着两双巨大翅膀地纤细的人影,虽然并不明晰,也足够这些人相信真的是天使降临人世了。 确认了天使降临,刷拉拉,所有人全都和之前那个人一样,虔敬地跪到地上,难掩激动之色地凝望着光柱,双手合十祷告起来。 所有人都跪下了,包括菲斯特和佩斯曼,于是,这个时候,仍旧站在原地,生生高出众人一截地沈默就变得极为突兀了。 眼角余光看到他仍站着,电光火石间,菲斯特从能见到天使的激动中清醒过来。他焦急地扯了扯沈默的袍脚,抬起头,刚想说些什么,一见到冕下的样子,他想要说的话就那么卡在了喉咙里。 沈默闭着眼睛,唇角噙着淡淡地笑容,面容十分安详宁静,仿佛根本没有察觉到天空上的异象。 已经来不及多思考什么,菲斯特只觉得眼前一闪,拉着沈默袍脚地手被不知名地力量十分柔和震开了,他强撑着在强光中睁开眼睛,嘴巴一下子长得老大。 就在这片刻之间,那明亮耀目、震撼人心地光柱已经近在咫尺,恰恰好将他前面的沈默笼罩在内。 他站在万丈光芒之中,好像一下子距离人们很远很远,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那词只能是神圣。 没用两秒,那个十分模糊地、仿佛天使一样地纤细身影,也从光柱中急速落下,眨眼功夫没入了沈默身体。 而那双在人们眼中,看着较为明晰地宽大翅膀则在沈默背后舒展了一下,才慢慢合拢回身后,最终与他融为一体。 人们屏息看着这一幕幕,激动地脸都红了,呼吸十分急促。更有人按捺不住地惊呼道:“天使、天使和阿蒂莱斯大主教融为一体啦!” 这发生的一切说着漫长,其实也不过是短短一瞬间的功夫。 就在那声惊呼还未落地之时,通天光柱乍然破碎,漫天闪烁地光点仿佛散落的星河,又好象层层叠叠遮蔽天幕地流光,在天空中曼舞片刻,最终一一湮灭了。 人们收回望向苍穹地眼神,齐刷刷地将目光集中到沈默身上,那狂热地凝注统统是在说一句话:这明明就是来自神灵的启示,阿蒂莱斯大主教确实是神的使者无疑! 这一刻,人们注目着沈默,只剩下了满心地崇敬仰慕,那虔诚灼热地目光,就像是看到了他们心目中的神灵。 就在漫天光点消失殆尽的时候,沈默睁开了眼睛。 他温和地看着这些已经对他深信不疑、甚者可以为他丢掉性命地人们,微笑着宣布:“神灵指示我回到翡翠冷,成为新一任的教宗。” 于是,第二天,沈默在众人的簇拥之下,登上一辆十分华丽地马车,往翡翠冷去了。 —— 关于阿蒂莱斯大主教,之前那两宗骇人听闻的传言还未降温,却又有了新的传言。 传说阿蒂莱斯大主教非但是神灵的使者、天使的化身,更是神主指定成为下一任教宗的人,证据就是那一夜的天降异象。 那条光芒万丈的通天之路和那位临世的天使,正是神灵赋予阿蒂莱斯大主教更为强大的圣光之力,同时传达自己下一任教宗人选的指示。 这个流言很快就在大陆上散播开了,听到的人们先是不敢置信,前两个流言明明证实,阿蒂莱斯是一个犯下大错、罪大恶极的人,这样一个魔鬼,怎么可能成为下一任的教宗? 但是,紧接着,他们却又不得不相信了。 那一夜的天降的异象虽然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全大陆上却有无数的人们都看到。推算出光柱落下的方位正是沈默所停留的地方,又有如此多的目击证人,人们不得不信服这个说法。 要知道,那些据说是亲眼所见的人们,当时可是因为听信前两个谣言,是要去抓捕惩罚这个背叛了教廷、刺杀了教宗地罪人的,他们和阿蒂莱斯的立场完全是对立的! 但是现在,他们却狂热地追随着阿蒂莱斯大主教,遇见教众教徒,便要将自己亲历的一切讲出来,一脸荣耀之极的模样,说起阿蒂莱斯大主教那种虔诚和崇敬,绝对不是伪装! 他们可是全都有亲人朋友死在那次大规模地血族袭击中,对勾结了血族的叛徒仇恨比山高比海深。 在当时认定了阿蒂莱斯大主教就是叛徒的时候,如果他们不是亲眼见到神灵对阿蒂莱斯大主教降下指示的那一幕,他们根本就不会全都改变态度,替仇人说谎。 如此一来,三条流言,孰真孰假,就一看即明了。 等到这条信息传到翡翠冷,正斗得水深火热的红衣大主教们,一下子熄火了。神灵指示阿尔瓦.阿蒂莱斯担当下一任教宗?那个谁也没放在眼里的阿蒂莱斯?众人心中不约而同感到一种荒谬。 不管翡翠冷的红衣大主教们如何想的,在确认了沈默的神使和下一任教宗地身份之后,一路走过,涌来拜见他的教众教徒们便络绎不绝,简直无数倍于当初。 成千上万的人自发跟随在他车架后面,他们兴高采烈地簇拥着他们的希望、他们下一任的王向翡翠冷进发。 因为人群庞大,沈默回程速度自然减慢了。走了将近一个月,沈默的队伍停顿在距离翡翠冷千里之遥的一间大教堂内休整。 当夜,正在沈默洗漱完毕,支开菲斯特想要上床休息的时候,小巧地黑影一闪,一个俊美的男子出现在屋子当中。 华丽磁性地声音在静寂地室内响起,“约翰二十四世已经死了,您的承诺要何时兑现呢,冕下?”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泠泠寂欲生小天使投的地雷,么么哒! 说了这章攻会出现,虽然戏份确实少了点,但最后也算是出镜了吧?[顶锅盖逃跑] 第98章 敌人 话说出口, 斯图亚特才注意到沈默此时地模样。 因为想要上床睡觉,沈默这会儿正在换衣服,将将脱了上衣,打算把搁在椅背上的睡袍穿上, 对方就来了,所以这会儿正裸-露着上身,背对着斯图亚特。 望着对方白-皙瘦削地腰-肢和那两对儿振翅欲飞地漂亮蝴蝶骨,斯图亚特的眼神先是呆滞了一瞬, 接着就像在热油桶里放了一把火,“砰”的一下,火星四溅,那目光火热地直欲燃烧起来。 听到斯图亚特的声音, 沈默探手一抽椅背上的睡袍,利落地往身上一裹,那美景就从斯图亚特眼前消失了。他眼中地灼热却分毫不减,舔-了舔唇, 似乎十分口渴。 将睡袍带子严严整整地系好, 沈默转过身来,看向斯图亚特。 对他不告而来地突兀拜访,沈默并没显露出任何惊讶之色,被看到如此不雅地一面,也没有不悦不快地神情,显然是十分习惯于这人的突袭,以至于并不将这点小小插曲放在心上。 还未等沈默说话,斯图亚特这个不速之客便恶人先告状地说:“每次来,都能看到您令我失控地模样,您真不是在诱-惑我吗,冕下?” 他暗红色地眸子带着别样意味,一瞬不瞬地盯着沈默,放缓呼吸,嗓音喑哑,“您知道的,我可是钦慕您已久,再这样下去,我可不保证自己还能忍耐多久了。” 他的神态动作眼神无一不显露出对沈默的渴望和势在必得,简直到了露-骨的地步,沈默却对此视而不见,并不接他的话茬,只问道:“阁下,您此次前来,是来要求我践行承诺的?” 早知道沈默就是这么一副油盐不进地模样,斯图亚特并不因为自己的“表白”被忽视而沮丧,正相反,他心中十分快活得意。 虽然没得到回应,至少,他说了这种近似于调戏的话,心脏也并没有遭殃,不是吗?这可是个极好的现象。 其实,这段时间他就发现了,从他救过阿尔瓦一命之后,他对自己的容忍度就大大提高了。 只要没踩到这位红衣大主教的底线,比如说像上次那样给他一个深入火辣地热吻,单单口头调戏或是搭个肩膀这类状似无意地碰触,他已经不会对自己施加惩罚了。 而且,他还发现,通过自己这一段时间日积月累地持续骚扰,阿尔瓦的对自己的态度越发趋于平和,森严地警惕戒备之心也越来越淡了。 这当然是个绝好的消息,只要他能消除对自己的敌对情绪,再给他些时间,以他他的本事,难道还找不到机会攻破这个人的心防? 因而,斯图亚特并没有对那个话题纠缠不放,他从旁边扯了把椅子,姿态随意地坐下。 微笑地望着沈默,斯图亚特顺着他地问话说道:“当然了,冕下,您要求我做到的,我全都已经为您实现了。当初您答应我的条件,是不是也该提上日程了?要知道,这段时间,阿瑟亲王给我的压力已经越来越大了。” 整了整有些褶皱地衣摆,沈默仪态端正从容地在床沿上坐下。 他双手交握在腹部,望着斯图亚特地目光十分平静淡然,“阁下,我记得,您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在血族当中,现在正是一呼百应的时候。就算阿瑟是亲王,想来,短时间内,他是拿您没什么办法的吧?” 听了这话,斯图亚特连连摇头,“不不不,冕下,您不能用教廷的那一套来揣测血族内部关系。您应该知道,相对于您所处的教廷,血族行事更加没有顾忌。” “起码,你们教廷从来不会把内部争斗□□裸地摆在台面上,而我们不同氏族之间关系十分不睦,战争每时每刻都有可能发生。所以,我在血族中的地位,并没有您想象中的那么荣耀。” “就算我现在对血族做出了一点小小的贡献,相信我,若是他们在认定我已经没有了更大的利用价值之后,阿瑟想要将我怎么样的话,其他氏族的血族们并不会因为这一点就为我卖命的。” 说到这里,他撇撇嘴,十分无所谓地耸了耸肩道:“哦,或许我该说,能够不落井下石、只是袖手旁观已经是他们十分对得起我了,并不能再苛求更多。” “所以说,现在这个时候,我很需要您的帮助,冕下。您早一日助我一臂之力,我就能早一日摆脱现在这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万劫不复地日子,过上风光又安逸地生活,”他眼带深意地望向沈默,“就像您现在一样。” 就好像没察觉出他话中的隐含意思,沈默垂目看着自己的衣袖,长长地睫毛鸦羽般在下眼睑印下两道浓密地暗影。 修长地手指慢条斯理地摩挲着,一一抚平袖子上细小地褶皱,沈默平静地声音缓缓地在空气中流淌。他说:“阁下,我想,您现在的处境恐怕的并不像您说的这样危急吧?” 沈默抬眸看向斯图亚特,冲他弯了弯唇角,“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就在之前的无数年内,即使没有我的帮助,更没有现在这样浩大的声望支撑,您在血族也安然无恙地活过来了。” “您会被教廷捉住,只是一时大意着了道。就连那个时候阿瑟亲王都不敢明目张胆地跟您作对,只能偷偷摸摸地耍些小伎俩,现在?” 他微笑着摇了摇头,看着斯图亚特目光透彻明晰,就像把他整个人的意图都给洞穿了,“我想,哪怕他对您恼恨到了极点,也不敢轻举妄动。” 面对着这样的目光,斯图亚特并没有露出一星半点被揭穿地尴尬,他随性地往椅背上一靠,明明并不十分标准地坐姿,仪态仍是十分迷人的优雅。 他唇角含笑与沈默对视,大大方方地说:“好吧,我承认,冕下,您说的其实没有什么谬误。” 撇撇唇,斯图亚特的神情是极度地狂妄和不屑一顾,“阿瑟对我来说不过是个不停蹦跶小丑,只要我稍微注意一些,他根本算不上什么问题。” “不过,您设想一下,假如有只苍蝇整日里在您耳边嗡嗡嗡,偏偏您又没办法一下打死它,到那个时候,您会和我一样感到烦躁的,”他无奈地冲着沈默摊了摊手,“我只是厌烦了,想早点清静清静罢了。” “您会实践您的承诺吧,冕下?”斯图亚特诚恳地说:“虽然阿瑟给我造不成多大困扰,单凭我自己要彻底解决他可是十分困难,我需要您的帮助。” 沈默说:“我做出的承诺,当然会兑现。不过现在却不是合适的时候。” 斯图亚特理解地说:“我明白,您就快成为光明教廷的教宗了,我当然可以等到您登位并且稳固了局势之后。这点时间,我还是等得起的。” “不,”没想到,沈默却否认了他的话,“您需要等待的时间,恐怕要比那个要更久一些。” 斯图亚特挑挑眉,摆出一副愿闻其详地姿态,“哦?您成了教宗应该已经达成目的了吧?还想要时间做什么呢?” “现在,我仍旧需要您的协助,阁下。”沈默十指交叉,凝注着他,郑重其事地说道:“因为,我的计划还没有全部完成。” 听到这句话,斯图亚特是真的惊讶了,他微微撑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问:“您的意思是……还需要我帮您清除一些人?” 沈默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见此,斯图亚特脸色飞快变了变。前段时间,光明教廷的各地分教堂已经遭到了血族的猛烈攻击,损失惨重。 他想起沈默曾经给过他的那张名单。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在如此大规模地血洗之下,名单上的人已经死干净了,也就是说,分教堂应该已经没有阿尔瓦看不顺眼的人了。 如此一来,答案便十分明显。他说他的计划还没完成,那就只剩下一个地方——没有遭遇过清理的翡翠冷。 虽然理智如此分析,现实也没有给他留下第二个选择,但这个答案,仍旧让斯图亚特感觉十分不可思议。 他现在已经是教宗了,还想让血族攻进光明教廷的圣地翡翠冷?这根本就没有必要!他是真想毁灭光明教廷吗?难道阿尔瓦.阿蒂莱斯疯了不成? 这么想着,斯图亚特看着沈默的眼神就带出了几分。他皱着眉,一脸完全想不通的困惑地表情问:“为什么?” 猜出他在想什么,沈默摇摇头,“不,计划更改了,我没有让血族攻入翡翠冷的意思。” 斯图亚特更加迷茫了,如果不是攻打翡翠冷,除此之外,这个人还有什么是需要他来协助的?想不通,他也没什么耐性才,直接问道:“那你的计划是什么?” 沈默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写了十几个名字的纸,递给斯图亚特,声音平淡地说:“我会给你制造一些机会,杀掉这个名单上面的红衣主教。” 听到这个答案,斯图亚特的惊讶稍微减退了一点点,当然,也只是一点点。 相比于让血族攻打翡翠冷,杀掉一些红衣主教造成的后果当然要轻一些,不过对现在的光明教廷来说,强的也就是微乎其微罢了。 要知道,在杀掉各地分教堂如此多的神职人员之后,血族之所以还没有无法无天地在大陆上兴风作浪,就是因为翡翠冷中那些对圣光掌控力十分了得的红衣大主教们全都安然无恙。 一旦沈默真给血族机会,杀死了这名单上的人们,那么整个大陆的局势就要彻底颠倒过来。损失惨重地光明教廷连现在这种微妙地平衡之势都没办法继续维持,必将被血族彻底压制,再不能翻身了。 斯图亚特皱眉道:“阿尔瓦,我不相信你没有本事压制他们,如果我真带人杀了他们,作为教宗,你的处境会十分不利。” 听出他是真的在为自己着想,沈默终于冲他露出一个十分真诚地温和笑容,就像面对一个老朋友一样,“别担心,阁下,我既然想这么做,就有我的打算。” 他偏头望向天空中高挂着的那轮明月,低声自言自语,“只有完完整整地剔除腐肉,光明教廷才能获得新生。” 作者有话要说:  跟小天使们说,蔷薇今天上班啦! 又走了一天的路,出件也没那么容易,真是件超痛苦地事情,可惜要养家糊口,木有办法 T T。 大家应该也都上班了吧?或者还在放寒假?好羡慕仍在学校里的同学们啊~可惜回不去了。[趴地] 时光要是真能倒流该多好啊,好想重生一次。 第99章 敌人 沈默想要算计弄死那些正在争权夺利的红衣大主教们, 然而, 身处翡翠冷的红衣大主教们也在思考着同样的问题——怎么才能让沈默干净利落地人间蒸发。 这不仅仅是因为, 沈默出乎意料地在夺位大战中半路上冒出来、横插一杠子和他们争抢教宗之位,并且还因为天现异象这种原因, 背了个神之使者的响亮名头,以至于呼声极高,最有可能登位, 让他们的美梦破碎; 更让他们容不下的是,沈默这个人的立场和身份。 要知道, 现在这些有野心、有能力、更有势力争位的红衣主教们,全都是约翰二十四世一手提拔上来的。 他们站得高、拥有了足够权势,就不免能了解到一些教廷内部的秘事,自然而然的, 也就发现了当年阿蒂莱斯和约翰二十四世的教宗位置之争的一些蹊跷之处。 沈默的身体是怎么变成现在这样的? 当年的那个教宗给予了极大希望的圣术天才, 又为什么在十分微妙的时间内变成了一个只能艰难释放出一点点圣光的废物、以至于和唾手可得的教宗之位擦肩而过? 虽然谁都没说出口,但心里都隐隐约约猜到了其中的真相。 沈默落到如此境地,想必是约翰二十四世在当中耍了什么见不得人的阴暗手段。毋庸置疑, 在他们眼中,对沈默来说,最想扒皮抽筋的仇人非约翰二十四世莫属。 当然, 他们其实并不在乎沈默是怎么看约翰二十四世, 反正他都死了。对他们来说,更紧要的是,他们曾经可都是完完全全站在约翰二十四世这一边儿的。 这之前, 他们都没把沈默放在心上,和他没什么交情不说,更不曾对他手下留情过!毕竟,在当初那种情形下,谁能料到剧情会有如此巨大的反转呢? 那个时候,在他们眼中,沈默是约翰二十四世的手下败将,是在胜者脚下苟延残喘地失败者,他们曾经瞧不起他、漠视他、污蔑他、甚至在约翰二十四世的授意下对付过他! 沈默出了翡翠冷之后遭遇到的规模大大小小的突袭,全都有他们这些人的手笔,其中,让他差点丢了命的猛烈袭击更是不知凡几。 他们本就站在了截然相反的立场上,之间又有着如此天高海深、难以抹灭的过结,假如将他们是沈默,他们肯放过这样的仇敌吗? 当然不可能!以己度人,他们可不认为沈默会有这样宽容大度、不计前嫌的好品格。 因而,谁肯什么也不做、眼睁睁地看着沈默登上至高无上地教宗之位,空等他占据有利地位再轻描淡写地清算自己? 与其落到那样的境地,不如趁现在这个他还未登上教宗之位、羽翼未丰,而他们还有足够反抗能力的时候,破釜沉舟一把! 什么神的使者,神定教宗,只要他死了,那这就是个无稽的谎言、天大的笑话! 存了这个念头,之前斗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的红衣主教们,便全都默契地放下了彼此之间的嫌隙过节,心照不宣地开始一致对外起来。 对这种局势,沈默其实是有些预料的。 不过,作为阿尔瓦.阿蒂莱斯,有斯图亚特这个底牌在,他本身并不怎么担心这个; 而作为沈默本人来说,他到这个世界可是为了攻略到斯图亚特的心脏,不OOC只是他的职业习惯而已。 所以说,于沈默而言,阿尔瓦.阿蒂莱斯的计划成不成功比较次要,任务能不能完成,才是他需要在意的事情。 其实现在,沈默已经有些烦恼了,他在这个世界滞留的有些久了。 要知道,每一个世界,他的生存都是用能量兑来换的,停留的越久,消耗的能量就越多。 虽然现在还没到捉襟见肘的地步,经过几个世界,存量也算是不少,但以后的世界还不知道是什么样子,现在能稍稍预存一些也是好的。 最近几天,因为能量消耗太大,莫那个视能量如命的吝啬鬼已经跟他抱怨过许多次了。 而且,沈默认为他自己确实有些理亏。莫说的没错,他在这个世界上滞留的时间,其实主要都花在了维护原主形象不要OOC上了,根本就没主要用来做攻略。 别看斯图亚特整天往他身边凑,一副恨不得吃了他的模样,对他垂涎三尺。沈默却知道,这根本就是征服欲在作祟,他根本没有爱上自己。 两人关系虽然日趋缓和,相处起来也仿佛两个老朋友一样儿,沈默心中却明白,如果继续这样走下去,以阿蒂莱斯和斯图亚特的性格立场和坚持,永远也别想两个人之间真正拥有爱情。 如果斯图亚特不爱上他,他的任务必定失败,而他,却并不想要接受这样的结果。 不能这样下去了! 虽然不能ooc,但阿尔瓦.阿蒂莱斯毕竟也只是个人而已。他不是神,不能预料到所有事情,而意外总是突如其来,砸得人晕头转向、防不胜防。 这就是他唯一的机会。 透过白色的窗纱,沈默望了眼车窗外那越来越近的大片森林,又看了看在树林上方飞翔鸣叫着的大片飞鸟,眼中决然之色一闪而过。 沈默偏头唤道:“菲斯特。” 盘腿坐在毯子上,专心致志地替他整理东西地菲斯特疑惑地看过来,“冕下,有什么吩咐吗?” “嗯,”沈默点点头说:“前面的林子有些不对劲儿,你让佩斯曼去查看一下。” 听了这话,菲斯特先是一愣,紧接着脸色变得凝重起来。这一路走来,大大小小的数次袭击让他不得不学会了谨慎。这份警惕性,实在是被那些人层出不穷的手段磨练出来的。 所以沈默这么一说,菲斯特立即便明白了过来。 现在这种特殊时刻,为了冕下的安全着想,但凡有一丁点的不对劲儿,别说这是沈默吩咐的,他不会反驳,就算只是他自己察觉到的,也不会就那么忽略过去。 所以,菲斯特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只是郑重其事的回答一句,“是,冕下,我这就去和佩斯曼说。”之后,就站起身来,脚步匆匆地往车门处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说,下一章,默默就要想法子打破僵局啦~ 昨天没更新,今天又短小,蔷薇知道自己错了。不过,今天晚上九点才下班,T T,实在是没办法,请小天使们原谅我~[趴地] 第100章 敌人 菲斯特疾走两步钻出车门。 察觉到车门开启, 佩斯曼手持缰绳,略略偏头望了过来。见是菲斯特,便问:“你怎么出来了?冕下有什么吩咐?” 在行驶平缓车辕上站定,菲斯特弯下腰来, 贴着他的耳边,低声说了沈默的猜测。 听到前方树林有问题,佩斯曼不自觉地望过去。 这片森林里头的树木全都十分高大粗壮,翠碧色的树冠, 称得上枝叶繁盛、茂密葱荣;而荒草在树下也自由地舒展,长势极好,最深的地方,都能没过人膝盖了。 有星星点点的小花开在草丛之间, 缤纷的色彩点缀其上,给幽秘的森林添了几分生动,无数条墨绿色的藤蔓蛇一样的在粗糙地树干上弯弯曲曲地攀爬,它们死死地缠在树木上, 强盗一般夺走这些树木的水分、养料甚至阳光。 这些森林景色对佩斯曼来说已经是司空见惯。因而, 和沈默一样儿,他第一眼注意到的,也是那些不自然地在天上盘旋地鸟儿们。 看着那片在天空中胡乱飞舞、时不时还要鸣叫几声、行为十分异常的鸟儿们,佩斯曼的眉深深地皱了起来。 森林里的鸟不敢回到自己的地盘,只敢鸣叫着在上空不住地胡乱飞舞,他能想到的原因只有一个:它们的家中一定是进了危险的入侵者,它们受到了惊吓。 佩斯曼直觉性地判断,这现象绝不是什么森林中的猛兽弄出来的,作为同一片森林中的生物,见到那些猛兽,鸟儿们的反应根本不会有这么大。 刨除猛兽,能出现这种现象的,他能想到的,就只有人类了。 有人藏在这树林中想要对己方图谋不轨! 想到这里,佩斯曼的脸色顿时变得十分难看。 这些人就这么偷偷摸摸、不声不响地潜藏在他们必经之路上,傻子都知道,他们绝对是来意不善。结合一路地经验,佩斯曼立刻猜出来,这些人是来伏击他们的。 而他陡然变脸的原因,当然也并不仅仅是因为可能会面临一场突如其来的战斗; 更让他心惊肉跳的是,能惊起这么大一片鸟儿,这些袭击者的规模绝对不小,最起码不是他们这个仅有五十几人的骑士小队就能够轻易抗衡的。 佩斯曼不着痕迹地往后看了一眼那些跟随在这辆车驾后面的十多辆简陋马车,心中更是一沉。 跟随过来的数百人,除了一些幸存下来的分教堂地神职人员之外,就是慕名而来的教徒了。 而这数百人里,除了能够用出圣光的几个主教外,都只是些从未受过训练的普通人。这些人根本就不能和敌人正面抗衡,就算他们意为了冕下付出生命,恐怕也抵挡不住来自敌人的攻击。 极目远望了一下鸟儿们飞起的范围,佩斯曼面沉如水,心中也仿佛压了颗大石一样。以他估算,这片地儿面积不小,别的不说,藏个千儿八百人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若是真有上千个凶徒躲在那里的话——佩斯曼克制住自己想要立即调转马头的冲动,深深地吸了口气。 他确实十分想驱赶马车调头就跑,可他却知道,这绝不是个好主意。 首先,他们正在走着的,正是横穿这座森林的唯一一条能够通行马车的路,而这条路更是回到翡翠冷的唯一路径,除非他们不想回翡翠冷了,否则的话,除了继续走下去之外,他们已经别无选择。 在佩斯曼想来,恐怕,这也是那些恶徒选择这里作为伏击地点的原因。 其次,就在他发现林中暗藏杀机的这一刻,他们距离森林其实已经并没有多远了,估量着,也就只有三两千米的距离。 就算他们这个时候想要调头逃走,应该也是迟了。他相信,那些人之所以选择伏击,并不是因为他们实力不强,不过是为了省些力气、减少伤亡、让此次袭击更加稳妥罢了。 他心中清楚地知道,就算那些人不藏着,就这么和己方正面对上,对上阵营如此强大的敌人,他们这边儿其实也没有多少胜算。 而现在这个时候,对方一定是在监视着他们这个队伍的动静,一旦发现了他们的异动,这些袭击者一定会和那些大草原上的掠食者一样,当即撕裂隐蔽地伪装,露出狰狞地模样儿。 如果他是这些人的领头人,面对如此难得的机会,他也一定是宁肯从森林中追赶出来,多费一点力气、多牺牲一点手下,也不会甘愿就这么放跑他们这群已经近在咫尺地人。 他能想象到,那会是怎样的一场恶战,但人数的巨大差距必将会导向一个可以确定的后果,就算他们这边儿的流尽鲜血,胜利的天平也不会向着己方倾斜。 到那时,所有人都无法幸免于难,就连冕下,在对方强大实力地碾压下,也只会因此赔上性命。 一想到沈默会死在这些人手里,佩斯曼骤然觉着胸口一痛,心脏都像是被捏紧了一样。 他恶狠狠地咬了咬牙,心中发狠,冕下是神定教宗,他绝不能在这里出事,倒在小人的阴谋之下!就是拼死,他也要阻止悲剧的发生! 那些在半空盘旋着的鸟儿终于飞走了,而后正座森林仿佛都死寂下来,除了风吹叶片发出的唰唰声,诡异的不闻半点兽吼鸟鸣。 在佩斯曼眼中,这片仿佛没有什么生物的森林,气氛极度压抑,空气中仿佛存在着一根看不见的弦,巨大的张力将其扯开,伴着时间的流逝越绷越紧,随时都会断裂开来。 他的神经绷得紧紧的,手心脊背全是冷汗,就好像明知道前面是远古巨兽张开的嘴巴,随时都有被一口吞下的危险,为了不打草惊蛇、却仍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 想到有可能发生的一切,佩斯曼就觉着身体一阵阵地发冷,就算是高照地艳阳,也给不了他一丝暖意。恐惧潮水一样涌上来,捂住口鼻一般令人窒息。 作者有话要说:  跟小天使们道下歉,最近蔷薇状态很差,码字速度也很慢,效率特别低,所以大概会比较短小—— 所以建议大家先养几天再看吧,真是十分不好意思。_(:3J∠)_ 第101章 敌人 佩斯曼不动声色地放缓了车速。& {} 望着那片越来越近、轮廓也越发清晰地森林, 他用力地攥紧手心中的缰绳,指骨都攥的发白了,耳中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脏“砰砰”飞速跳动的声音。 他能想象到,那些躲在那里的敌人, 像是草丛中隐匿着的毒蛇一样,等着在合适的机会,将他们这些人一击毙命、甚至一网打尽。 一想到这儿,他只觉着背心发冷, 手脚都开始冒凉气。 这一刻,空气仿佛都变成了什么粘-稠的实质性物体,艰难的呼入口鼻时,甚至能感觉到憋闷窒息。 紧张中, 佩斯曼的脑子就像一台精密仪器般飞快地运转着,无数个解决办法浮光掠影般从脑海中闪过,却又被他一一否决了。 不,不行, 这些都不适合! 正在他六神无主、毫无头绪地时候, 回去禀告的菲斯特又回来了。他站在车辕上同样的位置,弯下腰来,贴着佩斯曼的耳边儿轻声说了什么。 听完之后,佩斯曼面色骤变,圆睁着眼睛,不敢置信地望着菲斯特,倒吸一口冷气。 菲斯特注目着他,神情凝重严肃,“佩斯曼,除此之外,我们已经别无他路了。如果不这么做,死的就会是我们了。” 听到这里,佩斯曼深深地吸了口气,收敛了自己的表情,看着菲斯特的眼睛,半晌,点了点头。 菲斯特拍了拍他的肩膀,用一种信任的语气道:“冕下能否安全,都看你了。” “我不会让冕下失望的。”佩斯曼郑重其事地说。 现在这个时间,正是日上中天的时候。就在距离森林大概一千米的地方,佩斯曼突兀地一摆手,让整个队伍都停了下来。 他大声道:“原地休息,吃完东西再继续赶路!” 这个时候,确实也是吃午饭的时间了。而且,经过这些天的旅途,大多数人们都习惯于服从他的命令,对此并没有提出什么异议。 人们动了起来。下车的下车,掏干粮的掏干粮,呼朋引伴地召唤着相识人的名字,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一边说笑,一边开始吃东西。 就在这时,一个骑士跑了过来,停在了佩斯曼身边。刚一站住,他就跟佩斯曼打了个招呼,“队长。” 佩斯曼偏头望去,一眼就认出了,这个骑士的名字是哈瑞特,曾经在耶利奇遇难时,及时地为他们找来了马车,应该算是比较忠心的了。 不过,现在这种敏感时刻,他来找他若是因为没进森林感到不满的话,那这份忠心也要好好掂量掂量了。 心中默默提高了警戒,佩斯曼面上却仍旧和颜悦色。他问道:“哈瑞特,有什么事儿?” 半点没看出佩斯曼的不对劲儿,哈瑞特大大咧咧地道:“队长,我是来问你,咱们怎么不进树林再休息啊?” 他指了指正上空高高悬挂着的太阳,“你看看这大太阳,您都不觉得热么?进林子有树叶遮挡着,那休息起来多凉快啊?” 见他果然是为这个来的,佩斯曼心中一沉,面上却依然不动声色,甚至还对他笑了笑,“我说,哈瑞特,这天还没到正经儿夏天呢,就这点热度,你就扛不住了啊?” 他笑着摇摇头,解释道:“森林里头好是好,能挡点阳光,可里头猛兽毒蛇虫蚁什么的也多呀?那些东西可致命,防不胜防,还不如这里视野开阔,休息起来安全。” 听他这么一说,哈瑞特恍然大悟,“啊!这样呀?”接着又望了不远处地森林一眼,忧心忡忡地说:“那咱们等会休息完了,不还得从那里过么?” “放心。”佩斯曼拍了拍他的肩膀,“咱们在这里休息好了,打起精神,等会争取快点穿过去就好了。” 哈瑞特不住点头,认同的连连说道:“嗯嗯,您说的对,就是这样。”而后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是我想的简单了,我现在就回去吃饭休息,等会精精神神儿地保护冕下。” 佩斯曼冲他挥挥手,笑道:“去吧。” “哎!”哈瑞特干脆地应了一声儿,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了。 望着哈瑞特离开的背影,又看了眼不远处的森林,佩斯曼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他眼神扫正在用餐的骑士们,眯着眼睛想了想,才唤了一声,“利斯。” 正和哈瑞特说着什么的棕发青年小跑过来,“什么事儿,队长?” 佩斯曼示意了一下不远处那高高的草丛,小声说道:“我过去方便一下,你在这儿护着冕下。” 顺着他的眼神看了那草丛一眼,利斯心领神会地他点点头,“嗯嗯,队长,您去吧,这里有我呢!” 拍了拍他的肩膀,佩斯曼再没多说什么,跳下马车走了。 利斯伸长了脖子,目光一直跟着佩斯曼,直到他走到那片半人高的草丛里蹲下-身,彻底消失在他的视线里,这才仿佛确认了他话里的真实性,再不看了。 转回头来,利斯目光深长地望着车门紧闭、一直没什么动静地车厢,扯开嘴唇,露出一个阴气森森的险恶笑容。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利斯坐在车辕上啃着手中的干粮,时不时望一眼身后紧闭着的车门。 那目光有些兴奋、有些忐忑、更多的,是一种难以言喻地阴森深沉,仿佛一只吐着信儿的毒蛇,兴致勃勃地注视着猎物,悄悄隐匿自己,寻找机会给对方致命一击。 强忍着沸腾起来的血液,他恶狠狠地在手中的饼上咬下一口,使劲儿咀嚼起来。粗糙地干饼被他的牙齿碾碎,将口中津-液掠夺一空,利斯舔-了舔干燥地唇,压下了心中的蠢-蠢-欲-动。 时间慢悠悠地溜过,利斯望了望天空,估摸着二十分钟,佩斯曼走了大概有二十多分钟了。 他又望了眼草丛地方向,皱了皱眉,心中浮起一丝疑虑。但回想起佩斯曼那疑似便秘的表情,他便干脆利落地将那点怀疑抛到脑后去了。 蹲了这么久,可能今天佩斯曼就是肚子不好吧? 想完了,利斯又咬了一口干饼,便漠不关心地继续守着马车了。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没办法继续做个粗长君,但蔷薇会努力把文码完的!绝对不会坑!这一点,请宝贝们放心!(专栏上有个坑太难看了_(:3J∠)_) 另外,也谢谢小天使们对蔷薇的关心!很感动哟~么么哒!(?????)?? 爱你们!